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启禀皇后娘娘,鸿轩绝对不是信口开河,这是鸿轩亲自统计出来的数据,绝对没有任何水分,娘娘若是不信的话,可以等这些干尸汇总之后,娘娘亲自过目统计一番。”刘鸿轩一脸认真地道。
“那倒不用,我不是怀疑你的办事能力,而是太过惊讶了,才一天的时间,怎么可能死一百三十二个人呢?就算凶手是为了修炼邪术,那也不至于一天之内就需要吸这么多的人呀,再说了,一座山上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的人呢?”火绯月沉声说出心中的疑惑。
“绯儿,青冥山上麻雀多,很多小孩子喜欢到青冥山上捕捉麻雀,大人们为了逗自己孩子开心,所以也都一起过来诱捕麻雀了,在雪地上诱捕麻雀,充满了童趣,不但有孩子的家庭喜欢,就连那些谈情说爱的情侣们也非常喜欢到这儿来捉麻雀,所以一天之内有个一百多人不足为奇。”元祈一边说,一边始终紧紧拉着火绯月的手,深怕她有什么危险。
“我懂了。”火绯月恍然大悟道,“凶手,应该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邪教,教内人员为了突破某一种邪功,所以才会连杀一百三十二口人。”
“绯儿,你分析得对,看来,一场腥风血雨将要来临了。”元漠一脸担忧地望了元祈一脸道,“哥,你这边人手够不够,要不要我从北真国调派些人手过来?”
元祈轻轻地摇了摇头道:“你当我是纸糊的么?放心吧,漠弟,我搞得定。”
“陛下说得对!请陛下放心将这件事情交给属下来办吧,属下就算肝脑涂地也定要将凶手绳之以法!”刘鸿轩跪地表态,他这么做倒不是惺惺作态,而是真的有感而发。
他身为京城的父母官,眼睁睁地看着这么多老百姓惨死荒野,他的心痛得透不过气来,此时此刻,他只想将凶手碎尸万段,就算真的搭上他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好!鸿轩,除了那死去的一百三十二具尸体之外,有没有什么死里逃生的人呢?”元祈扬眸问道。
刘鸿轩点点头,带着元祈等人来到了一个大大帐篷内。
帐篷很大,是刘鸿轩临时搭建的办案场地,此时帐篷内已经住了很多人。
火绯月等人走进帐篷,发现里面有不少的床,床上躺了很多人,那些人骨瘦如柴,脸色蜡黄,仿佛风吹吹就会倒了,他们的身边,三五成群地坐着不少的亲人,都在忙碌地照顾着他们。帐篷内还有一些大夫,熬药的熬药,施针的施针。
“怎么样?这些人可有救?”刘鸿轩走到一个正在熬药的大夫面前,压低声音问道。
那大夫摇摇头道:“这些人,虽然被及时抢了回来,但是由于失血过多,就算用最好的生血药,也来不及补充他们的鲜血呀,我担心他们的生命,维持不了多久了,好不容易从死神手中将他们夺回来,又要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去死,身为大夫却救不了他们的命,我真是痛心疾首呀……”
“你先别忙着痛心疾首,先去为我准备一些碗来。”火绯月淡淡地打断了那位大夫的话。
“请问你是哪位?”那大夫闻言,一脸疑惑地问道。
“你别管她是谁,照着她的吩咐去做就对了。”刘鸿轩罢罢手催促着道。在这荒山野岭的,皇上和皇后娘娘的身份不能随便泄漏,以防被邪教的人给挟持了。
“那请问姑娘需要多少只碗?”那大夫一脸不解地问道。
“这里有多少个病人,我就要多少只碗。”火绯月指了指床上那些半死不活的人道。
那位大夫点点头,转身准备碗去了。
“绯儿,你要那么多碗干什么?”元祈一脸不解地问道。
“你等会就知道了。”火绯月一脸神秘地道。
碗来了,火绯月用银针刺破病人的手指,将鲜血滴入了碗中,一个病人一滴鲜血,家属们那个激动啊,虽然只是一滴那么少的鲜血,但是现在是非常时刻,少一滴跟多一滴也许就是生与死的分界线了,若不是官兵将亲友团制止住,只怕火绯月还取不了那些鲜血来。
火绯月取来鲜血,在每一碗的鲜血中放入一些草药,然后根据草药的颜色贴好标签,顺便还在标签上面写上每个病人的名字。
“绯儿,这些鲜血做什么用的?”端木颜一脸好奇地问道。
“这是用来测试体内鲜血的类型的。”火绯月话音一落,便转身对着刘鸿轩道,“鸿轩,我这里有很多草药,你派人收集血样,就照着我刚才的做法做,如果血样遇到草药后变化出来的颜色和病人的一样的话,那就把那个人的名字写上去。”
“好!”刘鸿轩闻言,急忙吩咐了下去,手下的人开始收集血样。
由于青冥山距离京城繁华的街道有不少的距离,所以血样的收集,自然是在青冥山上的现有人群之中了。
青冥山的游客大多已经死了,剩下一小部分还没来得及下山的,人数不是很多,没过多久,血样便收集完毕了。
火绯月仔细比对了一下,发现能够对得上的血样不多,连她自己在内,总共只有七男五女。
火绯月将那七个男子和四个女子找来,简单地说明了一下。
“总之,方法很简单,就是将你们的鲜血输给他们。”火绯月尽量表达得通俗易懂一些,否则那些人根本就听不懂她的专业术语的。
“什么?将我们的鲜血输给他们?那要输多少呀?我们会不会鲜血枯竭而死?而且,输血?那是怎么输的?”
“对啊,我会晕血,刚才就取了那么一点点的鲜血我就头脑昏昏了,若是输血给别人,我肯定会昏倒。”
“痛不痛呀?我最怕痛了,千万别用我的血。”
……
一听说要输血,众人便议论纷纷起来,听议论声就知道有好几个不肯输血的。
“如果你们实在不愿意,我也不会强迫你们输血,不愿意的站在左边,愿意的站在右边。”火绯月淡淡地道,这些人的反应早就在她的意料之中了,毕竟,非亲非故的,人家不肯输血也是正常的。
火绯月的话音一落,便发现左边站了四男两女,右边包括她自己在内,则是三男三女。
说起来很具有喜剧味道,三个愿意输血的男子,都是年轻帅气的英俊男子,身材颀长健硕,一看就觉得是那种能够替人挡风遮雨的料,但是反观那三个女子,除了火绯月是年轻女子之外,另外两个,则是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
一次献血,立马将人性的本能给考验出来了,年轻男子往往有担当,愿意去帮助别人,也愿意承担责任,但是中年男子就不一样了,中年男子的心中往往只有自己的小家庭,能够将自己的小家庭顾好已经算是不错了,根本就没有精力去管其他人的死活,而年轻女子则最珍惜自己的容颜,就怕献出鲜血后,自己会脸色惨白,到时候养养回来都得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那将会错失多少选择如意郎君的机会呀?女孩子的青春比什么都珍贵呀,等到人老珠黄的时候,倒贴给人家都没人要呀。
火绯月对着那些站在左边的人挥挥手道:“你们回去吧。”
众人闻言,仿佛得了特赦令一般,迫不及待地逃离了现场,就怕火绯月会后悔,跑得比兔子还快。
“自私的女人,仗着有几分姿色一直冲着我们抛媚眼,恶心死了。”一个长相俊朗的男子望着女子逃走的身影,一脸不屑地道。
“是啊,那两个女人自从见到咱们后,就一直粘着咱们,还一直吹嘘说自己多有爱心,刚刚还假惺惺地放走了一只兔子,我差点上了她们的当,差点真以为她们多有爱心呢,原来都是装的。”另一个清秀的男子也同样一脸的不屑。
“女孩子想要钓金龟婿的时候难免会装,你们以后擦亮眼睛就是了。”火绯月一边说,一边从纳戒中取出一只针筒道,“都把手臂伸出来吧,我要抽血了,放心,不会抽很多的,那些病人的状况虽然很严重,但是,只要稍微给病人输一些血,他们就可以脱离生命危险了。”
“好,我相信你,先抽我的血吧。”俊朗男子卷起自己的袖子,上前一步,拍了拍自己结实的胳膊道。
有人主动要求,火绯月自然乐意,拿起针筒便开始抽血,抽了满满一筒鲜血后,便将针筒保存好,然后又开始抽取第二个人的鲜血。
没过多久,那三男两女的鲜血便抽取完毕,火绯月取出一只新的针筒,那俊朗男子见状,好心地道:“姑娘,我看了这么多次了,知道该怎么抽了,我帮你抽吧。”
火绯月摇摇头道:“不用麻烦你了,这种小事,我自己来就行了。”
俊朗男子还想要再继续劝说,却见火绯月早已卷起袖子,动作熟练地自己抽取自己的鲜血了,没过多久,满满的一筒鲜血便抽好了,火绯月保存好鲜血后,扬眸冲着众人笑了笑道:“谢谢你们,可能还要麻烦你们再在这里待一阵子,万一鲜血不够的话,可能还要再从诸位的身上抽取一些出来。”
众人点点头,反应有些迟钝,皆傻傻地望着火绯月,早就被火绯月刚才无意间的动作给惊傻了。
活这么大,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给自己抽血的,而且那动作麻利的,仿佛这种事情已经很习惯了似的。
“刚才一下子抽了那么多血,看来你们真的累坏了,瞧这表情,好像整个人冻住了似的,张隆,快带他们到那边的椅子上休息。”火绯月叫来一个官兵,叫他带着这些人去另外一个地方休息,顺便吃点东西进去补一补。
张隆领命,带着那几个反应迟钝的献血者过去休息。
火绯月则取出之前取好的鲜血,照着配对,准备将这些鲜血输送给那些病人,却突然感到被人拉住了小手。
火绯月一惊,扬眸望去,见刚才那位俊朗的男子正一脸崇拜地望着她。
“神医,请问贵姓芳名?我想要娶你为妻,可以吗?”那俊朗男子语出惊人,说出来的话,简直就是吓死人不偿命,一下子将在场的所有人都雷了个外焦里嫩的。
“你脑子有病啊?哪有刚认识一个人就求婚的道理?”元祈正站在不远处和刘鸿轩讨论案情,那男子的求婚一字不漏地钻进了他的脑子里,他气得差点当场掀翻桌子,好不容易忍住心中的怒火,却被男子的那无辜的答复给再次气翻天。
“我叫云皓,是京城的首富,姑娘如果不放心在下的话,在下可以将房契地契银票所有家当都拿来给姑娘过目。”那自称云皓的男子一脸认真地道,“姑娘如果还是不放心的话,在下甚至可以将所有家产全部都过户到姑娘的名下,以显诚意。”
元祈听得整个人都快要爆炸了!
见过狂的,没见过狂到这种境界的!
抡起手中的拳头,元祈已经懒得再跟眼前的男子废话了,二话不说便想先将对方打倒了再说,却被火绯月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臂。
“别冲动,我又没有答应他什么,你干嘛这么激动?”火绯月一脸好笑地抓着元祈的手道,“你别插手,我自己搞得定,你啊,只会越搅和越乱。”
元祈闻言,攥紧自己的拳头,一声不吭地冷冷望着那个自称云皓的家伙。
“云皓,我叫火绯月,我早就已经成亲了,这位是我的夫君。”火绯月指了指元祈,一脸淡定地道。
元祈闻言,那个激动啊,天堂与地狱的差别,只在一线之间!他黑曜石一般的星眸痴痴地凝望着火绯月,能从绯儿的口中听到夫君这两个字,简直就比得到全天下还要开心。
见元祈一脸深情款款地望着火绯月,云皓就算再是不愿意相信,也只能选择相信了。若说元祈不是火绯月的夫君,估计没有一个人相信的吧,毕竟,那深情款款的样子,不是装一装就能够装得出来的。
“云皓,就算你是首富又怎样?虽然我家娘子很爱钱,但她只爱我的钱,别的男人赚的钱,她没有兴趣。”见元皓被彻底打击到了,元祈一脸得瑟地道。
“没有关系,成亲了也没有关系的,大不了,大不了我做小好了。”元皓语出惊人,再一次雷到了在场的所有人。
神马?尼玛这个元皓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神马?怎么说也是个超级有钱人啊,而且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居然会自甘堕落到这种境地,做小……亏他想得出来,而且还敢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
刘鸿轩闻言,唇角忍不住猛抽,就差爆笑出声了,他完全可以想象,陛下现在的心情,恨不得灭了云皓的九族吧,不过他相信陛下是个明辨是非之人,就算再生气,也不会真的灭了云皓的九族的,只是这个云皓也真够有意思的,怎么就这么痴迷上了呢?
虽然刘鸿轩也曾迷恋过火绯月,但是,当他知道那是陛下心心念念的爱人的时候,他便不敢再存有非分之想了,虽然他的的确确很喜欢绯儿,但是,他的感情,跟陛下的比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因为他对绯儿的感情还能够控制,但是陛下却是早已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了。如今来了个云皓,一出场便如此生猛,连做小这种话也说得出口,如果可以做小的话,他倒也不介意做个小的,只是,绯儿肯吗?陛下又岂肯答应呢?
“云皓!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地方?我改还不行吗?”火绯月紧紧拉住元祈的手,就怕他一个错手将云皓给灭了,人在气头上难免会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情,可不能让为了她担上昏君暴君的骂名啊。
“我就喜欢你刚才那淡漠冷酷利索,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便给自己抽血的动作,一下子便虏获了我的纯纯少男心。”云皓一脸认真地道,虽然说出来的话很是好笑,但是他的表情却不像是在开玩笑,看来刚才火绯月不经意间露的那一手,真的深深震撼了一颗少男的芳心啊。
火绯月后悔得想撞墙的心都有了,早知道自己刚才那一抽会惹出这么莫名其妙的麻烦来,她说什么也会叫其他人帮她抽的了。
元祈气得长臂高高扬起,二话不说便想要将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给一掌拍飞。
一见元祈忍无可忍了,火绯月抢先一步,素手高扬,突然间朝着云皓的后颈重重一拍,云皓应声栽地,终于安静了。
见云皓终于安静了,刘鸿轩便急忙吩咐手下将云皓抬回到云府,眼不见为净。
终于,火绯月可以心无旁骛地为那些病患输血了。
输完血后,那些病患总算没有了性命之忧,在刘鸿轩的带领下,众人火速转移,将活人安全护送下山,而那些干尸则全部被带回了衙门。
连续好几天,刘鸿轩都在青冥山上布下埋伏,却一直没有见到那些害人的东西,火绯月跟着刘鸿轩一起上青冥山好几天,一直都是风平浪静的,便不再跟着上山了,毕竟,她要做的事情还很多,青冥山上一旦有了消息,她要不了多久便能收到消息的了,没必要事事皆亲力亲为。
这一天,火绯月在端木颜的带领之下,登上了一座巍峨的高山。
在山顶的高处,厚厚的积雪化成淳淳的冰泉,沿着溪水叮咚流淌着,火绯月的心情也跟着放松起来,不由自主地哼起了小曲儿,不知不觉两人便来到了山顶之上。
山顶上有一块很大很平坦的空地,空地上摆了不少的桌椅,这座山叫做鹿山,随着来鹿山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小贩上山做起了生意,山顶上居然开了不少的茶肆饭庄。
“绯儿,你在这里等我,我去买点吃的过来。”端木颜话音一落,便起身朝着一家店铺走去。
火绯月从纳戒中取出一本书,专心致志地看了起来,周围嘈杂的人群对于她来说,仿佛不存在一般。
但是,仿佛不存在,并不代表真的不存在,没过多久,几个色眯眯的男人便一脸淫笑地走了过来。
“小姑娘,一个人吗?”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眯着一双老鼠眼,一脸猥琐地道。
火绯月闻言,头都懒得抬一下,起身换了张凳子,依旧自顾自地看书。
“哟,小姑娘还害羞了,一个人不寂寞吗?本大爷陪你一起聊聊天如何?”那男子一边说,一边伸出咸猪手,朝着火绯月的绝美脸蛋摸去,眼看距离火绯月的脸蛋只有一公分的距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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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装柔弱
火绯月的唇角微微勾起,正准备出手教训一下这个不长眼睛的胡子男,然而,火绯月还没来得及出手,便听见那胡子男哎哟一声,原本想要摸火绯月的咸猪手改成摸自己的屁股去了,还蹦跶一下跳得老高。
难道又是狗血的英雄救美?
自从被云皓一抽钟情后,火绯月对于此类剧码很是心有余悸,最近为了躲避云皓的跟踪,大冬天的,她都随身携带起扇子来了,出门的时候拿起扇子挡住自己的脸,偷偷摸摸跟做贼似的。
“那倒不用,我不是怀疑你的办事能力,而是太过惊讶了,才一天的时间,怎么可能死一百三十二个人呢?就算凶手是为了修炼邪术,那也不至于一天之内就需要吸这么多的人呀,再说了,一座山上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的人呢?”火绯月沉声说出心中的疑惑。
“绯儿,青冥山上麻雀多,很多小孩子喜欢到青冥山上捕捉麻雀,大人们为了逗自己孩子开心,所以也都一起过来诱捕麻雀了,在雪地上诱捕麻雀,充满了童趣,不但有孩子的家庭喜欢,就连那些谈情说爱的情侣们也非常喜欢到这儿来捉麻雀,所以一天之内有个一百多人不足为奇。”元祈一边说,一边始终紧紧拉着火绯月的手,深怕她有什么危险。
“我懂了。”火绯月恍然大悟道,“凶手,应该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邪教,教内人员为了突破某一种邪功,所以才会连杀一百三十二口人。”
“绯儿,你分析得对,看来,一场腥风血雨将要来临了。”元漠一脸担忧地望了元祈一脸道,“哥,你这边人手够不够,要不要我从北真国调派些人手过来?”
元祈轻轻地摇了摇头道:“你当我是纸糊的么?放心吧,漠弟,我搞得定。”
“陛下说得对!请陛下放心将这件事情交给属下来办吧,属下就算肝脑涂地也定要将凶手绳之以法!”刘鸿轩跪地表态,他这么做倒不是惺惺作态,而是真的有感而发。
他身为京城的父母官,眼睁睁地看着这么多老百姓惨死荒野,他的心痛得透不过气来,此时此刻,他只想将凶手碎尸万段,就算真的搭上他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好!鸿轩,除了那死去的一百三十二具尸体之外,有没有什么死里逃生的人呢?”元祈扬眸问道。
刘鸿轩点点头,带着元祈等人来到了一个大大帐篷内。
帐篷很大,是刘鸿轩临时搭建的办案场地,此时帐篷内已经住了很多人。
火绯月等人走进帐篷,发现里面有不少的床,床上躺了很多人,那些人骨瘦如柴,脸色蜡黄,仿佛风吹吹就会倒了,他们的身边,三五成群地坐着不少的亲人,都在忙碌地照顾着他们。帐篷内还有一些大夫,熬药的熬药,施针的施针。
“怎么样?这些人可有救?”刘鸿轩走到一个正在熬药的大夫面前,压低声音问道。
那大夫摇摇头道:“这些人,虽然被及时抢了回来,但是由于失血过多,就算用最好的生血药,也来不及补充他们的鲜血呀,我担心他们的生命,维持不了多久了,好不容易从死神手中将他们夺回来,又要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去死,身为大夫却救不了他们的命,我真是痛心疾首呀……”
“你先别忙着痛心疾首,先去为我准备一些碗来。”火绯月淡淡地打断了那位大夫的话。
“请问你是哪位?”那大夫闻言,一脸疑惑地问道。
“你别管她是谁,照着她的吩咐去做就对了。”刘鸿轩罢罢手催促着道。在这荒山野岭的,皇上和皇后娘娘的身份不能随便泄漏,以防被邪教的人给挟持了。
“那请问姑娘需要多少只碗?”那大夫一脸不解地问道。
“这里有多少个病人,我就要多少只碗。”火绯月指了指床上那些半死不活的人道。
那位大夫点点头,转身准备碗去了。
“绯儿,你要那么多碗干什么?”元祈一脸不解地问道。
“你等会就知道了。”火绯月一脸神秘地道。
碗来了,火绯月用银针刺破病人的手指,将鲜血滴入了碗中,一个病人一滴鲜血,家属们那个激动啊,虽然只是一滴那么少的鲜血,但是现在是非常时刻,少一滴跟多一滴也许就是生与死的分界线了,若不是官兵将亲友团制止住,只怕火绯月还取不了那些鲜血来。
火绯月取来鲜血,在每一碗的鲜血中放入一些草药,然后根据草药的颜色贴好标签,顺便还在标签上面写上每个病人的名字。
“绯儿,这些鲜血做什么用的?”端木颜一脸好奇地问道。
“这是用来测试体内鲜血的类型的。”火绯月话音一落,便转身对着刘鸿轩道,“鸿轩,我这里有很多草药,你派人收集血样,就照着我刚才的做法做,如果血样遇到草药后变化出来的颜色和病人的一样的话,那就把那个人的名字写上去。”
“好!”刘鸿轩闻言,急忙吩咐了下去,手下的人开始收集血样。
由于青冥山距离京城繁华的街道有不少的距离,所以血样的收集,自然是在青冥山上的现有人群之中了。
青冥山的游客大多已经死了,剩下一小部分还没来得及下山的,人数不是很多,没过多久,血样便收集完毕了。
火绯月仔细比对了一下,发现能够对得上的血样不多,连她自己在内,总共只有七男五女。
火绯月将那七个男子和四个女子找来,简单地说明了一下。
“总之,方法很简单,就是将你们的鲜血输给他们。”火绯月尽量表达得通俗易懂一些,否则那些人根本就听不懂她的专业术语的。
“什么?将我们的鲜血输给他们?那要输多少呀?我们会不会鲜血枯竭而死?而且,输血?那是怎么输的?”
“对啊,我会晕血,刚才就取了那么一点点的鲜血我就头脑昏昏了,若是输血给别人,我肯定会昏倒。”
“痛不痛呀?我最怕痛了,千万别用我的血。”
……
一听说要输血,众人便议论纷纷起来,听议论声就知道有好几个不肯输血的。
“如果你们实在不愿意,我也不会强迫你们输血,不愿意的站在左边,愿意的站在右边。”火绯月淡淡地道,这些人的反应早就在她的意料之中了,毕竟,非亲非故的,人家不肯输血也是正常的。
火绯月的话音一落,便发现左边站了四男两女,右边包括她自己在内,则是三男三女。
说起来很具有喜剧味道,三个愿意输血的男子,都是年轻帅气的英俊男子,身材颀长健硕,一看就觉得是那种能够替人挡风遮雨的料,但是反观那三个女子,除了火绯月是年轻女子之外,另外两个,则是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
一次献血,立马将人性的本能给考验出来了,年轻男子往往有担当,愿意去帮助别人,也愿意承担责任,但是中年男子就不一样了,中年男子的心中往往只有自己的小家庭,能够将自己的小家庭顾好已经算是不错了,根本就没有精力去管其他人的死活,而年轻女子则最珍惜自己的容颜,就怕献出鲜血后,自己会脸色惨白,到时候养养回来都得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那将会错失多少选择如意郎君的机会呀?女孩子的青春比什么都珍贵呀,等到人老珠黄的时候,倒贴给人家都没人要呀。
火绯月对着那些站在左边的人挥挥手道:“你们回去吧。”
众人闻言,仿佛得了特赦令一般,迫不及待地逃离了现场,就怕火绯月会后悔,跑得比兔子还快。
“自私的女人,仗着有几分姿色一直冲着我们抛媚眼,恶心死了。”一个长相俊朗的男子望着女子逃走的身影,一脸不屑地道。
“是啊,那两个女人自从见到咱们后,就一直粘着咱们,还一直吹嘘说自己多有爱心,刚刚还假惺惺地放走了一只兔子,我差点上了她们的当,差点真以为她们多有爱心呢,原来都是装的。”另一个清秀的男子也同样一脸的不屑。
“女孩子想要钓金龟婿的时候难免会装,你们以后擦亮眼睛就是了。”火绯月一边说,一边从纳戒中取出一只针筒道,“都把手臂伸出来吧,我要抽血了,放心,不会抽很多的,那些病人的状况虽然很严重,但是,只要稍微给病人输一些血,他们就可以脱离生命危险了。”
“好,我相信你,先抽我的血吧。”俊朗男子卷起自己的袖子,上前一步,拍了拍自己结实的胳膊道。
有人主动要求,火绯月自然乐意,拿起针筒便开始抽血,抽了满满一筒鲜血后,便将针筒保存好,然后又开始抽取第二个人的鲜血。
没过多久,那三男两女的鲜血便抽取完毕,火绯月取出一只新的针筒,那俊朗男子见状,好心地道:“姑娘,我看了这么多次了,知道该怎么抽了,我帮你抽吧。”
火绯月摇摇头道:“不用麻烦你了,这种小事,我自己来就行了。”
俊朗男子还想要再继续劝说,却见火绯月早已卷起袖子,动作熟练地自己抽取自己的鲜血了,没过多久,满满的一筒鲜血便抽好了,火绯月保存好鲜血后,扬眸冲着众人笑了笑道:“谢谢你们,可能还要麻烦你们再在这里待一阵子,万一鲜血不够的话,可能还要再从诸位的身上抽取一些出来。”
众人点点头,反应有些迟钝,皆傻傻地望着火绯月,早就被火绯月刚才无意间的动作给惊傻了。
活这么大,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给自己抽血的,而且那动作麻利的,仿佛这种事情已经很习惯了似的。
“刚才一下子抽了那么多血,看来你们真的累坏了,瞧这表情,好像整个人冻住了似的,张隆,快带他们到那边的椅子上休息。”火绯月叫来一个官兵,叫他带着这些人去另外一个地方休息,顺便吃点东西进去补一补。
张隆领命,带着那几个反应迟钝的献血者过去休息。
火绯月则取出之前取好的鲜血,照着配对,准备将这些鲜血输送给那些病人,却突然感到被人拉住了小手。
火绯月一惊,扬眸望去,见刚才那位俊朗的男子正一脸崇拜地望着她。
“神医,请问贵姓芳名?我想要娶你为妻,可以吗?”那俊朗男子语出惊人,说出来的话,简直就是吓死人不偿命,一下子将在场的所有人都雷了个外焦里嫩的。
“你脑子有病啊?哪有刚认识一个人就求婚的道理?”元祈正站在不远处和刘鸿轩讨论案情,那男子的求婚一字不漏地钻进了他的脑子里,他气得差点当场掀翻桌子,好不容易忍住心中的怒火,却被男子的那无辜的答复给再次气翻天。
“我叫云皓,是京城的首富,姑娘如果不放心在下的话,在下可以将房契地契银票所有家当都拿来给姑娘过目。”那自称云皓的男子一脸认真地道,“姑娘如果还是不放心的话,在下甚至可以将所有家产全部都过户到姑娘的名下,以显诚意。”
元祈听得整个人都快要爆炸了!
见过狂的,没见过狂到这种境界的!
抡起手中的拳头,元祈已经懒得再跟眼前的男子废话了,二话不说便想先将对方打倒了再说,却被火绯月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臂。
“别冲动,我又没有答应他什么,你干嘛这么激动?”火绯月一脸好笑地抓着元祈的手道,“你别插手,我自己搞得定,你啊,只会越搅和越乱。”
元祈闻言,攥紧自己的拳头,一声不吭地冷冷望着那个自称云皓的家伙。
“云皓,我叫火绯月,我早就已经成亲了,这位是我的夫君。”火绯月指了指元祈,一脸淡定地道。
元祈闻言,那个激动啊,天堂与地狱的差别,只在一线之间!他黑曜石一般的星眸痴痴地凝望着火绯月,能从绯儿的口中听到夫君这两个字,简直就比得到全天下还要开心。
见元祈一脸深情款款地望着火绯月,云皓就算再是不愿意相信,也只能选择相信了。若说元祈不是火绯月的夫君,估计没有一个人相信的吧,毕竟,那深情款款的样子,不是装一装就能够装得出来的。
“云皓,就算你是首富又怎样?虽然我家娘子很爱钱,但她只爱我的钱,别的男人赚的钱,她没有兴趣。”见元皓被彻底打击到了,元祈一脸得瑟地道。
“没有关系,成亲了也没有关系的,大不了,大不了我做小好了。”元皓语出惊人,再一次雷到了在场的所有人。
神马?尼玛这个元皓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神马?怎么说也是个超级有钱人啊,而且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居然会自甘堕落到这种境地,做小……亏他想得出来,而且还敢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
刘鸿轩闻言,唇角忍不住猛抽,就差爆笑出声了,他完全可以想象,陛下现在的心情,恨不得灭了云皓的九族吧,不过他相信陛下是个明辨是非之人,就算再生气,也不会真的灭了云皓的九族的,只是这个云皓也真够有意思的,怎么就这么痴迷上了呢?
虽然刘鸿轩也曾迷恋过火绯月,但是,当他知道那是陛下心心念念的爱人的时候,他便不敢再存有非分之想了,虽然他的的确确很喜欢绯儿,但是,他的感情,跟陛下的比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因为他对绯儿的感情还能够控制,但是陛下却是早已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了。如今来了个云皓,一出场便如此生猛,连做小这种话也说得出口,如果可以做小的话,他倒也不介意做个小的,只是,绯儿肯吗?陛下又岂肯答应呢?
“云皓!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地方?我改还不行吗?”火绯月紧紧拉住元祈的手,就怕他一个错手将云皓给灭了,人在气头上难免会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情,可不能让为了她担上昏君暴君的骂名啊。
“我就喜欢你刚才那淡漠冷酷利索,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便给自己抽血的动作,一下子便虏获了我的纯纯少男心。”云皓一脸认真地道,虽然说出来的话很是好笑,但是他的表情却不像是在开玩笑,看来刚才火绯月不经意间露的那一手,真的深深震撼了一颗少男的芳心啊。
火绯月后悔得想撞墙的心都有了,早知道自己刚才那一抽会惹出这么莫名其妙的麻烦来,她说什么也会叫其他人帮她抽的了。
元祈气得长臂高高扬起,二话不说便想要将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给一掌拍飞。
一见元祈忍无可忍了,火绯月抢先一步,素手高扬,突然间朝着云皓的后颈重重一拍,云皓应声栽地,终于安静了。
见云皓终于安静了,刘鸿轩便急忙吩咐手下将云皓抬回到云府,眼不见为净。
终于,火绯月可以心无旁骛地为那些病患输血了。
输完血后,那些病患总算没有了性命之忧,在刘鸿轩的带领下,众人火速转移,将活人安全护送下山,而那些干尸则全部被带回了衙门。
连续好几天,刘鸿轩都在青冥山上布下埋伏,却一直没有见到那些害人的东西,火绯月跟着刘鸿轩一起上青冥山好几天,一直都是风平浪静的,便不再跟着上山了,毕竟,她要做的事情还很多,青冥山上一旦有了消息,她要不了多久便能收到消息的了,没必要事事皆亲力亲为。
这一天,火绯月在端木颜的带领之下,登上了一座巍峨的高山。
在山顶的高处,厚厚的积雪化成淳淳的冰泉,沿着溪水叮咚流淌着,火绯月的心情也跟着放松起来,不由自主地哼起了小曲儿,不知不觉两人便来到了山顶之上。
山顶上有一块很大很平坦的空地,空地上摆了不少的桌椅,这座山叫做鹿山,随着来鹿山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小贩上山做起了生意,山顶上居然开了不少的茶肆饭庄。
“绯儿,你在这里等我,我去买点吃的过来。”端木颜话音一落,便起身朝着一家店铺走去。
火绯月从纳戒中取出一本书,专心致志地看了起来,周围嘈杂的人群对于她来说,仿佛不存在一般。
但是,仿佛不存在,并不代表真的不存在,没过多久,几个色眯眯的男人便一脸淫笑地走了过来。
“小姑娘,一个人吗?”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眯着一双老鼠眼,一脸猥琐地道。
火绯月闻言,头都懒得抬一下,起身换了张凳子,依旧自顾自地看书。
“哟,小姑娘还害羞了,一个人不寂寞吗?本大爷陪你一起聊聊天如何?”那男子一边说,一边伸出咸猪手,朝着火绯月的绝美脸蛋摸去,眼看距离火绯月的脸蛋只有一公分的距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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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装柔弱
火绯月的唇角微微勾起,正准备出手教训一下这个不长眼睛的胡子男,然而,火绯月还没来得及出手,便听见那胡子男哎哟一声,原本想要摸火绯月的咸猪手改成摸自己的屁股去了,还蹦跶一下跳得老高。
难道又是狗血的英雄救美?
自从被云皓一抽钟情后,火绯月对于此类剧码很是心有余悸,最近为了躲避云皓的跟踪,大冬天的,她都随身携带起扇子来了,出门的时候拿起扇子挡住自己的脸,偷偷摸摸跟做贼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