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等我回到酒馆,收拾好东西,准备赶路的时候,忽听外边传来一阵哇哇的哭声,而且一边哭,一边有人大喊:恩公,有人抢了我的金子,恩公。恩公……
  这声音我很熟悉,仔细一想,好像是刚才那个卖身葬父的小姑娘啊。
  等我下了酒楼一看,她哭的稀里哗啦,衣服也被扯破了,原本还算整齐的头发,现在像是被人抓过一样,而且一个鼻孔还流血了。
  她见我出来,立马冲过来,但碍于她身上有些脏,她不好意思碰到我,就站在我身边哭着说:恩公,我的金子被人抢走了。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就哗哗的往下掉。
  我第一反应是遇到骗子了,因为被那一帮马贼骗到乱葬岗之后,我现在长了很多心眼。不过看这小姑娘刚才肯定是跟强盗厮打了一阵。
  应该是她想保护自己的金子,但她一个小姑娘,肯定打不过成年男子,所以被狠狠的打了一顿,扯破了衣服,还被抢走了金子。
  我一咬牙,说:妈的,带路!
  我这个人,不爱管闲事,但是这事,我真忍不住,天不行道,我就替天行道!
  店老板屁颠屁颠的给我牵出一匹好马,我上了马,朝着小姑娘伸手,她思量再三,最后还是伸出了脏兮兮的手掌,我一把将她拽到了马上,双手抓住缰绳之时,正好让她护在我的胸前。
  “驾!”
  我问明小姑娘那强盗离去的方向,她指名道姓的说:是镇上的恶霸,洪大和洪二。
  “洪大,洪二。”
  我嘴角喃喃了一句,随后嗯了一声,说:你给我指路,咱们直接去他家。
  顺着镇子上的大路,仅仅是奔跑了两分钟,快要出镇子的时候,她指着一处深宅大院,说:就是这!
  我停下马一看,果不其然啊,还真有恶霸的范。
  这深宅大院,深红色大门,门前瓦檐两端,高挂两个大红灯笼,灯笼上写着一个洪字,这种房屋搁在这个年代,绝对的豪宅。
  走到门前之时,我将龙蛇图腾灌入右腿之上,对准洪宅的大门,狠狠的踹上去了一脚。
  这一脚踹下去,只听门后咔嚓一声,随后大门应声而来,顶门闩都被我直接踹断了。
  进了大院之后,一个看似像是管家的人,急急忙忙的冲过来,问我干什么,我没说别的,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振声问道:洪大和洪二在哪?
  “大老爷和二老爷在外边喝茶呢,没……没回来啊。”他说话哆哆嗦嗦。
  我懒得废话,直接一脚将他踹翻,振声道:去找他们,告诉他们,赶紧滚回来!
  这管家吓的屁颠屁颠的,可能从来没人敢在洪宅里如此嚣张,我这一顿揍,虽然不够狠,但却在气势上吓到了他。
  尤其是我现在这一身装束,那就是典型的公子哥。
  我站在洪宅的院子里,问这小女孩:洪大和洪二是什么时候抢你金子的?
  小姑娘还在啜泣,她说:你给我金子之后,人群就传开了,整个小镇上都知道有人给我了一块金子,然后洪大和洪二就找上我了,说让我把金子给他们,他们替我安葬爹爹。
  我一愣,说:那也行啊。
  小女孩又哭了,她说:那一锭金子肯定用不完的,我是想剩下多少,准备还给你的。如果落到洪大的手里,那肯定全部要被他独吞了。再说了,他也不会帮我安葬爹爹的。
  听了这句话,我颇觉感动,伸手摸了一下小姑娘的脑袋,说:行,我给你出头!
  其实我不缺这一锭金子,但是,洪大这种人,你不给他一顿教训,他永远不知道天高地厚,他永远会在这个小镇子上欺男霸女。
  看别人家只剩下个小姑娘,就直接欺负到人家头顶上,这种人,我看不起。
  我看了一下表,大概过了十几分钟之后,一个身材彪悍的人,带着刚才那个管家回来了,一进大院,指着我问:你就是那个找事的?低以低才。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小姑娘立马冲了上去,哭着喊:快把金子还给我,还给我!
  幸好我拉住了小姑娘,她冲上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说:听说你叫洪大。
  “老子就是洪大,怎么了?”他仰着头,用鼻孔看着我,双手环抱于胸,很是嚣张。
  我说:有些时候,有些地方,你可以称王称霸。但你这么做,是不对的,我给你一次机会,你把金子还给这位小姑娘。
  镇子上的人,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我的名气,毕竟我刚来镇子上,朝着明月酒楼外边撒银子的事,已经传开了,镇子上的人都知道我有名气。
  这个洪大此刻嘿嘿笑着说:在我洪大的院子里,跟我说这种话?你以为你是谁?来人啊,给我围住!
  洪大一声吼,忽地从洪宅的后院中涌出二十多个家丁,此刻手持长棍,将我彻底围绕了起来,可以说是水泄不通。
  “有点意思。”
  这人要是横习惯了,你跟他说好话都没用,必须得供着他,稍有不对劲的话,他就有可能翻脸。
  我原本想掏出手枪,但转念一想,用手枪的话,第一肯定会打死或者打伤人,这一点是不好的。第二,我的子弹也没多少,还要留着去做更重要的事。
  想罢,我抽出了藏在后腰上的匕首,寒芒一处,在我手心中绽放。
  当家丁冲上来的时候,我左手推了一下小姑娘,让她靠后,随即我与家丁战至一起,这些家丁就是身强力壮而已,根本就不会功夫。
  我刘明布虽说打不过鬼王他们,但我现在体内已经拥有了业火金蛟,也可以使用出来了,这玩意我是暂时不会用的,一旦使用出业火金蛟,我觉得瞬间灭掉他们二十多条性命,肯定不在话下,那就玩出大事了。
  我用匕首,游走在人群之中,将他们每个人的手腕都划了一刀,让他们手中的长棍全部落在了地上,个个捂着手腕歇斯底里的痛叫。
  洪大不服气,咬着牙冲上来,我收起匕首,当洪大出拳的那一刻,我一把抓住洪大的拳头,随后狠狠的反方向折去。
  只听咔嚓一声,洪大的手肘立马脱臼,随后我一脚踹在洪大的腿弯上,让他踹的跪在了地上,振声喝道:金子呢?是自己拿出来,还是让我动手?
  第469章 我要干一票大的!
  洪大这个人,一看就是个老油条,被我这么一压制,立马求饶道:哎哟哟,轻点轻点。金子我让洪二拿着了,我现在找洪二要过来,你看行吗?
  我松开了手,末了又踹了他一脚,说:我在明月酒楼等着你,一个时辰之内,给我送过去!
  随后,我骑上马,带着小姑娘离开了,这一次我直接带着小姑娘买了一口好棺材,好好的安葬了她的父亲。随后我说:等洪大把金子给你了,你就带着金子好好生活吧。
  小姑娘站在我的旁边,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头看着马蹄子,喃喃的说:洪大不会放过我的。
  我一愣,随后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我在这的时候,洪大可能会归还金子。等我走了,洪大可能就不止是单单要金子那么简单了。
  看着远方的夕阳,我叹了口气,说:那你跟我去京城吧,愿意吗?
  她呆呆的望着我。可能从来不知道京城是什么地方,但她根本就没有多想,直接点头,说:我跟着你走。
  在她的认知里,她已经卖身给我了,她觉得她就是我的货物,一切都得听我的。
  但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里,我生活在一个注重人权的国家里,我不觉得我买了她这个人,我只知道我帮助了她,就这么简单。
  戴着这个小姑娘回了明月酒楼。我让店小二打了两盆热水,随后给店小二了五两银子,让他出门帮我买一套奢华点的女装,同时又吩咐了一句:剩下的钱都是你的。
  这会不忙,店小二屁颠屁颠的跑了出去,我站在门口,静静的等候着那小姑娘洗漱,等小二买回来了衣服,我让老板娘送了进去。
  有句话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这是一点都不错的,此刻的小姑娘,洗漱之后穿上一身华贵的衣服。看起来就完全是个大家闺秀了。
  我笑着说:你还是很有气质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她可能第一次穿这么华贵的衣服。有些不太适应,此刻小声说:我叫梅花,爹爹叫我梅儿。
  我嗯了一声,说:走吧,我们需要连夜赶往京城了。
  这个事情不能耽误,我一定不能让文刀凌云赶在我前边进宫当了锦衣卫,那样的话,我的任务就危险了。
  等我带着梅儿下了楼之后,还没来得及出明月酒楼,忽见外边一大队人马快速的飞奔过来,到了酒楼门口,那一群装束看起来像是官差一样人,手持腰刀,振声喝道:刘明布何在!?
  店老板哪见过这架势啊,立马吓的哆哆嗦嗦,唯唯诺诺的说:官……官老爷,这……怎么回事啊?
  “滚一边去!”带头的官差,直接一脚将店老板踹翻,正准备上楼的时候,我挡在了他的面前,说:我就是刘明布!
  那家伙盯着我上下打量一番,冷哼一声:给我带走!还有这小丫头,一并给我押走!
  我很纳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等我和梅儿一起被押回官府的时候,县令一拍惊堂木,让我跪下的时候,我才知道终于发生了什么事。
  别的不说,我看到了一脸恶毒的洪大,站在县令旁边的样子,我就知道,如今这个时代,官匪勾结,把持整个地方的势力,可以说是黑白通吃!
  那县令的下巴上,长了一个大瘊子,瘊子上还有一撮黑毛,看长相就像那种天生的贪官。
  我咬着牙,说:凭什么给你跪下!
  这话说的,整个堂上的人都愣住了,自古以来,跪拜官老爷,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我从二十一世纪来的,我跪天跪地跪父母,除此之外,我是不会给任何人下跪的。
  最为关键的是,我做错事了吗?我根本没错,这是洪大跟本县县令勾结在一起,准备收拾我。
  而这一刻,我也终于知道洪大为什么在这个镇子上可以横着走的原因了,能跟县令混成这种关系,那可真是一方恶霸了。
  我叹了口气,这个地方的腐败已经不是一般的严重了。
  “藐视公堂,来人啊!先给我打五十大板!”县令一拍惊堂木,两旁的衙役这就过来把我按到地上,我岂能束手就擒?等衙役上来的时候,我一个箭步冲上去,直接窜到了县令的旁边,振声喝道:贪官!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了!是洪大先强抢别人的金子,所以我才动手的!
  我窜的很快,等大家都反应过来的时候,县令已经被我掐住了脖子,他急忙求饶道:诶诶诶,好汉饶命,好汉莫慌,这事,容我细细调查一下。
  随后,县令伸手抚了抚官帽,象征性的问洪大:你是否抢夺那民女的财物啊?
  一听这语气,不等洪大回复,我就直接掐住了县令的脖子,怒声说道:别他妈给我装腔作势了,知道你们都是一伙的,今天老子把话放这了。让我走,大家都没事,不让我走,今天谁都别想有好下场。
  外边救驾的人已经将整个公堂围了起来,看热闹的老百姓早就吓傻了,可能这千百年来,我是第一个敢冲上公堂去掐县令脖子的。
  在古代,王权就是一切。
  我这种做法是藐视王权,是要诛九族的。
  但我特娘的是一个人来这里的,九族都不在,爱咋咋地。
  县令好声好气的说:哎呀,好汉啊,你听我说,这事吧,可大可小,你说是不?这样吧,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如何?
  我嗯了一声,松开了手,说:这样就最好了。
  等我下了公堂,拉着梅儿的手离开之时,刚走到门外,忽然县令一拍惊堂木,大声吼道:来人啊!弓箭手,刀斧手准备!
  “哗哗哗!”整个院子里的弓箭手,整齐一致的将手中的弓箭拉成满月,一旦松手,立马就能让我射成刺猬。
  除此之外,衙役之中还有一对刀斧手,正在外围准备进攻,不过看这架势,已经不用他们了,光这几十个弓箭手就足以让我射穿了。
  县令咬着牙,此刻怒火三丈,他直接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大声骂道:何处而来的刁民,竟然威胁本官,杀无赦,放箭!低以吗血。
  县令说话之时,扔出一只令牌,当令牌落地的一刹那,我立马搂住了梅儿,用自己的身躯将她包裹的严严实实。
  一瞬间,五六十支弓箭嗖嗖而至,射进我的身体里,插在我的肾脏中,但大多数都被无主神骨给抵挡了下来。
  我咬着牙,只觉得身上痛的快要没知觉了。
  仅仅攻击了这一波,我身上就插满了箭矢,但我仍然是站直了身子,嘴角流着血,冷声笑道:天下间若都是你这样的县令,百姓又何来幸福之说,何来安居乐业之说,你这种县令,只会鱼肉百姓!
  县衙里所有的人,包括外边看热闹的老百姓都吓到了,背上插了五六十支箭,身上的衣服被鲜血染红了,但仍然站得笔直,说话声底气十足,这让县令都难以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