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之前知乎有个话题,叫做:
  裴一为什么能红这么快还不败坏路人缘?
  底下最高票的答案是:
  “因为他有作品。”
  是这样没错。
  又或者夸张点甚至可以说:他每一部都是作品。
  哪怕是出道时拍的网剧,夸也就算了,最起码不能让人昧着良心嘲。
  用粉丝的话来表述就是:
  “不说颜值,也不说智商啊教养啊那些虚的,我话就放在这里,我们裴哥哥的演技还是可以吹一吹的。记住,是裴!哥!哥!不是什么国民弟弟,我一哥才不是国民弟弟!”
  ......
  摄影师是西淮的老班底了,拍过无数实力派演员,还是有些见识。
  他觉得,去年那个影帝奖杯,要不是林嘉导演突然来一部大制作,把江影帝都请出山了,裴一其实可以拿一拿的。
  这一行,没办法,运气和天赋永远都比汗水要来的重要。
  有的演员天生就有天赋,有灵气,只要稍微花点心,就胜过你十年二十年的经验努力,你不甘心也没办法。
  裴一就是这种被上天厚爱的演员,但是这孩子确实早熟,性子也冷,看上去对谁都温和礼貌,其实骨子里永远透着一股疏离,不是一般的难接近。
  所以,对于林蔓茜能和裴一打好关系这件事,他倒是真心实意地佩服。
  只不过他也没想明白,为什么情商这么高的女孩儿,还会得罪环艺高层呢?
  ……
  想不通啊想不通,还是多拍花絮少研究。
  .
  不过他也确实没功夫研究了,因为门外林蔓茜的助理已经抱了两大箱的热奶茶进来,正在帮着自家艺人一杯杯地分给剧组的工作人员。
  女生还裹着那件宽大的羽绒服,站在剧组中间鞠躬致谢,笑容真诚,
  “感谢这段时间大家的照顾,本来还想请大家吃个麻辣小龙虾什么的,但是现在太晚啦,你们还要工作,就不耽误你们时间了,请大家喝杯奶茶,这家奶茶店是我无意中发现的,不是网红牌子,但超级好喝,我中午徒步走了三公里专门去订的哦!有可可有奶盖有现煮,大家想喝就拿什么,喝完了还有,不要怕喝穷我,你们只有这一个机会啦!”
  她的话说的一点不官方,而且眉眼弯弯,笑起来时露出洁白的牙齿,满满的都是亲和力,只让人觉得舒服。
  导演拿了一杯可可,带头鼓掌发言,
  “恭喜我们大燕朝的小公主杀青,蔓茜是个好演员,非常棒,咱们下一部戏再约啊!大家也休息一下,喝杯奶茶,半个小时后继续。”
  整个剧组顿时一片热闹。
  大家都很给面子地鼓起掌来,还有不少人拿着奶茶要跟她合影。
  主要林蔓茜在剧组的这段时间,戏好,事少,还不做妖,工作人员都挺喜欢她的,好感度值都快赶上裴一了。
  她杀青,又快过年放假了,大伙儿内心都兴奋。
  裴一接过助理拿来的羽绒服,披在身上,也不过去拿喝的,就靠着柱子,慢悠悠地玩起手机来。
  这种热闹的场合,他一般是不怎么参与的。
  不过他指尖滑到一半,就停在屏幕上,挑挑眉,眼里流露出几分诧异。
  屏幕上是关注人中午新发的微博。
  “乌啦啦城邦:
  推荐一家超级无敌好喝的奶茶店!
  全糖可能会有点甜,不爱喝甜的孩子们点半糖就可以了。
  地址比较偏,但装修超有氛围的,店长是中法混血的漂亮小姐姐,没有男朋友哦,不谢。”
  配图有三张。
  第一张是一个定位。
  第二张是手机拍的店面图。
  第三张是桌子上的一杯奶盖。
  裴一诧异的倒不是乌啦啦城邦和林蔓茜推荐了一样的奶茶店。
  而是第三张配图里,露出来的半只鞋子。
  鞋子也没什么稀奇的,非常常见的小白鞋款式。
  稀奇的是鞋子上的那个脚印。
  他记得,今天中午拍完戏,他被人一撞,不小心踩了林蔓茜一脚,在她的小白鞋上留下了一个鞋印。
  也是这个部位。
  但是那姑娘好像忙着要去做什么,他“对不起”三个字还没说出口,就看见她急冲冲地挥挥手跑出去了。
  少年顿了顿,翘起二郎腿,大爷坐姿,低头看了看自己鞋底的纹路。
  然后抬头对比了一下照片上那半个鞋印。
  ——一毛一样。
  第12章
  林蔓茜抱着一个大箱子四处送温暖。
  箱子里奶茶只剩最后三杯的时候,她刚好走到裴一面前,然后低头看了看杯子上的标签,脸上带出个礼貌的微笑,
  “裴一,你要哪杯?”
  箱子里刚好一杯可可,一杯抹茶海盐奶盖,还有一杯柠檬鲜柚。
  裴一握着手机瞅她,眼底的情绪有些复杂,两三分审视,两三分迷茫,还有两三分不知所措与估量。
  久久没有答话。
  林蔓茜抱着箱子就有点懵,试探性地又喊了声,
  “裴一?”
  然后她就看见,面前的少年突然严肃起来,俯下身,目光如炬,
  “蔓茜姐,问你几个问题好吗?”
  被笼罩在一团阴影内的林蔓茜:......
  你问问题就问问题,搞得那么吓人做什么。
  女生仰头看他,努力撑起气势,一派淡定,
  “你问呗。”
  “你最喜欢的歌是什么?”
  哈?
  她睁大眼睛,这是什么鬼问题?
  “你干嘛突然问我这个?”
  “因为.......”
  少年顿了顿,露出一点思索,而后很快回答,
  “因为我发现我的百度百科很多乱写的资料,所以我想了解一下你们的情况。”
  “......”
  “你还没说呢,你最喜欢的是什么歌?”
  ......算了,毕竟都不是一个世纪的人。
  小孩子们有时候就是会对世界上的某些东西特别有求知欲。
  她家侄子还特别喜欢问为什么奥特曼没有小鸡鸡呢。
  林蔓茜轻咳一声,诚实地回答他,
  “很多歌我都喜欢啊,不过最近喜欢hedi的《weight loss》。”
  “但是这种事情说不准的啦,说不定百科上记录的是我以前采访时喜欢的歌呢。”
  ……哦。
  “乌啦啦城邦:
  这次做的是四红汤,女孩子们可以多喝哦,bgm是hedi的《weight loss》,最近一直在单曲循环,推荐给你们。”
  少年不动声色,
  “这样啊,那好像百科上还说你非常喜欢英短呢。”
  是吗?
  她记得她当时看自己百度百科时,上面还写着她喜欢狗呢。
  林蔓茜想了一会儿,
  “估计是信息被什么人篡改了吧。我怕猫,我喜欢狗的。”
  “哦。”
  他点点头,又状若无意地问,
  “那最喜欢什么狗呢?”
  “我最喜欢藏獒啊!”
  一提起这个林蔓茜就兴奋,神采奕奕,
  “以前我们家邻居还养过一只藏獒呢,对谁都凶,偏偏喜欢我,我觉得我是有藏獒缘的人……不过后来他们搬走了,我就再没见过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