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闹鬼你还天天往这儿跑!”他的洪钟嗓门儿在空旷的城门洞里更加入耳。
  她硬着头皮跟上他。
  好不容易出了城门洞,他又往小树林的方向跑去。
  没一会儿,她就喘得像只哈巴狗:“咱们……咱们……歇歇吧!跑老半天了!”
  他跟没事儿人似的:“这才一千米不到,不歇!你不是天天晨跑吗?几百米你就扛不住了?”他说着,冷不防加速了步子。
  晓芙是骑虎难下。然而,她拼劲全身的力气去追,也还是差他一大截。
  朝阳已经冉冉升起,像一颗从中间切开的高邮红心鸭蛋似的挂在天边。晓芙却两眼发黑,还冒着星星光,嘴里冒出一股甘甜的味道,她觉着她快见到上帝了。
  马致远终于停了下来,边走边调整呼吸,胸前有俩大块硬疙瘩也随着这呼吸一起一伏。
  晓芙跟着他往前走,脚下跟踩棉花似的。她早已汗如雨下,脑后的鱼尾辫像只死龙虾似的挂在那儿,还滴着水。
  “才一千五,你就熊成这样了?”他一点儿都不怜香惜玉。
  一脸狼狈相的晓芙大口喘着粗气,拿食指点着他,却连回敬他一句的力气都没有。等她终于喘匀了,刚张口说了句:“我这是——”
  便脚底一空,栽进了面前一个齐小腿深的土坑里。
  “没事儿吧?”坑外的致远忙蹲下,伸过一只手去,“怎么走路不看路呢?”
  “那你看到了怎么也不知道提醒我一声儿呢?”她抓着他的手从坑里爬上去的时候,边拍着身上的土,边埋怨。
  “你不是天天上这儿晨跑吗?这儿有个坑你都不知道?”致远忍不住笑了。
  少女怀春的那点儿小心思,他早一眼看出来了。自少年时代,他就见过形形□□的女孩,遇上他跟着了疯魔一样。胆儿小些的,见着他就脸红得话都说不齐全;胆儿大些的,就想尽一切办法吸引他的注意力,写情书,给他送电影票,甚至当面表白……那不管不顾的劲头,有时候比狼牙山五壮士还英勇壮烈。
  他的对策永远是以不变应万变,不回应,不理睬,当她们是空气,等她们慢慢死了心,过了那一阵儿就好了。
  他从心底承认,晓芙是个挺有意思的姑娘,他挺欣赏她身上那份儿“真”。但在他这个年纪,他要考虑的,比“挺有意思”“真”要更多更长远,他俩之间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年龄上的差异,更何况,她的个人生活也似乎是一团乱麻,他可不想被绞进去。
  他想,给她吃点儿无伤大碍的苦头,她也就知难而退了。
  然而,他实在太低估晓芙那点儿锲而不舍的精神了。
  第二天,他又去遗址公园跑步的时候,身后忽然想起一阵清脆的自行车铃。他转脸一看,晓芙正笑嘻嘻地坐在车上朝他招着手呢,脚下也加了一大把劲儿追上他来。
  她这是跟他死磕上了!他有点儿哭笑不得。
  那天,她骑在自行车上陪着他跑完了三千米,也跟只鹦鹉似的聒噪了三千米。
  那天过后,他就不再去遗址公园附近跑步了。
  那天过后,晓芙在遗址公园蹲点了半个礼拜,才明白,他,是不会再来了。
  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他这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冷漠究竟是为什么?好像自从那回她给他抹了唇膏,他就不搭理她了。这么一想,她悔得肠子都青了,干嘛鬼使神差地替他抹唇膏?可她不就抹了个唇膏吗?不就借机摸了一下他那两片比腌肉还干的嘴唇吗?又没摸他的胸大肌!那两块看着比盾牌还结实的胸大肌啊!
  外婆一出院就张罗着要请她的四条腿吃饭,然而由于四条腿总推说太忙,直到她出院三个礼拜以后,这顿晚饭才最终落实下来。
  是晓芙爸出面请的他,在一家川菜馆的大包间内。晓芙的爸妈外加几个舅舅舅妈姨父姨妈大表姐表姐夫,当然还有小姨全都列席,致远把姥姥也带了过来。声势颇为浩大。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就是为四条腿和晓芙的小姨安排的一场相亲宴。
  如果不是岳母大人钦点,晓芙爸是死活不肯出这个头的,他背着人和女儿直发牢骚:“乱点鸳鸯谱!这是乱点鸳鸯谱!你马叔这辈子什么风华绝代的才女、美女没见过,怎么看得上你小姨?!”
  女儿立刻就问了一句:“有多风华绝代?”
  当爹的成心玩文字游戏似的:“都风华绝代了,你说有多风华绝代?!”
  女儿轻轻叹了一口气。
  父女俩的关系现在缓和了不少,晓芙自打发现她爸天天喝稀饭的惨状之后,天天中午回家一趟,给她爸张罗饭食。她不会做饭,多数时候是去楼下食堂替她爸打饭打菜,偶尔也在外面买些熟食带回家,陪着她爸吃完午饭,把剩菜剩饭用保鲜膜封好,放进冰箱,把碗刷了,然后才回楼兰路八号。
  晓芙爸是学文的,也是个心思细腻之人,这会儿听到女儿叹气,不由看了她一眼。
  晓芙的脸立刻红了,有种心底的秘密让人戳穿的尴尬,于是将错就错地说:“爸,您白头发全出来了!”
  这下轮到晓芙爸叹了口气。
  自四十二岁上,晓芙妈就定期在家给他染头发,把他的头发弄得比在职的中央领导人还乌黑闪亮。自打日记本和喀秋莎事发之后,晓芙妈根本就不管他这些,没给他剃阴阳头就不错了。
  这会儿他那一头星星点点的挂霜,颇有点像雪后初霁的绿树林。
  “吃完饭,我给您染染吧!”晓芙想想说。
  “你会吗?”她爸笑了。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这么多年,早看会了。”
  古代史和现代史
  于是一吃完午饭,晓芙就替她爸围了一脖子废报纸,找来小刷子,染发膏,就忙活开了。
  晓芙爸感慨地问了一句:“姑娘,你就一点儿都不记恨我?”
  晓芙在他头上刷了半天染发膏,才说:“您就是养一个连的喀秋莎,您也还是我爸!”
  晓芙爸一和女儿提到这,就难为情,忙说:“嘿!哪壶不开你提哪壶!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你从小到大,我对你这么高标准高要求,你就一点儿都不怨恨?”
  “怨过但不恨。”
  “唉,你明白就好!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也是恨铁不成钢,恨儿不成器啊。正所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我也不要你有多高,跟小蚂蚁似的考进哈佛,光宗耀祖,反正你是女孩,也不能进我们老张家祠堂。但你也不能太怂啊,你爸我当年,数理化虽然也不咋地,至少我能混个中不溜啊。可你呢,你那数理化,就跟三块豆腐似的,拎都拎不起来——”
  晓芙一听这就满心烦躁:“爸,您要再说,我不染了啊!” 她手上的动作真的停下了。
  “你看看你,一说这个,就有抵触情绪!”晓芙爸这么找补了一句,还是乖乖地住了口。他可不想顶着个黑白头去赴当晚的相亲宴,跟阴阳卦似的。
  晓芙倒没把她爸的头发给染成阴阳卦,相反,她染得挺匀,就是太黑,怎么看怎么像假发套子。
  一向注重个人形象的晓芙爸在镜子里“欣赏”完女儿的杰作后,一个劲地质问:“你说你是不是成心的?是不是?”
  晓芙早已满心愧疚:“您这是我的处女作,我太注重于质,没考虑到量。”她也没想到她会好心办坏事。
  “你说你这把我弄得跟顶了一头黑马鬃似的,我可怎么出门呐?”
  “要不我给您找个帽子戴上?其实也没什么,今天去的都是家里人。而且诸位的眼神,肯定都在我小姨和马主任身上,不会在您的头发上!”
  “嘿哟,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
  那晚,谁看到晓芙爸的头发都先是一愣,然后都装作没看见似的该干嘛干嘛。心里都憋得难受的时候,晓芙三岁的大侄子一句话引爆了笑点,他说:“姨爹,你的假发明天借我戴一戴吧!”
  这小子边说还边拿小胖手在自己的秃瓢上胡撸了一把,看来他已经觊觎了那一头黑发良久。
  一桌人哗然笑开,连晓芙妈都没绷住。晓芙爸也只好红着脸陪着大家笑。
  晓芙妈一早就到了饭店,帮着张罗座位什么的。让她张罗也就是按照外婆的意思,把晓芙的小姨硬生生地安插在了致远的左首边。外婆和姥姥并排坐在上首,好把人家祖宗八代摸清楚,小姨已经入了一次火坑,不能再入第二次。
  晓芙作为晚辈,只能委委屈屈地坐在下首,眼睁睁地看着对面行动拘谨的小姨和表情淡漠的马致远。小姨的眉眼都点了彩,看上去比平时精神,不说话的时候也算是个文文气气的女人,就是脸上总挂着一抹少女初恋时的羞涩微笑。晓芙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人们总说小姨花痴:让外婆雪藏多年的小姨的情商永远停留在了十六七岁的那个花季。
  正看得愣神的时候,她听见一旁刚接完电话的妈扭脸和服务员说:“麻烦你再添把椅子,就搁这儿,我们还有一个人来!”
  晓芙正要张口问谁来,鸿渐就推门进来了。他和一桌七大姑八大姨都打了招呼后,在晓芙身边多出来的那张椅子上落座。
  晓芙立刻就呛呛地小声问:“你不在部队好好呆着,上这儿来凑什么热闹?”
  鸿渐还未作答,一旁的晓芙妈就小声嗔怪道:“外婆让他来的,怎么说话跟吃了枪子儿似的?”
  晓芙不言声了,她私心里肯定是不希望让马致远见到鸿渐的。这两人对她而言,一个是现代史,
  一个是古代史。现代史和古代史是不该出现在同一场合的。她偷看了一眼对面的马致远,人家的表情一如既往淡淡的。她的心纠结成了一团乱麻。
  因为晓芙漏的口风,致远早就明白众人的意图,他实在是不想来,可人家打着两家人聚餐的旗号,他不好拂恩师的面子。
  鸿渐凳子还没坐热,晓芙妈就让他带着晓芙轮番给一桌人敬酒,因为那晚论资排辈,除了晓芙的大侄子,他俩年龄最小。晓芙不善饮酒,无奈母命难为。所以,虽然她每敬一个,都只抿一小口意思意思,可等一桌敬下来,她也已经有点醉了。没喝酒之前,因为父母家人都在场,她尚能把持住自己;两小盅一下肚,她就两眼跟烧红的烙铁似的,烫在对面的马致远身上了。
  他却一整晚都对她视而不见。她和鸿渐给他敬酒的时候,他也只是礼貌地和他们干了杯中的酒,然后表情淡定地加入桌上男士们针砭时弊的高谈阔论中。
  晓芙心里火烧火燎一般难受,不自觉又多喝了两盅。
  他起身出包厢去接电话的时候,她实在坐不住了,假模假式地装作上厕所,也跟了出去。一桌人除了在医院就看出端倪的外婆,谁也没留心到这些。
  晓芙出去绕了一圈,没找着他,不免有些失落,在大厅里找了个不起眼的位子坐了下来,把脸埋在手掌心上,只觉得喝下的那些酒一阵阵往上翻腾。
  不一会儿,耳边忽然传来那个压低了好几个分贝的洪钟似的嗓门儿:“怎么跟这儿坐着了?”
  她埋在掌心里的脸偷偷地笑成了一朵花。
  等她把脸抬起来的时候,却又很虚伪地换了一副微醉的模样:“我有点儿晕乎!”
  “谁让你傻喝呀?那可是52度的茅台!”他在她身边坐下来,口气冲冲的。
  “我也就抿了几小口,”她说着,矫情地抚了一下额,“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儿特别烫!”
  他把手搁在她的脑门上试了试,她像个从主人手中讨宠的乖猫一样坐那儿纹丝不动,两眼瞅着他,都不舍得眨一下,生怕一眨眼他就没了似的。
  他回避了她的眼神,把手从她脑门上拿下来,说:“没什么大事儿,就是明早起来的时候,你可能会有些宿醉的反应。想不想喝点儿茶水果汁什么的?”
  她觉得一股暖流由心流到胃:“我想喝杯茶。”
  他点点头:“跟这儿等着。”说着就走开去。
  她一脸□□地坐那儿等了五分钟,没把他等来,反倒把鸿渐给等来了。她有点气急败坏地问:
  “干嘛呢你?”
  “出来看看你,怎么老半天不进去?”他说。他一方面是担心她,另一方面也是单独和岳父岳母一大家子人一桌吃饭有些不自在,岳母和岳母的娘老夸他,夸得他都想要挖地三尺跳下去了。
  晓芙不耐烦地一挥手:“我就有点儿晕,你先进去,我跟这儿坐会儿就来。”
  “想不想喝点儿茶水果汁什么的?”
  “哎呀不想不想,你让我一人坐会儿。正晕着呢!”她一手按着太阳穴,皱着眉说。
  “那你快点儿进来啊。”鸿渐极不情愿地一个人重回包间。
  她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忽如醍醐灌顶,对啊,四条腿一定是对她已婚的事实有所顾忌,才对她这么冷。她想,待会儿等他来了,她就告诉他,这场婚姻是个错误,她快离婚了。他怎么一杯茶端到现在还不来呢?
  正想着,一个服务员用托盘端着一杯茶走过来,说:“小姐,有人让我给你的。”
  晓芙一下怔住了,他连给她亲自端杯茶水的意思都没有?她满心的失落呼啦一下升腾了上来,那点酒也差不多醒了。
  她又不太确定心底刚刚冒出的那个新的可能性了。
  刘老太错点鸳鸯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