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罗飨用特制的鸟笼罩子将鸾鸟笼掩好,让他诺拎着。
他诺小声抗议道:“有点重呢。”
罗飨露出一个嘲讽的轻笑,用手拍了拍鸟笼。他诺瞬间觉得手上的压力少了许多。他重新高兴起来,紧紧地跟在小老板身后。他端端正正地捧着鸟笼,努力保持平衡,好让他的鸟儿朋友们呆得更舒服。
路过院子里的梨花树,他诺仰头,深深地嗅了一口。哇——他叹息道,今天的梨花好香呀。
罗飨勾嘴笑了笑。
按照约定,胡大爷推掉了所有预定,专门等候他诺一行的到来。他诺和罗飨抵达胡大爷的铺子时,店门半掩着,他们推门而入,迎接他们的是一室茶香。相较于上一次的会面,胡大爷显得分外热情,道自己从老友那里搜刮来二两上好的云雾茶,邀请他们品茗。
养鸟之人多半对于文玩有一定的研究。胡大爷的一套茶具便是精巧可爱,并配有十二只鸟形茶宠,或凝神静立,或展翅欲飞,活灵活现,颇具心思。他诺见了,连忙放下手中的鸟笼,揣着手盯着茶宠看了许久,喜欢得不行。
尽管多年养鸟,对于鸟笼也深有研究,胡大爷见到他诺这只巨大鸟笼时,也不免诧异惊叹。他连忙戴上老花镜,凑近些细细端详。是个花了心思的物件,他心道,却也有些困惑,琢磨不出门道来。只是可以断定,这鸟笼并不是现代之物,也并非是常见形态。
当下的养鸟人对于鸟笼的要求远高于养鸟的实用价值,盘鸟笼早已成为一种文玩时尚。因此,木制的鸟笼无论是从实用角度还是文玩角度,普及率都远高于金属制的。使用这样华丽却并不接地气的笼子,似乎可以断定鸟主人并非养鸟的老客。
胡大爷心有疑惑。待他诺掀开鸟笼罩子,露出里头共处一笼的三只鸟儿来,胡大爷的困惑便瞬间转为震惊。这还是他养鸟数十载中,头一次见到这样不讲究的养法。他当下脸色就沉了先来,几度想出声,都被他诺犹自不知的热情介绍打断。他心中懊悔不已,起身烦躁地来回踱步,有赶客之势。
罗飨自进门后就没再多说一句话。他挑了一处离柜台远些的椅子,舒舒服服地坐下,舒展着一双长腿,眯着眼睛看另外那两人牛头不对马嘴的交流。此时见状,罗飨打了一个哈欠,总算开口,扬声道:“他诺。”
他诺回头,一双亮晶晶的眼珠子直溜溜地看着他。
罗飨继续道:“你吵死了,过来喝口茶,让云歌出来。”
“嗷!”他诺答应了,终于意识到自己略显聒噪。他不好意思地朝胡大爷道歉,然后小心地将云歌请出鸟笼。
胡大爷心里更加不屑,这种随意放鸟出笼的举动,简直是外行得不行。
罗飨瞥了胡大爷一眼,漫不经心地说道:“反正都来了,试试吧。”
胡大爷叹气。事已至此,试试就试试吧。他虽然有些不甘心,还是起身将玉沙请了出来。胡大爷将玉沙的鸟笼小心地搁置在鸾鸟之笼的旁边。他本想守在一旁盯着,然而他诺说,受鸟主人叮嘱,云歌做治疗时,万万不可有外人在场,需要胡大爷到远一点的地方去。
他诺说这些话时,因为紧张,显得面上慌乱,眼神乱飘。落在胡大爷眼中,简直就是他心虚的表现。他不放心,想要坚持留下来,怎奈对方的态度也很坚定。僵直片刻之后,胡大爷低头看了一眼沉默的玉沙,长叹一口气,同意了。他反复嘱咐他诺,千万不可随意放玉沙出笼,也不要随意靠近玉沙。
他诺将胸脯拍得咚咚响,一副坚定的模样。胡大爷磨磨蹭蹭,万般不舍地和玉沙告别,终于还是转身离开,到店门口呆着去了。
虽说胡大爷主动到了店门口之外,但因为店铺小,其实他们隔得并不十分远,若是大声说话,对方肯定还是可以听得清的。他诺有些不放心,想要请胡大爷去更远一点的地方,又想到他这样担心玉沙,肯定不会同意的。他诺没办法,抬头求助地望向罗飨。
罗飨再次打了一个哈欠,脸色略显困倦。他道:“放心,他听不见也看不见。”说完这句话,罗飨紧了紧身上的外套,不再理会他诺,抱胸睡了过去。
有了小老板的保证,他诺便放心下来。他安慰玉沙道:“你不要担心,云歌鸟很好的,他可以帮助你。”说罢,他轻轻将云歌放下。
云歌抖了抖翅膀,蹦蹦跳跳地来到玉沙的鸟笼之前,凑近着去和它说话。他用的是鸟语,他诺只能模模糊糊地听懂几句。鸟儿们交流的音调时高时低,和唱歌十分相似。他诺认真地听了一会儿,一股困意便涌上心头。
他转身看了看已经睡得香甜的小老板,也不禁打起哈欠来。他诺走近罗飨,坐下,往他身边靠了靠,几乎是依偎着他。他不敢睡过去,只好强撑着精神,歪头继续盯着两只小鸟。
云歌显得十分热情,啾啾叽叽地说了一大通。然而玉沙依旧沉默着,不过从它向前倾身的姿态不难看出,它确实有在听。
云歌一口气说完,长吁一口,啾了一声,道:“以上就是我和空认识的经过啦。”他扑了扑翅膀,摇晃着脑袋,又道,“对啦,你究竟有什么烦恼呀?”
一直留在鸟笼里闭目养神的空,忽然睁开眼,发出近似于叹息的一声长鸣。
云歌立刻噤声,弯曲翅膀,像人类一样,装模作样地捂住嘴,那模样有些可笑。
他诺听懂了云歌的最后两句话,心道,原来刚刚都是云歌的开场白,并没有进入主题呀。之前怎么没看出来,云歌原来也是个话唠呢。
就在这时,玉沙忽然开口说话了。“谢谢你,”他道,用的居然是标准的通用精怪语,声音沙哑,语气里有几分落寞,“但是我他娘的不会唱歌了。”
他诺忽然清醒过来,立刻坐直身体。
“请说出你的故事!”
第48章 玉沙的故事
玉沙的故事倒也不复杂,他诺在一片不文雅的脏话之中,剔除那些旁枝末节,很快就挖出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三年多前,玉沙在百鸟歌会上崭露头角后,有富商以十万高价意图收购,被胡大爷回绝了。胡大爷以为事件就此了结,然而从玉沙的角度而言,噩梦才刚刚开始。
胡大爷作为多年的资深鸟友,在圈内也结交不少友人。其中有一位姓杨的,人称杨叔,是当年和胡大爷一起从养鸟新手琢磨成才的,在鸟友群里也颇有威望。和胡大爷一样,杨叔喜好歌鸟鸣禽,手里也养着不少金丝雀。因为两人年纪相仿,偏好相近,又都对金丝雀有过深入研究,有鸟友将两人戏称为“金丝雀双雄”。
杨叔以前经常会来胡大爷的店铺里喝茶。双雄一道,每日前来拜访取经的鸟友络绎不绝。胡大爷和杨叔的养鸟之道并不相同,胡大爷讲究实践,而杨叔则是自学成才的学院派,在养金丝雀的经验总结上,两人也经常发生分歧,什么道理都想争个一清二楚。
当年的百鸟歌会,杨叔和胡大爷一起,携鸟晋级。然而和玉沙不同,杨叔手下的金丝雀都在初期的淘汰赛中出局了。也正是因为这场比赛,圈子里传出“胡一杨二”的说法,从此之后,在金丝雀鸟友中,两人算是分出了伯仲。
胡大爷以为这些江湖传说都是闲来说笑用的。但杨叔却当了真。他心里不甘心,可是确实又拿不出可以比得过玉沙的金丝雀。听闻玉沙身价十万的传言后,暗自恼火的杨叔着了心魔。既然他养不出玉沙一样的鸟王,何不毁了它?他倒要让圈里人看看,一只废了的百鸟歌王,还有什么好吹捧的。
人类一旦陷入某种执念之中,是很难脱离其中,用理智思考的。杨叔每天依旧去拜访胡大爷,并且对玉沙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他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心里却始终放不下。
杨叔这里正绞尽脑汁地想搞点破坏,那里机会很快便来了。胡大爷的孙子放了暑假,又赶上他过生日,坚持要全家人一起出国旅游,胡大爷也被儿子劝说着一起出门。胡大爷要旅行一周,他满屋子的鸟儿需要人打理,无奈之下,胡大爷便拜托好友杨叔帮忙照料。杨叔慌不迭地答应下来。
对于未知的危险全然不知的玉沙自然也落到了杨叔手里。
心里有了计较的杨叔立刻就琢磨一条计策来。他有一位堂亲,喜欢养狗,家里有一头比特犬1,体格结实,凶猛好斗。杨叔和堂亲借来狗,每天借出门遛鸟的机会,将玉沙和狗一起单独放置在僻静无人的公园角落里。
金丝雀这种鸟儿甚是娇贵,哪怕是玉沙这样见过世面的,也很容易受到惊吓。在杨叔的有意安排下,比特犬对玉沙抱有极大的敌意,经常骚扰鸟笼。只要玉沙一开口唱歌,这头比特犬便会从不知名的角落里窜出来,冲着他大吼,并作出攻击的姿态。
玉沙很快就对比特犬产生抗拒心理,只要狗一近身,它便会用力扑腾翅膀,并发出惊恐的叫声。在忧思压力之下,不过两天,玉沙的羽毛便不再油亮,唱歌的次数也明显少了许多。
杨叔沾沾自喜,自以为计划得逞。他依旧每天定时将玉沙带出去,晚上再放回胡大爷的住处,心想着这样不出一周,鸟王就要变成呆鸡了。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几天之后,率先退下阵来的居然是那只暴戾的比特犬。
玉沙不知道从哪儿学会了猫叫。鸟儿学猫叫并不是新鲜事,但是像玉沙这般叫声嘶哑凄惨的并不多。更奇的是,杨叔堂亲家的这条比特犬,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犹如犬中流氓,独独怕猫,尤其惧惮凶恶的流浪猫。只因它小时候出门,横冲直撞,惊扰了一只母猫,被猫爪子挠伤了眼睛,从此吓破胆,见到猫便怂。
玉沙用一套猫式骂街,成功吓退比特犬。
胡大爷回国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杨叔没办法,只好放弃继续惊吓玉沙的法子。然而这场人为的意外,也让玉沙无意中脏了口,成日里不再放歌,总是疑神疑鬼地上下窜跳,稍有风吹草动便跳起来学猫叫。有人说玉沙得了神经病,也有说它这是学坏了。虽然说鸟友们对于鸟儿的饲养需求千奇百怪,其中也不乏有人喜欢让自家的鸟儿学各种口技。但对于以歌唱比赛为目标培养训练而成的歌鸟,多数养鸟人是不愿意让鸟儿脏口的。
一只脏口的百鸟歌王,几乎等同于废鸟。这是杨叔的意外之喜,也成为胡大爷的伤心处。
胡大爷回到家后,曾亲自上门向杨叔道谢,又提到玉沙这两天不太对劲。当时他只以为是自己出门太久,玉沙不太适宜导致的,又被杨叔随口安慰了几句,便没往心里去。没成想,几周之后,玉沙的情况不见好转,反而愈演愈烈。
“你好聪明啊,”他诺听完故事,赞叹道,“居然知道学猫叫来吓唬那只欺负猫的坏狗狗。”
云歌也跟着一起拍翅膀鼓掌。
玉沙长叹一口气,骂道:“我他妈的也不知道那条怂货怕猫啊。老子当时不就是鸟急了跳墙吗?”作为一只外表看起来精致高贵的金丝雀,玉沙的谈吐与他的形象差距颇大,一开口便满是粗鄙之语,实在令人有些不适应。
“不过你后来为什么不爱唱歌了呢?坏狗狗不是走了吗?”
“老子忽然发现,唱歌有什么好的,傻逼人类们又听不懂,不光听不懂,还装作听得懂的样子给你分出个三类九等来,凭什么啊?要我说,真的鸟就应该骂街,什么歌都没有骂街来得爽。”玉沙说道激动处,又忍不住开始扑腾翅膀,开口大骂几句猫语。
“是鸟儿就必须得唱歌吗?鸟儿就不能学猫骂大街吗?这是什么道理?没有的事情嘛。就允许人类为所欲为,不能让鸟儿选择自己想活的样子?他娘的也太霸道了吧。老子第一个不服!”
也许是他的豪言壮志太过激情澎湃,云歌他们纷纷昂起头,啾啾叫了好几声,大概是在赞同附和玉沙的话。他们三只都是野生的鸣禽,从未和人类有过长时间接触,自然无法理解作为宠物鸟儿需要讨好人类的鸟生。
他诺也明白了,玉沙虽然先天条件好,但是他并不是一只甘愿成为以愉悦人类为己任的歌鸟。他小心翼翼地回头,观察着守在门外看似一无所知的胡大爷,心里叹气,又问玉沙:“胡大爷似乎很想帮助你重新唱歌呢,你真的不愿意吗?”
玉沙顿时沉默下来。空气瞬间安静下来,这种安静犹如带着回响,震得獭的耳膜轰轰响。过了好长一会儿,玉沙才终于再次开口。他道:“我也不是忘恩负义的鸟儿。胡老头对我们好我知道。但凡是都得讲道理嘛,对不对?我已经帮他拿到百鸟歌王的称号了,从鸟情的角度来说,我觉得自己还不错,你可以夸赞我,我也不怕骄傲。但是,说破天去,也是他把我交给别人的,欸——是他让我差点鸟入犬口的。虽然老子聪明又命大,但是从源头说起来,谁对不起谁这件事情,咱们还得掰扯掰扯。”
看起来,玉沙对胡大爷的怨气还未消散。这两年来,他一直不愿意再次开口唱歌,也许是仍旧有心理阴影,但更多的可能是对现有生活的不满。
他诺点点头,代入自己想了想,也觉得可以理解玉沙。在陌生的环境里遭遇到凶残的攻击,是很容易留下心理阴影的。玉沙选择留在胡大爷身边,本来是对人类报以极大的信任的。但胡大爷将他交到陌生人手上,在回来后的第一时间也没有发现玉沙的不对劲,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从人类自己的角度看来,似乎无可厚非,但从鸟儿的角度,胡大爷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好人类。
人类将鸟儿看做是宠物,且是智商有限的玩物。和对待其他任何宠物一样,人类的关注点相当有限。他们也许会尽心尽力地让鸟儿们生活得舒适,不用在野外风吹雨淋,在他们生病后也会尽心尽力地施以照料。对于鸟儿而言,歌唱原本只是一种生存和沟通手段;但在人类的世界里,鸟儿的歌声是一种取悦人类的方式,是他们置换生存机会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之一。人类训练鸟儿,给他们压口儿,帮助他们学艺,让他们学会最优美的歌唱方式,唱出最动人的曲调。但是鸟儿们心里是如何想的呢?他们真的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吗?大概没有人类会深入思考这些问题。
又或者是,他们确实思考过了,但是没有答案。从本质上而言,人类也是一种动物,他们有着亲近自然的天然本性。而饲养宠物,是一种质朴的经济实惠的亲近自然的方式。你很难说这是一种善举,但它并非出自恶意。它结出的果实是甜是酸,至今仍是未知。
人类有的选择,但动物们没有。这样看起来似乎是不公平的。然而,对于动物而言,人类的干预早已成为自然法则的一部分。和在自然界相似,动物们会利用这些法则,尽可能规避风险,让自己过得舒服。孰是孰非,并不是单个个体可以判断的。
这个问题太过深奥,他诺甩甩头,决定不再深究。他想要解决的是当下的问题,毕竟他已经答应胡大爷,帮他尽可能地开导玉沙。他想了想,又换了一个问题,问道:“既然你不愿意做一只单纯的歌鸟,为什么不选择离开呢?”
玉沙已经成精了,按理来说,他应该离开人类家庭。这对于他自己或是人类而言都是一件好事。久居笼中,玉沙很难在顿悟之道上有所突破。
玉沙叹了一口气,耷拉下脑袋来。他看起来有几分沮丧,又有几分懊恼。过了好一会儿,玉沙才重新开口。他道:“你们是真心想帮胡老头吗?”
他诺想了想,道:“我愿意帮助他,他不是坏人类。不过,我也不愿意伤害你,因为我想和你做朋友。所以,如果你一定不愿意再唱歌了,我也会尊重你的。”
听闻他诺想和自己做朋友,玉沙不知是害羞还是气恼,浑身的羽毛炸起,来回上下跳蹿了几下,显得很激动。“别和老子攀关系。”他大声叫道,“老子才不想和你拜把子呢!”
什么把子?他诺没听懂,皱着眉,歪头看他。
云歌听了,忍不住捧腹啾啾大笑。
玉沙冷静下来,清了清喉咙,降下声调。“想让老子唱歌,也不是不行。”他松了口,“但是老子有条件。”
“什么条件?”他诺精神了。有条件就说明事情有转机,这是一件好事。
“你们得帮老子出气。如果我舒服了,心里爽了,说不定我就会继续唱歌。”
出气?他诺有些为难,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想让我把那只坏人类揍一顿吗?我不知道能不能打赢呢。”
他还从来没和人类打过架,确切的说,他诺还从来没打过架。他离斗殴最近的一次,大概是小时候被林子里的一群小猕猴们抓住,他们想揪他身上的毛毛。他诺一边挣扎一边急得大哭,最后是水獭大哥闻声赶来,吓跑了那群讨厌的小猴子,保住了他诺过冬用的毛毛。不过,他诺屁股上的毛毛还是秃了一块,被笑话了一整个冬天。
想到这,他诺忍不住转身去看小老板。如果是打架的话,小老板应该相当厉害吧。说不定他能说服小老板帮忙呢——前提是小老板肚子很饿的话。
罗飨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正坐在原地发呆。似乎是感受到他诺的目光,他瞥了一眼满脸欲言又止的海獭,道:“想都别想,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
“可是……”
“没有可是。”
他诺的脑袋瞬间耷拉下来。他伸手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早知道斗殴技能迟早会派上用场,他就不偷懒,早早地和水獭二哥学学怎么打架了。
“揍一顿?什么揍一顿?”玉沙喵呜喵呜地叫道,“我倒也是很想揍一顿那只人类出气啦,不过听说他得了什么了不得的病,被女儿接走了,早就不在毛春了。连同那只蠢狗我也再没见到了。”
咦?他诺抬头,好奇地望向玉沙,道:“不是找这只人类出气的话,你想怎么出气呢?”
“虽然这些人类是很可恶啦,”玉沙继续喵呜道,“但是最最让我生气的是一只臭鸟!妈的,想到这里我就生气。要不是他,老子早就走了,也不用遭这些罪!你们帮我找到他,我出了气,就去打比赛。”他的胸脯高高挺起,语气里满是自信,仿佛只要他肯下场参加比赛,冠军就是囊中之物。他似乎又变回当年那种名震全国的百鸟歌王。看起来无论玉沙是否肯承认,他还是很享受斗歌的过程的。
耶?居然还有故事吗?他诺顿时坐直身体,竖起耳朵。
※※※※※※※※※※※※※※※※※※※※
1比特犬虽然长得凶,性格不算好,但是主要还是看主人怎么养哈,狗狗本身都是好的。另外,无饲养经验的同学还是不建议养猛犬,切记切记
第49章 玉沙的故事
胡大爷在鸟友圈里一直被誉为“鸟精”,因为他养的鸟儿都聪明伶俐能通人性。鸟友们都说这是因为胡大爷精于钻研,经验老道。但只有鸟儿们自己清楚,胡大爷之所以如此懂鸟,并不全是因为他的经验,还因为他家里,曾经真地住着一位鸟精。正是这位鸟精,抱住胡大爷培育了一代又一代有灵性的鸟儿,其中不乏成精者。
而玉沙,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受害者”之一。
这位鸟精名叫南国,是一只雄性的红嘴相思鸟。红嘴相思鸟在唱歌方面一直没有什么天赋,但因为长得精致讨喜,在鸟类爱好者中长期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们在中国的传统花鸟图中,素来是主角。又因为其寓意着缠绵爱情的名字,红嘴相思鸟也成为历代诗人的最爱。而南国的名字,就是取自“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的唐诗。从红嘴相思鸟的走红便可知,人类是多么地肤浅,只喜欢漂亮的表皮。
他诺在这里打断玉沙,道:“我也喜欢漂亮的外表。”说罢,他偷偷瞥了一眼兴致缺缺的小老板。
云歌也跟着心有戚戚焉地点点头。
玉沙瞪了他们一眼,不耐烦地回道:“那你们他娘的也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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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诺小声抗议道:“有点重呢。”
罗飨露出一个嘲讽的轻笑,用手拍了拍鸟笼。他诺瞬间觉得手上的压力少了许多。他重新高兴起来,紧紧地跟在小老板身后。他端端正正地捧着鸟笼,努力保持平衡,好让他的鸟儿朋友们呆得更舒服。
路过院子里的梨花树,他诺仰头,深深地嗅了一口。哇——他叹息道,今天的梨花好香呀。
罗飨勾嘴笑了笑。
按照约定,胡大爷推掉了所有预定,专门等候他诺一行的到来。他诺和罗飨抵达胡大爷的铺子时,店门半掩着,他们推门而入,迎接他们的是一室茶香。相较于上一次的会面,胡大爷显得分外热情,道自己从老友那里搜刮来二两上好的云雾茶,邀请他们品茗。
养鸟之人多半对于文玩有一定的研究。胡大爷的一套茶具便是精巧可爱,并配有十二只鸟形茶宠,或凝神静立,或展翅欲飞,活灵活现,颇具心思。他诺见了,连忙放下手中的鸟笼,揣着手盯着茶宠看了许久,喜欢得不行。
尽管多年养鸟,对于鸟笼也深有研究,胡大爷见到他诺这只巨大鸟笼时,也不免诧异惊叹。他连忙戴上老花镜,凑近些细细端详。是个花了心思的物件,他心道,却也有些困惑,琢磨不出门道来。只是可以断定,这鸟笼并不是现代之物,也并非是常见形态。
当下的养鸟人对于鸟笼的要求远高于养鸟的实用价值,盘鸟笼早已成为一种文玩时尚。因此,木制的鸟笼无论是从实用角度还是文玩角度,普及率都远高于金属制的。使用这样华丽却并不接地气的笼子,似乎可以断定鸟主人并非养鸟的老客。
胡大爷心有疑惑。待他诺掀开鸟笼罩子,露出里头共处一笼的三只鸟儿来,胡大爷的困惑便瞬间转为震惊。这还是他养鸟数十载中,头一次见到这样不讲究的养法。他当下脸色就沉了先来,几度想出声,都被他诺犹自不知的热情介绍打断。他心中懊悔不已,起身烦躁地来回踱步,有赶客之势。
罗飨自进门后就没再多说一句话。他挑了一处离柜台远些的椅子,舒舒服服地坐下,舒展着一双长腿,眯着眼睛看另外那两人牛头不对马嘴的交流。此时见状,罗飨打了一个哈欠,总算开口,扬声道:“他诺。”
他诺回头,一双亮晶晶的眼珠子直溜溜地看着他。
罗飨继续道:“你吵死了,过来喝口茶,让云歌出来。”
“嗷!”他诺答应了,终于意识到自己略显聒噪。他不好意思地朝胡大爷道歉,然后小心地将云歌请出鸟笼。
胡大爷心里更加不屑,这种随意放鸟出笼的举动,简直是外行得不行。
罗飨瞥了胡大爷一眼,漫不经心地说道:“反正都来了,试试吧。”
胡大爷叹气。事已至此,试试就试试吧。他虽然有些不甘心,还是起身将玉沙请了出来。胡大爷将玉沙的鸟笼小心地搁置在鸾鸟之笼的旁边。他本想守在一旁盯着,然而他诺说,受鸟主人叮嘱,云歌做治疗时,万万不可有外人在场,需要胡大爷到远一点的地方去。
他诺说这些话时,因为紧张,显得面上慌乱,眼神乱飘。落在胡大爷眼中,简直就是他心虚的表现。他不放心,想要坚持留下来,怎奈对方的态度也很坚定。僵直片刻之后,胡大爷低头看了一眼沉默的玉沙,长叹一口气,同意了。他反复嘱咐他诺,千万不可随意放玉沙出笼,也不要随意靠近玉沙。
他诺将胸脯拍得咚咚响,一副坚定的模样。胡大爷磨磨蹭蹭,万般不舍地和玉沙告别,终于还是转身离开,到店门口呆着去了。
虽说胡大爷主动到了店门口之外,但因为店铺小,其实他们隔得并不十分远,若是大声说话,对方肯定还是可以听得清的。他诺有些不放心,想要请胡大爷去更远一点的地方,又想到他这样担心玉沙,肯定不会同意的。他诺没办法,抬头求助地望向罗飨。
罗飨再次打了一个哈欠,脸色略显困倦。他道:“放心,他听不见也看不见。”说完这句话,罗飨紧了紧身上的外套,不再理会他诺,抱胸睡了过去。
有了小老板的保证,他诺便放心下来。他安慰玉沙道:“你不要担心,云歌鸟很好的,他可以帮助你。”说罢,他轻轻将云歌放下。
云歌抖了抖翅膀,蹦蹦跳跳地来到玉沙的鸟笼之前,凑近着去和它说话。他用的是鸟语,他诺只能模模糊糊地听懂几句。鸟儿们交流的音调时高时低,和唱歌十分相似。他诺认真地听了一会儿,一股困意便涌上心头。
他转身看了看已经睡得香甜的小老板,也不禁打起哈欠来。他诺走近罗飨,坐下,往他身边靠了靠,几乎是依偎着他。他不敢睡过去,只好强撑着精神,歪头继续盯着两只小鸟。
云歌显得十分热情,啾啾叽叽地说了一大通。然而玉沙依旧沉默着,不过从它向前倾身的姿态不难看出,它确实有在听。
云歌一口气说完,长吁一口,啾了一声,道:“以上就是我和空认识的经过啦。”他扑了扑翅膀,摇晃着脑袋,又道,“对啦,你究竟有什么烦恼呀?”
一直留在鸟笼里闭目养神的空,忽然睁开眼,发出近似于叹息的一声长鸣。
云歌立刻噤声,弯曲翅膀,像人类一样,装模作样地捂住嘴,那模样有些可笑。
他诺听懂了云歌的最后两句话,心道,原来刚刚都是云歌的开场白,并没有进入主题呀。之前怎么没看出来,云歌原来也是个话唠呢。
就在这时,玉沙忽然开口说话了。“谢谢你,”他道,用的居然是标准的通用精怪语,声音沙哑,语气里有几分落寞,“但是我他娘的不会唱歌了。”
他诺忽然清醒过来,立刻坐直身体。
“请说出你的故事!”
第48章 玉沙的故事
玉沙的故事倒也不复杂,他诺在一片不文雅的脏话之中,剔除那些旁枝末节,很快就挖出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三年多前,玉沙在百鸟歌会上崭露头角后,有富商以十万高价意图收购,被胡大爷回绝了。胡大爷以为事件就此了结,然而从玉沙的角度而言,噩梦才刚刚开始。
胡大爷作为多年的资深鸟友,在圈内也结交不少友人。其中有一位姓杨的,人称杨叔,是当年和胡大爷一起从养鸟新手琢磨成才的,在鸟友群里也颇有威望。和胡大爷一样,杨叔喜好歌鸟鸣禽,手里也养着不少金丝雀。因为两人年纪相仿,偏好相近,又都对金丝雀有过深入研究,有鸟友将两人戏称为“金丝雀双雄”。
杨叔以前经常会来胡大爷的店铺里喝茶。双雄一道,每日前来拜访取经的鸟友络绎不绝。胡大爷和杨叔的养鸟之道并不相同,胡大爷讲究实践,而杨叔则是自学成才的学院派,在养金丝雀的经验总结上,两人也经常发生分歧,什么道理都想争个一清二楚。
当年的百鸟歌会,杨叔和胡大爷一起,携鸟晋级。然而和玉沙不同,杨叔手下的金丝雀都在初期的淘汰赛中出局了。也正是因为这场比赛,圈子里传出“胡一杨二”的说法,从此之后,在金丝雀鸟友中,两人算是分出了伯仲。
胡大爷以为这些江湖传说都是闲来说笑用的。但杨叔却当了真。他心里不甘心,可是确实又拿不出可以比得过玉沙的金丝雀。听闻玉沙身价十万的传言后,暗自恼火的杨叔着了心魔。既然他养不出玉沙一样的鸟王,何不毁了它?他倒要让圈里人看看,一只废了的百鸟歌王,还有什么好吹捧的。
人类一旦陷入某种执念之中,是很难脱离其中,用理智思考的。杨叔每天依旧去拜访胡大爷,并且对玉沙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他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心里却始终放不下。
杨叔这里正绞尽脑汁地想搞点破坏,那里机会很快便来了。胡大爷的孙子放了暑假,又赶上他过生日,坚持要全家人一起出国旅游,胡大爷也被儿子劝说着一起出门。胡大爷要旅行一周,他满屋子的鸟儿需要人打理,无奈之下,胡大爷便拜托好友杨叔帮忙照料。杨叔慌不迭地答应下来。
对于未知的危险全然不知的玉沙自然也落到了杨叔手里。
心里有了计较的杨叔立刻就琢磨一条计策来。他有一位堂亲,喜欢养狗,家里有一头比特犬1,体格结实,凶猛好斗。杨叔和堂亲借来狗,每天借出门遛鸟的机会,将玉沙和狗一起单独放置在僻静无人的公园角落里。
金丝雀这种鸟儿甚是娇贵,哪怕是玉沙这样见过世面的,也很容易受到惊吓。在杨叔的有意安排下,比特犬对玉沙抱有极大的敌意,经常骚扰鸟笼。只要玉沙一开口唱歌,这头比特犬便会从不知名的角落里窜出来,冲着他大吼,并作出攻击的姿态。
玉沙很快就对比特犬产生抗拒心理,只要狗一近身,它便会用力扑腾翅膀,并发出惊恐的叫声。在忧思压力之下,不过两天,玉沙的羽毛便不再油亮,唱歌的次数也明显少了许多。
杨叔沾沾自喜,自以为计划得逞。他依旧每天定时将玉沙带出去,晚上再放回胡大爷的住处,心想着这样不出一周,鸟王就要变成呆鸡了。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几天之后,率先退下阵来的居然是那只暴戾的比特犬。
玉沙不知道从哪儿学会了猫叫。鸟儿学猫叫并不是新鲜事,但是像玉沙这般叫声嘶哑凄惨的并不多。更奇的是,杨叔堂亲家的这条比特犬,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犹如犬中流氓,独独怕猫,尤其惧惮凶恶的流浪猫。只因它小时候出门,横冲直撞,惊扰了一只母猫,被猫爪子挠伤了眼睛,从此吓破胆,见到猫便怂。
玉沙用一套猫式骂街,成功吓退比特犬。
胡大爷回国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杨叔没办法,只好放弃继续惊吓玉沙的法子。然而这场人为的意外,也让玉沙无意中脏了口,成日里不再放歌,总是疑神疑鬼地上下窜跳,稍有风吹草动便跳起来学猫叫。有人说玉沙得了神经病,也有说它这是学坏了。虽然说鸟友们对于鸟儿的饲养需求千奇百怪,其中也不乏有人喜欢让自家的鸟儿学各种口技。但对于以歌唱比赛为目标培养训练而成的歌鸟,多数养鸟人是不愿意让鸟儿脏口的。
一只脏口的百鸟歌王,几乎等同于废鸟。这是杨叔的意外之喜,也成为胡大爷的伤心处。
胡大爷回到家后,曾亲自上门向杨叔道谢,又提到玉沙这两天不太对劲。当时他只以为是自己出门太久,玉沙不太适宜导致的,又被杨叔随口安慰了几句,便没往心里去。没成想,几周之后,玉沙的情况不见好转,反而愈演愈烈。
“你好聪明啊,”他诺听完故事,赞叹道,“居然知道学猫叫来吓唬那只欺负猫的坏狗狗。”
云歌也跟着一起拍翅膀鼓掌。
玉沙长叹一口气,骂道:“我他妈的也不知道那条怂货怕猫啊。老子当时不就是鸟急了跳墙吗?”作为一只外表看起来精致高贵的金丝雀,玉沙的谈吐与他的形象差距颇大,一开口便满是粗鄙之语,实在令人有些不适应。
“不过你后来为什么不爱唱歌了呢?坏狗狗不是走了吗?”
“老子忽然发现,唱歌有什么好的,傻逼人类们又听不懂,不光听不懂,还装作听得懂的样子给你分出个三类九等来,凭什么啊?要我说,真的鸟就应该骂街,什么歌都没有骂街来得爽。”玉沙说道激动处,又忍不住开始扑腾翅膀,开口大骂几句猫语。
“是鸟儿就必须得唱歌吗?鸟儿就不能学猫骂大街吗?这是什么道理?没有的事情嘛。就允许人类为所欲为,不能让鸟儿选择自己想活的样子?他娘的也太霸道了吧。老子第一个不服!”
也许是他的豪言壮志太过激情澎湃,云歌他们纷纷昂起头,啾啾叫了好几声,大概是在赞同附和玉沙的话。他们三只都是野生的鸣禽,从未和人类有过长时间接触,自然无法理解作为宠物鸟儿需要讨好人类的鸟生。
他诺也明白了,玉沙虽然先天条件好,但是他并不是一只甘愿成为以愉悦人类为己任的歌鸟。他小心翼翼地回头,观察着守在门外看似一无所知的胡大爷,心里叹气,又问玉沙:“胡大爷似乎很想帮助你重新唱歌呢,你真的不愿意吗?”
玉沙顿时沉默下来。空气瞬间安静下来,这种安静犹如带着回响,震得獭的耳膜轰轰响。过了好长一会儿,玉沙才终于再次开口。他道:“我也不是忘恩负义的鸟儿。胡老头对我们好我知道。但凡是都得讲道理嘛,对不对?我已经帮他拿到百鸟歌王的称号了,从鸟情的角度来说,我觉得自己还不错,你可以夸赞我,我也不怕骄傲。但是,说破天去,也是他把我交给别人的,欸——是他让我差点鸟入犬口的。虽然老子聪明又命大,但是从源头说起来,谁对不起谁这件事情,咱们还得掰扯掰扯。”
看起来,玉沙对胡大爷的怨气还未消散。这两年来,他一直不愿意再次开口唱歌,也许是仍旧有心理阴影,但更多的可能是对现有生活的不满。
他诺点点头,代入自己想了想,也觉得可以理解玉沙。在陌生的环境里遭遇到凶残的攻击,是很容易留下心理阴影的。玉沙选择留在胡大爷身边,本来是对人类报以极大的信任的。但胡大爷将他交到陌生人手上,在回来后的第一时间也没有发现玉沙的不对劲,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从人类自己的角度看来,似乎无可厚非,但从鸟儿的角度,胡大爷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好人类。
人类将鸟儿看做是宠物,且是智商有限的玩物。和对待其他任何宠物一样,人类的关注点相当有限。他们也许会尽心尽力地让鸟儿们生活得舒适,不用在野外风吹雨淋,在他们生病后也会尽心尽力地施以照料。对于鸟儿而言,歌唱原本只是一种生存和沟通手段;但在人类的世界里,鸟儿的歌声是一种取悦人类的方式,是他们置换生存机会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之一。人类训练鸟儿,给他们压口儿,帮助他们学艺,让他们学会最优美的歌唱方式,唱出最动人的曲调。但是鸟儿们心里是如何想的呢?他们真的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吗?大概没有人类会深入思考这些问题。
又或者是,他们确实思考过了,但是没有答案。从本质上而言,人类也是一种动物,他们有着亲近自然的天然本性。而饲养宠物,是一种质朴的经济实惠的亲近自然的方式。你很难说这是一种善举,但它并非出自恶意。它结出的果实是甜是酸,至今仍是未知。
人类有的选择,但动物们没有。这样看起来似乎是不公平的。然而,对于动物而言,人类的干预早已成为自然法则的一部分。和在自然界相似,动物们会利用这些法则,尽可能规避风险,让自己过得舒服。孰是孰非,并不是单个个体可以判断的。
这个问题太过深奥,他诺甩甩头,决定不再深究。他想要解决的是当下的问题,毕竟他已经答应胡大爷,帮他尽可能地开导玉沙。他想了想,又换了一个问题,问道:“既然你不愿意做一只单纯的歌鸟,为什么不选择离开呢?”
玉沙已经成精了,按理来说,他应该离开人类家庭。这对于他自己或是人类而言都是一件好事。久居笼中,玉沙很难在顿悟之道上有所突破。
玉沙叹了一口气,耷拉下脑袋来。他看起来有几分沮丧,又有几分懊恼。过了好一会儿,玉沙才重新开口。他道:“你们是真心想帮胡老头吗?”
他诺想了想,道:“我愿意帮助他,他不是坏人类。不过,我也不愿意伤害你,因为我想和你做朋友。所以,如果你一定不愿意再唱歌了,我也会尊重你的。”
听闻他诺想和自己做朋友,玉沙不知是害羞还是气恼,浑身的羽毛炸起,来回上下跳蹿了几下,显得很激动。“别和老子攀关系。”他大声叫道,“老子才不想和你拜把子呢!”
什么把子?他诺没听懂,皱着眉,歪头看他。
云歌听了,忍不住捧腹啾啾大笑。
玉沙冷静下来,清了清喉咙,降下声调。“想让老子唱歌,也不是不行。”他松了口,“但是老子有条件。”
“什么条件?”他诺精神了。有条件就说明事情有转机,这是一件好事。
“你们得帮老子出气。如果我舒服了,心里爽了,说不定我就会继续唱歌。”
出气?他诺有些为难,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想让我把那只坏人类揍一顿吗?我不知道能不能打赢呢。”
他还从来没和人类打过架,确切的说,他诺还从来没打过架。他离斗殴最近的一次,大概是小时候被林子里的一群小猕猴们抓住,他们想揪他身上的毛毛。他诺一边挣扎一边急得大哭,最后是水獭大哥闻声赶来,吓跑了那群讨厌的小猴子,保住了他诺过冬用的毛毛。不过,他诺屁股上的毛毛还是秃了一块,被笑话了一整个冬天。
想到这,他诺忍不住转身去看小老板。如果是打架的话,小老板应该相当厉害吧。说不定他能说服小老板帮忙呢——前提是小老板肚子很饿的话。
罗飨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正坐在原地发呆。似乎是感受到他诺的目光,他瞥了一眼满脸欲言又止的海獭,道:“想都别想,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
“可是……”
“没有可是。”
他诺的脑袋瞬间耷拉下来。他伸手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早知道斗殴技能迟早会派上用场,他就不偷懒,早早地和水獭二哥学学怎么打架了。
“揍一顿?什么揍一顿?”玉沙喵呜喵呜地叫道,“我倒也是很想揍一顿那只人类出气啦,不过听说他得了什么了不得的病,被女儿接走了,早就不在毛春了。连同那只蠢狗我也再没见到了。”
咦?他诺抬头,好奇地望向玉沙,道:“不是找这只人类出气的话,你想怎么出气呢?”
“虽然这些人类是很可恶啦,”玉沙继续喵呜道,“但是最最让我生气的是一只臭鸟!妈的,想到这里我就生气。要不是他,老子早就走了,也不用遭这些罪!你们帮我找到他,我出了气,就去打比赛。”他的胸脯高高挺起,语气里满是自信,仿佛只要他肯下场参加比赛,冠军就是囊中之物。他似乎又变回当年那种名震全国的百鸟歌王。看起来无论玉沙是否肯承认,他还是很享受斗歌的过程的。
耶?居然还有故事吗?他诺顿时坐直身体,竖起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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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特犬虽然长得凶,性格不算好,但是主要还是看主人怎么养哈,狗狗本身都是好的。另外,无饲养经验的同学还是不建议养猛犬,切记切记
第49章 玉沙的故事
胡大爷在鸟友圈里一直被誉为“鸟精”,因为他养的鸟儿都聪明伶俐能通人性。鸟友们都说这是因为胡大爷精于钻研,经验老道。但只有鸟儿们自己清楚,胡大爷之所以如此懂鸟,并不全是因为他的经验,还因为他家里,曾经真地住着一位鸟精。正是这位鸟精,抱住胡大爷培育了一代又一代有灵性的鸟儿,其中不乏成精者。
而玉沙,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受害者”之一。
这位鸟精名叫南国,是一只雄性的红嘴相思鸟。红嘴相思鸟在唱歌方面一直没有什么天赋,但因为长得精致讨喜,在鸟类爱好者中长期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们在中国的传统花鸟图中,素来是主角。又因为其寓意着缠绵爱情的名字,红嘴相思鸟也成为历代诗人的最爱。而南国的名字,就是取自“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的唐诗。从红嘴相思鸟的走红便可知,人类是多么地肤浅,只喜欢漂亮的表皮。
他诺在这里打断玉沙,道:“我也喜欢漂亮的外表。”说罢,他偷偷瞥了一眼兴致缺缺的小老板。
云歌也跟着心有戚戚焉地点点头。
玉沙瞪了他们一眼,不耐烦地回道:“那你们他娘的也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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