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第33章
赵博直到下学才知道丛安的事情。
好歹也是曾经有过两个月交情的朋友, 虽然决裂了, 赵博也从未说过他一句坏话。可是在得知丛安找温钧挑衅的事后,再也忍不住了。
“他要不要脸!”赵博瞠目结舌,“他从三岁就开始读书, 十二岁就读甲班了, 竟然好意思欺负你一个刚刚升入乙班的人?”
越想越气, 赵博绕着温钧走来走去:“不行, 我要去找他说理去!”
温钧好笑地拦下了他:“一点小事而已,何必如此激动?”
“这怎么能是小事, 文人之间看重风气,你明年真的下场一试了, 拿不到名次, 私塾里的人还不知道怎么暗地里笑你呢?”
“会吗?”
“当然会啊!你别以为其他班的人都和咱丙班一样好说话,光明磊落,我和你说, 文人的心才是最脏的……”
温钧心里赞同他的后半句, 却不得不打断他:“我是说, 我会拿不到名次吗?”
赵博愣住:“咦?”
他后退一步, 上下打量温钧, 眼里射出激动的目光:“先生说你可以下场一试了?!”
温钧一笑,脸色温和地点了点头。
下场是可以随时下场的, 只是能不能中, 就要靠他接下来三个月的努力了。
不过说起来, 赵博的底子比他还厚, 要是突击一番,未必不能一起去首府试试。要不要,蛊惑他一起呢?
温钧最终还是决定带上赵博。
三两句将赵博忽悠得自信心大涨,不用他再说什么,赵博已经先美滋滋地喃喃道:“你都去了,那我也去试试,反正中不中都不耽误什么,就一个月不到的功夫而已。”
温钧面上依旧是温和的笑,心道:成了。
……
“夫君!”
一回到家,又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带着满满活力,生机勃勃,仿佛世上没有什么能让她烦恼的。
这是她在季家生活时,从未有过的语气。
温钧面具般温和的笑容里多了一丝真心,看着季明珠,嗯了一声,接过扑上来的她,随口问了她今天在家里做了什么。
季明珠伸出手指,如数家珍:“今天绣了花,绣的是竹子,等我学会了,以后可以给你做衣衫。下午的时候,娘教我管账,我才知道原来家里已经这么穷了……”
说到这里,季明珠明显地顿了一下,抬头看温钧,模样有些自得,又有点不好意思,简直就是海边捧着辛辛苦苦收集到的贝壳来献宝的小孩,眼睛亮晶晶。
“我有很多嫁妆,你帮我当掉好不好?”
温钧略显错愕,随即失笑,亲昵地捏了捏季明珠的脸颊:“暂时还不需要你补贴。”
赵三老爷送来的第一笔款,也就是一千两银子都还没花完,何必要用季明珠的嫁妆呢?他没有往家里拿钱,一来是觉得,这银子是用来做生意的,往家里拿不好,二来是觉得家里的银子足够日常生活,暂时不需要往外支出。
可要是真的碰到需要花银子的事情,他也不是那种迂腐之人,自然会和赵三老爷打个招呼,从这里面抽取一部分银子使用。
不过,明珠竟然有嫁妆?
温钧若有所思,顺嘴问了句:“你的嫁妆单子呢,我看看。”
季明珠茫然回头,愣了愣,看到温钧的目光,回过神来:“哦,嫁妆单子在梳妆台的匣子里。”
她已经不是大小姐,没有四五个丫鬟照顾,一个负责管理嫁妆,一个负责管理衣衫,一个负责管理胭脂水粉,一个负责人士调度。
她现在就一个人嫁过来,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管,嫁妆单子没有地方保存,就随手扔在了梳妆台上。
回到正屋里,季明珠翻出嫁妆单子,交给温钧。
温钧接过,低头浏览。
而季明珠漫无目的地想着,夫君关心这个干什么,他不是不肯要嫁妆吗,难道又改变主意了?那她是不是现在就要去嫁妆箱子里翻一下……
视线落在温钧脸上,所有的思绪都暂时消失,她怔怔地出了神。
夫君长得可真好看啊。
眉若远山,凤眸微挑,薄唇高鼻……和第一次见面时候,那个仅仅清秀,只有笑容温和的少年完全不一样了。
半年时间,他五官慢慢长开,身高也长高了半个头,正处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过渡期,身姿愈发挺拔,气质出众。
只是垂眸看单子,就有一种沉静贵气的气质弥漫出来。
“明珠,你的嫁妆……”
温钧看过了单子,回头和身侧的她说话,却看见她双手托腮,双眸明亮地偷看他,嘴角还有一抹甜蜜的姨母笑。
温钧:“……”
温钧不适应地动了动肩膀,这种目光,总让他想起现代那些追星的小姑娘。
“什么?”被温钧一叫,季明珠回过神,有点不好意思。
温钧无奈一笑,免得她尴尬,没再提这件事。只将手上的嫁妆单子露出来,问道:“你的嫁妆颇为丰厚,是哪里来的?”
这个年代,若是疼爱女儿的人家,大多会在女儿一出生就开始为她攒嫁妆。毕竟有些难得的木材、首饰、田地,都需要时间寻摸,可遇不可求。
季明珠也是一样。
可是她从小攒到大的嫁妆,早就已经因为季家出事而卖了出去,哪里来的这么多嫁妆。
细细数来,竟然还不少,良田十亩、黄梨木的家具、紫叶檀的摆件、珍珠首饰……
古代的珍珠还没有人工养殖,全靠海民下水摸珠,十去九不回,用血淋淋的名换来罕见的珍珠,因此价格十分昂贵,堪比上好美玉。至于现代人人追捧的翡翠,反而不受人待见,都价格低廉。
说这么多,也只是想说,季明珠的嫁妆虽然比不上她以前的那些,但是价值和数量也很不错,让温钧出乎意料,肆意他才问了一句。
季明珠眨了眨眼,慢吞吞回道:“这是我母亲留下来的。”
对了,温钧眯了眸子,原来如此。
妇人若是早逝,遗留下的嫁妆通常会给儿女,而且是偏向女儿一方。季老爷卖了女儿的嫁妆,因为那些嫁妆就是他攒的,可是先夫人的嫁妆就不好动了,给女儿陪嫁正好。
温钧合上嫁妆单子,“这些东西既然是你母亲留下来的,就好好保存,留个念想。”
“嗯。”季明珠接过,老实地收了起来,情绪有点低落。
温钧有些歉疚,都怪他提到了明珠的生母。
好在季明珠恢复得很快,过了一会儿,又有了精神,将嫁妆单子随便放好,扯着温钧的袖口道:“你该去看书了。”
温钧:“……”
虽然他并没有打算偷懒,但是这种被小管家婆监督的感觉竟然意外的不错。
他站起来,整理了衣衫,低头一笑:“我看书,你研墨如何?”
季明珠自然是没有什么不好的。
眼睛亮晶晶地答应了,第一次进温钧的书房,又紧张又羞涩,生怕弄不好搞砸了。
好在温钧很有耐心,手把手教导她怎么做,她才不至于两眼一摸瞎。
学会之后,一切就水到渠成了。
温钧在书房待了一下午,她也就帮忙研墨侍候了一下午,洗笔裁纸,西窗剪烛。
结束之后,温钧突然觉得有个人红袖添香也是个很不错的事情。
不用练字练到一半,放下笔,护着袖子免得弄脏,小心翼翼地研墨,不用看书看到一半,觉得光线越来越暗,放下书去剪烛。
他想了想,打算有机会一定要找个书童。
不过他现在还没有什么功名,配备书童,总有些大材小用的感觉,外人也会觉得他矫情。
等明年三月开春,拿下秀才功名后,找个书童倒是可行。
总之,一切都脱不开明年三月的院试。
……
时间过得很快。
温钧一如既往的用功读书,甚至隐隐比之前更加努力。
他制定了严苛的作息计划,每天都要写五百个大字,熟读四书五经的任意一本,三天写一篇赋文,七天写一篇八股文。
有老先生帮忙,历年院试的题目都被他拿到手,按照题海战术,认真作答。
他起床的时间越来越早,回房休息的时间越来越晚,常常季明珠已经睡了,他才回房休息,季明珠还没醒,他已经起床写完了一百个大字,收拾好准备去私塾了。
季明珠和温常氏看在眼底,心疼在心里,几次劝慰他不用这样努力。
温钧一笑而过,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其实他深知劳逸结合的道理,并没有一直埋头苦读书,过得像她们以为的那样辛苦。
他每天写完字会出门走一圈锻炼身体,中午会在私塾里小憩片刻,晚上要是累了,也会提早回房休息,一切都心里有数,过得充足却不疲倦。
身体是本钱,他还没有榜上有名,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个院试而糟蹋自己的身体?
再说了,这一切,还真不如他当年高考的时候努力。
那一年高三,真是罪恶又黑暗的一年,早上四点起,晚上十一点睡,中午眯半个小时,每天刷题刷到疯狂,全年级都是一样的疯狂,走路看书,吃饭看书,上厕所看书。
就连做梦的时候,说梦话脱口而出的都是题目。
还好,努力永远不会被辜负。
那一年,他拿到的名校录取通知书,并没有辜负他的辛苦。
他顺利完成了从孤儿到名校高材生的蜕变。之后大学四年,他也一直十分努力,毕业后,别的同学还在找工作,他已经接收到了行业里人人渴望垂青的大公司的邀请。
换了一个世界,也一样。
想要在明年三月的院试里有名次,他就不能懈怠一丝一毫。
想要休息,熬过这一段时间,功成名就,事业金钱双丰收的时候,有的是大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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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博直到下学才知道丛安的事情。
好歹也是曾经有过两个月交情的朋友, 虽然决裂了, 赵博也从未说过他一句坏话。可是在得知丛安找温钧挑衅的事后,再也忍不住了。
“他要不要脸!”赵博瞠目结舌,“他从三岁就开始读书, 十二岁就读甲班了, 竟然好意思欺负你一个刚刚升入乙班的人?”
越想越气, 赵博绕着温钧走来走去:“不行, 我要去找他说理去!”
温钧好笑地拦下了他:“一点小事而已,何必如此激动?”
“这怎么能是小事, 文人之间看重风气,你明年真的下场一试了, 拿不到名次, 私塾里的人还不知道怎么暗地里笑你呢?”
“会吗?”
“当然会啊!你别以为其他班的人都和咱丙班一样好说话,光明磊落,我和你说, 文人的心才是最脏的……”
温钧心里赞同他的后半句, 却不得不打断他:“我是说, 我会拿不到名次吗?”
赵博愣住:“咦?”
他后退一步, 上下打量温钧, 眼里射出激动的目光:“先生说你可以下场一试了?!”
温钧一笑,脸色温和地点了点头。
下场是可以随时下场的, 只是能不能中, 就要靠他接下来三个月的努力了。
不过说起来, 赵博的底子比他还厚, 要是突击一番,未必不能一起去首府试试。要不要,蛊惑他一起呢?
温钧最终还是决定带上赵博。
三两句将赵博忽悠得自信心大涨,不用他再说什么,赵博已经先美滋滋地喃喃道:“你都去了,那我也去试试,反正中不中都不耽误什么,就一个月不到的功夫而已。”
温钧面上依旧是温和的笑,心道:成了。
……
“夫君!”
一回到家,又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带着满满活力,生机勃勃,仿佛世上没有什么能让她烦恼的。
这是她在季家生活时,从未有过的语气。
温钧面具般温和的笑容里多了一丝真心,看着季明珠,嗯了一声,接过扑上来的她,随口问了她今天在家里做了什么。
季明珠伸出手指,如数家珍:“今天绣了花,绣的是竹子,等我学会了,以后可以给你做衣衫。下午的时候,娘教我管账,我才知道原来家里已经这么穷了……”
说到这里,季明珠明显地顿了一下,抬头看温钧,模样有些自得,又有点不好意思,简直就是海边捧着辛辛苦苦收集到的贝壳来献宝的小孩,眼睛亮晶晶。
“我有很多嫁妆,你帮我当掉好不好?”
温钧略显错愕,随即失笑,亲昵地捏了捏季明珠的脸颊:“暂时还不需要你补贴。”
赵三老爷送来的第一笔款,也就是一千两银子都还没花完,何必要用季明珠的嫁妆呢?他没有往家里拿钱,一来是觉得,这银子是用来做生意的,往家里拿不好,二来是觉得家里的银子足够日常生活,暂时不需要往外支出。
可要是真的碰到需要花银子的事情,他也不是那种迂腐之人,自然会和赵三老爷打个招呼,从这里面抽取一部分银子使用。
不过,明珠竟然有嫁妆?
温钧若有所思,顺嘴问了句:“你的嫁妆单子呢,我看看。”
季明珠茫然回头,愣了愣,看到温钧的目光,回过神来:“哦,嫁妆单子在梳妆台的匣子里。”
她已经不是大小姐,没有四五个丫鬟照顾,一个负责管理嫁妆,一个负责管理衣衫,一个负责管理胭脂水粉,一个负责人士调度。
她现在就一个人嫁过来,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管,嫁妆单子没有地方保存,就随手扔在了梳妆台上。
回到正屋里,季明珠翻出嫁妆单子,交给温钧。
温钧接过,低头浏览。
而季明珠漫无目的地想着,夫君关心这个干什么,他不是不肯要嫁妆吗,难道又改变主意了?那她是不是现在就要去嫁妆箱子里翻一下……
视线落在温钧脸上,所有的思绪都暂时消失,她怔怔地出了神。
夫君长得可真好看啊。
眉若远山,凤眸微挑,薄唇高鼻……和第一次见面时候,那个仅仅清秀,只有笑容温和的少年完全不一样了。
半年时间,他五官慢慢长开,身高也长高了半个头,正处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过渡期,身姿愈发挺拔,气质出众。
只是垂眸看单子,就有一种沉静贵气的气质弥漫出来。
“明珠,你的嫁妆……”
温钧看过了单子,回头和身侧的她说话,却看见她双手托腮,双眸明亮地偷看他,嘴角还有一抹甜蜜的姨母笑。
温钧:“……”
温钧不适应地动了动肩膀,这种目光,总让他想起现代那些追星的小姑娘。
“什么?”被温钧一叫,季明珠回过神,有点不好意思。
温钧无奈一笑,免得她尴尬,没再提这件事。只将手上的嫁妆单子露出来,问道:“你的嫁妆颇为丰厚,是哪里来的?”
这个年代,若是疼爱女儿的人家,大多会在女儿一出生就开始为她攒嫁妆。毕竟有些难得的木材、首饰、田地,都需要时间寻摸,可遇不可求。
季明珠也是一样。
可是她从小攒到大的嫁妆,早就已经因为季家出事而卖了出去,哪里来的这么多嫁妆。
细细数来,竟然还不少,良田十亩、黄梨木的家具、紫叶檀的摆件、珍珠首饰……
古代的珍珠还没有人工养殖,全靠海民下水摸珠,十去九不回,用血淋淋的名换来罕见的珍珠,因此价格十分昂贵,堪比上好美玉。至于现代人人追捧的翡翠,反而不受人待见,都价格低廉。
说这么多,也只是想说,季明珠的嫁妆虽然比不上她以前的那些,但是价值和数量也很不错,让温钧出乎意料,肆意他才问了一句。
季明珠眨了眨眼,慢吞吞回道:“这是我母亲留下来的。”
对了,温钧眯了眸子,原来如此。
妇人若是早逝,遗留下的嫁妆通常会给儿女,而且是偏向女儿一方。季老爷卖了女儿的嫁妆,因为那些嫁妆就是他攒的,可是先夫人的嫁妆就不好动了,给女儿陪嫁正好。
温钧合上嫁妆单子,“这些东西既然是你母亲留下来的,就好好保存,留个念想。”
“嗯。”季明珠接过,老实地收了起来,情绪有点低落。
温钧有些歉疚,都怪他提到了明珠的生母。
好在季明珠恢复得很快,过了一会儿,又有了精神,将嫁妆单子随便放好,扯着温钧的袖口道:“你该去看书了。”
温钧:“……”
虽然他并没有打算偷懒,但是这种被小管家婆监督的感觉竟然意外的不错。
他站起来,整理了衣衫,低头一笑:“我看书,你研墨如何?”
季明珠自然是没有什么不好的。
眼睛亮晶晶地答应了,第一次进温钧的书房,又紧张又羞涩,生怕弄不好搞砸了。
好在温钧很有耐心,手把手教导她怎么做,她才不至于两眼一摸瞎。
学会之后,一切就水到渠成了。
温钧在书房待了一下午,她也就帮忙研墨侍候了一下午,洗笔裁纸,西窗剪烛。
结束之后,温钧突然觉得有个人红袖添香也是个很不错的事情。
不用练字练到一半,放下笔,护着袖子免得弄脏,小心翼翼地研墨,不用看书看到一半,觉得光线越来越暗,放下书去剪烛。
他想了想,打算有机会一定要找个书童。
不过他现在还没有什么功名,配备书童,总有些大材小用的感觉,外人也会觉得他矫情。
等明年三月开春,拿下秀才功名后,找个书童倒是可行。
总之,一切都脱不开明年三月的院试。
……
时间过得很快。
温钧一如既往的用功读书,甚至隐隐比之前更加努力。
他制定了严苛的作息计划,每天都要写五百个大字,熟读四书五经的任意一本,三天写一篇赋文,七天写一篇八股文。
有老先生帮忙,历年院试的题目都被他拿到手,按照题海战术,认真作答。
他起床的时间越来越早,回房休息的时间越来越晚,常常季明珠已经睡了,他才回房休息,季明珠还没醒,他已经起床写完了一百个大字,收拾好准备去私塾了。
季明珠和温常氏看在眼底,心疼在心里,几次劝慰他不用这样努力。
温钧一笑而过,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其实他深知劳逸结合的道理,并没有一直埋头苦读书,过得像她们以为的那样辛苦。
他每天写完字会出门走一圈锻炼身体,中午会在私塾里小憩片刻,晚上要是累了,也会提早回房休息,一切都心里有数,过得充足却不疲倦。
身体是本钱,他还没有榜上有名,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个院试而糟蹋自己的身体?
再说了,这一切,还真不如他当年高考的时候努力。
那一年高三,真是罪恶又黑暗的一年,早上四点起,晚上十一点睡,中午眯半个小时,每天刷题刷到疯狂,全年级都是一样的疯狂,走路看书,吃饭看书,上厕所看书。
就连做梦的时候,说梦话脱口而出的都是题目。
还好,努力永远不会被辜负。
那一年,他拿到的名校录取通知书,并没有辜负他的辛苦。
他顺利完成了从孤儿到名校高材生的蜕变。之后大学四年,他也一直十分努力,毕业后,别的同学还在找工作,他已经接收到了行业里人人渴望垂青的大公司的邀请。
换了一个世界,也一样。
想要在明年三月的院试里有名次,他就不能懈怠一丝一毫。
想要休息,熬过这一段时间,功成名就,事业金钱双丰收的时候,有的是大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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