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她活了二十年,就玩/弄了这么一个面首,谁知道自己就走了狗屎运,那位面首他偏偏就能成为大邺历史上第一位金科状元。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概率!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在李述的胡思乱想中,大邺第一场新科宴就这么结束了。
因康宁长公主好游乐,因此新科宴散后,李述和其他世家女又在曲江池玩了半晌。游宴结束时已是近黄昏了,李述早都饿的前胸贴上了后背。
宫宴上的东西看着虽好,但毕竟是给皇帝与王公大臣的,上菜之前一道一道试毒,菜早都凉透了,李述根本没吃几口,后面又被沈孝给吓到了,更是没有胃口。
于是平阳公主的车马拐了个弯,往长安城最繁华的朱雀大街上走去。
朱雀大街上的酒楼仙客来,那是长安城一等一的美味。
可马车刚驶入朱雀大街,却见今日的街道不大一样——怎么好几家店门前都排了长长的队?而且那些排队的平头老百姓们,各个都是面带忧色、甚至面有菜色。
*
沈孝换了一身八成旧的灰色长袍,此时提了个米袋子,在丰年粮店外面排队,等着买米。
上午的新科宴散后,其他的进士要么是家里有人,要么是上头有人,下午都有各种宴席要赴。唯有他沈孝寒门出身,朝廷里头半个人都不认识,虽是状元,却根本没有人宴请他——让世家宴请寒门,闹呢!
因此他下午无事,便提了个米袋子来买米。
沈孝祖籍吴兴,在长安城没有什么亲眷,三月前他来赶考,在延寿坊临时赁了个小破房子住着。本就家贫,因此自然也雇不起什么仆人,光棍一条。虽然这几日刚中了状元,但官职还没有授,自然谈不上俸禄,因此还是一穷二白。
他安安静静站在一堆平头老百姓里头排队买米,除了身量高些、相貌俊些、气质冷些,其他地方真叫人认不出来是新科状元。
正排着队,前头几位忽然吵了起来。
“掌柜的,为什么没有米了!”
丰年粮店乃是长安城最大的粮店,店小二一双眼睛翻到天上去,一脸爱买不买,“谁说没米了,这不是米嘛!”
说罢双手捧起店门口的一捧米来,哗啦啦又流了下去。
可百姓却怒,“这是几年前的陈米了?里头这沙子、还有这老鼠屎,你给谁吃呢!你们别拿陈米充数,我们要新米!”
一石激起千层浪,排队的百姓都吼了起来,“我们要买新米!”
店小二不耐烦,“要新米,没有!打从去年冬天起,老天爷就一直不下雨,运河如今还堵着呢,南边的粮根本运不过来,你们还想要新米,做梦去吧!”
“呸,睁眼说瞎话,你们丰年粮店屯了那么多粮食,怎么可能没有新米,分明就是故意屯着不想卖!”
沈孝面无表情地听着。
一双深潭般的眼无声地打量着对峙的人群。
关中大旱。
可也只是从去年冬天开始旱的,又不是旱了好几年,要说丰年粮店没有新米,他沈孝是不信的。
商人不想卖新米,无非就是等着囤积居奇。
沈孝抬起眼往天上看了一眼,他读书又杂又多,通一点天象,看得出来这天气只怕还会继续干旱下去。商人想必也知道这一点,时间拖得越久,米价就会越贵,他们打得就是这个算盘。
一两个月后,等市场上的陈米都卖完了的时候,老百姓彻底断粮了,粮价才是最贵的时候——新米那个时候再开卖,那时候就能五倍利,不,十倍利地赚。多好的事。
沈孝想通了这一点,目光从万里无云的天上挪开,正要收回眼,却忽然定住了神。
丰年粮店对面是全长安城最贵的酒楼仙客来。
多少百姓为了一口米而发愁的时候,仙客来门口王公贵族的车马却始终络绎不绝。此时,正有一辆马车停在了仙客来门口。
那辆马车从外表看平平无奇,不过是一个通体黑色、略微宽敞的马车,但马车刚停在仙客来门口,店小二连忙迎了上来,殷勤地就差跪下磕头叫爷爷叫奶奶。
高官遍地走,勋贵多如狗的长安城,店小二什么人没见过,至于这么殷勤?
马车里的人,地位不低。
车帘一晃,一身华服的女子身影露了出来。
平阳公主,李述。
今上最宠爱的公主,地位是真不低。
沈孝的目光顿时冰冷了下来。
李述此时是真前胸贴后背了,恨不得立刻滚进仙客来里头大快朵颐,可她刚掀开车帘,正抬脚准备下马车时,就觉得有一道阴冷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李述一抬眼。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狗屁缘分,一日之间连续见了两次被她始乱终弃的面首。
而且回回他的目光都冷得仿佛淬过冰。
冷得仿佛要杀人。
李述脚一滑,没踩稳,登时从马车上跌了下来。
幸好身边的红螺眼疾手快,连忙扶住了她,这才没跌个狗吃屎。
隔着朱雀大街宽阔的街道,龇牙咧嘴的李述与面无表情的沈孝对视着。
沈孝生了一副好皮相,那身八分旧的长袍穿在别人身上是寒酸,穿在他身上却是清高。他身材高而瘦,肩宽腿长,站在人群里就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隔着熙熙攘攘排队的人群,沈孝的烈烈眉峰仿佛一柄长而窄的直刀,直直劈到李述的眼睫前。
李述心头疏忽一跳,叫他这身好皮囊摄去了片刻心神。
待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沈孝已经收了眉峰,拎着米袋子转身走了。
干脆利落,一声招呼都不打。
李述:“……”
她是当朝公主好不好,便是一二品的大员,见了她也没法当看不见的。谁敢直接转身走?
他沈孝不过是个半只脚跨进朝堂的状元,真当自己是哪根葱了,竟然敢忽视她!
可偏沈孝腿长,三两步就瞧不见人影了,弄得李述气闷不已。
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他还在朝廷里头做官,总有再见面的时候。下回等着瞧吧!
李述收回目光,由红螺扶着,进了仙客来,上了三楼的包厢。
川鲁粤淮扬,无论哪种菜系,仙客来都有长安城一顶一的好厨子。李述是这儿的常客,口味店里都知道。故入座之后店小二殷勤道:“公主,今儿个还上您爱吃的那几道川菜?”
李述嗜辣,最喜欢川菜。
可她却顿了顿,道,“不了,上几道淮扬菜吧。”
沈孝,吴兴人。吴兴以淮扬菜系最出名。
清蒸鲫鱼、冬瓜盅、蟹黄汤包、碧螺虾仁、清汤鱼翅……
李述胃口虽小,桌上却满摆了八道淮扬菜。淮扬菜清而不淡、浓而不浊,极为鲜美。
可李述却只是漫不经心地喝着汤,一边想起了沈孝这个人。
*
三年前,她随着崔进之游历到了江南吴兴。
李述那时喜欢崔进之到骨子里,他去哪里,李述就跟着去哪里。
那时候他们停船在吴兴游玩,有一天崔进之忽然从秦楼楚馆里头带回了一个风尘女子,名叫青萝。对李述说,他想把她收在身边。
他说那句话的时候,他们二人正在吃早餐,吴兴的小汤包极好吃,一口一个,咬破纸一样薄的包子皮后,略烫的汤汁就流进了嘴里。
虽然很烫,但同时又很鲜美,叫人欲罢不能。
崔进之眉眼都不抬,一边吃汤包,一边对李述说,他想把青萝收在身边。
他的态度非常自然,自然到好像驸马爷的责任就是纳妾一样。
李述一愣,半晌没反应过来。
为青萝那件事,她和崔进之吵了个天翻地覆。崔进之一步不让,李述也一步不退,他们像一对红了眼的公鸡,在修罗场上恨不得把对方所有的羽毛都啄下来,看一看那身鲜妍艳丽的皮下藏了一个什么样丑陋的灵魂。
李述那时气得不轻,恨不得拿刀砍了名叫青萝的贱蹄子。可崔进之把青萝保护得滴水不进,李述根本没法动手。
后来李述彻底冷了心。
崔进之要养小妾,那她李述就要养面首。
她让吴兴县令给她找吴兴最俊俏的清白子弟过来。
吴兴县令挖地三尺,找了吴兴当地愿意“伺候”公主的、相貌又英俊的二十个年轻人。
在一众谦卑恭顺的面首里,李述一眼就挑中了沈孝——高而瘦、一身半新不旧的布袍,明明是来做面首,可他肩挺背直,仿佛是来殉节。
侍寝的那天晚上,李述才知道沈孝为什么那样有气节——他本就不是来做面首的,他只是想见当朝公主一面,求她举荐他做官。
三年前的大邺还没有科举这回事,一个人要做官,只有被显贵举荐这一条路。可显贵举荐的都是世家子弟,怎么可能让一个寒门来分自己的利益。
沈孝有大才,有野心,有权欲,偏偏没有家世。他要往上爬,只能靠着权贵的赏识。于是他看上了平阳公主。
他并不想做面首,这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是奇耻大辱。但除了混进面首堆里面,他没有其他可以见到平阳公主的法子。
那天晚上李述给自己灌了许多酒,心想:崔进之有新欢了,她李述也有,今夜是她彻底忘记崔进之的一夜。
可那个浓眉乌眼的面首跪在她面前,脊背挺直,双手捧着一沓文章,却说:“沈孝无意做公主入幕之宾,只求公主一览沈孝文章,若文章可入公主之眼,求公主……举荐沈孝为官。”
李述醉的有些厉害,伸手拿起那一沓文章,然后把它们一扔,纸张纷纷扬扬落了一地。
面首震惊地看着她,李述发现他有一双极黑沉的眼。
就像崔进之一样。
她含着醉意,对面首笑道:“想要官?好啊,上这张床,好好伺候我。”
“若今夜伺候地好,明日就给你官做。”
沈孝的脸上红白交错——伺候?他一个大男人,靠的是自己的才华与能力,岂能做那等以色侍人的弄臣?!
李述见沈孝不动,立刻失去了耐心,“既然你不愿,那就下去吧,本公主也不做强迫人的事情。红螺,叫别人过来伺候我。”
醉了酒的公主斜倚在床上,满床红帐,美人如玉。
沈孝抬起头看着她,一咬牙站了起来,“我……愿意伺候公主。”
裙下之臣、入幕之宾、以色侍人又如何?这是他唯一能被举荐做官的机会,是他不再沉沦于下僚的机会。不论付出什么代价,他都要抓住这次机会。
一/夜/欢/愉。
可第二日李述酒醒了,却立刻将昨日赏官的话抛在了脑后——李述从一个卑贱的庶女变成大邺最受宠的公主,靠的不是别的,一是聪敏,二是谨慎。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概率!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在李述的胡思乱想中,大邺第一场新科宴就这么结束了。
因康宁长公主好游乐,因此新科宴散后,李述和其他世家女又在曲江池玩了半晌。游宴结束时已是近黄昏了,李述早都饿的前胸贴上了后背。
宫宴上的东西看着虽好,但毕竟是给皇帝与王公大臣的,上菜之前一道一道试毒,菜早都凉透了,李述根本没吃几口,后面又被沈孝给吓到了,更是没有胃口。
于是平阳公主的车马拐了个弯,往长安城最繁华的朱雀大街上走去。
朱雀大街上的酒楼仙客来,那是长安城一等一的美味。
可马车刚驶入朱雀大街,却见今日的街道不大一样——怎么好几家店门前都排了长长的队?而且那些排队的平头老百姓们,各个都是面带忧色、甚至面有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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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孝换了一身八成旧的灰色长袍,此时提了个米袋子,在丰年粮店外面排队,等着买米。
上午的新科宴散后,其他的进士要么是家里有人,要么是上头有人,下午都有各种宴席要赴。唯有他沈孝寒门出身,朝廷里头半个人都不认识,虽是状元,却根本没有人宴请他——让世家宴请寒门,闹呢!
因此他下午无事,便提了个米袋子来买米。
沈孝祖籍吴兴,在长安城没有什么亲眷,三月前他来赶考,在延寿坊临时赁了个小破房子住着。本就家贫,因此自然也雇不起什么仆人,光棍一条。虽然这几日刚中了状元,但官职还没有授,自然谈不上俸禄,因此还是一穷二白。
他安安静静站在一堆平头老百姓里头排队买米,除了身量高些、相貌俊些、气质冷些,其他地方真叫人认不出来是新科状元。
正排着队,前头几位忽然吵了起来。
“掌柜的,为什么没有米了!”
丰年粮店乃是长安城最大的粮店,店小二一双眼睛翻到天上去,一脸爱买不买,“谁说没米了,这不是米嘛!”
说罢双手捧起店门口的一捧米来,哗啦啦又流了下去。
可百姓却怒,“这是几年前的陈米了?里头这沙子、还有这老鼠屎,你给谁吃呢!你们别拿陈米充数,我们要新米!”
一石激起千层浪,排队的百姓都吼了起来,“我们要买新米!”
店小二不耐烦,“要新米,没有!打从去年冬天起,老天爷就一直不下雨,运河如今还堵着呢,南边的粮根本运不过来,你们还想要新米,做梦去吧!”
“呸,睁眼说瞎话,你们丰年粮店屯了那么多粮食,怎么可能没有新米,分明就是故意屯着不想卖!”
沈孝面无表情地听着。
一双深潭般的眼无声地打量着对峙的人群。
关中大旱。
可也只是从去年冬天开始旱的,又不是旱了好几年,要说丰年粮店没有新米,他沈孝是不信的。
商人不想卖新米,无非就是等着囤积居奇。
沈孝抬起眼往天上看了一眼,他读书又杂又多,通一点天象,看得出来这天气只怕还会继续干旱下去。商人想必也知道这一点,时间拖得越久,米价就会越贵,他们打得就是这个算盘。
一两个月后,等市场上的陈米都卖完了的时候,老百姓彻底断粮了,粮价才是最贵的时候——新米那个时候再开卖,那时候就能五倍利,不,十倍利地赚。多好的事。
沈孝想通了这一点,目光从万里无云的天上挪开,正要收回眼,却忽然定住了神。
丰年粮店对面是全长安城最贵的酒楼仙客来。
多少百姓为了一口米而发愁的时候,仙客来门口王公贵族的车马却始终络绎不绝。此时,正有一辆马车停在了仙客来门口。
那辆马车从外表看平平无奇,不过是一个通体黑色、略微宽敞的马车,但马车刚停在仙客来门口,店小二连忙迎了上来,殷勤地就差跪下磕头叫爷爷叫奶奶。
高官遍地走,勋贵多如狗的长安城,店小二什么人没见过,至于这么殷勤?
马车里的人,地位不低。
车帘一晃,一身华服的女子身影露了出来。
平阳公主,李述。
今上最宠爱的公主,地位是真不低。
沈孝的目光顿时冰冷了下来。
李述此时是真前胸贴后背了,恨不得立刻滚进仙客来里头大快朵颐,可她刚掀开车帘,正抬脚准备下马车时,就觉得有一道阴冷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李述一抬眼。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狗屁缘分,一日之间连续见了两次被她始乱终弃的面首。
而且回回他的目光都冷得仿佛淬过冰。
冷得仿佛要杀人。
李述脚一滑,没踩稳,登时从马车上跌了下来。
幸好身边的红螺眼疾手快,连忙扶住了她,这才没跌个狗吃屎。
隔着朱雀大街宽阔的街道,龇牙咧嘴的李述与面无表情的沈孝对视着。
沈孝生了一副好皮相,那身八分旧的长袍穿在别人身上是寒酸,穿在他身上却是清高。他身材高而瘦,肩宽腿长,站在人群里就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隔着熙熙攘攘排队的人群,沈孝的烈烈眉峰仿佛一柄长而窄的直刀,直直劈到李述的眼睫前。
李述心头疏忽一跳,叫他这身好皮囊摄去了片刻心神。
待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沈孝已经收了眉峰,拎着米袋子转身走了。
干脆利落,一声招呼都不打。
李述:“……”
她是当朝公主好不好,便是一二品的大员,见了她也没法当看不见的。谁敢直接转身走?
他沈孝不过是个半只脚跨进朝堂的状元,真当自己是哪根葱了,竟然敢忽视她!
可偏沈孝腿长,三两步就瞧不见人影了,弄得李述气闷不已。
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他还在朝廷里头做官,总有再见面的时候。下回等着瞧吧!
李述收回目光,由红螺扶着,进了仙客来,上了三楼的包厢。
川鲁粤淮扬,无论哪种菜系,仙客来都有长安城一顶一的好厨子。李述是这儿的常客,口味店里都知道。故入座之后店小二殷勤道:“公主,今儿个还上您爱吃的那几道川菜?”
李述嗜辣,最喜欢川菜。
可她却顿了顿,道,“不了,上几道淮扬菜吧。”
沈孝,吴兴人。吴兴以淮扬菜系最出名。
清蒸鲫鱼、冬瓜盅、蟹黄汤包、碧螺虾仁、清汤鱼翅……
李述胃口虽小,桌上却满摆了八道淮扬菜。淮扬菜清而不淡、浓而不浊,极为鲜美。
可李述却只是漫不经心地喝着汤,一边想起了沈孝这个人。
*
三年前,她随着崔进之游历到了江南吴兴。
李述那时喜欢崔进之到骨子里,他去哪里,李述就跟着去哪里。
那时候他们停船在吴兴游玩,有一天崔进之忽然从秦楼楚馆里头带回了一个风尘女子,名叫青萝。对李述说,他想把她收在身边。
他说那句话的时候,他们二人正在吃早餐,吴兴的小汤包极好吃,一口一个,咬破纸一样薄的包子皮后,略烫的汤汁就流进了嘴里。
虽然很烫,但同时又很鲜美,叫人欲罢不能。
崔进之眉眼都不抬,一边吃汤包,一边对李述说,他想把青萝收在身边。
他的态度非常自然,自然到好像驸马爷的责任就是纳妾一样。
李述一愣,半晌没反应过来。
为青萝那件事,她和崔进之吵了个天翻地覆。崔进之一步不让,李述也一步不退,他们像一对红了眼的公鸡,在修罗场上恨不得把对方所有的羽毛都啄下来,看一看那身鲜妍艳丽的皮下藏了一个什么样丑陋的灵魂。
李述那时气得不轻,恨不得拿刀砍了名叫青萝的贱蹄子。可崔进之把青萝保护得滴水不进,李述根本没法动手。
后来李述彻底冷了心。
崔进之要养小妾,那她李述就要养面首。
她让吴兴县令给她找吴兴最俊俏的清白子弟过来。
吴兴县令挖地三尺,找了吴兴当地愿意“伺候”公主的、相貌又英俊的二十个年轻人。
在一众谦卑恭顺的面首里,李述一眼就挑中了沈孝——高而瘦、一身半新不旧的布袍,明明是来做面首,可他肩挺背直,仿佛是来殉节。
侍寝的那天晚上,李述才知道沈孝为什么那样有气节——他本就不是来做面首的,他只是想见当朝公主一面,求她举荐他做官。
三年前的大邺还没有科举这回事,一个人要做官,只有被显贵举荐这一条路。可显贵举荐的都是世家子弟,怎么可能让一个寒门来分自己的利益。
沈孝有大才,有野心,有权欲,偏偏没有家世。他要往上爬,只能靠着权贵的赏识。于是他看上了平阳公主。
他并不想做面首,这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是奇耻大辱。但除了混进面首堆里面,他没有其他可以见到平阳公主的法子。
那天晚上李述给自己灌了许多酒,心想:崔进之有新欢了,她李述也有,今夜是她彻底忘记崔进之的一夜。
可那个浓眉乌眼的面首跪在她面前,脊背挺直,双手捧着一沓文章,却说:“沈孝无意做公主入幕之宾,只求公主一览沈孝文章,若文章可入公主之眼,求公主……举荐沈孝为官。”
李述醉的有些厉害,伸手拿起那一沓文章,然后把它们一扔,纸张纷纷扬扬落了一地。
面首震惊地看着她,李述发现他有一双极黑沉的眼。
就像崔进之一样。
她含着醉意,对面首笑道:“想要官?好啊,上这张床,好好伺候我。”
“若今夜伺候地好,明日就给你官做。”
沈孝的脸上红白交错——伺候?他一个大男人,靠的是自己的才华与能力,岂能做那等以色侍人的弄臣?!
李述见沈孝不动,立刻失去了耐心,“既然你不愿,那就下去吧,本公主也不做强迫人的事情。红螺,叫别人过来伺候我。”
醉了酒的公主斜倚在床上,满床红帐,美人如玉。
沈孝抬起头看着她,一咬牙站了起来,“我……愿意伺候公主。”
裙下之臣、入幕之宾、以色侍人又如何?这是他唯一能被举荐做官的机会,是他不再沉沦于下僚的机会。不论付出什么代价,他都要抓住这次机会。
一/夜/欢/愉。
可第二日李述酒醒了,却立刻将昨日赏官的话抛在了脑后——李述从一个卑贱的庶女变成大邺最受宠的公主,靠的不是别的,一是聪敏,二是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