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
这么一想,齐彬又鼓起了信心。
而且他想着凌壮这性子比他还单纯还好骗,谁知道他喜欢的那个姑娘是不是和玛丽一样冲着钱来的,他那性子,就算浑身上下的钱被骗光了估计也感觉不到吧。
作为老朋友,齐彬觉得自己有替凌壮考察考察他那个女朋友的责任。
*****
当天晚上,吃完饭凌壮先是送奥利薇亚上了她家前来接人的私家车,然后又送齐彬和他的女友去酒店。
等到了酒店,齐彬让玛丽回了房,自己则是留下凌壮去酒店的吧台再小酌几杯。
“所以你那个女朋友家里?”
他觉得自己已经彻底被打击懵了,凌壮的女朋友不仅比他女朋友长得好看,气质更是无法比拟的,尤其是人家今天那一身一字齐肩的缎面长裙,加上脖子上那一颗硕大的蓝宝石,齐彬好歹也是长过见识的,还不至于认为人家脖子上带着的是塑料。
加上最后来饭店接人的司机,齐彬不用脑子也能想到凌壮的女朋友绝对出身不凡,而且那底蕴不是他们这样的家庭能够比得上的。
打击到了一定程度,就不是打击了,那是晴天霹雳般的绝望啊。
凌壮没有察觉好友的绝望,反倒滔滔不绝的和他聊起了自己未来的岳父,言语之间极尽赞美啊,反倒是奥利薇亚这个女朋友很少被提及。
好几次齐彬都想打断凌壮的话,问问他他到底找的是媳妇还是岳父,不过光是听凌壮的描述,也能知道他女友家的显赫的背景了。
而且听他的话,女友的家人似乎也很喜欢他,尤其是他那个伟大的岳父,和他更是忘年交一般的朋友,丝毫不存在女方长辈棒打鸳鸯,阻止他们在一起的惨剧。
齐彬看了下凌壮越发出众的五官,他不信是好友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女友一家,论人格魅力,他觉得自己也不差啊。
绝对是脸没错了,他对这个看脸的世界彻底绝望了。
第99章 团聚
“二姐。”
万多禄带着妻儿从车上下来,他的妻子是一个体态微丰的年轻姑娘,穿着一件藕荷色的外套和白色的宽松长裤,模样不算出挑,但胜在看上看上去舒服。
她牵着一个穿着印有孙悟空头像上衣的小男孩,那个小男孩看上去也就三四岁的年纪,白白胖胖和,和万多禄有几分相似。
“听说壮壮那孩子今天回国,还带着女朋友回来了,我们这舅舅舅妈也该去机场接接他。”
几年过去了,万多禄也有了很大的差别,此时他站在自家运送大型家电的小货车边上,穿着干净整洁的衣裳,看上去志得意满,颇有点小成功人士的风范。
“接哥哥。”
小男孩舔着棒棒糖,说话含糊不清的,看上去煞是可爱。
“正要出发呢,你过你也不必特地还来一趟,本来我就打算让壮壮歇两天后就回乡下看看他爷爷奶奶还有姥姥姥爷的。”
万金枝抱起一旁的小侄子,对着弟弟笑着说到。
当初万多禄拿着那些年攒下的积蓄以及万金枝借他的那笔钱去了省城,先是花钱跟了一个老师傅学手艺,然后又回了市里开了一家小修理店,一开始生意并不算好,赚的那些钱也就够顶房租和日常开销,后来万多禄发现收破烂这件事有搞头,一边进行着自己的修理生意,一边又搞起了废品回收。
这些年,他赔过钱也赚过钱,不过因为肯吃苦,踏实做生意从来都不搞那些虚的,加上还有万金枝和凌国栋在一旁指点,现在生意也算是渐渐做起来了,今年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电器行,因为包后期维修,生意很是不错,还买了一辆小货车专门送货上门。
那些年,他不是没想过等他出息了就去找张红,只可惜张红没等他,她嫁人了,是一个很老实的男人。
那个男人年轻时候去越南打过仗,伤了身子,这辈子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了,病退后他被安排到了地方,现在是政府里一个闲散部门的小领导,没什么实权,但津贴高,加上他爸妈早在他打仗那几年没了,上没老下没小,日子过的十分宽裕。
因为工作好,这些年不少人都想着帮他介绍对象,其中还有黄花大闺女呢,不过那男人想着自己也生不了孩子,娶人家没孩子的黄花大闺女那不就是耽搁人吗,介绍离过婚的或是寡妇他倒是乐意,只是也没遇到过合眼缘的,就这么一直单了下来。
遇上张红完全就是个意外,作为一个单身汉他不怎么会做饭,加上爱喝几口小酒,就迷上了凌家卤味铺子现成的下酒菜,那家店正是张红管着的,一来二去的,他和张红也就熟了。
两人的年纪差的不大,那个男人正好比张红大四岁,他先起了心思,就拜托媒人上去说和,张红考虑了几天,就答应了下来。
之前也说过,她是一个很在乎自己孩子,并且很认得清现实的女人,那个男人没有自己的孩子并且不能生育,只要虎子和猫妞乖巧,他完全就会把他们当自己的孩子看待。
虽然当初离婚李衢山才是过错方,可是别人不会那么看,每次开家长会或是平日和朋友玩耍的时候,聊起爸爸这个话题时,两个孩子的难过和沉默她也都看在眼里。
那个男人是光荣的退伍老兵,身份正,加上还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有这样的男人当孩子的爸爸,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事了。
张红早就过了爱幻想的年纪,那个男人想要一个知冷知热的媳妇,能够帮他料理家事,她也需要一个顶家立户的男人,这门婚事,几乎没有需要犹豫的地方。
再婚后,她把猫妞改了男人的姓,李衢山那边也不在乎一个闺女改姓,而那个男人又高兴多了一个随他姓的闺女,把猫妞疼到骨子里去。
一家人的日子平平淡淡,但也富足和乐。
偶尔,张红会想起万多禄,不过想起的频率越来越低了。
万多禄在知道张红再婚后颓废了一段日子,没人劝他,他终究还是自己走出来的,那一年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修理铺里,第二年,他和街对面早餐铺子家的姑娘处上了对象,第三年就生了一个胖娃娃。
所有人都觉得他很幸福,万多禄想着,他应该是幸福的吧。
对了,万家几个兄弟也彻底分家了,因为万多禄朝他们要当初替他们垫的老爷子的欠款的事,分家后万老头和蔡婆子跟着小儿子万多禄,万多禄想接老两口来城里住,只是两位老人不习惯城里的高楼马路,执拗的住在乡下。
好在万小妹就嫁在同一个村子里,她每天帮爸妈烧两顿饭,万多禄每个月给小妹一笔钱,足够老两口的生活开销,剩下的就是给小妹的补贴。
隔三差五的,万多禄也会接两个老人来城里住,只是都住不长,基本上每次就来医院做个检查,然后看看儿子闺女就离开。
故土难离,年纪越大,越舍不得老家的一草一木还有那些熟悉的老朋友。
自从分家后万家几个嫂子倒是不怎么想消停,可是万多禄现在冷了心,压根就不纵着他们,加上他后来娶的这个媳妇虽然外表和气,内地里是个厉害性子,养公婆她没二话,那些哥哥嫂子想要来占便宜,门都没有,那些可都是她儿子的。
梁芳等人吃了几次亏就不敢来了,他们心里有多懊悔当初为了几十块钱的事让万多禄后悔,那就是他们的事了。
不过现在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地,他们的日子也不算太难过,只要肯吃苦,总是不会饿死的。
“妈,大姐和大姐夫还没来呢?”
凌甜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从屋里出来,看到小舅和小舅妈喊了一声,又捏了捏小表弟胖乎乎的小爪子,一副想要抢他手上的糖果的架势。
把人逗的都快哭了,她才收回手,对着他做了一个鬼脸,把人重新逗笑了,又恢复正经样子。
“还没呢,刚刚来了电话,估计快了。”
万金枝对着小闺女说到:“闫肃呢,他到哪儿了?”
“也该快了,十分钟前就出门了。”凌甜看了看手表说到。
一晃眼,离小弟出国已经过去八年了,她已经顺利的从大学毕业,并且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私房菜馆。
作为有钱任性的代表,自从私房菜的名气打响后,她每天就只接待两桌宾客,一桌酒席定价八百,这还只是九七年,这样的价格,相当于很多人一两个月的工资了。
不过即便这样,还是供不应求,不仅是市里,还有附近的省市的人听说了她的手艺慕名而来,现在凌甜白天的时间就忙着四处搜罗美食以及寻找更优质的食材,也就晚上的时候会忙一些,但也忙不到哪里去。
即便这样,每年她还会给自己两个月的假期,到处走走看看,如此悠闲,偏偏赚还比多数人多,这也是一种本事了。
说曹操曹操到,话音刚落没多久,凌娇和毕天佑就和闫肃一块进来了,估计是在门口碰上的。
凌娇今年正好二十九,她在前年和毕天佑结了婚,因为两人都忙于事业,暂时还没打算要孩子,他们商量好了,等凌娇三十二岁的时候,他们两人把手头的事都放一放,安安心心,踏踏实实的准备孩子的到来。
不过凌甜总觉得这种事计划赶不上变化,万一他就有了呢。
凌壮出过八年,也就在凌娇结婚那一年跟着海公公和兰姑姑回国了一趟,生下时候都是万金枝和凌国栋他们出国去看他们的,顺道在欧洲一些国家进行他们第n次蜜月旅行。
凌壮同学很少回国的原因绝对不是因为每次回国出国都要进行疫检抽血,绝对不是。
这些年,他隐隐有把事业版图的重心放在国外的意思,谁让华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呢,凌国栋和万金枝都是充分尊重孩子的人,每一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
你看凌甜找了一个那么丑的男朋友也没见万金枝说什么啊,顶多就是送伞送脂膏的频率频繁了些。
而且现在交通那么发达,出个国也就是几十个小时飞机的事,只要有钱随时就能打一个飞的去探望孩子。
只要感情在,再远的距离都不是距离。
这一趟凌壮同学回国,也是为了把女朋友带给爸妈看看,他打算和女朋友结婚了。
人都到齐了,一家人上了各自的车,开了一个小车队热热闹闹朝机场驶去。
“已经逾期六年了。”
闫肃坐在驾驶位,凌甜自然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车上就他们俩人,凌国栋夫妇坐在大闺女和大女婿的车里。
闫肃的眼睛虽然看着前方道路,但是凌甜同学完全能感受到他此时散发的幽怨之气。
当初十六岁的时候她逗闫肃,说是等大学毕业就答应和他在一块,实际上这就是闹他玩的,他们俩亲都亲了,抱都抱了,不是男女朋友又是什么。
现在凌甜都毕业六年了,早就到了合法扯证的年龄,偏偏她就是不松口结婚的事。
“我看咱们家附近开了一家新幼儿园挺好的,咱们儿子闺女一定喜欢。”
闫肃想着可能是自己之前太含蓄,导致甜甜都不懂他的意思,现在他都带上孩子了,这提示该够明显了吧。
“行吧,改天就去扯个证吧。”
其实凌甜一直在等某人来一个浪漫的求婚,可是现在看来,等某人的浪漫细胞开了,那估计得等到小辈子呢,也不知道是折磨他还是折磨自己了。
“我觉得吧其实……什么……扯……扯证……”
闫肃差点一脚就踩油门上了。
“我好歹也是二姐,总不能赶在弟弟后面吧,那啥,幼儿园啥名字,我给咱们未来的孩子瞅瞅。”
*****
“妈,你在看什么?”
妞妞看着妈妈失神的望着一辆疾驶而去的小货车好奇的问到。
“没什么。”张红摇了摇头。
“妞她妈,看我买到了什么,野生老鳖,虎子最近读书累啊,正好给他补补。”
一个憨实的中年男子从远处走来,手里还拎着一堆东西,里头那只大鳖格外引人注目。
“得花不少钱吧,别尽紧着虎子,你也得多吃点。”
“诶。”男人咧着嘴,一家子肩并肩朝马路的另一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结束了,接下去就是全家组团穿越的番外小故事,篇幅会比较长,也能当另一个正文故事看待,第一个世界是小太子生活的古代
第100章 全家游-古代
万金枝觉得自己特别幸福,在这个世界找到了自己的小夫郎,又有了三个优秀可爱的孩子,除了二女婿长得丑了点之外,她的人生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了。
尤其是今天第一见的小儿媳妇她也特别满意,纤腰长腿的,比她还高了一些,是个优秀的女子,有她保护壮壮,她也能放心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她这些年也学了一些英语,就是没学好,和儿媳妇交流有点困难,不过用手脚比划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呢。
万金枝今天晚上睡得特别踏实,特别满足,不过这会儿似乎有人在叫她,听上去那声音还有些陌生。
而且他想着凌壮这性子比他还单纯还好骗,谁知道他喜欢的那个姑娘是不是和玛丽一样冲着钱来的,他那性子,就算浑身上下的钱被骗光了估计也感觉不到吧。
作为老朋友,齐彬觉得自己有替凌壮考察考察他那个女朋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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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吃完饭凌壮先是送奥利薇亚上了她家前来接人的私家车,然后又送齐彬和他的女友去酒店。
等到了酒店,齐彬让玛丽回了房,自己则是留下凌壮去酒店的吧台再小酌几杯。
“所以你那个女朋友家里?”
他觉得自己已经彻底被打击懵了,凌壮的女朋友不仅比他女朋友长得好看,气质更是无法比拟的,尤其是人家今天那一身一字齐肩的缎面长裙,加上脖子上那一颗硕大的蓝宝石,齐彬好歹也是长过见识的,还不至于认为人家脖子上带着的是塑料。
加上最后来饭店接人的司机,齐彬不用脑子也能想到凌壮的女朋友绝对出身不凡,而且那底蕴不是他们这样的家庭能够比得上的。
打击到了一定程度,就不是打击了,那是晴天霹雳般的绝望啊。
凌壮没有察觉好友的绝望,反倒滔滔不绝的和他聊起了自己未来的岳父,言语之间极尽赞美啊,反倒是奥利薇亚这个女朋友很少被提及。
好几次齐彬都想打断凌壮的话,问问他他到底找的是媳妇还是岳父,不过光是听凌壮的描述,也能知道他女友家的显赫的背景了。
而且听他的话,女友的家人似乎也很喜欢他,尤其是他那个伟大的岳父,和他更是忘年交一般的朋友,丝毫不存在女方长辈棒打鸳鸯,阻止他们在一起的惨剧。
齐彬看了下凌壮越发出众的五官,他不信是好友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女友一家,论人格魅力,他觉得自己也不差啊。
绝对是脸没错了,他对这个看脸的世界彻底绝望了。
第99章 团聚
“二姐。”
万多禄带着妻儿从车上下来,他的妻子是一个体态微丰的年轻姑娘,穿着一件藕荷色的外套和白色的宽松长裤,模样不算出挑,但胜在看上看上去舒服。
她牵着一个穿着印有孙悟空头像上衣的小男孩,那个小男孩看上去也就三四岁的年纪,白白胖胖和,和万多禄有几分相似。
“听说壮壮那孩子今天回国,还带着女朋友回来了,我们这舅舅舅妈也该去机场接接他。”
几年过去了,万多禄也有了很大的差别,此时他站在自家运送大型家电的小货车边上,穿着干净整洁的衣裳,看上去志得意满,颇有点小成功人士的风范。
“接哥哥。”
小男孩舔着棒棒糖,说话含糊不清的,看上去煞是可爱。
“正要出发呢,你过你也不必特地还来一趟,本来我就打算让壮壮歇两天后就回乡下看看他爷爷奶奶还有姥姥姥爷的。”
万金枝抱起一旁的小侄子,对着弟弟笑着说到。
当初万多禄拿着那些年攒下的积蓄以及万金枝借他的那笔钱去了省城,先是花钱跟了一个老师傅学手艺,然后又回了市里开了一家小修理店,一开始生意并不算好,赚的那些钱也就够顶房租和日常开销,后来万多禄发现收破烂这件事有搞头,一边进行着自己的修理生意,一边又搞起了废品回收。
这些年,他赔过钱也赚过钱,不过因为肯吃苦,踏实做生意从来都不搞那些虚的,加上还有万金枝和凌国栋在一旁指点,现在生意也算是渐渐做起来了,今年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电器行,因为包后期维修,生意很是不错,还买了一辆小货车专门送货上门。
那些年,他不是没想过等他出息了就去找张红,只可惜张红没等他,她嫁人了,是一个很老实的男人。
那个男人年轻时候去越南打过仗,伤了身子,这辈子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了,病退后他被安排到了地方,现在是政府里一个闲散部门的小领导,没什么实权,但津贴高,加上他爸妈早在他打仗那几年没了,上没老下没小,日子过的十分宽裕。
因为工作好,这些年不少人都想着帮他介绍对象,其中还有黄花大闺女呢,不过那男人想着自己也生不了孩子,娶人家没孩子的黄花大闺女那不就是耽搁人吗,介绍离过婚的或是寡妇他倒是乐意,只是也没遇到过合眼缘的,就这么一直单了下来。
遇上张红完全就是个意外,作为一个单身汉他不怎么会做饭,加上爱喝几口小酒,就迷上了凌家卤味铺子现成的下酒菜,那家店正是张红管着的,一来二去的,他和张红也就熟了。
两人的年纪差的不大,那个男人正好比张红大四岁,他先起了心思,就拜托媒人上去说和,张红考虑了几天,就答应了下来。
之前也说过,她是一个很在乎自己孩子,并且很认得清现实的女人,那个男人没有自己的孩子并且不能生育,只要虎子和猫妞乖巧,他完全就会把他们当自己的孩子看待。
虽然当初离婚李衢山才是过错方,可是别人不会那么看,每次开家长会或是平日和朋友玩耍的时候,聊起爸爸这个话题时,两个孩子的难过和沉默她也都看在眼里。
那个男人是光荣的退伍老兵,身份正,加上还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有这样的男人当孩子的爸爸,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事了。
张红早就过了爱幻想的年纪,那个男人想要一个知冷知热的媳妇,能够帮他料理家事,她也需要一个顶家立户的男人,这门婚事,几乎没有需要犹豫的地方。
再婚后,她把猫妞改了男人的姓,李衢山那边也不在乎一个闺女改姓,而那个男人又高兴多了一个随他姓的闺女,把猫妞疼到骨子里去。
一家人的日子平平淡淡,但也富足和乐。
偶尔,张红会想起万多禄,不过想起的频率越来越低了。
万多禄在知道张红再婚后颓废了一段日子,没人劝他,他终究还是自己走出来的,那一年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修理铺里,第二年,他和街对面早餐铺子家的姑娘处上了对象,第三年就生了一个胖娃娃。
所有人都觉得他很幸福,万多禄想着,他应该是幸福的吧。
对了,万家几个兄弟也彻底分家了,因为万多禄朝他们要当初替他们垫的老爷子的欠款的事,分家后万老头和蔡婆子跟着小儿子万多禄,万多禄想接老两口来城里住,只是两位老人不习惯城里的高楼马路,执拗的住在乡下。
好在万小妹就嫁在同一个村子里,她每天帮爸妈烧两顿饭,万多禄每个月给小妹一笔钱,足够老两口的生活开销,剩下的就是给小妹的补贴。
隔三差五的,万多禄也会接两个老人来城里住,只是都住不长,基本上每次就来医院做个检查,然后看看儿子闺女就离开。
故土难离,年纪越大,越舍不得老家的一草一木还有那些熟悉的老朋友。
自从分家后万家几个嫂子倒是不怎么想消停,可是万多禄现在冷了心,压根就不纵着他们,加上他后来娶的这个媳妇虽然外表和气,内地里是个厉害性子,养公婆她没二话,那些哥哥嫂子想要来占便宜,门都没有,那些可都是她儿子的。
梁芳等人吃了几次亏就不敢来了,他们心里有多懊悔当初为了几十块钱的事让万多禄后悔,那就是他们的事了。
不过现在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地,他们的日子也不算太难过,只要肯吃苦,总是不会饿死的。
“妈,大姐和大姐夫还没来呢?”
凌甜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从屋里出来,看到小舅和小舅妈喊了一声,又捏了捏小表弟胖乎乎的小爪子,一副想要抢他手上的糖果的架势。
把人逗的都快哭了,她才收回手,对着他做了一个鬼脸,把人重新逗笑了,又恢复正经样子。
“还没呢,刚刚来了电话,估计快了。”
万金枝对着小闺女说到:“闫肃呢,他到哪儿了?”
“也该快了,十分钟前就出门了。”凌甜看了看手表说到。
一晃眼,离小弟出国已经过去八年了,她已经顺利的从大学毕业,并且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私房菜馆。
作为有钱任性的代表,自从私房菜的名气打响后,她每天就只接待两桌宾客,一桌酒席定价八百,这还只是九七年,这样的价格,相当于很多人一两个月的工资了。
不过即便这样,还是供不应求,不仅是市里,还有附近的省市的人听说了她的手艺慕名而来,现在凌甜白天的时间就忙着四处搜罗美食以及寻找更优质的食材,也就晚上的时候会忙一些,但也忙不到哪里去。
即便这样,每年她还会给自己两个月的假期,到处走走看看,如此悠闲,偏偏赚还比多数人多,这也是一种本事了。
说曹操曹操到,话音刚落没多久,凌娇和毕天佑就和闫肃一块进来了,估计是在门口碰上的。
凌娇今年正好二十九,她在前年和毕天佑结了婚,因为两人都忙于事业,暂时还没打算要孩子,他们商量好了,等凌娇三十二岁的时候,他们两人把手头的事都放一放,安安心心,踏踏实实的准备孩子的到来。
不过凌甜总觉得这种事计划赶不上变化,万一他就有了呢。
凌壮出过八年,也就在凌娇结婚那一年跟着海公公和兰姑姑回国了一趟,生下时候都是万金枝和凌国栋他们出国去看他们的,顺道在欧洲一些国家进行他们第n次蜜月旅行。
凌壮同学很少回国的原因绝对不是因为每次回国出国都要进行疫检抽血,绝对不是。
这些年,他隐隐有把事业版图的重心放在国外的意思,谁让华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呢,凌国栋和万金枝都是充分尊重孩子的人,每一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
你看凌甜找了一个那么丑的男朋友也没见万金枝说什么啊,顶多就是送伞送脂膏的频率频繁了些。
而且现在交通那么发达,出个国也就是几十个小时飞机的事,只要有钱随时就能打一个飞的去探望孩子。
只要感情在,再远的距离都不是距离。
这一趟凌壮同学回国,也是为了把女朋友带给爸妈看看,他打算和女朋友结婚了。
人都到齐了,一家人上了各自的车,开了一个小车队热热闹闹朝机场驶去。
“已经逾期六年了。”
闫肃坐在驾驶位,凌甜自然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车上就他们俩人,凌国栋夫妇坐在大闺女和大女婿的车里。
闫肃的眼睛虽然看着前方道路,但是凌甜同学完全能感受到他此时散发的幽怨之气。
当初十六岁的时候她逗闫肃,说是等大学毕业就答应和他在一块,实际上这就是闹他玩的,他们俩亲都亲了,抱都抱了,不是男女朋友又是什么。
现在凌甜都毕业六年了,早就到了合法扯证的年龄,偏偏她就是不松口结婚的事。
“我看咱们家附近开了一家新幼儿园挺好的,咱们儿子闺女一定喜欢。”
闫肃想着可能是自己之前太含蓄,导致甜甜都不懂他的意思,现在他都带上孩子了,这提示该够明显了吧。
“行吧,改天就去扯个证吧。”
其实凌甜一直在等某人来一个浪漫的求婚,可是现在看来,等某人的浪漫细胞开了,那估计得等到小辈子呢,也不知道是折磨他还是折磨自己了。
“我觉得吧其实……什么……扯……扯证……”
闫肃差点一脚就踩油门上了。
“我好歹也是二姐,总不能赶在弟弟后面吧,那啥,幼儿园啥名字,我给咱们未来的孩子瞅瞅。”
*****
“妈,你在看什么?”
妞妞看着妈妈失神的望着一辆疾驶而去的小货车好奇的问到。
“没什么。”张红摇了摇头。
“妞她妈,看我买到了什么,野生老鳖,虎子最近读书累啊,正好给他补补。”
一个憨实的中年男子从远处走来,手里还拎着一堆东西,里头那只大鳖格外引人注目。
“得花不少钱吧,别尽紧着虎子,你也得多吃点。”
“诶。”男人咧着嘴,一家子肩并肩朝马路的另一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结束了,接下去就是全家组团穿越的番外小故事,篇幅会比较长,也能当另一个正文故事看待,第一个世界是小太子生活的古代
第100章 全家游-古代
万金枝觉得自己特别幸福,在这个世界找到了自己的小夫郎,又有了三个优秀可爱的孩子,除了二女婿长得丑了点之外,她的人生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了。
尤其是今天第一见的小儿媳妇她也特别满意,纤腰长腿的,比她还高了一些,是个优秀的女子,有她保护壮壮,她也能放心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她这些年也学了一些英语,就是没学好,和儿媳妇交流有点困难,不过用手脚比划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呢。
万金枝今天晚上睡得特别踏实,特别满足,不过这会儿似乎有人在叫她,听上去那声音还有些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