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逛来逛去,一逛逛到大中午,胡亥觉得自己饿了。而可恶的是,旁边的相里颖竟然没有一点请自己吃饭的打算。
一问之下,胡亥才知道因为粮食产量不高,取火不易做饭费时,所以像墨家这种普通百姓一般是一日两餐。
早餐是早上九点,晚餐是下午四点,而且晚餐也大多不是现做,只是把早上剩下的饭热一热,只有诸侯王以及天子才能一日三到四顿饭。
胡亥听相里颖解说了一番,大体得出一个概念就是,吃饭顿数多寡和身份高低贵贱挂勾,越有权势的人,吃饭的顿数赵多。就像嬴政,虽然理论为了表示自己很节俭,他只吃两顿正餐,但实际上他还要吃下午茶和夜宵。
因为没有及时为胡亥准备午饭,再加上胡亥本人表示想体会一下家常便饭——事后,胡亥为自己这个缺心眼的要求,悔得恨不得甩自己两巴掌。
主食是粟米做的面饼,配菜是处理的十分糟糕,腥味很重的肉干,以及几盘不知名且缺盐少油的腌菜。
胡亥本以为秦宫里的食物就已经够难吃了,今天才知道自己冤枉人家厨子了。秦宫的食物也就只是难以下咽而已,这顿家常便饭吃着简直是刺喉咙,胡亥都怀疑是不是因为古代脱壳技术不过关,粟米的壳没有脱干净,才会吃完了嗓子痒。
拜多年社交礼仪所赐,胡亥没有把食物吐出来,而是硬着头皮,就着白水,很艰难的吃完了手里的那张饼。虽然没有吃饱,但他已经不准备再受虐,准备再去烛那里看看,看那口锅打好没有,看看什么时候能回家。
但不知道是不是坐的太久了,一下子站起来腿有点发麻,胡亥只觉得脚下一软,幸好他眼明手快,及时抓住旁边一样东西而免于摔倒。
胡亥抬起头看了看,又低下头看了看,被他抓住的是相里家一个侍女的衣袖,但入手触感却毫无衣物应有的或顺滑或棉柔的感觉,反而感觉像是抓住一块极其粗糙的树皮,又硬又硌手。胡亥简直无法想像,这么粗糙不堪的东西竟然能被人做成衣服来穿,竟然有人能忍受这样的衣服。
胡亥松开侍女的衣服,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虽然只是扯了一下,但原来又白又粉又嫩的手心里,已经被磨得出现了一道红痕。
粗衣粝食!胡亥头一回认识到了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不再是作文里用来美化文笔的词语,而是一种生活。
以前看小说写有钱人吃了穷人的食物刺嗓子,或者大家小姐皮娇肉惯穿粗衣,结果皮肤被衣服磨出血,胡亥还觉得对方太矫情太做作。
现在胡亥知道,只是他当时不够苦。
胡亥不想失去他现在的生活,所以他告诉自己,一定要更加努力,努力的让嬴政更加宠爱自己。
“走吧。”胡亥平静的拍了拍衣袖,转头冲着相里颖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说道:“现在……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第15章 匕首
待吃过中饭的胡亥,回到烛的住所时,发现本该在屋中打铁的烛,就如同一个等候良人归家的深闺怨妇一般,在自家院门口坐立不安的转来转去。见到胡亥一行人走过来,立刻兴奋的冲着胡亥扑上去,吓得赵高急忙拦上去,挡在胡亥面前,一推烛的胸口,大叫一声道:“大胆!”
赵高武艺高强,弓剑双精,力大无比,别看他只是伸手这么轻轻一推,长年干体力活,身体精壮的像小山般的烛,瞬间被赵高推出去好几米。
“哇!”胡亥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他微张着嘴,揉了揉眼睛,抬起头看着赵高。
知道赵高长得好、书法好、武艺好、学习好——总之是哪都好,就是人品不好是一回事,但是亲眼看着赵高威武霸气,展现绝世武功又是另一回事,要不是眼前这对象不对,胡亥都想扑上去,一把抱住赵高的大腿哭着说,“大侠,小的任打任骂可攻可受,您收小的为徒吧。”
被赵高这么一推,烛原本激动的心情稍微平静了一些,想起商鞅所定下的严苛秦法,理智立刻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脑中,只见他不等站稳,就立刻曲膝跪在地下,对着胡亥连连磕头,一边磕头一边说道:“小的该死小的该死,小的也是一时情急,才会不小心冒犯公子。”
“算了,起来吧。”胡亥挥手示意赵高退开,上前几步,不等烛站起来,就连声追问道:“怎么样?看你这样子,这一回铁锅应该没有变脆了吧?”
“没……没有……不但没有变脆,而且还……”烛站起来,双手无意识的搓着,声音有些激动的说道:“不但没有变脆,那铁块还变得极坚硬无比。”
“走,带本公子去看看。”胡亥一挥衣袖,抬脚向烛家作坊中走去。
房间的正中央,一口黑色的铁锅静静的摆在案上,曾经那么普通,每家都有一到数个不等的东西,却看得胡亥泪花都要出来了。
今天晚上……终于能吃上炒鸡蛋了!终于不用被那些古代菜肴折磨了!万岁万岁万岁岁!
胡亥心中的小人,一边泪奔一边满面流泪。
要不是场面不容许,胡亥真想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炒个鸡蛋吃了再说,反正他中午也没吃饱。
“嗯,烛,你给本公子演示一下,看它现在到底有多硬了。”早演示完早走人,自己好再去吃个下午茶。
“是,公子。”烛走上前,扶住铁锅的一只锅耳,使铁锅锅壁靠在木案上,看了一眼赵高,指着他腰际的长剑,“不如请这位大人来试上一试。”烛说着,以手点了点锅壁靠木案的部位,“就砍这。”
“公子,这……”赵高迟疑的看着胡亥问道。
“怎么?有什么不妥吗?”胡亥回答道。
“奴婢这柄剑虽然不是什么稀世名剑,但也是良匠所制,拿来砍这个锅,要是不小心砍坏了,那多可惜?”赵高解说道。
“这个……”胡亥抬眼看向烛。
“如果会被这么容易砍坏,那还叫好铁吗?”烛信心满满的说道。
“既然烛这么有信心,那赵高你就试试。”胡亥点了点头说道。
“那奴婢就试试吧。”既然大老板都同意了,赵高也不敢执拗了,他也只能试试看。当然,他会告诉自己不要用太大的力气,虽然把锅砍坏了,可以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铁匠,在公子面前丢尽面子,但把公子心爱之物砍坏的自己,估计也同样讨不了好去。
胡亥和众人都向后退了几步,给赵高空出了场地。赵高把剑从腰际抽出,虽然只是一把普通的青铜剑,但秦国铸剑水平一直优于其他六国,拥有八个棱面的剑身经过精细的锉磨、抛光,闪着寒光,杀气腾腾,到是很有几分糊人的气势。
其实在后世,兵马俑二号坑里曾经出土过一把当时普通士兵用的青铜剑,当考古人员发现这把剑时,这把剑已经被一座重达一百五十斤的兵马俑压弯了,弯曲度超过四十五度。但是当陶俑被移开的一瞬间,奇迹发生了,青铜剑反弹平直,自然还原。
“啊哈!”赵高大吼一声,右手握着剑,向锅壁劈去,然后……只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金属敲击声,接着木案一阵晃动,木案上原本摆放的东西都为之一跳,但很快又平静了下来,只剩下胡亥兴奋的叫声。
“这不是铁,这是钢吧?”胡亥挣开侍卫的手,跑到木案前,看着洁净如新,连个白痕都没留下的锅壁,伸出手在锅壁摸了摸,一脸兴奋的说道:“本来只是想着,万一是本公子想的那个,就真赚到了,做点高锰铁来哄父王开心,想不到啊想不到……古代竟然有炼钢术了?这是高锰钢啊!”
所以高锰钢,就是含锰13%以上的锰钢。高锰钢是一种高强度的合金钢材,在强度硬度上,比古人常用的普通钢材、高碳钢的都要更加优秀。
但是锰钢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如果钢材里的锰量不够,钢材就会变成像玻璃一样,一敲就碎,完全不能用。
两者之间的原理是什么,胡亥也不知道,只是在他以前读过的科学小故事里提过,说是以前有个钢铁厂,因为工人在炼钢时不小心加了锰矿石,结果炼出来的钢材都不能用。老板一气之下,干脆把所有的锰矿石全部投入炼钢炉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赏!有赏!重重有赏!赵高,快掏钱!赵高,你干嘛呢?”胡亥从兴奋中抬起头,发现本该当自己贴心小棉袄的赵高,正一脸沮丧的看着自己手中的青铜剑,“别看你那剑了,有什么好看的?”
“回公子,奴婢的剑坏了。”赵高特别委屈的将手中长剑递到胡亥面前,只见原来锋利明亮的剑刃,竟然卷了一个大口子。
“坏了就坏了,本公子当什么大事呢,烛不是铸剑师吗?让烛给你再做一把不就是了。”胡亥歪过头,看着烛微微一笑,开口说道:“有如此宝钢在手,何愁铸不出天下名剑?”
“这……”烛一脸犹豫的回答道:“小的已经久不铸剑,恐怕……”
“别恐怕了。”胡亥伸手阻止住烛接下来的话,看了一眼赵高说道:“你铸不铸得出天下名剑先不提,你把赵大人的宝剑毁了,你就赔他一口吧?就用这种钢材。不要求你的天下名剑,只要比赵大人手里那个好就行了,这个应该不难吧?”
烛犹豫的看了一眼赵高,却见站在身后的相里颖正死命冲着自己挤眉弄眼,只得点头应下,“喏。”
“嗯,既然铸了赵大人的,那就不妨再给本公子也铸一把。”胡亥笑嘻嘻的说道:“本公子这么矮,剑就不需要了,你给本公子做把匕首,不要那种普通大路货,图样本公子画给你,要带血槽带倒勾有锯齿的。嗯……可惜不能装高压气瓶,不然……”
胡亥一边说着,一边随手拿起一块用过的木碳在木案上画着。
男孩子嘛,谁没迷过枪支军械呢?当屁民的时候,拿军刀三菱刃出门会被人说“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现在自己不都已经不是屁民了吗?
第16章 馒头(地雷加更)
甘泉宫虽然在后世是因为汉武帝而出名,但实际上早在秦代就已经建成。虽然只是一座骊山附近离宫,和宏伟雄壮的咸阳宫比起来房子又小又破,宫中侍女内侍总共也只有小猫三五只,外加几十条土狗看门,但也算得上是五脏俱全,要啥啥都有,靠着皇家俸禄过活,虽然不是大福大贵,至少生活生命双重无忧。
就这样,甘泉宫的大部分人民群众,都提前几十年过上了老年人的生活。但正如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爷爷奶奶退休后根本不能安享晚年,而是要辛辛苦苦带熊孩子一般。甘泉宫的老人平静的生活,也在某个小雪纷飞的下午,被一大波熊孩子……不对,应该是一个熊孩子,一个破坏力足以和一大波熊孩子相媲美的熊孩子。
甘泉宫侧殿的厨房里,厨师一边忍受着熊孩子大叫大嚷,一边拿着一个木勺,小心翼翼的在一个叫“锅”的奇怪物体上划拉着。
锅烧热,放入切成片的冬笋,加盐,大火翻炒一下后盛出来,再加油,烧至四成熟,放入肉片……
厨子在心里紧张的背诵着十八公子教他的“冬笋炒肉”烹饪过程,唯恐自己忘记哪一步,被守在一旁的十八公子喷死。
对了,你说堂堂一国公子,左手拿碗右手拿筷,虎视眈眈的蹲在炉火旁,这是闹哪样啊?好歹把你嘴角的口水擦了再说。
厨子不明白,守在胡亥身边,只能苦笑摇头的赵高也一样不明白,“公子~~~”
听着赵高那颤抖的连波浪线都能具现化出来的声音,胡亥头也不回的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道:“我老秦人行为作事向来豪迈不拘礼,昔日孝公进膳更是直接以手为筷,本公子至少还拿了双筷子……本公子都这么给你面子了,你就不要拿山东六国那一套来要求本公子。”
你以为本公子想这样吗?这不是太激动太久没吃炒菜了吗?吃个炒菜容易吗?大冬天的,张骞又没有通西域,要不是骊山这里有温泉山庄能种出反季节蔬菜,本公子都不知道应该吃什么,连个最基本的xx炒肉都炒不出来。不信本公子给你数数,本公子爱吃的菜有……胡萝卜炒肉、土豆丝炒肉、豆腐炒肉……特么不是没发明,就是没引进,整个大秦能吃的苋菜、油菜、冬瓜、韭菜、芹菜、葱、姜这几种食物。
你说可以烤肉吃?不好意思,吃烧烤都没有蘸料,你愿意吃?
“公子……”赵高十分无奈的叫了一声,孝公进膳以手为筷,那是因为孝公时根本没发明筷子好吗?这是一回事吗?这根本不是一回事!你个死熊孩子,就会诡辩。
真是奇了怪了,陛下虽然狠毒、残忍、不择手段,但行为处事皆是堂堂正正,不像熊孩子那样……嗯,猥琐啊。要不是那张脸,真怀疑他的身份。
赵高看着胡亥被炉火映红的脸,那张五官精致俊美,怎么看都是嬴政亲儿子的脸,只得默默在心里摇了摇头,怪不得人家说,娘笨笨一窝,都是胡姬的错,拉低我嬴氏宗族的格调。
“什么事啊?你叫我什么事?有话快说,这菜快熟了,食不言寝不语,吃饭的时候,我可不想跟你说话。”胡亥一边说着,一边蹦到厨房里的一口大鼎旁,指着鼎口上盖着一块大板子的鼎说道:“快,来个人给我看看,里面的东西蒸好了没有?”
鼎这种东西,古代是用来祭祀礼仪外加煮肉汤,根本没有蒸这个功能。但因为胡亥今天下午实在是太过于兴奋,一时之间竟然忘记找人去做蒸笼,而铁锅又忘记做锅盖和支架,实在没办法拿来蒸东西,只好十分委屈的拿了口鼎来蒸。
又大又白又软的馒头,看得胡亥口水直流,要不是还记挂着和嬴政的赌约,他早就冲过去抓起来,一口一个了。
“赵高,这些馒头可是可是你亲眼看着厨子做好放下去,两斤粮食我可没乱加,现在自己来称吧,称称看它们是否有三斤重。”胡亥咬着筷子,眼巴巴的看着赵高。
快称快称!称完本公子好下嘴了!一天到晚吃死面饼子,又干又硬又难吃,现在吃得本公子都快饿了!说起来,这难道报应吗?我一个从来不吃面食的南方人,竟然会有对着馒头流口水的一天。
赵高看了胡亥两眼,又低头看了看桌上那堆白如云,入手只觉一片软嫩,还十分有弹性,完全不同于平常所吃面饼那般死硬的馒头,默默的馒头往自己身边移了移,拿出一杆称,将馒头在上面,亲自一称,发现竟然真得有三斤。
“这不可能啊?这是怎么回事?”赵高放下手里的称,一脸惊讶的看着胡亥。
“呵呵……”胡亥抬起头,冲着赵高微微一笑,笑得很是小人得志的样子,“想知道?求我啊!”
“奴婢求公子。”赵高连想都没想,立刻很没气节的说道。
“切!真没意思!这么快就服软了!”早知道应该这么对嬴政那个便宜老爸说,他一定会……还是算了,他一定会打本公子屁屁的,“这叫发面术,就是指面团在一定温、湿度条件下,让酵母……算了,你也不懂。简单来说,就是能充分发掘面潜力的一种技术,简称发面术。”
在二十一世纪,人们发面都是直接去超市买酵母进行发面。可现在是公元前二世纪,哪有超市哪有酵母买?本来胡亥已经死了心,不想抢诸葛亮这个“包子馒头之父”的称号,可是他前几天忽然想起,小时候看过一部叫《中华小当家》的动画片中,主角小当家和反派黑暗料理界进行料理大赛时,黑暗料理界的一个坏人,拿了一块据说有几百还是几千年历史的老面团来发面。几百还是几千年历史的老面团,到底有没有长毛,还能不能吃先不提,但却让四体从没勤过的胡亥,明白了一个生活小常识——原来老面团能用来发面。
所以,早在和嬴政打赌之前,胡亥就已经命膳房为自己准备好了老面团。
胡亥一边得意洋洋的说着自己的计划,一边伸出手想去抓个馒头来吃。
哪知手刚一伸出去,就发现眼前小山一样的馒头没了踪影,再定晴一看,只见赵内侍大人正拿着那盘馒头,面无表情的旁边一个护卫说道:“速速将这盘馒头,送回咸阳宫请大王品尝。”赵高看了一眼噘着嘴,快要哭出来模样的胡亥,又补充了一句道:“两斤粮食制出三斤馒头,就是公子亲手为父王所制,请父王一定要品尝。对了,你们一路上要注意保暖,不要让馒头凉……”
“凉了也能吃的,直接放在火上蒸一下就行了。要是实在是太凉了,还可以用火烤或是用油炸,外焦内嫩,酥香可口,味道更棒。”胡亥委屈的咽了口口水,苦着脸补充道。
多亏赵高提醒他,他此时虽然是三岁小孩,但自己吃独食,忘记萌萌哒的父王这种事,提起来实在不符合他早慧的形象,绝对是个大大的减分项。
“既然馒头送了,那不妨再送点菜吧。”胡亥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菜的话,给大哥也送上一份,其他人就算了。纯素菜也不要送,那玩意冷了再加工难吃,荤菜可以多送点,热热就能吃了。”
第17章 吃醋
当胡亥的萌萌哒爱心晚餐送到咸阳宫时,已经是晚上亥时(9点至11点)左右,早已进过哺食的嬴政,正在和李斯等几个大臣讨论攻燕的事。听到儿子送来爱心晚餐的消息时,表情先是一愣,接着看了一眼大殿中坐着的其他几个大臣,“天色已晚,众卿不妨先用膳再议。”
“喏。”众人齐声应道,对这样的场面也没有太在意。
自从开始讨伐东方六国之战以来,整个大秦朝廷从上而下,统统进入超高速运转当中。
加班,对不起大秦没有《劳动法》;每天加班,都跟你说没有《劳动法》了;每天加班一加就一通宵?没看见大王都在加班吗?大王不下班,你敢下班?
不但要加班,还有天天这会那会各种会议,比如……除了需要全员参加的大朝会,还有眼下这种和个别重臣开的小朝会。嬴政虽然年轻且身强力壮,但重臣们大多是一把年纪了,所以在加班之余嬴政也不忘每天请大家吃个夜宵什么的——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嬴政一声令下,大殿中的内侍和宫女立刻端上早已准备好的夜宵。王宫里的夜宵,当然不能和普通人家一样是大饼加咸菜,而是香喷喷的秋葵蒸饼、卵蒜拌菜,以及……好像本质上还是大饼加咸菜的感觉。
包括嬴政在内的众大臣,都对王宫的“美食”没有抱什么太大的希望,但是今天晚上似乎有点不同。
一问之下,胡亥才知道因为粮食产量不高,取火不易做饭费时,所以像墨家这种普通百姓一般是一日两餐。
早餐是早上九点,晚餐是下午四点,而且晚餐也大多不是现做,只是把早上剩下的饭热一热,只有诸侯王以及天子才能一日三到四顿饭。
胡亥听相里颖解说了一番,大体得出一个概念就是,吃饭顿数多寡和身份高低贵贱挂勾,越有权势的人,吃饭的顿数赵多。就像嬴政,虽然理论为了表示自己很节俭,他只吃两顿正餐,但实际上他还要吃下午茶和夜宵。
因为没有及时为胡亥准备午饭,再加上胡亥本人表示想体会一下家常便饭——事后,胡亥为自己这个缺心眼的要求,悔得恨不得甩自己两巴掌。
主食是粟米做的面饼,配菜是处理的十分糟糕,腥味很重的肉干,以及几盘不知名且缺盐少油的腌菜。
胡亥本以为秦宫里的食物就已经够难吃了,今天才知道自己冤枉人家厨子了。秦宫的食物也就只是难以下咽而已,这顿家常便饭吃着简直是刺喉咙,胡亥都怀疑是不是因为古代脱壳技术不过关,粟米的壳没有脱干净,才会吃完了嗓子痒。
拜多年社交礼仪所赐,胡亥没有把食物吐出来,而是硬着头皮,就着白水,很艰难的吃完了手里的那张饼。虽然没有吃饱,但他已经不准备再受虐,准备再去烛那里看看,看那口锅打好没有,看看什么时候能回家。
但不知道是不是坐的太久了,一下子站起来腿有点发麻,胡亥只觉得脚下一软,幸好他眼明手快,及时抓住旁边一样东西而免于摔倒。
胡亥抬起头看了看,又低下头看了看,被他抓住的是相里家一个侍女的衣袖,但入手触感却毫无衣物应有的或顺滑或棉柔的感觉,反而感觉像是抓住一块极其粗糙的树皮,又硬又硌手。胡亥简直无法想像,这么粗糙不堪的东西竟然能被人做成衣服来穿,竟然有人能忍受这样的衣服。
胡亥松开侍女的衣服,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虽然只是扯了一下,但原来又白又粉又嫩的手心里,已经被磨得出现了一道红痕。
粗衣粝食!胡亥头一回认识到了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不再是作文里用来美化文笔的词语,而是一种生活。
以前看小说写有钱人吃了穷人的食物刺嗓子,或者大家小姐皮娇肉惯穿粗衣,结果皮肤被衣服磨出血,胡亥还觉得对方太矫情太做作。
现在胡亥知道,只是他当时不够苦。
胡亥不想失去他现在的生活,所以他告诉自己,一定要更加努力,努力的让嬴政更加宠爱自己。
“走吧。”胡亥平静的拍了拍衣袖,转头冲着相里颖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说道:“现在……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第15章 匕首
待吃过中饭的胡亥,回到烛的住所时,发现本该在屋中打铁的烛,就如同一个等候良人归家的深闺怨妇一般,在自家院门口坐立不安的转来转去。见到胡亥一行人走过来,立刻兴奋的冲着胡亥扑上去,吓得赵高急忙拦上去,挡在胡亥面前,一推烛的胸口,大叫一声道:“大胆!”
赵高武艺高强,弓剑双精,力大无比,别看他只是伸手这么轻轻一推,长年干体力活,身体精壮的像小山般的烛,瞬间被赵高推出去好几米。
“哇!”胡亥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他微张着嘴,揉了揉眼睛,抬起头看着赵高。
知道赵高长得好、书法好、武艺好、学习好——总之是哪都好,就是人品不好是一回事,但是亲眼看着赵高威武霸气,展现绝世武功又是另一回事,要不是眼前这对象不对,胡亥都想扑上去,一把抱住赵高的大腿哭着说,“大侠,小的任打任骂可攻可受,您收小的为徒吧。”
被赵高这么一推,烛原本激动的心情稍微平静了一些,想起商鞅所定下的严苛秦法,理智立刻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脑中,只见他不等站稳,就立刻曲膝跪在地下,对着胡亥连连磕头,一边磕头一边说道:“小的该死小的该死,小的也是一时情急,才会不小心冒犯公子。”
“算了,起来吧。”胡亥挥手示意赵高退开,上前几步,不等烛站起来,就连声追问道:“怎么样?看你这样子,这一回铁锅应该没有变脆了吧?”
“没……没有……不但没有变脆,而且还……”烛站起来,双手无意识的搓着,声音有些激动的说道:“不但没有变脆,那铁块还变得极坚硬无比。”
“走,带本公子去看看。”胡亥一挥衣袖,抬脚向烛家作坊中走去。
房间的正中央,一口黑色的铁锅静静的摆在案上,曾经那么普通,每家都有一到数个不等的东西,却看得胡亥泪花都要出来了。
今天晚上……终于能吃上炒鸡蛋了!终于不用被那些古代菜肴折磨了!万岁万岁万岁岁!
胡亥心中的小人,一边泪奔一边满面流泪。
要不是场面不容许,胡亥真想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炒个鸡蛋吃了再说,反正他中午也没吃饱。
“嗯,烛,你给本公子演示一下,看它现在到底有多硬了。”早演示完早走人,自己好再去吃个下午茶。
“是,公子。”烛走上前,扶住铁锅的一只锅耳,使铁锅锅壁靠在木案上,看了一眼赵高,指着他腰际的长剑,“不如请这位大人来试上一试。”烛说着,以手点了点锅壁靠木案的部位,“就砍这。”
“公子,这……”赵高迟疑的看着胡亥问道。
“怎么?有什么不妥吗?”胡亥回答道。
“奴婢这柄剑虽然不是什么稀世名剑,但也是良匠所制,拿来砍这个锅,要是不小心砍坏了,那多可惜?”赵高解说道。
“这个……”胡亥抬眼看向烛。
“如果会被这么容易砍坏,那还叫好铁吗?”烛信心满满的说道。
“既然烛这么有信心,那赵高你就试试。”胡亥点了点头说道。
“那奴婢就试试吧。”既然大老板都同意了,赵高也不敢执拗了,他也只能试试看。当然,他会告诉自己不要用太大的力气,虽然把锅砍坏了,可以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铁匠,在公子面前丢尽面子,但把公子心爱之物砍坏的自己,估计也同样讨不了好去。
胡亥和众人都向后退了几步,给赵高空出了场地。赵高把剑从腰际抽出,虽然只是一把普通的青铜剑,但秦国铸剑水平一直优于其他六国,拥有八个棱面的剑身经过精细的锉磨、抛光,闪着寒光,杀气腾腾,到是很有几分糊人的气势。
其实在后世,兵马俑二号坑里曾经出土过一把当时普通士兵用的青铜剑,当考古人员发现这把剑时,这把剑已经被一座重达一百五十斤的兵马俑压弯了,弯曲度超过四十五度。但是当陶俑被移开的一瞬间,奇迹发生了,青铜剑反弹平直,自然还原。
“啊哈!”赵高大吼一声,右手握着剑,向锅壁劈去,然后……只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金属敲击声,接着木案一阵晃动,木案上原本摆放的东西都为之一跳,但很快又平静了下来,只剩下胡亥兴奋的叫声。
“这不是铁,这是钢吧?”胡亥挣开侍卫的手,跑到木案前,看着洁净如新,连个白痕都没留下的锅壁,伸出手在锅壁摸了摸,一脸兴奋的说道:“本来只是想着,万一是本公子想的那个,就真赚到了,做点高锰铁来哄父王开心,想不到啊想不到……古代竟然有炼钢术了?这是高锰钢啊!”
所以高锰钢,就是含锰13%以上的锰钢。高锰钢是一种高强度的合金钢材,在强度硬度上,比古人常用的普通钢材、高碳钢的都要更加优秀。
但是锰钢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如果钢材里的锰量不够,钢材就会变成像玻璃一样,一敲就碎,完全不能用。
两者之间的原理是什么,胡亥也不知道,只是在他以前读过的科学小故事里提过,说是以前有个钢铁厂,因为工人在炼钢时不小心加了锰矿石,结果炼出来的钢材都不能用。老板一气之下,干脆把所有的锰矿石全部投入炼钢炉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赏!有赏!重重有赏!赵高,快掏钱!赵高,你干嘛呢?”胡亥从兴奋中抬起头,发现本该当自己贴心小棉袄的赵高,正一脸沮丧的看着自己手中的青铜剑,“别看你那剑了,有什么好看的?”
“回公子,奴婢的剑坏了。”赵高特别委屈的将手中长剑递到胡亥面前,只见原来锋利明亮的剑刃,竟然卷了一个大口子。
“坏了就坏了,本公子当什么大事呢,烛不是铸剑师吗?让烛给你再做一把不就是了。”胡亥歪过头,看着烛微微一笑,开口说道:“有如此宝钢在手,何愁铸不出天下名剑?”
“这……”烛一脸犹豫的回答道:“小的已经久不铸剑,恐怕……”
“别恐怕了。”胡亥伸手阻止住烛接下来的话,看了一眼赵高说道:“你铸不铸得出天下名剑先不提,你把赵大人的宝剑毁了,你就赔他一口吧?就用这种钢材。不要求你的天下名剑,只要比赵大人手里那个好就行了,这个应该不难吧?”
烛犹豫的看了一眼赵高,却见站在身后的相里颖正死命冲着自己挤眉弄眼,只得点头应下,“喏。”
“嗯,既然铸了赵大人的,那就不妨再给本公子也铸一把。”胡亥笑嘻嘻的说道:“本公子这么矮,剑就不需要了,你给本公子做把匕首,不要那种普通大路货,图样本公子画给你,要带血槽带倒勾有锯齿的。嗯……可惜不能装高压气瓶,不然……”
胡亥一边说着,一边随手拿起一块用过的木碳在木案上画着。
男孩子嘛,谁没迷过枪支军械呢?当屁民的时候,拿军刀三菱刃出门会被人说“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现在自己不都已经不是屁民了吗?
第16章 馒头(地雷加更)
甘泉宫虽然在后世是因为汉武帝而出名,但实际上早在秦代就已经建成。虽然只是一座骊山附近离宫,和宏伟雄壮的咸阳宫比起来房子又小又破,宫中侍女内侍总共也只有小猫三五只,外加几十条土狗看门,但也算得上是五脏俱全,要啥啥都有,靠着皇家俸禄过活,虽然不是大福大贵,至少生活生命双重无忧。
就这样,甘泉宫的大部分人民群众,都提前几十年过上了老年人的生活。但正如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爷爷奶奶退休后根本不能安享晚年,而是要辛辛苦苦带熊孩子一般。甘泉宫的老人平静的生活,也在某个小雪纷飞的下午,被一大波熊孩子……不对,应该是一个熊孩子,一个破坏力足以和一大波熊孩子相媲美的熊孩子。
甘泉宫侧殿的厨房里,厨师一边忍受着熊孩子大叫大嚷,一边拿着一个木勺,小心翼翼的在一个叫“锅”的奇怪物体上划拉着。
锅烧热,放入切成片的冬笋,加盐,大火翻炒一下后盛出来,再加油,烧至四成熟,放入肉片……
厨子在心里紧张的背诵着十八公子教他的“冬笋炒肉”烹饪过程,唯恐自己忘记哪一步,被守在一旁的十八公子喷死。
对了,你说堂堂一国公子,左手拿碗右手拿筷,虎视眈眈的蹲在炉火旁,这是闹哪样啊?好歹把你嘴角的口水擦了再说。
厨子不明白,守在胡亥身边,只能苦笑摇头的赵高也一样不明白,“公子~~~”
听着赵高那颤抖的连波浪线都能具现化出来的声音,胡亥头也不回的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道:“我老秦人行为作事向来豪迈不拘礼,昔日孝公进膳更是直接以手为筷,本公子至少还拿了双筷子……本公子都这么给你面子了,你就不要拿山东六国那一套来要求本公子。”
你以为本公子想这样吗?这不是太激动太久没吃炒菜了吗?吃个炒菜容易吗?大冬天的,张骞又没有通西域,要不是骊山这里有温泉山庄能种出反季节蔬菜,本公子都不知道应该吃什么,连个最基本的xx炒肉都炒不出来。不信本公子给你数数,本公子爱吃的菜有……胡萝卜炒肉、土豆丝炒肉、豆腐炒肉……特么不是没发明,就是没引进,整个大秦能吃的苋菜、油菜、冬瓜、韭菜、芹菜、葱、姜这几种食物。
你说可以烤肉吃?不好意思,吃烧烤都没有蘸料,你愿意吃?
“公子……”赵高十分无奈的叫了一声,孝公进膳以手为筷,那是因为孝公时根本没发明筷子好吗?这是一回事吗?这根本不是一回事!你个死熊孩子,就会诡辩。
真是奇了怪了,陛下虽然狠毒、残忍、不择手段,但行为处事皆是堂堂正正,不像熊孩子那样……嗯,猥琐啊。要不是那张脸,真怀疑他的身份。
赵高看着胡亥被炉火映红的脸,那张五官精致俊美,怎么看都是嬴政亲儿子的脸,只得默默在心里摇了摇头,怪不得人家说,娘笨笨一窝,都是胡姬的错,拉低我嬴氏宗族的格调。
“什么事啊?你叫我什么事?有话快说,这菜快熟了,食不言寝不语,吃饭的时候,我可不想跟你说话。”胡亥一边说着,一边蹦到厨房里的一口大鼎旁,指着鼎口上盖着一块大板子的鼎说道:“快,来个人给我看看,里面的东西蒸好了没有?”
鼎这种东西,古代是用来祭祀礼仪外加煮肉汤,根本没有蒸这个功能。但因为胡亥今天下午实在是太过于兴奋,一时之间竟然忘记找人去做蒸笼,而铁锅又忘记做锅盖和支架,实在没办法拿来蒸东西,只好十分委屈的拿了口鼎来蒸。
又大又白又软的馒头,看得胡亥口水直流,要不是还记挂着和嬴政的赌约,他早就冲过去抓起来,一口一个了。
“赵高,这些馒头可是可是你亲眼看着厨子做好放下去,两斤粮食我可没乱加,现在自己来称吧,称称看它们是否有三斤重。”胡亥咬着筷子,眼巴巴的看着赵高。
快称快称!称完本公子好下嘴了!一天到晚吃死面饼子,又干又硬又难吃,现在吃得本公子都快饿了!说起来,这难道报应吗?我一个从来不吃面食的南方人,竟然会有对着馒头流口水的一天。
赵高看了胡亥两眼,又低头看了看桌上那堆白如云,入手只觉一片软嫩,还十分有弹性,完全不同于平常所吃面饼那般死硬的馒头,默默的馒头往自己身边移了移,拿出一杆称,将馒头在上面,亲自一称,发现竟然真得有三斤。
“这不可能啊?这是怎么回事?”赵高放下手里的称,一脸惊讶的看着胡亥。
“呵呵……”胡亥抬起头,冲着赵高微微一笑,笑得很是小人得志的样子,“想知道?求我啊!”
“奴婢求公子。”赵高连想都没想,立刻很没气节的说道。
“切!真没意思!这么快就服软了!”早知道应该这么对嬴政那个便宜老爸说,他一定会……还是算了,他一定会打本公子屁屁的,“这叫发面术,就是指面团在一定温、湿度条件下,让酵母……算了,你也不懂。简单来说,就是能充分发掘面潜力的一种技术,简称发面术。”
在二十一世纪,人们发面都是直接去超市买酵母进行发面。可现在是公元前二世纪,哪有超市哪有酵母买?本来胡亥已经死了心,不想抢诸葛亮这个“包子馒头之父”的称号,可是他前几天忽然想起,小时候看过一部叫《中华小当家》的动画片中,主角小当家和反派黑暗料理界进行料理大赛时,黑暗料理界的一个坏人,拿了一块据说有几百还是几千年历史的老面团来发面。几百还是几千年历史的老面团,到底有没有长毛,还能不能吃先不提,但却让四体从没勤过的胡亥,明白了一个生活小常识——原来老面团能用来发面。
所以,早在和嬴政打赌之前,胡亥就已经命膳房为自己准备好了老面团。
胡亥一边得意洋洋的说着自己的计划,一边伸出手想去抓个馒头来吃。
哪知手刚一伸出去,就发现眼前小山一样的馒头没了踪影,再定晴一看,只见赵内侍大人正拿着那盘馒头,面无表情的旁边一个护卫说道:“速速将这盘馒头,送回咸阳宫请大王品尝。”赵高看了一眼噘着嘴,快要哭出来模样的胡亥,又补充了一句道:“两斤粮食制出三斤馒头,就是公子亲手为父王所制,请父王一定要品尝。对了,你们一路上要注意保暖,不要让馒头凉……”
“凉了也能吃的,直接放在火上蒸一下就行了。要是实在是太凉了,还可以用火烤或是用油炸,外焦内嫩,酥香可口,味道更棒。”胡亥委屈的咽了口口水,苦着脸补充道。
多亏赵高提醒他,他此时虽然是三岁小孩,但自己吃独食,忘记萌萌哒的父王这种事,提起来实在不符合他早慧的形象,绝对是个大大的减分项。
“既然馒头送了,那不妨再送点菜吧。”胡亥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菜的话,给大哥也送上一份,其他人就算了。纯素菜也不要送,那玩意冷了再加工难吃,荤菜可以多送点,热热就能吃了。”
第17章 吃醋
当胡亥的萌萌哒爱心晚餐送到咸阳宫时,已经是晚上亥时(9点至11点)左右,早已进过哺食的嬴政,正在和李斯等几个大臣讨论攻燕的事。听到儿子送来爱心晚餐的消息时,表情先是一愣,接着看了一眼大殿中坐着的其他几个大臣,“天色已晚,众卿不妨先用膳再议。”
“喏。”众人齐声应道,对这样的场面也没有太在意。
自从开始讨伐东方六国之战以来,整个大秦朝廷从上而下,统统进入超高速运转当中。
加班,对不起大秦没有《劳动法》;每天加班,都跟你说没有《劳动法》了;每天加班一加就一通宵?没看见大王都在加班吗?大王不下班,你敢下班?
不但要加班,还有天天这会那会各种会议,比如……除了需要全员参加的大朝会,还有眼下这种和个别重臣开的小朝会。嬴政虽然年轻且身强力壮,但重臣们大多是一把年纪了,所以在加班之余嬴政也不忘每天请大家吃个夜宵什么的——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嬴政一声令下,大殿中的内侍和宫女立刻端上早已准备好的夜宵。王宫里的夜宵,当然不能和普通人家一样是大饼加咸菜,而是香喷喷的秋葵蒸饼、卵蒜拌菜,以及……好像本质上还是大饼加咸菜的感觉。
包括嬴政在内的众大臣,都对王宫的“美食”没有抱什么太大的希望,但是今天晚上似乎有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