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黎桦看到他果然眉开眼笑,美滋滋的拍拍身边的位置,让他坐下。
  他对凌越的印象从长得挺好看的变成每天会带很多吃的。
  “今天我的戏份完结了,我请你吃饭吧。”
  听到吃饭,黎桦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凤锦这些天离开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黎桦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别墅里,特别寂寞。
  他忙不迭就答应了凌越。
  林薇一直关注着两人,凌越是同她知道,但黎桦是不是她暂时没把握。
  黎桦性格好家世好,而且懵懵懂懂的一看未经人事,要是能傍上这样一个金主,她这辈子都不用愁了。
  林薇走上去自然道:“既然是给凌公子庆祝,不如让我一起去吧,我的戏份今天也结束了,一起庆祝如何?”
  她看向黎桦,等着他的回复。
  林薇知道凌越会因此讨厌她,但依旧不愿意放弃这个机会。
  黎桦毫无心机的点点头:“好呀!”
  多一个人,还可以多点几盆菜呢!
  作者有话要说:  胡智:你不要轻易满意粉丝的要求,要钓着他们
  小梨花:胡哥让我钓着你们
  粉丝:?没关系,我们愿意上钩
  第12章 12
  碍于脸面,凌越不好拒绝林薇,最后秦时也跟着一起去了。
  凌越有意在黎桦面前表现自己的财力,带他们去了海城最高端的娱乐会所。
  长姣属于会员制的场所,全海城也就几千个名额。凌越刚停好车,就有服务员出来迎接了。
  林薇反复看了凌越几眼,心情复杂。这么有权势的男人,怎么就是同性恋呢?
  从一条小道进去,穿过长长的弄堂,进入一个庭院,便是大门。
  走廊上挂着许多古字画,黎桦边走边看。
  凌越跟在他旁边,给他一一介绍。
  “这副字是黄初老先生不惑之年写的,他今天也在这里,你要是感兴趣的话,我们待会儿可以去看看。”
  林薇听得偷偷翻了个白眼,凌越真的是随时随地不留余力的展现自己的雄性竞争力。
  黎桦点点头:“好呀,我想去看的。”
  他出生在大卫皇宫的后花园,成日里听着帝师的之乎者也,耳濡目染,对古典文化既喜欢又好奇。
  他的模仿能力又极强,现在也会跟凤锦一起练字画画,当然想见识人类中厉害的书法家。
  凌越心底耶了一声,他离小梨花又近一步了。等小梨花见识到他的实力,肯定毫不抵抗就乖乖从了。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档子事。
  黎桦点了所有他想吃的菜,他不知道价格,自然也不会心疼。
  秦时都看得肉疼,他知道凌家对凌越很好,但零花钱也不会给太多,这么一顿饭下来,就是凌越一个月零花钱了。
  他不知道凌越心不心疼,但他是拿不出这么多钱来泡男人的。
  服务员还没走,秦时就忍不住开口讽刺:“没见过世面真的是可怕,估计也就这么一次能来这种高端的地方了,反正不是自己付钱。”
  林薇也点了几个菜,还以为秦时在讽刺她,手里的刀叉差点没拿稳。
  黎桦虽然迟钝,却能分辨出别人的善恶。
  他从百宝囊里摸出一张黑卡,往桌上一怕,对林薇道:“要吃什么继续点,我请客!”
  超凶超有气势!
  凤锦离开的时候给了他好几张卡,随便刷的那种。
  秦时脸色微僵,他总觉得黎桦很土,给人一种乡巴佬的感觉。
  “暴发户就是暴发户,以为有钱能买来一切。要是没有凌越带着,你进都进不来。”
  凌越听着这话不舒服,但他也想借着秦时敲打敲打黎桦,好让他对自己百依百顺,便没有开口。
  黎桦的确知道自己没见过世面,他也不懂暴发户的意思,只知道不是好话。
  他撅着嘴哼了一声,很委屈的玩着手里的黑卡。
  秦时满意的一笑,还要说话。
  服务员便几步走到黎桦身边,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礼。
  “您是黎桦先生吧?”
  黎桦还以为这是自己的粉丝,委屈的情绪一扫而光,喜滋滋的嗯了一声,都要找笔给她签字了。
  服务员保持着热情的微笑:“黎先生可能不知道,这是您哥哥旗下的产业。他交代过,见卡如见人,您想吃什么,就跟我说。”
  凤锦知道黎桦爱吃,给了他很多卡,早就跟底下人交代过。见到黎桦,就跟见到他一样,满足他的所有要求。
  秦时:“!”
  长姣是两百多年前在海城扎根的,历史悠久。传闻由某个隐士家族所掌控,怎么可能是黎桦哥哥的产业?
  黎桦到底是什么身份?国内似乎没有黎姓的大家族啊!
  服务员似有若无的眼角瞥了秦时一眼,轻柔的声音缓缓响起:“这位先生说笑了,若黎家是暴发户的话,恐怕国内没有任何家族敢说自己是贵族家庭了。”
  秦时脸涨得通红,狠狠拍了一下桌子,站起来就往外面走。
  凌越想开口拦,就听到黎桦轻声问:“他要走了吗?”
  凌越以为他要拦,忙回头看他。
  黎桦美滋滋的拍手:“太好了,少一个人跟我们抢菜吃了。”
  凌越:“……”
  林薇:“……”
  她下定决心,就算傍不上这个大款,也要认下这个弟弟。
  一顿饭,黎桦埋头吃得开心,决定既然是爷爷的产业,那他就要多来吃吃。
  另外两人各有心思,却也维持着表面的和气。
  长姣的管理层听了服务员的汇报后,特意赶来见黎桦。
  “黄初老先生就在隔壁院子,今天他老人家八十八大寿,心情好,要写一副字送给有缘人,少爷想去瞧瞧嘛?”
  凌越只知道黄初在这里过寿,却不知道他还要写字送人。要是知道,他肯定一早就过去了。他爷爷极其喜欢黄初的字,要是能拿到这副字,爷爷一高兴,说不定手里的东西就给他了。
  凌越打定主意,对黎桦道:“我们去看看吧,我陪你去。”
  李经理不知道凌越跟黎桦什么身份,只道:“黄老先生特意交代没有请柬不准放行,不过少爷想跟朋友一起去的话,当然是可以的。”
  林薇看到凌越忽变的脸色,心中偷笑。
  让你装逼,还说带小梨花去,最后还是小梨花带着才能进去。
  黄初在书法界地位尊崇,他本人身份也不低,这次大寿,来得都是国内数一数二的人物。
  老先生是个相信缘分的人,在他八十八岁大寿的日子,希望能找到一个最有缘份的人。
  他的大徒弟黄坚提议,仿照魏晋名士曲水流觞的玩法,这里没有足够幽长曲折的河流,便用羽毛代替。
  从顶上抛下一片羽毛,每个人选择一个位置,羽毛落到谁的身边,谁就站出来写一个字。
  若是写得让老先生满意,便有资格得到他的字。
  既满足了缘分一说,也不至于让老先生的墨宝流落到没有底蕴的人手里。
  林薇一个娱乐圈明星,虽然正当红,但站在这些人当中必然是自卑的。官商两界都看不起娱乐圈,既要捧内心又嫌弃,林薇早已受过数不尽的侮辱。
  她既喜欢有人能认出自己,又怕被当中揭丑。
  林薇往黎桦身后靠了半步,小声道:“如果待会儿羽毛落到我们这里,该怎么办啊?”
  她贫苦出身,一路靠自己打拼,自然没有学过书法这种高端的艺术。
  黎桦道:“不要怕,我把它吹开。”
  林薇:“……”
  这种心动中带着搞笑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凌越没想到是这种玩法,不由兴奋的拍了下大腿。
  他从小写字就不错,是以讨爷爷的欢心,在家里比其他几个小辈受宠。
  凌越想炫耀,便凑近黎桦问:“你字写得怎么样?”
  黎桦想了想,认真道:“还好呀。”
  “嗤!”不知谁笑了一声,来这里的,除了身份尊贵以外,还有另一个身份,就是书法爱好者。
  现场大多数人都喜欢书法,很多人也自认书法写得不错。但这种情境下,当着黄初老先生的面,他们谁也不敢说自己写得“还好。”
  “还好”在这些人心里,就是写得很好,算得上书法小乘了。
  凌越也是这么想的,听到旁边人笑,不由得往旁边挪了半步。
  他倒不是嫌弃黎桦,就是怕被黄老先生听到,导致他的计划泡汤。
  黎桦注意到了他的这半步,他其实已经把凌越当朋友了,但凌越却嫌弃他乡巴佬。
  小妖怪的自尊心一下就爆发了,哼了一声。
  凌越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妥,朝黎桦笑了笑,欲盖弥彰的又走了回去。
  黎桦问他,“你很想要这幅字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