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碳酸气都跑光后又加了过量水的难喝可乐味。
  突然靠近的声音是乔桐的。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的桌子旁,眼神正在不怎么明显地往熊小时的电脑屏幕上扫。
  瞬间,熊小时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随手delete了那行字,顺便在心里表扬了她新贴上的防窥屏屏幕膜。
  见熊小时看向自己,乔桐才娉娉婷婷地把一份打印出来的文件递给她。
  ”田老师说,让我先把这份意见书拿给你看。”
  说起这份意见书,先要追溯到5月1日,也就是熊小时和乔桐上班的第一天。
  作为乔桐的指导老师,在听说乔桐将来的意向是做非诉以后,实在用不上乔桐干活的田桃丢给她了一份很简单的过时项目底稿,让她练习写一份书面法律意见,说是等她写完,就拿去找非诉那边的朋友帮着看一看。
  因为写出来也没用,所以田桃不急着要,乔桐也没急着写,一拖就是两三天。
  昨天下班前,乔桐好容易完成了,邮件发给田桃,田桃的朋友却出了差。
  田桃于是连打都没打开,随手一指熊小时,对乔桐说了句“要不你就先拿去给她先看看”。
  然后……
  就到了今天……
  真是天上砸下来的麻烦。
  但由于田桃发了话,熊小时只能把文件接过去。
  先看第一页。
  嗯…………………………
  田桃给乔桐挑的作业相当基础,即使拿不出什么新意让人眼前一亮,中规中矩地写也不会出错。但熊小时看到的这份却明显就是从网上复制粘贴出来的,连网页痕迹都有好几处没修改过来。格式问题、错别字、逻辑问题也都出全了,有条法规竟然还是错的。
  ???
  这都是什么鬼?
  在熊小时实习的一年里,即使面对的是上百页的工作报告和书面法律意见,她都不允许自己出现任何错误,连标点符号都要保证绝对的准确。
  表达用语必须精准,所有论证要确保逻辑严谨,稍有不足就反复修改,几乎已经到了强迫症的地步,现在突然看到这么一份东西,她真的觉得浑身难受。
  虫子a,虫子b,虫子c,到处都是虫子!
  她转身去拿了根铅笔:“你这半页的内容都不能用……”
  但她的笔尖刚落到纸面上,那摞纸就被猛地抽走了。
  熊小时抬头,疑惑地看向紧抱着文件的乔桐。
  “你就看了一眼……”
  乔桐很为难似的地欲言又止,表情看起来仿佛熊小时对她干了什么不得了的坏事,她却只能忍着咽下去。
  看熊小时不为所动,并没有接她话的意思,乔桐抿着嘴唇,很勉强地冲她笑了笑:“算了。是我麻烦你了。你还是继续先忙你的吧,等你忙完了,我再拿给你看。”
  说完她拿着那摞纸,转身回了座位,呆呆地坐了一会儿,俯身趴到了桌面上,肩膀好像还有点抖。
  熊小时:………………
  这戏是不是太足了?
  她最开始实习的时候,就算拿出了十足的专注,也还是会因为犯错被同事和导师批得一无是处。犯了错就改,有问题就反思,谁还不是从犯错和改正里走过来的?
  再说了……
  她只讲了一句话啊!!!
  她根本就没有批评她,她只是说了一句“半页内容不能用”啊!!!
  办公室里坐着的所有人都听到了,但没有一个人抬头往这边看一眼。
  只有梁宝宝,忙前忙后地又是给乔桐倒水,又是给她递纸,轻声细语安慰完,还特意走到熊小时跟前,摆出前辈样子地教育着说:“人家辛辛苦苦写了好几天,你怎么能就看一眼,就说半页都不能用?人家多难过呀~”
  用的是调侃的语气,说的也很轻松,但谁都能听出来他是站在哪边。
  但是熊小时她完、全、不、生、气。
  :)
  不用她帮忙修改真是太好了呢。
  乔桐写的东西从根基上就全都是被虫子蛀出来的洞,如果真要改,那基本就是推翻重新来。有那个时间,她能多研究多少新的法规?
  再说,田桃是懒得管,老周是不愿掺合小姑娘间的这些鸡毛蒜皮,但他们又不是真的糊涂。这事儿她到底有没有错,在场的人那不心里跟明镜儿一样?
  最重要的是!她已经打定主意要辞职了!
  跟这里的人搞好关系屁用都没有!
  跟这两个人计较,只会阻碍自己的个子长高!
  想到自己到156cm后就怎么都不肯往上窜一点的身高,熊小时赶紧拿出今早没来得及喝的牛奶。
  刚打算撸开吸管,办公室的玻璃门被推开,熊小时的直属上司方政埋头走了进来。
  眼镜腿缠着胶布的眼镜滑到鼻尖,衬衣的扣子从扣上的第一个开始就错了一个位,头发也比昨天更油了,几撮几撮的粘在一起,都能看到头皮,邋遢得无法形容。
  但他说出的话却立马让熊小时丢开了手里的吸管。
  他说:“我接了一个案子。”
  熊小时紧接着合上了电脑。
  虽然辞职已定,但毕竟到了大悟,就算辞职,出于礼貌,也该先跟完一个案子再说。
  对她来说,经验这种东西,永远是不嫌多的。
  “案件资料已经从检察院那里带回来了。”
  方政从文件包里费劲地抽出了一本文件,握在手里发起愣,像是忘了接下来要说什么。
  熊小时察言观色:“方老师,我去大家都复印一份?”
  “哦,哦,好。”
  方政舒了一口气。
  他刚才正在犹豫是不是自己先去复印,熊小时主动提出,总算是解了他的围。
  等熊小时拿着资料去复印,他才想起来还没说案子来源。
  “被告是我的老乡,算起来,他妈妈还跟我是远房亲戚。”
  他说着,开始唉声叹气,“第一次到城里,竟然是因为儿子进了看守所。唉。能帮着就帮点吧。”
  熊小时借着复印的时间翻了翻。
  这可不是什么能帮就帮点的案子。
  这是入室抢劫杀人案……
  把复印好的资料装订分类好,她一个抱着7人份的资料分发下去。然后抓紧时间,打开电脑开始做案件的要点梳理。
  嫌疑人,孙茂远,男,22周岁,池鹭市池鹭村人。
  今年1月初来到熊猫市,如今正在一家名叫“威风堂”的网吧当网管。
  2017年5月1日深夜,嫌疑人尾随打工结束后回家的女性死者刘戈,趁其开门时强行将其挟持、闯入其家,由于遭到死者反抗,他向死者腹部连刺数刀将其杀害,并抢走了死者的钱包、手机,以及家中的所有值钱物品。
  负责调查这个案子的是熊猫市刑侦总局的重案二组。
  目前,收集到的证据包括:
  1.留在案发现场的大量血脚印。
  鞋号41号,与嫌疑人的鞋号相符,且重案二组探员已经找到了那双沾着死者血液的鞋,就被丢在嫌疑人所住出租房附近的垃圾桶里。
  2.目击证人。
  证人声称案发当晚,他在死者楼道下的路灯旁和一个黑衣男子相撞,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衣服上沾上了血迹。据描述,那是个“穿着黑色外套,个子1米75左右的偏瘦男人”,与嫌疑人特征相符。
  并且在规范的指认程序下,证人从十二张照片中一下子指认出了嫌疑人。
  3.留在案发现场的毛发。
  经过dna检验,结果正是嫌疑人孙茂远的头发。而嫌疑人和死者从未相识,因此死者房间出现的毛发只有可能是凶手作案期间留下的。
  也是这点作为了最有力的证据,直接令刑侦总局做了逮捕决定。
  雪上加霜的是,嫌疑人在第一次被刑侦局探员问话时,说自己5月1日晚一直都呆在威风堂网吧,但无论是网吧的工作人员还是网吧门口的监控,都证实了他是在撒谎。
  被戳穿后,面对“你根本没有不在场证明!”的铁证,他却不肯再说话了,只是一个劲儿地反复说他没有杀人,他不是凶手,要探员还他清白。
  声称没有杀人,却对自己当晚的行踪先是撒谎后是沉默。
  头发出现在案发现场,却完全解释不了它出现的原因。
  这种情形下。
  无罪辩护,可能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先来感谢赞助商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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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我们的第一个案子出现了。
  第7章
  07
  熊小时思考的同时,办公室的几个律师也开始围绕这一点发生了讨论。
  田桃一如既往的嫌麻烦。
  她把那一厚摞资料一丢,趴到桌子上摆摆手:“这案子我可不管。他被捕当天闭着嘴直接来找律师不行吗?竟然还瞎编不在场证明,没事找事。”
  方政正拧开他装在包里的不锈钢茶杯,小心地把凉透的了陈茶水倒掉,留下茶叶,然后往里面加了新的热水。
  听到田桃的嫌弃,他叹气:“农村孩子,也没上过什么学,哪能想到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