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她显然从那卷隔着丝绸的卷宗上错误的推断出了沈如玉对于皇帝的重视程度,而自发的领悟了古代版的“饥饿营销”策略——
陛下根本不懂情爱是怎么一回事。
樱草这么想着。
追得太紧,迫不及待,反而会让沈家娘子越来越不放在心里,稍微吊一吊对方的胃口,对方才会知道紧张,才会慌张的连忙凑过来。
采荷姐,还有那个采薇,她们都太过墨守成规,死气沉沉了,她们在宫中早就失去了锐气,但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只要稍微冒些险,却可能能够得到大得多的回报!
陛下是很在乎沈家娘子的信件,但是,陛下最想要的,追根到底,还不就是和沈家娘子的感情可以增进吗?
如果她能够帮皇帝陛下获得沈家娘子的芳心的话,功劳岂不是要比单纯的送信大得多?
采荷姐总是教导她要把握机会,心思灵活一些,这不就是个机遇么?!
樱草这么想着,脸上便忍不住露出了微笑,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即将走上人生巅峰的未来。
而另一边,沈如玉虽然已经尽量保持低调了,但她毕竟没有把自己的行踪严防死守弄成最高机密,而能够爬上一郡之守的官位,又有谁是脑子不够用的?
在沈如玉居住在福来客栈整理资料的时候,她的行踪还是不可避免的被当地官员所察觉了,这让她在恒山郡虽然清静了大部分日子,最后却还是没躲得过一场辞别宴。
辞别宴被安排在沈如玉他们来到恒山郡时,在渡口所见到的那艘画舫之上,也不知道是谁规定的,官员举办宴席,就喜欢招伎——不管是哪个世界的官员,不管是伎还是妓。
总之必须邀伎助兴,好像无伎不欢一样。
看着一群四五十岁的女人,和一群十几岁的少年们眉来眼去,不管是男是女,沈如玉都无法理解他们把这当做是一种风流韵事的思想和逻辑。
她有些不大适应的尽量避免将视线落在他们身上,不过,好在她们似乎也顾忌着沈如玉是被皇帝陛下所惦记着的女人,总算没有干出人人分到一位俊秀少年依偎在身边的事情,只是让那些伎子们在堂中跳舞奏乐。
当然啦,宴席上明面没有任何暧昧接触,但奏乐跳舞的间隙递个媚眼,约定等会儿相约私会,也没人管的了就是了。
沈如玉便坐在那里,难为她一个这么怕水的人坐在栏杆附近,宁愿眺望河水茫茫,也不愿意扭头看着堂内的热闹歌舞。
好在她笑着敷衍着做了几首应景的诗词,得了几句吹捧,又用就是看了看风景,马上就要离开了之类避重就轻的话回复了所有官员们或明或暗的试探后,沈如玉终于从宴会上解放了。
还好女尊世界不时兴敬酒。
沈如玉有些疲倦的坐进驿站安排的轿子中的时候,忍不住这么想道。
说起来,作为黜陟使,下一封公文里除了贪污漏税,她就跟陛下提一提关于建议官员禁止嫖伎的事情吧?
自从知道要不定时回复陛下送来的信件的事情后,沈如玉一有空闲,就会考虑下一封信该写些什么才好。
他们把许多特产加入了行李之中,比如云水坊的枣酒,兴福斋的糕点,而另一些大件的物品,比如沈如玉买的布料和画卷,她就拜托白飒转送去京师。
……反正他一路收账最后也要去京师的。
而除了特产之外,他们还收获了一只孔清阳。
白飒看起来并不高兴,但似乎也只能无奈的微微叹了口气,还给她置办了一柄长枪。
沈如玉其实还挺担心她准备走的时候,白飒塞她一手银票的,但好在白家的实际掌权人心思玲珑,送给沈如玉的是一把精铁长剑,送给温明的是一支碧玉长笛,送给明曦的是一只羊脂玉簪,送给王子君的则是一柄银丝拂尘。
沈如玉觉得,他为了孔清阳能够花这么多心思,真是不错啊。
只送孔清阳却兴奋的只顾和王子君交谈,好像完全没有察觉到即将与白飒分别应有的离别伤感。
嗯……为他点蜡。
而比起水路,陆路沈如玉就好受多了,只是虽然不会晕船和犯恶心,驿站安排的官轿还是没有沈家和崔家的家轿来的舒服,成天闷在轿子里也十分难受,沈如玉坐了没多久,就干脆带着帷帽遮挡阳光风尘,骑在马上。
骑累了就回轿子里,呆闷了就出来骑马,劳逸结合,乐此不疲。
每次当她骑在马上的时候,明曦就会从轿子里探出头来,看起来颇为羡慕和向往,沈如玉反正也闲得无聊,便教他骑马。
明曦现在身形尚小,战战兢兢的拉着缰绳的时候,沈如玉就帮他拉着马的缰绳,牵着他往前走。
有时候沈如玉走着走着,突然感觉自己就像是后世旅游景点里骑一次马收十块钱的小贩一样,然后一个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只是沈如玉不是很喜欢自己和明曦玩闹时,仆人们还要顾忌他们的速度,不可逾越的跟在他们身后,简直心累。她便让他们不要管她,就让她跟明曦一起在后面慢慢往前走就好了,反眼前就这么一条路,总不可能会走散。
但沈如玉万万没想到,虽然没有走散……但是……她居然被抢走了!
尽管恒山郡作为距离京师最近的地方,治安良好,但恒山郡下那么多州县,越靠近巨鹿郡,就离京师越远。谁也没想到在官道附近,居然盘踞着一伙山贼。
似乎是因为和前方大部队离的有些远,而被潜伏在山上的山贼当做了落单的……旅人?
不过单独在一起的少女和少年,没准被误认为是妻夫也是情有可原——
总之一群穿着破烂,容色脏乱的女人们从草丛里突然跳了出来,将沈如玉和明曦团团围住。
作者有话要说:呼!今天123言情终于修好能够登上来了!!qwq谢谢小天使们的支持~
☆、第二十六章
“要钱还是要命?!”
七八个神色剽悍的女人,手中握着或长或短的武器,语气凶恶的朝他们喷道。
她们大多又瘦又矮,衣衫破旧,偶尔几个却戴着和衣物毫不相配的贵气饰物,显然是抢来的赃物,有珍珠发簪,白玉腰佩,只是这样精致风雅的物品并没有提高她们的档次,反而显得不伦不类,更加可笑。
明曦第一次碰见这样的场面,顿时有些吓住了,他紧张的拽住了站在他身前的沈如玉的肩膀,有些惊慌的低声叫了她一声:“阿姐……”
他从小都活在沈家宅院里,所见到的无不是恭敬有礼的人,即使成了明曦,他遇见的最刁钻的人也不过是长春观里骗吃骗喝的浪荡女子,何曾见过这么暴力恶意的场面?
沈如玉也没有见过,然后当察觉到明曦比她更害怕的时候,她反而能够显得很是冷静和可靠的回头望了他一眼,朝他安抚的笑了笑,然后再转过头去,望向了这群山匪中为首的那个女人。
那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子,身材有些发胖,显得臃肿庞大,看起来却极具威慑力。她的皮肤粗糙黧黑,一看就经常风吹雨淋。
比起其他土匪那有些破旧的衣物,她穿金戴银,身上的绫罗绸缎看起来似乎因为穿不下,便将好几件衣服拼在了一起,然后胡乱的裹在了身上,那颜色图案的碰撞和拼凑,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而更引人注意的,还是她粗壮的手中所拽着黑色的鞭子,那长鞭被她握在手中,犹如一条毒蛇森冷的攀附在她的手上,阴毒的注视着他们。
看起来,不好对付啊……
“当然是要命。”沈如玉试图让语气显得十分镇静,她谈判道:“你们要多少钱?”
“阿姐!”明曦顿时低低的叫了出来。
他似乎觉得这样的服软很是窝囊,而有些失望和不可置信。
……沈如玉知道这年纪的孩子最喜欢幻想不切实际的场景了,比如说,明曦大概觉得此时她应该拔出长剑然后把这些人都揍趴下,才是正常的发展。
但俗话说的好,一般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如果对方只是要钱,那又何必硬拼呢?给了之后,保全自己的安全,然后去报官不是更好么?
不过看这群土匪的模样,似乎已经盘踞在这条官道上时日已久了——但地方官府若是这次还不管,她黜陟使的职责也不是放着好看的。
……但最重要的前提是,他们能活着从这里脱身,然后到达巨鹿郡。
可是沈如玉对于自己身上所带着的金钱,能不能让她们满意这件事情,也没什么底气。
——这次出门的盘缠差不多都由王子君保管着,在恒山郡他们各自也只是拿了一部分用作零花。
而且在恒山郡大采购之后,沈如玉的钱袋里……大概就剩了十几枚铜板。
这十几枚铜板和他们身上穿着的精致衣物所透露出的肥羊气息,显然是极不相配的,他们的钱袋都要比里面装着的钱更值钱——没准对方因此恼羞成怒,就直接上来就把他们捅死然后抛尸荒野了。
不过,沈如玉却更愿意朝着乐观的方向祈祷——她们应该不会这么凶残吧……
她从没遇见过拦路抢劫。
而且在上一世,在沈如玉的印象中,做这种犯罪勾当的一般都是男人,而男人能对女人造成的伤害,远远不止抢劫,所以才格外可怕。有时候她看着新闻报道,那些男人们犯下的罪过简直称得上是骇人听闻,丧心病狂和无法理解。
所以她下意识的觉得……女人好像……应该,都……比较温和的吧?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比起一大群彪形大汉的山匪,一群彪形壮妇,虽然也让沈如玉有些紧张,却没有那么害怕——或许在潜意识里,她是觉得女性不会特别暴力和残酷的吧?
如果能够好好沟通的话,或许……
“把所有的钱都留下——”听见沈如玉的话后,只见山匪中的一个瘦削的女人咧着嘴笑了。
她目光灼灼的盯着明曦,简直像是要把他生吞活剥下去一样,“还有,你身后那个小郎君!还有这匹马!我们都要了!”
明曦顿时紧张的捏紧了手中的缰绳,没有当场腿软从马上摔下来,已经很对得起他曾经沈家二小姐的尊贵身份了。然而马匹似乎感觉到了自己骑士心中的恐慌,有些不安的喷了口气,朝后退了几步。
沈如玉顿时心情沉重的长长的叹了口气,拔出了腰间的长剑。
好吧。没有或许。
这个时候她心中无比的感激白飒的礼物,也无比的庆幸自己没有把剑遗落在轿子里。
沈如玉其实……从没有跟人打过架。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虽然她擅长剑术和骑射,但骑射也只限于打猎的时候使用,剑术更是只限于在家和武师对练的时候,点到即止的比划。
真人对决什么的……
其实沈如玉的手和腿都在抖这种事情你以为她会说吗!?
但越是心里有些发虚,她表面上就显得越是镇定。
沈如玉估量了一下敌我双方的数量优势,觉得除了首领看起来杀伤力比较大,让她比较没底外,其他的几个不是瘦就是矮的土匪,就算她不用剑,直接仗着自己的身高估计也能一个打趴两。
这让她微微的放松了一些。
沈如玉便仰起脸来朝着坐在马上惊疑不定的明曦,语气镇定的说道,“等会儿我拖住他们,你就马上逃走,别回头,知道吗?”
她完全没有压低声音的打算,因此所有人都听到了她的声音,一圈的山匪都愣了一下。
明曦也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可是,阿姐!”
但沈如玉已经没空回答他了。
为了防止这群土匪害怕明曦这条漏网之鱼可能会找到帮手,然后回来令他们陷入危险而赶尽杀绝,沈如玉露出了有些忧伤的神色,望着明曦道,“阿娘四处经商不回,阿爹又死得早,如今后爹为了三弟能够继承家产,把我们赶了出来,这几个月来,只有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但以后,阿姐可能不能陪着你了,阿曦,你一个人记得照顾好你自己。”
明曦愣愣的望着她,“阿姐……”
而事实证明,只要狠得下心来,犯罪分子什么的,大部分都不过是纸老虎。
那几个又瘦又矮的土匪拿着长刀,看起来气势汹汹的朝着沈如玉冲了过去,然而还没有砍下来,其中一个就被沈如玉猛地一脚踹翻在地,然后回身一个力度凶狠的肘击,另一个从侧面扑上来的土匪顿时也立扑在地,其中过程她甚至没有用上剑术——直到最后沈如玉才一剑刺出,只是在瞄准第三个土匪的心脏时略一犹豫,便剑锋一挑,只向上挑散了她的长发。
以一敌三的初战告捷,沈如玉似乎也终于有了一点自信心。
……不过,也有可能是这群土匪武力值太菜的缘故,以及她的衣服广袖长裙,十分占便宜,经常一抬手就能糊人一脸袖,跟暗器一样。
但无论如何,包围着他们的一圈土匪终于在后方暴露出了一个短暂的空缺,沈如玉回身拽过白马的缰绳,朝着那个缺口拉去,急声催促道:“走!”
陛下根本不懂情爱是怎么一回事。
樱草这么想着。
追得太紧,迫不及待,反而会让沈家娘子越来越不放在心里,稍微吊一吊对方的胃口,对方才会知道紧张,才会慌张的连忙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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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是很在乎沈家娘子的信件,但是,陛下最想要的,追根到底,还不就是和沈家娘子的感情可以增进吗?
如果她能够帮皇帝陛下获得沈家娘子的芳心的话,功劳岂不是要比单纯的送信大得多?
采荷姐总是教导她要把握机会,心思灵活一些,这不就是个机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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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边,沈如玉虽然已经尽量保持低调了,但她毕竟没有把自己的行踪严防死守弄成最高机密,而能够爬上一郡之守的官位,又有谁是脑子不够用的?
在沈如玉居住在福来客栈整理资料的时候,她的行踪还是不可避免的被当地官员所察觉了,这让她在恒山郡虽然清静了大部分日子,最后却还是没躲得过一场辞别宴。
辞别宴被安排在沈如玉他们来到恒山郡时,在渡口所见到的那艘画舫之上,也不知道是谁规定的,官员举办宴席,就喜欢招伎——不管是哪个世界的官员,不管是伎还是妓。
总之必须邀伎助兴,好像无伎不欢一样。
看着一群四五十岁的女人,和一群十几岁的少年们眉来眼去,不管是男是女,沈如玉都无法理解他们把这当做是一种风流韵事的思想和逻辑。
她有些不大适应的尽量避免将视线落在他们身上,不过,好在她们似乎也顾忌着沈如玉是被皇帝陛下所惦记着的女人,总算没有干出人人分到一位俊秀少年依偎在身边的事情,只是让那些伎子们在堂中跳舞奏乐。
当然啦,宴席上明面没有任何暧昧接触,但奏乐跳舞的间隙递个媚眼,约定等会儿相约私会,也没人管的了就是了。
沈如玉便坐在那里,难为她一个这么怕水的人坐在栏杆附近,宁愿眺望河水茫茫,也不愿意扭头看着堂内的热闹歌舞。
好在她笑着敷衍着做了几首应景的诗词,得了几句吹捧,又用就是看了看风景,马上就要离开了之类避重就轻的话回复了所有官员们或明或暗的试探后,沈如玉终于从宴会上解放了。
还好女尊世界不时兴敬酒。
沈如玉有些疲倦的坐进驿站安排的轿子中的时候,忍不住这么想道。
说起来,作为黜陟使,下一封公文里除了贪污漏税,她就跟陛下提一提关于建议官员禁止嫖伎的事情吧?
自从知道要不定时回复陛下送来的信件的事情后,沈如玉一有空闲,就会考虑下一封信该写些什么才好。
他们把许多特产加入了行李之中,比如云水坊的枣酒,兴福斋的糕点,而另一些大件的物品,比如沈如玉买的布料和画卷,她就拜托白飒转送去京师。
……反正他一路收账最后也要去京师的。
而除了特产之外,他们还收获了一只孔清阳。
白飒看起来并不高兴,但似乎也只能无奈的微微叹了口气,还给她置办了一柄长枪。
沈如玉其实还挺担心她准备走的时候,白飒塞她一手银票的,但好在白家的实际掌权人心思玲珑,送给沈如玉的是一把精铁长剑,送给温明的是一支碧玉长笛,送给明曦的是一只羊脂玉簪,送给王子君的则是一柄银丝拂尘。
沈如玉觉得,他为了孔清阳能够花这么多心思,真是不错啊。
只送孔清阳却兴奋的只顾和王子君交谈,好像完全没有察觉到即将与白飒分别应有的离别伤感。
嗯……为他点蜡。
而比起水路,陆路沈如玉就好受多了,只是虽然不会晕船和犯恶心,驿站安排的官轿还是没有沈家和崔家的家轿来的舒服,成天闷在轿子里也十分难受,沈如玉坐了没多久,就干脆带着帷帽遮挡阳光风尘,骑在马上。
骑累了就回轿子里,呆闷了就出来骑马,劳逸结合,乐此不疲。
每次当她骑在马上的时候,明曦就会从轿子里探出头来,看起来颇为羡慕和向往,沈如玉反正也闲得无聊,便教他骑马。
明曦现在身形尚小,战战兢兢的拉着缰绳的时候,沈如玉就帮他拉着马的缰绳,牵着他往前走。
有时候沈如玉走着走着,突然感觉自己就像是后世旅游景点里骑一次马收十块钱的小贩一样,然后一个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只是沈如玉不是很喜欢自己和明曦玩闹时,仆人们还要顾忌他们的速度,不可逾越的跟在他们身后,简直心累。她便让他们不要管她,就让她跟明曦一起在后面慢慢往前走就好了,反眼前就这么一条路,总不可能会走散。
但沈如玉万万没想到,虽然没有走散……但是……她居然被抢走了!
尽管恒山郡作为距离京师最近的地方,治安良好,但恒山郡下那么多州县,越靠近巨鹿郡,就离京师越远。谁也没想到在官道附近,居然盘踞着一伙山贼。
似乎是因为和前方大部队离的有些远,而被潜伏在山上的山贼当做了落单的……旅人?
不过单独在一起的少女和少年,没准被误认为是妻夫也是情有可原——
总之一群穿着破烂,容色脏乱的女人们从草丛里突然跳了出来,将沈如玉和明曦团团围住。
作者有话要说:呼!今天123言情终于修好能够登上来了!!qwq谢谢小天使们的支持~
☆、第二十六章
“要钱还是要命?!”
七八个神色剽悍的女人,手中握着或长或短的武器,语气凶恶的朝他们喷道。
她们大多又瘦又矮,衣衫破旧,偶尔几个却戴着和衣物毫不相配的贵气饰物,显然是抢来的赃物,有珍珠发簪,白玉腰佩,只是这样精致风雅的物品并没有提高她们的档次,反而显得不伦不类,更加可笑。
明曦第一次碰见这样的场面,顿时有些吓住了,他紧张的拽住了站在他身前的沈如玉的肩膀,有些惊慌的低声叫了她一声:“阿姐……”
他从小都活在沈家宅院里,所见到的无不是恭敬有礼的人,即使成了明曦,他遇见的最刁钻的人也不过是长春观里骗吃骗喝的浪荡女子,何曾见过这么暴力恶意的场面?
沈如玉也没有见过,然后当察觉到明曦比她更害怕的时候,她反而能够显得很是冷静和可靠的回头望了他一眼,朝他安抚的笑了笑,然后再转过头去,望向了这群山匪中为首的那个女人。
那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子,身材有些发胖,显得臃肿庞大,看起来却极具威慑力。她的皮肤粗糙黧黑,一看就经常风吹雨淋。
比起其他土匪那有些破旧的衣物,她穿金戴银,身上的绫罗绸缎看起来似乎因为穿不下,便将好几件衣服拼在了一起,然后胡乱的裹在了身上,那颜色图案的碰撞和拼凑,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而更引人注意的,还是她粗壮的手中所拽着黑色的鞭子,那长鞭被她握在手中,犹如一条毒蛇森冷的攀附在她的手上,阴毒的注视着他们。
看起来,不好对付啊……
“当然是要命。”沈如玉试图让语气显得十分镇静,她谈判道:“你们要多少钱?”
“阿姐!”明曦顿时低低的叫了出来。
他似乎觉得这样的服软很是窝囊,而有些失望和不可置信。
……沈如玉知道这年纪的孩子最喜欢幻想不切实际的场景了,比如说,明曦大概觉得此时她应该拔出长剑然后把这些人都揍趴下,才是正常的发展。
但俗话说的好,一般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如果对方只是要钱,那又何必硬拼呢?给了之后,保全自己的安全,然后去报官不是更好么?
不过看这群土匪的模样,似乎已经盘踞在这条官道上时日已久了——但地方官府若是这次还不管,她黜陟使的职责也不是放着好看的。
……但最重要的前提是,他们能活着从这里脱身,然后到达巨鹿郡。
可是沈如玉对于自己身上所带着的金钱,能不能让她们满意这件事情,也没什么底气。
——这次出门的盘缠差不多都由王子君保管着,在恒山郡他们各自也只是拿了一部分用作零花。
而且在恒山郡大采购之后,沈如玉的钱袋里……大概就剩了十几枚铜板。
这十几枚铜板和他们身上穿着的精致衣物所透露出的肥羊气息,显然是极不相配的,他们的钱袋都要比里面装着的钱更值钱——没准对方因此恼羞成怒,就直接上来就把他们捅死然后抛尸荒野了。
不过,沈如玉却更愿意朝着乐观的方向祈祷——她们应该不会这么凶残吧……
她从没遇见过拦路抢劫。
而且在上一世,在沈如玉的印象中,做这种犯罪勾当的一般都是男人,而男人能对女人造成的伤害,远远不止抢劫,所以才格外可怕。有时候她看着新闻报道,那些男人们犯下的罪过简直称得上是骇人听闻,丧心病狂和无法理解。
所以她下意识的觉得……女人好像……应该,都……比较温和的吧?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比起一大群彪形大汉的山匪,一群彪形壮妇,虽然也让沈如玉有些紧张,却没有那么害怕——或许在潜意识里,她是觉得女性不会特别暴力和残酷的吧?
如果能够好好沟通的话,或许……
“把所有的钱都留下——”听见沈如玉的话后,只见山匪中的一个瘦削的女人咧着嘴笑了。
她目光灼灼的盯着明曦,简直像是要把他生吞活剥下去一样,“还有,你身后那个小郎君!还有这匹马!我们都要了!”
明曦顿时紧张的捏紧了手中的缰绳,没有当场腿软从马上摔下来,已经很对得起他曾经沈家二小姐的尊贵身份了。然而马匹似乎感觉到了自己骑士心中的恐慌,有些不安的喷了口气,朝后退了几步。
沈如玉顿时心情沉重的长长的叹了口气,拔出了腰间的长剑。
好吧。没有或许。
这个时候她心中无比的感激白飒的礼物,也无比的庆幸自己没有把剑遗落在轿子里。
沈如玉其实……从没有跟人打过架。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虽然她擅长剑术和骑射,但骑射也只限于打猎的时候使用,剑术更是只限于在家和武师对练的时候,点到即止的比划。
真人对决什么的……
其实沈如玉的手和腿都在抖这种事情你以为她会说吗!?
但越是心里有些发虚,她表面上就显得越是镇定。
沈如玉估量了一下敌我双方的数量优势,觉得除了首领看起来杀伤力比较大,让她比较没底外,其他的几个不是瘦就是矮的土匪,就算她不用剑,直接仗着自己的身高估计也能一个打趴两。
这让她微微的放松了一些。
沈如玉便仰起脸来朝着坐在马上惊疑不定的明曦,语气镇定的说道,“等会儿我拖住他们,你就马上逃走,别回头,知道吗?”
她完全没有压低声音的打算,因此所有人都听到了她的声音,一圈的山匪都愣了一下。
明曦也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可是,阿姐!”
但沈如玉已经没空回答他了。
为了防止这群土匪害怕明曦这条漏网之鱼可能会找到帮手,然后回来令他们陷入危险而赶尽杀绝,沈如玉露出了有些忧伤的神色,望着明曦道,“阿娘四处经商不回,阿爹又死得早,如今后爹为了三弟能够继承家产,把我们赶了出来,这几个月来,只有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但以后,阿姐可能不能陪着你了,阿曦,你一个人记得照顾好你自己。”
明曦愣愣的望着她,“阿姐……”
而事实证明,只要狠得下心来,犯罪分子什么的,大部分都不过是纸老虎。
那几个又瘦又矮的土匪拿着长刀,看起来气势汹汹的朝着沈如玉冲了过去,然而还没有砍下来,其中一个就被沈如玉猛地一脚踹翻在地,然后回身一个力度凶狠的肘击,另一个从侧面扑上来的土匪顿时也立扑在地,其中过程她甚至没有用上剑术——直到最后沈如玉才一剑刺出,只是在瞄准第三个土匪的心脏时略一犹豫,便剑锋一挑,只向上挑散了她的长发。
以一敌三的初战告捷,沈如玉似乎也终于有了一点自信心。
……不过,也有可能是这群土匪武力值太菜的缘故,以及她的衣服广袖长裙,十分占便宜,经常一抬手就能糊人一脸袖,跟暗器一样。
但无论如何,包围着他们的一圈土匪终于在后方暴露出了一个短暂的空缺,沈如玉回身拽过白马的缰绳,朝着那个缺口拉去,急声催促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