第26章
  “不过可以给你另一种。”黎牧起身离开,进了屋,片刻之后便又出来,将手上的小木匣子放在桌上,往前轻轻一推,道:“木蜜香。”
  木蜜香?!怎么这么耳熟呢?半天,陶晴才想起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木蜜香啊!!!!果然黎牧这里有的是好东西啊!
  不过她的激动只持续了一眨眼的功夫,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自己是个灵穿,再好的东西都带不走啊!她觉得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面对送到跟前的东西,却没有能力据为己有,比如宁阔的那幅画,季泽送的那只“小白”……
  于是,原本在她眼中闪着金光的东西瞬间便暗淡了下去,她道了声多谢,又开始喝茶,眼见着黎牧正在给自己续第三杯茶了,便随口问:“你怎么不喝?”
  黎牧听到这个问题,将茶壶放在一边,抬起头,慢慢挤出一个十分坦然笑来:“晚上饮茶,容易失眠。”
  陶晴:“……”
  陶晴回到桐华苑里,立刻像模像样地让芝衫伺候笔墨,开始画新织锦的方子,可实际上,她在想“捉鬼”的事情,若凌波锦的织染方子果真是从黎府流出去的,那么她身边必定了“外人”,关于芝衫,她道觉得可以相信,到底是跟着乔桐来黎家的人,不过现在下定论还早,一切还是要等收网的时候再说。
  陶晴将画好的样子收在信封里,夹在书中,想想还是不放心,又将书放进抽屉里,并仔细地上了锁,这才算完。
  芝衫端了水进来,给她洗漱。
  关于锦绣庄的生意,陶晴在心中早有计较,于是拆了发髻,安心地上床睡了,人生最美好的事时什么呢?当然是无忧无虑地吃饱睡大觉!
  可是当她第两百三十二次由平躺变成侧卧时,还是忍不住爆了粗:黎牧,我祝你后半辈子都夜夜睁眼到天明!我#¥%……(——+~!%*i>.>……!!!!
  第二天一早,陶晴顶着两个黑眼圈用完早饭,刚起身,曾管家就来了:“少夫人昨日找我?”
  又到乔桐去打理铺子的时候了,陶晴这次一个丫鬟都没有带,就往外走,对他道:“有两件事,第一,我想要一只狗,最好是训练过可以护院,并且可以被我蹂……管制的狗;第二,关于凌波锦、霓裳坊的事情,你应该早就知道了。”
  “狗的话,我即可着人去办。”曾管家忙答应下来,又问:“关于凌波锦,听说少夫人让染织坊即今日起便要做新的织锦,可已在凌波锦上下了大本钱……”
  陶晴对织锦的研究,也只是接下这但任务时的临时抱佛脚,所以,并没说呢什么太深的认识,但她知道不管怎样好的颜料,怎样高超的上色技巧,这丝锦一旦在浸过颜料水,那如何都比不上纯天然的手感。
  可有些话还真不能在黎府中说,上了轿子,又朝前走了很长一段路,陶晴才喊人停下,把曾管家叫到跟前道,道:“方叔,请你即刻去找一个书画功夫了得的人来。”
  那曾管家听了她的话却并没有如平日那般立即行动,而是颇踌躇了一番,才说:“少爷的书画功夫就十分出众啊。”
  “他每日事务繁多,此事实在耽搁不得。”
  曾管家一听确是这个道理,便即刻折转身形离去了。
  如今万事具备,只差东风了,陶晴便让轿子多绕了两条街,经过霓裳坊的门口,见其生意果然火爆。她忍不住冷哼了一声,小样的,敢抄袭,敢抢我生意!
  因为多走了两条街的路,等她道锦绣庄的时候,孙掌柜已有些急了,见她的轿子到了,忙迎了上来。
  陶晴一路进了里屋,才发话:“你即刻差人去染坊,将染好的和未染的都运到铺子里,先运来,但不要开售。”
  前一天不是还说不做凌波锦,另做一批更好的料子出来么,可如今这架势分明就是要开卖啊,那孙掌柜虽是一头雾水,但见她脸色如此郑重,也只好赶紧带着几个伙计去了,好在这个时辰铺子里也不是很忙。
  她一个人在里间等得无聊,便出来了,顺便查探一下铺子里的生意到底如何,可她在角落里站了还不到一刻钟,黎牧就悠然自得地走了进来。
  他一眼就看出铺子里的伙计少了,又见陶晴也在,便走过来,问:“已有对应的办法了?”
  陶晴笑笑:“这要看方叔借的东风何时到。”
  话音未落,曾管家便满头是汗地走了进来,皱眉道:“回少夫人,今日隔江的顾家公子恰巧邀人曲水流觞,城中有名望有才学的人都去了……”
  啊咧?就这么不巧么?眼前倒是有个现成的,可由他昨日的态度来看,陶晴实在不想跟这人开口啊。
  但是商机这个东西想来是失不得的,若是那佟家的霓裳坊卖出口碑来了,无论他再好的点子,只怕也不能起死回生了。
  陶晴纠结了半天,终于还是开了口:“你的笔墨功夫向来很好,是以,眼下我有个不情之请。”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实文案:
  因为要进小黑屋了,怕像昨日一样出不来,所以,先更了吧~~~
  黎牧真是油盐不进啊……
  喜欢的亲情不要大意地擦花,收藏吧~~~~!
  对了,重要的事情,本文后天会入v,感谢一路陪伴某冈的小伙伴们,谢谢大家了~!!!!
  虽然知道有些亲可能要走,可是私心里,某冈还是很希望大家能一起陪着陶晴,直到最后的结局~!
  正文 第48章 奸情总是很含蓄
  陶晴纠结了半天,终于还是开了口:“你的笔墨功夫向来很好,是以,眼下我有个不情之请。”
  “既是不情之请,就不必说了。”
  次奥,要不要这么酷啊?!陶晴心中虽然很想一拳打得他鼻上桃花开,最后还是忍住了,道:“也罢,这个事情并不是那么急,何况为了锦绣庄麻烦你,也确实过意不去。”
  黎牧在一旁看着她,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半天才挑挑眉毛,权当是回应了。
  见他如此怀疑,陶晴终于道:“若你今日愿意帮这个忙,权当我欠你个人情。”
  黎牧好像听到了十分有趣的事情,低声一笑,“本是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 ”顿了顿,收起嘴边的笑意,十分正经地道:“况且你的人情,于我来说实在不值什么。”
  陶晴长吸一口气,将胸中怒火强行压下去,两手握拳又松开,半天才挤出一个比哭难看的笑出来。
  就在这时,前去染坊的孙掌柜却回来了,喊了店里的伙计,将车上的织锦抬进铺子里,然后过来请教少夫人接下来如何做。
  陶晴看了看,道:“先放着罢,不要解开,也不要急卖。”
  那孙掌柜接了吩咐,便转身招呼伙计忙去了。
  陶晴狠了狠心,上前一步,对着黎牧道:“有劳了,夫君。”
  “你何时见过被一句话收买的商人?”他上前摸了摸未上色的凌波锦,织锦因还没有着色,还是本来的雪白,触手清凉,转身问:“你想我如何帮你?”
  “我要一幅画。”
  “画什么?”
  陶晴引着他进了里间,道:“画什么,你做主,我只要在上面题几个字,合乎情景就好。”
  “哦?”
  曾管家已将作画用的笔墨纸砚准备好了,陶晴将宣纸在桌上铺展开来,道:“纤腰缚素,曼展莲步,疑天外云舒,欲将翠波绯花换回眸。”
  黎牧听了,笑笑,不置可否,却上前拾笔,顿了顿,才下手。
  陶晴生怕自己站在一边给他造成什么心理压力,便自己去旁边坐了,可坐了半天实在无聊,就出去了,因为还有事情要交代。
  她走到外间将孙掌柜和曾管家唤到一边,问:“可知霓裳坊中的寒玉绸怎么卖?”
  孙掌柜道:“这凌波锦的成本确是有些高,可霓裳坊那边却卖得便宜,一匹只要二两银子。”
  陶晴转身摸了染好的凌波锦,又摸了摸未染的白锦,果然,还是未上色的更柔软也更轻薄爽利些,于是便道:“这冰云丝中加了上好天蚕丝,成本更高些,那就卖三两一匹罢。”
  孙掌柜听了这话不禁给怔住了,少夫人口中的“冰云丝”分明就是未上色的凌波锦啊,价钱怎定得这般高,禁不住心中的担忧,他还是问出了口:“少夫人,这个价钱,怕是少有人问津的。”
  陶晴转身道:“这样好的料子,确是值这个价钱,况且凌波锦比起普通的织锦已经贵了三倍不止,可既是买得起凌波锦的人,也不差这一两银子;少数拮据又非卖不可的人又不会整匹的买,也差不了许多钱。”
  这话是有道理,可孙掌柜还是觉得风险太大,但乔桐经营的本事,他先前是见过的,于是只好将狐疑重新塞进肚子里,问:“那凌波锦呢?”
  陶晴扯着嘴角笑了:“比寒玉绸便宜些,一两八钱一匹,挨着冰云丝放,就当……就当是个陪衬好了。”
  孙掌柜立即明白了,霓裳坊的寒玉绸二两银子一匹,纯粹是不赚钱赚吆喝,赢个人场罢了。可锦绣庄的凌波锦比寒玉绸还要精细些,也才一两八钱一匹,那其他人必然会认为锦绣庄更物美价廉些,那这三两银子一匹的冰云丝必然是好东西了!
  陶晴坐在外面百无聊赖,因为这个时辰,上街的人,尤其是真正舍得花钱的小姐、妇人还比较少,店铺里便有些冷清了,陶晴便想去隔了一条街的瑾瑜轩去看看。
  这瑾桐轩的来历说起来就有些复杂了,要真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黎家向乔家提亲的聘礼,同时又是乔桐的嫁妆。当日黎家进贡的织锦被毁,乔家便助了一大批上好的蚕丝来,黎老爷度过危机后,为了答谢乔家,便将瑾瑜轩当做聘礼,送给了乔桐,可乔家大门大户不差钱,于是又把瑾瑜轩当做乔桐的嫁妆给带进了乔家。
  不过陶晴觉得吧,乔家这么做,只是在提醒黎家曾经欠下的人情,要他们好好对待自己的闺女。
  由于只隔着一条街,陶晴便只带了个伙计,步行过去了。等进了瑾瑜轩,只见金银玉器珊瑚玛瑙闪闪发亮,差点闪瞎她的狗眼,这黎、乔两家还真是家大业大,陶晴禁不住再次为自己只是个灵穿这件事捶胸顿足了一番……
  用陶天的话来说,若是自家妹妹睡着了,只需在她面上放一张红色的毛爷爷,那她准会立马醒来,并且双眼睁得比铜钱大,即见钱眼开……
  铺子到底是乔桐的陪嫁,所以铺子里的伙计并不称呼乔桐为少夫人,而是称呼其为小姐。眼下掌柜看到东家来了,忙抛下手中的活计,迎了过来,陶晴只让他尽管去忙,自己在店里转悠,她对金银玉器饰品并不在行,只是觉得颜色确实可喜,果然,女人天生就对闪闪发光的东西没有抵抗力啊……
  想着黎牧的姑妈还送了瓶“香油”给自己,她便挑了个观音玉坠出来让伙计包了,想着来日见面的时候送上去,乔桐一个晚辈,且上面还有黎夫人这个“婆婆”在,她确实不宜送太贵重的东西。
  等她从瑾瑜轩出来的时候,街上的人已经渐渐多了起来,她便赶紧回了锦绣庄,却不想黎牧已经走了,还把曾管家给带走了,陶晴自己进了里间,走到桌边,欣赏黎牧的大作。
  她绕过桌角,站在宣纸前,只一眼,就愣住了:清浅翠色湖水上几支红莲稀疏地立着,兀自沉默地盛开,那种沉默竟生生多了孤寂的感觉,仿佛它们开在另一个独立的世界中,就在这样的沉寂飘渺里,一个女子从旁边路过,白衣翩跹,青丝流泻。
  陶晴能看到青丝流泻,是因为画中的白衣女子只是个飘然远去的背影罢了,红莲本来只是寂静木然地开着,可衬上这个背影,加上旁边那句“繁华竞逐枯,不换回眸”,让人觉得它们仿佛是为等着她的路过才盛开在那里,又好似已经开了许多年,或者好几世……
  青波之上题着两行字,却不是她最初说的那几句,而是被换了:疑是天外云舒,繁华竞逐枯,不换回眸。
  她想起初中时看的一首小诗,其中有一段这样写:
  明知道总有一日
  所有的悲欢都将离我而去
  我仍然竭力地搜集
  搜集那些美丽的纠缠着的
  值得为她活了一次的记忆
  当孙掌柜进来,陶晴立即甩甩头,将胸中一股子的酸气给甩了个干净,道:“待这幅画上的墨迹干了,立即裱好,挂在铺子中显眼的位置,好生看管。”
  孙管家立即点头称是,站在旁边瞟了一眼,道:“早就听闻少爷的书画功夫十分了得。”
  “是,十分了得。”陶晴笑笑,本以为他会画个依柳回首欲语还休的白衣少女,不想却画出了如此意境……
  如今为了锦绣庄该做的工作已经做全了,接下来只等着看效果就是了,陶晴便起身打算回府,她实在不喜欢呆在这熙熙攘攘的铺子里,临走却见孙掌柜隐隐忐忑,便道:“孙掌柜有话直说就是。”
  “少夫人,因为多了这幅画,她们就愿意……”
  “她们愿意!”陶晴道,她们愿意多花钱来迈着冰云丝。女人,尤其是古代的女人,最想得到的便是让男人魂牵梦萦顺便再来个忠贞不渝,关键是她们骨子里十分向往这种不可能实现的从一而终!
  就算不是,她们也该被画中女子的素净婀娜给迷住,并心向往之,这就是平面广告的效果啊!想到这里,她不觉有些志得意满,虽然不懂经商,可在这年代里,要销一批货还是难不倒她的,毕竟她比她们多进化了近一千年呢……
  陶晴吩咐孙掌柜,让他于前一天同样的时辰,将店里的情况带到府里去。
  她还要回去捉鬼,只是请曾管家找的狗却不知找到没有。
  想到此处,她不自觉又有些兴奋了,若是找到了合意的,她便养着,如此,肉垫什么的……唉,生活又无限美好了!
  她本来还想着,回去后,定要找黎牧当面道谢,可经过青檀居的时候,小厮却道是少爷还未回来,曾管家也没有回来。
  中午用饭不必去饭厅痛老夫人一起,陶晴也乐得偷懒,在桐华苑里吃饱喝足后,又翻了几页话本子,便上床午休去了。
  半个时辰后,芝衫将她准时唤醒,道是少爷和曾管家回来了,曾管家还带了只小狗崽子来。
  本来还在迷迷糊糊中的陶晴,立即清醒了过来,让芝衫给她梳了头,穿好衣服出去,果然见院子里有个小厮站着,手上还抱着屎黄屎黄的一团。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想当含蓄啊,含蓄……
  忘了告诉大家,此文可能要倒v,所以前面还没有看的亲,请赶紧看啊~~~~!
  有读者亲说某冈不会卖萌,那某冈就卖个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