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轻轻感叹
说实在的,金夫人对我并没有任何的敌意,我看的出来,她约我在咖啡厅里见面,不过是想和我聊天,探探我的虚实。
而我说的每一句话,无不是在针对金夫人。
看起来到是显得我愚蠢与不知好歹。
虽然金夫人没有伤害我,但她却伤害了蓝妮儿,她让丑陋粗鄙的混混轮奸了蓝妮儿!
而这,也让蓝妮儿变得郁郁寡欢。
所以,我就必定要让金夫人受到惩罚!
“我和你谁死还不一定呢。”
我将杯子里的吸管放在桌上的餐巾纸上,端着杯子往嘴里喝下,苦涩的咖啡进入喉咙,极大的刺激了我的神经,我不自觉轻蔑的看着金夫人:“告诉我,为什么要派人伤害蓝妮儿?!”
金夫人故作惋惜的看着我:“都说你林苏聪明美貌,可在我看来,也不过如此。”
言语过后,她按了一个拨号键,只说:“上来。”
刚才她打电话,大概是叫打手来对付我,但是她又哪里知道,区区的人类打手根本就对付不了我!
我伸出手,十分轻易地捏住她的喉咙:“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告诉我,为什么你要对付蓝妮儿!”
杀意在我心中萌生,对于伤害蓝妮儿的打手,我都赶尽杀绝,而对于发布这个命令的金夫人,我自然也不会放过。
金夫人皮肤保养真的极好,白皙光滑,自然,也很容易被我轻易掐断,不过几秒种的功夫,她的脸蛋就变得通红,她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只是睁大眼睛看着我。
在有危险的情况下,那些优雅的姿态已经消失不见,我见到她眼睛里浮现的恐惧后,才松开她。
咳咳,金夫人捂着喉咙咳嗽着。
我没给她太多喘息的机会,再次质问她,她喘气不均说道:“这……这是因为……”
话说道一半,二楼阶梯处就跑上来四个黑色西装的男人。
与那些玷污蓝妮儿的混混打手不同,上来的这些人身材魁梧,一看就知道是练过的。
害怕在我心中一划而过,我并不是害怕这些孔武有力的打手,我只是看到了——九足虫!
没错,是九足虫!
妖精有法力,但凭这一点,妖精就可以称霸整个人类地球,但几千万年前,妖类与人类签过合约,到达人类世界里就必须遵守人类世界里的规矩,不可以肆意凌辱折杀人类,一切都必须遵守人类世界里的规矩。
也正是因为这个规矩,人类世界才会如此安宁。
而妖精总管妖力无敌,但也得生存,得吃得喝,所以,哪怕是捉妖局的妖精,也同样得在人类世界里工作,以此来获得生存。
否则,若妖精专做偷蒙拐骗的事情,被警察给抓住,也就只能遵守人类的规矩,被坐牢。
而我到没想到,九足虫在人类世界里的职业竟然是保镖。
而且,还好死不死的,他是金夫人的保镖!
这样的话,我想要对付金夫人就十分的艰难了。
在这视乎,金夫人咳嗽着失声叫道:“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把她给我抓起来!”
九足虫见到我的时候,眼里闪过一丝兴奋。
也是,他本就是捉妖局里的三把手,本就肩负着要抓我这个妖精的任务,而现在他在人类世界里的雇主也命令他这么做,他自然是一举两得。
原本杀死金夫人这个简单的事情因为九足虫的出现而变得曲折万分,我狠狠的盯着金夫人一眼:“你伤蓝妮儿,我不会放过你的!”
说罢,我纵身一跳,便从咖啡厅的二楼跳着跑到一楼逃出。
一般来说,三米的高度,除非是专门练过的武术的人,否则这么高的距离,是会跳着摔断腿脚的。
而我在灵力的帮助下,自然是轻轻松松。
不过也自然,我再次破了妖精在人类世界里的规矩。
跑出咖啡厅后,我火速的拦了辆出租车离开。
车开出一段距离后,我才拍着胸脯往后视镜里去看,只见九足虫正带着一群人朝着我奋力跑过来。
可人类跑步的距离,又怎么抵的过汽车的四个轮子?
确定九足虫追不上来后,我才拍着胸脯,大呼惊险。
若不是九足虫遵守妖精与人类的规矩,否则他也和我一样,施展法力,那我就真是死的凄惨了。
回到迷失后,蓝妮儿一脸紧张的看着我:“林苏,你总算回来了,打你电话也打不通,刚才我差点想报警了。”
我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没电了。
看着蓝妮儿在意我的表情,我抱住了她:“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
蓝妮儿把我抱的很紧:“你是我最在意的朋友,我不喜欢你有事。”
我嗯了一声,也在心里不自觉感叹,金夫人是真的伤到了蓝妮儿,否则蓝妮儿又怎么会谈到金夫人,就这么紧张。
所以,这更加剧了我要弄死金夫人的想法。
过后,蓝妮儿问我,金夫人找我是什么原因。
我不想担蓝妮儿过多在意,便说金夫人想拉我入伙,想让我进芙蓉阁。
蓝妮儿听了是一万个拒绝:“林苏,你可千万不能过去,这金夫人很会压榨员工的,我们迷失这边是五五分,而金夫人那边却是三七分!”
我笑着让蓝妮儿收回心:“别说是三七分了,哪怕是把客人给我的钱全部给我,我也不回去的。”
蓝妮儿这才放下心来,这时候备注为程老板的人给她来了电话。
看到电话,蓝妮儿脸上浮现笑容,在她接电话之前,我咳嗽了一声:“妮儿,你还是不要沾染程老板这个腥,毕竟他是有老婆的人,更何况,程老板的老婆也向你提出了警告。”
蓝妮儿愣了一下,她没回应我,过后十分果断的接听了电话。
大概是有意不愿让我听到她与程老板的对话,接通电话后,蓝妮儿走了几步远。
此刻,蓝妮儿正拿着手机,笑面如花。
我轻叹,蓝妮儿真的是钻进了死胡同,非要与程老板的老婆一决高下了。
只是,小三去斗正妻,又哪个有好果子吃呢?
而我说的每一句话,无不是在针对金夫人。
看起来到是显得我愚蠢与不知好歹。
虽然金夫人没有伤害我,但她却伤害了蓝妮儿,她让丑陋粗鄙的混混轮奸了蓝妮儿!
而这,也让蓝妮儿变得郁郁寡欢。
所以,我就必定要让金夫人受到惩罚!
“我和你谁死还不一定呢。”
我将杯子里的吸管放在桌上的餐巾纸上,端着杯子往嘴里喝下,苦涩的咖啡进入喉咙,极大的刺激了我的神经,我不自觉轻蔑的看着金夫人:“告诉我,为什么要派人伤害蓝妮儿?!”
金夫人故作惋惜的看着我:“都说你林苏聪明美貌,可在我看来,也不过如此。”
言语过后,她按了一个拨号键,只说:“上来。”
刚才她打电话,大概是叫打手来对付我,但是她又哪里知道,区区的人类打手根本就对付不了我!
我伸出手,十分轻易地捏住她的喉咙:“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告诉我,为什么你要对付蓝妮儿!”
杀意在我心中萌生,对于伤害蓝妮儿的打手,我都赶尽杀绝,而对于发布这个命令的金夫人,我自然也不会放过。
金夫人皮肤保养真的极好,白皙光滑,自然,也很容易被我轻易掐断,不过几秒种的功夫,她的脸蛋就变得通红,她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只是睁大眼睛看着我。
在有危险的情况下,那些优雅的姿态已经消失不见,我见到她眼睛里浮现的恐惧后,才松开她。
咳咳,金夫人捂着喉咙咳嗽着。
我没给她太多喘息的机会,再次质问她,她喘气不均说道:“这……这是因为……”
话说道一半,二楼阶梯处就跑上来四个黑色西装的男人。
与那些玷污蓝妮儿的混混打手不同,上来的这些人身材魁梧,一看就知道是练过的。
害怕在我心中一划而过,我并不是害怕这些孔武有力的打手,我只是看到了——九足虫!
没错,是九足虫!
妖精有法力,但凭这一点,妖精就可以称霸整个人类地球,但几千万年前,妖类与人类签过合约,到达人类世界里就必须遵守人类世界里的规矩,不可以肆意凌辱折杀人类,一切都必须遵守人类世界里的规矩。
也正是因为这个规矩,人类世界才会如此安宁。
而妖精总管妖力无敌,但也得生存,得吃得喝,所以,哪怕是捉妖局的妖精,也同样得在人类世界里工作,以此来获得生存。
否则,若妖精专做偷蒙拐骗的事情,被警察给抓住,也就只能遵守人类的规矩,被坐牢。
而我到没想到,九足虫在人类世界里的职业竟然是保镖。
而且,还好死不死的,他是金夫人的保镖!
这样的话,我想要对付金夫人就十分的艰难了。
在这视乎,金夫人咳嗽着失声叫道:“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把她给我抓起来!”
九足虫见到我的时候,眼里闪过一丝兴奋。
也是,他本就是捉妖局里的三把手,本就肩负着要抓我这个妖精的任务,而现在他在人类世界里的雇主也命令他这么做,他自然是一举两得。
原本杀死金夫人这个简单的事情因为九足虫的出现而变得曲折万分,我狠狠的盯着金夫人一眼:“你伤蓝妮儿,我不会放过你的!”
说罢,我纵身一跳,便从咖啡厅的二楼跳着跑到一楼逃出。
一般来说,三米的高度,除非是专门练过的武术的人,否则这么高的距离,是会跳着摔断腿脚的。
而我在灵力的帮助下,自然是轻轻松松。
不过也自然,我再次破了妖精在人类世界里的规矩。
跑出咖啡厅后,我火速的拦了辆出租车离开。
车开出一段距离后,我才拍着胸脯往后视镜里去看,只见九足虫正带着一群人朝着我奋力跑过来。
可人类跑步的距离,又怎么抵的过汽车的四个轮子?
确定九足虫追不上来后,我才拍着胸脯,大呼惊险。
若不是九足虫遵守妖精与人类的规矩,否则他也和我一样,施展法力,那我就真是死的凄惨了。
回到迷失后,蓝妮儿一脸紧张的看着我:“林苏,你总算回来了,打你电话也打不通,刚才我差点想报警了。”
我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没电了。
看着蓝妮儿在意我的表情,我抱住了她:“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
蓝妮儿把我抱的很紧:“你是我最在意的朋友,我不喜欢你有事。”
我嗯了一声,也在心里不自觉感叹,金夫人是真的伤到了蓝妮儿,否则蓝妮儿又怎么会谈到金夫人,就这么紧张。
所以,这更加剧了我要弄死金夫人的想法。
过后,蓝妮儿问我,金夫人找我是什么原因。
我不想担蓝妮儿过多在意,便说金夫人想拉我入伙,想让我进芙蓉阁。
蓝妮儿听了是一万个拒绝:“林苏,你可千万不能过去,这金夫人很会压榨员工的,我们迷失这边是五五分,而金夫人那边却是三七分!”
我笑着让蓝妮儿收回心:“别说是三七分了,哪怕是把客人给我的钱全部给我,我也不回去的。”
蓝妮儿这才放下心来,这时候备注为程老板的人给她来了电话。
看到电话,蓝妮儿脸上浮现笑容,在她接电话之前,我咳嗽了一声:“妮儿,你还是不要沾染程老板这个腥,毕竟他是有老婆的人,更何况,程老板的老婆也向你提出了警告。”
蓝妮儿愣了一下,她没回应我,过后十分果断的接听了电话。
大概是有意不愿让我听到她与程老板的对话,接通电话后,蓝妮儿走了几步远。
此刻,蓝妮儿正拿着手机,笑面如花。
我轻叹,蓝妮儿真的是钻进了死胡同,非要与程老板的老婆一决高下了。
只是,小三去斗正妻,又哪个有好果子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