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上一世他进入博达学院打杂,由于不是魂师,无法进入课堂学习,但庄易对知识有着无比的渴望,在记忆这方面,庄易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天赋,往往书看过两遍,基本能全本背诵下来。
  因此上一世,他掌握了强大的理论知识,甚至曾经得到过博达学院一名教师的赏识,只可惜……
  想到这,庄易的脸色顿时变得阴沉。
  上一世蒋宣不知从哪里得知了这个消息,不仅不让庄易这个废物进入教堂,侮辱了他们那群天才魂师,更是利用他的家族权势,将看重庄易的那名教师给开除了。
  从那以后,庄易在学校彻底被孤立,而这只是开始罢了……
  随着眼前的树丛越来越茂密,庄易强迫自己将那些不好的记忆先撇开。
  狩猎园里头的魔兽大多是比较常见的低级魔兽,庄易通读书籍,对他们的优缺点以及生活习惯了如指掌。此时他只是需要三系的魂兽助他觉醒血脉,并不用挑三拣四。
  其中防御类和辅助类的魔兽都极其好找,庄易从水里捞出了一只睡觉的水龟和倒挂在树上睡觉的蝙蝠便可。
  前一世庄易没有机会当魂师,也没有抽取过魔兽的灵魂变成为魂师所用的魂兽,不过好在他看的书多,想到上一世被蒋宣活活汲取灵魂的痛苦,庄易决定不用这么残忍的方法。
  利用催眠的方法,让它们在睡梦中被庄易吸取,眼看时间才过去半小时,庄易继续耐心地寻找起来。
  战斗类的魔兽具有攻击性和警惕心,庄易一边搜寻弱小的魔兽,还得一边防着被较强的魔兽发现,经过了两个小时的努力,庄易终于找到了一只利爪鼠。
  这显然是一只刚成年的魔兽鼠,浑身灰不溜秋的,在偌大的狩猎园里头显得非常不引人瞩目。庄易知道利爪鼠非常喜欢吃一种果子,特意摘取了放在附近,在身体四周铺了一层掩盖气味的草叶,这才守株待兔,等了好几个小时,终于引来这么个小家伙。
  眼看着利爪鼠越发靠近,见四周没有危险,利爪鼠两只前爪抱着果子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
  庄易耐心等待利爪鼠吃饱,就在它放松警惕的那一刻,庄易猛的跳起,一下子将利爪鼠抓了个正着。
  利爪鼠的爪子非常锋利,虽然庄易的动作极快,但利爪鼠还是将他的手被给划出了几道口子。
  庄易对于这样的小伤早就不在乎了,将利爪鼠弄晕后,继续用之前的方法将利爪鼠催眠,眼看着三类魂兽凑齐,庄易压下内心的狂喜,在狩猎园找了个隐蔽的空树洞,将四周布置一番,这才打开玲珑盒,
  玲珑盒是个四方形的小盒子,外形成暗棕色,上头刻着古朴的花纹,由于有些旧了,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盒底刻了一些奇怪的符号,是庄易看不懂的字体,这是玲珑盒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庄易怀疑,当年尚清云能够通过玲珑盒发现他的身份,恐怕与这些字体有着极大的关系。
  打开玲珑盒,里头存放着个银色宝石吊坠,色泽软润剔透,虽然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但是谁又能想得到,这个只是看上去漂亮的宝石里头,隐藏着一个家族的秘密呢。
  庄易按照蒋宣的记忆中的方法,先将自己的手腕割破,血液顺着玲珑盒缓缓地流入吊坠之下,然后将三类魂兽一一引入宝石中。
  血液顺着玲珑盒,汇集在宝石的四周,随着魂兽的注入,宝石慢慢发出了奇异的微光,看起来并不强烈,慢慢地在半空中汇成一道光柱。
  庄易死死盯着那道光柱,操控着体内那可怜的精神力,与光柱接触。
  光柱仿佛感应到他精神力的召唤,下一秒,立刻改变了方向,直直地投射进庄易的眉心,眨眼之间,迅速没入庄易体内!
  庄易只觉得头一痛,捧着玲珑盒的手一抖,玲珑盒顿时掉落到了地上,而庄易的浑身犹如抖筛子一般,剧烈地颤抖起来。
  一道朦胧的光晕,在庄易痛苦地颤抖下,慢慢地从庄易的头顶渗透出来,然后一点一点地往下,最终将庄易整具身体全都覆盖在其中。
  觉醒时竟然比想象中还要痛苦,甚至不亚于之前蒋宣抽取他灵魂时的痛楚!
  庄易咬牙死撑着不让自己昏过去,心中暗骂自己不够谨慎。
  只因为之前看了蒋宣在觉醒时没费什么力气,还想他这个真正的召唤师后代觉醒应该更加容易才对,想不到竟然如此难熬,没有丝毫准备的庄易,差点就这样活活痛晕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庄易周身的白光慢慢地变弱,眼看着全都要消散,突然,白光再一次汇聚成一团,形成一个光圈,再一次回到了庄易的眉心处。
  庄易的身体慢慢止住了颤抖,最终回归平静。
  经过这一次觉醒,庄易能感觉自己原本贫瘠的犹如水滴的精神力,如今仿佛变成了一汪无边无际的大海,一股无法言语的充盈广阔之感通透全身,这样巨大的变化令庄易犹如脱胎换骨一般。
  感受着体内每一处变化,庄易在原地坐了许久,这才意犹未尽地缓缓睁开眼睛。
  经过这一番觉醒的洗礼,不仅庄易的精神力得到了质的飞跃,同时他的外貌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恍若浴火重生一般得到了新生。
  庄易原本的眸色是灰蓝色,在觉醒之后,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瞳色变得更淡了些,浅灰色的双瞳看起来透着几分冷冽,同时他浑身的肌肤和骨骼仿佛也全部重生了一般,不仅身高长高了一点,浑身的肌肤也莹润透白,长年营养不良的蜡黄和之前被叔叔毒打的伤口,通通都不见了。
  对于这些外貌上的变化,庄易倒不是很放在心上,令他欣喜若狂的是,不仅精神力得到提升,最后关头,那道光团再一次回到他的大脑,却是另一番作用——记忆传承。
  庄易起身,将玲珑盒捡起,收进口袋好好放着。
  通过记忆传承,庄易终于全面认知到玲珑盒的各项作用,也明白了明白召唤师的来历,以及落魄的原因,甚至自身之前精神力4 的缘由,也有了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千年前,召唤师和魂师在大陆上地位并列,大陆的最高殿堂被分为召唤殿和魂殿。
  但随着魂师渐渐研究出如何让普通人也能够操控魂兽,而召唤师依旧靠着血脉传承,此消彼长之下,召唤师渐渐落魄,最终被魂殿慢慢吞噬,到了百年前,召唤师已经成为了丧家之犬,大多幸存者都活在暗处苟且偷生,召唤师这个词慢慢被大陆禁止,以至于到了庄易这一辈,父母皆亡,他连召唤师是什么,怎么觉醒都不知道。
  难怪上一世尚清云早就拿了他的血和玲珑盒,却一直没有动静,直到人类和异魔的大战爆发到白热化阶段,而庄易又恰巧“死”了,他这才敢把蒋宣将“召唤师”的身份公布于世。
  庄易慢慢地走出狩猎园,不知不觉一天居然就这样过去了,此时正值清晨时分,庄易一边走回之前避雨的地方,一边在心中暗自计划接下来一步该怎么进行。
  这一世他的最大目的,莫过于变强,不仅不再像上一世那般被人踩在脚底被人讽刺和嘲笑,当异魔来临之际,庄易也希望自己有几分自保的能力。
  因此,庄易决定,他要前往博达学院学习。
  博达学院是大陆三大学院之首,里头云集各类天才,师资浑厚,庄易以魂师的身份进入,必然能够得到最好的指点,而对于尚清云和蒋宣这两个道貌岸然的贱人,在不影响自己变强的情况下,庄易也不介意让他们不痛快,
  根据记忆传承,庄易得知,像他这样的召唤师嫡系血脉,觉醒前精神力越低,觉醒之后便越能爆发出超强的精神力量,同样,由于精神力猛增,觉醒的过程会异常痛苦。一般情况下,觉醒前精神力低于5的召唤师,觉醒后有极大的概率精神力能够超过90!
  尚清云精神力先天85,便已经被学校当宝贝一样供着,庄易简直难以想象90的精神力会给世人带来怎样的震动。
  不过庄易毕竟是见不得光的召唤师,这样高调地进入学校恐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好在,玲珑盒的作用在此时体现出来,运用特殊的手法,玲珑盒能够为庄易掩盖部分精神力的指数,不过具体能压制多少,就要看庄易自己的能力了。
  同时,玲珑盒还是打开召唤师家族遗留给庄易宝物的钥匙。
  庄易现在最缺的不是别的,正是钱,因此出了狩猎园之后,庄易立刻前往钱行。
  然而庄易想不到,他竟然会在这里碰到刚刚将他赶出家门的叔叔。
  在亚德大陆上,小额的钱币人们大多存在家里自己保管,只有超过十万元的存款才能存入钱行,因此出入钱行的人,无一不是穿着显贵的。
  庄易一身廉价的衣裳,才刚走到钱行门口,就被人拦了下来。
  门卫一眼就看出庄易浑身的衣服鞋子加起来都不够二十,对于这样的人,他当场毫不犹豫地将庄易拦下,面无表情地道:“请出示你在钱行的凭证。”
  庄易的玲珑盒是钱行的特殊凭证,在大庭广众之下,庄易自然不方便拿出,不过他明白门卫为什么拦着他,此时若是做出一副小心的模样,反而会被赶出去,庄易皱起眉头,抬头面色不愉地看着门卫:“我使用的是特殊物品,岂是你可以看的,带我进去见你们的负责人。”
  庄易在博达度过几年的光阴,又上过战场,早已不是普通的十六岁少年,他说话之际,虽然一身简朴,但那气势倒是唬人。
  门卫在钱行看门多年,也是见过一些有钱人刻意爱穿成乞丐模样的,见庄易不像普通的少年,虽然穿的破烂,皮肤却非常好,像是精心保养过的,而且气色极佳,一看就知道生活过的极好,于是带着庄易进入里面,心里暗想,这个小兔崽子要是敢骗人,待会儿绝对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而在庄易身后,庄易名义上的堂弟庄恩盯着庄易离开的方向,拉扯了一下父亲的衣袖:“爸,我没看错吧,那个人好像是庄易!”
  庄易的叔叔庄泉闻言,抬头一看,正巧看见庄易被带进里面的情形,顿时一惊。
  庄易经过昨日的觉醒,身高发生了细微的变化,但身型未变太多,而且穿的还是昨天的衣服,庄泉立刻肯定,这一定是庄易。
  眼看庄易居然比他们还先进入钱行,甚至还是门卫亲自带进去的,庄泉心中立马多想起来。
  庄易的父母是个有钱的魂师,当初将庄易交给庄泉收养的时候,看中的是他老婆不能生子,以为他会将庄易当做亲子看待,因此给了他十几万的钱。哪想不到一年,庄泉的老婆便死了,庄泉另娶一个,短短五年内便生了三个儿子,庄泉顿时起了别样的心思,他将那十几万存在钱行,一直舍不得在庄易身上花一分,连自己的儿子也跟着过苦日子。
  直到庄易被认定是废物,他认为他将庄易养了十六年,也该够了,便将庄易赶了出门,自己的大儿子只比庄易小一岁,明年就该测验精神力了,所以他决定现在来取钱,一家人好好地过上好日子。
  却不想今日便在钱行碰到了庄易。
  难道庄易的父母没死,或者其实还留下了点东西给庄易,他却不知道?
  庄泉立刻将儿子庄恩拉到身边低声吩咐了几句。
  而另一边,庄易在门卫的带领下见到了钱行的负责人。因为是在钱行里面的房间,四周也没什么人,庄易便拿出了玲珑盒。
  不过为了防止身份暴露,庄易将玲珑盒的外层做了细微的改变,这个世界各式各样的盒子多得是,召唤师早就消失多年,这样一来基本没人会认为庄易是召唤师了。
  钱行的负责人眼看着庄易打开玲珑盒,催动着里头的宝石变成了另一幅模样,当即就确认了庄易的身份。
  像这种持有特殊物品在钱行存款的,只有一些顶级的用户才有这种资格,因此这些特殊物品的样子早就被钱行的负责人背下。
  这些特殊物品其实本身就是一种宝物,只有真正被认可的持有人才能够催动,因此负责人立刻表情一变,起身热情的将庄易带到了楼上,再换了个更高级的人接待庄易。
  这个更高层的人员虽然其貌不扬,不过庄易一看,立刻就发现这个看似普通的人,却是个强大的魂师。
  庄易有了前世的经验,再加上这一世精神力极高,因此感官极其敏锐,眼前这个钱行高层人员虽然笑容和善,但却不是个善茬。
  不过好在,庄易只是进来取自己应得之物。虽然钱行是现在魂殿组织的,不过召唤师家族的钱财在钱行一直没有被发现,庄易放下心,跟随着钱行的人走到了最顶层。
  “顶层里头布下了阵法,只有在里头拥有财产的人才能够进入,尊敬的客人,请。”
  庄易看着前方幽静的走道,缓缓地迈出脚步。
  当他走出十步之远后,一道光踏入从地上升起,当触碰到庄易的身体后,却柔和的没有丝毫阻碍。
  不远处的钱行的高层人员见状,这才彻底真的相信了,这个穿的破破烂烂的少年,真的是钱行最顶级的客人之一,也代表了……单单他一个人持有的财产,甚至不亚于大陆上那些声名显赫的世家!
  应该是哪个世家的孩子出来历练成功,所以奖励进入家族财产里头拿钱的吧,他刚刚能够感觉得到眼前这个少年超高的精神力,恐怕又一个天才将要横空出世了!
  庄易可不知道身后的人在想些什么,他再往前走了五步,玲珑盒顿时发出了微弱的光,其中一间房间也散发出了同玲珑盒一样的光芒,下一秒,庄易的四周景象顿时一变,他进入了一个独立的空间!
  站在一个光秃秃的山头,瞪大眼睛看着四周的连绵起伏的山脉,每一个山正对着他的方向,都有一个黑黝黝的洞口,看起来有些渗人。
  庄易曾经只听闻过空间这种东西,必须由战魂师划破空间开辟出独立的地方,御魂师将空间巩固,辅魂师建立空间的内部,才能形成一个独立的空间之地,想不到今日居然亲眼见到了一个。
  思及召唤师当年的繁荣,以及三系集于一身的强大,建立一个空间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只是这个空间有些简陋罢了,恐怕是当年临时建立出来的,之后没有人修缮,就一直这副模样保持到现在。
  庄易随意选择了一个最近的山头进入,走进山洞,顿时看到满山洞的镜子,庄易差点被晃瞎了眼睛,见里头都只有单纯的镜子,庄易便换一个山头进入,当看到里头满是衣服之后,并且每一件都做工精致,连边角的缝制都十分考究,甚至还有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以及不同功能的衣服,庄易顿时哑口无言,同时也明白了,这每个山头里头,存放的都是一样东西。
  庄易大致将各个山头浏览一遍下来,当发现甚至连碗筷都专门建立个山头后,庄易想了想,顿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召唤师曾与魂师身份相当之时,财力却比魂师要富裕不知多少,这些钱财虽然大多被魂师瓜分,但是好在也保留了部分下来,这些日常用品本就是打算留给后人使用,只可惜召唤师家族的越来越少,到了庄易这里,甚至只有他一人。单单一人用这整个空间的生活用品,自然觉得有些多。
  不过待庄易细细查看几个山头一番下来,内心却是极度欣喜的,因为这些东西,包括日用品,都不是白留下来的,不仅制作精细,重点是,每一个居然都有一些作用。
  比如大堆的衣服里头,有部分的衣服除了美观之外,还具有防护作用,一些碗筷,除了做工考究精致之外,有的甚至能够测毒。
  唯一惋惜的是,里头居然没有存放金币,晶卡这等实用的东西。
  想来可能当年魂师袭击的时候,第一个抢的就是金币,因此召唤师们能带走的就只有这些看似没用的物品,而晶卡,则是在魂师统一大陆之后才有的,自然是没了。
  庄易决定了,以后的日用品都不用花钱买了,全拿这里头的就好了。
  庄易从一个首饰山洞里头找到了这里唯一一个附带空间属性的红色手链,里头大概有二十立方米的空间,足够庄易存放一些生活用品了,男人戴手链似乎娘气了点,不过好在这个手链可以变粗变细,庄易将它缩到最细,看起来像带一根红色的绳子一样。
  取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带走,庄易开始考虑如果以后急需钱的话,可将东西拿出去拍卖。
  待庄易从空间里头出来,回到钱行时,钱行的人员看向庄易的眼神顿时与之前没进去时不同,有些尊敬也有些怪异,似乎想不通他这样的有钱人,为什么穿的比普通平民还不如。
  庄易也不以为意,跟随着钱行的人回到楼下,正当他打算离开之时,一个人影突然窜到他的面前。
  庄易抬头一看,两三秒后才反应过来,不是别人,正是小他一岁的堂弟庄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