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先生最近的生意似乎很红火,就先恭喜先生了。”原随云自然的站起身,走到桌子前,利落的为李大力倒了一杯茶。看他如此娴熟的动作,不知道的人绝对意识到他是个瞎子。
“少庄主言重了。”李大力微笑着接过茶,不轻不重的回答到。
蝙蝠公子亲手倒的茶,那是一般人能喝的么?
李大力现在有些庆幸原随云是个瞎子,看不到他的表情。不然在这么一个敏锐的人眼皮下伪装,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无争山庄久不出世,即使如此,我也听说白云城主为了讨西门庄主欢心,以珍珠换取葡萄蛋,当真做到了‘一掷千金换美人一笑’。”原随云淡淡笑了笑,他见不到西门吹雪的样子,不过却敢用“美人”称呼西门吹雪,也算是有勇气了。
李大力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应该顺势“惊恐”一下好还是装作“懵懂”来的好。
“说起来,先生总有能够弄到很多奇怪的东西,我无争山庄历时百年,都从未见过有类似于葡萄蛋的食物。”原随云“看”了李大力一眼,企图“看”出什么东西来。
“若是没有点本事,我也不会做这生意。”李大力笑道,“倒是少庄主能够将山庄上下打理的这么好,让人佩服的紧。”而且还同时创建了蝙蝠岛,搜罗了一大堆高手为他卖命不说,还瞒住了绝大部分人,这种本事,放在旁人身上,就有一天有四十个时辰都不一定够用,可是原随云不但做到了,还闲着没事来回练功玩。要是能拐回去帮自己养猪……
(⊙o⊙)…,让一个盲人去养猪,似乎有点不厚道。
“先生真是谦虚。”原随云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我费尽心思也没能查清楚先生的底细。”李大力这个人的来历背景其实很容易查,然而越查就越发现不对。
李大力的客户几乎遍布五国,那么多势力里有不少是相互敌对的,可是偏偏李大力混的如鱼得水,若是没有强大的靠山,一个平平无奇的人又是如何走到如今这一步的?
好在前些日子,终于让原随云查出了一点门路来。
“我也不和先生绕弯子,我此次请先生过来是希望先生帮我一个忙。”原随云从袖子里掏出一叠银票来,面额一千两,起码有个几十张。
这金钱攻势,砸的李大力没有任何反击之地。
有了这些银子,他就能将猪圈来回维修一遍啦!听说最近辽国那边新出了一个矿山,里面的矿石用来制造盾牌再好不过!最近因为李大力时不时去后山消食的缘故,那些猪的战斗力又强了一点,原本的栅栏有些不够用。
原随云听见李大力的呼吸声明显重了起来,心里知道这事算是成了。钱是个好东西,大家都喜欢。要是李大力什么也不喜欢,那就真的麻烦了。
“不知道少庄主想让我做什么?”
“我家表妹从小和无垢山庄的公子订了婚,再过一年就要嫁过去。她天生貌美,性子温柔可人,是个十分可爱的女孩子。”原随云慢悠悠的说道,“只是有人见不得她长成,更加不愿意表妹的美貌超过她,所以就给表妹留下了一封信。”说到这里,原随云停了下来,“所以,她家的长辈就过来找我,希望我替她解决了这个麻烦。”
李大力已经懂了。
和无垢山庄公子订婚的人只有沈家的沈璧君。
沈家名义上是沈浪的后人,实际上还是隔了一辈的。沈浪带着红颜好友一起隐居山林,沈家是沈浪父亲的兄弟所建,勉强也算是近亲。只是如今武林里出众的天才越来越多,沈家却人丁零落,一个沈浪只能让沈家在武林里有一席之地,其他再多的就要依靠自家的本事了。
沈太君年纪不小,经历过沈家有着沈浪那种呼风唤雨的时候,如今怎么忍心见沈家就这么沦为不入流的势力?她没有一个好儿子好孙子,却有了一个美的惊天动地的孙女。而一个绝世的美人能够给沈家带来一个绝世的英雄!无垢山庄的连城璧就是她看好的人选!
其实原随云的条件比连城璧还要更好一些,只是原随云的父亲不是一个善茬,原随云更好不容易得来的儿子,怎么会愿意去给沈家做嫁衣?再者,原随云是个瞎子,再美的女人他都看不见,美人计的效果也要大打折扣。虽然有着微博的血缘关系,不过原随云还是被排除在了沈家孙婿之外。
同样的,其他门派的那些天之骄子更是心比天高,被家里看的严实,他们都会愿意将沈璧君娶回家好好疼爱,却不会愿意将整个人都奉献给沈家!再者,武林里有移花宫,慈航静斋,神水宫、阴葵派、七秀坊这样的女子门派,美人更是一个比一个多,沈璧君虽美,但也到不了天下无双的地步。
美人若是只有一个,自然是珍贵的很。若是多了,乱花迷人眼,就不怪别人不吃这套了。
沈璧君即将长成,最可能对她下手的人会是谁,用得着沈太君拉下脸许下好处求原随云帮忙?
李大力心思转了转,有些无奈,“这种事情,少庄主怕是找错人了。”
“区区一个石观音,莫非天下第一杀手动不了么?”原随云丝毫不给李大力拒绝的机会,“价钱我们可以慢慢谈。”
!!!
李大力不由瞪大了眼,他的马甲不会这么容易就被扒掉了吧?不可能啊!
“少庄主这是什么意思?”李大力没有放出一丝的杀气,然而他的脸色已经有些变了。
“我也是倾尽蝙蝠岛和无争山庄之力,才知道原来名不见经传的商人李大力居然会是天下第一杀手百里牧的表哥。”原随云脸上闪过一丝志在必得,“我只希望李先生可以请令弟揭了石观音的单罢了!”原随云说的兴起,自然看不见此时李大力脸上古怪的笑容,“只要石观音一死,她手下的西域诸国的香料和肉食生意,我都可以交予先生!”
“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没事,交给我吧,一定包你满意。”李大力回答的飞快~~~~
第31章 天下第一偷
原随云大概没有想到李大力居然会回答的这么快,连半点犹豫也无?然而更加让原随云在意的,还是李大力语气的肯。莫非他们表兄弟关系如此之好么?
要不是知道李大力没有内力,他几乎要以为眼前这个人才是天下第一杀手了!只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若是天下第一杀手,肯定都有自己的傲气,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当一个养猪的商人呢?
“那我就拭目以待了。”原随云拱手祝愿。
李大力回去想了想,自己大概是在珲国那里不小心露了马脚。天下会门徒甚多,很容易走漏消息。而聂风步惊云这两个人一看就没有多少心计,被套话了也未可知。
好在马甲还是捂得牢牢的,不然李大力就得要重新给自己弄个马甲了。一个杀手要是没有几个能够瞒得住天下人的身份,那么等待他的就只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好在除了养猪技能满点之外,李大力还是学了不少本事的。
缩骨功在江湖上一直是杀人放火的必备,只是这门功夫对骨骼要求极高,最好从小练起,名气虽大,但是江湖上会这门功夫的人不多。李狗蛋曾经将这本秘籍“借”了过来仔细研究了一番,再三思量之下觉得,既然有功夫可以“缩骨”,那么自然也可以“长骨”。
李狗蛋不愧是摆脱系统的大智慧之人,他在苦心研究七日之后就找到了方法,年轻幼小的百里牧就成了那个可怜的小白鼠。以致于,李大力明明可以长的更高一些,却因为这门功夫不得不保持在了中等偏上的个子。
“长骨”的效果顶多维持个三天,三天以后就会恢复成原本的体型,需要休息几个时辰才能再次“长高”,对肉体的摧残也不是一般的高。只是李大力随身携带的各色肉类零食都蕴含着不少药力,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隐患。在刚出道之时,李大力就时常用这本功夫掩饰自己的身份,马甲能够一直穿的好好的,正是得益于这门功夫。等到他有了名气,暗杀技能越发娴熟,这门鸡肋功夫也就被放了下来。
李大力对于石观音这个人还是有些印象的。
石观音控制着不少西域小国,那些国家如铁桶一般,李大力很难将生意做进去。大理皇室原本人丁兴旺,但二十年前为了抵抗石观音的渗透,才仅仅剩下段正淳兄弟二人。也因此,百见香的产量一直不怎么高。在西域那边,百见香会生长的更好。故而原随云一说,李大力稍微纠结一下就顺利的答应了。
当然,原随云的承诺也很诱人!
李大力自认为自己是个有事业心的男人,那么冒点险也不算什么。
原随云也礼尚往来的“友情”推荐了一个帮手,正是最近莫名其妙的和石观音对上了的全书斋。
全书斋同样拥有“天下第一”的名号,武功自然不必说。而且他还聪明,朋友遍布天下,走到哪里红颜知己就跟到哪里,和陆小凤两个人堪称江湖女侠的两大祸害!但凡有闺女妻子的人家听见这两人一来,就恨不得将闺女妻子锁好了!只是此举收效甚微,这两个人总能轻而易举的得到女孩子欢心,风流又不下流,就算想要教训一番也抵不过自家闺女的哭诉。
妥妥的人生赢家范例!
李大力对西域那边不熟悉,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去对付石观音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原随云高傲,全书斋是他难得看得起的几个人之一。天下第一谱的排名他也插了一手,对全书斋的本事颇为认可,再加上全书斋那种喜好交友的性子,想要和他成为朋友当真一点都不难。
李大力调整了自己的体型,换上一身纯黑的衣裳,在脸上涂抹了几个时辰后又给自己戴上了一个颇为英俊的猪皮面具【珍珠粉养出来的那种】,三重保险下才从从后山里牵了匹被猪欺负的可怜兮兮的骡子,又从街边店铺里用半柱香的时间砍价,用二两十三文钱买了一把粗制滥造的剑挂在身上,骑着骡子慢悠悠的朝着全书斋的方向前进。
马连河边有一个小镇。
烈日、风沙、黄、衣不蔽体的妇人牵着面有菜色的儿童,躲在门后静静的窥视着外来人,一切景象都在告诉别人这里究竟有多么贫穷,和繁华的唐宋元明珲五国仿佛隔了一个世界!
拜五足鼎立之福,这些年来五国的君主大臣一个个都在治理上花了不少功夫,唯恐一不小心就被其他国家攻击。比如明国,曾经被唐宋元三国占领,算是五国里历史最为混乱的一国,也因此,明国对于商人的态度空前的好,什么重农抑商彻底被抛在了脑后。混乱的历史给了这个国家高度的包容性,就商业而言,称得上是五国之首。
故而,李大力将自己的家安置在明国,正是看中了这个国家对商人的各种优惠。
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贫穷的地方了。
然而贫瘠的高原上,这小镇已可算是富裕繁华的了,因为在附近,只有这里有清水!
今天有风,黄土在路上飞扬,街旁小酒铺的掌柜,正不停地用帚子拂着烙饼上的风沙。他只要手一停,饼上就会积上一层牛油般的黄土,这样的饼,在这种地方,已可算是美味了。
全书斋一路赶来,几乎忘记了酒是什么滋味,见到这砖垒成的小店,几乎以为自己看到了天堂。
来到这里的人不止他一个。
还有一个腰间别着剑,相貌英俊气质冷峻的骑着骡子的男子。
与全书斋相比,或者说与这整个高原相比,他都像是一个异类。
他身上披着一个大斗篷,原本头上还带着一个斗笠。可是在看见店铺的时候,他将斗笠扔到了路边,不肯再多看一眼。上面的黄沙已经堆积的很厚了。
他的脸色很红润,嘴唇也很湿润,看起来好像刚刚从家里出来。最让人惊奇的是,他身下骑着的那个骡子,嘴里正嚼着东西,红萝卜樱子还清晰可见。
在这样水比黄金还要贵的地方,一个畜生吃的却是水灵灵的红萝卜!不少人看着那萝卜樱子几乎要留下口水来!
相比之下,论相貌全书斋要比这男子吸引人的多,可是所有人的目光却放在了那个黑衣男子身上。
“我要住店。”黑衣男子从骡子上下来,随手打开自己的包袱,里面居然整整齐齐的放着好几个红萝卜,“这是住资,够么?”
“够!够!”小酒铺的掌柜忙不迭的点头,这个季节,这个地方,他们连去年腌制的大白菜都只在过节的时候吃一点,更别提这么水灵的新鲜萝卜了!
“给我来壶酒,再给我支个小火炉子,我用得着。”男子将红萝卜扔给掌柜,将骡子拴在酒铺前的柱子上,瞥了边上的全书斋一眼,朝着酒铺走去。
全书斋有些郁闷的摸摸鼻子,也跟着进了酒铺,随后又看见了一个为了救猫不要命的胡铁花,顿时惊喜万分!
“胡铁花,花疯子,你怎会在这里”
那人满脸都是青惨惨的胡子,遮盖了大半的脸,除了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整个人懒洋洋的简直叫人气愤!也亏得全书斋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认出他来。
他回头瞧见了全书斋,也跳了起来,大笑道:“全书斋,你这老臭虫,你又怎会在这里”
两人又相互打闹了一番,才开开心心的一起进了酒铺。
胡铁花见了全书斋,高兴的紧,前脚刚坐下,就拍着桌子嚷道:“酒!酒!快送酒来,你们难道想把我朋友干死不成。”
有一个又黑又瘦的如风干了的小母鸡一样的女子哼了一声,往桌上放了一壶小的可怜的酒,这么一点,别说给两个久别重逢的男人喝了,就是给了八岁小孩子喝,也不够两口的。
胡铁花正打算说什么,就闻见了一股奇特的香味,带着酒香,又胜似酒香,简直把胡铁花和全书斋两个人肚子里的馋虫勾的不行。
他们转头望去,看见一个黑衣男子将一块黑不溜秋的小石头放在了火炉上的酒壶里,用筷子搅拌,而那酒香,正是从酒壶里传出来的。胡铁花眼前一亮,脱口而出,“莫非这就是传说中能够将清水变为美酒的‘酒中石’?!”
那黑衣男子闻言转过身,似笑非笑的看了胡铁花一眼,“这种小地方居然也有认识它的人?”
“嘿,这种好东西,爱酒的人都知道。不过你可真有钱啊。”酒中石其实也有的卖,但是那价格足够让人望而却步,胡铁花一直都存不住钱,自然也买不起这么好的东西。
“在下胡铁花,不知道兄台如何称呼?”胡铁花被那美酒勾的上瘾,自来熟的来着全书斋一起坐到了男子的桌子对面。
全书斋也熟门熟路的坐下来,他现在十分想要和眼前这个男人交个朋友。
“在下复姓百里。”
这人自然就是李大力了。
第32章 天下第一偷
百里牧觉得肉很疼。
这酒中石价格不低,但是他想要接近全书斋他们却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尤其在这么荒凉的地方,更是爱好美酒的人无上的宝物。然后再想想解决完石观音之后得到的酬劳,百里牧的心情才好了不少。
其实他一个人去杀石观音也没什么,可是这样一来,他的身份就容易暴露。而且,他也想要近距离观察一下全书斋这么个人生范例,背靠着他到底会给他的事业带来多少方便或者麻烦?因此,他都自己扒了马甲(的一半)出来见人了。
qaq李大力这个马甲一定要好好捂好。
“原来是百里兄。”全书斋从善的喊道,“在下全书斋,这位是我的好友胡铁花。”
“两位有礼。”百里牧颇为冷淡的点点头,不过酒中石泡出来的酒还是给他们一人分了一杯。
“好酒!”胡铁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根本不在意百里牧的冷淡。江湖上奇奇怪怪的人多了去了,而且这位百里兄不过只是有些冷淡,估计是内热外冷的性格。这么想着,胡铁花将空了的酒杯又往前推了推。
全书斋和胡铁花都是一个健谈又很会说话的人。
“少庄主言重了。”李大力微笑着接过茶,不轻不重的回答到。
蝙蝠公子亲手倒的茶,那是一般人能喝的么?
李大力现在有些庆幸原随云是个瞎子,看不到他的表情。不然在这么一个敏锐的人眼皮下伪装,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无争山庄久不出世,即使如此,我也听说白云城主为了讨西门庄主欢心,以珍珠换取葡萄蛋,当真做到了‘一掷千金换美人一笑’。”原随云淡淡笑了笑,他见不到西门吹雪的样子,不过却敢用“美人”称呼西门吹雪,也算是有勇气了。
李大力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应该顺势“惊恐”一下好还是装作“懵懂”来的好。
“说起来,先生总有能够弄到很多奇怪的东西,我无争山庄历时百年,都从未见过有类似于葡萄蛋的食物。”原随云“看”了李大力一眼,企图“看”出什么东西来。
“若是没有点本事,我也不会做这生意。”李大力笑道,“倒是少庄主能够将山庄上下打理的这么好,让人佩服的紧。”而且还同时创建了蝙蝠岛,搜罗了一大堆高手为他卖命不说,还瞒住了绝大部分人,这种本事,放在旁人身上,就有一天有四十个时辰都不一定够用,可是原随云不但做到了,还闲着没事来回练功玩。要是能拐回去帮自己养猪……
(⊙o⊙)…,让一个盲人去养猪,似乎有点不厚道。
“先生真是谦虚。”原随云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我费尽心思也没能查清楚先生的底细。”李大力这个人的来历背景其实很容易查,然而越查就越发现不对。
李大力的客户几乎遍布五国,那么多势力里有不少是相互敌对的,可是偏偏李大力混的如鱼得水,若是没有强大的靠山,一个平平无奇的人又是如何走到如今这一步的?
好在前些日子,终于让原随云查出了一点门路来。
“我也不和先生绕弯子,我此次请先生过来是希望先生帮我一个忙。”原随云从袖子里掏出一叠银票来,面额一千两,起码有个几十张。
这金钱攻势,砸的李大力没有任何反击之地。
有了这些银子,他就能将猪圈来回维修一遍啦!听说最近辽国那边新出了一个矿山,里面的矿石用来制造盾牌再好不过!最近因为李大力时不时去后山消食的缘故,那些猪的战斗力又强了一点,原本的栅栏有些不够用。
原随云听见李大力的呼吸声明显重了起来,心里知道这事算是成了。钱是个好东西,大家都喜欢。要是李大力什么也不喜欢,那就真的麻烦了。
“不知道少庄主想让我做什么?”
“我家表妹从小和无垢山庄的公子订了婚,再过一年就要嫁过去。她天生貌美,性子温柔可人,是个十分可爱的女孩子。”原随云慢悠悠的说道,“只是有人见不得她长成,更加不愿意表妹的美貌超过她,所以就给表妹留下了一封信。”说到这里,原随云停了下来,“所以,她家的长辈就过来找我,希望我替她解决了这个麻烦。”
李大力已经懂了。
和无垢山庄公子订婚的人只有沈家的沈璧君。
沈家名义上是沈浪的后人,实际上还是隔了一辈的。沈浪带着红颜好友一起隐居山林,沈家是沈浪父亲的兄弟所建,勉强也算是近亲。只是如今武林里出众的天才越来越多,沈家却人丁零落,一个沈浪只能让沈家在武林里有一席之地,其他再多的就要依靠自家的本事了。
沈太君年纪不小,经历过沈家有着沈浪那种呼风唤雨的时候,如今怎么忍心见沈家就这么沦为不入流的势力?她没有一个好儿子好孙子,却有了一个美的惊天动地的孙女。而一个绝世的美人能够给沈家带来一个绝世的英雄!无垢山庄的连城璧就是她看好的人选!
其实原随云的条件比连城璧还要更好一些,只是原随云的父亲不是一个善茬,原随云更好不容易得来的儿子,怎么会愿意去给沈家做嫁衣?再者,原随云是个瞎子,再美的女人他都看不见,美人计的效果也要大打折扣。虽然有着微博的血缘关系,不过原随云还是被排除在了沈家孙婿之外。
同样的,其他门派的那些天之骄子更是心比天高,被家里看的严实,他们都会愿意将沈璧君娶回家好好疼爱,却不会愿意将整个人都奉献给沈家!再者,武林里有移花宫,慈航静斋,神水宫、阴葵派、七秀坊这样的女子门派,美人更是一个比一个多,沈璧君虽美,但也到不了天下无双的地步。
美人若是只有一个,自然是珍贵的很。若是多了,乱花迷人眼,就不怪别人不吃这套了。
沈璧君即将长成,最可能对她下手的人会是谁,用得着沈太君拉下脸许下好处求原随云帮忙?
李大力心思转了转,有些无奈,“这种事情,少庄主怕是找错人了。”
“区区一个石观音,莫非天下第一杀手动不了么?”原随云丝毫不给李大力拒绝的机会,“价钱我们可以慢慢谈。”
!!!
李大力不由瞪大了眼,他的马甲不会这么容易就被扒掉了吧?不可能啊!
“少庄主这是什么意思?”李大力没有放出一丝的杀气,然而他的脸色已经有些变了。
“我也是倾尽蝙蝠岛和无争山庄之力,才知道原来名不见经传的商人李大力居然会是天下第一杀手百里牧的表哥。”原随云脸上闪过一丝志在必得,“我只希望李先生可以请令弟揭了石观音的单罢了!”原随云说的兴起,自然看不见此时李大力脸上古怪的笑容,“只要石观音一死,她手下的西域诸国的香料和肉食生意,我都可以交予先生!”
“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没事,交给我吧,一定包你满意。”李大力回答的飞快~~~~
第31章 天下第一偷
原随云大概没有想到李大力居然会回答的这么快,连半点犹豫也无?然而更加让原随云在意的,还是李大力语气的肯。莫非他们表兄弟关系如此之好么?
要不是知道李大力没有内力,他几乎要以为眼前这个人才是天下第一杀手了!只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若是天下第一杀手,肯定都有自己的傲气,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当一个养猪的商人呢?
“那我就拭目以待了。”原随云拱手祝愿。
李大力回去想了想,自己大概是在珲国那里不小心露了马脚。天下会门徒甚多,很容易走漏消息。而聂风步惊云这两个人一看就没有多少心计,被套话了也未可知。
好在马甲还是捂得牢牢的,不然李大力就得要重新给自己弄个马甲了。一个杀手要是没有几个能够瞒得住天下人的身份,那么等待他的就只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好在除了养猪技能满点之外,李大力还是学了不少本事的。
缩骨功在江湖上一直是杀人放火的必备,只是这门功夫对骨骼要求极高,最好从小练起,名气虽大,但是江湖上会这门功夫的人不多。李狗蛋曾经将这本秘籍“借”了过来仔细研究了一番,再三思量之下觉得,既然有功夫可以“缩骨”,那么自然也可以“长骨”。
李狗蛋不愧是摆脱系统的大智慧之人,他在苦心研究七日之后就找到了方法,年轻幼小的百里牧就成了那个可怜的小白鼠。以致于,李大力明明可以长的更高一些,却因为这门功夫不得不保持在了中等偏上的个子。
“长骨”的效果顶多维持个三天,三天以后就会恢复成原本的体型,需要休息几个时辰才能再次“长高”,对肉体的摧残也不是一般的高。只是李大力随身携带的各色肉类零食都蕴含着不少药力,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隐患。在刚出道之时,李大力就时常用这本功夫掩饰自己的身份,马甲能够一直穿的好好的,正是得益于这门功夫。等到他有了名气,暗杀技能越发娴熟,这门鸡肋功夫也就被放了下来。
李大力对于石观音这个人还是有些印象的。
石观音控制着不少西域小国,那些国家如铁桶一般,李大力很难将生意做进去。大理皇室原本人丁兴旺,但二十年前为了抵抗石观音的渗透,才仅仅剩下段正淳兄弟二人。也因此,百见香的产量一直不怎么高。在西域那边,百见香会生长的更好。故而原随云一说,李大力稍微纠结一下就顺利的答应了。
当然,原随云的承诺也很诱人!
李大力自认为自己是个有事业心的男人,那么冒点险也不算什么。
原随云也礼尚往来的“友情”推荐了一个帮手,正是最近莫名其妙的和石观音对上了的全书斋。
全书斋同样拥有“天下第一”的名号,武功自然不必说。而且他还聪明,朋友遍布天下,走到哪里红颜知己就跟到哪里,和陆小凤两个人堪称江湖女侠的两大祸害!但凡有闺女妻子的人家听见这两人一来,就恨不得将闺女妻子锁好了!只是此举收效甚微,这两个人总能轻而易举的得到女孩子欢心,风流又不下流,就算想要教训一番也抵不过自家闺女的哭诉。
妥妥的人生赢家范例!
李大力对西域那边不熟悉,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去对付石观音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原随云高傲,全书斋是他难得看得起的几个人之一。天下第一谱的排名他也插了一手,对全书斋的本事颇为认可,再加上全书斋那种喜好交友的性子,想要和他成为朋友当真一点都不难。
李大力调整了自己的体型,换上一身纯黑的衣裳,在脸上涂抹了几个时辰后又给自己戴上了一个颇为英俊的猪皮面具【珍珠粉养出来的那种】,三重保险下才从从后山里牵了匹被猪欺负的可怜兮兮的骡子,又从街边店铺里用半柱香的时间砍价,用二两十三文钱买了一把粗制滥造的剑挂在身上,骑着骡子慢悠悠的朝着全书斋的方向前进。
马连河边有一个小镇。
烈日、风沙、黄、衣不蔽体的妇人牵着面有菜色的儿童,躲在门后静静的窥视着外来人,一切景象都在告诉别人这里究竟有多么贫穷,和繁华的唐宋元明珲五国仿佛隔了一个世界!
拜五足鼎立之福,这些年来五国的君主大臣一个个都在治理上花了不少功夫,唯恐一不小心就被其他国家攻击。比如明国,曾经被唐宋元三国占领,算是五国里历史最为混乱的一国,也因此,明国对于商人的态度空前的好,什么重农抑商彻底被抛在了脑后。混乱的历史给了这个国家高度的包容性,就商业而言,称得上是五国之首。
故而,李大力将自己的家安置在明国,正是看中了这个国家对商人的各种优惠。
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贫穷的地方了。
然而贫瘠的高原上,这小镇已可算是富裕繁华的了,因为在附近,只有这里有清水!
今天有风,黄土在路上飞扬,街旁小酒铺的掌柜,正不停地用帚子拂着烙饼上的风沙。他只要手一停,饼上就会积上一层牛油般的黄土,这样的饼,在这种地方,已可算是美味了。
全书斋一路赶来,几乎忘记了酒是什么滋味,见到这砖垒成的小店,几乎以为自己看到了天堂。
来到这里的人不止他一个。
还有一个腰间别着剑,相貌英俊气质冷峻的骑着骡子的男子。
与全书斋相比,或者说与这整个高原相比,他都像是一个异类。
他身上披着一个大斗篷,原本头上还带着一个斗笠。可是在看见店铺的时候,他将斗笠扔到了路边,不肯再多看一眼。上面的黄沙已经堆积的很厚了。
他的脸色很红润,嘴唇也很湿润,看起来好像刚刚从家里出来。最让人惊奇的是,他身下骑着的那个骡子,嘴里正嚼着东西,红萝卜樱子还清晰可见。
在这样水比黄金还要贵的地方,一个畜生吃的却是水灵灵的红萝卜!不少人看着那萝卜樱子几乎要留下口水来!
相比之下,论相貌全书斋要比这男子吸引人的多,可是所有人的目光却放在了那个黑衣男子身上。
“我要住店。”黑衣男子从骡子上下来,随手打开自己的包袱,里面居然整整齐齐的放着好几个红萝卜,“这是住资,够么?”
“够!够!”小酒铺的掌柜忙不迭的点头,这个季节,这个地方,他们连去年腌制的大白菜都只在过节的时候吃一点,更别提这么水灵的新鲜萝卜了!
“给我来壶酒,再给我支个小火炉子,我用得着。”男子将红萝卜扔给掌柜,将骡子拴在酒铺前的柱子上,瞥了边上的全书斋一眼,朝着酒铺走去。
全书斋有些郁闷的摸摸鼻子,也跟着进了酒铺,随后又看见了一个为了救猫不要命的胡铁花,顿时惊喜万分!
“胡铁花,花疯子,你怎会在这里”
那人满脸都是青惨惨的胡子,遮盖了大半的脸,除了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整个人懒洋洋的简直叫人气愤!也亏得全书斋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认出他来。
他回头瞧见了全书斋,也跳了起来,大笑道:“全书斋,你这老臭虫,你又怎会在这里”
两人又相互打闹了一番,才开开心心的一起进了酒铺。
胡铁花见了全书斋,高兴的紧,前脚刚坐下,就拍着桌子嚷道:“酒!酒!快送酒来,你们难道想把我朋友干死不成。”
有一个又黑又瘦的如风干了的小母鸡一样的女子哼了一声,往桌上放了一壶小的可怜的酒,这么一点,别说给两个久别重逢的男人喝了,就是给了八岁小孩子喝,也不够两口的。
胡铁花正打算说什么,就闻见了一股奇特的香味,带着酒香,又胜似酒香,简直把胡铁花和全书斋两个人肚子里的馋虫勾的不行。
他们转头望去,看见一个黑衣男子将一块黑不溜秋的小石头放在了火炉上的酒壶里,用筷子搅拌,而那酒香,正是从酒壶里传出来的。胡铁花眼前一亮,脱口而出,“莫非这就是传说中能够将清水变为美酒的‘酒中石’?!”
那黑衣男子闻言转过身,似笑非笑的看了胡铁花一眼,“这种小地方居然也有认识它的人?”
“嘿,这种好东西,爱酒的人都知道。不过你可真有钱啊。”酒中石其实也有的卖,但是那价格足够让人望而却步,胡铁花一直都存不住钱,自然也买不起这么好的东西。
“在下胡铁花,不知道兄台如何称呼?”胡铁花被那美酒勾的上瘾,自来熟的来着全书斋一起坐到了男子的桌子对面。
全书斋也熟门熟路的坐下来,他现在十分想要和眼前这个男人交个朋友。
“在下复姓百里。”
这人自然就是李大力了。
第32章 天下第一偷
百里牧觉得肉很疼。
这酒中石价格不低,但是他想要接近全书斋他们却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尤其在这么荒凉的地方,更是爱好美酒的人无上的宝物。然后再想想解决完石观音之后得到的酬劳,百里牧的心情才好了不少。
其实他一个人去杀石观音也没什么,可是这样一来,他的身份就容易暴露。而且,他也想要近距离观察一下全书斋这么个人生范例,背靠着他到底会给他的事业带来多少方便或者麻烦?因此,他都自己扒了马甲(的一半)出来见人了。
qaq李大力这个马甲一定要好好捂好。
“原来是百里兄。”全书斋从善的喊道,“在下全书斋,这位是我的好友胡铁花。”
“两位有礼。”百里牧颇为冷淡的点点头,不过酒中石泡出来的酒还是给他们一人分了一杯。
“好酒!”胡铁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根本不在意百里牧的冷淡。江湖上奇奇怪怪的人多了去了,而且这位百里兄不过只是有些冷淡,估计是内热外冷的性格。这么想着,胡铁花将空了的酒杯又往前推了推。
全书斋和胡铁花都是一个健谈又很会说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