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她那次发表论文后拿到稿费,想着开学第一天聚餐自己没参加,想着还是和室友多接触一些,就高高兴兴地请她们吃了顿饭。
可吃饭的时候,不但况雨萱像是要狠狠宰她一次,故意多点了很多,最后都没有吃完,她提出打包还被冷嘲热讽了两句。这也就算了,最令林景兰气恼的是,她听说况雨萱认定她根本没有发表论文,而是在撒谎。似乎宿舍里的其他人也并没有反驳况雨萱的说法。最起码就林景兰所知,白萍是对况雨萱的说辞深信不疑的。
林景兰不再有和这些人交朋友的*,如果说况雨萱是恶的话,白萍她们就是蠢。这两类人都是林景兰最讨厌的。
林景兰在拒绝白萍了,立刻就一个一个地联系同在北京的老同学们。这次她拿到的稿费比以往哪一次都多,有这样的喜事,必须不能忘了老同学们!
如今没有手机,连传呼机都没有,想要找人只好挨个跑到对方学校里,见面后亲自说。赵玉梅、魏颖、顾盼盼,林景兰一个挨一个地跑到她们学校去,着实费了不少的功夫。虽然累了一些,不过林景兰心里特别高兴。
只犹豫了片刻,林景兰还是也请上了洪泽,先将洪泽对她的心思放在一边,老同学聚会,林景兰总觉得漏掉洪泽实在不合适。
而且林景兰扪心自问,发现她早就不再厌恶洪泽了。她原本认定当初洪泽是年少冲动行事,才放弃了更好的学校,跟着她来到一个城市上大学。但是看到洪泽如今已经褪去了稚气,过得很是如鱼得水,林景兰不禁隐隐觉得,洪泽一直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无论是当初还是现在。
.
周六上午,赵玉梅、魏颖、顾盼盼和洪泽都聚在了清华大门口。林景兰明明是准时到了,却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是最后一个来的。
见到林景兰,大家都是眼前一亮。初冬天气微冷,林景兰穿了一件剪裁合身的黑色风衣,下身是瘦腿的牛仔裤,明明都是不显眼的颜色,简简单单的样式,却说不出的好看。
赵玉梅盯着林景兰看了半天,终于得出结论,还是因为林景兰身材好、脸蛋又漂亮,倘若换一个人穿这么一身,可能就毫不出彩了。
如今虽然有牛仔裤,但流行的都是宽腿牛仔裤,肥肥大大的。像林景兰身上这样合体的牛仔裤,她们倒是很少见。
赵玉梅觉得好看,立马问林景兰是哪里买的。林景兰笑道,“就是宽腿牛仔裤,我妈重新给我剪裁的。”如今周惠店里有个缝纫机,倒是帮她改了不少的衣服。
“你们要是也有衣服想改得合身,可以过来找我妈,我妈手艺还是不错的。”林景兰对赵玉梅她们几个女生说道,
老同学相聚自然是高兴地,不过因为她们见面频繁,倒也没有太夸张的情绪,讨论完林景兰的衣服,就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要吃什么。
“听说你这次稿费多?那可得狠狠地宰你一刀!”顾盼盼笑道。
林景兰爽快地答应,“尽管宰!”
林景兰本就不是个吝啬的,如今她手头宽裕了,就更不在乎一顿饭钱。她已经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虽然当时把手头上的钱花了个干净,但是后面又有几笔稿费的入账,又有了一点积蓄。
而且现在周惠挣得多了,家用也不肯再让她出钱,周惠每个月挣得钱可是一个工人的好几倍,让林景兰吃好穿好的情况下,周惠又攒下了不少钱。至于林景兰自己的收入,周惠从不过问,无论她花多少或者攒下多少。
林景兰为人处世都太让人放心了,当初周惠恓惶无助、深陷泥潭的时候,是林景兰坚定地把她拉了出来,带她看到了更广阔的世界。周惠虽然十分疼爱林景兰,但是却不是将林景兰当成一个小孩子来疼爱,她知道林景兰很多地方比她更加独立成熟。因此周惠在钱财方面从不干涉林景兰。
赵玉梅提议道,“现在天气冷了,不如我们去吃火锅?”
林景兰否决掉,“不吃火锅了,咱们再一起老吃火锅了,换个别的。”林景兰灵光一现,“对了!泰丰楼不是前两个月刚开张吗?咱们尝尝去!”
赵玉梅一愣,连忙摇头,“你开什么玩笑,泰丰楼多贵你知道吗?去那里面吃饭的都是什么身份的人?你快别开玩笑了!”
林景兰却是当真想去泰丰楼,笑道,“多贵?我们就五个人,再贵还能把我稿费全都吃光了?我们怎么就不能去泰丰楼了?有钱人人都能去。”
洪泽看出来林景兰是当真想去泰丰楼,但也看出来赵玉梅、魏颖、顾盼盼她们是当真不想去。其实这也很容易想明白,老同学聚聚,林景兰又刚收到稿费,让林景兰请一顿饭没什么。但要是林景兰请得太贵,即使是关系亲近的朋友,也会觉得有些压力,难免要想着怎么将这份情还回去。
但并不是人人都像林景兰一样手头宽裕的,这等于给人家制造了一个难题。
林景兰收到洪泽的眼色,先是一愣,紧接着就明白过来了。心中默默地吐槽了一下自己情商下线了,不过也是因为和最亲近的朋友在一起,她才没有多想。
林景兰笑道,“反正今天我只管出钱,吃什么都听你们的。你们可别给我省钱,回头吃完饭再后悔没有好好在我啊!”
魏颖想了想,“泰丰楼就算了,不如我们去悦宾饭店吧?”大家纷纷附和,就这么拍板定了下来。
悦宾饭店是1980年开业的,如今营业已经有几年了。林景兰前世里就听说过这家饭店,原因无他,而是这家经营家常菜的私人小饭馆有个极大的名头——“中国个体第一家。”
尽管只是一家私人小饭馆,但在这个政策严格、物质匮乏的年代,对于尚在脱离计划经济束缚的边缘的人们来说,能到悦宾饭店吃饭,绝对算得上是一件十分有面子的事情了。
林景兰穿越后,也听说过,悦宾饭店80年刚刚开业的时候,得提前两个月预定才能吃到饭。
洪泽在前面带路,林景兰随着他七拐八拐,终于在翠花胡同里见到了悦宾饭店的门口。同林景兰想象中完全不一样,悦宾饭店锁在的翠花胡同挺窄,悦宾饭店的店面不大,里面也就摆着几张桌子、几把板凳而已。不过里面倒是已经快坐满了。
服务员看着林景兰一行人都是面孔鲜嫩、打扮朴素的学生,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几位是来找人的?”
☆、第69章
林景兰走在最前面,闻言也是一愣,“不,我们是来吃饭的。”
服务生这才恍然,一脸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快里面请。”一边为林景兰她们引路,一边解释道,“因为刚刚也有几个学生进来吃饭,我以为你们是一起的,进来找他们。”
林景兰笑道,“不是。”
服务生偷偷打量着林景兰,这才发现林景兰身上的穿着虽然如刚才那几个学生显眼,但是穿在身上说不出的好看。不过也不怪自己误会,刚刚进来吃饭的几个学生,一看穿着打扮就知道家境不凡,身上的羊毛大衣、手腕上的手表,哪一件都不是普通人家的学生能穿戴得起的。
悦宾饭店里不是没有学生来过,但来这里吃饭的学生也都是像刚才那一拨打扮的学生,而像林景兰这一行人穿着打扮都如此朴素的学生,他从悦宾饭店开门起,就开始做服务生,还当真没有见过。因此他自然而然地就认定,林景兰她们一行人,是来找先进来的那一拨学生的。
“你这儿的招牌菜都有什么?”林景兰看着菜单问道。
服务员答道,“锅扒豆腐、蒜泥肘子、锅烧鸭……”服务员报了五六道菜,“一般老客人来了都点这些菜。对了,还有五丝桶,这是我们家独创的菜。”
“这五丝桶是什么?”林景兰好奇道。服务员解释,“有姜丝、葱丝、猪肉丝、鸡肉丝、芹菜丝,蘸上酱,用鸡蛋皮卷着吃。”
林景兰一行人把服务生推荐的招牌菜全都点了,已经足够五个人吃了,就没再点其他的。
“喝汤还是喝饮料?”服务生问道。“喝汤吧,喝汤暖和。”五个人都想喝汤,又点了一道冬瓜丸子粉丝汤。
服务员收好菜单,刚走下去后,就有个男生走到林景兰这一桌面前,对林景兰打招呼道,“林景兰,你也来这儿吃饭啊。”
林景兰抬头一看,是一个穿着羊毛大衣的男生,身姿挺拔,脸上略带书卷气。林景兰一愣,面前的人看着稍微有些眼熟,但她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这是谁。
张闻钟在林景兰她们一进门的时候,就一眼看见了林景兰。张闻钟先是诧异了片刻,他对林景兰的家庭情况是一清二楚的,林景兰的爸爸林山就是个混蛋,如今还呆在青山镇,林景兰的妈妈周惠跟着林景兰一起来了北京,也没有工作。林景兰的生活应该很拮据才对,怎么会有闲钱来悦宾饭店吃饭?
张闻钟虽然对林景兰有些关注,但周惠去服装店上班的事情,他也是不知道的。不过张闻钟转念一想,林景兰辉煌的论文发表数量,顿时就明白了,单是稿费就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而且像林景兰这么优秀的贫困学生,学校里定是会伸出援手的。
林景兰当然不知道自己在别人心里已经打上了“贫困”的标签……
难得碰到一次林景兰,张闻钟看林景兰她们一桌点完菜后,立马就上前去打招呼了。却万万没想到,林景兰一脸茫然地看着他,显然是在诧异他是谁。
张闻钟胸中涌起一阵气恼,他把林景兰当做自己的竞争对手,一直对林景兰十分关注。然而现在自己站在林景兰面前,她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
这是不是说明林景兰一直看不起自己,认为自己不配做她的竞争对手?
争强好胜的少年……脑补得就是这么多……林景兰只是真的不认识张闻钟这张脸,毕竟他们没打过什么交道。
张闻钟虽然气恼,但也只好自我介绍道,“我是张闻钟,清华大学历史系的,我们一个年级而且还是一个省的。”
林景兰连忙绽放了一个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容,“你好,原来既是老乡,又是同一所大学的,这次以后就认识了。”她有些抱歉,同一所学校里的老乡,人家认识她,她却不认识人家。林景兰往张闻钟过来的方向看去,看到他们也是一大桌学生一起吃饭,就没有客气两句,让张闻钟过来吃。
简单地寒暄两句,张闻钟就转身回去了。与张闻钟一桌的人都一脸好奇地看着他,问道,“那是谁啊?”
要知道张闻钟平常傲气得很,今天竟巴巴地过去打招呼,也算是件稀奇事。张闻钟简单地解释了一句,“林景兰,我们一个省的,老乡。”
同桌有个男生吸了口凉气,“林景兰?是不是咱们学校能源系的那个林景兰?”
见张闻钟点头,那个男生连着往林景兰的方向瞥了好几眼,脸上浮现出崇拜的神色。见其他人都一脸茫然,没有听说过林景兰的样子,那个男生连忙给众人科普,“林景兰可是咱们这届的风云人物,不对,她现在得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了吧,你们竟然都不知道,也太孤陋寡闻了……”
桌上的人都好奇起来,清华不比其他大学,一是学生人数比较多,二是多是卧虎藏龙之辈,因此反倒不容易有全校皆知的风云人物。
不过听完林景兰的种种事迹,整整一桌的人,脸上都浮现出了叹服的神色——唯独张闻钟眼中有隐隐的不服气。
林景兰能做到的,他凭什么就做不到?
同张闻钟一桌吃饭的,都不是一般家庭的孩子,虽说算不上达官显贵,但也家里的父母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这样家庭的孩子心思都成熟得早,不少人都萌生了和林景兰结交的想法。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有本事的朋友,更是大有益处,他们都在有意无意地发展以自己为中心的小圈子。
悦宾饭店的菜味道的确是地道,分量也很足,林景兰她们吃得十分尽兴,最后还剩下不少菜没有吃完。“带回去吃吧?”林景兰又习惯性地问了一句。
和上次请室友们吃饭完全不同的是,这次大家纷纷赞同,打包好后几个人分了分,每人拎了一道菜回去。
张闻钟那桌主要是在聊天,吃得很慢,林景兰她们打包离开时,他们还没有走。张闻钟看到她们将没吃完的饭拎走,眉头微皱,心中想到林景兰的生活可能真的不是很富裕。只有张闻钟在皱眉,同一个桌的其他人看见后都是眼睛一亮,他们正发愁不知道如何才能与林景兰拉近关系呢,得知林景兰生活不富裕,心想这就是个极好的突破点了!
一个暂时需要帮助的十分有才能的人……简直没有更棒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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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兰这些天十分莫名其妙。那天和张闻钟一起吃饭的同学,她完全不认识的人,一个个都跑到她眼前来混眼熟。倘若只是想认识一下也就罢了,好几个人还都把各种东西硬往她手里塞。什么家里送来的水果,太多吃不完就坏掉了……家里送来的麦乳精,可是自己喝不惯这个味道……
林景兰惊呆了!自己不认识他们啊!他们究竟为什么要给自己送东西啊!
林景兰当然是坚决不要,但是他们把东西扔下就跑啊!
既然都是张闻钟的朋友,林景兰觉得怎么回事张闻钟肯定知道,就特地去找了张闻钟一趟,没想到说明原委之后,张闻钟一脸震惊地看着她。
张闻钟脑子半天转不过弯儿来,呆愣愣地看着林景兰,不过最后他还是想明白了。他自己把林景兰视为竞争对手,一心想的都是怎么超过他,但他那些朋友们想的都是怎么把林景兰收至麾下,让林景兰成为自己的小团体中的一员。
但是这般缘由张闻钟也不好对林景兰直说,只是再三保证,他的朋友们都没有坏心,可能最近凑巧手头吃的喝的太多,于是到处送人……
不单林景兰一脸狐疑,张闻钟一边说着这话,一边想咬自己的舌头,这谎话他自己都不信……
最终连哄带骗地让林景兰回去了,张闻钟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想着回头得和自己的朋友们说清楚,他们这做得也太明显了吧!关键是都这么明显了,林景兰还愣是没看明白他们的用意!
林景兰当然不会想到他们都是在“接济”“拉拢”自己。但是又不能白收别人的东西,于是林景兰只能满腹怨气的花了不少时间,一一买了价值相当的礼物,又找到张闻钟,一股脑地堆给他,让他挨个给朋友们送去。
张闻钟看见林景兰拎过去的大包小包的东西,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他那帮朋友几句,真是办事不牢靠,这么一来,林景兰买东西还回去又要破费不少。
其实倒不是他们只会这么简单粗暴的手段,而是在他们心底到底没有特别瞧得起林景兰。他们都是一贯高高在上的人,习惯了稍微表现一丝友好,就有大把人围拢过来。因此觉得拉拢一个林景兰,这么做已经足够了。
而且林景兰在他们心中是生活拮据窘迫得很的人,他们便觉得送东西一定能打动林景兰。
等到张闻钟拿了价值相当的礼物给他们,他们得知是林景兰买的后,都十分意外。但心中想的也是林景兰太爱面子,何必这么打肿脸充胖子呢。这些东西对他们不算什么,但是对普通人家来说,绝对算得上价值高昂了。
知道送东西行不通后,有几个人就干脆放弃与林景兰结交了,另有几个打算采取别的方法,但还尚未等他们有所行动,就被一个消息震惊得回不过神来——
林景兰成立了自己的公司!
而且是他们闻所未闻的公司。
☆、第70章
林景兰成立的是专利申请代理公司。
这个公司的建立,其实并不在她的计划之内,她完全是被形势一步一步推着向前走的,最终建立了公司,其实她也很意外。
林景兰原本没有开公司挣钱的打算的,虽然前世里很多学术大牛同时也在专业领域拥有自己的公司。但是林景兰重获一次,十分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既然她最喜欢钻研学术,那么专心钻研就好,至于挣钱的事,顺气自然就行。
林景兰想得很明白,反正真正有本事的人,都不会被生计所迫的,而她重生后的经历也证实了她这一想法。
至于为何成立了这家公司,还得从林景兰几个月前的那次讲座说起。
讲座上当场就有教授提出,要林景兰领头,成立一个专利申请的帮助小组,来帮助同学们解决专利申请中遇到的问题。讲座之后,几个教授一起推进这件事,很快就将这个小组建立了起来,林景兰也花了不少时间精力,培训小组里的其他成员,花了将近一个月的功夫,终于将他们培养得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了,专利申请帮助小组步入正轨。
林景兰虽然辛苦,但想到能帮助到很多的人,顿时就觉得充满了乐趣,
专利申请小组步入正轨之后,工作做得十分出色,原本这是好事,但因此来专利小组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从能源系的学生,扩大到全校各个专业的学生,最后北京其他学校的学生都源源不断地慕名而来。
尤其是隔壁学校,来得人几乎和自己学校里的人一样多。两所学校之间竞争一直激烈,现在清华成立了专利申请小组,还如此成功,北大自然是不甘落后,立马也成立了专利申请小组,学校里的老师很重视,北大专利申请小组里的学生也憋着一口气,想要超过清华去,为此还特地跑到清华偷学。
可吃饭的时候,不但况雨萱像是要狠狠宰她一次,故意多点了很多,最后都没有吃完,她提出打包还被冷嘲热讽了两句。这也就算了,最令林景兰气恼的是,她听说况雨萱认定她根本没有发表论文,而是在撒谎。似乎宿舍里的其他人也并没有反驳况雨萱的说法。最起码就林景兰所知,白萍是对况雨萱的说辞深信不疑的。
林景兰不再有和这些人交朋友的*,如果说况雨萱是恶的话,白萍她们就是蠢。这两类人都是林景兰最讨厌的。
林景兰在拒绝白萍了,立刻就一个一个地联系同在北京的老同学们。这次她拿到的稿费比以往哪一次都多,有这样的喜事,必须不能忘了老同学们!
如今没有手机,连传呼机都没有,想要找人只好挨个跑到对方学校里,见面后亲自说。赵玉梅、魏颖、顾盼盼,林景兰一个挨一个地跑到她们学校去,着实费了不少的功夫。虽然累了一些,不过林景兰心里特别高兴。
只犹豫了片刻,林景兰还是也请上了洪泽,先将洪泽对她的心思放在一边,老同学聚会,林景兰总觉得漏掉洪泽实在不合适。
而且林景兰扪心自问,发现她早就不再厌恶洪泽了。她原本认定当初洪泽是年少冲动行事,才放弃了更好的学校,跟着她来到一个城市上大学。但是看到洪泽如今已经褪去了稚气,过得很是如鱼得水,林景兰不禁隐隐觉得,洪泽一直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无论是当初还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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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上午,赵玉梅、魏颖、顾盼盼和洪泽都聚在了清华大门口。林景兰明明是准时到了,却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是最后一个来的。
见到林景兰,大家都是眼前一亮。初冬天气微冷,林景兰穿了一件剪裁合身的黑色风衣,下身是瘦腿的牛仔裤,明明都是不显眼的颜色,简简单单的样式,却说不出的好看。
赵玉梅盯着林景兰看了半天,终于得出结论,还是因为林景兰身材好、脸蛋又漂亮,倘若换一个人穿这么一身,可能就毫不出彩了。
如今虽然有牛仔裤,但流行的都是宽腿牛仔裤,肥肥大大的。像林景兰身上这样合体的牛仔裤,她们倒是很少见。
赵玉梅觉得好看,立马问林景兰是哪里买的。林景兰笑道,“就是宽腿牛仔裤,我妈重新给我剪裁的。”如今周惠店里有个缝纫机,倒是帮她改了不少的衣服。
“你们要是也有衣服想改得合身,可以过来找我妈,我妈手艺还是不错的。”林景兰对赵玉梅她们几个女生说道,
老同学相聚自然是高兴地,不过因为她们见面频繁,倒也没有太夸张的情绪,讨论完林景兰的衣服,就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要吃什么。
“听说你这次稿费多?那可得狠狠地宰你一刀!”顾盼盼笑道。
林景兰爽快地答应,“尽管宰!”
林景兰本就不是个吝啬的,如今她手头宽裕了,就更不在乎一顿饭钱。她已经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虽然当时把手头上的钱花了个干净,但是后面又有几笔稿费的入账,又有了一点积蓄。
而且现在周惠挣得多了,家用也不肯再让她出钱,周惠每个月挣得钱可是一个工人的好几倍,让林景兰吃好穿好的情况下,周惠又攒下了不少钱。至于林景兰自己的收入,周惠从不过问,无论她花多少或者攒下多少。
林景兰为人处世都太让人放心了,当初周惠恓惶无助、深陷泥潭的时候,是林景兰坚定地把她拉了出来,带她看到了更广阔的世界。周惠虽然十分疼爱林景兰,但是却不是将林景兰当成一个小孩子来疼爱,她知道林景兰很多地方比她更加独立成熟。因此周惠在钱财方面从不干涉林景兰。
赵玉梅提议道,“现在天气冷了,不如我们去吃火锅?”
林景兰否决掉,“不吃火锅了,咱们再一起老吃火锅了,换个别的。”林景兰灵光一现,“对了!泰丰楼不是前两个月刚开张吗?咱们尝尝去!”
赵玉梅一愣,连忙摇头,“你开什么玩笑,泰丰楼多贵你知道吗?去那里面吃饭的都是什么身份的人?你快别开玩笑了!”
林景兰却是当真想去泰丰楼,笑道,“多贵?我们就五个人,再贵还能把我稿费全都吃光了?我们怎么就不能去泰丰楼了?有钱人人都能去。”
洪泽看出来林景兰是当真想去泰丰楼,但也看出来赵玉梅、魏颖、顾盼盼她们是当真不想去。其实这也很容易想明白,老同学聚聚,林景兰又刚收到稿费,让林景兰请一顿饭没什么。但要是林景兰请得太贵,即使是关系亲近的朋友,也会觉得有些压力,难免要想着怎么将这份情还回去。
但并不是人人都像林景兰一样手头宽裕的,这等于给人家制造了一个难题。
林景兰收到洪泽的眼色,先是一愣,紧接着就明白过来了。心中默默地吐槽了一下自己情商下线了,不过也是因为和最亲近的朋友在一起,她才没有多想。
林景兰笑道,“反正今天我只管出钱,吃什么都听你们的。你们可别给我省钱,回头吃完饭再后悔没有好好在我啊!”
魏颖想了想,“泰丰楼就算了,不如我们去悦宾饭店吧?”大家纷纷附和,就这么拍板定了下来。
悦宾饭店是1980年开业的,如今营业已经有几年了。林景兰前世里就听说过这家饭店,原因无他,而是这家经营家常菜的私人小饭馆有个极大的名头——“中国个体第一家。”
尽管只是一家私人小饭馆,但在这个政策严格、物质匮乏的年代,对于尚在脱离计划经济束缚的边缘的人们来说,能到悦宾饭店吃饭,绝对算得上是一件十分有面子的事情了。
林景兰穿越后,也听说过,悦宾饭店80年刚刚开业的时候,得提前两个月预定才能吃到饭。
洪泽在前面带路,林景兰随着他七拐八拐,终于在翠花胡同里见到了悦宾饭店的门口。同林景兰想象中完全不一样,悦宾饭店锁在的翠花胡同挺窄,悦宾饭店的店面不大,里面也就摆着几张桌子、几把板凳而已。不过里面倒是已经快坐满了。
服务员看着林景兰一行人都是面孔鲜嫩、打扮朴素的学生,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几位是来找人的?”
☆、第69章
林景兰走在最前面,闻言也是一愣,“不,我们是来吃饭的。”
服务生这才恍然,一脸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快里面请。”一边为林景兰她们引路,一边解释道,“因为刚刚也有几个学生进来吃饭,我以为你们是一起的,进来找他们。”
林景兰笑道,“不是。”
服务生偷偷打量着林景兰,这才发现林景兰身上的穿着虽然如刚才那几个学生显眼,但是穿在身上说不出的好看。不过也不怪自己误会,刚刚进来吃饭的几个学生,一看穿着打扮就知道家境不凡,身上的羊毛大衣、手腕上的手表,哪一件都不是普通人家的学生能穿戴得起的。
悦宾饭店里不是没有学生来过,但来这里吃饭的学生也都是像刚才那一拨打扮的学生,而像林景兰这一行人穿着打扮都如此朴素的学生,他从悦宾饭店开门起,就开始做服务生,还当真没有见过。因此他自然而然地就认定,林景兰她们一行人,是来找先进来的那一拨学生的。
“你这儿的招牌菜都有什么?”林景兰看着菜单问道。
服务员答道,“锅扒豆腐、蒜泥肘子、锅烧鸭……”服务员报了五六道菜,“一般老客人来了都点这些菜。对了,还有五丝桶,这是我们家独创的菜。”
“这五丝桶是什么?”林景兰好奇道。服务员解释,“有姜丝、葱丝、猪肉丝、鸡肉丝、芹菜丝,蘸上酱,用鸡蛋皮卷着吃。”
林景兰一行人把服务生推荐的招牌菜全都点了,已经足够五个人吃了,就没再点其他的。
“喝汤还是喝饮料?”服务生问道。“喝汤吧,喝汤暖和。”五个人都想喝汤,又点了一道冬瓜丸子粉丝汤。
服务员收好菜单,刚走下去后,就有个男生走到林景兰这一桌面前,对林景兰打招呼道,“林景兰,你也来这儿吃饭啊。”
林景兰抬头一看,是一个穿着羊毛大衣的男生,身姿挺拔,脸上略带书卷气。林景兰一愣,面前的人看着稍微有些眼熟,但她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这是谁。
张闻钟在林景兰她们一进门的时候,就一眼看见了林景兰。张闻钟先是诧异了片刻,他对林景兰的家庭情况是一清二楚的,林景兰的爸爸林山就是个混蛋,如今还呆在青山镇,林景兰的妈妈周惠跟着林景兰一起来了北京,也没有工作。林景兰的生活应该很拮据才对,怎么会有闲钱来悦宾饭店吃饭?
张闻钟虽然对林景兰有些关注,但周惠去服装店上班的事情,他也是不知道的。不过张闻钟转念一想,林景兰辉煌的论文发表数量,顿时就明白了,单是稿费就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而且像林景兰这么优秀的贫困学生,学校里定是会伸出援手的。
林景兰当然不知道自己在别人心里已经打上了“贫困”的标签……
难得碰到一次林景兰,张闻钟看林景兰她们一桌点完菜后,立马就上前去打招呼了。却万万没想到,林景兰一脸茫然地看着他,显然是在诧异他是谁。
张闻钟胸中涌起一阵气恼,他把林景兰当做自己的竞争对手,一直对林景兰十分关注。然而现在自己站在林景兰面前,她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
这是不是说明林景兰一直看不起自己,认为自己不配做她的竞争对手?
争强好胜的少年……脑补得就是这么多……林景兰只是真的不认识张闻钟这张脸,毕竟他们没打过什么交道。
张闻钟虽然气恼,但也只好自我介绍道,“我是张闻钟,清华大学历史系的,我们一个年级而且还是一个省的。”
林景兰连忙绽放了一个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容,“你好,原来既是老乡,又是同一所大学的,这次以后就认识了。”她有些抱歉,同一所学校里的老乡,人家认识她,她却不认识人家。林景兰往张闻钟过来的方向看去,看到他们也是一大桌学生一起吃饭,就没有客气两句,让张闻钟过来吃。
简单地寒暄两句,张闻钟就转身回去了。与张闻钟一桌的人都一脸好奇地看着他,问道,“那是谁啊?”
要知道张闻钟平常傲气得很,今天竟巴巴地过去打招呼,也算是件稀奇事。张闻钟简单地解释了一句,“林景兰,我们一个省的,老乡。”
同桌有个男生吸了口凉气,“林景兰?是不是咱们学校能源系的那个林景兰?”
见张闻钟点头,那个男生连着往林景兰的方向瞥了好几眼,脸上浮现出崇拜的神色。见其他人都一脸茫然,没有听说过林景兰的样子,那个男生连忙给众人科普,“林景兰可是咱们这届的风云人物,不对,她现在得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了吧,你们竟然都不知道,也太孤陋寡闻了……”
桌上的人都好奇起来,清华不比其他大学,一是学生人数比较多,二是多是卧虎藏龙之辈,因此反倒不容易有全校皆知的风云人物。
不过听完林景兰的种种事迹,整整一桌的人,脸上都浮现出了叹服的神色——唯独张闻钟眼中有隐隐的不服气。
林景兰能做到的,他凭什么就做不到?
同张闻钟一桌吃饭的,都不是一般家庭的孩子,虽说算不上达官显贵,但也家里的父母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这样家庭的孩子心思都成熟得早,不少人都萌生了和林景兰结交的想法。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有本事的朋友,更是大有益处,他们都在有意无意地发展以自己为中心的小圈子。
悦宾饭店的菜味道的确是地道,分量也很足,林景兰她们吃得十分尽兴,最后还剩下不少菜没有吃完。“带回去吃吧?”林景兰又习惯性地问了一句。
和上次请室友们吃饭完全不同的是,这次大家纷纷赞同,打包好后几个人分了分,每人拎了一道菜回去。
张闻钟那桌主要是在聊天,吃得很慢,林景兰她们打包离开时,他们还没有走。张闻钟看到她们将没吃完的饭拎走,眉头微皱,心中想到林景兰的生活可能真的不是很富裕。只有张闻钟在皱眉,同一个桌的其他人看见后都是眼睛一亮,他们正发愁不知道如何才能与林景兰拉近关系呢,得知林景兰生活不富裕,心想这就是个极好的突破点了!
一个暂时需要帮助的十分有才能的人……简直没有更棒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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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兰这些天十分莫名其妙。那天和张闻钟一起吃饭的同学,她完全不认识的人,一个个都跑到她眼前来混眼熟。倘若只是想认识一下也就罢了,好几个人还都把各种东西硬往她手里塞。什么家里送来的水果,太多吃不完就坏掉了……家里送来的麦乳精,可是自己喝不惯这个味道……
林景兰惊呆了!自己不认识他们啊!他们究竟为什么要给自己送东西啊!
林景兰当然是坚决不要,但是他们把东西扔下就跑啊!
既然都是张闻钟的朋友,林景兰觉得怎么回事张闻钟肯定知道,就特地去找了张闻钟一趟,没想到说明原委之后,张闻钟一脸震惊地看着她。
张闻钟脑子半天转不过弯儿来,呆愣愣地看着林景兰,不过最后他还是想明白了。他自己把林景兰视为竞争对手,一心想的都是怎么超过他,但他那些朋友们想的都是怎么把林景兰收至麾下,让林景兰成为自己的小团体中的一员。
但是这般缘由张闻钟也不好对林景兰直说,只是再三保证,他的朋友们都没有坏心,可能最近凑巧手头吃的喝的太多,于是到处送人……
不单林景兰一脸狐疑,张闻钟一边说着这话,一边想咬自己的舌头,这谎话他自己都不信……
最终连哄带骗地让林景兰回去了,张闻钟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想着回头得和自己的朋友们说清楚,他们这做得也太明显了吧!关键是都这么明显了,林景兰还愣是没看明白他们的用意!
林景兰当然不会想到他们都是在“接济”“拉拢”自己。但是又不能白收别人的东西,于是林景兰只能满腹怨气的花了不少时间,一一买了价值相当的礼物,又找到张闻钟,一股脑地堆给他,让他挨个给朋友们送去。
张闻钟看见林景兰拎过去的大包小包的东西,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他那帮朋友几句,真是办事不牢靠,这么一来,林景兰买东西还回去又要破费不少。
其实倒不是他们只会这么简单粗暴的手段,而是在他们心底到底没有特别瞧得起林景兰。他们都是一贯高高在上的人,习惯了稍微表现一丝友好,就有大把人围拢过来。因此觉得拉拢一个林景兰,这么做已经足够了。
而且林景兰在他们心中是生活拮据窘迫得很的人,他们便觉得送东西一定能打动林景兰。
等到张闻钟拿了价值相当的礼物给他们,他们得知是林景兰买的后,都十分意外。但心中想的也是林景兰太爱面子,何必这么打肿脸充胖子呢。这些东西对他们不算什么,但是对普通人家来说,绝对算得上价值高昂了。
知道送东西行不通后,有几个人就干脆放弃与林景兰结交了,另有几个打算采取别的方法,但还尚未等他们有所行动,就被一个消息震惊得回不过神来——
林景兰成立了自己的公司!
而且是他们闻所未闻的公司。
☆、第70章
林景兰成立的是专利申请代理公司。
这个公司的建立,其实并不在她的计划之内,她完全是被形势一步一步推着向前走的,最终建立了公司,其实她也很意外。
林景兰原本没有开公司挣钱的打算的,虽然前世里很多学术大牛同时也在专业领域拥有自己的公司。但是林景兰重获一次,十分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既然她最喜欢钻研学术,那么专心钻研就好,至于挣钱的事,顺气自然就行。
林景兰想得很明白,反正真正有本事的人,都不会被生计所迫的,而她重生后的经历也证实了她这一想法。
至于为何成立了这家公司,还得从林景兰几个月前的那次讲座说起。
讲座上当场就有教授提出,要林景兰领头,成立一个专利申请的帮助小组,来帮助同学们解决专利申请中遇到的问题。讲座之后,几个教授一起推进这件事,很快就将这个小组建立了起来,林景兰也花了不少时间精力,培训小组里的其他成员,花了将近一个月的功夫,终于将他们培养得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了,专利申请帮助小组步入正轨。
林景兰虽然辛苦,但想到能帮助到很多的人,顿时就觉得充满了乐趣,
专利申请小组步入正轨之后,工作做得十分出色,原本这是好事,但因此来专利小组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从能源系的学生,扩大到全校各个专业的学生,最后北京其他学校的学生都源源不断地慕名而来。
尤其是隔壁学校,来得人几乎和自己学校里的人一样多。两所学校之间竞争一直激烈,现在清华成立了专利申请小组,还如此成功,北大自然是不甘落后,立马也成立了专利申请小组,学校里的老师很重视,北大专利申请小组里的学生也憋着一口气,想要超过清华去,为此还特地跑到清华偷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