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她嘿嘿的笑:“呃——谢谢!”想了想,又小声咕哝了句:“你不装,也挺神经病的。”
  现在想来,什么“小马下驹,老马下蛆”,无非是她转移话题的闲扯罢了——她不想跟他来,这样委婉的拒绝方式。
  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低智商,他那个时候,竟真的顺着她的歪楼爬上去,还故作聪明的试探她:“如果真的爱一个人,能做到什么程度,你听说过没有,有个姑娘为了阻止自己的恋人去会另外一个女人,竟祭出跳楼这样危险的招式。”
  她表情没什么变化,只是目光飘向天际,无所谓的:“那个姑娘很年轻吧,因为年轻,不知道生命的可贵,才会做那种傻事,其实,如果当真在意你,即使你什么也不说,他也是要把你摆在最要紧的地方,假如不在意,你跳了楼又能怎样,如果死了,他遭受到舆论的谴责,心情抑郁,把怨恨全堆在你身上,会更厌烦你;假如没死,摔成残废什么的,疼得只能是最爱你的人和你自己,人家连完好的你都不屑,岂会屈就个残废的你?”
  他的心沉下去,追问:“假如,他被感动而娶了那个为他跳楼的姑娘呢?”
  她不屑的:“那不是爱情,是同情,同情比漠视,更叫那个残废感到无望。”
  他不能苟同她的看法:“谁说那是同情,他只是在某些方面感觉迟钝,察觉到动心时,稍微晚了一些而已。”
  她一直不看他:“你赶过火车么?”
  他不解:“嗯?”
  她终于转过头来看他:“如果赶过火车就会知道,晚了一分钟和晚了几个小时,结果其实没什么区别。”意味不明的微笑:“都不可能再登上火车。”
  他脸上的红润一点点退下去,不喜欢看她那样微笑,却还要勉强自己盯着她,缓慢而坚定的说:“那我就站在站台上,一直等下去,早晚有一天,那辆火车还会开回来。”如果有镜子就会发现,那一刻他执拗的表情,就和当年陶夭追在他身后时,一般无二。
  “夜少——诶,夜少?”恭敬的轻唤将他已荡在天边的思绪扯回现实,沈夜循声望过去,是个挺眼熟的中年男人,略略在记忆库里搜索了一下,很快想起,这个男人生了个给他十分长脸的女儿,人长得美,学识超好,才二十岁,同龄的女孩进商场血拼时,她却跑到边远山区支教;同龄女孩炫富时,她却代言慈善公益活动,对了,那女孩叫什么来着,还真想不起来。
  沈夜并不知道,这个男人的女儿就是晋级的“五佳丽”之一,虽然门户上稍稍逊色,但,没嫁人之前,给老爹长脸,嫁了人之后,肯定也给自己的丈夫长脸,这种女人,是他们这种家庭的首选媳妇。
  唐铨看见这男人靠过来,有点不满,这不是强出头么,在场所有人都或正视或窥视着这边的情况,没哪个敢逾越。
  毕竟沈夜和陶夭的婚姻并没有公布,而此刻沈夜带着两个孩子回来,搞不清楚状况,轻易凑过来,万一听到什么不该听的事情,肯定惹祸上身。
  看着第二宗对那俩孩子的满意表情,大家刚刚松了口气,可不等安排,你丫自己跑上来了,这算怎么回事?
  丫不但自己跑过来,成功引起沈夜注意后,还回头冲站在一边的漂亮女孩儿打手势:“书雪,快过来,你不是说想跟夜少谈谈募捐的事情么,夜少难得回来一次,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跟他说说。”
  被唤作书雪的女孩儿俏脸微红,不过还是落落大方的拎着裙摆走过来,行的是西方贵族礼仪:“久闻夜少的大名,今天终于有机会见到,实在荣幸。”她从国外回来,曾专门进过女子礼仪学校,为做“贵妇人”打下良好基础。
  沈夜面无表情,礼貌性的握了握她伸过来的手,淡淡的:“你好。”
  其实,按照西方礼仪,他应该吻她手背的,但这是在中国,就算他明白那些个礼仪,可这个女孩儿是个国人,在咱们的地盘上,搞那些个花哨东西,他懒得应付——当然,如果换个时间和地点,对象换成某人,他绝对会见招拆招。
  见沈夜就这么轻轻的放开她的手,书雪略显愣怔,不过很快恢复典雅笑容,挨近他站着,又不会太近,距离拿捏得恰到好处:“夜少——都是老人家喜欢这么叫,我可以叫你夜哥哥么?”
  沈夜看向乖顺的任第二宗“鉴赏”的浅尝和辄止,漫不经心的回答着书雪:“沈夜——大家都这么叫我。”
  书雪笑容微僵,果断转换话题:“沈——夜,不知道你对非洲援建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沈夜皱皱眉头:“今晚是我爸的寿宴,工作上的事,等过了今天,你可以联系唐叔叔谈。”说完这些,直接迈开步子走到第二宗身侧,看似不经意的拉开和书雪之间的距离,声音不算大,却叫附近的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爸,趁着大家都在,我想让浅尝和辄止认祖归宗,你觉得怎么样?”
  第二宗闻声抬头:“会不会仓促了点?”
  沈夜笑着摇头:“不会,我准备了很久,而且,浅尝和辄止是我的婚生子,只是之前他们妈妈脑子受创,忘了我和她的亲人,才带着他们流落在外,现在我终于找到他们了,理所当然要给他们正名。”
  书雪和她爸爸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是进不能,退不得,尴尬的杵在原地。
  第二宗现在满眼都是浅尝和辄止,就连沈夜也是好不容易才抽空瞄他一眼,当然看不见刚才还难以抉择的“儿媳妇”之一。
  沈夜在s市娶了陶远锡的女儿,这点第二宗当然清楚,他曾痛骂沈夜是“认贼作父”,娶杀母仇人的女儿为妻,简直就是“色欲熏心”,对不起沈梦涵。
  后来听说陶夭为救陶远锡坠海,又说陶远锡那个败类,倒是养了个有情有义的女儿,看着沈夜没事人一样,又骂他“铁石心肠”。
  不管怎么样,浅尝和辄止可是他想了十几二十多年的孙儿辈——就像他一看见辄止,就想到重孙子,在沈夜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他就开始念叨着抱孙子了!
  虽然两个小家伙略显得没什么精神,却挡不住那股子讨喜劲儿,第二宗连连点头:“我第二宗的孙子,当然不能流落在外。”又心疼的捏捏浅尝的小脸蛋:“啧啧,瞧这孩子瘦的,外面的条件就是不行,唐铨,明天给我找几个像样点的儿童营养师,得给他们好好补补。”说完才又转过头来看沈夜:“浅尝和辄止,嗯,乳名就先这么叫着,明天一早找人算两个好名字,去把户口办了。”
  却被沈夜一口回绝:“户口可以落回来,不过暂时还是叫莫浅尝和莫辄止,不会更改。”
  第二宗开了花的笑容僵在脸上,纵然而今时时表现得返老儿戏,可毕竟是戎马一生的老将军,大是大非面前,威严自现:“胡闹,为什么不姓‘第二’,既然不姓‘第二’,叫什么认祖归宗?”
  就算是沈夜,还没生出来那会儿,沈梦涵不堪忍受漫无止境的寂寞,跟人跑了,可他毕竟是第二氏的长子嫡孙,就算沈梦涵胆再肥,也没敢随随便便让他跟旁人姓,最后只能折中一下,让他暂从母姓。
  沈夜回归之后,第一时间更改了户籍资料——不管是学籍档案、人事资料、签证驾照……具署名为第二夜,当然,就是结婚证,男方持证人的姓名栏上,标注的也是“第二夜”。
  在第二宗的观念里:那些祖上传下来的老规矩,连沈夜这不服管束装了一肚子墨汁的兔崽子都得屈服,何况是那对将将六岁半的小娃娃。
  却没想到沈夜不以为然,语调平和却坚定:“要想给他们改名换姓,那等征询他们妈妈的意见,我们没资格越过她随意处置,如果你坚持不更姓就不算认祖归宗,那也无所谓,反正不管他们姓甚名谁都是我的亲骨肉,我现在子女双全,望您老今后别再拿什么传宗接代的老话逼我就范!”
  第二宗怒目圆睁,厉声道:“什么叫没资格?我看在这一双孙儿的份上,认她这个儿媳已经算是做了大大的让步,能冠上咱们家的姓氏是几辈子才修来的福分,她该窃喜才是,再者,她既嫁你为妻,理应顺从你,这是身为人妻应有的本份,如果是换你处处想着要顺她,岂不是牝鸡司晨,雌威当道,丢尽我第二家颜面。”
  老做派、大男子主义、专断独权……这就是当年沈梦涵眼里的第二宗,事实上,他的确这样,可他能拿捏住沈梦涵,却震不住沈夜——他不吃他这套。
  沈夜挑眉,嘴角挂着一丝嘲讽:“颜面,几毛钱一斤?”
  差点把老爷子气犯了病,唐铨和第二宗的私人医生一见这景儿,忙靠过来,是顺气的顺气,劝和的劝和。
  大家都没注意,辄止给浅尝递了个眼神,这小傻妞,每次辄止装了枪,她就颠颠的去给放。
  就见她接了辄止的眼色后,原本乖顺的缩在第二宗怀里的小身子开始不安分的扭动起来,到底引起第二宗的注意,低头来看她:“怎么了?”
  浅尝瘪着小嘴,十分委屈的模样,大眼睛里还包了一包泪,抽抽搭搭:“你让我们改名字,我们就不认你当爷爷了。”抽了抽鼻子,艰难的小小声:“改了名字,妈妈回来就找不到我们了……”
  第二宗这辣口老生姜,竟被个小女娃几行泪珠子轻而易举泡软了,到底屈服在沈夜这对“小小兔崽子”身上。
  第二天一早,各大报纸刊登第二夜寻回流落在外的一双龙凤胎儿女——莫浅尝、莫辄止正式认祖归宗。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多自认够格与第二宗结亲的豪门望族不能理解,明明不久之前还大张旗鼓的海选媳妇,结果尚未敲定,怎么突然间孙子孙女都有了,第二宗就一个儿子——第二夜,也就是沈夜。
  就这个沈夜,撇开家世不说,单看个人条件,生就一副勾魂貌,行事缜密,手段狠辣,活脱脱拿来给小女生做梦的冷酷王子,情史更是清清白白,除了一度传出其大约喜欢男人这一点点绯闻,简直就是个九十九分好老公。
  可这么一个偶像式完美男人,怎么一下子蹦出俩那么大的儿女来,直叫芳心碎一地,这年头,还能相信偶像么?
  不过,别人的悲喜与第二宗无关,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将自己一双孙儿养肥的计划中。
  可,怎么养也养不肥,据瞿让说,从前他们一身的肉肉,摸上去软软的,手感超级好,可现在却是一摸一把骨头,硌手哟!
  其实,不用家庭医生说,第二宗也明白,这就是心病。
  俩孩子很少提及他们的妈妈,可第二宗心知肚明,他们很想她,梦里的情绪是无法伪装的,他们会嘤嘤哭泣,压抑的叫着妈妈。
  从此以后,老爷子最过不得的就是一双孙儿那一汪泪花花,只要见他们有这苗头,凡事都会顺着他们,典型的孙儿奴。
  幸好浅尝和辄止很懂事,不然非被老爷子给惯邪了不可。
  转眼,走过盛夏,入了深秋。
  言休承诺绝不会再抛下莫离一个人,见她对他百依百顺,果真履行诺言,走到哪里都会带上她,不离不弃。
  娶她是他这些年的心愿,终于要实现,感觉就像做梦一样不真实,莫名的惶恐,害怕得而复失,是以婚期举棋不定。
  当然,言休也知道,沈夜始终不肯放弃,一直派人盯着他,越是如此,越是养出他的反骨——他就要在人家眼皮子底下玩游戏!
  看谁本领更大,这个世界是属于强者的,只有最强的男人,才配享用胜利的果实。
  莫离从地宫出来小半个月,言休带着她进进出出,沈夜没有找上门来,促他愈发胆肥,竟要带着她回来跟何晓佐谈生意。
  关于在这边跟何氏争地界的事情,拖拖拉拉的,一直没个结果,时间久了,无法正常施工,人工,材料损耗,逾期交付商铺业主的合同赔偿……不管是对何氏还是言休来说,损失都是无法估量的,最后言休跟何晓佐电话沟通,商定彼此各退一步,由第三方监督,选定日期当面签下协约。
  狡兔三窟,这些年来,言休自己都说不清楚,到底购买了多少栋别墅,反正产业分布区,肯定有他的私宅就是了。
  回到家,楼上楼下不见莫离的身影,不用问也知道她肯定在地下酒窖里,疾奔下来,果真看见安静立在酒架子前的纤细身影。
  几近曳地的白缎子睡袍,长长的黑发披垂着,发梢扫着臀尖,黯淡的灯光洒下来,落在她身上,照出缥缈意境,仿佛,立在他眼前的,是一缕游荡在暗夜里的幽魂,或许,眨个眼的工夫,就会消失不见。
  他感到不安,快步走过来,展开双臂从她身后拦腰抱住,闻着她身上的幽香,才觉得踏实,将下巴磕在她肩头,唇接近她耳畔,温柔软语:“这么晚了,都不累么,我抱你上去休息。”
  她柔顺的靠在他怀里,没有回答。
  俩个人,站在朦胧灯光下,静静依偎,许久之后,他终于下定决心,在她耳畔试探着问:“离离,还记得洛邈么?”
  她无动于衷。
  这是言休意料之中的反应,不过他还是略略感到欣慰,再接再厉:“这个人你没有印象,那么沈夜呢,你对他还有没有印象了?”
  她继续无动于衷。
  他缓了口气:“那么,浅尝和辄止呢?”
  偎在他怀里的柔弱身子僵了一下,他跟着紧张了:“怎么了离离?”又有点不敢确定的试探:“你还记得这两个名字?”
  她蹙眉,陷入自己的世界,老半天,才缓缓的摇摇头:“不知道。”顿了顿,补充一句:“你说的这些名字我都没印象。”
  他笑逐颜开,抬起右手覆上她的右手,两枚戒指靠的这样近,他看着戒指,终于下定决心:“离离,明天我去跟何晓佐签协议……”
  没想到,竟被她打断,语调呈现异常波动:“谁?”
  他一僵,轻覆着她的右手突然施力,紧攥住她的右手,引得她吃痛的抽气声,他却全不在意,只顾着追问:“何晓佐——你记得他?”
  她迷茫的摇摇头:“没听过。”
  他吐出口气来,撤了攥紧她的力道,改成温柔抚摸,启口含住她耳垂,轻轻吮吸,口齿不清的断续道:“明天你跟我一起去,等谈完这单生意,我们就结婚,你想要中式婚礼,还是西式的?”
  她没有回答,视线胶在面前酒架上的酒瓶,很久没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了:“这些酒,哪瓶都是大有来头的,贴着签子入了档,身价不凡,是普通工薪层难以承受的奢侈品,那个时候,我偶尔有幸可以在老板的小酒窖里看到一两瓶,眼睛都直了,老板娘轰我走,说把我卖掉也抵不上那半瓶的价值,我就想了,如果能把它偷出去卖掉,哪怕只跟人要半价,是不是这辈子都不用再愁妈妈的住院费了,我果真去偷了,却被老板娘给抓住,她说要剁我的手,其实哪里有那么贵,顶多也只能维持妈妈几个月的医药费罢了,会那么说,不过是因为像我这样的人,在他们眼里,都是廉价的罢了。”
  他怜惜的抱紧她:“谁敢这么欺负我的离离,你告诉我,我去剁了她的手。”
  现在的她,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和真正的莫离,殊无二致,就连有一些言休都不清楚的回忆,她似乎也知道。
  其实,那些事情到底有没有发生过,没有人能肯定,或许,只是她依着莫离的性格,填充了记忆的空白,拼凑出了个完整的人生轨迹。
  真没想到,他这样问了,她竟给出肯定的回答:“重金属。”
  言休怔了一下:“什么?”
  她清楚的:“那个酒吧叫做‘重金属’。”
  言休渐渐眯起了眼——她竟连名字都说得出?
  这个疑问成功转移了言休的注意力,他不再追问她结婚,只是重复着那些旧誓言,说她现在有他了,没有人再敢欺负她,又说她要是高兴,就把架子上的酒拿出去半价再半价的卖掉,这么几瓶酒,怎么会有他的离离珍贵。
  她靠着他,笑的心满意足的模样,然后,由着他抱她走出酒窖……
  言休那些话,自然只是说说而已,毕竟,没有他在,他连房门都不准她迈出一步,又岂会纵容她去那些鱼龙混杂的场所。
  可莫离却把那些话当了真,哪怕只是几十里地,她也要带上小行李箱,这一次也不例外,不过早晨出门前,趁着言休洗澡,莫离偷跑进酒窖,挑了两瓶最贵的,上来之后,用衣服包裹住,放在小行李箱里,确保不会撞破,才安稳的扣住箱盖。
  真是巧,言休把莫离安置在点荡,这是他的地盘,他自然放心,出门去跟何晓佐签协议去了。
  协议签得十分顺利,签完之后,言休邀请何晓佐到点荡做客,何晓佐也没推迟,当然,点荡是晚上才开始营业的。
  也就在他们分开后没多久,言休接到他老爹的一通电话,说有十分重要的事情要见他,他老头就在临市。
  言休和他老爹,其实并不十分亲厚,最关键的是,言休刚回去时,他爹对他处处设限,想要一手掌控他的人生,年轻那会儿叫叛逆,成熟之后,就该叫反骨了——是的,反骨,言休有很重的反骨。
  他爹命人时时跟着他,说是保护,实则监视,连给莫离打个电话的机会都找不到,十几个保镖,二十四小时轮班“守护”,不许他有一时片刻的“脱轨”。
  他爹不想要个疯子儿媳,就着手安排流水相亲宴,集千娇百媚,展风情万种,见他不动心,干脆让女人脱光往他床上爬,短短半年时间,被他轰走几十个,真可谓前仆后继,直到他把他爹一个把兄弟的闺女从楼上扔了下去,摔断人家的腿,方才遏制住那股邪风。
  说真话,言休并不是个会刻意修生养性的男人,在他的思想里,欲和爱是分开的,即便当年他跟莫离在一起时,如遇特殊情况,和莫离短暂分别,憋久了,恰逢天时地利人和,他也不会委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