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肤浅的女人
  杨妃却三番几次去拜访宛贵妃,宛贵妃对她虽有怨恨,却到底没有显露在自己面上,当然也不会故意亲热。宫中看似一派和乐,却处处涌现着杀气。
  舒雅知道顾小蝶想去给寒歌治疗,因为寒歌的寒症已经几乎痊愈,只剩下一些寒毒需要慢慢排出来,而这个时候,一般都会坦露后背,顾小蝶不愿意让舒雅去为寒歌治疗。故舒雅看穿她的心思后在寒歌面前为她说尽好话,终于得寒歌答应让她去治疗。然而顾小蝶得知是舒雅为她说情,大发脾气,死活也不愿意生受她这份情。她收拾了东西打算离去,可最终临走时也舍不得,无奈留了下来。但其实留下来做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也许更多的是不甘心,为什么路阳能让他如此深爱,而她却不能在他心中占据半点位置?她 不信自己会比路阳差,而事实上,她顾小蝶又比谁差?林海海能治好的病症,她未必能治好,但是她能治好的,林海海又未必能治好。
  女人都是很善于自欺欺人的。尤其顾小蝶此类心高气傲的女子。只是无论多么强硬的女子,都有其柔弱的一面。她最大悲剧,就是爱上了寒歌。
  爱上寒歌的女子都过得十分悲惨,当中自然包括路阳。但是路阳到底还是能从寒歌身上获取到一丝温暖的,而舒贵妃和顾小蝶,却明明知道寒歌的心不在她们身上。
  舒贵妃在嫁给寒歌之前,曾经见过落尘一次,那时候她便把落尘惊为天人。后来见了寒歌,心中对寒歌又生出了一份爱意,便执意要嫁入宫中。后来得知落尘原来就是路阳身边的好友,又知道寒歌心中所爱一直都是路阳,便对路阳产生了一种嫉妒和痛恨。确实是她找人杀路阳的,她知道即便杀了她,皇上的心和落尘都不会是她的。但是女人疯狂起来,未必会三思后行,未必会想此事对自己有无利益,即便对自己有害,只要打击到对方,她都会不顾一切去做。
  女人有时候的疯狂,甚至不是为了爱情。
  在此提一笔宫中的事情,是因为有些酝酿已久的事情,若是要发生,终究是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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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那名叫筱筱的 女子,已经正式在后衙住留下来。当夜,落尘便介绍给路阳认识:“筱菊,是我的好朋友。”路阳强压住一种吃醋的感觉,她一直以为她是他唯一的好朋友,可是,朋友之间是不该吃醋的,路阳调整自己的心态,“你好,我叫路阳,落尘的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
  那筱筱古怪地看着她,“什么落尘的朋友是你的朋友?你是他什么人?”
  路阳微微侧头,神色有些恍惚,是啊,她是他什么人?她也不知道。念及此,她心中忽然有些颓然,遂轻声道:“我与他,并无什么关系。”
  “路阳,不要见怪,筱筱的性子比较直白。”落尘为筱筱说话,见路阳神情不佳,有些担忧。
  路阳本来也没什么,但是见他处处为她说话,心中不禁便升起一把无名火,气冲冲地说:“薛明,有新头绪,今晚加班。”说罢,便拉长一张脸走了。
  薛明和南山有些摸不着头脑,莫名其妙地看了落尘一眼,落尘沉着一张脸也不说话,只是暗黑的眸子明显多了一丝黯然。
  筱筱看着他们的背影,问道:“她是?”
  “阳阳!”落尘从唇间溢出两个字,字虽轻,但字字如同雷声般震动着筱筱的心灵。她一张绝美的脸顿时涌上一股喜悦和不可置信,“什么?是筱筱?你找到她了?那她怎么认不出你?”
  “她还不记得以前的事情,她心中还是爱着他。”落尘淡淡地说。
  “混蛋了,她怎么能忘记你?你都找了她这么久,这死忘恩负义的东西,我去骂醒她。”筱筱叉腰冲动地说。
  “不要,什么都不要提起,我宁愿她忘记了以前的事情,若是记起,她只怕会恨死我......”是他亲手把他们打入轮回道受尽痛苦的,她若是知道,只怕这辈子也不会再见他。
  “你也并非故意的......”筱筱叹息道,当年的事情,她一直是清楚的,她是阳阳的好友,一同生长在一方土地,也一同和龙少爷成为好友。当年出事的时候,她恰巧离开了一阵子,回来便被告知星君与阳阳烟消云散了,她也有份帮忙求紫微大帝,求他出生相助。
  “故意与否,结果都一样。”落尘说得十分沉抑,让筱筱也开始沉思起来。
  而书房里,薛明问道:“大人,有何新头绪?”
  路阳扫了他一眼,“正在想。”
  薛明和南山都不说话,雷山秀摸摸头脑道:“大人若是感觉有些眉目,不如说出来大家帮忙想吧,一人计短两人计长!”
  路阳深呼吸一口,缓缓地道:“第一宗灭门案,稷山县的知县查出是那户主的女儿杀了人,但是在斩首之前急病死了。此案时隔不是很久,经办此案的人应该知道案情,你去找稷山县知县,他什么都不肯说吗?”
  “他只说所有宗卷都已经付诸一场大火,而衙门内每日经办这么多案子,怎么可能记得?”薛明回到说。
  “放屁,稷山县即便每日经办一百宗案件,如此重大的灭门案也该放在脑子里。老娘十年前破的碎尸案也还清清楚楚地记在脑子里。根本就是心里有鬼,若不是有鬼为何不敢把证据拿出来?薛明,我问你,是我漂亮还是那筱筱漂亮?”路阳忽然话锋一转,犀利地问。
  此话戳在心头良久,不问不舒服,有刺不吐不快。
  薛明和南山雷山秀对望了一下,均有些惶惶然,不明白路阳此言的用意,在他们心中,路阳一直都不把私人感情摆出来的,更没有个人的情绪。
  路阳见三人沉默,不由得觉得自己有些可笑,遂无力地摆摆手,“我的意思是,想知道我们大朗王朝大众的审美观点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因为,这是个很关键的问题,户主的女儿容貌如何?”
  她的话,难以自圆其说,但是,他们三人也不会这么愚蠢去追问,薛明平静地说:“在我们心中,大人比筱筱有魅力多了。”
  薛明的话,顿时给了路阳一注强心针,她面容罕见地露出一丝红晕,“胡说什么呢,这让人听见了多不好意思啊!”
  南山想起以前先皇后给她做狐裘大衣和羊皮靴的时候,明明天气还热,她却故意说受了寒,穿着狐裘大衣进进出出的,故意让人瞧见,说白了,就是爱漂亮,爱漂亮的女人,不外乎是喜欢人家称赞一下,于是也换上一副讨论的表情道:“其实,说整体吧,你们两人还真不分上下,但是仔细看,大人的眉毛比较整齐,眼睛稍微大了一点,鼻子也稍微挺了一点,严格上说,大人比她漂亮。”
  雷山秀虽然不知道两人搞什么,但是也只得附和,只可怜这位读书人,一辈子不打诳语,如今却点头严肃地说:“确实如此,南山兄弟有见地。”
  路阳摸摸脸,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是吗?其实倒也不觉得,那筱筱其实长得很美的,算了,美和丑也不是看外表的,我也不是这么肤浅的人。”女人的通病,无论站得多高,都一样会有,爱漂亮,爱别人称赞自己漂亮。一个人即便多么犀利,但是对于别人的称赞总是失去抵抗能力的,一厢情愿地相信对方说的是真话,人家为什么要骗她?难道是为了哄她开心吗?但是人家为什么哄她开心?还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所以,路阳也十分笃信自己确实漂亮。
  只是高兴之余,她又觉得有一丝不舒服,她为什么要如此肤浅地跟筱筱比谁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