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这是林菁来到幽州大营的第五天,又轮过一次值夜后,今天照例是休息。
等找到突厥王帐,战事结束,班师回朝的那一刻,幽州大营都不存在了,当然不必继续挖沟布防。林菁呆不住帐篷,她第一次来军营,很多事情都需要熟悉。
绕着营地走了一圈后,她对幽州大营有了一个初步认知。
在这次与东突厥的交锋里,幽州大营被围后,又调兵支援长安,如今只剩下两万人。好在草原的兵力压在长安,牙帐方面,算上阿史那家族的五百户奴和护卫,充其量只有几千人,不深入腹地,仅仅用来守幽州和攻克牙帐的话,两万人绰绰有余。
但这里的兵不精。
大昭精锐尽在十六卫,即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有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只接纳府兵不说,因为贵族弟子云集,平时的待遇也比其他军府好。
幽州大营的兵,府兵和募兵各占一半,良莠不齐,也就是裴元德这样的老将,才能将军队整备起来。
不过,林菁越看越是纳闷。
这座幽州大营就像她在家看过无数遍的沙盘,处处都带着林家的痕迹。
如果裴元德真的跟林远靖有仇,那么……这比兄长靠记忆临摹出的林氏兵书还标准的驻营排阵方式,是怎么回事?
林菁最后来到了马厩。
在军营里,马匹统一由专人打理,伺候得比人精贵。
其中也分等级,骑兵的马是最优先级,无论是草料还是马厩,都享受最好、最便宜行事的上风上水位,弓兵、弩兵、步兵的马相对差一些,折冲府也不会强制他们准备战马,但火里至少要有六匹驮马或驴,在这里可以找到每一火的编号。
军营里对马匹的管理异常严格,每一匹马都关系到军队战力,所以林菁并不担心马匹被苛待。她只是有些想家了,在这陌生的军营里,从家里带来的东西,更显得弥足珍贵,尤其是跟了她三年的战马火炼。
核对了名字和军帖后,一名后勤兵带她进了中军马厩。
马厩一般位于营地的后方,紧邻营帐,食水分开,避免传染疾病。最靠近外围的是骑兵的马,因为使用频繁,方便进出,最里面则是步兵带来的马。
后勤兵将她领到地方后,喝了一声:“赭衣奴何在!”
在大昭,穿赭衣的大多是罪人,幽州又是流放之地,军营里征集这些人当奴隶再平常不过。
那人声音刚落,就听见有人低低应了一声:“小人在。”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一个有些佝偻的身影从马厩里钻了出来,半长的卷发脏兮兮地披散着,嘴边是浓密的胡须,眼皮恭谨地耷拉下去,可以清晰地看到有一道粗长的伤疤从眉间划过,除了能看出鼻梁挺直高耸外,基本看不清头脸。
“带她去找马,一会把草料拌了,再去挑水。”来人呼喝完毕,不客气地转身便走,留下林菁站在马厩边。
赭衣奴的背更弯了一些,低声说道:“三团七队的马都在这里了。”
林菁点点头,叫道:“火炼!”
“咴!”马厩里立刻响起了马的嘶鸣声。
林菁听到声音,眼中闪过喜色,立刻冲了过去。
当她经过那名赭衣奴的时候,不经意间注意到,尽管对方弓着背,却依然比她高出一个头。
林菁的身高不算矮,她比寻常女子高挑,在长安甚至高过许多男人。
就凭这卷发和鹤立鸡群般的身高,可以确定,这赭衣奴不是胡人,便是有胡人血统。
这念头在心头一闪而过,她已经看到火炼不甘寂寞甩着头,狂喜般咧着嘴的样子了。
火炼是一匹强壮的枣红马,它来到林菁身边的时候,只有六个月大。
对平民来说,马是奢侈品,尤其是战马的要求更高,一匹年龄合适的战马至少要三万钱。林菁那时候快八岁了,练习马术刻不容缓,她那不甚靠谱的师父装模作样地揣着钱去东市赚了一圈,只带了酒回来。在姑姑林妙真凌厉的注视下,他最后出了城,不知从哪里拐回来一匹刚断奶的小马驹,美其名曰“感情要从小培养”。
——两岁以上的马才能骑好不好!
林菁被迫跟火炼培养了两年感情,别说,还真的培养出默契来了,而且随着年纪增长,火炼的体态、耐力、爆发力都超出寻常马,它四肢修长有力,剧烈跑动后肩膀鼓起,有传说中“龙骨”,要不是没摸出汗血,林菁真以为是闻名天下的大宛良驹。
她也是后来才知道师父的良苦用心,一是他们没钱,别说三万,就是三千都得让全家喝几个月西北风,所以只能选择还没长好牙口的小马驹,因为不好相马,所以有了“捡漏”的可能;二是从小驯养的马虽然要多费两年草料,但确实容易上手。
唯独可惜的是,林菁十岁才接触马术,有些晚了。
火炼看着林菁走过来,身子拼命前倾,当林菁的手摸过来的时候,它又矜持地缩了回去,打了个响鼻,十分贞烈不可屈。
呦,闹脾气了。
林菁顺着它的鬃毛,一下下地抚摸,把脸贴在它脖子上,火炼慢慢安静下来,那一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她,让人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
从它来到她身边,一天都没分开过。
她一到幽州大营就分派了任务,它也进了马厩,周围都是陌生的马匹,想必……也和她一样不习惯吧。
“想家了吧?草料吃得习惯吗?这里没有梨子,等回家了,我给你买上一筐,让你吃个够。”
火炼撒娇地蹭了蹭她,马蹄来回跺了几下,被圈得有些可怜。
林菁眼神微暗,只能不断地安抚它,现在……已经不是在家的时候了,不能由着性子来。
“这是一匹好马。”
林菁身后响起一个声音,她回过身,是那赭衣奴正在看着她。
此人长得像是西域胡人,一口官话却说得十分标准。他的声音低沉悦耳,没有奴隶的粗鲁和怯懦,显得受过良好的教养。
这并不奇怪,自南北朝起,汉人与外族混居在一起,通婚是难免的,就连坐在皇位的李氏家族,也有一半外族血统。样貌虽然如此,说不定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原人,身上恐怕也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林菁见到火炼本就心情好,笑着回道:“它脾气倔得很,从小养在我身边。”
“难怪,它跟其他在马场长大的马不一样。”赭衣奴一边说,一边抱起草料,均匀地摊在马槽里。
林菁稍微起了点兴趣,问道:“有何不同?”
大昭战马多出自两大马场,分别是位于祁连山以南的汉阳马场和位于云州的叱拨马场,前者从汉朝就已存在,由名将霍去病建立,后者是大昭开国建立,以皇帝李茂最心爱的大宛名马命名。
马场的战马皆经过训练,是骑兵的不二选择。
赭衣奴道:“马场的马大多被鞭子磨去骨气,只知听从号令,但精心饲养的马则不同,它会是战场上的好伙伴,不是没有灵魂的坐骑。”
“看来,你不是个普通的奴隶。”
“我曾在马场做过驯马人,所以才能进军营伺候马匹,”赭衣奴谦恭地道,“我很感谢那段经历,否则我早饿死在幽州的罪奴营了。”
可这里很快就会拆了,林菁有些同情地看了他一眼。
赭衣奴瞬间明白她的意思,发出了一声短促的笑声,接着道:“我这样的人,能多吃一顿饱饭也是赚的,只是很意外,突厥的牙帐竟突然间便被找到,如有神助,果然是天佑我大昭。”
林菁抿了抿嘴,轻声道:“神……”
林远靖曾被称为大昭的“军神”,可到了最后,将他从“神位”上拉下来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还记得他的功勋?
“大昭需要神,就会有神,这么说的话,李家的确是得天保佑。”林菁说完,拍了拍火炼的头,转身离开了马厩。
不知为什么,跟那赭衣奴聊过之后,她便有些心神不宁。
幽州大军开拔之后,最快入夜时分就能传来第一份战报,除了他们这些戍守的兵及守辎重的后勤兵,裴元德足足带了一万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失利,那么,到底有什么问题让她觉得不对劲?
直到她经过一群在演武场练习射箭的弓兵身边,听到他们说道:“……你们说突厥人怎么突然脑子灵光,那群蛮子不应该只会举着刀往前冲吗?怎么也知道躲躲藏藏了……”
她猛然一惊。
当初与左平说的那句“兴许有高人相助”本是无意,可她将前前后后一想,连普通兵都觉得突厥人不同往常,既然大昭可以把她找出来助幽州大营寻找王帐,那么突厥人一改风格,为什么不能是真的找到了人相助?
好极了,如果她在突厥人的阵营,现在她会怎么做?
林菁头皮发炸,她来不及反省、来不及计较个人得失,脚跟一转,向着中军大总管主帐疾步而去。
也许等不到入夜,幽州大营就会迎来突厥人的精锐!
第7章 如果
林菁连闯了三关守卫。
说是闯可能不太恰当,因为进了中军帐的范围,她嫌对付守卫麻烦,身法一变,立刻快如轻烟,兔起鹘落间便到了主帐前,左右两名护卫主帐的亲兵一脸茫然地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人,刚要抽出腰间横刀,便被她一手一个推了回去。
“得罪了。”林菁双手化刀,在两人颈间一敲,一起拖进了主帐。
裴元德留在幽州大营坐镇的,是他的三子裴景行。
林菁进去的时候,他穿着铠甲斜倚在案几后面,翘着腿,一边往嘴里送酒,一边翻着一本没有封面的小册子。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老冤家左平也在这里,他现在本该在长安城里享着清福。
裴景行跟左平同龄,元兴八年,两人一起经过考核进了千牛卫,千牛备身的名额却只有一个。
从小就在“学学左家七郎”阴影中长大的裴景行,输得毫无悬念。
有道是:天不生左平,定然更太平——这是与左平同辈的长安贵族子弟一致的心声。他带着这份陈年的怨念,来幽州大营做了一个别将,率领一个二百人的跳荡团。
为的倒不是给左平使绊子——裴元德第一个饶不了他,他也没那么猥琐。
裴景行一门心子就想争个军功,最好盖过左平,要不怎么领了跳荡团呢。
《开德军律》曰:“临阵对寇,矢石未交,先锋挺入,陷坚突众,贼徒因而破败者,是为跳荡。”
说白了,就是在两军相交之时,最先杀入敌方阵营的兵负责大杀四方,将敌方阵线打乱,带领后方突进。能完成这种任务的,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争的乃是大昭第一军功。
只有这样的兵,才有资格称为跳荡。
裴景行好不容易在前面的战斗中攒了不少军功,然而,当他得知左平找到了突厥牙帐之时,瞬间万念俱灰。
怎么比?啊?你说怎么比?
欺负人!
裴景行懒得跟大军去阴山,尤其不愿意看见左平那张脸,他怕自己忍不住扑上去行泼妇之举。
就在他准备舒舒服服地享受一下,抚慰下自己受伤心灵的时候,便看到林菁拖着他的两个亲兵,悄无声息地进了他的帐子。
“突厥人要打来了。”她如是说道。
裴景行当然知道林菁。
虽然不想承认,但在当年,林远靖声望如日中天,连获大捷的时候,试问哪个热血男儿不曾将他视作榜样?他的名字出现在酒肆的高谈阔论中,出现在深闺少女羞涩的枕边呢喃中,出现在说书人不厌其烦的传颂中……哪怕是稚龄幼童,也最爱扮演林远靖,满足一个做英雄的传奇之梦。
裴景行也曾口喝“我乃大昭天下兵马大元帅林远靖”,与家丁厮杀在自己的小院里,直到某一天,脸色不善的裴元德匆匆赶来捂住了他的嘴,这个名字从此便成为禁忌。
看在童年时光的份儿上,他不想为难林菁,但——
不是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
“你活腻歪了!”裴景行将书一合,一跃而起,架势利落漂亮,“擅闯主帐,别以为你是个女的,我就不敢治你的罪!”
“藏在阴山的牙帐是一个诱饵,一旦它被找到,突厥人就会将连同幽州在内的河北道一网打尽。”林菁迅速说完,闪身来到裴景行前方,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她太着急了,明知自己现在就像很多初出茅庐的新手一样,习惯性的将各种失误归结在自己身上,却没办法掩饰想要迫切改正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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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找到突厥王帐,战事结束,班师回朝的那一刻,幽州大营都不存在了,当然不必继续挖沟布防。林菁呆不住帐篷,她第一次来军营,很多事情都需要熟悉。
绕着营地走了一圈后,她对幽州大营有了一个初步认知。
在这次与东突厥的交锋里,幽州大营被围后,又调兵支援长安,如今只剩下两万人。好在草原的兵力压在长安,牙帐方面,算上阿史那家族的五百户奴和护卫,充其量只有几千人,不深入腹地,仅仅用来守幽州和攻克牙帐的话,两万人绰绰有余。
但这里的兵不精。
大昭精锐尽在十六卫,即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有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只接纳府兵不说,因为贵族弟子云集,平时的待遇也比其他军府好。
幽州大营的兵,府兵和募兵各占一半,良莠不齐,也就是裴元德这样的老将,才能将军队整备起来。
不过,林菁越看越是纳闷。
这座幽州大营就像她在家看过无数遍的沙盘,处处都带着林家的痕迹。
如果裴元德真的跟林远靖有仇,那么……这比兄长靠记忆临摹出的林氏兵书还标准的驻营排阵方式,是怎么回事?
林菁最后来到了马厩。
在军营里,马匹统一由专人打理,伺候得比人精贵。
其中也分等级,骑兵的马是最优先级,无论是草料还是马厩,都享受最好、最便宜行事的上风上水位,弓兵、弩兵、步兵的马相对差一些,折冲府也不会强制他们准备战马,但火里至少要有六匹驮马或驴,在这里可以找到每一火的编号。
军营里对马匹的管理异常严格,每一匹马都关系到军队战力,所以林菁并不担心马匹被苛待。她只是有些想家了,在这陌生的军营里,从家里带来的东西,更显得弥足珍贵,尤其是跟了她三年的战马火炼。
核对了名字和军帖后,一名后勤兵带她进了中军马厩。
马厩一般位于营地的后方,紧邻营帐,食水分开,避免传染疾病。最靠近外围的是骑兵的马,因为使用频繁,方便进出,最里面则是步兵带来的马。
后勤兵将她领到地方后,喝了一声:“赭衣奴何在!”
在大昭,穿赭衣的大多是罪人,幽州又是流放之地,军营里征集这些人当奴隶再平常不过。
那人声音刚落,就听见有人低低应了一声:“小人在。”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一个有些佝偻的身影从马厩里钻了出来,半长的卷发脏兮兮地披散着,嘴边是浓密的胡须,眼皮恭谨地耷拉下去,可以清晰地看到有一道粗长的伤疤从眉间划过,除了能看出鼻梁挺直高耸外,基本看不清头脸。
“带她去找马,一会把草料拌了,再去挑水。”来人呼喝完毕,不客气地转身便走,留下林菁站在马厩边。
赭衣奴的背更弯了一些,低声说道:“三团七队的马都在这里了。”
林菁点点头,叫道:“火炼!”
“咴!”马厩里立刻响起了马的嘶鸣声。
林菁听到声音,眼中闪过喜色,立刻冲了过去。
当她经过那名赭衣奴的时候,不经意间注意到,尽管对方弓着背,却依然比她高出一个头。
林菁的身高不算矮,她比寻常女子高挑,在长安甚至高过许多男人。
就凭这卷发和鹤立鸡群般的身高,可以确定,这赭衣奴不是胡人,便是有胡人血统。
这念头在心头一闪而过,她已经看到火炼不甘寂寞甩着头,狂喜般咧着嘴的样子了。
火炼是一匹强壮的枣红马,它来到林菁身边的时候,只有六个月大。
对平民来说,马是奢侈品,尤其是战马的要求更高,一匹年龄合适的战马至少要三万钱。林菁那时候快八岁了,练习马术刻不容缓,她那不甚靠谱的师父装模作样地揣着钱去东市赚了一圈,只带了酒回来。在姑姑林妙真凌厉的注视下,他最后出了城,不知从哪里拐回来一匹刚断奶的小马驹,美其名曰“感情要从小培养”。
——两岁以上的马才能骑好不好!
林菁被迫跟火炼培养了两年感情,别说,还真的培养出默契来了,而且随着年纪增长,火炼的体态、耐力、爆发力都超出寻常马,它四肢修长有力,剧烈跑动后肩膀鼓起,有传说中“龙骨”,要不是没摸出汗血,林菁真以为是闻名天下的大宛良驹。
她也是后来才知道师父的良苦用心,一是他们没钱,别说三万,就是三千都得让全家喝几个月西北风,所以只能选择还没长好牙口的小马驹,因为不好相马,所以有了“捡漏”的可能;二是从小驯养的马虽然要多费两年草料,但确实容易上手。
唯独可惜的是,林菁十岁才接触马术,有些晚了。
火炼看着林菁走过来,身子拼命前倾,当林菁的手摸过来的时候,它又矜持地缩了回去,打了个响鼻,十分贞烈不可屈。
呦,闹脾气了。
林菁顺着它的鬃毛,一下下地抚摸,把脸贴在它脖子上,火炼慢慢安静下来,那一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她,让人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
从它来到她身边,一天都没分开过。
她一到幽州大营就分派了任务,它也进了马厩,周围都是陌生的马匹,想必……也和她一样不习惯吧。
“想家了吧?草料吃得习惯吗?这里没有梨子,等回家了,我给你买上一筐,让你吃个够。”
火炼撒娇地蹭了蹭她,马蹄来回跺了几下,被圈得有些可怜。
林菁眼神微暗,只能不断地安抚它,现在……已经不是在家的时候了,不能由着性子来。
“这是一匹好马。”
林菁身后响起一个声音,她回过身,是那赭衣奴正在看着她。
此人长得像是西域胡人,一口官话却说得十分标准。他的声音低沉悦耳,没有奴隶的粗鲁和怯懦,显得受过良好的教养。
这并不奇怪,自南北朝起,汉人与外族混居在一起,通婚是难免的,就连坐在皇位的李氏家族,也有一半外族血统。样貌虽然如此,说不定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原人,身上恐怕也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林菁见到火炼本就心情好,笑着回道:“它脾气倔得很,从小养在我身边。”
“难怪,它跟其他在马场长大的马不一样。”赭衣奴一边说,一边抱起草料,均匀地摊在马槽里。
林菁稍微起了点兴趣,问道:“有何不同?”
大昭战马多出自两大马场,分别是位于祁连山以南的汉阳马场和位于云州的叱拨马场,前者从汉朝就已存在,由名将霍去病建立,后者是大昭开国建立,以皇帝李茂最心爱的大宛名马命名。
马场的战马皆经过训练,是骑兵的不二选择。
赭衣奴道:“马场的马大多被鞭子磨去骨气,只知听从号令,但精心饲养的马则不同,它会是战场上的好伙伴,不是没有灵魂的坐骑。”
“看来,你不是个普通的奴隶。”
“我曾在马场做过驯马人,所以才能进军营伺候马匹,”赭衣奴谦恭地道,“我很感谢那段经历,否则我早饿死在幽州的罪奴营了。”
可这里很快就会拆了,林菁有些同情地看了他一眼。
赭衣奴瞬间明白她的意思,发出了一声短促的笑声,接着道:“我这样的人,能多吃一顿饱饭也是赚的,只是很意外,突厥的牙帐竟突然间便被找到,如有神助,果然是天佑我大昭。”
林菁抿了抿嘴,轻声道:“神……”
林远靖曾被称为大昭的“军神”,可到了最后,将他从“神位”上拉下来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还记得他的功勋?
“大昭需要神,就会有神,这么说的话,李家的确是得天保佑。”林菁说完,拍了拍火炼的头,转身离开了马厩。
不知为什么,跟那赭衣奴聊过之后,她便有些心神不宁。
幽州大军开拔之后,最快入夜时分就能传来第一份战报,除了他们这些戍守的兵及守辎重的后勤兵,裴元德足足带了一万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失利,那么,到底有什么问题让她觉得不对劲?
直到她经过一群在演武场练习射箭的弓兵身边,听到他们说道:“……你们说突厥人怎么突然脑子灵光,那群蛮子不应该只会举着刀往前冲吗?怎么也知道躲躲藏藏了……”
她猛然一惊。
当初与左平说的那句“兴许有高人相助”本是无意,可她将前前后后一想,连普通兵都觉得突厥人不同往常,既然大昭可以把她找出来助幽州大营寻找王帐,那么突厥人一改风格,为什么不能是真的找到了人相助?
好极了,如果她在突厥人的阵营,现在她会怎么做?
林菁头皮发炸,她来不及反省、来不及计较个人得失,脚跟一转,向着中军大总管主帐疾步而去。
也许等不到入夜,幽州大营就会迎来突厥人的精锐!
第7章 如果
林菁连闯了三关守卫。
说是闯可能不太恰当,因为进了中军帐的范围,她嫌对付守卫麻烦,身法一变,立刻快如轻烟,兔起鹘落间便到了主帐前,左右两名护卫主帐的亲兵一脸茫然地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人,刚要抽出腰间横刀,便被她一手一个推了回去。
“得罪了。”林菁双手化刀,在两人颈间一敲,一起拖进了主帐。
裴元德留在幽州大营坐镇的,是他的三子裴景行。
林菁进去的时候,他穿着铠甲斜倚在案几后面,翘着腿,一边往嘴里送酒,一边翻着一本没有封面的小册子。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老冤家左平也在这里,他现在本该在长安城里享着清福。
裴景行跟左平同龄,元兴八年,两人一起经过考核进了千牛卫,千牛备身的名额却只有一个。
从小就在“学学左家七郎”阴影中长大的裴景行,输得毫无悬念。
有道是:天不生左平,定然更太平——这是与左平同辈的长安贵族子弟一致的心声。他带着这份陈年的怨念,来幽州大营做了一个别将,率领一个二百人的跳荡团。
为的倒不是给左平使绊子——裴元德第一个饶不了他,他也没那么猥琐。
裴景行一门心子就想争个军功,最好盖过左平,要不怎么领了跳荡团呢。
《开德军律》曰:“临阵对寇,矢石未交,先锋挺入,陷坚突众,贼徒因而破败者,是为跳荡。”
说白了,就是在两军相交之时,最先杀入敌方阵营的兵负责大杀四方,将敌方阵线打乱,带领后方突进。能完成这种任务的,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争的乃是大昭第一军功。
只有这样的兵,才有资格称为跳荡。
裴景行好不容易在前面的战斗中攒了不少军功,然而,当他得知左平找到了突厥牙帐之时,瞬间万念俱灰。
怎么比?啊?你说怎么比?
欺负人!
裴景行懒得跟大军去阴山,尤其不愿意看见左平那张脸,他怕自己忍不住扑上去行泼妇之举。
就在他准备舒舒服服地享受一下,抚慰下自己受伤心灵的时候,便看到林菁拖着他的两个亲兵,悄无声息地进了他的帐子。
“突厥人要打来了。”她如是说道。
裴景行当然知道林菁。
虽然不想承认,但在当年,林远靖声望如日中天,连获大捷的时候,试问哪个热血男儿不曾将他视作榜样?他的名字出现在酒肆的高谈阔论中,出现在深闺少女羞涩的枕边呢喃中,出现在说书人不厌其烦的传颂中……哪怕是稚龄幼童,也最爱扮演林远靖,满足一个做英雄的传奇之梦。
裴景行也曾口喝“我乃大昭天下兵马大元帅林远靖”,与家丁厮杀在自己的小院里,直到某一天,脸色不善的裴元德匆匆赶来捂住了他的嘴,这个名字从此便成为禁忌。
看在童年时光的份儿上,他不想为难林菁,但——
不是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
“你活腻歪了!”裴景行将书一合,一跃而起,架势利落漂亮,“擅闯主帐,别以为你是个女的,我就不敢治你的罪!”
“藏在阴山的牙帐是一个诱饵,一旦它被找到,突厥人就会将连同幽州在内的河北道一网打尽。”林菁迅速说完,闪身来到裴景行前方,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她太着急了,明知自己现在就像很多初出茅庐的新手一样,习惯性的将各种失误归结在自己身上,却没办法掩饰想要迫切改正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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