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你明天在家里吗?”她问道。
如果在的话,她就不出门了!
温明奕点了点头。
宋书晗坦诚道,“那我明天就不出门了。”
“为什么?”温明奕不解,“你难得来一次,好好去玩呗,待在家里又没什么意思。”
“有意思!”宋书晗连忙道,“见爱豆比旅游重要多了!”
一直坐在温明奕旁边的司均铎这才恍然大悟,“你是明明的粉丝?”
宋书晗点头。
难怪,司均铎暗道,难怪他们刚刚在门口窃窃私语,宋书晗又一直偷偷的注视着温明奕,是粉丝的话,就完全解释通了。
司均铎不自觉松了口气。
可他刚放轻松,就听纪思瑶冲他们这边道,“明明你明天有事吗?没事的话你陪晗晗逛逛吧,你们两个都是年轻人,能玩的地方多。”
司均铎再次心烦意乱了起来。
温明奕觉得这个可以有,毕竟是他的粉丝,又是纪思瑶朋友的女儿,难得来一趟,自己带她玩玩也可以,“好。”
司均铎:!!!
温明奕刚说什么?好?他幻听了?!
他看着温明奕,“你明天要陪晗晗出去玩?”
温明奕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瞬间从他这毫无感情色彩的一句话中听出了危机感,他看着司均铎,补救道,“你也一起,我们三个一起。”
“我们三个一起?”司均铎再次发问。
温明奕:……
温明奕觉得他哥似乎不愿意。
宋书晗也看出来了司均铎似乎不太愿意,于是打圆场道,“刚刚不是说好了明天哪里都不去在家休息吗?那就休息吧,别出去了。”
说完,她又转头冲纪思瑶道:“阿姨,我们已经说好了,明天休息,我玩了两天了,也有点累了,想歇一歇再玩。”
“好,那你们自己定,我就不掺和了。均均,你过来帮我找一下我以前酿的葡萄酒,我怎么找不到了。”
司均铎站起身,陪她一起往地下酒室走去。
到了地下室,他打开了几个酒柜看了看,最后在一个比较隐蔽的酒柜里找到了,拿了出来。
纪思瑶接过,问他,“你刚刚怎么回事?你不愿意陪晗晗,明明愿意,你还不同意。”
司均铎无奈,“那你干嘛又要让明明陪她呢?”
“晗晗一个女孩子,在这里又人生地不熟的,不得有个人陪着比较安全?再说了,她和明明年纪差不多,两个人也能聊得来。你不喜欢人家,不喜欢女生,可明明喜欢女生啊,说不定,他们俩能看对眼呢。”
司均铎就不明白了,“你很喜欢晗晗吗?一定要在我们俩个中,给她找个男朋友。”
“当然不是了。”纪思瑶觉得司均铎一点都不懂自己的苦心,“我只是觉得晗晗是个好孩子,这你也好,明明也好,总是要谈恋爱,要成家的。我们这些为人父母的,肯定希望你们找个好对象,知根知底,家里放心的。”
“晗晗家条件好,人也懂事,我和她父母也认识,这要是能成,不管是你还是明明,都是好的。我也是看着明明长大的,我能不为他着想吗?你不希望你弟弟找个知根知底,漂亮懂事,门当户对的媳妇吗?”
司均铎沉默了。
纪思瑶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和明明早晚有一天都会成家的,到时候,他也会从家里搬出去。我和你温阿姨是闺蜜,她就这么一个孩子,她常年不在明明身边,所以有些事情,我们这做干妈干哥的难免得多操心。他要是和晗晗在一起,我和晗晗的父母也认识,到时候我们也好走动,也能时不时去看看他们小两口,不是吗?”
司均铎没有说话,他转身走出了地下室,迈步上了台阶。
重回一楼客厅的时候,司均铎能看到温明奕和宋书晗正在一起看着电视,讨论着什么,两个人有说有笑的。平心而论,宋书晗确实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家世、容貌、性格,更别提她还是温明奕的粉丝,只是……
司均铎站在盆栽后,静默的看着温明奕的背影,一双手不自觉握紧。
只是……只要想到温明奕会离开这个家,离开他,去和别人生活在一起,司均铎只感到沉痛与不能接受。
他仿佛又看到了之前他们没有和好的那些日子,那些他至今都不愿意回忆的日子。
他失去过温明奕一次,他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所以他不想再失去,更何况是一辈子失去。
这世上不会有人比他更爱温明奕了,也不会有人比他更了解温明奕了,同样,温明奕也不会像信任他这样去信任其他人。——他甚至没有把自己可以变成猫和狗这件事告诉其他人,他只告诉了他,只有他。
他们从小就生长在一起,像相互依靠的两棵树,彼此陪伴,互相支持。他们的树枝挨着,根部交缠,树干上都长满了对方的藤蔓。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分开呢?
司均铎在这一刻,心脏疯狂的跳动着。那些之前隐约感觉到的感情,那些之前说不清道不明也不敢多想的情绪,都在这一刻,如生物入侵一般,借着一时的冲动,疯狂的生长着。
他喜欢温明奕,他想,不是只想当他的邻居哥哥,陪他走完生命的一段旅途,中途下车,放任他去前往他不知道的地方的那种喜欢。
而是想参与他的整个人生,陪他走完这一生,让他永远都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那种喜欢。
他这一生,最关心的人是温明奕,最在乎的人也是温明奕,他把自己所有的情感几乎都给了温明奕,也把自己最好的脾气都给了温明奕。他的肩膀只扛着两份责任,一份是他的父母他的家人,一份是温明奕。
他不可能再像爱温明奕这样去爱其他人,不求结果,不计回报,无怨无悔。
司均铎在这一刻,终于确定了,他是喜欢温明奕的。他当然是喜欢他的,一直都喜欢他的,只是,他第一次发现,他对温明奕的占有欲远比他以为的还要强烈。
在这一刻,在这些感情疯狂的发酵快要冲破他内心的藩篱的这一刻,司均铎不由自主的向前移动了一步。
可很快,他又退了回来。
那些翻涌着的情绪,就像潮涨之后的潮落,在激起海浪之后,再次退却,回归于平静之中。
如果温明奕是个女生,如果他对温明奕的喜欢在浅薄一些,甚至如果,他对温明奕的责任感再少一些,那么,他都会毫不犹豫的走过去,告诉温明奕自己的感情。
可偏偏,没有这些如果。
在他和温明奕的成长中,他永远都是走在前面的那个,温明奕看着他,按着他的脚印,一步一步的跟着他往前走。他总是信任且依赖自己的,哪怕他们分开了一千多个日夜,他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自己毕业的大学,踩着自己的脚印。
他对自己是什么感情呢?是对兄长的孺慕;是对哥哥的敬仰;也是对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的依赖。可是这些感情中,没有一点,是有关爱情的。
他是喜欢女生的,或许不是宋书晗这种,但也会是其他性格。
在他们的相处中,温明奕永远是大方且坦率的,他看着自己,目光澄净,不含一丝杂质,也不含一丝爱情相关的情绪。他甚至试探过他,然而却没有任何结果。
他不在温明奕的恋爱备选之列,他在温明奕的心里,是他最亲近的人,是他最依赖的人,是他最信任的人,却唯独不是他想要恋爱的人。
温明奕或许会喜欢任何人,但,不会是他。
司均铎很清楚,甚至过于清楚,同性的圈子是一个很窄的圈子,他站在这里,温明奕站在阳光下,他不忍心把温明奕拉进来,尤其是在温明奕并不想进来的情况下。
如果温明奕喜欢他,如果温明奕想和他在一起,那他不会拒绝,他永远会为温明奕让步。可是如果温明奕不喜欢他,他的爱情与他无关,那么他也不会把他拉入自己感情的泥沼。
他像是一个贫瘠却又富有的人,用沾满泥土的双手赤诚的捧着满手的珍珠宝石想献给自己喜欢的少年,却又因为对方没有言说的不喜欢,默默把手背在了身后。
他有满肚子的蝴蝶,却一只都飞不出去。
第67章
温明奕听到隐约有上楼梯的脚步声传来,回头望去,才发现是司均铎。
他把遥控器递给宋书晗,和她道,“你先自己看,我上楼一趟。”
宋书晗点头,“好。”
温明奕站起身,快走了几步,在最后几级台阶追上了司均铎,他拍了拍司均铎的肩膀,不满道,“回房怎么都不叫我。”
司均铎这会儿情绪也已经平静下来了,重新恢复了平日的淡然,因此,他也只是似真似假的说了一句,“好让你和晗晗多相处一会儿。”
温明奕以为他还在责怪自己刚刚答应了带宋书晗出去玩,好声道,“你还在生气啊?别气了,这不是都不出去了嘛。”
“你想带她出去吗?”司均铎问他。
温明奕愣了一下,如实道,“这个无所谓吧,刚好干妈那么说,我也觉得她来都来了,又是我的粉丝,旅游嘛,当然要玩的开心一点了。”
“那你明天带她出去玩吧。”司均铎平静道,“正好明天家里有亲戚要来,你向来不喜欢这种场合,也不喜欢和他们打交道,你和宋书晗一起出去玩吧。”
“明天你们家亲戚要来?”温明奕惊讶道,“真的?”
司均铎点头,这是昨晚他去接温明奕前纪思瑶和他说的。
“那我明天就不来你家了。”温明奕道,没办法,他确实不是很擅长应付司家的亲戚,再说了,人家亲戚聚会,他一个外人凑什么热闹,“等他们走了,我再来找你。”
“好。”司均铎同意。
温明奕看着他,总觉得他有些奇怪,却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便也没再说话了。
第二天早上,温明奕稍稍给自己换了个妆发,就戴着眼镜、帽子和口罩出门了。宋书晗走在他旁边,惊讶道,“都认不出是你了。”
温明奕笑了笑,声音从口罩内传出来有些闷,“就是要让人认不出来啊。”
“这倒是。”她今天换了一件白色的大衣,领子毛绒绒的,衬得脸很小,很是清纯。
温明奕从车库里取了车,带着她先去了一家早餐铺子吃早餐。
“我干妈没带你来过这种地方吧。”温明奕道。
宋书晗点头,她看着面前明显有些年代感的招牌,又看了看正排队买早餐的队伍,自告奋勇道,“我去给咱们俩买早餐吧。”
“我去吧。”温明奕解开了安全带。
宋书晗连忙按住了他,“不行,这里人太多了,你又要排队,到时候万一有人无聊盯着你看,认出你了怎么办,还是我去比较安全。”
温明奕对这种事情没什么讲究,也就随她去了。
宋书晗排了一会儿队,买了早餐拿到了车上。
“尝尝。”温明奕道。
她打开盖子尝了一口,觉得味道还不错,“挺好吃的。”
“这是这里的特色美食之一,你先吃,能吃多少吃多少,等吃完我们再去城墙。”
宋书晗点头,一口一口的吃了起来。
司均铎看着窗外,想着温明奕应该已经和宋书晗到了城墙脚下了。也不知道这时候玩的怎么样?应该还可以吧,毕竟,温明奕向来挺爱玩的。
他想了想两个人一起自行车的画面,只觉得心烦,却又觉得,这是他必须接受的,迟早有一天会发生的画面。
总有一天温明奕会和其他人在一起的,所以与其一直故步自封,不愿接受,还不如慢慢适应,这样,也不至于到时候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
司均铎慢慢收回了目光,看了看不远处床头柜上两个人的合影,默默移开了眼睛。
温明奕和宋书晗到达城墙的时候,城墙上的人并不多。这是目前保存的最完整的城墙,贯穿东西南北是个方向,想要走完需要耗费好几个小时,故而许多人会选择自行车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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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的话,她就不出门了!
温明奕点了点头。
宋书晗坦诚道,“那我明天就不出门了。”
“为什么?”温明奕不解,“你难得来一次,好好去玩呗,待在家里又没什么意思。”
“有意思!”宋书晗连忙道,“见爱豆比旅游重要多了!”
一直坐在温明奕旁边的司均铎这才恍然大悟,“你是明明的粉丝?”
宋书晗点头。
难怪,司均铎暗道,难怪他们刚刚在门口窃窃私语,宋书晗又一直偷偷的注视着温明奕,是粉丝的话,就完全解释通了。
司均铎不自觉松了口气。
可他刚放轻松,就听纪思瑶冲他们这边道,“明明你明天有事吗?没事的话你陪晗晗逛逛吧,你们两个都是年轻人,能玩的地方多。”
司均铎再次心烦意乱了起来。
温明奕觉得这个可以有,毕竟是他的粉丝,又是纪思瑶朋友的女儿,难得来一趟,自己带她玩玩也可以,“好。”
司均铎:!!!
温明奕刚说什么?好?他幻听了?!
他看着温明奕,“你明天要陪晗晗出去玩?”
温明奕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瞬间从他这毫无感情色彩的一句话中听出了危机感,他看着司均铎,补救道,“你也一起,我们三个一起。”
“我们三个一起?”司均铎再次发问。
温明奕:……
温明奕觉得他哥似乎不愿意。
宋书晗也看出来了司均铎似乎不太愿意,于是打圆场道,“刚刚不是说好了明天哪里都不去在家休息吗?那就休息吧,别出去了。”
说完,她又转头冲纪思瑶道:“阿姨,我们已经说好了,明天休息,我玩了两天了,也有点累了,想歇一歇再玩。”
“好,那你们自己定,我就不掺和了。均均,你过来帮我找一下我以前酿的葡萄酒,我怎么找不到了。”
司均铎站起身,陪她一起往地下酒室走去。
到了地下室,他打开了几个酒柜看了看,最后在一个比较隐蔽的酒柜里找到了,拿了出来。
纪思瑶接过,问他,“你刚刚怎么回事?你不愿意陪晗晗,明明愿意,你还不同意。”
司均铎无奈,“那你干嘛又要让明明陪她呢?”
“晗晗一个女孩子,在这里又人生地不熟的,不得有个人陪着比较安全?再说了,她和明明年纪差不多,两个人也能聊得来。你不喜欢人家,不喜欢女生,可明明喜欢女生啊,说不定,他们俩能看对眼呢。”
司均铎就不明白了,“你很喜欢晗晗吗?一定要在我们俩个中,给她找个男朋友。”
“当然不是了。”纪思瑶觉得司均铎一点都不懂自己的苦心,“我只是觉得晗晗是个好孩子,这你也好,明明也好,总是要谈恋爱,要成家的。我们这些为人父母的,肯定希望你们找个好对象,知根知底,家里放心的。”
“晗晗家条件好,人也懂事,我和她父母也认识,这要是能成,不管是你还是明明,都是好的。我也是看着明明长大的,我能不为他着想吗?你不希望你弟弟找个知根知底,漂亮懂事,门当户对的媳妇吗?”
司均铎沉默了。
纪思瑶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和明明早晚有一天都会成家的,到时候,他也会从家里搬出去。我和你温阿姨是闺蜜,她就这么一个孩子,她常年不在明明身边,所以有些事情,我们这做干妈干哥的难免得多操心。他要是和晗晗在一起,我和晗晗的父母也认识,到时候我们也好走动,也能时不时去看看他们小两口,不是吗?”
司均铎没有说话,他转身走出了地下室,迈步上了台阶。
重回一楼客厅的时候,司均铎能看到温明奕和宋书晗正在一起看着电视,讨论着什么,两个人有说有笑的。平心而论,宋书晗确实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家世、容貌、性格,更别提她还是温明奕的粉丝,只是……
司均铎站在盆栽后,静默的看着温明奕的背影,一双手不自觉握紧。
只是……只要想到温明奕会离开这个家,离开他,去和别人生活在一起,司均铎只感到沉痛与不能接受。
他仿佛又看到了之前他们没有和好的那些日子,那些他至今都不愿意回忆的日子。
他失去过温明奕一次,他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所以他不想再失去,更何况是一辈子失去。
这世上不会有人比他更爱温明奕了,也不会有人比他更了解温明奕了,同样,温明奕也不会像信任他这样去信任其他人。——他甚至没有把自己可以变成猫和狗这件事告诉其他人,他只告诉了他,只有他。
他们从小就生长在一起,像相互依靠的两棵树,彼此陪伴,互相支持。他们的树枝挨着,根部交缠,树干上都长满了对方的藤蔓。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分开呢?
司均铎在这一刻,心脏疯狂的跳动着。那些之前隐约感觉到的感情,那些之前说不清道不明也不敢多想的情绪,都在这一刻,如生物入侵一般,借着一时的冲动,疯狂的生长着。
他喜欢温明奕,他想,不是只想当他的邻居哥哥,陪他走完生命的一段旅途,中途下车,放任他去前往他不知道的地方的那种喜欢。
而是想参与他的整个人生,陪他走完这一生,让他永远都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那种喜欢。
他这一生,最关心的人是温明奕,最在乎的人也是温明奕,他把自己所有的情感几乎都给了温明奕,也把自己最好的脾气都给了温明奕。他的肩膀只扛着两份责任,一份是他的父母他的家人,一份是温明奕。
他不可能再像爱温明奕这样去爱其他人,不求结果,不计回报,无怨无悔。
司均铎在这一刻,终于确定了,他是喜欢温明奕的。他当然是喜欢他的,一直都喜欢他的,只是,他第一次发现,他对温明奕的占有欲远比他以为的还要强烈。
在这一刻,在这些感情疯狂的发酵快要冲破他内心的藩篱的这一刻,司均铎不由自主的向前移动了一步。
可很快,他又退了回来。
那些翻涌着的情绪,就像潮涨之后的潮落,在激起海浪之后,再次退却,回归于平静之中。
如果温明奕是个女生,如果他对温明奕的喜欢在浅薄一些,甚至如果,他对温明奕的责任感再少一些,那么,他都会毫不犹豫的走过去,告诉温明奕自己的感情。
可偏偏,没有这些如果。
在他和温明奕的成长中,他永远都是走在前面的那个,温明奕看着他,按着他的脚印,一步一步的跟着他往前走。他总是信任且依赖自己的,哪怕他们分开了一千多个日夜,他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自己毕业的大学,踩着自己的脚印。
他对自己是什么感情呢?是对兄长的孺慕;是对哥哥的敬仰;也是对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的依赖。可是这些感情中,没有一点,是有关爱情的。
他是喜欢女生的,或许不是宋书晗这种,但也会是其他性格。
在他们的相处中,温明奕永远是大方且坦率的,他看着自己,目光澄净,不含一丝杂质,也不含一丝爱情相关的情绪。他甚至试探过他,然而却没有任何结果。
他不在温明奕的恋爱备选之列,他在温明奕的心里,是他最亲近的人,是他最依赖的人,是他最信任的人,却唯独不是他想要恋爱的人。
温明奕或许会喜欢任何人,但,不会是他。
司均铎很清楚,甚至过于清楚,同性的圈子是一个很窄的圈子,他站在这里,温明奕站在阳光下,他不忍心把温明奕拉进来,尤其是在温明奕并不想进来的情况下。
如果温明奕喜欢他,如果温明奕想和他在一起,那他不会拒绝,他永远会为温明奕让步。可是如果温明奕不喜欢他,他的爱情与他无关,那么他也不会把他拉入自己感情的泥沼。
他像是一个贫瘠却又富有的人,用沾满泥土的双手赤诚的捧着满手的珍珠宝石想献给自己喜欢的少年,却又因为对方没有言说的不喜欢,默默把手背在了身后。
他有满肚子的蝴蝶,却一只都飞不出去。
第67章
温明奕听到隐约有上楼梯的脚步声传来,回头望去,才发现是司均铎。
他把遥控器递给宋书晗,和她道,“你先自己看,我上楼一趟。”
宋书晗点头,“好。”
温明奕站起身,快走了几步,在最后几级台阶追上了司均铎,他拍了拍司均铎的肩膀,不满道,“回房怎么都不叫我。”
司均铎这会儿情绪也已经平静下来了,重新恢复了平日的淡然,因此,他也只是似真似假的说了一句,“好让你和晗晗多相处一会儿。”
温明奕以为他还在责怪自己刚刚答应了带宋书晗出去玩,好声道,“你还在生气啊?别气了,这不是都不出去了嘛。”
“你想带她出去吗?”司均铎问他。
温明奕愣了一下,如实道,“这个无所谓吧,刚好干妈那么说,我也觉得她来都来了,又是我的粉丝,旅游嘛,当然要玩的开心一点了。”
“那你明天带她出去玩吧。”司均铎平静道,“正好明天家里有亲戚要来,你向来不喜欢这种场合,也不喜欢和他们打交道,你和宋书晗一起出去玩吧。”
“明天你们家亲戚要来?”温明奕惊讶道,“真的?”
司均铎点头,这是昨晚他去接温明奕前纪思瑶和他说的。
“那我明天就不来你家了。”温明奕道,没办法,他确实不是很擅长应付司家的亲戚,再说了,人家亲戚聚会,他一个外人凑什么热闹,“等他们走了,我再来找你。”
“好。”司均铎同意。
温明奕看着他,总觉得他有些奇怪,却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便也没再说话了。
第二天早上,温明奕稍稍给自己换了个妆发,就戴着眼镜、帽子和口罩出门了。宋书晗走在他旁边,惊讶道,“都认不出是你了。”
温明奕笑了笑,声音从口罩内传出来有些闷,“就是要让人认不出来啊。”
“这倒是。”她今天换了一件白色的大衣,领子毛绒绒的,衬得脸很小,很是清纯。
温明奕从车库里取了车,带着她先去了一家早餐铺子吃早餐。
“我干妈没带你来过这种地方吧。”温明奕道。
宋书晗点头,她看着面前明显有些年代感的招牌,又看了看正排队买早餐的队伍,自告奋勇道,“我去给咱们俩买早餐吧。”
“我去吧。”温明奕解开了安全带。
宋书晗连忙按住了他,“不行,这里人太多了,你又要排队,到时候万一有人无聊盯着你看,认出你了怎么办,还是我去比较安全。”
温明奕对这种事情没什么讲究,也就随她去了。
宋书晗排了一会儿队,买了早餐拿到了车上。
“尝尝。”温明奕道。
她打开盖子尝了一口,觉得味道还不错,“挺好吃的。”
“这是这里的特色美食之一,你先吃,能吃多少吃多少,等吃完我们再去城墙。”
宋书晗点头,一口一口的吃了起来。
司均铎看着窗外,想着温明奕应该已经和宋书晗到了城墙脚下了。也不知道这时候玩的怎么样?应该还可以吧,毕竟,温明奕向来挺爱玩的。
他想了想两个人一起自行车的画面,只觉得心烦,却又觉得,这是他必须接受的,迟早有一天会发生的画面。
总有一天温明奕会和其他人在一起的,所以与其一直故步自封,不愿接受,还不如慢慢适应,这样,也不至于到时候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
司均铎慢慢收回了目光,看了看不远处床头柜上两个人的合影,默默移开了眼睛。
温明奕和宋书晗到达城墙的时候,城墙上的人并不多。这是目前保存的最完整的城墙,贯穿东西南北是个方向,想要走完需要耗费好几个小时,故而许多人会选择自行车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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