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好不容易她回来了,他吁了一口气,又是放松又是紧张,她却说了这些话。
她什么都知道了。
“宵宵,”他用力的像是要将她刻进自己的骨血中一般:“以后咱们好好过日子,我不会再让你难过了。”
他实在是说不出不要离开我这样的话,可是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不愿意接受这种“到此为止”的关系,这让他觉得有点冷,像风从四面八方吹来。
罗岑宵用力推也推不开他,他们之间的力气悬殊,正如他们之间的地位也是不平等的,罗岑宵意识到这一点,只觉得无尽的灰心与悲哀,最后,她大吼一声:“放开我!”
黎今一怔,她就顺势脱离了他的桎梏。
她看着他,一字一句:“你不走,我走,不许跟上来!”
黎今颓然的倒在沙发上。
他的母亲黎曼玲是个乐观的女人,即便身处绝境也从未抱怨,她从高高在上的富家小姐成为了舞女,一夕之间的转变并非人人都能做到。
黎曼玲用心工作,只想攒到钱后重新开始人生,结果她的人生就在一个夜晚被那几个畜生给毁了。
要不是因为她拼命咬断了堵住她嘴巴的布料高声求救的话,她就不止被一个畜生给侵犯了……
她得救了,可是也失去了。
老天实在不怜惜她,偏偏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怀上了施暴者的孩子。
她不敢做流产手术,又害怕药流,纠结之间,肚子慢慢大起来,就开始舍不得了。
有了黎今,她的生活更加艰难,还好,每两年后,她又遇到了邓思安。
邓思安作为她青梅竹马的男伴,帮助了她和黎今太多,为了她,宁肯与家里作对也不娶费萍萍。
直到邓老爷子松口。
日子渐渐的好起来,黎曼玲的脸上从未见到过悲伤。
黎今知道自己的母亲是怎样的人,她是个坚韧的女人,绝不会轻易倒下,以前没有,现在也不会。
可是她的健康出了问题。
最后的时候,她瘦到了皮包骨头,却仍然不忘要了口红徐徐涂抹在嘴上,笑着道:“这样走的时候显得气色好。”
黎今不愿意听这些,黎曼玲便安慰他:“阿今怎么这么无趣,将来可怎么找女朋友呢?”
黎曼玲的身体终究还是一天天的颓败下去,后来,医生也说,回家等着吧,没多少日子了。
黎今不会忘记她临走前的时候,双眼亮的要命,像是点燃了生命中所剩的油火而发出的光,她终于紧紧攥着他的手臂,在上头掐出了深深的印记:“阿今,那几个畜生,你要帮妈……让他们统统下地狱!”
她渴切的像是沙漠中的旅人:“你做的到吗?”
当时还年少的他点头。
黎曼玲就趁着神智还有一丝清醒,告诉了他深埋在心中许多年的记忆,她趁着那几个人逃走的时候,扯掉了其中一人的帽子和围巾,记住了他的长相。
他的眼角有一道很轻的疤痕,凶神恶煞。
很多年后,他才知道,这人就是罗振兴。
于是,他一边下套让罗振兴自己钻进来,一边不能克制自己的百般诘难于罗岑宵,他既矛盾又兴奋,就像个十足的狂躁症患者。
可他算漏了一点,他再次爱上了她。
或许,从六年前开始,他的爱只是被储存了起来而已,却未间断过。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地雷啦,么么扎~~~:
阳儿阳扔了1个地雷
第85章 hapter85
85
罗岑宵从楼上下来才发现自己脚上穿的还是刚才换上的拖鞋,北风呼呼的叫着,小区里的大树上都是光秃秃的枝丫,天地间苍茫而孤寂。
她的脸本就因为流多了泪而变得又干又紧绷,被风一吹更加疼,像是用无数小刀子割着她似的,她想,所谓凌迟也不过是这个滋味吧。
她抱着双臂进了车子,幸好包包随身携带着,这个情况也不方便惊动任何人,她干脆去了酒店。
办好了入住手续后,她坐在了酒店温暖的套房中。
酒店还是前天公司为她开办庆功宴的那一家,这里的服务很好,这么冷的天,vip套房中的百合仍在盛放,就好像春天已经到来。
她坐在这里,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明明才过去了两天,什么都不同了。那日,她也是在这里,与那个男人抵死缠绵,被他抱着的时候,她觉得温暖极了。
她几乎以为日子就要这样过下去了,可是生活偏偏同她开了个大玩笑。
两天而已,她就失去了一切。
黎今对她说,很多东西似乎本来就是会失去的,失去了也不是灾难。
这真是个准到极点的预言,很好,她的确又失去了。
罗岑宵栽倒在柔软的大床上,如果可以把一切记忆都删除多好,她就不用这么累了……
如果做一个梦,回到十八岁的话,她一定会早早的逃出罗家,顺利的念大学、工作,结婚,生子,过着普通的生活,每□□九晚五,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可以跟那个普通的男人,从天光乍破走到暮雪白头,过完这安稳的一生。
她想着想着,就这样睡着了。
她什么都知道了。
“宵宵,”他用力的像是要将她刻进自己的骨血中一般:“以后咱们好好过日子,我不会再让你难过了。”
他实在是说不出不要离开我这样的话,可是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不愿意接受这种“到此为止”的关系,这让他觉得有点冷,像风从四面八方吹来。
罗岑宵用力推也推不开他,他们之间的力气悬殊,正如他们之间的地位也是不平等的,罗岑宵意识到这一点,只觉得无尽的灰心与悲哀,最后,她大吼一声:“放开我!”
黎今一怔,她就顺势脱离了他的桎梏。
她看着他,一字一句:“你不走,我走,不许跟上来!”
黎今颓然的倒在沙发上。
他的母亲黎曼玲是个乐观的女人,即便身处绝境也从未抱怨,她从高高在上的富家小姐成为了舞女,一夕之间的转变并非人人都能做到。
黎曼玲用心工作,只想攒到钱后重新开始人生,结果她的人生就在一个夜晚被那几个畜生给毁了。
要不是因为她拼命咬断了堵住她嘴巴的布料高声求救的话,她就不止被一个畜生给侵犯了……
她得救了,可是也失去了。
老天实在不怜惜她,偏偏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怀上了施暴者的孩子。
她不敢做流产手术,又害怕药流,纠结之间,肚子慢慢大起来,就开始舍不得了。
有了黎今,她的生活更加艰难,还好,每两年后,她又遇到了邓思安。
邓思安作为她青梅竹马的男伴,帮助了她和黎今太多,为了她,宁肯与家里作对也不娶费萍萍。
直到邓老爷子松口。
日子渐渐的好起来,黎曼玲的脸上从未见到过悲伤。
黎今知道自己的母亲是怎样的人,她是个坚韧的女人,绝不会轻易倒下,以前没有,现在也不会。
可是她的健康出了问题。
最后的时候,她瘦到了皮包骨头,却仍然不忘要了口红徐徐涂抹在嘴上,笑着道:“这样走的时候显得气色好。”
黎今不愿意听这些,黎曼玲便安慰他:“阿今怎么这么无趣,将来可怎么找女朋友呢?”
黎曼玲的身体终究还是一天天的颓败下去,后来,医生也说,回家等着吧,没多少日子了。
黎今不会忘记她临走前的时候,双眼亮的要命,像是点燃了生命中所剩的油火而发出的光,她终于紧紧攥着他的手臂,在上头掐出了深深的印记:“阿今,那几个畜生,你要帮妈……让他们统统下地狱!”
她渴切的像是沙漠中的旅人:“你做的到吗?”
当时还年少的他点头。
黎曼玲就趁着神智还有一丝清醒,告诉了他深埋在心中许多年的记忆,她趁着那几个人逃走的时候,扯掉了其中一人的帽子和围巾,记住了他的长相。
他的眼角有一道很轻的疤痕,凶神恶煞。
很多年后,他才知道,这人就是罗振兴。
于是,他一边下套让罗振兴自己钻进来,一边不能克制自己的百般诘难于罗岑宵,他既矛盾又兴奋,就像个十足的狂躁症患者。
可他算漏了一点,他再次爱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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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岑宵从楼上下来才发现自己脚上穿的还是刚才换上的拖鞋,北风呼呼的叫着,小区里的大树上都是光秃秃的枝丫,天地间苍茫而孤寂。
她的脸本就因为流多了泪而变得又干又紧绷,被风一吹更加疼,像是用无数小刀子割着她似的,她想,所谓凌迟也不过是这个滋味吧。
她抱着双臂进了车子,幸好包包随身携带着,这个情况也不方便惊动任何人,她干脆去了酒店。
办好了入住手续后,她坐在了酒店温暖的套房中。
酒店还是前天公司为她开办庆功宴的那一家,这里的服务很好,这么冷的天,vip套房中的百合仍在盛放,就好像春天已经到来。
她坐在这里,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明明才过去了两天,什么都不同了。那日,她也是在这里,与那个男人抵死缠绵,被他抱着的时候,她觉得温暖极了。
她几乎以为日子就要这样过下去了,可是生活偏偏同她开了个大玩笑。
两天而已,她就失去了一切。
黎今对她说,很多东西似乎本来就是会失去的,失去了也不是灾难。
这真是个准到极点的预言,很好,她的确又失去了。
罗岑宵栽倒在柔软的大床上,如果可以把一切记忆都删除多好,她就不用这么累了……
如果做一个梦,回到十八岁的话,她一定会早早的逃出罗家,顺利的念大学、工作,结婚,生子,过着普通的生活,每□□九晚五,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可以跟那个普通的男人,从天光乍破走到暮雪白头,过完这安稳的一生。
她想着想着,就这样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