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可笑他们还以为沈衡在朝中无权无势没有靠山,殊不知,人家早就是端王爷的亲信了。
  想到这些天他们威逼利诱的糊涂事,以及说的那几句风凉话,不由整个背脊都汗湿了。
  而林曦和,也没有好到多少。
  这些天为了讨得七公主的欢心,已经是费尽了心思。
  买通的近侍私下里对他说,公主是听说了大人同沈家小姐的那段过往而犹豫的。
  今日偶遇沈衡,本想着随便演上一出便算了。哪里知晓,几年未见,那丫头的牙齿竟然已经磨得这般锋利了。
  端王看上了沈衡?
  他冷笑。
  或许是一时新鲜吧。
  沈衡这样的姑娘,却是罕有的直率性子,他当年也是爱极了这一点,只可惜那丫头太过心高气傲。
  这样的人,豪门容不下,宫廷,更是容不得的。
  还在流血的手掌突然被一只雪白的帕子包住了。
  他一怔,以为是七公主去而复返,然而。
  皱眉看着面前挺着个大肚子的娇小女子。
  “不是告诉过你,怀了身子不要四处走动的吗?”要是被七公主看见了,不是给他火上浇油吗。
  张挽君面上的神色僵了僵,而后轻笑道。
  “妾身就是出来走走,刚好瞧见夫君在这儿便过来看看,说话就走。”
  林羲和看着那张温婉的脸,不满的情绪缓和了些许。
  她刚才就一直站在角落里,也一直都知道他想娶苏月华的事情,但却从未问过他什么。
  他当初会放弃沈衡选择她,也是因为她足够聪明,也足够乖巧。
  事实证明,他也确实没有选错。即便生了两个孩子,岁月依旧没有让她变得如一般深闺妇人那样歇斯底里。
  “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
  他拍拍她的手,柔声吩咐道。
  处理事情吗?
  张挽君温顺的点头,俯身目送他疾步朝宫中走去,做足了为妾的本分。
  身旁跟来的丫鬟绕林忧心忡忡的说。
  “小姐,方才同大人说话的,是沈大小姐吧?他们会不会。。。”
  “不会。”
  她打断她的话,上扬的唇角泛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沈衡的脾气,那是个就算饿死,也不会吃回头草的人。
  她如今的利用价值,只在于能不能让他顺利娶了七公主。
  而她要做的,就是要帮助林羲和坐稳了驸马的位置。
  低头轻抚着拢起的腹部。
  “热闹也看够了,回去吧。也许过些时日,我们还要去拜访一下那位,沈大小姐。”
  再说沈衡这边。
  云里雾里的跟着苏月锦回了王府,本来不甚好的心情,却是因为府内奇异的山水芜廊生生的,吓了一跳。
  在没进到这里之前,她对这座驰名已久的端王府亦是有所耳闻的。
  旁的暂且不论,单说这内里的一只整只玉石雕琢而成的假山,便是百姓们亲眼看着被抬进来的。
  砖瓦皆是琉璃所制,里面珍馐树木更是不计其数,是上京除却皇城庐陵宫外最精致的一处府邸。
  可是谁能告诉她,这地界,怎么就被“糟蹋”成现在这副样子了。
  倒不是说里面精致的亭台给砸了个七八,相反的,依旧擦得晶亮,只是被那种在其中的灵木旁支,生生遮掩的快要看不见了。
  御匠方文中要是还活着,估计会活活哭死在王府门口。
  “您这儿,就没有修剪树木的花匠吗?”
  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个做派吧?
  一旁的桂圆笑呵呵的送上一盏香茗,接话道:“我们王爷说了,世间草木皆有根本,就如人会盘发妆点一样,有自己喜欢的形态。万事须得顺其自然,太过刻意,反而失了本身的易趣了。”
  沈衡抬眼看着满院顺其自然的树丛点点头,觉得冷宫的风格,大致也就这个样子了。
  这分明就是个“散养”的,没人照管的院子嘛。
  “我不喜欢太过奢华的东西。”
  这让她想到他幼时曾经在奉芜山居住的时光。
  听说那是处神仙也能住得的仙山,满眼皆是碧翠,期间鸟兽虫鸣。在那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难怪会看不惯这些华贵晃眼的东西了。
  那一张清俊侧脸,拥有着这世间最精致的完美,却又活的那样恣意,不存于世。
  要不是亲眼见过这家伙是吃人间烟火的,她真的会以为这是下凡历劫的“谪仙”。
  苏月锦此时正将一只兔子抱在怀中轻抚。
  清澈的眉眼微颔,长睫随着呼吸轻动,在一片翠绿之间,安静的,那样空灵出尘。
  仿佛只是那样坐着,便能如画。
  然而,“好梦”不常有。
  就在她还沉浸在云层渺渺的天人瞎想中时,“谪仙”大人突然抬眼,问了一句甚有哲理的话。
  “你觉得这兔子,是红烧还是清蒸?”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双水润大眼就那样真挚的看着自己,好似这是一件多么值得认真讨论的事情一样。
  沈衡抽搐着嘴角看向那只肥头大耳的东西。
  “烤的吧。不然太肥了,吃起来会腻。”
  于是,两厢都满意了。
  她承认,他和她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成仙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用过晚膳之后,两人并排坐在了昂贵的房檐之上。
  苏月锦不是健谈的人,事实上,很多时候两个人的相处方式都是,一个人在那静静的发呆,另一个人陪着发呆。
  沈衡静静的看着院中的“草长莺飞”,直看到太阳落于山脊。
  目送着最后一缕残阳消失在天边,她转脸对苏月锦说。
  “我给你讲讲,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  兔子肉,烤着吃,应该是外焦里嫩的吧?
  擦口水。
  其实小盎喜欢吃熏的。
  果然我也不是“善男信女”,呜呜,捂脸退下。
  ☆、第四十一章也曾两小无猜
  认识林羲和那年,沈衡只有十一岁,刚来到上京不久,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毫不知端庄为何物的状态。
  当然,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和身份地位的意识。
  事实上,在她所住的挽暇山庄,作为地位尊贵的尊主的女儿,她一直都是很受尊重的。
  也时常搞不懂,为什么来了上京之后,要做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寒暄。
  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给她的白眼时,是她爹带着她进丞相府拜访的时候。
  她那时候觉得特别新奇,因为白眼这东西,她只当是只能在天桥算命时才会看到。
  所以甚是欢喜的扒拉着对方的眼皮说:“你再翻一个给我看看。”
  那仆从似乎觉得她这样的行为冒犯了他,跳着脚说:“你等着,我叫我主子来给我做主。”
  那是她和林羲和的初次见面。
  被请来主持正义的林大公子穿着一身绣锦长袍,小胳膊一前一后的端在身前,显得煞有架势。
  她看着那张俊俏的小脸,十分赞赏的说:“你主子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的,颇有些气质。”
  请原谅她那时词汇的贫乏,因为作为一个亲娘也只会背三字经,身边的人也只能读下一本三字经的孩子。她能说出人模狗样这类四个字的成语,已经算是一种质的飞跃了。
  犹记得当时,林羲和脸上瞬间错愕的裂痕。
  大概在他过往的十三年中,从未遇过这么大胆的女子,一时竟然怔在了当场。
  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从翘脚骂道“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
  她瞪大了一双杏眼上前:“这话,原是骂人的吗?”
  可是她在路过一家酒肆门口的时候,老板娘就是这样对活计说的啊。
  她的原话是:“仔细盯着里面那几位穿的人模狗样的公子,那都是有银子的,多上些好菜上去。”
  林曦和不就是有钱人的公子?
  还是说,这话得改成,人摸狗样的人的儿子才算贴切。
  回家之后,她将那原话告诉了她爹,吓得那个总是没什么胆子的文弱书生又哭了好久。
  沈括那时只是一名六品殿仪,因为文才还说的过去而被林方知看重,叫他来给林羲和的妹妹林婉清做先生的。
  谁想到这厢刚做了没多久,便让沈衡惹恼了丞相家的长子。
  她满仗义的拍着自己爹的肩膀,信誓旦旦的说:“您放心,有什么事情都有我兜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