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管理机构
  一、国家对横铁的隶属关系:
  1959年12月3日原金华专署新安江钢铁厂改名为浙江建德冶炼厂,这是浙江横山铁合金厂的前身,隶属于浙江省冶金工业厅(省冶金厅)。
  1960年4月15晶,浙江建德冶炼厂改名为更楼钢铁厂,隶属于省冶金厅。
  1960年11月17日,更楼钢铁厂改名为浙江省横山钢铁厂(横钢),隶属于浙江省冶金厅。
  1964年9月1日,横钢隶属于浙江省钢铁工业公司。
  1970年2月2日,横钢隶属于杭州市革委会夺煤大会战指挥队。
  1971年11月,横钢隶属于杭州市重工业局。
  1978年7月7日,横钢隶属于杭州市煤炭冶金局。
  1983年10月21日,横钢隶属于杭州市建材冶金公司。
  1984年6月6日,浙江横山钢铁厂改名为杭州铁合金厂,隶属于杭州市建材冶金公司。
  1985年4月22日,杭州铁合金厂改名为浙江横山铁合金厂(横铁),隶属于杭州市建材冶金公司。
  二、横铁内部机构建制沿革:
  1959年12月3日,横铁前身建造冶炼厂下设厂办公室和冶炼车间。
  1960年4月4日,建德冶炼厂宣布在寿昌横山庙成立基建指挥部。4月15日,建德冶炼厂改名为更楼钢铁厂。
  1960年4月20日,更楼钢铁厂成立生产办公室(在更楼),并管辖冶炼厂下属车间——耐火材料车间(原来是单独小厂)、焦化车间、铜管铁矿等部门。
  1960年4月25日,厂部指挥系统由更楼迁至寿昌横山庙,成立基建办公室,原生产办公室留在更楼指挥生产。
  1960年10月17日更楼钢铁厂278号文件,建立七个科室(即:劳动工资、计划财务、生产技术、设备动力、供销、行政、保卫)和医务所,并于10月20日启用新印章。
  1960年11月12日,更楼钢铁厂改名为浙江省横山钢铁厂,即日启用新印章。
  1960年12月20日,横钢354号文件,宣布成立上述七个科室外,增设厂长办公室、基建安装工程处、土方大队、石景山石工队、一车间(更楼)、二车间(运输)、五车间、总仓库、杭州办事处。
  1961年8月30日,横钢(61)字劳317号文件,成立三车间(铁合金车间),四车间(机修车间)。
  1962年原更楼钢铁厂下属车间科室陆续撤并,职工、干部(少数留守更楼)集中在横山钢铁厂。
  1963年11月2日,浙江省重工业厅(63)字232号文件,关于横山钢铁厂成立下列行政机构的批复:同意设立厂长办公室、生产计划调度科、质量监督科、财务会计科、基建科、技术科、机械动力科、供销科、运输科、人事工薪科、保卫科、安全科、行政福利科(下设医务所)等13个科室,以及铁合金车间、石灰车间、机修车间三个车间。
  1964年5月1日,撤销上述13个科室,合并成生产办公室、基建办公室、行政办公室。
  1965年2月20日,厂长碰头会议研究决定,学习齐齐哈尔经验,把车间的计划、材料、财务、劳动工资四项业务集中到厂部管理,对原来厂部直接管理的,如生活福利等简化了审批手续。
  1965年5月,厂级主要领导进行了一线二线的分工。一线工作是直接指挥生产、基建两个办公室;二线主要是调查研究,出谋划策,指导第一线的工作。
  全厂设生产、基建、行政三个办公室,一个政治处,下辖铁合金、机修 、运输 、三车间和一个暂编基建处。
  1966年6月18日,浙江省重工业厅关于横山钢厂行政机构设置的批复:将厂行政机构调整为:厂长办公室、生产计划调度科、人事科、安全动力科、财务科、供销科、检验科、职工医院。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于8月31日正式宣布撤销办公室,恢复科室职能机构。
  1968年9月31日“文革”期间,厂革委会通知全厂机构改设三大组,即办事组(于1972年2月下设秘书办公室、后勤办公室)、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于1972年2月开始下设生产办公室、供电办公室、基建办公室)。
  1969年10月21日建立厂人民保卫组。
  上述四大组由部分造反派头头掌权,生产建设受到严重干扰。
  1969年12月10日(69)革政字88号文件,调整上述四大组干部,充实了一批老中层干部。
  1972年12月28日杭重委(72)86号文件,关于撤销四大组改为科室建制的批复:四大组改为厂办公室、政治处(下设宣传科、组织科)、保卫科、行政科、生产计划科、劳动工资科、供销运输科、基建科、财务科、检验科、技术科、动力科(同四车间合并),此外厂团委、人武部、厂职工医院等单位 不变。
  1979年厂行政机构发展到十五个科一处二室,即厂办公室、政治处、组织科、宣教科、保卫科、人武部、行政科、计调科、供销科、运输科、劳资科、安全科、财务科、检验科、技术科、基建科、动力科,还有职工医院、职工子弟学校、厂工会、厂团委、厂服务队等单位。
  1982年4月28日撤销宣教科,设置宣传科和教育科。
  1983年是我车改革之年,为加快四个现代化建设,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厂行政机构做了一次全面的调整、改革工作。经过杭州市经委组(1983)26号和杭州市煤炭冶金局(1983)38号文件批准,将厂原有23个科室调整为20个科室(即厂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保卫科、人武部、教育科、生产计划调度科、供销运输科、财务科、劳动工资科、安全环保科、技术设计研究科、基建动力科、质量计量科、行政科、厂工会、厂团委、厂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医院、职工子弟学校)和三个集体单位(即水泥厂、生产生活服务队、服务站)。
  1984年3月增设能计科。同年10月原来的技术设计研究科分设技术研究科和设计科。1985年12月增设企管科,企管科改名为综合科。1986年增设经济协作办公室。1988年1月18日增设监察科。
  1988年7月将原有科室改为处室建制,车间改为分厂。
  1988年1月,为加强厂长负责制,缩减党群机构,将组织、经委、团委合并,设制党务办公室。将宣传科教育科合并为宣教科。
  1989年9月25日,撤销党务办公室,宣教科设立党委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从宣教处中分立)、团委、纪委,以加强党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地位。目前,全厂共有23个行政职能处室,8个分厂(即冶炼一分厂、冶炼二分厂、冶炼三分厂、机修分厂、动力分厂、钨钼分厂、金属分厂、水泥分厂)和一个劳动服务公司,以及5个党群机构。这些是全厂生产、经营、生活文教、思想、政治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体系的职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