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最后,乐景只需要等就行了。
公众的窥私欲和对有钱人私生活的猎奇欲会把一切都自动补全,并且会在乐景给出的基本线索上面进一步添加扩充,然后谣言的雪球会越滚越大,会越来越逼真。最后形成的新的谣言连乐景都叹为观止。
这也是后世那些明星洗脑包制作出来的标准流程。
在互联网时代,媒体公关有个72小时法则,那就是一个谣言如果没有在72小时内澄清,那么以后也不会澄清了。
而民国的资讯不发达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放慢了谣言传播的脚步,一方面也阻碍了谣言的澄清。
从这个谣言造成的威力来看,估计这辈子这个谣言都无法澄清了,唐楠说不定真会遗臭万年。因为谣言不会一下子消失,它会不停反复,直到公众对其失去兴趣,它才会失去生命力。
可是,那时候的谣言,已经成了被人们认定的“真相”和“历史”。
昔日陈胜吴广起义时据说由狐狸喊出的“大楚兴,陈胜王”,不也正是利用了谣言吗?纵观人类历史,谣言和真相互为双生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历史,不过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罢了。
乐景把笔放入笔筒,低低一笑,彻底把唐楠丢进了历史的尘埃里。
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要用新笔名向另一家报社投稿。新文的题材,他准备定为后世大火的穿越文。
一个穿越者穿到架空古代,起义建立新王朝的故事。
他要披着穿越文的壳子,讲红色革命。
一个红色幽灵将借由他的新作品,徘徊于神州大陆之上。
第19章 民国之写文(18)
乐景思考了很久新题材的选题, 它必须要足够接地气,这样才能让百姓们有代入感,同时还要有足够的趣味性,这样才能留住读者。
最后, 也就是最重要的是这个题材要能够让读者们潜移默化间接受他的思想。
乐景想了很久, 终于想起了穿越文这个题材。
自大文豪马克·吐温写出了世界上第一本穿越小说《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以来, 接下来的一百多年里穿越小说一直长盛不衰, 开辟出了不同的流派,其中华夏以穿越过去参与甚至改变历史的穿越小说最为流行,这类穿越小说的鼻祖公认是黄大佬的《寻秦记》。
主角项少龙穿越战国时代与各种历史人物相知相交, 参与、影响历史的故事对于当时的民众来说不亚于一剂强力兴奋剂, 时隔多年还被人津津乐道。
穿越文在后世屡见不鲜, 已经是烂大街的套路了, 可是在现在这个文娱不发达的时代, 还是不折不扣的新颖题材, 一定能脱颖而出, 打响知名度。
在后世那个娱乐大爆炸的年代, 乐景着实看过不少穿越历史小说,其中很多优秀作品里作者都会对改变后历史的发展进行合理的推演, 对后续的政治文化发展做出合理探讨, 读来颇为引人深思, 也很有趣。
对于通俗小说来说, 有趣就足够了。
乐景想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波澜壮阔、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却妙趣横生的穿越类历史演义故事。
他想在文章内部对国家政治制度进行不成熟的探讨,他想把他自百年后得来的先进经验通过小说剧情传达给读者。
乐景是个清黑, 信奉起点治理名言——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所以按照他的想法, 他是很想写一本穿越明朝改变历史铸就铁血大明的穿越小说,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他还是有理智的。
这里毕竟是民国,是一个处在历史转角点的国家。
变法与尊古,开明与保守,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种种矛盾的特质在这个国家共存,交汇碰撞在一起才开出了耀眼的思维火花,才最终形成了华夏历史上继百家争鸣后又一次的思想变革运动。
因为时代原因和历史知识储备量问题,乐景注定不可能写一部穿越真实王朝改变真实历史的穿越小说,一来大清才亡没多久,不少遗老遗少还活跃在政治舞台,乐景敢写这种“禁书”(先不论会不会有报社杂志敢登),下一刻他们就敢派人刺杀他;二来乐景在现代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相关知识,他目前的知识储备在那些文化大师面前不过班门弄斧,贸然写出来也不过都是漏洞惹人笑话罢了。
这种情况下,架空时代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因为是架空,里面的一切设定都以乐景的描述为准,也就不怕考究党挑刺了。而且架空王朝也会降低文章内容的敏感性,让他的文章不会轻易成为禁书被政府封掉。
文章的题目他也想好了,就叫做——《王朝崛起》。名字非常简单粗暴,就是为了迎合市场和受众。其实要不是怕被政府当做反书给禁掉,乐景更倾向于起名为《造反成功后》。
至于主角的人选,为了避免太过惊世骇俗,乐景打算设置成一位民国大学教授,一位理论主张和当前时代格格不入,却在穿越后的时空里大放光彩的时代先行者。
确定了文章的大概脉络后,乐景一下子文思泉涌,一口气写了一个上午,若不是李淑然喊他去吃饭,他还不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呢!
他锤了锤酸疼的腰,站起来只觉一阵头晕眼花,不免在心里再次感慨起这个身体的孱弱。他如今不过十六岁,但是就身体素质而言还比不上一些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拿起文稿吹干上面未干的墨迹,把它们小心收好。他这一上午成果颇丰,已经写了将近五千字,这样的话他大概一星期就能攒够五万的稿子。
《王朝崛起》作为一部长篇连载通俗小说,自然不可能像《鼠眼看人低》般任性地选择周更,乐景对其定下的标准就是日更。这样下来对于他的身体而言就会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所以他如今只能尽力多攒点稿子了。
《王朝崛起》这般的简单粗暴的爽文自然对不上《文学报》路子,所以他这次打算另起个笔名向别的报社投稿。报社他已经选好了,是《北平小说报》,这是一家北平当地的报纸,上面刊登连载了不少流行的通俗小说。
乐景闲来无事也翻看过几次上面的文章,上面的文章只能用包罗万象来形容,既有鸳鸯蝴蝶派那种缠缠绵绵的言情小说,也有三国水浒那种历史演义和梁山好汉式侠义小说,乐景还在上面看到了类似还珠楼主那种风格的早期武侠小说。事实上,后世金大佬的武侠小说也是受了还珠楼主等前人的启发,在他们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从此可见乐景的文章投给他们报社再契合不过了。
乐景放下笔,走到饭厅准备吃饭,却在看清饭菜的那一刻直皱眉。五菜一汤,有肉有菜,看起来也是很丰盛了,只是闻起来味道就寡淡的很。
周大一家不过是逃荒过来的贫民,平时饭都吃不饱,让周大妻子拥有一手好厨艺明显强人所难,周大妻子的厨艺也就仅限于把饭做熟了,这里也没有后世那么多调味品,所以味道可想而知。即便这些日子以来乐景时不时会指点一下周妻,可是厨艺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成的,乐景不算是重视口腹之欲的人,可是也已经在思考另外找个厨娘了。
本来就累了一上午,乐景也懒得吃这些倒胃口的饭菜,所以就大手一挥,对捧着碗的小姑娘说:“走,哥带你下馆子去。”
李淑然问道:“那这饭菜……”
“让周大他们吃了吧。”
李淑然还有些犹豫:“又不是什么年节,去外面吃太破费了。”
乐景愣了下,然后便开始默默反思起来。自从来了北平,他先是大病,后又开始闭门不出写稿兼养病,李淑然还要去上学,平时小姑娘也体谅他身体,从来不要求出门玩耍,兄妹二人竟没怎么好好出门玩过,小姑娘也因此活得扣扣索索得,大概也是被他那场大病给吓怕了。
“只是吃顿饭罢了,这点钱还是有的。”乐景故意用满不在乎的语调说道:“你哥我这段时间写稿挣了不少钱,也该去好好享受一下了。”
李淑然看起来还有些顾虑,但是终究没有说什么了。
这次出门,乐景打算领着李淑然好好逛一逛,玩一玩,说白了,他这次就是出去撒钱的。他这段日子攒下的稿费已经有了将近三百大洋,虽然算不上多,但是出去奢侈一把还是绰绰有余了。也是他对李淑然太不上心了,竟然没发现不知不觉李淑然已经被养得有些小家子气了。在乐景看来,钱多钱少都无所谓,但是心气和眼界是必须要有的,这两个东西决定了一个人未来的格局和成就。
是以一出门,乐景就直接让黄包车把他们拉到了一所国际大饭店里。李淑然站在门口,几乎为里面豪奢的装修看直了眼,里面来往的金发碧眼外国侍者也让她格外局促不安。
她小心拉了拉乐景的袖子,红着脸羞窘说道:“哥哥,这家饭店太贵了……”
乐景挽住她的手,声音虽轻却坚定:“挺胸抬头,没什么好怕的,这家饭店虽贵但是我们并不是吃不起。”
他挽着小姑娘气定神闲走进饭店,在侍者的引领下在座位落座,用熟练的英语向侍者要来了菜单开始点菜。在乐景的从容态度的感染下,李淑然也慢慢没那么局促了,虽然看起来还有些不自然,但是已经没有了那么胆怯。
待前菜上来后,乐景便自然地开始教导李淑然有关西餐的礼节,又刻意说了几个笑话,成功让李淑然放松起来。
兄妹二人正在说笑时,“守夜人”三个字却飘到了乐景的耳朵里。
兄妹二人不约而同便是一静。就听后桌两个客人正在谈论起乐景的文章。
“要我说这守夜人倒是机灵,你看看他的文章内容,全是一些或敏感或禁忌的问题,他这是要邀名呐!”
“子辰兄所言极是,要我看,那守夜人不过一投机取巧的小人罢了,他写的文章也就只能在八大胡同里流传了,登不上大雅之堂。”
两人相视一笑,话题越来越不正经。
“我看那守夜人也是一个风流人,那个雏妓的故事指不定是他为他的哪个老相好写的呢!”
“可不就是嘛!一篇文章不知引来八大胡同里多少妓女的眼泪,守夜人现在去嫖妓,妓女说不定还要倒找给他钱呢!”
眼看那两人说话越来越不正经,乐景却感到颇为新鲜和好笑。
这两个人柠檬精男孩的酸气都快蔓到他们这里了。自古以来华夏便有个怪圈,男人们一边鄙夷妓女,一边又为把获得妓女的青睐视做炫耀的谈资。□□对于他们的男性魅力而言是个充满荣耀的“装饰品”。
有件事倒是让乐景有些吃惊。没想到他那篇文章在妓女中间那么流行,还真有不少妓女看懂了,这对他是个惊喜。
乐景心态好不在意别人的酸言酸语,李淑然毕竟年纪还小,当下就被气的脸颊通红,眼里已经含上了泪水,颤抖道:“他们……”
“你们在胡乱说些什么!”一道清丽的斥声响起打断了李淑然的话,“我不许你们这样污蔑守夜人先生!”
乐景好奇地转过身去,就见一个穿着大红色旗袍的妖艳女子从那两人的右手一桌站起来,踩着高跟鞋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气势汹汹地走到那两个背后说乐景坏话的人面前。
那两人一静,面面相觑几秒钟,就有一个人冲那女子拱了拱手,“敢问这位女士和守夜人是什么关系?”
“没有什么关系。”女子高傲地抬起下巴,大红色红唇勾起一个冷艳笑容:“我不过是仰慕先生人品罢了。”
于是那子辰兄便冷笑道:“既然你和守夜人没有什么关系,那你又有什么资格管我们说话?嘴长在我们身上,你这样未免太过霸道了吧?”
女子冷哼一声,“你们凭空污蔑一位君子的清白,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行吗?”
“你说守夜人清白,我还说他是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人呢!”子辰兄毫不相让:“要不然怎么藏头藏尾的,连见见人都不敢?”
“你!那是先生低调!你当谁都是如你等那般争名夺利的小人!”女子鄙夷地上下打量他,讥笑道:“你们这种只敢在背后偷偷说别人坏话的人连跟先生提鞋都不配!”
一直沉默着的另一个人冷不丁开口问道:“这位小姐如此维护那守夜人,莫不也是八大胡同的姑娘?”
这句话对于当时的民国女性来说可是最恶毒的羞辱了。可是那女人把一缕卷发别到耳后,竟然露出了一个媚笑:“奴家花名白芍药,这位先生倒是看起来眼熟的紧,莫不是我的哪位姐妹的常客?”
这位姑娘赫然便是那日给乐景寄信的名妓白芍药!
第20章 民国之写文(19)
对于作者来说, 能够亲眼目睹自己的读者下场怼黑子是一种很爽的体验。不论什么时候,看到有人喜欢自己维护自己都是值得愉悦的事情。
乐景摘下围在脖子里的餐巾(顶着这个吃瓜看起来有点傻),开始津津有味地围观起来这场山雨欲来的撕逼大战。
就见那人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白芍药这么痛快地承认了, 知道白芍药不是良家女子, 他说话可就不客气了:“我可没日过婊、子, 怪不得你这么护着那守夜人, 怎么,我刚刚说你们这些婊子倒贴钱去嫖他,被我说中实情所以恼羞成怒了?”
白芍药愣了一下, 倒是没有生气, 只是对那人露出了一个微妙的笑容。
“放你娘的狗屁!敢这样和老子的女人说话, 老子一枪崩了你!”一个中年男人怒气冲冲自一旁的座位上站起来走了过来, 他身上有种不怒自威的气质, 一看就非常人。
那人推了推眼镜, 明显有些忌惮他身上的凶煞之气, 却还是硬着头皮放狠话道:“哟, 为这个婊、子的人撑腰的人来了。这位先生,我可奉劝你一句, 这个婊, 子一双玉臂千人枕, 说不定还花你的钱去养守夜人那个小白脸, 我这可是为你好,你可不要不识好人心。”
白芍药一扭脸,眼中几乎是瞬间染上了莹莹泪光, 她黛眉微蹙,一副我见犹怜的梨花带雨模样扑到男人怀里哭泣道:“先生, 奴家微贱之躯被骂了几句也算不了什么,可是那两个杀千刀的竟然因我欺辱了先生……先生,就让奴家死了吧,不能让奴家这种婊、子污了先生的清白!”嘴里虽是这么说,可是这位小姐姐的身体稳稳趴在中年男人的怀里,动都没有动一下。
那男人果然心疼的不得了,一脸怜惜地用手拭去白芍药眼中的泪花,柔声道:“心肝儿,可不许说这话了,老子赎你回家是要当姨太太吃香的喝辣的,可不是要你寻死的。”
男人虎目含煞扫了一眼对面的两人,冷笑一声,然后乐景就目睹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骂人大赏。那两个人还顾虑几分读书人的脸面,骂人也骂的比较“文雅”,而这个中年男人就没那么多顾虑了,其词汇量之丰富,骂人技术之高超都让乐景叹为观止,乐景后世见过的泼妇骂街和这个男人的咒骂声都是小巫见大巫了。那两人观其打扮也是读书人,何曾见识过这种比泼妇骂街还要惨烈的撕逼方式,是以都愣住了,即便勉强回了几句,也在男人狂风骤雨般的咒骂声中被骂得抬不起头来。
几人这份动静自然瞒不过餐厅里的人,很快一个管事模样的人就满头大汗气冲冲地跑了过来,等到男人终于因为骂爽了停下了时,才陪着笑对男人点头哈腰道:“薛大帅,这是怎么了?这两个人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您,我让人立刻把他们赶出去,您消消火,消消火。”
乐景几乎都想笑出来了。他想如果给那两人一个重来的机会,他们一定后悔不该逞一时口舌辱骂白芍药,一个妓、女出现在这样富丽堂皇的饭店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是陪她的某个恩客吃饭,而会来这种饭店的恩客本身就是非富即贵,“薛大帅”这三个字代表的可太多了。自穿越以来,他就没少从报纸上看到这个名字,即便在后世这位大帅也是有名的爱国军阀,就是人……嗯,脾气不太好。
果然那两个人在听到这个称呼的下一刻脸色就大变,子辰兄失声问道:“薛大帅?哪个薛大帅?”
薛大帅冷笑一声,“老子倒是不知道,这华夏除了我薛某人,还有哪个姓薛的敢称大帅!”他看也不看一旁腰弯成虾子状的管事,只是挥了挥手,对副官说道:“把这两个人给我拖出去处理掉。”
刚才还在叫嚣的这两个人这下都面无人色,两股战战,几欲瘫倒。只见副官一手抓一个人胳膊,宛如拖着两个小鸡仔般轻松拖着那两个人往前走,留下那两人杀猪般的惨叫声,“不!你不能!薛猛你不能杀了我!就算你是大帅你也堵不住这天下悠悠之口!”副官越往外走,两人哭得越发厉害,叫声也越发凄厉,“薛猛你这毒夫!你不得好死!你会遭报应的!”几息后,空气中弥漫开一股尿骚味儿,他们中竟有人尿了。
餐厅鸦雀无声,原本还在小声谈笑的客人都静若寒蝉,没有人傻到出声问那两个人求情,就怕不小心惹到了薛猛那尊煞神。
待副官把那两个人拖远,餐厅里再也听不到他们的叫声后,薛猛摸了摸圆润的下巴,哈哈大笑道;“怎么?难不成那俩小子还真以为老子要杀了他?老子只不过给他们一个教训罢了,毕竟老子也不是什么嗜杀的人嘛。”他冲四周眼观鼻鼻观心的客人拱了拱手,露出一个和蔼可亲的笑容,只是眉里眼梢还残留着煞气:“惊扰了诸位兄弟倒是我老薛的不是了,这样吧,今天我做东,大家的所有花销一律记我账上,大家吃好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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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的窥私欲和对有钱人私生活的猎奇欲会把一切都自动补全,并且会在乐景给出的基本线索上面进一步添加扩充,然后谣言的雪球会越滚越大,会越来越逼真。最后形成的新的谣言连乐景都叹为观止。
这也是后世那些明星洗脑包制作出来的标准流程。
在互联网时代,媒体公关有个72小时法则,那就是一个谣言如果没有在72小时内澄清,那么以后也不会澄清了。
而民国的资讯不发达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放慢了谣言传播的脚步,一方面也阻碍了谣言的澄清。
从这个谣言造成的威力来看,估计这辈子这个谣言都无法澄清了,唐楠说不定真会遗臭万年。因为谣言不会一下子消失,它会不停反复,直到公众对其失去兴趣,它才会失去生命力。
可是,那时候的谣言,已经成了被人们认定的“真相”和“历史”。
昔日陈胜吴广起义时据说由狐狸喊出的“大楚兴,陈胜王”,不也正是利用了谣言吗?纵观人类历史,谣言和真相互为双生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历史,不过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罢了。
乐景把笔放入笔筒,低低一笑,彻底把唐楠丢进了历史的尘埃里。
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要用新笔名向另一家报社投稿。新文的题材,他准备定为后世大火的穿越文。
一个穿越者穿到架空古代,起义建立新王朝的故事。
他要披着穿越文的壳子,讲红色革命。
一个红色幽灵将借由他的新作品,徘徊于神州大陆之上。
第19章 民国之写文(18)
乐景思考了很久新题材的选题, 它必须要足够接地气,这样才能让百姓们有代入感,同时还要有足够的趣味性,这样才能留住读者。
最后, 也就是最重要的是这个题材要能够让读者们潜移默化间接受他的思想。
乐景想了很久, 终于想起了穿越文这个题材。
自大文豪马克·吐温写出了世界上第一本穿越小说《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以来, 接下来的一百多年里穿越小说一直长盛不衰, 开辟出了不同的流派,其中华夏以穿越过去参与甚至改变历史的穿越小说最为流行,这类穿越小说的鼻祖公认是黄大佬的《寻秦记》。
主角项少龙穿越战国时代与各种历史人物相知相交, 参与、影响历史的故事对于当时的民众来说不亚于一剂强力兴奋剂, 时隔多年还被人津津乐道。
穿越文在后世屡见不鲜, 已经是烂大街的套路了, 可是在现在这个文娱不发达的时代, 还是不折不扣的新颖题材, 一定能脱颖而出, 打响知名度。
在后世那个娱乐大爆炸的年代, 乐景着实看过不少穿越历史小说,其中很多优秀作品里作者都会对改变后历史的发展进行合理的推演, 对后续的政治文化发展做出合理探讨, 读来颇为引人深思, 也很有趣。
对于通俗小说来说, 有趣就足够了。
乐景想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波澜壮阔、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却妙趣横生的穿越类历史演义故事。
他想在文章内部对国家政治制度进行不成熟的探讨,他想把他自百年后得来的先进经验通过小说剧情传达给读者。
乐景是个清黑, 信奉起点治理名言——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所以按照他的想法, 他是很想写一本穿越明朝改变历史铸就铁血大明的穿越小说,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他还是有理智的。
这里毕竟是民国,是一个处在历史转角点的国家。
变法与尊古,开明与保守,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种种矛盾的特质在这个国家共存,交汇碰撞在一起才开出了耀眼的思维火花,才最终形成了华夏历史上继百家争鸣后又一次的思想变革运动。
因为时代原因和历史知识储备量问题,乐景注定不可能写一部穿越真实王朝改变真实历史的穿越小说,一来大清才亡没多久,不少遗老遗少还活跃在政治舞台,乐景敢写这种“禁书”(先不论会不会有报社杂志敢登),下一刻他们就敢派人刺杀他;二来乐景在现代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相关知识,他目前的知识储备在那些文化大师面前不过班门弄斧,贸然写出来也不过都是漏洞惹人笑话罢了。
这种情况下,架空时代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因为是架空,里面的一切设定都以乐景的描述为准,也就不怕考究党挑刺了。而且架空王朝也会降低文章内容的敏感性,让他的文章不会轻易成为禁书被政府封掉。
文章的题目他也想好了,就叫做——《王朝崛起》。名字非常简单粗暴,就是为了迎合市场和受众。其实要不是怕被政府当做反书给禁掉,乐景更倾向于起名为《造反成功后》。
至于主角的人选,为了避免太过惊世骇俗,乐景打算设置成一位民国大学教授,一位理论主张和当前时代格格不入,却在穿越后的时空里大放光彩的时代先行者。
确定了文章的大概脉络后,乐景一下子文思泉涌,一口气写了一个上午,若不是李淑然喊他去吃饭,他还不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呢!
他锤了锤酸疼的腰,站起来只觉一阵头晕眼花,不免在心里再次感慨起这个身体的孱弱。他如今不过十六岁,但是就身体素质而言还比不上一些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拿起文稿吹干上面未干的墨迹,把它们小心收好。他这一上午成果颇丰,已经写了将近五千字,这样的话他大概一星期就能攒够五万的稿子。
《王朝崛起》作为一部长篇连载通俗小说,自然不可能像《鼠眼看人低》般任性地选择周更,乐景对其定下的标准就是日更。这样下来对于他的身体而言就会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所以他如今只能尽力多攒点稿子了。
《王朝崛起》这般的简单粗暴的爽文自然对不上《文学报》路子,所以他这次打算另起个笔名向别的报社投稿。报社他已经选好了,是《北平小说报》,这是一家北平当地的报纸,上面刊登连载了不少流行的通俗小说。
乐景闲来无事也翻看过几次上面的文章,上面的文章只能用包罗万象来形容,既有鸳鸯蝴蝶派那种缠缠绵绵的言情小说,也有三国水浒那种历史演义和梁山好汉式侠义小说,乐景还在上面看到了类似还珠楼主那种风格的早期武侠小说。事实上,后世金大佬的武侠小说也是受了还珠楼主等前人的启发,在他们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从此可见乐景的文章投给他们报社再契合不过了。
乐景放下笔,走到饭厅准备吃饭,却在看清饭菜的那一刻直皱眉。五菜一汤,有肉有菜,看起来也是很丰盛了,只是闻起来味道就寡淡的很。
周大一家不过是逃荒过来的贫民,平时饭都吃不饱,让周大妻子拥有一手好厨艺明显强人所难,周大妻子的厨艺也就仅限于把饭做熟了,这里也没有后世那么多调味品,所以味道可想而知。即便这些日子以来乐景时不时会指点一下周妻,可是厨艺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成的,乐景不算是重视口腹之欲的人,可是也已经在思考另外找个厨娘了。
本来就累了一上午,乐景也懒得吃这些倒胃口的饭菜,所以就大手一挥,对捧着碗的小姑娘说:“走,哥带你下馆子去。”
李淑然问道:“那这饭菜……”
“让周大他们吃了吧。”
李淑然还有些犹豫:“又不是什么年节,去外面吃太破费了。”
乐景愣了下,然后便开始默默反思起来。自从来了北平,他先是大病,后又开始闭门不出写稿兼养病,李淑然还要去上学,平时小姑娘也体谅他身体,从来不要求出门玩耍,兄妹二人竟没怎么好好出门玩过,小姑娘也因此活得扣扣索索得,大概也是被他那场大病给吓怕了。
“只是吃顿饭罢了,这点钱还是有的。”乐景故意用满不在乎的语调说道:“你哥我这段时间写稿挣了不少钱,也该去好好享受一下了。”
李淑然看起来还有些顾虑,但是终究没有说什么了。
这次出门,乐景打算领着李淑然好好逛一逛,玩一玩,说白了,他这次就是出去撒钱的。他这段日子攒下的稿费已经有了将近三百大洋,虽然算不上多,但是出去奢侈一把还是绰绰有余了。也是他对李淑然太不上心了,竟然没发现不知不觉李淑然已经被养得有些小家子气了。在乐景看来,钱多钱少都无所谓,但是心气和眼界是必须要有的,这两个东西决定了一个人未来的格局和成就。
是以一出门,乐景就直接让黄包车把他们拉到了一所国际大饭店里。李淑然站在门口,几乎为里面豪奢的装修看直了眼,里面来往的金发碧眼外国侍者也让她格外局促不安。
她小心拉了拉乐景的袖子,红着脸羞窘说道:“哥哥,这家饭店太贵了……”
乐景挽住她的手,声音虽轻却坚定:“挺胸抬头,没什么好怕的,这家饭店虽贵但是我们并不是吃不起。”
他挽着小姑娘气定神闲走进饭店,在侍者的引领下在座位落座,用熟练的英语向侍者要来了菜单开始点菜。在乐景的从容态度的感染下,李淑然也慢慢没那么局促了,虽然看起来还有些不自然,但是已经没有了那么胆怯。
待前菜上来后,乐景便自然地开始教导李淑然有关西餐的礼节,又刻意说了几个笑话,成功让李淑然放松起来。
兄妹二人正在说笑时,“守夜人”三个字却飘到了乐景的耳朵里。
兄妹二人不约而同便是一静。就听后桌两个客人正在谈论起乐景的文章。
“要我说这守夜人倒是机灵,你看看他的文章内容,全是一些或敏感或禁忌的问题,他这是要邀名呐!”
“子辰兄所言极是,要我看,那守夜人不过一投机取巧的小人罢了,他写的文章也就只能在八大胡同里流传了,登不上大雅之堂。”
两人相视一笑,话题越来越不正经。
“我看那守夜人也是一个风流人,那个雏妓的故事指不定是他为他的哪个老相好写的呢!”
“可不就是嘛!一篇文章不知引来八大胡同里多少妓女的眼泪,守夜人现在去嫖妓,妓女说不定还要倒找给他钱呢!”
眼看那两人说话越来越不正经,乐景却感到颇为新鲜和好笑。
这两个人柠檬精男孩的酸气都快蔓到他们这里了。自古以来华夏便有个怪圈,男人们一边鄙夷妓女,一边又为把获得妓女的青睐视做炫耀的谈资。□□对于他们的男性魅力而言是个充满荣耀的“装饰品”。
有件事倒是让乐景有些吃惊。没想到他那篇文章在妓女中间那么流行,还真有不少妓女看懂了,这对他是个惊喜。
乐景心态好不在意别人的酸言酸语,李淑然毕竟年纪还小,当下就被气的脸颊通红,眼里已经含上了泪水,颤抖道:“他们……”
“你们在胡乱说些什么!”一道清丽的斥声响起打断了李淑然的话,“我不许你们这样污蔑守夜人先生!”
乐景好奇地转过身去,就见一个穿着大红色旗袍的妖艳女子从那两人的右手一桌站起来,踩着高跟鞋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气势汹汹地走到那两个背后说乐景坏话的人面前。
那两人一静,面面相觑几秒钟,就有一个人冲那女子拱了拱手,“敢问这位女士和守夜人是什么关系?”
“没有什么关系。”女子高傲地抬起下巴,大红色红唇勾起一个冷艳笑容:“我不过是仰慕先生人品罢了。”
于是那子辰兄便冷笑道:“既然你和守夜人没有什么关系,那你又有什么资格管我们说话?嘴长在我们身上,你这样未免太过霸道了吧?”
女子冷哼一声,“你们凭空污蔑一位君子的清白,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行吗?”
“你说守夜人清白,我还说他是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人呢!”子辰兄毫不相让:“要不然怎么藏头藏尾的,连见见人都不敢?”
“你!那是先生低调!你当谁都是如你等那般争名夺利的小人!”女子鄙夷地上下打量他,讥笑道:“你们这种只敢在背后偷偷说别人坏话的人连跟先生提鞋都不配!”
一直沉默着的另一个人冷不丁开口问道:“这位小姐如此维护那守夜人,莫不也是八大胡同的姑娘?”
这句话对于当时的民国女性来说可是最恶毒的羞辱了。可是那女人把一缕卷发别到耳后,竟然露出了一个媚笑:“奴家花名白芍药,这位先生倒是看起来眼熟的紧,莫不是我的哪位姐妹的常客?”
这位姑娘赫然便是那日给乐景寄信的名妓白芍药!
第20章 民国之写文(19)
对于作者来说, 能够亲眼目睹自己的读者下场怼黑子是一种很爽的体验。不论什么时候,看到有人喜欢自己维护自己都是值得愉悦的事情。
乐景摘下围在脖子里的餐巾(顶着这个吃瓜看起来有点傻),开始津津有味地围观起来这场山雨欲来的撕逼大战。
就见那人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白芍药这么痛快地承认了, 知道白芍药不是良家女子, 他说话可就不客气了:“我可没日过婊、子, 怪不得你这么护着那守夜人, 怎么,我刚刚说你们这些婊子倒贴钱去嫖他,被我说中实情所以恼羞成怒了?”
白芍药愣了一下, 倒是没有生气, 只是对那人露出了一个微妙的笑容。
“放你娘的狗屁!敢这样和老子的女人说话, 老子一枪崩了你!”一个中年男人怒气冲冲自一旁的座位上站起来走了过来, 他身上有种不怒自威的气质, 一看就非常人。
那人推了推眼镜, 明显有些忌惮他身上的凶煞之气, 却还是硬着头皮放狠话道:“哟, 为这个婊、子的人撑腰的人来了。这位先生,我可奉劝你一句, 这个婊, 子一双玉臂千人枕, 说不定还花你的钱去养守夜人那个小白脸, 我这可是为你好,你可不要不识好人心。”
白芍药一扭脸,眼中几乎是瞬间染上了莹莹泪光, 她黛眉微蹙,一副我见犹怜的梨花带雨模样扑到男人怀里哭泣道:“先生, 奴家微贱之躯被骂了几句也算不了什么,可是那两个杀千刀的竟然因我欺辱了先生……先生,就让奴家死了吧,不能让奴家这种婊、子污了先生的清白!”嘴里虽是这么说,可是这位小姐姐的身体稳稳趴在中年男人的怀里,动都没有动一下。
那男人果然心疼的不得了,一脸怜惜地用手拭去白芍药眼中的泪花,柔声道:“心肝儿,可不许说这话了,老子赎你回家是要当姨太太吃香的喝辣的,可不是要你寻死的。”
男人虎目含煞扫了一眼对面的两人,冷笑一声,然后乐景就目睹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骂人大赏。那两个人还顾虑几分读书人的脸面,骂人也骂的比较“文雅”,而这个中年男人就没那么多顾虑了,其词汇量之丰富,骂人技术之高超都让乐景叹为观止,乐景后世见过的泼妇骂街和这个男人的咒骂声都是小巫见大巫了。那两人观其打扮也是读书人,何曾见识过这种比泼妇骂街还要惨烈的撕逼方式,是以都愣住了,即便勉强回了几句,也在男人狂风骤雨般的咒骂声中被骂得抬不起头来。
几人这份动静自然瞒不过餐厅里的人,很快一个管事模样的人就满头大汗气冲冲地跑了过来,等到男人终于因为骂爽了停下了时,才陪着笑对男人点头哈腰道:“薛大帅,这是怎么了?这两个人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您,我让人立刻把他们赶出去,您消消火,消消火。”
乐景几乎都想笑出来了。他想如果给那两人一个重来的机会,他们一定后悔不该逞一时口舌辱骂白芍药,一个妓、女出现在这样富丽堂皇的饭店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是陪她的某个恩客吃饭,而会来这种饭店的恩客本身就是非富即贵,“薛大帅”这三个字代表的可太多了。自穿越以来,他就没少从报纸上看到这个名字,即便在后世这位大帅也是有名的爱国军阀,就是人……嗯,脾气不太好。
果然那两个人在听到这个称呼的下一刻脸色就大变,子辰兄失声问道:“薛大帅?哪个薛大帅?”
薛大帅冷笑一声,“老子倒是不知道,这华夏除了我薛某人,还有哪个姓薛的敢称大帅!”他看也不看一旁腰弯成虾子状的管事,只是挥了挥手,对副官说道:“把这两个人给我拖出去处理掉。”
刚才还在叫嚣的这两个人这下都面无人色,两股战战,几欲瘫倒。只见副官一手抓一个人胳膊,宛如拖着两个小鸡仔般轻松拖着那两个人往前走,留下那两人杀猪般的惨叫声,“不!你不能!薛猛你不能杀了我!就算你是大帅你也堵不住这天下悠悠之口!”副官越往外走,两人哭得越发厉害,叫声也越发凄厉,“薛猛你这毒夫!你不得好死!你会遭报应的!”几息后,空气中弥漫开一股尿骚味儿,他们中竟有人尿了。
餐厅鸦雀无声,原本还在小声谈笑的客人都静若寒蝉,没有人傻到出声问那两个人求情,就怕不小心惹到了薛猛那尊煞神。
待副官把那两个人拖远,餐厅里再也听不到他们的叫声后,薛猛摸了摸圆润的下巴,哈哈大笑道;“怎么?难不成那俩小子还真以为老子要杀了他?老子只不过给他们一个教训罢了,毕竟老子也不是什么嗜杀的人嘛。”他冲四周眼观鼻鼻观心的客人拱了拱手,露出一个和蔼可亲的笑容,只是眉里眼梢还残留着煞气:“惊扰了诸位兄弟倒是我老薛的不是了,这样吧,今天我做东,大家的所有花销一律记我账上,大家吃好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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