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叶白情摇摇头,将这件叫人担忧的事情压下,拿起桌上的菜单翻看起来。
菜单不是专门给她定制的,因此也不存在照顾孕妇口味什么的,她看着看着,便也开始担心起自己一会儿自己是否会不舒服了。
大喜的日子,自己来捧场,别场没捧好,反而给人家铭德惹麻烦。
正想着,有铭德的工作人员过来邀请:“叶小姐是吗?金总监叫我过来给您换个位置。”
叶白情愣了一下,跟丈夫起身,被带到一处窗边落座,周围的人不多,她和丈夫还疑惑呢,店员已经放下了一个黄铜质地的小壶:“金总监说您可能会对气味比较敏感,这附近视野比较开阔,绿植也比较多,应该会让您舒适一点。金总监现在正在忙,突然想起来,就叫我出来给您重新安排一下位置。”
他走后,叶白情还有些呆滞,没想到金窈窕这么忙碌还能记起照顾自己的特殊体质。她丈夫一路都表现得挺理智,此时却也不免露出几分感动:“这家店真是怪有人情味的。”
叶白情听到这话后笑了笑,可不是嘛,心里一下就宽敞许多,随即才嗅到那个铜壶里的香味:“吊梨汤?”
她打开盖子看了眼,果然是吊梨汤,雪白的梨块被炖成柔软的淡黄色,微酸的香气伴着热力扑面而来,嗅到这股香味的瞬间她口水就不由自主地泛滥了起来,立即倒出来喝了一口,随即瞪大眼睛:“唔!”
里头放的绝不仅仅是梨。稠厚的汁水甜得一点不腻,水果的清香率先涌进鼻腔,随后层层叠叠丰富的酸鲜,跟鲜梨搭配得完美无缺,她喝了几口,就忍不住探头仔细朝盖子里看,果然见汤汁里漂浮着几粒湿润的梅干。
叶白情看着梅子,忍不住笑了,真是家奇怪的餐厅,叫人来捧场都能捧得心里暖洋洋。
——
金窈窕捻了颗酸梅丢进嘴里,咂摸了下滋味后点头,今年新上的杨梅,她烘干以后拿蜂蜜腌起,里头还放了其他品种的梅干,腌好后湿润酸甜,十分开胃。
屋子里混杂着各式各样的香气,却盖不过她嘴里的这口清爽,屠师父掀开熏炉,勾出里头汁稠软糯的熏肉,一群小徒弟们立刻上前待命,宛若一只只排队等待剃毛的小绵羊。
熏肉切厚片,整齐又漂亮地码在四方盘的一角,另三边分别是醉蟹、 卤鹅掌和腌泡菜。泡菜是金黄色的,跟外头常见的任何一种都不同,表面敷有厚厚的酱汁,被腌得乖顺柔软,是金窈窕最近用坛子里泡菜水琢磨出的新玩意儿。
前菜碟陆续整齐出现,一只小徒弟问:“可以了吗?”
这伙被带来的徒弟虽然尚未出师,可学艺多年,近来又被安置在铭德食堂工作,早已经学会了怎么合理有序地安排忙碌的工作。金窈窕看得满意,他们越能扛事儿,就代表她需要操心的事情越少,扫了眼那堆整齐划一的盘子,她将手里的酸梅撂下道:“可以。”
她洗了洗手,观察了一下还在沸腾的蟹黄锅,随即踱步到另一排烤箱,里头亮着光,照在数只表皮油亮的鹅上。
这道菜是她跟着父亲学的,后来自己改良过后,又赋予了它新的滋味。
其实父亲在除了家以外的地方很少做饭,别说店里,就连铭德本部公司很大的研发新菜的餐厅他都很少去。
金窈窕以前还觉得奇怪,问过父亲为什么,父亲那时候只笑了笑,说自己学的金家菜不多,在师门里表现的天赋也平平,没必要出来露手。
天赋。
手艺人的行当,最讲究的就是天赋。但不是每个大师都幸运地能遇到一个有天赋的好徒弟的。金爷爷的运气就不太好,家里的孩子暂且不说,就连最终被选中继承衣钵的亲传弟子屠师父,最大的优点也是老实勤奋,而并非有天赋。
金窈窕打开烤箱盖子,烤鹅的香气飘出来,引得周围许多小徒弟引颈观望,鼻翼翕动
金窈窕笑了笑,拿起一只筷子。
烤箱里的肥鹅只微微一碰,酥脆的表皮就应声而破。
——
店里,金父最后一群在深市结识的朋友也到了,招呼完客人,他始终不进后厨,一群师弟有些惊讶地问他:“师兄,今天不是你来掌勺吗?”
这是铭德在深市开业的第一家店,未来倘若有发展的话,还会晋升为铭德在深市最老的总店,这样具有重要意义的店,自然也该由最老资格的班底来掌勺,即便换成他们,也不会轻忽大意的。
金父在知根知底的师弟们面前没有必要撑面子,直截了当地就说:“我没那个水平。”
师弟们都皱眉:“师兄你不要妄自菲薄。”
“是啊,师兄您肯定比我厉害多了。”
“你那是懒。”金父瞪了说这话的六师弟一眼,朝自己的二师弟道:“老二啊,师父是多亏收了个你,不然尚家交在小六他们几个不成器的手里,早没今天了。”
二师弟苦笑一声,他确实是尚家所有弟子里荣誉最多的那个,但得到大师兄这样的夸奖,还是有些心虚。
他能力再强,也达不到师父的高度,这些年为了为师门扬名,参加国内各种各样的美食活动,但影响依旧有限,多数人提起他,知道的无非是他本人的成就和尚家的公司,而并非师父的名字,和师父那些据说已经传承了无数辈的心血菜色。
但这份痛苦他只能藏在心里,无处诉说。
眼下,金父也不知道自己二师弟的忧愁,六师弟问他:“那今天掌勺的是谁阿?”
他一听就心情大好,无不骄傲地炫耀:“你那天在家里见过的,窈窕。”
桌上的几个师弟一听就大惊,连还在自省的二师弟都回神,朝他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大师兄,你这也太乱来了,你不露手,也该找个家里信得过的徒弟,窈窕一个女孩子,你怎么放心让她掌这种大场面!”
尚老爷子收下那么多徒弟,没有一个是女孩,他们如今独当一面,收的徒弟也全是男的,传承人这种位置,在他们概念里根本就没有女孩这个选择。
早年金父也是同样的认知,但时至今日,观念早被打的稀碎,此时被师弟这样问,还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这个。我家窈窕能耐着呢,别说我,只怕你们在她跟前,都只有打下手的份儿。”
二师弟皱着眉头,心想难不成铭德真的沦落到连徒弟都没有的地步了?一时间甚至在脑子里盘算开自己手下的几个徒弟哪个比较有天赋,可以送来给大师兄帮忙,但历数过后,却悲哀地发现自己还真的没什么好人选,那些徒弟甚至悟性连他都不如。
他还担心铭德呢,只怕师父留下的传承都距离湮灭不远了。
二师弟想着那些师父留下自己却未能发扬光大的菜色,只觉得自己跟师兄同病相怜,正叹息着,却听到餐厅里一阵骚动,远远有人开口:“好香!”
他抬头,才发现原来是上菜的人端着盘子从后厨出来了,一开始离得远,他也没闻到,等端菜的人走近了,他才嗅到那似有若无的香,盘子上桌,他才发现原来是前菜,一分为四的碟子,各司其职地盛着不同的材料:深红湿润的肉片、金黄肥厚的泡菜、褐色的鹅掌,以及斩成小块的醉蟹。
除了肉片以外,其他全是凉菜,旁边有其他早一步上菜的桌子传来声音:“嚯!这是什么肉?也太滑嫩了!”
上菜的人解释道:“这是我们金总监最新研究的做法,熏制的,还没来得及正式上临江那边的菜单,这是第一次拿出来待客。”
二师弟看了眼对方说的肉片,切得挺厚,酱汁深红,宛若糖色,占据餐盘一隅,安静地热气腾腾着。
六师弟动作快些,夹来一块,肉片入口就瞪大了眼睛:“是排骨?”
排骨?
二师弟有些意外,跟着吃了一片,果然是排骨肉,肥厚的肉片酱得很到位,他以为应该是跟叉烧相似的甜口,谁知吃进嘴里,却是咸味更多,些微熏烤的香气渗透进咸中带甜的酱汁里,肉在熏烤前应该事先酱煮过,质地却一点也不松散,只叫人觉得水润,留下的筋膜又很肥糯,带着些微的热气,做冷盘一点也不腻味,反叫人吃出点开胃的感觉。
他这些年吃过无数的好东西,但尝到这一口,仍瞬间感受到了菜里的功夫。
金父在一旁介绍:“可不,肋排酱完以后抽走骨头才挂进炉子里熏的,至于具体怎么做,我倒是不清楚,还是得问窈窕,这些菜都是她琢磨的。”
二师弟听得愣住:“这是……窈窕琢磨的?”
金父:“可不?”
这一桌因为是业内人,面对美食,尚且算冷静,店里的其他客人吃到冷盘却全都来劲儿了。
尤其中年人一行人,原本只为了卖个善缘来捧场而已,他们哪里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柔软鲜浓的熏排骨、咸鲜多汁的酱鹅翅,两个肉菜一个软糯,一个肥厚,熏排骨带着微甜,鹅掌肥极了,卤成入口即化的质地,滋味却很咸鲜。两道菜浓墨重彩,吃完之后,换成酸爽的泡菜,泡菜外裹的不知是什么汁水,滋味浓郁地渗进菜里,却一点也不影响菜本身的爽脆,嚼一嚼,汁水四溢,将肉菜的油味驱得一干二净。
醉蟹也醉得相当出彩,胶稠的蟹肉带着些微酒香,轻轻一吮就从蟹壳里脱出,满嘴鲜味儿。
叶白情连吃了三筷子泡菜,吃得胃口大开,本来以为自己今天吃不了什么东西的,但尝过泡菜以后,竟突生饥饿之感,尝了一片排骨肉后,又夹来一筷鹅掌啃得津津有味。
要不是丈夫在旁边盯着,她连醉蟹都想尝一尝。
好在前菜过后,宴席正式打响,没多久便有人端着后续的热菜踏了出来。
——
金父本来还想招呼客人,以保证宴会不至于冷场,结果好嘛,根本不需要他卖力气,来宾们自己就热闹起来了。
菜吃得开心,大伙儿连酒都不想喝,来捧场的中年人碰上他的招呼,一边够着手夹距离自己不远的薄切腌猪腿,一边嚼着嘴里还没咽下的鳜鱼肉:“金总,什么时候上米饭啊?”
他特地挑了片肥一点的腌猪腿,蒸得晶莹剔透,餐盘前挨得近的那位明显也看中了这片,结果手没他快,此时眼珠子顺着他的筷子一路滑过来。
中年人:“哈哈!”
能被他透露消息拉来这里混脸熟的基本上都是有交情的朋友,犯不着讲究那么多,他顶着这位朋友的眼睛把那块大半都是透明色的腌肉塞进嘴里,随即被口中的咸香再次征服了。
他老家在乡下,其实偶尔自家也会腌东西,但从没听说能腌出这个味道的,轮口味之醇厚,比起陈年火腿半点不差,口感却还湿润柔软。
好吃!
就是有点咸,吃了就想下饭。
金父看他吃的满意,自己也高兴,叫来店里的人给宾客们上饭,又问:“开点酒?”
店里为这场宴席准备了不少好酒,应酬嘛,少不了是要喝酒的。
中年人却摆摆手,桌上的客人们也道:“不急不急,先吃饭,先吃饭。”
那么好的菜,趁热吃才是正理,待会喝一肚子酒,该吃不下了。
服务员端了热米饭上来,铭德的米也有讲究,当季新米先浸后蒸,粒粒晶莹软糯,隔着老远,米香味就挥之不去。中年人口中咸肉的滋味还没褪去,赶忙扒了口饭调和,谁知蓬松的米饭竟也丝毫不亚于桌上菜品的美味,叫他忍不住多吃了口。
“这米饭。”他点点碗,朝一旁的好友说,“都不用配菜,我光拿辣椒酱就能空口吃一碗。”
好友夹来桌上砂锅里最后一颗红烧牛腩,牛腩浓郁的汁水伴米饭,吃得比他还有滋味。
——
叶白情的丈夫忍不住有点担心:“……不许吃了啊,最后一口了。”
妻子已经吃了整整一碗米饭了,她之前老吐,后来能吃下东西了,胃口却也没有怀孕之前那么好,情况好的时候,最多配着铭德给的酸萝卜喝一小碗粥,哪有现在这样胃口大开的时候。
叶白情吃完泡菜以后,却发现自己的食欲是真的回来了,她连吃两片肉一个鸭掌后,又配着腌猪腿的瘦肉和松鼠鳜鱼吃了一大碗饭,就这样,她还觉得自己能继续吃下去。
好久没吃肉了!
也不知道是觉得铭德的餐厅有安全感还是怎样,现在吃下咸猪腿,她竟真的没有想吐的感觉。
这一刻她终于确信自己孕吐的心理阴影已经彻底消失。口中松鼠鳜鱼酱汁的酸甜配着米饭爽口极了,鳜鱼肉外皮酥脆,内里柔嫩多汁,更是叫人欲罢不能。
顶着丈夫担心的眼神,她咽下口中的鱼肉,看了眼碗里新添的米饭,又看了眼刚刚上桌的稠汤。
“我再吃一点。”她说着舀来一勺稠汤盖在米饭上,再添上一小点旁边随赠的姜醋。
稠厚的汤汁迅速覆盖住蓬松雪白的米饭,微微一拌,它们就亲密无间地融合起来,叶白情拿勺子朝嘴里送了一口,登时被口中复杂浑厚的滋味给惊艳了,里面片状的材料似乎是粉皮的样子,吸饱了蟹肉的鲜甜,也让蟹汤的质地更加醇厚:“这是蟹黄吗?好香!”
她已经记不起自己有多久没吃过螃蟹了。
路过的服务员笑道:“是呀,这是蟹黄银皮,您是孕妇,不能多吃哦。”
叶白情一边点头,一边朝自己嘴里又送了一口。
旁边的丈夫终于看不下去了,抢过她的碗:“你小心给自己吃伤着。”
叶白情也觉得自己今天吃的有点多,但看着碗里的米饭,又很是不舍:“多可惜啊,还剩那么多呢。”
丈夫没辙地说:“我吃,行了吧。”
说完果然端着那半碗饭就吃,被蟹醋激发出极致鲜味的蟹黄混合了软糯蓬松的米饭,一口下肚,丈夫就忍不住开口:“还真是绝配唉。”
叶白情气得推了他一把:“你故意的吗?”
丈夫果然不敢再说话,闷头开吃,吃完这碗饭,居然又添了一碗,最后拌着蟹黄银皮,硬生生吃下去三碗米饭。
叶白情这会儿一点都不想吐了,她馋。
但没办法,她又实在不敢真的把自己吃撑,只好眼巴巴看着丈夫吃饭,自己喝金窈窕给的吊梨汤。
吊梨汤酸酸甜甜,果然让肚子更舒服了点,她吃着吃着,就掀开盖子,捞出来一颗里头的酸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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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单不是专门给她定制的,因此也不存在照顾孕妇口味什么的,她看着看着,便也开始担心起自己一会儿自己是否会不舒服了。
大喜的日子,自己来捧场,别场没捧好,反而给人家铭德惹麻烦。
正想着,有铭德的工作人员过来邀请:“叶小姐是吗?金总监叫我过来给您换个位置。”
叶白情愣了一下,跟丈夫起身,被带到一处窗边落座,周围的人不多,她和丈夫还疑惑呢,店员已经放下了一个黄铜质地的小壶:“金总监说您可能会对气味比较敏感,这附近视野比较开阔,绿植也比较多,应该会让您舒适一点。金总监现在正在忙,突然想起来,就叫我出来给您重新安排一下位置。”
他走后,叶白情还有些呆滞,没想到金窈窕这么忙碌还能记起照顾自己的特殊体质。她丈夫一路都表现得挺理智,此时却也不免露出几分感动:“这家店真是怪有人情味的。”
叶白情听到这话后笑了笑,可不是嘛,心里一下就宽敞许多,随即才嗅到那个铜壶里的香味:“吊梨汤?”
她打开盖子看了眼,果然是吊梨汤,雪白的梨块被炖成柔软的淡黄色,微酸的香气伴着热力扑面而来,嗅到这股香味的瞬间她口水就不由自主地泛滥了起来,立即倒出来喝了一口,随即瞪大眼睛:“唔!”
里头放的绝不仅仅是梨。稠厚的汁水甜得一点不腻,水果的清香率先涌进鼻腔,随后层层叠叠丰富的酸鲜,跟鲜梨搭配得完美无缺,她喝了几口,就忍不住探头仔细朝盖子里看,果然见汤汁里漂浮着几粒湿润的梅干。
叶白情看着梅子,忍不住笑了,真是家奇怪的餐厅,叫人来捧场都能捧得心里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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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窈窕捻了颗酸梅丢进嘴里,咂摸了下滋味后点头,今年新上的杨梅,她烘干以后拿蜂蜜腌起,里头还放了其他品种的梅干,腌好后湿润酸甜,十分开胃。
屋子里混杂着各式各样的香气,却盖不过她嘴里的这口清爽,屠师父掀开熏炉,勾出里头汁稠软糯的熏肉,一群小徒弟们立刻上前待命,宛若一只只排队等待剃毛的小绵羊。
熏肉切厚片,整齐又漂亮地码在四方盘的一角,另三边分别是醉蟹、 卤鹅掌和腌泡菜。泡菜是金黄色的,跟外头常见的任何一种都不同,表面敷有厚厚的酱汁,被腌得乖顺柔软,是金窈窕最近用坛子里泡菜水琢磨出的新玩意儿。
前菜碟陆续整齐出现,一只小徒弟问:“可以了吗?”
这伙被带来的徒弟虽然尚未出师,可学艺多年,近来又被安置在铭德食堂工作,早已经学会了怎么合理有序地安排忙碌的工作。金窈窕看得满意,他们越能扛事儿,就代表她需要操心的事情越少,扫了眼那堆整齐划一的盘子,她将手里的酸梅撂下道:“可以。”
她洗了洗手,观察了一下还在沸腾的蟹黄锅,随即踱步到另一排烤箱,里头亮着光,照在数只表皮油亮的鹅上。
这道菜是她跟着父亲学的,后来自己改良过后,又赋予了它新的滋味。
其实父亲在除了家以外的地方很少做饭,别说店里,就连铭德本部公司很大的研发新菜的餐厅他都很少去。
金窈窕以前还觉得奇怪,问过父亲为什么,父亲那时候只笑了笑,说自己学的金家菜不多,在师门里表现的天赋也平平,没必要出来露手。
天赋。
手艺人的行当,最讲究的就是天赋。但不是每个大师都幸运地能遇到一个有天赋的好徒弟的。金爷爷的运气就不太好,家里的孩子暂且不说,就连最终被选中继承衣钵的亲传弟子屠师父,最大的优点也是老实勤奋,而并非有天赋。
金窈窕打开烤箱盖子,烤鹅的香气飘出来,引得周围许多小徒弟引颈观望,鼻翼翕动
金窈窕笑了笑,拿起一只筷子。
烤箱里的肥鹅只微微一碰,酥脆的表皮就应声而破。
——
店里,金父最后一群在深市结识的朋友也到了,招呼完客人,他始终不进后厨,一群师弟有些惊讶地问他:“师兄,今天不是你来掌勺吗?”
这是铭德在深市开业的第一家店,未来倘若有发展的话,还会晋升为铭德在深市最老的总店,这样具有重要意义的店,自然也该由最老资格的班底来掌勺,即便换成他们,也不会轻忽大意的。
金父在知根知底的师弟们面前没有必要撑面子,直截了当地就说:“我没那个水平。”
师弟们都皱眉:“师兄你不要妄自菲薄。”
“是啊,师兄您肯定比我厉害多了。”
“你那是懒。”金父瞪了说这话的六师弟一眼,朝自己的二师弟道:“老二啊,师父是多亏收了个你,不然尚家交在小六他们几个不成器的手里,早没今天了。”
二师弟苦笑一声,他确实是尚家所有弟子里荣誉最多的那个,但得到大师兄这样的夸奖,还是有些心虚。
他能力再强,也达不到师父的高度,这些年为了为师门扬名,参加国内各种各样的美食活动,但影响依旧有限,多数人提起他,知道的无非是他本人的成就和尚家的公司,而并非师父的名字,和师父那些据说已经传承了无数辈的心血菜色。
但这份痛苦他只能藏在心里,无处诉说。
眼下,金父也不知道自己二师弟的忧愁,六师弟问他:“那今天掌勺的是谁阿?”
他一听就心情大好,无不骄傲地炫耀:“你那天在家里见过的,窈窕。”
桌上的几个师弟一听就大惊,连还在自省的二师弟都回神,朝他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大师兄,你这也太乱来了,你不露手,也该找个家里信得过的徒弟,窈窕一个女孩子,你怎么放心让她掌这种大场面!”
尚老爷子收下那么多徒弟,没有一个是女孩,他们如今独当一面,收的徒弟也全是男的,传承人这种位置,在他们概念里根本就没有女孩这个选择。
早年金父也是同样的认知,但时至今日,观念早被打的稀碎,此时被师弟这样问,还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这个。我家窈窕能耐着呢,别说我,只怕你们在她跟前,都只有打下手的份儿。”
二师弟皱着眉头,心想难不成铭德真的沦落到连徒弟都没有的地步了?一时间甚至在脑子里盘算开自己手下的几个徒弟哪个比较有天赋,可以送来给大师兄帮忙,但历数过后,却悲哀地发现自己还真的没什么好人选,那些徒弟甚至悟性连他都不如。
他还担心铭德呢,只怕师父留下的传承都距离湮灭不远了。
二师弟想着那些师父留下自己却未能发扬光大的菜色,只觉得自己跟师兄同病相怜,正叹息着,却听到餐厅里一阵骚动,远远有人开口:“好香!”
他抬头,才发现原来是上菜的人端着盘子从后厨出来了,一开始离得远,他也没闻到,等端菜的人走近了,他才嗅到那似有若无的香,盘子上桌,他才发现原来是前菜,一分为四的碟子,各司其职地盛着不同的材料:深红湿润的肉片、金黄肥厚的泡菜、褐色的鹅掌,以及斩成小块的醉蟹。
除了肉片以外,其他全是凉菜,旁边有其他早一步上菜的桌子传来声音:“嚯!这是什么肉?也太滑嫩了!”
上菜的人解释道:“这是我们金总监最新研究的做法,熏制的,还没来得及正式上临江那边的菜单,这是第一次拿出来待客。”
二师弟看了眼对方说的肉片,切得挺厚,酱汁深红,宛若糖色,占据餐盘一隅,安静地热气腾腾着。
六师弟动作快些,夹来一块,肉片入口就瞪大了眼睛:“是排骨?”
排骨?
二师弟有些意外,跟着吃了一片,果然是排骨肉,肥厚的肉片酱得很到位,他以为应该是跟叉烧相似的甜口,谁知吃进嘴里,却是咸味更多,些微熏烤的香气渗透进咸中带甜的酱汁里,肉在熏烤前应该事先酱煮过,质地却一点也不松散,只叫人觉得水润,留下的筋膜又很肥糯,带着些微的热气,做冷盘一点也不腻味,反叫人吃出点开胃的感觉。
他这些年吃过无数的好东西,但尝到这一口,仍瞬间感受到了菜里的功夫。
金父在一旁介绍:“可不,肋排酱完以后抽走骨头才挂进炉子里熏的,至于具体怎么做,我倒是不清楚,还是得问窈窕,这些菜都是她琢磨的。”
二师弟听得愣住:“这是……窈窕琢磨的?”
金父:“可不?”
这一桌因为是业内人,面对美食,尚且算冷静,店里的其他客人吃到冷盘却全都来劲儿了。
尤其中年人一行人,原本只为了卖个善缘来捧场而已,他们哪里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柔软鲜浓的熏排骨、咸鲜多汁的酱鹅翅,两个肉菜一个软糯,一个肥厚,熏排骨带着微甜,鹅掌肥极了,卤成入口即化的质地,滋味却很咸鲜。两道菜浓墨重彩,吃完之后,换成酸爽的泡菜,泡菜外裹的不知是什么汁水,滋味浓郁地渗进菜里,却一点也不影响菜本身的爽脆,嚼一嚼,汁水四溢,将肉菜的油味驱得一干二净。
醉蟹也醉得相当出彩,胶稠的蟹肉带着些微酒香,轻轻一吮就从蟹壳里脱出,满嘴鲜味儿。
叶白情连吃了三筷子泡菜,吃得胃口大开,本来以为自己今天吃不了什么东西的,但尝过泡菜以后,竟突生饥饿之感,尝了一片排骨肉后,又夹来一筷鹅掌啃得津津有味。
要不是丈夫在旁边盯着,她连醉蟹都想尝一尝。
好在前菜过后,宴席正式打响,没多久便有人端着后续的热菜踏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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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父本来还想招呼客人,以保证宴会不至于冷场,结果好嘛,根本不需要他卖力气,来宾们自己就热闹起来了。
菜吃得开心,大伙儿连酒都不想喝,来捧场的中年人碰上他的招呼,一边够着手夹距离自己不远的薄切腌猪腿,一边嚼着嘴里还没咽下的鳜鱼肉:“金总,什么时候上米饭啊?”
他特地挑了片肥一点的腌猪腿,蒸得晶莹剔透,餐盘前挨得近的那位明显也看中了这片,结果手没他快,此时眼珠子顺着他的筷子一路滑过来。
中年人:“哈哈!”
能被他透露消息拉来这里混脸熟的基本上都是有交情的朋友,犯不着讲究那么多,他顶着这位朋友的眼睛把那块大半都是透明色的腌肉塞进嘴里,随即被口中的咸香再次征服了。
他老家在乡下,其实偶尔自家也会腌东西,但从没听说能腌出这个味道的,轮口味之醇厚,比起陈年火腿半点不差,口感却还湿润柔软。
好吃!
就是有点咸,吃了就想下饭。
金父看他吃的满意,自己也高兴,叫来店里的人给宾客们上饭,又问:“开点酒?”
店里为这场宴席准备了不少好酒,应酬嘛,少不了是要喝酒的。
中年人却摆摆手,桌上的客人们也道:“不急不急,先吃饭,先吃饭。”
那么好的菜,趁热吃才是正理,待会喝一肚子酒,该吃不下了。
服务员端了热米饭上来,铭德的米也有讲究,当季新米先浸后蒸,粒粒晶莹软糯,隔着老远,米香味就挥之不去。中年人口中咸肉的滋味还没褪去,赶忙扒了口饭调和,谁知蓬松的米饭竟也丝毫不亚于桌上菜品的美味,叫他忍不住多吃了口。
“这米饭。”他点点碗,朝一旁的好友说,“都不用配菜,我光拿辣椒酱就能空口吃一碗。”
好友夹来桌上砂锅里最后一颗红烧牛腩,牛腩浓郁的汁水伴米饭,吃得比他还有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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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白情的丈夫忍不住有点担心:“……不许吃了啊,最后一口了。”
妻子已经吃了整整一碗米饭了,她之前老吐,后来能吃下东西了,胃口却也没有怀孕之前那么好,情况好的时候,最多配着铭德给的酸萝卜喝一小碗粥,哪有现在这样胃口大开的时候。
叶白情吃完泡菜以后,却发现自己的食欲是真的回来了,她连吃两片肉一个鸭掌后,又配着腌猪腿的瘦肉和松鼠鳜鱼吃了一大碗饭,就这样,她还觉得自己能继续吃下去。
好久没吃肉了!
也不知道是觉得铭德的餐厅有安全感还是怎样,现在吃下咸猪腿,她竟真的没有想吐的感觉。
这一刻她终于确信自己孕吐的心理阴影已经彻底消失。口中松鼠鳜鱼酱汁的酸甜配着米饭爽口极了,鳜鱼肉外皮酥脆,内里柔嫩多汁,更是叫人欲罢不能。
顶着丈夫担心的眼神,她咽下口中的鱼肉,看了眼碗里新添的米饭,又看了眼刚刚上桌的稠汤。
“我再吃一点。”她说着舀来一勺稠汤盖在米饭上,再添上一小点旁边随赠的姜醋。
稠厚的汤汁迅速覆盖住蓬松雪白的米饭,微微一拌,它们就亲密无间地融合起来,叶白情拿勺子朝嘴里送了一口,登时被口中复杂浑厚的滋味给惊艳了,里面片状的材料似乎是粉皮的样子,吸饱了蟹肉的鲜甜,也让蟹汤的质地更加醇厚:“这是蟹黄吗?好香!”
她已经记不起自己有多久没吃过螃蟹了。
路过的服务员笑道:“是呀,这是蟹黄银皮,您是孕妇,不能多吃哦。”
叶白情一边点头,一边朝自己嘴里又送了一口。
旁边的丈夫终于看不下去了,抢过她的碗:“你小心给自己吃伤着。”
叶白情也觉得自己今天吃的有点多,但看着碗里的米饭,又很是不舍:“多可惜啊,还剩那么多呢。”
丈夫没辙地说:“我吃,行了吧。”
说完果然端着那半碗饭就吃,被蟹醋激发出极致鲜味的蟹黄混合了软糯蓬松的米饭,一口下肚,丈夫就忍不住开口:“还真是绝配唉。”
叶白情气得推了他一把:“你故意的吗?”
丈夫果然不敢再说话,闷头开吃,吃完这碗饭,居然又添了一碗,最后拌着蟹黄银皮,硬生生吃下去三碗米饭。
叶白情这会儿一点都不想吐了,她馋。
但没办法,她又实在不敢真的把自己吃撑,只好眼巴巴看着丈夫吃饭,自己喝金窈窕给的吊梨汤。
吊梨汤酸酸甜甜,果然让肚子更舒服了点,她吃着吃着,就掀开盖子,捞出来一颗里头的酸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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