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文秋的唇在颤抖,她镇定了一会儿说:“就按你说的做吧。”
  文秋转身离开囚禁呆妞的小院,留下春喜一个人对呆妞说:“姑娘,跟我来。”
  春喜趁夜深人静之时,将呆妞化妆成一个婆子,悄悄送到了大学士府最不起眼的一个侧门,门口早已有她青梅竹马的接应,呆妞对春喜结结巴巴的说:“这位姐姐的大恩,我一定没齿难忘。”
  春喜叹了一口气说:“如果你真的感激于我,就求求你们家小姐帮帮我家夫人吧。”
  呆妞听了此话,想到陈诚的无赖与残暴,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春喜将呆妞送走之后,又在乱坟岗找了一具女尸冒充呆妞,从头到尾,煞费苦心。
  文秋见呆妞已经被送走,便带人去回复了大学士夫人,说陈诚带回来的那个丫头正是沈芳菲的那个粗使丫鬟,她见那丫鬟并不是安心呆在大学士府,而是一副一心想回沈府的样子,便将她处理了。
  大学士府夫人听了此话,满意的笑了笑,这个媳妇还是有可取之处的,至少该狠的时候还是狠得起来。她拨了拨手中的佛珠说:“将那丫鬟葬在义人冢吧,被她烧点纸钱,让她好上路。”
  陈诚刚与李理在外面厮混回来,兴冲冲的跑到偏院里,准备逗弄呆妞一番,却不料呆妞已经失去了踪影,陈诚在大怒之下,叫来了伺候丫头问清楚原尾,知道呆妞被自己的夫人处理了,气冲冲的走进了文秋的厢房,文秋正欲迎上去,便被陈诚一脚踢在地上。
  “真是胆子大了,连我中意的人都敢发卖了?”陈诚怒发冲冠的样子让身边深受其害的丫鬟吓得瑟瑟发抖,还没等文秋撑起身子,陈诚走上去又是一顿好踢,春喜实在看不过去,她跑过去抱着自己的小姐说,“姑爷,别打了,是老夫人吩咐这么做的。”
  陈诚挺直身子,春喜以前因为姿色不显从未被他注意过,但是春喜这一回来,抱着文秋,反而让陈城发现她身姿窈窕,别有一番风味。
  陈诚淫笑说:“我从未发现春喜你丰乳细腰,不知道知道在床上如何。”
  文秋听了此话大惊,能够忠心耿耿陪在她身边的陪嫁丫鬟就只有春喜了,如果春喜再被陈诚要去了,她在这个大学士府里,可就是真正的孤掌难鸣了。
  春喜听了陈诚的话没全身都在颤抖,她与文秋陪嫁铺子里的小掌柜青梅竹马长大,互相约定等年纪到了,便求小姐成全,可是不料,小姐嫁给了中山狼,两人的事便延迟了下来,春喜暗暗觉得,与其被陈诚侮辱了,还不如死了算了。
  正当主仆二人万念俱灰之时,外面的小厮进来了,大学士夫人听说儿子回来了,要儿子速速去见。
  文秋见陈诚走了,松了一口气,在春喜的搀扶下站起来,生生的吐了一口血。
  春喜大惊,连声叫着小姐,并要请医生过来,文秋按了按春喜的手,心如死灰的说:“不用了。我过几天便把你和张小掌柜的事办了。如果我葬在这里了,就只有你会逢年过年给我几柱香了。”
  春喜连连说不要,文秋只是摇摇头,在铺上睡去。
  大学士府夫人见了儿子,将其训斥了一顿,但又因为慈母之心,在陈诚发誓不在外面强抢民女之后,承诺给儿子多采买几个清白的女孩儿来。
  陈小张辉虽然是文秋嫁妆铺子里顶梁柱的人物,但是因为此事是主子文秋吩咐他一定要办妥,而且也带着他青梅竹马春喜的期许,所以他亲自在半夜送着呆妞到了沈府侧门,沈芳菲似乎早就会预料到文秋会如何选择,便吩咐了管家说如果有人带着一个浓眉大眼的姑娘就将她带到跟前来。
  陈小掌柜跟着迎接的侍女走进沈府,他虽然在他的故乡也算是优秀的人物,跟着主子掌管她的铺子也略有见识,但是当他跟着看门的进了沈府,不由得惊叹沈府的沉淀与历史,虽然他是从侧门进来的,但是他见青石路边两旁灯火通明,正前方是一堵筑在水上的白墙,约两米高,上覆黑瓦,墙头砌成高低起伏的波浪状,正中一个月洞红漆大门虚掩着,有琴音和着曲声隐约传来,门上黑色匾额上书“芳园”两个烫金大字,侍女走到这儿抱歉的对陈小掌柜笑了笑说:“这儿您不便进去。”陈小掌柜这时才如梦初醒,他笑着说:“今日我也只是送小姐的丫鬟回来,却因为一时被美景迷了眼,不小心走了这么远。”
  侍女掩着嘴笑说不要紧的,这时琴声停了,里面走出来一个俏生生的丫鬟,这个丫鬟不是别人,正是荷欢。
  陈小掌柜见这个丫鬟的穿着不必寻常富人家小姐的差,便知道这一定是沈二小姐身边的得意丫鬟,他谄笑着说:“这位姐姐,我算是完璧归赵了。”
  荷欢清脆的笑了笑,露出了两个小梨涡,她递给陈小掌柜一个红底金丝线的荷包说这是我们小姐谢谢你的,陈小掌柜接过荷包,发现荷包里的银钱是满满的,陈小掌柜想到自家小姐的委托,他摇了摇头,又将荷包递给荷欢说:“这都是我的举手之老,但是还希望沈二小姐能帮帮我家小姐。”
  荷欢愣了愣,她对陈小掌柜说:“你稍等。”便又进了芳园。
  陈小掌柜静立了一会儿,荷欢走了出来,对陈小掌柜说:“我家小姐说了,答应你家少夫人的事情,绝不食言。”
  陈小掌柜舒了一口气说:“那我也能安心回复主人了。”
  荷欢笑了,他们做人奴婢的,最喜欢的就是对主人忠诚的人,她又将手上的荷包递给了陈小掌柜说:“小姐说了,必须要感谢您跑这一趟。”
  陈小掌柜拿了荷包,发现荷包似乎比之前的,更沉了。
  呆妞被荷欢带进了芳园,她还没进园子,就闻见了一股青草的芳香,她低头盯着脚下的大块的青石板,她听乡里的有见识的人说:“沈家的青石板都是从云南云来的名贵品。”进了沈园内,她更是不敢抬头,看着自己有些破旧的鞋,越发拘束起来。
  “呆妞?”呆妞听见有人叫她,便急忙抬头,她看见一个少女,懒懒地坐在琴边,穿着名贵丝绸的衣裳,露出皎洁的锁骨,这个少女正是沈芳菲。
  沈芳菲自重生以来就喜欢纯洁的人与物,呆妞天真纯朴,给沈芳菲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沈芳菲笑看到呆妞全须全尾的站在她面前,虽然面容略微憔悴,但是并没有充满对生活的绝望与怨恨,便知道陈诚暂时没有动她,她笑嘻嘻的对呆妞说:“那个陈诚有没有欺负你?如果他欺负你了,我帮你揍他。”
  沈芳菲在呆妞心中一直都是天上的仙女,天上的仙女讲这种话让呆妞惊讶的长大了嘴,她摇了摇头,小声说:“我已经揍过他了。”
  呆妞一直在山野里长大,力气比寻常女子要大一些,在陈诚对她动手动脚的时候,她可是下了真本事反抗。
  沈芳菲听了哈哈哈大笑,直说:“呆妞你真是个宝贝。”
  呆妞摸了摸头并不知道沈芳菲在笑什么,她突然想起春喜的话,直直的跪下说:“求小姐帮帮大学士府少夫人。”
  沈芳菲在大学士府已经见文秋面色憔悴,知道她日子过得不好,却不料听了呆妞的话,知道文秋的日子过得比她想象中的,还差得多。
  她一边同情文秋,一边后怕于万一自己的姐姐当时嫁给了陈诚,岂不是这一辈子都毁了?
  沈芳菲郑重其事的点点头说:“我下了承诺的事,一定办到。”
  夜深了,沈芳菲安排人带着呆妞去洗漱,叫她好好休息一夜,陪着她去的小丫头见她在沈芳菲面前一副淡定自若的样子,但是到了睡觉的时候,却紧紧缩成一团,就知道,她在大学师府,还是受了很深的惊吓的。
  呆妞的哥哥石头,每天早晨都会在沙场搬运货物,他的力气惊人的大,每天能赚的钱不少,他父亲的病因为沈芳菲当时赏的银子治愈了,他以为日子会这样的细水长流的好下去,却不料自己的妹妹居然被一群混蛋掳走了。
  他四处求救,却四处无门,好不容易求到了沈二小姐门口,才得到了沈二小姐的允信。
  他运完砂石,领了工钱,便早早的早沈府旁边等着消息,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他觉得找回呆妞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他自小就爱重这个妹妹,却不料在权势面前,他的妹妹就像一个物品一样,被掳走了。
  这些天里,他一天比一天发现自己的弱小,空有一身蛮力又如何?到最后,他还是一个小人物,甚至是一只蚂蚁,任别人捏死。
  石头决定等这些事了了,便去参军,如果能在军中获得晋升的话,他也许就能更好的保护身边的家人了。
  石头一边跺着脚一边等着,他心中抱着无限的期望,又害怕自己失望。
  看门的同情石头,每次看见他时都会安慰几句,而这次,他看见石头,悄悄的对他说:“快进来,你妹妹,回来了。”
  石头的心中,无限欢喜。
  ☆、第33章 石磊
  沈芳菲正坐在榻上和呆妞聊天,呆妞跟沈芳菲说着在农庄里的事情,沈芳菲听得很入迷,她在前世也好今生也罢,从来都是贵女,不曾在农庄上过生活,不知道农庄里的事情也如此的有意思。
  两人正在谈农庄上读书人王秀才的事情,沈芳菲皱眉说那王秀才就将那青楼赎回来的女人当了妻子?
  呆妞点了点头,一副神秘的样子说他对那女人可好了。
  沈芳菲有些叹息的说:“如果这个王秀才永远对这个女人不变,倒是个少有的好男人了。”
  呆妞点了点头说:“王秀才是不错,我哥哥帮他家做了一点子农活,他就教我哥哥识字,还给我哥哥取了个好名字叫石磊。”
  “石磊?”沈芳菲听见此名字手一抖,一杯好茶通通撒到了身上,荷欢在一旁惊叫说:“小姐,你怎么了?”她连忙将手帕擦了擦沈芳菲的手,并细细的看着小姐的手上有什么烫伤。
  呆妞在一边也惊得厉害,也上前俯身去看。
  石磊?这不是大梁朝未来的双壁之一?他从军内的微末小兵做起,敢打敢拼,从一开始就冲在队伍的前头,深得长官的满意,渐渐的一步一步长露头角,甚至和沈于锋齐名,最后,在沈家败落的时候,他力挽狂澜,成为新王最器重的武将。
  沈芳菲手抖得厉害,她知道石磊的厉害,却不知道石磊居然生于沈庄附近,她还救了他妹妹!她更不知道上世,呆妞卖身于大学士府,被其陈诚虐待而死,石家父母为了讨公道,双双自绝于大学士府门口,却被大学士府轻轻抹平,石磊带着报仇的怨气进了军队,自然是锐利得像一把刀,他不要命的出人头地,只是为了为自己一家人讨回公道!
  屋子里乱成一片,自然没有人管屋外等着的石磊,石磊站在外面,却能听见院子里的嘈杂声,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能在外面焦急的等着。
  沈芳菲深呼吸一口,她笑着说:“我只是手抖不小心打翻了杯子而已,大家不必一惊一乍的。”
  荷欢检查了沈芳菲的手,发现并没有烫伤,舒了一口气笑说:“小姐可是我们心尖尖上的人儿,若是伤着了碰着了,我们可心疼死了。”
  沈芳菲对大家安抚的笑了笑,又进房换了一身月白色的衣裳,
  虽然沈府繁华,但是石磊并不为它所迷,他心心念念的就是将自己的妹妹接回家。他来到芳园大堂,原以为只有自己妹妹在等他,却不料还有沈家二小姐。
  石磊其实对那些贵女们并无好感,觉得她们骄傲又自大,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会骑着马踏过他们的庄稼,若是拦着她们的路了,还会挨上一鞭子。
  但是上次呆妞从沈庄带来了沈二小姐的赏赐,让父亲治好了病,也免于呆妞卖身于官家做奴婢,骨肉分离,他便觉得沈二小姐与其他贵女不一样,当呆妞被掳走过,他走投无路之下,想到了只有沈二小姐,并打探了沈二小姐回府的路线之后,拦住了她。
  不出他的意料,沈二小姐答应救了呆妞。
  沈二小姐虽然在面前,但是石磊并不敢抬头放肆看,他低着头,只看到沈二小姐那一双镶着大颗珍珠的尖头绣鞋,他的心似乎被秀鞋上的尖尖刺了刺,跪在地上说:“谢谢沈小姐搭救。”
  沈芳菲低头盯着这个将来会名扬大梁朝的少年,他此时穿着粗布衣服,并看不出将来的贵气,但是他在自己面前,不卑不亢,就连感谢自己搭救都这么坦坦荡荡。
  沈芳菲说笑着说:“不必这么多礼,我也有哥哥,相信我有难的时候,我哥哥也会这么倾城救我。”沈芳菲话音刚落,便听见呆妞惊叫说:“哥哥,你的额头怎么了?”
  石磊听到妹妹的叫声,抬了一下头,他额头因为上次求沈芳菲磕头太过于大力,留下的伤还未褪去,在他的脸上显得有些骇人。
  石磊抬头直直地扫到了沈芳菲,沈芳菲此时还只是一个青涩的少女,却不妨碍能看出她以后倾国倾城的模样,她身穿软烟罗,一直玉钗斜斜插在发间,脸上未施粉黛,却清新动人双眸似水,石磊身于山野间,没见过如此美的少女,他心头暗动,迅速收回了眼光。
  沈芳菲在石磊抬头的当儿也看清了这个大梁朝号称夜叉的将军少年时的样子,他比寻常人略高一些,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就算现在身处低位,却仍有着一股逼人的气势。
  “你哥哥为了求小姐救你,将头都磕破了。”荷欢帮寡言的少年解释道。
  呆妞听了此话,心疼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没有落下来。
  沈芳菲问底下的少年说:“你怎么安排呆妞?”
  石磊咬了咬牙,他决定去参军,家里便只有体弱的父母与弟弟,呆妞在家里被陈诚抢了一次,难保不会被陈诚或者别的人再撞见,再抢一次。他低沉着声音说:“我与父母准备将妹妹送到远一点的亲戚家。”
  沈芳菲自然知道石磊的心思,是怕陈诚再撞见呆妞对她做出什么不轨的事,她笑道:“如果不嫌弃,呆妞就留在我身边吧。”
  呆妞一声喜悦惊呼说好。
  但是石磊并不想让妹妹卖身为奴,一时之间有些沉吟。
  沈芳菲见石磊面色为难,知道他将家人放在心头第一位,必定不想妹妹成为伺候别人的奴婢,她和缓的说:“先让呆妞呆在我身边一阵子替我解解闷,到时候,你们家要将呆妞徐给谁,或者我给呆妞许个人家,都是可以的。”
  沈芳菲的意思,是并不要呆妞卖身,留呆妞在身边而已。
  石磊大喜,又跪下说:“沈小姐大恩,石某没齿难忘。”
  沈芳菲笑说:“何必多礼,男儿膝下有黄金,石公子切莫妄自菲薄。”
  呆妞的去处决定之后,石磊决定带着呆妞回去几天,再送其到沈府来。
  荷欢笑着对沈芳菲说:“小姐,你还真是喜欢那个呆妞。”
  沈芳菲点头说:“她生在乡野之间,见识比我们多得多,性子又单纯,我自然是喜欢的。”
  第二日,沈芳菲去禀告了沈夫人呆妞一事,沈夫人对沈芳菲突然收留一个山野丫头心中十分不满,说:“你若是要丫鬟,我这边多的是,莫名其妙从外面捡来一个算什么?”
  沈芳菲没有告诉沈夫人实情,只是说去沈庄觉得这个丫头性子很投自己的缘便带了回来,她拿出小女儿的样子,摇着沈夫人的手臂说:“母亲,女儿就觉得这个丫头很好玩嘛。”
  沈夫人见女儿这副模样,也不舍得扫她的性,只得说好。
  过了几日,呆妞回到沈府,沈夫人见呆妞大大的脸盘,一双黑眼睛水汪汪的,一副心思纯良的样子,便放了心,末了,还给呆妞赐名叫秀兰。
  呆妞入了沈府,虽然也如平常一般活泼开朗爱笑,但是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暗暗发呆,沈芳菲奇道:“呆妞,你到底在想什么?”
  呆妞一副很困扰的样子说:“我哥哥要去当兵。”
  在大梁朝,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去主动当兵,当兵虽然薪饷高,但是那是出生入死的行当,也许今天去了,明天就回不来了,也许连个尸首,都在留在异乡。
  沈芳菲听了心头一跳,心想果然,她笑着拿了一颗李子塞在呆妞嘴里说:“看你急的,我沈家就是当兵起家的,弄不好你哥哥回来的时候,功成名就。”
  秀兰连忙摇了摇头说:“我不求哥哥功成名就,但求哥哥平安。”
  沈芳菲点点头,亲人之间的情感正是这样,像她,对沈芳怡,沈于锋,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