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常诺将竹筒递给她,嘱咐道:“小心烫,你用袖子包着抓。”
何当归依言接过竹筒,果然如他所言,隔着一层袖子仍略感烫手,她大为纳罕道:“这又是什么功夫,也未见一丝火星和闪光,怎么凉水就突然变开水了呢,简直就像变戏法一样。”
“雕虫小技而已,”常诺轻嗤,“哪有妹妹你的本事神奇,能掐会算,还能知道哪一天刮风,哪一天翻船,简直比道圣大人都高明。”
何当归自动过滤了他话中的嘲讽之意,点头道:“对啊,不是我夸口,说到预测咱们大明的水路详况,我比十个柏炀柏绑起来还高明三分,你们漕帮主要走的是大运河,可大运河自隋朝开建以来,至今已有几百年历史,许多河段都已年久失修了。尤其是在枯水期,常常会发生船只触礁沉没的事故。”她吹吹竹筒中的水,轻啜了一口,又咬一口鸡翅膀,边吃边赞道,“没想到你的厨艺这么好,真是人不可貌相。”
常诺好笑道:“人不可貌相?我的面相看上去不会做饭吗?”
何当归啃着香酥的鸡翅膀,盯着他的脸瞧了很长一会儿,然后冒出了一句:“你长着一张娃娃脸,仿佛从小就是这张脸,到往后四五十岁还是这样的娃娃脸,一点都不显老,可是你的眼神在渐渐变老,比起三年前的那双眼睛,你现在的眼睛予人以冷冽无情的印象,跟你的那位‘好朋友’越来越像了。”
常诺听得心头一跳,有一种最深的秘密被人挖出来的恐慌感,连忙转移话题说:“你说你能预测哪里会有水难发生,不如你就预测一下最近会发生的一起水难吧。”
何当归摇摇头:“风公子你说错了,我只能预测出何时何地的水道不适合行船,并不能肯定的说一句那里一定会沉船,否则我也不会做这样的买卖——要是我真的能预测到那一步,与其把情报卖给你,还不如去事发地点阻止那条‘遇难船’行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
常诺略颔首,从善如流道:“那,你就说说,最近哪一条河道不适合行船呢?”说着又把一只烤好的香喷喷兔腿递给她。
何当归道谢接过,想了一会儿说:“据我夜观天象查知,京城外饮马镇一段的运河最近水文情况复杂,水下淤泥沉积,加之隆冬的西北风大盛,在水下形成大漩涡,是最危险的一段航道。这次的情报是免费提供给你的,下一次再透露,就要收你银子了。”
“要收银子?”常诺自然不相信她的预测,只是质疑说,“如果我所记不错,之前你说的是要‘免费’给我们提供三年的水路状况情报,来换取你的平静生活?”
何当归点头道:“是啊,你愿意换吗?你能代表宁王拿出一个主意吗?我本人是随时乐意交换的。”
常诺翻转着烤肉,苦笑道:“这个买卖恐怕我不能拿定主意,小渊他那样珍视你,不肯委屈你一分一毫,定要给你找到一个最好的身份才娶你进王府,所以我猜,不管你的情报是真是假,他都决计不可能答应下来,丫头,你知道吗?他打算着要让你顶替宁国公主小女儿的身份,以王妃之尊嫁入王府,跟那谢巧凤弄一个两头大。”
何当归错愕地睁大眼睛:“宁国公主?那不是他的二皇姐么?宁国公主的小女儿不就是他的外甥女?舅舅娶外甥女,这种败坏伦理纲常的事他也做得出来!”
常诺对她这样尖刻的评价和冷漠的反应感到恼怒,公主的女儿,多么难得的身份!尽管如今尚未成事,不过他还是忍不住一时嘴快讲出来,好让何当归感激之余,明白王爷对她的心意,没想到她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嫌这个身份跟王爷的亲缘关系太近!
常诺恼火地说:“这只是做给外人看的身份,你又不是他的亲外甥女,算不得乱伦,再说亲上做亲的事自古有之,亲舅舅娶外甥女的故事,随便扯扯也能扯出七八件来,岂不记得当年汉惠帝娶了亲外甥女张嫣?话说回来,王爷他为你这样费心,难道你都不开心吗?”
怕她不知道这个身份有多么贵重,他详细地为她解释道:“宁国公主的母后是孝慈高皇后,从生母这里就高出王爷一层了,公主洪武十年嫁给了汝南侯梅思祖的次子、淮安总兵官梅殷,共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淮阳郡主十九岁,已出嫁三年,二女儿没等到封号时就夭折了。公主还有个小女儿绍婵郡主,闺名梅玉婵,年方十五,因为出了一点事故,目前其人不知所踪。而王爷正在积极与宁国公主协商,帮她解决一些麻烦事,而宁国公主作为回报,让你顶上绍婵郡主的名号,代郡主嫁给王爷。”
☆、第215章 王爷喜欢男人
更新时间:2013-10-08
何当归听后,却比常诺更恼火十倍,她咬牙冷笑:“皇后张嫣嫁给舅舅惠帝乃是吕后的谋权手段,被传为千古笑谈和丑闻,你们竟然拿来作为榜样?你们学的诗书礼义都喂狗了不成?我才不去顶替什么绍婵郡主梅玉婵,要嫁就让她自己嫁!”朱权竟要让她和谢巧凤并立,弄一个东西宫?他倒真瞧得起她。
常诺手中的烤肉被火烧得滋滋作响,亦咬牙道:“若不是为了你,王爷又怎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娶他名义上的外甥女?本来我……的一个朋友说通了京城的常府,同意让你认常夫人为义母,从常府出嫁,可王爷认为如果外人都知道不是亲生,身份还是不够高贵,日后难免有人那这个话柄攻击你,另一方面,假如让你跟谢巧凤并立,王爷难以跟永平伯谢成和晋王朱棡交代。毕竟,你年纪比谢巧凤小将近十岁,只有郡主之尊才能让你名正言顺地做王爷的正妃,他如此安排全是为你着想,还跟宁国公主一家几度交涉,如今仍在交涉中,你怎么如此不识好歹?你不知道他在你身上耗费了多少心血吗?”
何当归一手拿鸡翅膀一手拿肥兔腿,迅速解决掉后,她把骨头往火堆中一丢,感叹道:“他是幻想家,只靠着一点虚无缥缈的单相思,就编造出一个日夜等着盼着他去迎娶的情妹妹。而你是纵横家,把黑的说成白的,把被逼婚的可怜人说成是不知好歹的恶人,却把恶人说的又纯情又可怜,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难道有个你讨厌的人在背后处心积虑做一些事,你就要感激他,跟他做夫妻?那风公子你怎么不娶罗白芍,我听说她天天写你的名字,你有没有很感动?”
常诺无言以对,他把最大的底牌翻出来,却换不来她的一丝感激和欣喜,不由得让他又恼火又泄气,大跨步到何当归面前,把串着烤鸡的竹竿往她面前的地上一插,他自己则抱着一整只烤兔猛吃,用牙齿撕咬兔肉泄愤。何当归也捧起烤鸡埋头苦吃,怎么才能打探到,朱权对上一世的事究竟知不知情?怎么才能摆脱朱权的纠缠?怎么才能让朱权吃不了兜着走,从此都绕着她走?怎么才能解决今晚柏炀柏留下的“面粉”和“风扬”的麻烦?
两人默默吃完后,一同用眼去瞄最后半竹筒水,何当归率先拿起喝了几口,放回地上后常诺又拿起从筒缘另一边喝,两口解决了剩下的水。常诺把空竹筒丢在染血的蒲团上,长吐一口气,然后又开说了:“三年前我把王爷送到罗府疗伤,原本以为是个上上策,没想到等他离开罗府的时候伤势更严重了。何家妹妹,我真是嫉妒你,连着两回让王爷带伤给你传真气,他可从来没给我传过。”
“是啊,知道他是宁王之后,我也受宠若惊呢。”何当归凉凉的笑了,上一世的朱权也从未给她传过真气,哪怕是她为他挡剑丢了两个孩子的那次。真稀奇哪,他给还是陌生人的她传真气,还从面具刺客手下救了她一回!莫非是命运大意洗错了牌,把衰事都洗到了上辈子,把好事都轮到了这辈子?
何当归挑眉:“风公子你这是来讨人情,让我报恩的喽?”
常诺拿竹竿拨弄着火堆,回忆道:“当时我在大宁假扮王爷,替他出了一个月的勤,等我收到传信赶去镇江的时候,王爷才刚刚出关,当时他面色煞白,正在为明日明月擅自给他与谢巧凤定亲的事而大发雷霆,还打断了明日的一条胳臂,明日跟了他十四年了。”
明日?何当归怀抱小兔,抚摸了两下,微微笑了,也是个背后捅刀子的老熟人。她偏头好奇道:“怎么他们如此大胆,连他们主子的终身大事也敢擅做主张?万一那谢巧凤是个丑女,或者不合宁王的心意怎么办?”
常诺犹豫一下,说:“之前王爷没遇见你,他有意跟晋王结盟,也见过晋王的小姨子谢巧凤,虽然她年长他四岁,却是秀外慧中大气温婉,身份和品貌都够格做他的王妃,所以对她不是太反感。”
何当归笑得开怀,有点儿替谢巧凤感到悲哀,原来她当上了宁王妃,得到了天下间最尊贵的夫君,竟只是因为她不是他反感的人?那……自己呢?他疲于应付一众美艳姬妾的时候,总是去自己房里讨杯茶,然后累得倒头就睡——他肯睡她的床,是否只因为她床上的香味不会熏到他的鼻子呢?
常诺双目死盯着那一团火,仿佛那里面住着一段往事,他用一种幽深而低沉的音调讲述着那段往事:“我第一遇见小渊的时候,他被人欺负得很惨,鼻青脸肿的样子一点都瞧不出他长得有多俊。等第二次见他的时候,他一身白衣,整个人焕然一新,脸长得比我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都俊,让我几乎看呆了。他对我也颇有好感,于是,我们就开始交往了……”
“……交往?”常诺的那种语气和神情,不能不让何当归有点儿往歪处想。
常诺略点一下头,轻声说:“我小时候非常讨厌母亲给我的那几个搽得喷香的通房丫头,反而,每次一看到……某位英武的军中上将军,我就会发自内心的开怀,后来听说他娶妻生子了,我就非常伤心……”道出了这些秘密,他抬眼去看何当归,她的表情波澜不惊,连一点些微的诧异都没有,他放下心来,于是继续说,“后来跟小渊不打不相识,等深入了解他之后,才发现他跟我一样,从来不碰皇贵妃给他娶的周菁兰等几个女人,甚至不愿让她们近身。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好的密不可分。”
何当归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原本连她都觉得有些荒诞的恶意揣测,竟然被证实是真的!那么,上一世的朱权也是喜欢男人的喽?那他装的可真好,他府中的那一群女人,都是摆设和传宗接代之用的喽?呵呵,一想到她曾经把他当成她的神,当成她的命,她就恨不得穿过时空隧道回到多年以前,把那个中邪中毒的何嫔推到水牢门前磕死。
常诺看她的眼中爆出近乎实质状的针芒,怕她有所误会,连忙又解释说:“何家妹妹你不要多想,我们那时候年纪都小,连男女之事都不通,怎么会对男子的身体有什么绮念呢?我们只是同寝同眠,仅此而已。”
“哦?”何当归看向常诺,讥讽地问,“那两位小公子是什么时候开的窍,懂得了男子之间是怎么回事的呢?”
这丫头小小年纪,倒是一点都不害羞避讳,常诺蹙眉道:“在我们发展到那一步之前,我就已抽身而退了,有一天我告诉他说,我觉得伺候我笔墨的那个丫头挺清秀的,说话挺风趣的,而且觉得男子还是应该跟女子好,才能开源活流,绵延千代,否则,这世上为何有男人和女人这两种人呢?跟他说出这些话后,我的心中很忐忑,生怕他从此就跟我绝交了。可他还是跟从前一样同我交好,只是他仍然不喜欢女人,宁肯宠幸两三个涂脂抹粉的小太监,也不肯要周菁兰她们几个。”
何当归笑得灿烂,除了眼睛,她的整张脸都在笑,她笑问:“这么说,风公子你对这位昔日‘恋人’仍不能从那种‘状况’中脱离出来而感到愧疚和担忧,所以,当他对我表现出兴趣之后,你就迫不及待地想把我送给他治病喽?”
常诺细细端详着眼前的美貌少女,不明白那一副如花的面容下有着怎样的魂魄,遭遇过怎样的经历,才会让她毫无普通女子的温婉柔顺和同情心,全身都长满了尖锐冷酷的刺。他更不明白的是,小渊为何会对这样一个石头一般冷硬的女子用情至深。常诺叹气道:“当我听明日说,他主子爱上了一个名叫何当归的罗家小妖女,又听明月补充说,那小妖女就是在大街上被马蹄踩到却安然无恙的那个,我不但没有开心,反而更加担忧了。”
何当归托腮听故事,兴味道:“为什么?莫非彼时,风公子已知道我是个恶女了?”
常诺抬高了一条眉毛,低哼一声:“丫头你忘了,彼时你只有十岁,他喜欢上了一个小女孩,怎么能不让我担心?我怕他又产生什么不正常的爱恋取向,于是我在北方惹出了一点儿棘手的事,死拖活拽地把他从镇江拉走了,毕竟镇江离扬州只半天车程,谁知道他会不会哪天心血来潮去找你。后来,我又接连不断地制造了几个月的麻烦,让他忙得没想你,更没空去找你。半年之后,看到他终于不再动不动就掏出你的那缕头发亲,我才松了一口气。”
何当归紧揪住怀中小兔的绒毛,听说朱权居然亲吻过她的头发,她的心中生出了由衷的厌恶,突然明白为什么对红尘感到绝望的女子都会削光头发做尼姑,原来长长的黑发有时候也成为一种身体的延伸,代替着她承受那个恶魔的羞辱。
常诺长舒一口,微笑道:“后来,我才发现,之前那半年我都想岔了,小渊他喜欢的不是小女孩,而是正常的女人。有一天我去王府喝茶,发现半年之前那个幽怨憔悴的周侧妃,居然变得容光焕发,还在园子里放风筝,笑声像银铃一样好听,跟从前判若两人。我去问小渊,他平静地告诉我,他已经挨个儿翻牌子把所有姬妾宠幸了一遍,并开始觉得女子更适合他,而且已把几个小太监都打发走了。我听后很开心,为他和周菁兰开心,那周菁兰是一位好女子,为他空守了多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小兔突然剧烈地挣扎起来,抬爪在何当归的手腕上留下几道浅白的抓痕,何当归吓了一跳,才恍然发现是自己一时过于用力,揪掉了它的一小撮毛,连忙安抚地拍着它的头表示歉意。
常诺望向何当归,忽而问:“何家妹妹,你的继父是叫何阜吧?好像在京卫指挥使司知事,对吧?”
“何阜?”何当归扬眉,“突然提他干嘛?他的官职是什么我也没印象了,似乎是个八品的芝麻绿豆小官吧,早些年去京城赴任的,不知现在升官了没有。”
常诺摇头道:“他为官四载,并未有任何升迁,如今更是获罪丢了官职呢,何家妹妹,你一定很厌恶此人吧?”
☆、第216章 继父回心转意
更新时间:2013-10-08
何当归不知道他这么问是什么意思,于是折中地说:“大人们的事我一个小孩子也不好多发表评论,不过瞧着母亲近几年在道观修身养性,比前些年跟继父他们一家一起住的时候开心多了,人看上去也年轻了十几岁,我瞧着也为她开心。“”何知事他获罪了?是什么罪名?”
那何阜丢了官?此事上一世她倒没什么印象,上一世那时候,十四岁的她还在为罗家中的各种人各种事抹眼泪,消息也非常之闭塞。后来她嫁入了王府,几年后方听说,何阜已不做官了,去海上跑船赚了不少钱,在青州购宅置田,还来接母亲去住,而母亲收到消息后居然立刻就开始打点行李,要往青州搬家。
那一次,她闻讯后大惊,星夜从大宁赶回扬州,不吃不睡赶了几天的路,终于在母亲离开罗家之前截住了她,仔细盘问母亲之后才知道,原来早在几年之前,那何阜就不做官了,好像还蹲了一段时间的大牢,出来之后就跑去找母亲借钱,自作主张地打了张借条拿给她,磨缠了几日便从她那里借走了三千多两银子和一盒珠钗首饰。
母亲在那何阜带着厚厚的银票头也不回地走掉后就开始后悔了,因此她未敢把此事讲给老太太等人听,也就没人知道母亲的嫁妆又被削去了一小半,加上前些年给何阜谋官职,以及供养何阜的老母与姐姐姐夫等人的钱,她一万多两的嫁妆已经在何阜一家人身上用去了近五千两。
那时候,罗家二老爷罗川谷在外面做着一些神神秘秘的生意,开始是用二房自己的钱,后来孙氏捂紧了钱袋,一文不出,罗川谷又打了几回公中银子的主意,还硬着头皮跟老太太张口要了几次。等到公中的账面越来越难看,而老太太也开始对罗川谷的神秘生意产生了怀疑的时候,他又把主意打到了四妹罗川芎的身上。当年罗川芎第一次出嫁的时候,家里给她备下了价值一万两的嫁妆,她被何敬先遣回娘家的时候虽然狼狈异常,可银票田契却一点不少的全带了回来,还是一万两。第二次出嫁虽一点风光都无,可老太太等人也有一些随礼,折成现银也有近三千两。
于是,罗川谷在心中加加减减一番,算着他四妹的家底,应该还有将近一万两银子吧。她一个妇道人家,手中攥着那么多银子左右也是干放着,还不如入股他的好买卖。于是他就跑去借,狮子大开口地一次就要借八千两。
罗川芎花钱从不懂节俭,为了照顾自尊,这些年名义上说是住在娘家吃在娘家,可她从未拿过公中的一两银子,一份儿万两的嫁资东折西扣,如今只剩不到四千两了。听罗川谷把他的生意说得那样好,她也心动了,想挣些银子防老,毕竟唯一的女儿刚嫁去大西北,山高水远的不知以后还能不能见得着。罗川芎只留了三百两的零花,将剩下的三千多两银子都交给罗川谷,可因为远远少于罗川谷心中的预算,令他大为恼火,沉着脸拿了银票就走了,从那以后那些银子就石沉大海了,没有本金,没有契书,没有借条,也没有一两银子的红利。
那一次盘问于母亲,听到了这些鬼催的烂事,何当归真的是越听越恼火,母亲花钱大手大脚她可以理解,谁让母亲从懂事起就不知节俭为何物呢,外祖父只差没把天上的星星捧给她,渐渐就惯坏了。可是,母亲好好的一份儿万两嫁妆,原本足够她一辈子的吃用,就因为她不懂得拒绝,不会对借钱人说一声“不”,到最后竟然只剩三百两银子了!堂堂罗东府川字辈的唯一嫡女,富翁神医罗杜仲的爱女,竟然只有三百两的体己钱了!
何当归本想严厉责备母亲一番,可见母亲一提起这些事就郁郁难舒的样子,她又觉得心疼,她要是能带着母亲一起过日子该有多好!可是王府环境复杂,虽然她得到了王爷的垂青,可每日也是如履薄冰,战战兢兢,能得到王爷批准,回来看望母亲这一趟,她心中就已对王爷充满感激了。
母亲一边拭泪一边告诉她,还好老天有眼,当年把那三千两给了何阜之后,眼见着他毫不留恋地走掉了,她还以为是错付真情,又一次放鱼入海了。可是没想到就在几天前,罗府上来了几个青州口音的管家打扮的人,说是何阜跑船赚得了大钱,在青州购宅置田,变成了当地的新贵,现在他对她万分惦记,忆起她昔年对他的种种好,每每垂泪唏嘘,恨不能还报万一。
母亲听后很心动,一则她的私房钱已花的差不多了,原本是不肯放下脸面用娘家钱的她,如今也要在当家二嫂孙氏手下讨生活,每月从孙氏处领走那不可或缺的三十两银子,每领一次,她就有一种揭头皮一般的感觉。
二则,她对那何阜始终还存着点儿希望,反正已经拉拉扯扯跟那人做了十年的夫妻了,一个女子有多少个十年,一个女子又能改嫁几回?何阜再狼心狗肺,他也悔悟了,回头来找她了。所以,她一听说何阜发达了,还良心发现记起她的好来了,她立刻就开始打点行李,恨不得生出一双翅膀,飞到青州看看她的新家。就算那里环境不如罗府好,可在那里她将会是女主人,再也不用忍受那种仰人鼻息的屈辱了。
听完母亲叙述的来龙去脉,何当归还是觉得大大不妥,虽然她对那一位继父已然印象模糊,但小时候他跳窗户来拐带她的那一回,那一双乌沉而充满欲念的双眸,是她一生一世都忘不掉、独自在心底深埋了十年的噩梦。不行!绝对不能让母亲去找何阜,那个人的品行有问题!
可是,她要如何开口告诉母亲,你向往的那一位给你安了新家的夫君,他对昔年仅有九岁的我起过不轨之念,临去京城赴任前,他并非悄无声息地挑了行李就走了,他大约还曾打算过将我骗走,养在身边做个童养媳。
望着母亲亮晶晶的憧憬新生活的双眼,这些话她说不出口,只好拖延着她说,母亲你不是没有银子了吗,女儿这几年在王府得王爷垂青,攒了不少金银之类的赏赐,加一加足有四五千两之多呢,只是我来得匆忙,什么都未及带来,不如你再在罗府多住两个月,待女儿回去给你打点些盘缠,再雇几个可靠的镖师送你上路。
何当归心中想着,她要先设法拖住母亲,然后再去伍樱阁托几个探子去趟青州,探一探那何阜的老底。似何阜那种劣迹斑斑的人,坏事做多了总会留下不少把柄,到时候她就握着这些把柄去找那个人,让他不要再打她母亲的主意,否则就让自己的夫君——宁王殿下给他好看!何阜那个坏胚子,他根本不配有母亲这样好的娘子,就算他是真心悔过了,母亲也不该再给他机会。当年他能抛弃母亲一次,焉知没有第二次第三次?
母亲慈爱地望着她,柔声说,好孩子,你的银子就攒着自己花吧,平时多把心思放在宁王身上,要事事以他为重,你嫁给了他,你就姓朱不姓何了。昨天我去跟老祖宗诉苦,把借给二哥三千多两银子做买卖,最后血本无归的事讲了出来,老祖宗怜惜我,再加上听说了何阜的事,也为我守得云开见月明而高兴,已给我打点了一个价值两千两的百宝匣,里面金银珠宝都不缺。老祖宗说了,到了青州,我就是当家主母了,衣着打扮一定要光鲜,不能丢了罗府的面子。
何当归还想找理由留下母亲,可是那几个青州口音的“何府”管家车夫们已把所有的行李箱笼装上了马车,来催促母亲起程。母亲又慌不迭地跟她告别了几句,让她在王府事事小心,要低头做人,要把夫君当成自己的天。匆匆丢下这些话,母亲就转身爬上马车,消失在车帘后。
车夫扬了两下马鞭,哒哒哒的马蹄声带走了她的母亲。
她满心担忧,母亲虽然三十多岁,历尽沧桑,还在三清观修行过多年,可她的性情却总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少女,天真而没有一丝防备心,希望路上别出什么事才好。价值两千两的百宝匣?太不安全了!
她望向跟她从大宁骑马同来的明日,此人乃是王爷的心腹,专门代王爷给伍樱阁发号施令,有时还会扮成王爷的样子直接指挥伍樱阁的暗杀行动。王爷一听说她要星夜赶回扬州探望母亲,立刻就让跟在身边的明日随她一起回家,一路保护她的安全。
想到此事,何当归甜蜜地微笑了,王爷派这么重量级的保镖给她,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一定不同一般吧?要知道,明日直接听命于王爷一人,连谢王妃都差遣不动他。
何当归看向面无表情的明日,恳求道,我不放心母亲,很想跟上去看看,可连日赶路,我已是强弩之末,此刻有一种随时要昏倒的感觉。而明日你武功高强,听说你昔日随王爷上战场的时候,曾连续十天十夜不眠不休地寻找失踪的王爷,想来精力一定很好,所以我想拜托你随在马车后面,护我母亲去青州。
看到明日仍是一张石头脸,对她的话没有什么反应,她又把口气放得更软,道,我母亲他们带着几车子行李,走得一定不会快,你沿途小憩几回再跟上去也来得及,若你帮我这一次,我一定念着你的恩情,日后倘有什么差遣,我定然是不会推辞的,行不行?
明日拽拽地点一下头,翻身上马就要奔走,她连忙扯住他的缰绳,得寸进尺地要求道,好明日,你到了青州先别急着回来,守在何府外明察暗访一番,探一探我那位继父何阜的底细,假如他是一个大恶人,或者他有什么事骗了我母亲,你就直接去见我母亲,无论用什么法子都要把她带回扬州来!拜托你了!
明日冷哼一声,何嫔娘娘,我还以为你是个聪明通透的人,没想到你也有看不开的时候——女子一旦嫁了人,她就是那个男人的附属品了,终其一生也不能摆脱,不管他是骗了她,还是负了她,她除了默默受着之外,不该生出旁的想法,这才是最正经的为人妇之道。何嫔娘娘,你母亲既然嫁了那个何阜,那她就是他的东西了,她首先是那个人的夫人,其次才是你的母亲,你永远排在第二,你永远都拴不住你的母亲,因为她已经是别人的附属物品了。哼,什么叫何阜“有什么事骗了”你母亲?娘娘,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一句,这世上没有不骗女人的男人,一个都没有。
望着何当归呆愣愣而充满血丝的双眼,明日一挥马鞭,抛下最后一句话,你作为王爷的附属品,也好好收敛心思,把心多放在王爷的身上吧。你不必等我了,在罗府好好睡一觉就找陆风镖局护送你回大宁吧,我办好了青州之事直接回大宁给你复命,驾!驾!他伏身于马上,风驰电掣地奔远了。
☆、第217章 女人只是藤蔓
更新时间:2013-10-08
那个时候,望着明日远去的背影,何当归心中充满了忐忑和惶遽,明日的那句话像一盆腊月的凉水一样兜头浇下来。那句话是什么意思?这世上没有不骗女人的男人,一个都没有?王爷……骗过她吗?他骗了她什么?
当时何当归安慰着自己,她不过是一个没有家世根底的弱女子,就算她小有本事,医术好,学东西快,不过比起王爷来,她的那点子本事就不够看了。这样的她,若不是王爷垂青,普通得如同沙滩上的一粒沙,有什么价值能让王爷欺骗利用呢?谢王妃、周侧妃和万侧妃,她们每一个人的母族都能给王爷很大的助力,可他从来没有专宠过她们中的任何一人,可见王爷是个坦荡荡的男儿,不愿也不屑通过女人来成大业。
何当归轻舒了一口气,暗笑自己一定是几天没睡觉,困得脑子都坏掉了,竟然怀疑起王爷来。她的夫君可是这世上最完美无缺的男子,光风袭月,顶天立地,她知道,他爱她,他不会骗她。明日那家伙一定是因为自己派给他苦差,害他几天几夜都不能睡觉,一时心怀怨愤,才会讲那些话吓唬她,她怎么能不相信她的夫君、她的枕边人,而去相信一个旁人的话呢?
这样安慰和催眠过自己后,她就转身回罗东府了。
因为此时的她在王府已颇具地位,所以到了罗府也成了众人眼中高高在上的贵宾,受到相当的礼遇,几乎是里三重外三重的夹道欢迎。尽管她已困得随时要栽倒于地,不过觉得小时候没感受到的“亲情”全都回来找她了,一时激动,竟然把积攒了几天的瞌睡虫都赶跑了。她经常羡慕王府中其他姬妾都有母族庇护,其实,罗府比起那些官宦世家虽然次了一等,到底也是她的母族呢。所谓母族,就是避风港吧。是她可以放下防备,安心睡觉的地方,是她永远的坚实后盾。
欢庆仪式持续了小半天,不只罗西府的堂老爷过来了,就连孙家、关家、伍家的夫人们也多多少少来了几个,她强撑着身子应付了一阵子,老太太终于瞧出她妆容下憔悴的神色,悄悄握了握她的手说,你去睡一下,我帮你招呼客人。其实她的疲倦,长眼睛的人都能看见,那连脂粉都遮不住的黑眼圈和满眼的血丝,那苍白干涸的嘴唇和不自觉颤抖的手指尖,长着眼睛的人都看得见。
不过,所有人都是特意来看她的,怎么肯放过这个大饱眼福的机会呢。有的人是为了巴结她这个宁王宠姬,想让她帮着办什么事,有的人却是单纯来“参观”她的。
那些人带着还没出嫁的女儿一起来参观她,给他们女儿讲着励志的故事:瞧吧,闺女,那个穿红缎曳地裙的女人就是何当归,她是个被父亲家撵出门的弃女,从小还被丢去乡下养,十几岁了还不识字,只是长了张漂亮脸蛋。当年罗老太君要把她说给你哥哥当小妾,我嫌她家教不好,她母亲德容言功不过关,女儿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就推拒了罗老太君。没想到这女人倒是个有出息的,能嫁去宁王府就已经够神奇的了,她还混得人模人样的回来了,真是草窠中飞出了金凤凰啊。
何当归把这些话都收进耳里,面上却不动声色,对于旁人在背后对她母亲的指摘,她早已听得麻木了。她也已从最初的埋怨母亲,变成了现在的心疼母亲,她真的想让母亲的脸上露出真正的笑容,可是,那个众人口中的“白眼狼”何阜,浪子回头的何阜,他真的可以让母亲露出那样的笑容吗?
明日说得没错,男人就是参天大树,女子就是那绕树的藤,树有多高,藤蔓就只能攀爬多高,一旦把那藤蔓从树上解下来了,那藤蔓就离枯萎不远了。母亲这些年在罗府过得虽然不算差,可是本质上讲,她还是枯萎成一团的藤蔓吧。本来何当归也未察觉出这一点,她还以为母亲在罗府当一辈子的“姑太太”,每个月花着那三十两的月例,就是母亲最好的归宿了。
可是,方才见到了母亲突然变得年轻的美丽脸庞,见到了母亲那亮晶晶的双眼,何当归突然意识到,何阜,才是母亲的那棵树!即使何阜对母亲并非真心,即使他只肯从他的一碗汤中分出一杯残羹给母亲,也比她这个女儿捧上的满满一锅肉汤更滋润。女人不能离开男人而独自活着么,女人,就只是藤蔓么。
何当归虽不服气,可是推己及人,她也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只因她深深知道,她自己也和母亲是一样的,一生就指着那一个男人而活。在那个冠盖满京华的锦绣堆中,那个男人只要多看她一眼,她的心就是甜的。彼时,她并不知道,那甜滋滋的蜜糖是有毒的。
揣着这些纷乱的思绪,何当归在老太太的安排下溜到了一处安静华美的寝房,美美地睡了一觉,心中满满地盛着她的蜜糖,从天亮睡到天黑又睡到天亮,醒来之后,丫鬟们鱼贯而入,训练有素地为她梳洗打扮,换上舒适的家常裙褂,让她分外感动,这就是家的感觉吧。
等用过早膳后,老太太就过来了,先是跟她话了一会儿家常,问了她在王府中的生活,问了她的身体状况,又着意瞄向她的小腹,问她可有消息了。她失落地摇摇头回答说,昔年在水商观伤了身子,大夫们都说她体质寒凉,不宜有孕了。老太太摇头叹息,一时也默默无语,早知这外孙女是个有出息的,家里待她自然不同。
何当归记挂着母亲的事,又跟老太太打听青州来的那几个管家是怎么说的——那位何富翁已经把母亲抛了六七年了,怎么突然间就回心转意了呢,这其中是否有什么诡计呢?母亲那样迟钝又软和的人,独自一个人去那人生地不熟的青州,是否会被别人欺侮呢?何富翁不要母亲的这些年里,他肯定又纳了不少小妾吧,母亲她没有弹劾妾室的经验,又跟何富翁久不相见,想必彼此之间一定积攒了不少误会,在盛宠的妾室和疏远的旧妻之间,何富翁会偏帮哪一方呢?
何当归依言接过竹筒,果然如他所言,隔着一层袖子仍略感烫手,她大为纳罕道:“这又是什么功夫,也未见一丝火星和闪光,怎么凉水就突然变开水了呢,简直就像变戏法一样。”
“雕虫小技而已,”常诺轻嗤,“哪有妹妹你的本事神奇,能掐会算,还能知道哪一天刮风,哪一天翻船,简直比道圣大人都高明。”
何当归自动过滤了他话中的嘲讽之意,点头道:“对啊,不是我夸口,说到预测咱们大明的水路详况,我比十个柏炀柏绑起来还高明三分,你们漕帮主要走的是大运河,可大运河自隋朝开建以来,至今已有几百年历史,许多河段都已年久失修了。尤其是在枯水期,常常会发生船只触礁沉没的事故。”她吹吹竹筒中的水,轻啜了一口,又咬一口鸡翅膀,边吃边赞道,“没想到你的厨艺这么好,真是人不可貌相。”
常诺好笑道:“人不可貌相?我的面相看上去不会做饭吗?”
何当归啃着香酥的鸡翅膀,盯着他的脸瞧了很长一会儿,然后冒出了一句:“你长着一张娃娃脸,仿佛从小就是这张脸,到往后四五十岁还是这样的娃娃脸,一点都不显老,可是你的眼神在渐渐变老,比起三年前的那双眼睛,你现在的眼睛予人以冷冽无情的印象,跟你的那位‘好朋友’越来越像了。”
常诺听得心头一跳,有一种最深的秘密被人挖出来的恐慌感,连忙转移话题说:“你说你能预测哪里会有水难发生,不如你就预测一下最近会发生的一起水难吧。”
何当归摇摇头:“风公子你说错了,我只能预测出何时何地的水道不适合行船,并不能肯定的说一句那里一定会沉船,否则我也不会做这样的买卖——要是我真的能预测到那一步,与其把情报卖给你,还不如去事发地点阻止那条‘遇难船’行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
常诺略颔首,从善如流道:“那,你就说说,最近哪一条河道不适合行船呢?”说着又把一只烤好的香喷喷兔腿递给她。
何当归道谢接过,想了一会儿说:“据我夜观天象查知,京城外饮马镇一段的运河最近水文情况复杂,水下淤泥沉积,加之隆冬的西北风大盛,在水下形成大漩涡,是最危险的一段航道。这次的情报是免费提供给你的,下一次再透露,就要收你银子了。”
“要收银子?”常诺自然不相信她的预测,只是质疑说,“如果我所记不错,之前你说的是要‘免费’给我们提供三年的水路状况情报,来换取你的平静生活?”
何当归点头道:“是啊,你愿意换吗?你能代表宁王拿出一个主意吗?我本人是随时乐意交换的。”
常诺翻转着烤肉,苦笑道:“这个买卖恐怕我不能拿定主意,小渊他那样珍视你,不肯委屈你一分一毫,定要给你找到一个最好的身份才娶你进王府,所以我猜,不管你的情报是真是假,他都决计不可能答应下来,丫头,你知道吗?他打算着要让你顶替宁国公主小女儿的身份,以王妃之尊嫁入王府,跟那谢巧凤弄一个两头大。”
何当归错愕地睁大眼睛:“宁国公主?那不是他的二皇姐么?宁国公主的小女儿不就是他的外甥女?舅舅娶外甥女,这种败坏伦理纲常的事他也做得出来!”
常诺对她这样尖刻的评价和冷漠的反应感到恼怒,公主的女儿,多么难得的身份!尽管如今尚未成事,不过他还是忍不住一时嘴快讲出来,好让何当归感激之余,明白王爷对她的心意,没想到她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嫌这个身份跟王爷的亲缘关系太近!
常诺恼火地说:“这只是做给外人看的身份,你又不是他的亲外甥女,算不得乱伦,再说亲上做亲的事自古有之,亲舅舅娶外甥女的故事,随便扯扯也能扯出七八件来,岂不记得当年汉惠帝娶了亲外甥女张嫣?话说回来,王爷他为你这样费心,难道你都不开心吗?”
怕她不知道这个身份有多么贵重,他详细地为她解释道:“宁国公主的母后是孝慈高皇后,从生母这里就高出王爷一层了,公主洪武十年嫁给了汝南侯梅思祖的次子、淮安总兵官梅殷,共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淮阳郡主十九岁,已出嫁三年,二女儿没等到封号时就夭折了。公主还有个小女儿绍婵郡主,闺名梅玉婵,年方十五,因为出了一点事故,目前其人不知所踪。而王爷正在积极与宁国公主协商,帮她解决一些麻烦事,而宁国公主作为回报,让你顶上绍婵郡主的名号,代郡主嫁给王爷。”
☆、第215章 王爷喜欢男人
更新时间:2013-10-08
何当归听后,却比常诺更恼火十倍,她咬牙冷笑:“皇后张嫣嫁给舅舅惠帝乃是吕后的谋权手段,被传为千古笑谈和丑闻,你们竟然拿来作为榜样?你们学的诗书礼义都喂狗了不成?我才不去顶替什么绍婵郡主梅玉婵,要嫁就让她自己嫁!”朱权竟要让她和谢巧凤并立,弄一个东西宫?他倒真瞧得起她。
常诺手中的烤肉被火烧得滋滋作响,亦咬牙道:“若不是为了你,王爷又怎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娶他名义上的外甥女?本来我……的一个朋友说通了京城的常府,同意让你认常夫人为义母,从常府出嫁,可王爷认为如果外人都知道不是亲生,身份还是不够高贵,日后难免有人那这个话柄攻击你,另一方面,假如让你跟谢巧凤并立,王爷难以跟永平伯谢成和晋王朱棡交代。毕竟,你年纪比谢巧凤小将近十岁,只有郡主之尊才能让你名正言顺地做王爷的正妃,他如此安排全是为你着想,还跟宁国公主一家几度交涉,如今仍在交涉中,你怎么如此不识好歹?你不知道他在你身上耗费了多少心血吗?”
何当归一手拿鸡翅膀一手拿肥兔腿,迅速解决掉后,她把骨头往火堆中一丢,感叹道:“他是幻想家,只靠着一点虚无缥缈的单相思,就编造出一个日夜等着盼着他去迎娶的情妹妹。而你是纵横家,把黑的说成白的,把被逼婚的可怜人说成是不知好歹的恶人,却把恶人说的又纯情又可怜,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难道有个你讨厌的人在背后处心积虑做一些事,你就要感激他,跟他做夫妻?那风公子你怎么不娶罗白芍,我听说她天天写你的名字,你有没有很感动?”
常诺无言以对,他把最大的底牌翻出来,却换不来她的一丝感激和欣喜,不由得让他又恼火又泄气,大跨步到何当归面前,把串着烤鸡的竹竿往她面前的地上一插,他自己则抱着一整只烤兔猛吃,用牙齿撕咬兔肉泄愤。何当归也捧起烤鸡埋头苦吃,怎么才能打探到,朱权对上一世的事究竟知不知情?怎么才能摆脱朱权的纠缠?怎么才能让朱权吃不了兜着走,从此都绕着她走?怎么才能解决今晚柏炀柏留下的“面粉”和“风扬”的麻烦?
两人默默吃完后,一同用眼去瞄最后半竹筒水,何当归率先拿起喝了几口,放回地上后常诺又拿起从筒缘另一边喝,两口解决了剩下的水。常诺把空竹筒丢在染血的蒲团上,长吐一口气,然后又开说了:“三年前我把王爷送到罗府疗伤,原本以为是个上上策,没想到等他离开罗府的时候伤势更严重了。何家妹妹,我真是嫉妒你,连着两回让王爷带伤给你传真气,他可从来没给我传过。”
“是啊,知道他是宁王之后,我也受宠若惊呢。”何当归凉凉的笑了,上一世的朱权也从未给她传过真气,哪怕是她为他挡剑丢了两个孩子的那次。真稀奇哪,他给还是陌生人的她传真气,还从面具刺客手下救了她一回!莫非是命运大意洗错了牌,把衰事都洗到了上辈子,把好事都轮到了这辈子?
何当归挑眉:“风公子你这是来讨人情,让我报恩的喽?”
常诺拿竹竿拨弄着火堆,回忆道:“当时我在大宁假扮王爷,替他出了一个月的勤,等我收到传信赶去镇江的时候,王爷才刚刚出关,当时他面色煞白,正在为明日明月擅自给他与谢巧凤定亲的事而大发雷霆,还打断了明日的一条胳臂,明日跟了他十四年了。”
明日?何当归怀抱小兔,抚摸了两下,微微笑了,也是个背后捅刀子的老熟人。她偏头好奇道:“怎么他们如此大胆,连他们主子的终身大事也敢擅做主张?万一那谢巧凤是个丑女,或者不合宁王的心意怎么办?”
常诺犹豫一下,说:“之前王爷没遇见你,他有意跟晋王结盟,也见过晋王的小姨子谢巧凤,虽然她年长他四岁,却是秀外慧中大气温婉,身份和品貌都够格做他的王妃,所以对她不是太反感。”
何当归笑得开怀,有点儿替谢巧凤感到悲哀,原来她当上了宁王妃,得到了天下间最尊贵的夫君,竟只是因为她不是他反感的人?那……自己呢?他疲于应付一众美艳姬妾的时候,总是去自己房里讨杯茶,然后累得倒头就睡——他肯睡她的床,是否只因为她床上的香味不会熏到他的鼻子呢?
常诺双目死盯着那一团火,仿佛那里面住着一段往事,他用一种幽深而低沉的音调讲述着那段往事:“我第一遇见小渊的时候,他被人欺负得很惨,鼻青脸肿的样子一点都瞧不出他长得有多俊。等第二次见他的时候,他一身白衣,整个人焕然一新,脸长得比我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都俊,让我几乎看呆了。他对我也颇有好感,于是,我们就开始交往了……”
“……交往?”常诺的那种语气和神情,不能不让何当归有点儿往歪处想。
常诺略点一下头,轻声说:“我小时候非常讨厌母亲给我的那几个搽得喷香的通房丫头,反而,每次一看到……某位英武的军中上将军,我就会发自内心的开怀,后来听说他娶妻生子了,我就非常伤心……”道出了这些秘密,他抬眼去看何当归,她的表情波澜不惊,连一点些微的诧异都没有,他放下心来,于是继续说,“后来跟小渊不打不相识,等深入了解他之后,才发现他跟我一样,从来不碰皇贵妃给他娶的周菁兰等几个女人,甚至不愿让她们近身。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好的密不可分。”
何当归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原本连她都觉得有些荒诞的恶意揣测,竟然被证实是真的!那么,上一世的朱权也是喜欢男人的喽?那他装的可真好,他府中的那一群女人,都是摆设和传宗接代之用的喽?呵呵,一想到她曾经把他当成她的神,当成她的命,她就恨不得穿过时空隧道回到多年以前,把那个中邪中毒的何嫔推到水牢门前磕死。
常诺看她的眼中爆出近乎实质状的针芒,怕她有所误会,连忙又解释说:“何家妹妹你不要多想,我们那时候年纪都小,连男女之事都不通,怎么会对男子的身体有什么绮念呢?我们只是同寝同眠,仅此而已。”
“哦?”何当归看向常诺,讥讽地问,“那两位小公子是什么时候开的窍,懂得了男子之间是怎么回事的呢?”
这丫头小小年纪,倒是一点都不害羞避讳,常诺蹙眉道:“在我们发展到那一步之前,我就已抽身而退了,有一天我告诉他说,我觉得伺候我笔墨的那个丫头挺清秀的,说话挺风趣的,而且觉得男子还是应该跟女子好,才能开源活流,绵延千代,否则,这世上为何有男人和女人这两种人呢?跟他说出这些话后,我的心中很忐忑,生怕他从此就跟我绝交了。可他还是跟从前一样同我交好,只是他仍然不喜欢女人,宁肯宠幸两三个涂脂抹粉的小太监,也不肯要周菁兰她们几个。”
何当归笑得灿烂,除了眼睛,她的整张脸都在笑,她笑问:“这么说,风公子你对这位昔日‘恋人’仍不能从那种‘状况’中脱离出来而感到愧疚和担忧,所以,当他对我表现出兴趣之后,你就迫不及待地想把我送给他治病喽?”
常诺细细端详着眼前的美貌少女,不明白那一副如花的面容下有着怎样的魂魄,遭遇过怎样的经历,才会让她毫无普通女子的温婉柔顺和同情心,全身都长满了尖锐冷酷的刺。他更不明白的是,小渊为何会对这样一个石头一般冷硬的女子用情至深。常诺叹气道:“当我听明日说,他主子爱上了一个名叫何当归的罗家小妖女,又听明月补充说,那小妖女就是在大街上被马蹄踩到却安然无恙的那个,我不但没有开心,反而更加担忧了。”
何当归托腮听故事,兴味道:“为什么?莫非彼时,风公子已知道我是个恶女了?”
常诺抬高了一条眉毛,低哼一声:“丫头你忘了,彼时你只有十岁,他喜欢上了一个小女孩,怎么能不让我担心?我怕他又产生什么不正常的爱恋取向,于是我在北方惹出了一点儿棘手的事,死拖活拽地把他从镇江拉走了,毕竟镇江离扬州只半天车程,谁知道他会不会哪天心血来潮去找你。后来,我又接连不断地制造了几个月的麻烦,让他忙得没想你,更没空去找你。半年之后,看到他终于不再动不动就掏出你的那缕头发亲,我才松了一口气。”
何当归紧揪住怀中小兔的绒毛,听说朱权居然亲吻过她的头发,她的心中生出了由衷的厌恶,突然明白为什么对红尘感到绝望的女子都会削光头发做尼姑,原来长长的黑发有时候也成为一种身体的延伸,代替着她承受那个恶魔的羞辱。
常诺长舒一口,微笑道:“后来,我才发现,之前那半年我都想岔了,小渊他喜欢的不是小女孩,而是正常的女人。有一天我去王府喝茶,发现半年之前那个幽怨憔悴的周侧妃,居然变得容光焕发,还在园子里放风筝,笑声像银铃一样好听,跟从前判若两人。我去问小渊,他平静地告诉我,他已经挨个儿翻牌子把所有姬妾宠幸了一遍,并开始觉得女子更适合他,而且已把几个小太监都打发走了。我听后很开心,为他和周菁兰开心,那周菁兰是一位好女子,为他空守了多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小兔突然剧烈地挣扎起来,抬爪在何当归的手腕上留下几道浅白的抓痕,何当归吓了一跳,才恍然发现是自己一时过于用力,揪掉了它的一小撮毛,连忙安抚地拍着它的头表示歉意。
常诺望向何当归,忽而问:“何家妹妹,你的继父是叫何阜吧?好像在京卫指挥使司知事,对吧?”
“何阜?”何当归扬眉,“突然提他干嘛?他的官职是什么我也没印象了,似乎是个八品的芝麻绿豆小官吧,早些年去京城赴任的,不知现在升官了没有。”
常诺摇头道:“他为官四载,并未有任何升迁,如今更是获罪丢了官职呢,何家妹妹,你一定很厌恶此人吧?”
☆、第216章 继父回心转意
更新时间:2013-10-08
何当归不知道他这么问是什么意思,于是折中地说:“大人们的事我一个小孩子也不好多发表评论,不过瞧着母亲近几年在道观修身养性,比前些年跟继父他们一家一起住的时候开心多了,人看上去也年轻了十几岁,我瞧着也为她开心。“”何知事他获罪了?是什么罪名?”
那何阜丢了官?此事上一世她倒没什么印象,上一世那时候,十四岁的她还在为罗家中的各种人各种事抹眼泪,消息也非常之闭塞。后来她嫁入了王府,几年后方听说,何阜已不做官了,去海上跑船赚了不少钱,在青州购宅置田,还来接母亲去住,而母亲收到消息后居然立刻就开始打点行李,要往青州搬家。
那一次,她闻讯后大惊,星夜从大宁赶回扬州,不吃不睡赶了几天的路,终于在母亲离开罗家之前截住了她,仔细盘问母亲之后才知道,原来早在几年之前,那何阜就不做官了,好像还蹲了一段时间的大牢,出来之后就跑去找母亲借钱,自作主张地打了张借条拿给她,磨缠了几日便从她那里借走了三千多两银子和一盒珠钗首饰。
母亲在那何阜带着厚厚的银票头也不回地走掉后就开始后悔了,因此她未敢把此事讲给老太太等人听,也就没人知道母亲的嫁妆又被削去了一小半,加上前些年给何阜谋官职,以及供养何阜的老母与姐姐姐夫等人的钱,她一万多两的嫁妆已经在何阜一家人身上用去了近五千两。
那时候,罗家二老爷罗川谷在外面做着一些神神秘秘的生意,开始是用二房自己的钱,后来孙氏捂紧了钱袋,一文不出,罗川谷又打了几回公中银子的主意,还硬着头皮跟老太太张口要了几次。等到公中的账面越来越难看,而老太太也开始对罗川谷的神秘生意产生了怀疑的时候,他又把主意打到了四妹罗川芎的身上。当年罗川芎第一次出嫁的时候,家里给她备下了价值一万两的嫁妆,她被何敬先遣回娘家的时候虽然狼狈异常,可银票田契却一点不少的全带了回来,还是一万两。第二次出嫁虽一点风光都无,可老太太等人也有一些随礼,折成现银也有近三千两。
于是,罗川谷在心中加加减减一番,算着他四妹的家底,应该还有将近一万两银子吧。她一个妇道人家,手中攥着那么多银子左右也是干放着,还不如入股他的好买卖。于是他就跑去借,狮子大开口地一次就要借八千两。
罗川芎花钱从不懂节俭,为了照顾自尊,这些年名义上说是住在娘家吃在娘家,可她从未拿过公中的一两银子,一份儿万两的嫁资东折西扣,如今只剩不到四千两了。听罗川谷把他的生意说得那样好,她也心动了,想挣些银子防老,毕竟唯一的女儿刚嫁去大西北,山高水远的不知以后还能不能见得着。罗川芎只留了三百两的零花,将剩下的三千多两银子都交给罗川谷,可因为远远少于罗川谷心中的预算,令他大为恼火,沉着脸拿了银票就走了,从那以后那些银子就石沉大海了,没有本金,没有契书,没有借条,也没有一两银子的红利。
那一次盘问于母亲,听到了这些鬼催的烂事,何当归真的是越听越恼火,母亲花钱大手大脚她可以理解,谁让母亲从懂事起就不知节俭为何物呢,外祖父只差没把天上的星星捧给她,渐渐就惯坏了。可是,母亲好好的一份儿万两嫁妆,原本足够她一辈子的吃用,就因为她不懂得拒绝,不会对借钱人说一声“不”,到最后竟然只剩三百两银子了!堂堂罗东府川字辈的唯一嫡女,富翁神医罗杜仲的爱女,竟然只有三百两的体己钱了!
何当归本想严厉责备母亲一番,可见母亲一提起这些事就郁郁难舒的样子,她又觉得心疼,她要是能带着母亲一起过日子该有多好!可是王府环境复杂,虽然她得到了王爷的垂青,可每日也是如履薄冰,战战兢兢,能得到王爷批准,回来看望母亲这一趟,她心中就已对王爷充满感激了。
母亲一边拭泪一边告诉她,还好老天有眼,当年把那三千两给了何阜之后,眼见着他毫不留恋地走掉了,她还以为是错付真情,又一次放鱼入海了。可是没想到就在几天前,罗府上来了几个青州口音的管家打扮的人,说是何阜跑船赚得了大钱,在青州购宅置田,变成了当地的新贵,现在他对她万分惦记,忆起她昔年对他的种种好,每每垂泪唏嘘,恨不能还报万一。
母亲听后很心动,一则她的私房钱已花的差不多了,原本是不肯放下脸面用娘家钱的她,如今也要在当家二嫂孙氏手下讨生活,每月从孙氏处领走那不可或缺的三十两银子,每领一次,她就有一种揭头皮一般的感觉。
二则,她对那何阜始终还存着点儿希望,反正已经拉拉扯扯跟那人做了十年的夫妻了,一个女子有多少个十年,一个女子又能改嫁几回?何阜再狼心狗肺,他也悔悟了,回头来找她了。所以,她一听说何阜发达了,还良心发现记起她的好来了,她立刻就开始打点行李,恨不得生出一双翅膀,飞到青州看看她的新家。就算那里环境不如罗府好,可在那里她将会是女主人,再也不用忍受那种仰人鼻息的屈辱了。
听完母亲叙述的来龙去脉,何当归还是觉得大大不妥,虽然她对那一位继父已然印象模糊,但小时候他跳窗户来拐带她的那一回,那一双乌沉而充满欲念的双眸,是她一生一世都忘不掉、独自在心底深埋了十年的噩梦。不行!绝对不能让母亲去找何阜,那个人的品行有问题!
可是,她要如何开口告诉母亲,你向往的那一位给你安了新家的夫君,他对昔年仅有九岁的我起过不轨之念,临去京城赴任前,他并非悄无声息地挑了行李就走了,他大约还曾打算过将我骗走,养在身边做个童养媳。
望着母亲亮晶晶的憧憬新生活的双眼,这些话她说不出口,只好拖延着她说,母亲你不是没有银子了吗,女儿这几年在王府得王爷垂青,攒了不少金银之类的赏赐,加一加足有四五千两之多呢,只是我来得匆忙,什么都未及带来,不如你再在罗府多住两个月,待女儿回去给你打点些盘缠,再雇几个可靠的镖师送你上路。
何当归心中想着,她要先设法拖住母亲,然后再去伍樱阁托几个探子去趟青州,探一探那何阜的老底。似何阜那种劣迹斑斑的人,坏事做多了总会留下不少把柄,到时候她就握着这些把柄去找那个人,让他不要再打她母亲的主意,否则就让自己的夫君——宁王殿下给他好看!何阜那个坏胚子,他根本不配有母亲这样好的娘子,就算他是真心悔过了,母亲也不该再给他机会。当年他能抛弃母亲一次,焉知没有第二次第三次?
母亲慈爱地望着她,柔声说,好孩子,你的银子就攒着自己花吧,平时多把心思放在宁王身上,要事事以他为重,你嫁给了他,你就姓朱不姓何了。昨天我去跟老祖宗诉苦,把借给二哥三千多两银子做买卖,最后血本无归的事讲了出来,老祖宗怜惜我,再加上听说了何阜的事,也为我守得云开见月明而高兴,已给我打点了一个价值两千两的百宝匣,里面金银珠宝都不缺。老祖宗说了,到了青州,我就是当家主母了,衣着打扮一定要光鲜,不能丢了罗府的面子。
何当归还想找理由留下母亲,可是那几个青州口音的“何府”管家车夫们已把所有的行李箱笼装上了马车,来催促母亲起程。母亲又慌不迭地跟她告别了几句,让她在王府事事小心,要低头做人,要把夫君当成自己的天。匆匆丢下这些话,母亲就转身爬上马车,消失在车帘后。
车夫扬了两下马鞭,哒哒哒的马蹄声带走了她的母亲。
她满心担忧,母亲虽然三十多岁,历尽沧桑,还在三清观修行过多年,可她的性情却总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少女,天真而没有一丝防备心,希望路上别出什么事才好。价值两千两的百宝匣?太不安全了!
她望向跟她从大宁骑马同来的明日,此人乃是王爷的心腹,专门代王爷给伍樱阁发号施令,有时还会扮成王爷的样子直接指挥伍樱阁的暗杀行动。王爷一听说她要星夜赶回扬州探望母亲,立刻就让跟在身边的明日随她一起回家,一路保护她的安全。
想到此事,何当归甜蜜地微笑了,王爷派这么重量级的保镖给她,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一定不同一般吧?要知道,明日直接听命于王爷一人,连谢王妃都差遣不动他。
何当归看向面无表情的明日,恳求道,我不放心母亲,很想跟上去看看,可连日赶路,我已是强弩之末,此刻有一种随时要昏倒的感觉。而明日你武功高强,听说你昔日随王爷上战场的时候,曾连续十天十夜不眠不休地寻找失踪的王爷,想来精力一定很好,所以我想拜托你随在马车后面,护我母亲去青州。
看到明日仍是一张石头脸,对她的话没有什么反应,她又把口气放得更软,道,我母亲他们带着几车子行李,走得一定不会快,你沿途小憩几回再跟上去也来得及,若你帮我这一次,我一定念着你的恩情,日后倘有什么差遣,我定然是不会推辞的,行不行?
明日拽拽地点一下头,翻身上马就要奔走,她连忙扯住他的缰绳,得寸进尺地要求道,好明日,你到了青州先别急着回来,守在何府外明察暗访一番,探一探我那位继父何阜的底细,假如他是一个大恶人,或者他有什么事骗了我母亲,你就直接去见我母亲,无论用什么法子都要把她带回扬州来!拜托你了!
明日冷哼一声,何嫔娘娘,我还以为你是个聪明通透的人,没想到你也有看不开的时候——女子一旦嫁了人,她就是那个男人的附属品了,终其一生也不能摆脱,不管他是骗了她,还是负了她,她除了默默受着之外,不该生出旁的想法,这才是最正经的为人妇之道。何嫔娘娘,你母亲既然嫁了那个何阜,那她就是他的东西了,她首先是那个人的夫人,其次才是你的母亲,你永远排在第二,你永远都拴不住你的母亲,因为她已经是别人的附属物品了。哼,什么叫何阜“有什么事骗了”你母亲?娘娘,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一句,这世上没有不骗女人的男人,一个都没有。
望着何当归呆愣愣而充满血丝的双眼,明日一挥马鞭,抛下最后一句话,你作为王爷的附属品,也好好收敛心思,把心多放在王爷的身上吧。你不必等我了,在罗府好好睡一觉就找陆风镖局护送你回大宁吧,我办好了青州之事直接回大宁给你复命,驾!驾!他伏身于马上,风驰电掣地奔远了。
☆、第217章 女人只是藤蔓
更新时间:2013-10-08
那个时候,望着明日远去的背影,何当归心中充满了忐忑和惶遽,明日的那句话像一盆腊月的凉水一样兜头浇下来。那句话是什么意思?这世上没有不骗女人的男人,一个都没有?王爷……骗过她吗?他骗了她什么?
当时何当归安慰着自己,她不过是一个没有家世根底的弱女子,就算她小有本事,医术好,学东西快,不过比起王爷来,她的那点子本事就不够看了。这样的她,若不是王爷垂青,普通得如同沙滩上的一粒沙,有什么价值能让王爷欺骗利用呢?谢王妃、周侧妃和万侧妃,她们每一个人的母族都能给王爷很大的助力,可他从来没有专宠过她们中的任何一人,可见王爷是个坦荡荡的男儿,不愿也不屑通过女人来成大业。
何当归轻舒了一口气,暗笑自己一定是几天没睡觉,困得脑子都坏掉了,竟然怀疑起王爷来。她的夫君可是这世上最完美无缺的男子,光风袭月,顶天立地,她知道,他爱她,他不会骗她。明日那家伙一定是因为自己派给他苦差,害他几天几夜都不能睡觉,一时心怀怨愤,才会讲那些话吓唬她,她怎么能不相信她的夫君、她的枕边人,而去相信一个旁人的话呢?
这样安慰和催眠过自己后,她就转身回罗东府了。
因为此时的她在王府已颇具地位,所以到了罗府也成了众人眼中高高在上的贵宾,受到相当的礼遇,几乎是里三重外三重的夹道欢迎。尽管她已困得随时要栽倒于地,不过觉得小时候没感受到的“亲情”全都回来找她了,一时激动,竟然把积攒了几天的瞌睡虫都赶跑了。她经常羡慕王府中其他姬妾都有母族庇护,其实,罗府比起那些官宦世家虽然次了一等,到底也是她的母族呢。所谓母族,就是避风港吧。是她可以放下防备,安心睡觉的地方,是她永远的坚实后盾。
欢庆仪式持续了小半天,不只罗西府的堂老爷过来了,就连孙家、关家、伍家的夫人们也多多少少来了几个,她强撑着身子应付了一阵子,老太太终于瞧出她妆容下憔悴的神色,悄悄握了握她的手说,你去睡一下,我帮你招呼客人。其实她的疲倦,长眼睛的人都能看见,那连脂粉都遮不住的黑眼圈和满眼的血丝,那苍白干涸的嘴唇和不自觉颤抖的手指尖,长着眼睛的人都看得见。
不过,所有人都是特意来看她的,怎么肯放过这个大饱眼福的机会呢。有的人是为了巴结她这个宁王宠姬,想让她帮着办什么事,有的人却是单纯来“参观”她的。
那些人带着还没出嫁的女儿一起来参观她,给他们女儿讲着励志的故事:瞧吧,闺女,那个穿红缎曳地裙的女人就是何当归,她是个被父亲家撵出门的弃女,从小还被丢去乡下养,十几岁了还不识字,只是长了张漂亮脸蛋。当年罗老太君要把她说给你哥哥当小妾,我嫌她家教不好,她母亲德容言功不过关,女儿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就推拒了罗老太君。没想到这女人倒是个有出息的,能嫁去宁王府就已经够神奇的了,她还混得人模人样的回来了,真是草窠中飞出了金凤凰啊。
何当归把这些话都收进耳里,面上却不动声色,对于旁人在背后对她母亲的指摘,她早已听得麻木了。她也已从最初的埋怨母亲,变成了现在的心疼母亲,她真的想让母亲的脸上露出真正的笑容,可是,那个众人口中的“白眼狼”何阜,浪子回头的何阜,他真的可以让母亲露出那样的笑容吗?
明日说得没错,男人就是参天大树,女子就是那绕树的藤,树有多高,藤蔓就只能攀爬多高,一旦把那藤蔓从树上解下来了,那藤蔓就离枯萎不远了。母亲这些年在罗府过得虽然不算差,可是本质上讲,她还是枯萎成一团的藤蔓吧。本来何当归也未察觉出这一点,她还以为母亲在罗府当一辈子的“姑太太”,每个月花着那三十两的月例,就是母亲最好的归宿了。
可是,方才见到了母亲突然变得年轻的美丽脸庞,见到了母亲那亮晶晶的双眼,何当归突然意识到,何阜,才是母亲的那棵树!即使何阜对母亲并非真心,即使他只肯从他的一碗汤中分出一杯残羹给母亲,也比她这个女儿捧上的满满一锅肉汤更滋润。女人不能离开男人而独自活着么,女人,就只是藤蔓么。
何当归虽不服气,可是推己及人,她也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只因她深深知道,她自己也和母亲是一样的,一生就指着那一个男人而活。在那个冠盖满京华的锦绣堆中,那个男人只要多看她一眼,她的心就是甜的。彼时,她并不知道,那甜滋滋的蜜糖是有毒的。
揣着这些纷乱的思绪,何当归在老太太的安排下溜到了一处安静华美的寝房,美美地睡了一觉,心中满满地盛着她的蜜糖,从天亮睡到天黑又睡到天亮,醒来之后,丫鬟们鱼贯而入,训练有素地为她梳洗打扮,换上舒适的家常裙褂,让她分外感动,这就是家的感觉吧。
等用过早膳后,老太太就过来了,先是跟她话了一会儿家常,问了她在王府中的生活,问了她的身体状况,又着意瞄向她的小腹,问她可有消息了。她失落地摇摇头回答说,昔年在水商观伤了身子,大夫们都说她体质寒凉,不宜有孕了。老太太摇头叹息,一时也默默无语,早知这外孙女是个有出息的,家里待她自然不同。
何当归记挂着母亲的事,又跟老太太打听青州来的那几个管家是怎么说的——那位何富翁已经把母亲抛了六七年了,怎么突然间就回心转意了呢,这其中是否有什么诡计呢?母亲那样迟钝又软和的人,独自一个人去那人生地不熟的青州,是否会被别人欺侮呢?何富翁不要母亲的这些年里,他肯定又纳了不少小妾吧,母亲她没有弹劾妾室的经验,又跟何富翁久不相见,想必彼此之间一定积攒了不少误会,在盛宠的妾室和疏远的旧妻之间,何富翁会偏帮哪一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