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吴氏族人听到吴父这番话也十分不满,有人不忿道:“当初六叔那般坚决反对宝生的尸骨埋入吴家坟地,莫不是早就知道这尸骨并非是吴宝生?”
  这话一落,经历过之前那事的吴氏族人都品出些不同来,当时吴父的态度确实令人生疑。就连刚出生夭折,连名字都没有的孩子都能入吴家坟地,祖宗留下的规矩也不曾说过冤死的不能入吴家坟地,怎的吴父会有那样的决定?
  在外头当孤魂野鬼,岂能比得过在家族坟地里?说得玄点,四周都是吴氏族人,在地下也能有个照应,能一起庇佑吴家后人。而且吴家坟地占了很大一片地方,风水特别的好,不知多少人眼红呢。别人想进都进不来,吴父还想把自个儿子送出去,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吴父听到这话顿时急了眼,“你们怎么可以这么胡说八道!我,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不过是想着不想着我儿在外头躺了两年怕是已经习惯那个地方,所以才想着就在发现的地方埋了算了,不要大动干戈。我又没有县令大人的本事,见到了玉佩就以为是我儿了,哪里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心思!这么做对我有何好处?”
  有人暗地撇撇嘴,“不就是看不惯那女人还活着呗……”
  吴父这下直接蹦了起来就要扑过去,若非有人拦着,只怕就要打起来了。
  族长教训说这话的人,转身又对着吴父道:“你也莫要怪别人这么想,当初我就跟你说过此举不妥,你非不听要闹出个一二三四来。现在好了,又出了这事,难免大家会多想。”
  吴父这下没说话,低着头时不时偷偷瞟向庄重。
  庄重只当做看不到,继续检查那骸骨,既然这具骸骨并非是吴宝生,就要查出她是何人,为什么会有吴宝生的玉佩,以便顺藤摸瓜。
  “死者性别为女,年纪在五十岁上下,身高五尺一寸,曾有过生育史。其前额有孔状骨折,周围有伴行的环状骨折,呈现不规则条形的挫裂创,创内见碎石屑,而身体其他部位并无创伤。由此可得,死者应受尖锐山石重创而导致脑损伤致死。其软骨并未腐化,由此可知死亡时间在五年以内,两年以内。”
  没有现代仪器检测骨骼内放射性核素和微量元素等,也就难以精确的推测出这具骸骨死亡时间,只能有个大致的范围。幸好梅县并不大,人口简单,若排查仔细还是有可能查出死者的真实身份。
  结果也是如此,庄重很快就得知了死者的身份,在场的吴家人就知晓。实在是梅县人整体都比较矮小,女子基本都是在四尺五寸左右,五尺一寸的女人很少相当于现代的一米七,这都比不少梅县男子还高了。而且如此大的年纪,又有个大概死亡时间,消息比较灵通之人立马就知道是谁。
  “五尺一寸的五十岁左右妇人,近几年死的,这不是我娘舅那边的那个疯婆子吗?那疯婆子是山上不小心摔死的,脑门正好磕在了石头上。被发现的时候都已经发臭了,我们还说她也算不幸中的万幸,若是被野狼叼走,就当真尸骨无存了。”一个人嚷道,见庄重和封焕朝着他看过来,喋喋不休的说了起来。
  原来那疯婆子以前并不疯,虽然长得高大粗壮,却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做姑娘的时候就风风火火的,嫁人以后也同样如此,家里外面打理得井井有条,日子过得很红火。只是命太硬,儿子生下不久,丈夫上山采药不小心给摔死了,这就算了,待到儿子快成年的时候,从树上摔死了,至此整个人有些疯疯癫癫的。没有想到最后的结局也是摔死的,这一家子的遭遇实在令人唏嘘。因为这种事太过离奇,所以梅县不少人都知晓。
  这婆子死后也没儿子收尸,还是村里的人搭把手把她埋了,一家三口埋在了一块,彼此也有人作伴。只是这一家子也没亲戚朋友,这坟也许久没人去看过了。
  庄重命人去查,那墓地果然被人给挖了,里头根本没有尸首。而根据描述,这婆子死的时候,吴宝生还没出事呢,过了一个多月之后才不见踪影。
  而当时给那婆子做葬礼的村民也表示,当时那婆子身上并没有什么玉佩。虽说那婆子已经臭了,可乡里乡亲的见她可怜,又看她身上衣服实在破烂得不行,就专门做了寿衣给她换上,若是有玉佩必是会发现的。
  到底是谁将疯婆子的尸骨挖出来扔在外头,还将玉佩放置在她身上?这人与吴宝生的失踪是否有关系?吴宝生现在是死是活?
  原本查清的案子又变得扑朔迷离,此案件疑点太多,庄重当日就提笔上书刑部将贞娘行刑日押后,待到查探清楚,否则若是错杀就回力无天了。
  回到屋里,封焕便将庄重搂住,庄重不习惯白日就这般腻歪,想要挣脱却被对方强而有力的胳膊禁锢住,动弹不得。
  “你今天怎么了?”
  封焕不悦道:“早就让你多加小心,今日这么大的事不与我打招呼便行事,若非我得消息急忙赶来,你当时就要吃大亏了。”
  庄重听这话停止了挣扎,若是其他地方,宗族的势力再大也是不敢明面上与官府为敌的,可在形势复杂的云州却是不一定。而梅县向来民风彪悍,当地人也颇为冲动,若真的争执起来,极有可能会失控致使双方打起来。回想一下,庄重也自觉太不够小心,一来就与当地风俗抗衡。可若是再来一次他也会这么做,否则就没有后来的线索了。
  “我并没有鲁莽行事,你派来的人都在我身边守着呢。他们人多,可也敌不过矫勇善战的士兵。”
  封焕将庄重掰过来,与他面对面,一脸认真道:“我知你想要证明自己,不愿依靠别人。可梅县形势不比其他,你当皇上为何派我二人一同到此处,有一部分缘故就是知道我们必是会互相扶持。”
  “我并没有这么想过……”
  封焕眯着眼紧紧盯着庄重的演技,眼睛眨都不眨,片刻之后庄重投降,“我承认我是有那么点心思,可也不至于意气行事,不分轻重。吴氏大族虽在梅县是大族,可势力却不足,这几年更是一直走下坡路,他们不敢如何的。身边的人足以护着我,加上比较急所以才没想得那么周全。”
  见封焕依然脸色不好,庄重讨好的笑道:“况且我知道你很快会过来的。”
  这一句话明显取悦了封焕,可依然板着脸哼哼,“别以为这样就能蒙混过关,如若再有下次,必不会轻饶!”
  庄重重重的点头,又是发誓又是保证,封焕脸色这才好转。正欲动手做些什么,却有人敲门,只能讪讪松手。还不甘心狠狠瞪了庄重一眼,一副晚上要你好看的模样。
  庄重只是笑笑,知道封焕不过虚张声势,封焕是注重承诺之人,既然答应就不会在他身体成年之前有更深动作。
  童师爷进屋就发现里头气氛不对,却十分聪明的当做不知道,给两人行礼之后拱手道:“启禀大人,您派我们去调查吴宝生当年的去向,现在有了新进展!两年前他曾在勾栏院里出现过。”
  ☆、第70章
  当年吴宝生一案断得十分马虎,何县尉只不过听了吴父一面之词,就对周家人严刑拷打,让周家人家破人亡,最后贞娘心灰意冷认了罪。实际上何县尉根本就没有好好探查过吴宝生那日去了哪里,在哪里被害,是如何被害等等。直把带有血迹的衣裳,还有吴父的口供以及贞娘的服罪书往上递,就定了贞娘与周继祖私通害死吴宝生的罪责。
  案卷上虽然写得漂亮,乍一看确实挺像那一回事,否则上头也不会批复,可行家只要稍微注意就发觉漏洞百出。庄重本就比这世的人多些经验积累,又在律学院学习和大理寺实习,身经百战一看就察觉不对劲。
  吴宝生失踪以后,吴父确实到处查探,也未得半点消息。这也不是吴宝生做得隐蔽,而是吴父压根不相信自个的儿子是流连烟花之地的人,只觉得他有些好玩却是知道轻重的,成婚以后更是稳重了许多。而且吴宝生去的并非是普通的勾栏院,而是小倌院,吴父并不知吴宝生好这一口,所以也没往那想,也就没去那探查过。
  而作为吴宝生的同窗张生却是知道他有这个毛病,庄重听此也就命人着重查探那些地方。果不其然,有了重大发现。
  前去调查的衙役查得两年前吴宝生曾在小倌院里出现过,可还未开始喝花酒就离开了。因为当时他在里头结实了一位长相极为俊俏的郎君,两人表现得极为亲昵。那老鸨之所以还记得此事,是因为听那公子的口音并非是梅县甚至云州人,穿着富贵原以为是一个大金主,结果没有想到大金主和另一个金主走了,让她十分恼怒,也就记忆深刻。不过时间过去太久,具体是什么日子却是忘了,只记得个大概时间,与吴宝生消失时间基本吻合。
  庄重心底一动,连忙问道:“可查出那郎君是何人?所在何处?”
  “此人并非梅县人,名叫柳如风。听闻是来做生意,结果却亏之一空,弄得身无分文差点被客栈的老板轰出去。不过当晚他带回一个人,那人帮他交了房费,第二日就离开了。带回之人神神秘秘不让人看清他的脸,可依照店小二的描述,极有可能就是那吴宝生。客栈老板的住房记录记着,那俊俏郎君离开的那日正是吴宝生消失的第二日。”
  庄重眯了眯眼,“派人去查这柳如风,务必将他给挖出来!”
  童师爷道:“属下已经命人去查,只是柳如风是槐州人,且信息不明只怕需要费些功夫。”
  “若柳如风那日身边的人是吴宝生,他便是本案关键人物,即便是挖地三尺也要找回来!”庄重想了想又道:“派出去的衙役此行辛苦,务必多拨些费用,若是超出就从我的俸禄中扣。”
  童师爷笑了笑,心中对庄重更是敬重,“大人想得周到。”
  庄重又嘱咐道:“吴家那边记得牢牢盯着,吴明那日的表现实在怪异,我总觉得他好像知道些什么。小心行事,莫要露出马脚。”
  “属下已经命人盯着,都是从在王爷下边的斥候,经验老道必不会被人发现。只要那吴明有什么异样,绝对不会逃过他们的眼睛。”
  封焕挺直胸膛,对童师爷的话十分受用,还别有深意的扫了庄重一眼。
  庄重失笑,不管在外头多稳重或者跋扈,实际跟孩子似的。他端起茶杯给封焕倒了一杯茶,又将点心递到他手中,这才让封焕面色有所松动。
  “此案紧急,那周氏现在还未能洗清罪名,过几日依然是要处决。我虽以上书刑部撤回之前判决,可也不知磨蹭到何时。我们只有早点查明事实真相,才能避免不可补救的过错。”
  “有一事属下总觉得有些蹊跷。”童师爷有些犹豫道。
  童师爷是个稳重聪慧的,极少出现这样的状况,庄重不免好奇,倒是封焕不耐烦道:“有什么话就说,半遮半掩的讨人厌!”
  童师爷连忙开口,“之前去查探吴家,得知吴宝生的母亲如今竟是老蚌生珠,还说怀像不好,现在在乡下农庄待产。”
  吴宝生的母亲已经四十多,在现代也还高龄产妇,在这里更是奇事一件。尤其吴家一直只有吴宝生一个,吴宝生死后吴氏家族一直施压想让吴明寻族中之子立为嗣子。吴明一直以吴宝生刚离世推托,只道以后再说。未曾想吴明的妻子在两年后竟是怀孕了,不管是男是女,吴明百年之后吴氏家族也是不能将吴明的财产全都收走的。
  吴氏族人一直觉得此事太过巧合,这也是吴明不胜其烦所以才决定将妻子放到乡下农庄去,省得每日接待族人,会把自己给累着。
  庄重不解道:“既然怀像不好,不是更应该在城里,若生产时出什么事也好赶紧找大夫。”
  童师爷点了点头,“这正是属下不解之处,我命人去查探,说是那里戒备森严很是古怪。平时出入的人都很少,有陌生人出现,立马闭门不让人进入。”
  庄重听此也觉好奇,“命人盯着,看里头到底住的什么人,为何弄得如此神秘。”
  童师爷交代完毕便是离开了,又只剩下二人在屋中。
  “你今日这般有空?”
  封焕听这话顿时不高兴了,“你嫌我在这碍眼了?”
  庄重笑道:“哪能啊,只是这段时日你一直很忙碌,今日却能在外头这么长时间,所以问问而已。”
  封焕冷哼,依然一脸不快。
  庄重连忙道:“若你今日无事,我们偷偷出去玩如何?”
  封焕眉毛一跳,脸色立马缓和下来,直接拉着庄重要出门。
  “别急,换了便装再走。”
  说着领着封焕去换衣服,封焕见他屋中还有他的尺寸便服,嘴角的笑容藏都藏不住了。
  可封焕的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看到眼前风景顿时明白了什么,脸直接黑了下来。
  “还当你如此好心约我一同出来游玩,原来还在想你的案子。”
  二人此时来到一个孤零零的农庄,靠近宅院的时候就看到农庄上的人迅速关门回避,与童师爷所述相同,封焕哪里还会不明白。
  “边玩边工作,一举两得岂不更好,如此一来都不耽误。”
  封焕嗤了一声,虽说心中是认同这样的观点,毕竟男子汉大丈夫要建功立业,哪里有这么多空闲。他现在也是因为天高皇帝远,再加上黑骑军被他训练有素,所有才能偷得浮生半日闲而已。可心里明白且认同,不代表听了就会释然,总觉得自己被排在工作的后头了。
  庄重笑着翻下马,与封焕并肩而立,踮起脚尖主动亲吻他的脸颊。这还是庄重第一次在外头如此主动,封焕的耳根子立马红了起来,加深了这个吻,直到发现有人异样目光才放开,可手却紧紧牵着庄重。
  两人并无明确目的在农庄附近游走,农庄里的人刚开始对他们心存警惕,可是见二人亲昵模样顿时明白了什么——狗男男挑僻静地方约会呢,看这架势怕还是偷偷摸摸的。脑中脑补出一场大戏之后,便是该干嘛干嘛去了,不再理会。
  农庄大宅院内。
  “少爷,您现在可不能出去啊!”管家突然冒了出来挡在一华衣公子面前。
  华衣公子不耐烦道:“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谁会来啊,我在这乡下本来就无力死了,现在连这大宅院都不让我出,你是不是想闷死我啊!”
  “哎哟喂我的少爷啊,小的哪敢啊。可现在什么情形您还不知道啊,若是出去被人发现就麻烦了,您就少给老爷太太惹些麻烦吧。”管家就差没直接给这小祖宗跪下来了。
  华衣公子翻了翻白眼,“我又不去哪,就在这附近走走怕什么啊。这附近都是我们的地盘,又没有外人。”
  管家道:“这几日咱们这一直有外人出入,今日又来了两个,公子您先忍忍,过了这一阵就好了。”
  华衣公子不耐烦道:“把他们轰出去不就行了!这是他们随便能来的地方吗。”
  管家无奈,“少爷,附近山脉可不是咱们家的,况且今日来的两位看着是富贵人家出身,身上还穿着的可是锦缎,可不敢得罪,否则若是惹了事更加麻烦。”
  华衣公子撇撇嘴,“谁脑瓜子被门夹住了,来这犄角旮旯作何。”
  旁边一个小厮眼珠子转了转,讨好道:“小的刚才也看到了,啧啧,他们两个肯定是来那个的……”
  小厮双手握拳露出拇指互相碰了碰,贼眉鼠眼的让华衣公子立马明了,顿时来了兴致,“真的?可干嘛来这荒郊野岭啊?”
  小厮笑得□□,眼睛一眨一眨的,华衣公子立马明了,打野战也是个不错的体验啊!想到自个现在被管束甚严,心中嫉妒不已。心中暗想:本少爷都没试过呢!
  “哼,真是不知羞耻,光天化日竟敢行如此伤风败俗之事!”华衣公子说得义愤填膺,可顿了顿又问:“话说,这两人长得咋样?”
  小厮见管家在一旁脸色不好,什么话都不肯说了。华衣公子立马明了,扫了管家一眼,不悦道:“你还杵在这干嘛,我都不出门了别让我看到你这癞皮脸!”
  管家嘴角扯了扯,嘴中没说什么就离开了,临走前不忘瞪了那小厮一眼,以作警告。
  小厮嗤了一声,很是不屑,“这老匹夫仗着夫人老爷的宠爱,连少爷都不放在眼里了。”
  华衣公子不耐烦听这些,“别说些有的没的,那两个人长什么模样?”
  见华衣公子眼睛都在发亮,小厮也不敢再说其他,连忙道:“哎哟喂,少爷,不是我胡说,这两个人长得还真是出众。当然啦,比少爷您还是差很多的。”
  华衣公子踢了他一脚,“别拍马屁,快说事。”
  小厮连忙道:“一个长得高大英俊,站在那就跟青松似的,身上的腱子肉透过衣裳都能瞧见!可又不像庄上的野汉壮得跟傻牛一样,宽肩窄腰,绝对的条儿顺盘儿亮,往那一站整个人都发着耀眼的光!另一个长得眉清目秀,年纪看着并不大,眼睛又黑又亮,皮肤比那未出阁的女子还要水嫩,细皮嫩肉的可招人疼。”
  小厮在华衣公子身边有一段日子,自然知道他喜欢听些什么,所以形容词都往他喜欢的上靠。还将那二人如何旁若无人的亲昵一一交代,还加了点艺术加工,听起来格外淫靡。
  华衣公子听完,眼睛都发起光来,这两种都是他最喜欢的!两个人若是一前一后一起伺候他,该有多美啊!
  “走。”华衣公子二话不说,踹了小厮一脚,小厮不察摔倒在地。
  小厮愣了愣,一边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边问道:“去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