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她这一举动引起了众人的大笑。
“爹,我大伯他们说什么呢?”走在前头的叶轩一家听着后面的笑声,叶夏末歪着脑袋问。
“大概是你长姐说了什么有意思的事。”叶轩笑言。
赵聆也是一脸的笑意,突然想到了什么,收了笑意,“这回出征,秦家和钱家也会走,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
“怎么,再骂他们个狗血淋头?”叶轩笑问。
“那还不是他们欠骂!”赵聆一改在相故城中的样子,一副泼辣样儿。
“放心吧,他们不敢的。”叶轩就是稀罕她这样,那小女子样他还看不顺眼呢!“你就在城里帮着大嫂,这男人都走了,一城的女人老幼,没个人看着是不成的,对了,我回头和大哥说声,留下一队人马,就贾大那支,有什么事也有个照应。”
“你们可别小看了女人。”赵聆白了他一眼,正色道,“算了,留下一支也让你们安心,芳子(贾大的媳妇)和我交情不错,回头接府里来也省些麻烦。”
“那就这么着,一会儿我和大哥说。”叶轩也觉得不错。
“你们什么时候走?明早?”赵聆盘算着行礼给收些什么。
“不,今晚。”叶轩摇头。
“这么紧?”她眉头一皱,“可来不急收拾些什么。”
“出来前我都收拾好了,你回头把给儿子牛肉干分我一些就好了。”他话一出,叶夏末小嘴就嘟上了,他逗着儿子,“怎么?不舍得?”
“爹爹行军苦,都给爹爹吧。”叶夏末想了半天,有点不情愿的开口,心里也是明白,牛肉干没爹重要。
“好儿子!”叶轩一伸手把叶夏末抱到自己马上,“爹不在城里这段时间要听话,什么事听你长姐吩咐,别耍脾气,真有个万一,一定不要慌,明白么?”
“爹放心好了,儿子是男子汉,会保护好娘,伯娘,长姐,二姐的!”他小月匈脯一拍,太招人稀罕了!
“真是爹的好儿子!”叶轩一把揉乱了他的头发。
叶轩和叶斩一说,果然叶斩也觉得留些人马在城中妥善,出征前,叫出了贾大的那支队伍。
“贾大,本将军此次出城,留你们在城中,定要保护好城中人,你可明白?”
国字脸的大汉单膝而跪,“属下明白!”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嘴上露出一丝笑。
叶听雪则再次握紧了拳头,突然肩头被拍了下,她回头就见吴芳站在她的身后,一脸笑意,“大小姐,这里风大,身子才见好,还是回屋比较好。”她看着吴芳,唇抿了抿,想起前世这个人挡娘与小婶的前面,却也没挡下那死亡,那双不甘的眼中,是满满的恨!
“芳姨没事,我叶家的人没那么脆弱。”她收回目光看向前方。
金乌西垂,兵马出发,全城的人相送,等待着亲人的归来。
前世时归来的士兵再也见不到亲人,而今生,她,叶听雪,定要亲手拿下那罪魁祸首!
易江,不可破!
第10章 (玖)
易江所在地区,归于草原,与溪裕仅一山之隔,却是天壤之别,溪裕十分的富饶,气候易人,粮产丰富,相比之下易江就正好相反,易江寒苦,土地也不适合种稻米小麦,反到是土豆地瓜这类根茎植物生长的很好,也幸好易江有一座全晋朝国最大的盐井,这才让易江的日子不算太难过,却与溪裕比起来相差很远,这一点从三军的身上就能看出来。
秦百战与钱桩两人分别带的队伍,一个是溪裕南山军,一个是溪裕北山军,不说手下的兵如何,这这两位,一个个养尊处优的样儿,哪像是出来打仗的!一路上不停的抱怨,又骂易江寒苦,不是人待的地方,连带着手下的兵也是没什么精神,嘴里也是说着不好听的话,当然这些个抱怨,在到达析水湾的时候,全都没了声音。
叶家军早早就到了,并毫不客气的占了最好的一处,已经开始生火做饭了,前几年的大比这两家让叶家给打的溃不成军,所以也不敢去争。
与这两家相比,叶家军的兵个个人高马大,精神抖擞,那精气神就不是一个层次,大约是因为秦钱两家是在溪裕富养的,没经历过什么大的战役,怎么说也有易江在前面挡着呢,也就养成了这些个少年兵的惰性,叶家的兵汉子,打小就在马背上长大,和赫族是三天两头的打,不说人人一身的腱子肉,也是有一套应敌之法。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赫族这个让易江人深恶痛绝的种族!
赫族是草原游牧民族,很早之前,还是与晋朝国通市,以牛羊等物换取食粮盐巴茶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不在与晋朝国通市,而是通过抢夺来获得所需品,不光抢东西,要是只抢东西不会让江易人这么恨他们,关键是他们还杀人,所过之处少有幸存者,使得一个个好好的村落变成了废村。
江易当年有大大小小近百的村落,那些年最后只剩下了十几个村落,这些年经过叶家人好几代的努力,才发展到如今的一城二十七村的规模,可以说是那一家与赫族都要有血海之仇。
无论是赫族的女人、老人还是孩子,都是易江人提防的对象。
据说曾经有人收养过赫族的婴孩儿,本想着孩子小什么都不懂,然而最后这个村子被灭了,正是那个长到十岁的婴孩儿为赫族通风报信,所以,易江人的心也就变狠了,毕竟他们也有妻儿父母兄弟姐妹。
在别的地方,两家的小子打架没准能打出友情来,但在这里易江的小子和赫族的小子只能是天生的仇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从骨子里就透着敌对,哪怕是赫族的小子故意示好,也会让易江的小子更加的防范,因为那些背信弃义的事发生的太多了,他们本能的不相信赫族小子。
“哟,叶元帅来的够早的。”秦百战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无论是敌是友,都能厚着脸皮打招呼。
叶斩正站的一口烧锅前而,往里撕肉干,抬眼瞥了秦百战一眼,“不过是离的近,比不得秦将军。”这话一出秦百战与钱桩脸色都是一变,要说溪裕和易江离的有多远,他们又比叶斩提前五天出发,却到的最晚,要是快行,三天也到了。
“哈哈,路上耽搁了。”秦百战又是寒暄了几句就撤回自己帐中,心里一个劲的骂叶斩。
叶轩过来时秦百战正离去,他对着叶斩一撇嘴,叶斩只是笑了笑,接着撕手中的肉干,丢近滚水中,叶轩也抓了把干菜丢了进去,不多时,空气中弥漫着肉汤的香味,让秦钱两家的兵闻了直吞口水。
易江离草原近,牛羊肥美,又没有那么多的耕地,所以晋朝国的皇帝开恩,准易江养牛而食,鲜肉不易储存,但肉干、腊肉、熏肉就不一样了,做的好,能长时间保存,更何况这易江的肉干是有名的美味。
几十口大锅,每人一碗汤,一碗腊肉炖土豆,半张锅盔(一种硬面饼,圆形,直径尺许,厚1寸,重5斤,半张可不小呢!),无论是小兵还是将令都是一样。
这让秦钱两家的兵看着心里不大对劲,他们是干嚼干粮,那种又粗又硬的杂粮饼子,有碗热水就着就不错了,再看他们的将领,说不上顿顿有肉,但那热饭热菜的,和他们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叶家军的兵也不同情他们,谁让他们这些个人没摊上好头儿呢!叶家军的兵们还特可气的拿出自家媳妇做肉酱或是炒的辣肉条,八个十个的聚在一起,一人出一些,大家都尝着说谁家媳妇的手艺好,馋的那两家的兵口水直往下流。
心里把自家将军是骂了个狗血淋头!
叶轩一手拿着锅盔啃,一手夹着从家带来的酱豆儿,就一口汤,夹一筷子腊肉炖土豆,抬眼看向一样吃的正香的自家亲哥,“大哥,你这手可够狠的,这仇恨拉的。”
叶斩喝了口汤,眼角带笑,“他们自找的,这出门在外,最怕就是差别待遇,要是咱家和他们两家一样,还没什么,咱们这与兵同等,他们两家都是兵将不同,呵!有他们闹心的!”
“也是,这秦百战和钱桩就是欠收拾,上回出征还带小妾来,让我家赵聆那一通的骂。”叶轩撇嘴,那两个也是太不像话了。
“行了,别说他们了,快点吃,吃完了让人打探一下,我总觉得这回没那么简单。”叶斩心里也不□□,虽说每年都要会来这么一回吧,但这赫族犯没犯坏水还真不好说。
“爹,我大伯他们说什么呢?”走在前头的叶轩一家听着后面的笑声,叶夏末歪着脑袋问。
“大概是你长姐说了什么有意思的事。”叶轩笑言。
赵聆也是一脸的笑意,突然想到了什么,收了笑意,“这回出征,秦家和钱家也会走,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
“怎么,再骂他们个狗血淋头?”叶轩笑问。
“那还不是他们欠骂!”赵聆一改在相故城中的样子,一副泼辣样儿。
“放心吧,他们不敢的。”叶轩就是稀罕她这样,那小女子样他还看不顺眼呢!“你就在城里帮着大嫂,这男人都走了,一城的女人老幼,没个人看着是不成的,对了,我回头和大哥说声,留下一队人马,就贾大那支,有什么事也有个照应。”
“你们可别小看了女人。”赵聆白了他一眼,正色道,“算了,留下一支也让你们安心,芳子(贾大的媳妇)和我交情不错,回头接府里来也省些麻烦。”
“那就这么着,一会儿我和大哥说。”叶轩也觉得不错。
“你们什么时候走?明早?”赵聆盘算着行礼给收些什么。
“不,今晚。”叶轩摇头。
“这么紧?”她眉头一皱,“可来不急收拾些什么。”
“出来前我都收拾好了,你回头把给儿子牛肉干分我一些就好了。”他话一出,叶夏末小嘴就嘟上了,他逗着儿子,“怎么?不舍得?”
“爹爹行军苦,都给爹爹吧。”叶夏末想了半天,有点不情愿的开口,心里也是明白,牛肉干没爹重要。
“好儿子!”叶轩一伸手把叶夏末抱到自己马上,“爹不在城里这段时间要听话,什么事听你长姐吩咐,别耍脾气,真有个万一,一定不要慌,明白么?”
“爹放心好了,儿子是男子汉,会保护好娘,伯娘,长姐,二姐的!”他小月匈脯一拍,太招人稀罕了!
“真是爹的好儿子!”叶轩一把揉乱了他的头发。
叶轩和叶斩一说,果然叶斩也觉得留些人马在城中妥善,出征前,叫出了贾大的那支队伍。
“贾大,本将军此次出城,留你们在城中,定要保护好城中人,你可明白?”
国字脸的大汉单膝而跪,“属下明白!”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嘴上露出一丝笑。
叶听雪则再次握紧了拳头,突然肩头被拍了下,她回头就见吴芳站在她的身后,一脸笑意,“大小姐,这里风大,身子才见好,还是回屋比较好。”她看着吴芳,唇抿了抿,想起前世这个人挡娘与小婶的前面,却也没挡下那死亡,那双不甘的眼中,是满满的恨!
“芳姨没事,我叶家的人没那么脆弱。”她收回目光看向前方。
金乌西垂,兵马出发,全城的人相送,等待着亲人的归来。
前世时归来的士兵再也见不到亲人,而今生,她,叶听雪,定要亲手拿下那罪魁祸首!
易江,不可破!
第10章 (玖)
易江所在地区,归于草原,与溪裕仅一山之隔,却是天壤之别,溪裕十分的富饶,气候易人,粮产丰富,相比之下易江就正好相反,易江寒苦,土地也不适合种稻米小麦,反到是土豆地瓜这类根茎植物生长的很好,也幸好易江有一座全晋朝国最大的盐井,这才让易江的日子不算太难过,却与溪裕比起来相差很远,这一点从三军的身上就能看出来。
秦百战与钱桩两人分别带的队伍,一个是溪裕南山军,一个是溪裕北山军,不说手下的兵如何,这这两位,一个个养尊处优的样儿,哪像是出来打仗的!一路上不停的抱怨,又骂易江寒苦,不是人待的地方,连带着手下的兵也是没什么精神,嘴里也是说着不好听的话,当然这些个抱怨,在到达析水湾的时候,全都没了声音。
叶家军早早就到了,并毫不客气的占了最好的一处,已经开始生火做饭了,前几年的大比这两家让叶家给打的溃不成军,所以也不敢去争。
与这两家相比,叶家军的兵个个人高马大,精神抖擞,那精气神就不是一个层次,大约是因为秦钱两家是在溪裕富养的,没经历过什么大的战役,怎么说也有易江在前面挡着呢,也就养成了这些个少年兵的惰性,叶家的兵汉子,打小就在马背上长大,和赫族是三天两头的打,不说人人一身的腱子肉,也是有一套应敌之法。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赫族这个让易江人深恶痛绝的种族!
赫族是草原游牧民族,很早之前,还是与晋朝国通市,以牛羊等物换取食粮盐巴茶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不在与晋朝国通市,而是通过抢夺来获得所需品,不光抢东西,要是只抢东西不会让江易人这么恨他们,关键是他们还杀人,所过之处少有幸存者,使得一个个好好的村落变成了废村。
江易当年有大大小小近百的村落,那些年最后只剩下了十几个村落,这些年经过叶家人好几代的努力,才发展到如今的一城二十七村的规模,可以说是那一家与赫族都要有血海之仇。
无论是赫族的女人、老人还是孩子,都是易江人提防的对象。
据说曾经有人收养过赫族的婴孩儿,本想着孩子小什么都不懂,然而最后这个村子被灭了,正是那个长到十岁的婴孩儿为赫族通风报信,所以,易江人的心也就变狠了,毕竟他们也有妻儿父母兄弟姐妹。
在别的地方,两家的小子打架没准能打出友情来,但在这里易江的小子和赫族的小子只能是天生的仇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从骨子里就透着敌对,哪怕是赫族的小子故意示好,也会让易江的小子更加的防范,因为那些背信弃义的事发生的太多了,他们本能的不相信赫族小子。
“哟,叶元帅来的够早的。”秦百战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无论是敌是友,都能厚着脸皮打招呼。
叶斩正站的一口烧锅前而,往里撕肉干,抬眼瞥了秦百战一眼,“不过是离的近,比不得秦将军。”这话一出秦百战与钱桩脸色都是一变,要说溪裕和易江离的有多远,他们又比叶斩提前五天出发,却到的最晚,要是快行,三天也到了。
“哈哈,路上耽搁了。”秦百战又是寒暄了几句就撤回自己帐中,心里一个劲的骂叶斩。
叶轩过来时秦百战正离去,他对着叶斩一撇嘴,叶斩只是笑了笑,接着撕手中的肉干,丢近滚水中,叶轩也抓了把干菜丢了进去,不多时,空气中弥漫着肉汤的香味,让秦钱两家的兵闻了直吞口水。
易江离草原近,牛羊肥美,又没有那么多的耕地,所以晋朝国的皇帝开恩,准易江养牛而食,鲜肉不易储存,但肉干、腊肉、熏肉就不一样了,做的好,能长时间保存,更何况这易江的肉干是有名的美味。
几十口大锅,每人一碗汤,一碗腊肉炖土豆,半张锅盔(一种硬面饼,圆形,直径尺许,厚1寸,重5斤,半张可不小呢!),无论是小兵还是将令都是一样。
这让秦钱两家的兵看着心里不大对劲,他们是干嚼干粮,那种又粗又硬的杂粮饼子,有碗热水就着就不错了,再看他们的将领,说不上顿顿有肉,但那热饭热菜的,和他们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叶家军的兵也不同情他们,谁让他们这些个人没摊上好头儿呢!叶家军的兵们还特可气的拿出自家媳妇做肉酱或是炒的辣肉条,八个十个的聚在一起,一人出一些,大家都尝着说谁家媳妇的手艺好,馋的那两家的兵口水直往下流。
心里把自家将军是骂了个狗血淋头!
叶轩一手拿着锅盔啃,一手夹着从家带来的酱豆儿,就一口汤,夹一筷子腊肉炖土豆,抬眼看向一样吃的正香的自家亲哥,“大哥,你这手可够狠的,这仇恨拉的。”
叶斩喝了口汤,眼角带笑,“他们自找的,这出门在外,最怕就是差别待遇,要是咱家和他们两家一样,还没什么,咱们这与兵同等,他们两家都是兵将不同,呵!有他们闹心的!”
“也是,这秦百战和钱桩就是欠收拾,上回出征还带小妾来,让我家赵聆那一通的骂。”叶轩撇嘴,那两个也是太不像话了。
“行了,别说他们了,快点吃,吃完了让人打探一下,我总觉得这回没那么简单。”叶斩心里也不□□,虽说每年都要会来这么一回吧,但这赫族犯没犯坏水还真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