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有什么想要的,姐去府城给你买!”小草一副款姐的口气,对小石头道。
  小石头想了想,摇头道:“也没什么需要的,吃的玩的就别破费了,如果有便宜的纸笔给我买点回来。我觉得我的字,比同寝室的几个人,要差上一些。”
  “住你们屋的几个,要么是书香门第,要么是有钱人家。他们大多三岁就启蒙了,你多大才摸的笔?比他们差一点,也不丢人!”余小草觉得有好胜心不是坏事,但是不能太过执着于第一这个名次。
  小石头在被窝里翻了个身,笑嘻嘻地道:“我不是跟人攀比,先生也说了,一手好字对于将来考试,也很有帮助的。我本来启蒙就比别人晚,现在更应该奋起直追。府城的纸笔要是比镇上便宜,趁此机会多带会一些,放着备用呗!不用家里的钱,我的零花钱应该足够了!”
  自从小石头去镇上读书,小草就从没断过他的零花钱,每周至少三五十文,小家伙都舍不得花,准备存起来买文具什么的。可二姐想得太周到了,纸笔什么的从来没缺过。所以,他的小金库里,加起来也有几百文了。
  余小草走过去捏了捏他的小脸,笑着道:“你那几个铜板,还是留着你吃零食吧!笔墨的事不用担心,不是有二姐嘛!你二姐现在有钱,将来会更有钱!你只管安心读书,其他的事不用考虑!”
  等珍馐楼的桂花鸭打出名声后,余家一年至少也得有上千两的收入。别说供一个孩子读书了,就是家里所有的孩子都送去学堂,也用不了几个钱。财大气粗的赶脚,就是好!
  “余叔,小草呢?能出发了吗?”赵晗的声音,传入姐弟俩的耳中。
  小石头呵呵一笑,道:“二姐,你别磨蹭了!别让晗哥哥等急了!”
  “来了,来了!”小草赶紧拿好自己昨天就收拾好的小包袱,着急慌忙地冲出屋子。
  柳氏正把路上的干粮交到自家男人的手中,见小草还穿着昨天的衣服,皱着眉头道:“不是给你做了套新衣服吗?赶紧去换上!”
  “这套就挺好的呀!不需要换吧……”小草看了看身上的衣服,虽然是粗布的,没补丁没脏痕的,换什么换?
  余海呵呵笑着:“你娘叫你换你就换呗!出门穿新衣,图个好心情好兆头。”
  余小草还想说什么,被娘推搡着进了屋。柳氏从藤箱中取出一套崭新的绣花袄裙。上衣是鸭蛋青色交领绣花掐腰小短袄,搭配着深蓝色齐脚踝宽幅裙裤。说是裙裤,看起来却跟一般的裙子没什么两样,不过确实是从中间分出两个裤腿的,这样骑马走路都方便了许多。
  衣服虽说是棉布做的,却是相对较好的细棉布,浆洗得十分板正,穿起来挺有型。余小草穿越过来头一次穿这么正式的衣服,很臭美地在柳氏面前转了个圈,双手托着脸,笑眯眯地道:“娘,我美吗?”
  “好了,别臭美了!坐下来,娘给你帮个双丫髻。”柳氏的手相当灵巧,不一会儿,就把发髻梳好用发带系了个蝴蝶结。
  掐腰的短袄,衬得小草纤弱的腰不盈一握,双丫髻加上粉嫩雪白的小脸儿,一双如秋水般莹亮的大眼睛,萌得简直不要不要的。
  正在给小毛驴架上马鞍的赵晗,看到打扮起来的余小草,差点认不出她来。仔细看了几眼,才打趣道:“哟,这是从哪来的小家碧玉?生得一副好模样!”
  余小草大眼睛一瞪,双手叉腰,似笑非笑地道:“晗哥,你这是在调戏我吗?”
  赵晗闹了个大红脸,不敢看她,道:“我……我是真心夸你呢!”
  柳氏在小草背上使劲拍了一下,对赵晗道:“别管这丫头,她时不时来句疯话!真是拿她没办法!赶紧出发吧,小心晚上都到不了府城!!”
  小草的背被拍得生疼,撅起嘴,小声嘟哝着:“如果不是你叫我换衣服,我们都快要到镇上了。人家不过跟晗哥开个小玩笑,就下这么重的手。我还是你亲生的吗?”
  “你是番薯地里捡来的!”柳氏没好气地笑骂一声,把小草父女送出家门,有和余海一起把闺女扶上了小灰的背,叮嘱道,“你们爷俩骑术都不咋地,骑慢点儿,一路小心!”
  小灰身上的马鞍,是赵晗小时候用的,放在小毛驴身上刚合适。幸好柳氏做衣服的时候,小草让她把裙子改成裙裤,跨坐在马鞍上无压力。宽宽大大的裤腿,就跟两副裙摆似的,随着小毛驴的步子而摆动。
  一开始的时候,小草骑在驴背上还有些紧张,赵氏父子也放慢了步子,配合着余家父女的脚步。
  渐渐地,小草找到了节奏,身体不再那么僵硬。小毛驴感觉到主人的放松,步子也随之欢快起来。
  经过灵石水的洗礼,小灰的灵性并不比赵家两匹骏马来得差。根本不用小草发号施令,小毛驴跑得又快又平稳,甚至超过了余海的步伐,一驴当先的跑在前面。
  即使在崎岖的山路上,小草也感觉不到颠簸,比坐驴车可舒服多了。小草盘算着,下次去镇上,要不要骑驴去呢?
  很快,余海的骑术也慢慢熟练起来,一行四人的速度渐渐提了上来。让赵家父子惊奇的是,余家的小毛驴,无论是速度还是耐力,居然都能跟得上三匹骏马。
  正是因为小毛驴的给力,四人比预计的时间早一个时辰到府城。
  府城毕竟是府城,比唐古镇要繁华得多。街道宽阔而平整,两旁店肆林立,天边那抹斜阳的余晖,洒在绿瓦红墙、楼阁飞檐之上。那三层红砖绿瓦建筑,那高高飘扬的商铺招牌旗帜,那川流而来的车马……无不昭示着府城的繁华。
  余小草牵着小毛驴,伫立在这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看着那一张张或风雅、或清新、或真诚、或世故的脸庞,满耳都是商贩颇具穿透力的吆喝声,和偶尔传来的马嘶长鸣。一派泱泱盛世,繁华如梦……
  赵步凡不只一次来过府城,对这样的场面屡见不鲜,他轻声征询着余家父女的意见:“大海兄弟,咱们是先找个地方住下来,还是随便逛逛?”
  余海看了看闺女,问道:“草儿,你说呢?”
  “要不,咱们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小灰和马儿们喂上草料,修整片刻,再出来逛也不迟!”反正要在府城住上两夜,明天有一天的时间可以随便逛,也不差这一会半会儿的。
  赵晗当即表示赞同:“小草,我知道一处夜市,那儿晚上也比较热闹,许多南北小吃,还能淘到一些比较便宜的东西。你应该会喜欢的!”
  “好啊,好啊!晚上去逛夜市吃小吃!”余小草前世十五六岁开始,就为了生活奔波,极少有悠闲地逛夜市、品尝小吃的时候。这一世,赚钱还是要赚的,不过脚步要放得悠闲起来,看看生活中沿途的风景。
  一行四人在赵晗所说的夜市附近,找了一家干净的小旅馆住下。府城毕竟算是个大城市,消费水平比唐古镇要高上一些。这个地处偏僻的小旅馆,住上一夜要一百五十文,四个人一晚上不吃不喝,就耗去六百文钱,两晚上一两多银子没了!
  余小草先去后院,把小灰和三匹马儿伺候好。一路上,为了保持马儿的体力,小草随身水袋中的灵石水,几乎都给它们喝了。
  小旅馆是提供喂马的草料的,三匹马儿还好,一路只喝了点水,没怎么吃东西早就饿了,等草料一上来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被小草养刁胃口的小毛驴,却不耐烦地跺着蹄子,对草料不屑一顾。
  这个小旅馆是座家庭式的旅馆,喂马的是一位跟小草差不多大小的小姑娘。她见小灰驴不愿意吃东西,便对小草道:“这只小毛驴是不是不舒服?怎么不愿意吃东西啊?”
  余小草笑着道:“我家小灰被我惯坏了,别人喂的东西它一概不吃。小妹妹,你把草料给我,我来喂它吧!”
  小姑娘还要去厨房里帮忙烧火,闻言就把筐里的草料送到小草手中,道:“那就麻烦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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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腰疼!/(ㄒoㄒ)/~~
  第一百四十章 血拼
  余小草等小姑娘走远了,才把水袋里剩下的水,掺在草料里面,放到小灰面前的槽里。小毛驴舔了舔她的手,这才欢快地吃起来。另外三匹马,似乎察觉到小灰面前草料的不同,都把脖子伸过来。要不是缰绳束缚着它们,早跟小灰争抢起来。
  小草晃了晃水袋,里面空空如也。她摸了摸周三少那匹小红马,低声道:“今晚你们将就一下,明天再给你们弄好吃的!”
  小灰好像知道自己的食物遭三匹马嫉恨似的,飞快地把槽里的草料一扫而空,满足地掀起唇“昂、昂”叫了几声。三匹马没念想了,只得凑合着吃了些草料。
  那边,赵晗已经把东西放进房间,见小草在后院,便问了声:“小草,你要不要休息一会儿?”
  “我不累,咱们在附近转转吧!”骑着毛驴长途跋涉虽说很辛苦,但小草有作弊器灵石水啊,喝一口消除疲劳,浑身都是力气。
  旅店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府城平民区,附近的店铺经营的物品,价格跟唐古镇差不多,但像布料的种类,和首饰的花样,都比小镇上新颖得多。
  小草在附近的布店中,一眼相中了其中印染着雅致缠枝纹的细棉布,如果给柳氏做衣衫的话,穿着一定很好看。唐古镇里卖的棉布,要么是素净的纯色,要么是大红大绿的花布,这样素雅的布料,多买些回去。
  论起花钱,小草向来不手软。加上这儿棉布的价格并不高,跟唐古镇差不多,但花样多呀。她把看中的几种布料,每样都买了十来尺。赵晗跟在后面,不一会儿手上便挂满了包袱。
  不远处,是一间门面不大的银楼。小草想起早上娘给她梳头的时候,遗憾没有珠花做点缀,只有用做衣服剩下的边角料,系成蝴蝶结扎在头上。
  女孩子都是爱美的,小草毫不犹豫地抬脚进了银楼。里面看生意的,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女,相貌虽普通些,言谈举止却带着爽利。
  见有客人上门,少女并没有以貌取人,依然热情地迎上来:“小妹妹,要买首饰吗?你家大人呢?”
  余小草第一次逛银楼之类的店铺,眼睛四处看了看,便被琳琅满目的首饰吸引住了。以余家目前的条件,买金饰的话太惹眼,不符合小草低调的个性,和闷声发大财的计划。
  她冲少女笑了笑,便来到银饰的柜台。柜台里铺了一层深色棉布,衬得银饰光泽更加闪亮。
  少女此时看到了随后进来的赵晗。赵晗虽说只有十三四岁,由于常年习武,身量差不多已长成,高大健壮。在少女眼中,赵晗和小草是带着妹妹逛街的哥哥。
  两人身上穿着的都是极为普通的棉布衣衫,不过做工却很细致。尤其是小草身上改良过的袄裙,把小草纤细的身材衬托得如同一朵亭亭玉立的娇花,很有些小家碧玉的感觉。
  少女细心地帮小草介绍店里的首饰:“小妹妹,这对丁香耳饰,造型比较活泼,正适合你这样的年纪,要不要试试……”
  她拿起那对银丁香,就要往小草耳朵上比划,却看到小姑娘耳朵上并无耳洞,便带着歉意地冲小草笑笑,放下手中的银丁香,去拿另一套珠花头饰。
  余小草见那对丁香耳饰做工精湛,小小的丁香栩栩如生,在夕阳的余晖中闪烁着莹莹的光芒。小草小时候身体不好,柳氏没舍得给她穿耳洞,但小莲是有耳洞的。这对丁香很合小草的眼缘,询问了价格,只需二百文钱,便当即拍板拿下。
  接下来,她又替柳氏选了一对缠丝银镯,和一枚玉兰银簪。听小莲说,她们娘本来是有根玉兰银簪做陪嫁的,在小草小时候生病的时候当掉抓药了。这枚银簪,应该能弥补柳氏的一些遗憾吧!
  当然,小草也没亏待自己,为自己选了一对珠花和一串珊瑚手串。又给小莲也选了式样相同颜色不同的珠花。最后还买了几条金丝发带,准备送给周家姐妹和钱武的妹妹。
  就这么东买买西买买,一结账居然要六两多银子。少女有些担心这对“兄妹”带没带够银子,毕竟他们所穿衣物并不像有钱人家的孩子。普通人家谁会一下给孩子五六两银子,让她去买首饰?即使在府城,普通人家的闺女陪嫁首饰,也绝不会超过十两银子。
  少女心中有些惴惴的,却依然带着笑道:“一共六两二钱银子,我家首饰都是自家打造的,零头就给你们抹去了,你们只要给六两银子就成!”
  六两银子?的确不算贵!一对镯子和银簪,重量上就有近二两了,如果再请师傅雕琢的话,店家还真没多少赚头。好就好在人家是自家人打造的,省下一笔工钱。
  小草取出贴身的荷包,从里面取出一锭十两的小元宝,又把找的四两碎银塞进去。小草的荷包,是小莲给绣的,上面是一个很别致的太阳花图案。
  少女对这个荷包上的图案很感兴趣,经过小草的同意,把花样描了下来。少女是老银匠的女儿,对银饰打造很有天分。她打造出来的花样,不但精致而且充满灵性。
  这小小荷包上的太阳花,给了她无限的灵感。不久的将来,太阳花样式的首饰,在府城很是流行了一段时间。这家小小银铺,也渐渐闯出一定的名声,少女在首饰打造上也逐渐被认可……
  天色已经暗下来,除了银铺的大门,小草不忍赵晗大包小包地陪着她逛夜市,就跟他一起回客栈,把东西放下。余海怕两个孩子晚上出去不安全,便陪着一起出来了。
  赵晗推荐的夜市果然热闹,灯火通明,行人如织。道路两边摆满了各式摊点,每个摊子上都挂着两盏风灯,烛火偶尔摇曳一下,灯光显得朦胧而迷离。
  夜市不但有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还汇聚了各种南北小吃。糍粑、混沌、汤圆、酥饼、米粉……小草三人从街头吃到街尾,撑得小肚子鼓鼓的,哎呦哎呦直叫难受。
  直到夜市快要结束,小草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她意犹未尽地道:“这里的小吃虽说味道还挺地道的,可要我住附近的话,一定能弄出比这些好吃百倍的小吃来。”
  “哦?有什么想法,说来听听?如果可行的话,在码头卖也行啊!”赵晗也是尝过小草的手艺的,对于她做吃食的本事,他是毫不怀疑的。
  小草似是挂着淡淡怀念的笑,道:“我想弄串串香。无论是荤菜、素菜、禽蛋、海鲜……都可以用竹签串起来,再熬一锅鲜辣的汤料……这么一说,我肚子好像又饿了!”
  余海看着女儿在繁星下比星子还要亮的眼睛,笑着摸摸她头上的发髻,道:“码头现在已经开始丈量,不久就能动工了。三少说,将来码头会成为北方最大最繁华的港口,人流量肯定比现在多多了!以后,咱们就弄一个店面,卖卤菜和你所说的串串香!”
  “要不……你先弄一些,我帮你试试味道。若是真如你所说那么好吃,赚钱是绝对没问题的!”赵晗被她的形容,勾起肚子里的馋虫。港口啥时能建好还不知道呢,他对串串香的渴望岂不是遥遥无期?最好小草能先弄些出来,他也好解解馋。
  “没问题!明天在府城采买些香料,回去就弄给你们尝尝!”串串香的食材遍地都是,像白菜、青菜、生菜、豆腐、蘑菇之类的,根本不值钱。只要熬好汤料,想吃什么烫什么。多大的事儿!
  三人一边往回走,一边谈论着串串香,突然一个身影拦住了他们。一个人高马大,一看就是行伍出身的四旬大汉,盯着赵晗看了良久,才声音略带激动地问:“请问小哥,你是不是姓赵?”
  赵晗收起脸上的笑意,皱起眉头,一脸戒备地问道:“你,认得我?”
  “不,不!小哥你跟我师父长得很像,我恩师姓赵……”大汉见他并未否认,神情更加激动,一双虎目里隐隐含着水光。
  赵晗的样貌其实并不太像他爹,而是随了他祖父。赵家人似乎对于习武很有天分,别看赵晗只有十几岁,普通五六个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赵晗仔细打量的大汉一眼,似乎确定了什么,收起戒备之心,低声问道:“敢问壮士是不是姓房?房子的‘房’?”
  “是啊,是啊!我是你的师伯房子镇啊!恩师……你爷爷身体还好吧?你们这些年隐居何处,我找了你们二十多年了……”大汉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把抓住赵晗的肩膀,嘴巴快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
  赵晗自然是知道房子镇的。他是爷爷收养的孤儿,一直当儿子似的培养着,一身功夫都得自赵家的传承。据说,房子镇房师伯在失踪前,一身武艺已经能跟爷爷相提并论了,如果没有那场惨烈的战争,相信不久房师伯就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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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腰椎的毛病又犯了!!/(ㄒoㄒ)/~~
  第一百四十一章 将军
  谁都不会想到,三十多年前搬来东山村的老赵,居然是前朝赫赫有名的大将军赵子墨。赵将军有勇有谋,曾在丁半坡大败太上皇所率的八万大军。太上皇曾发出过“既生瑜何生亮”感慨,对他又爱又恨,爱的是他的才华,恨的是他对前朝的忠心。
  可惜前朝皇帝不知道珍惜,听信小人谗言,重用赵子墨将军的死对头刘明。在一次战斗中,刘明为了除掉赵子墨,故意拖延时间,延误战机,使得增援部队不能及时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