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突然她就有些心酸,她判断这是一个可怜的老人,“大叔,你是在捡塑料瓶子吗?”
那个人的身影微微的顿了一下,没理她,继续在垃圾堆里面翻找着。
陶笛看这个人没转身,也没搭理她,她热心的再靠近了一点,就看见男人低着的侧脸在动。像是在咀嚼东西。
她心里更加难受了,难道这个大叔是在垃圾堆里面找吃的?
她连忙拉着他,“大叔,你别翻了。这里没食物的,就算有也是一些变质的。你是不是很饿?你要是饿了,就跟我回家去。我家离这里不远,我家里有很多好吃的。你跟我回家吧?”
她看大叔还是没转身看她,以为大叔窘迫,她急道,“大叔,我真诚的邀请你去我家吃早餐。真的!唉……我今天出门跑步也没带钱,不然你实在不愿意去,我也可以给你一点钱买吃的。”
她心疼老人,心疼的不行,眸底亮光一闪,又道,“大叔,不然你在这里等我,我回去帮你拿点食物,再拿点零钱给你。你别这么辛苦了好不好?我看着心酸。你要是不相信我。我可以把我压在你手里,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就回来。好不好?”
她口中的大叔终于转身了,转身之后,陶笛脸上的焦急都变成了震惊……
大家都在找初初,初初更新有点晚,所以此刻正在被你们踹飞落地的途中。各位小主们,有没有被萌到?初初自己写的都忍俊不禁,另外这一章是一万多字哦。希望你们喜欢!!!
第心情
首先向大家忏悔一下,有关于更新慢这件事。
这一点我承认,我真的很抱歉。因为码字很慢,所以大家一直抱怨更新慢。有些小主们等的不耐烦,带着情绪抱怨我,可爱的威胁我。其实,我冷静下来想想都能理解。通常爱恨之间的距离只有一瞬间,爱之切,急至深。
我都能理解的!
我前天半夜十二点之前才写好了昨天的稿子,字数不多只有6300。因为昨天是周末,我得分一点时间给我的娃娃。我带娃娃去看了花海,旅途奔跑,疲累,我昨天没有加更。
今天我一打开电脑,就看见58条催更提醒,我没出息的没敢点开。我九点开始码字,一直到下午五点钟才写完了今天的10700字。途中,我妈妈切好的果盘送来,我忘记吃了。此时此刻,我说这些不是为了跟你们矫情我有多么的不容易,我只想说我对这本书的热爱。
最初,角色设定女主陶笛就是一个活泼可爱的角色。当然了,我也明白人无完人,我塑造出的小笛身上也有缺点。我能做的就是尽力去把这个人物塑造好,尽力做到个性鲜明。
所以,大家可能看到的小笛是爱笑爱闹爱逗爱撒娇的。这类小女生,活泼可爱。她就像是阳光,能够温暖季尧。季尧的淡漠,需要她来相得益彰。
也许有些读者不喜欢撒娇的这些情节,在此我只能说,很抱歉是我的失败,没能让你们喜欢上我的女主。
就我个人而言,我特别喜欢我的女主。我喜欢她的热忱,喜欢她的小聪明,也喜欢她的可爱和善良,她的撒娇我统统都爱。我看着她一步一步的成长,用心用力的经营着自己的婚姻,一点一点的融化季尧大叔,我的心底是欣慰的。
刚才我在吃晚餐,晚餐过后我点开回应区,然后有一条回应瞬间让我泪流满面。我不知道那一刻我为什么那么脆弱,我对着电脑屏幕就那么流泪了。现实中,我是一个心思细腻又比较敏感的人,我多愁伤感,我的情绪很容易波动。所以,对于大家的评论我很多时候都不敢太多的互动。每天我都是写完了当天的内容,才敢去看上一天的回应。
我真的有很用心的去看你们的每一条回应,很感激大家对初初的支持和等待。支持我的回应,我会很欣慰很感动。善意指出我不足的,我也会一一斟酌然后当着前进路上的小鞭子来鞭策我。
初初是个小女人,有时候也会矫情。就像刚才我流泪了,当我用心用情写出来的东西不被认可,甚至被嫌弃的时候,我很难过。心里涩涩的,真的是说不出来的难过。
我写文,大家看文其实应该是一种相互愉悦,相互依赖的美好状态。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性,都有自己独特的喜好。也许小笛的性格您不是太喜欢,但是请不要抨击,保持一份平和的尊重。我用心了,投入了,我绞尽脑汁的构思,一字一句的斟酌,最后再检查才敢上传。怎么就让您那么嗤之以鼻了?请多给我一点尊重,给小笛一点尊重。
最后请原谅我大晚上的发神经写下的这段话,我爱写文,真的爱。我也会反省自身的不足,努力的提升自己,一定不能辜负你们的偏爱!!!
再次说明,初初从来没有用水军删除过评论,这个跟随了我几年的老读者都是有目共睹的!
今晚没有更新,明天白天有更新!
大家晚安!!
第91章,我没空
陶笛被晨风浮荡的有些粉嫩的唇宛如初春之樱,这会唇瓣讶然的微张。一时,竟回不过神来。
眼前站着的大叔不是别人,是她的公公季向鸿,她老公的父亲。
天啊!
她是有多蠢啊,居然给自己挖了这么大一个天坑?
她把自己的公公当成拾荒的可怜老人了,这下子公公一定会更加讨厌她吧?
她深呼吸,尽量收起小脸上的震惊和一点点的尴尬,叫道,“您怎么在这?”她没敢叫爸爸。
季向鸿看着陶笛的眸光亦是有些复杂的,她的小脸在金色的阳光倾洒下呈现出一片淡淡的粉色,她的眼神清澈无辜。当陶笛第一眼把他当成拾荒老人的时候,他是鄙夷的,他觉得这个女孩有点蠢。
可当听见她那着急的声音,心疼的模样,他心底有一丝无法控制的情愫在蔓延。
心脏活像是被无数块砖垒起来一般,她的善良就像是其中的一块块砖被抽离了一样。他原本垒起来的坚硬城堡,有些要崩塌了。
她的眼睛很明亮,倒影着阳光的点点涟漪,眸底澄澈一片。
东城的太阳在头顶上升起,金色的光线揉成了一片片碎粉色,笼罩在她单薄的身影上,温暖了她那精致的五官。
陶笛也不傻,在反应过来后,立刻开启自救模式。显然她的公公不是一般人,自然不可能早晨出来拾荒。看他满手扒拉的脏兮兮的,一定是有什么东西丢在垃圾桶里面了。她的情绪调整的差不多后,她面带微笑,轻声问,“您是在找东西吗?能告诉我找什么吗?我帮您一起找。人多力量大。”
在长辈面前,她时刻警惕着自己的态度。不放肆,不卑微,只温和恬静。
季向鸿的心口再次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的敲击了一下,心脏震动了一下,眼前竟一恍惚。恍然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早晨……
那个早晨,她也是这样迎着晨光,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她的声音不大,温柔的似江南春水。她脸颊上恬静的笑容,宛如春水轻轻荡漾。水面上还飘落着柳叶,悠悠的晃着。
就是这样一个笑容,温暖了他的眼眸,在他的心房中落下了痕迹……
陶笛见公公好像走神了,她又轻轻的凑上前,还是笑,“我猜一下,一般随手扔进垃圾桶的应该是戒指?或者扳指之类的对吗?”
季向鸿看着她的眸光又复杂了几分,唇瓣动了动,脊背也直了直。却还是没说话。
陶笛又活跃的分析,“我猜您这个年纪戴的应该是扳指?我现在帮您找找看。”
其实垃圾桶里面的生活垃圾真的很脏,可这会的陶笛就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的强悍,两只眼睛也在放光,到处搜寻着扳指之类的东西。
很快她的手也变得脏兮兮的,还有酸臭味。她一点也不介意,她唇角的笑容始终上扬着。不但是不嫌弃,反而有些甘之如饴。
是啊,现在就算是让她上刀山下火海她都会愿意的。只有能在公公面前涨分,扒垃圾堆她一点不介意。
谁让公公是大叔的父亲呢。她在意大叔,也在意他的家人。
她几乎翻遍了所有垃圾,都没有找到扳指一类的东西。她转眸看着季向鸿,轻柔道,“您别急,可能是我找的不仔细,我再重新找一遍。”
她低着头,更加仔细的去翻刚才翻过的垃圾堆。
季向鸿在转身的瞬间,面容是威严如北极山巅的,不带一点生命希望的绿色。他不喜欢这个陶笛。一点都不喜欢。可是这会看她忙碌的身影,看她眼底的真诚和急切,看着她的微笑,他的情绪有些不受控制。
“找到了!”找孜孜不倦的翻了几遍后,陶笛突然兴奋的叫了起来。
只见她掌心里面躺着一枚翠绿的扳指,小心翼翼的展示在季向鸿面前,有些激动,“您看看是这枚扳指吗?”
季向鸿看着自己那枚熟悉的扳指,威严的架势有些松懈,却还是抿了抿唇,一言不发的将扳指拿了过来。
陶笛不介意他的态度,她相信任何的友好都是相互的。亲情之间也好,友情之间也好,甚至是爱情之间的友好都是相互的。她用友好的态度去对待公公,时间长了,公公只要不是铁石心肠都不会一层不变的。
她又笑,笑容在阳光下各位的炫灿,“扳指掉在一次性塑料杯子里面了,所以找的时候比较吃力。不过没关系,还好找到了。”
季向鸿蹙眉,眸光微微眯起,遮住了眼帘当中的复杂。
陶笛真诚友好的看着他,她看见太阳在东城的上空已经欲要耀武扬威的架势,狂狷的洒下来,洒了公公一身。公公保养的挺好,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被掩藏的很好。他的五官依然立体饱满,只是相比于季尧。前者比较威严,不怒自威的那种。后者却是比较淡漠,拒人千里之外的那种。
他们两父子间也有相似点,比如说气势。同样的威慑人心……
当然,这种气势是相对于别人的。在她的眼里,公公比较有气势。她对她老公已经免疫了,早就不怕怕了。
能在这里遇到公公,她其实也蛮开心的。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她的笑容始终明媚清新,让季向鸿想要忽视都有些生生的不忍。
“您也是在晨跑吗?我也是出来晨跑的,这样可以锻炼自己的小体格。我陪您一起再跑一圈吧?”陶笛就像是个乖巧的女儿,做了错事之后,在哄亲爱的父亲开心一样。
只可惜,这一招对季向鸿无效。
陶笛也不气馁,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她懂的。她轻轻摇晃着小身子。“那个……我就是随便说说。我们手都弄的脏兮兮的,还是先洗手吧。”
这附近并没有水龙头,她灵动的双眸眨了眨,蝶翼型的睫毛扑闪扑闪的,“我跟季尧搬到这里住了,离这里不远,您愿意去我们家里洗手吗?”
季向鸿眸光微微的颤了一下,下意识的想要移动脚步,可是又生生的顿住了。心里有个声音不停的在提醒着他,不能被她的笑容感染,不能接受她。理智在跟冲动交织成一片网,一丝一缕的纠结在他心口。
这个时候,陶笛的响了,她捏着手指从运动裤拿出一看是季尧打来的。
她悄悄的看了公公一眼,犹豫了几秒接通了,“喂。”
季尧的嗓音很磁性,透着一丝难得的温柔,“回来。”
陶笛小声应道,“好,等会就回去。”
“回来陪我吃早餐。”季尧又催促。
陶笛的音量设置了最大。所以季尧的话季向鸿也听见了。他微微愕然,他能听出儿子声音里面的温度,好像还隐隐的夹着一丝牵挂。这个发现,让他不可思议。
在他的印象中,他的季尧永远是一幅淡漠的不需要任何人靠近的模样。就算是跟他关系最亲近的季洁,也从未得到过他这样的主动牵挂。
陶笛挂了电话后,冲季向鸿扬起纯净的笑容,“您跟我一起回去吧?刚好一起吃个早餐好吗?”
她那恬静乖巧的样子,还有诚挚的眼神,让季向鸿一瞬间无法自控,就这样提步。
陶笛开心了,连忙带路。
回到别墅,季尧正在沙发上看报纸,女佣已经把早餐做好了摆到了餐桌上。
听到脚步声,季尧手中的报纸微微放下,看见陶笛那一身粉色的运动装后,琉璃般的眸底跃起一丝涟漪。今早她去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在忙工作没顾上看她。
这会一看,才发现她今天真的很美,美的清新脱俗那种。头发简单的绑了一个马尾,粉粉的色彩忖的她巴掌大的脸颊更加白皙透润,一双明珠般的眼睛镶嵌在脸颊上,扑闪扑闪的灵动无比。运动装本来就显得人很青春洋溢,充满了朝气。
明媚的就像是天幕上那颗最明亮的星星,璀璨而迷人。
如果说她是最美的风景,那么她身后的那道身影便是乌云。
在看见季向鸿之后,季尧的脸色冷沉了下来。
陶笛连忙打圆场,“我们是在跑步的时候偶遇的,出了一点小意外,手脏了。想要借用一下我们家洗手间。”
季尧对这个父亲的抗拒和排斥不是一朝一夕的,所以他很淡漠的拒绝,“不行!”
陶笛微微撅嘴,上前,“老公,你不能这样。他是你父亲!”
季尧蹙眉,上帝为他雕了刚毅的轮廓更显冷硬,唇角抿紧,“说了不行就不行!”
季向鸿尴尬的蹙眉,迎上他那冰寒的眸光。无声的对峙,充满了剑拔弩张的气息。
似乎,他们父子之间一直都是这种状态。
那个人的身影微微的顿了一下,没理她,继续在垃圾堆里面翻找着。
陶笛看这个人没转身,也没搭理她,她热心的再靠近了一点,就看见男人低着的侧脸在动。像是在咀嚼东西。
她心里更加难受了,难道这个大叔是在垃圾堆里面找吃的?
她连忙拉着他,“大叔,你别翻了。这里没食物的,就算有也是一些变质的。你是不是很饿?你要是饿了,就跟我回家去。我家离这里不远,我家里有很多好吃的。你跟我回家吧?”
她看大叔还是没转身看她,以为大叔窘迫,她急道,“大叔,我真诚的邀请你去我家吃早餐。真的!唉……我今天出门跑步也没带钱,不然你实在不愿意去,我也可以给你一点钱买吃的。”
她心疼老人,心疼的不行,眸底亮光一闪,又道,“大叔,不然你在这里等我,我回去帮你拿点食物,再拿点零钱给你。你别这么辛苦了好不好?我看着心酸。你要是不相信我。我可以把我压在你手里,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就回来。好不好?”
她口中的大叔终于转身了,转身之后,陶笛脸上的焦急都变成了震惊……
大家都在找初初,初初更新有点晚,所以此刻正在被你们踹飞落地的途中。各位小主们,有没有被萌到?初初自己写的都忍俊不禁,另外这一章是一万多字哦。希望你们喜欢!!!
第心情
首先向大家忏悔一下,有关于更新慢这件事。
这一点我承认,我真的很抱歉。因为码字很慢,所以大家一直抱怨更新慢。有些小主们等的不耐烦,带着情绪抱怨我,可爱的威胁我。其实,我冷静下来想想都能理解。通常爱恨之间的距离只有一瞬间,爱之切,急至深。
我都能理解的!
我前天半夜十二点之前才写好了昨天的稿子,字数不多只有6300。因为昨天是周末,我得分一点时间给我的娃娃。我带娃娃去看了花海,旅途奔跑,疲累,我昨天没有加更。
今天我一打开电脑,就看见58条催更提醒,我没出息的没敢点开。我九点开始码字,一直到下午五点钟才写完了今天的10700字。途中,我妈妈切好的果盘送来,我忘记吃了。此时此刻,我说这些不是为了跟你们矫情我有多么的不容易,我只想说我对这本书的热爱。
最初,角色设定女主陶笛就是一个活泼可爱的角色。当然了,我也明白人无完人,我塑造出的小笛身上也有缺点。我能做的就是尽力去把这个人物塑造好,尽力做到个性鲜明。
所以,大家可能看到的小笛是爱笑爱闹爱逗爱撒娇的。这类小女生,活泼可爱。她就像是阳光,能够温暖季尧。季尧的淡漠,需要她来相得益彰。
也许有些读者不喜欢撒娇的这些情节,在此我只能说,很抱歉是我的失败,没能让你们喜欢上我的女主。
就我个人而言,我特别喜欢我的女主。我喜欢她的热忱,喜欢她的小聪明,也喜欢她的可爱和善良,她的撒娇我统统都爱。我看着她一步一步的成长,用心用力的经营着自己的婚姻,一点一点的融化季尧大叔,我的心底是欣慰的。
刚才我在吃晚餐,晚餐过后我点开回应区,然后有一条回应瞬间让我泪流满面。我不知道那一刻我为什么那么脆弱,我对着电脑屏幕就那么流泪了。现实中,我是一个心思细腻又比较敏感的人,我多愁伤感,我的情绪很容易波动。所以,对于大家的评论我很多时候都不敢太多的互动。每天我都是写完了当天的内容,才敢去看上一天的回应。
我真的有很用心的去看你们的每一条回应,很感激大家对初初的支持和等待。支持我的回应,我会很欣慰很感动。善意指出我不足的,我也会一一斟酌然后当着前进路上的小鞭子来鞭策我。
初初是个小女人,有时候也会矫情。就像刚才我流泪了,当我用心用情写出来的东西不被认可,甚至被嫌弃的时候,我很难过。心里涩涩的,真的是说不出来的难过。
我写文,大家看文其实应该是一种相互愉悦,相互依赖的美好状态。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性,都有自己独特的喜好。也许小笛的性格您不是太喜欢,但是请不要抨击,保持一份平和的尊重。我用心了,投入了,我绞尽脑汁的构思,一字一句的斟酌,最后再检查才敢上传。怎么就让您那么嗤之以鼻了?请多给我一点尊重,给小笛一点尊重。
最后请原谅我大晚上的发神经写下的这段话,我爱写文,真的爱。我也会反省自身的不足,努力的提升自己,一定不能辜负你们的偏爱!!!
再次说明,初初从来没有用水军删除过评论,这个跟随了我几年的老读者都是有目共睹的!
今晚没有更新,明天白天有更新!
大家晚安!!
第91章,我没空
陶笛被晨风浮荡的有些粉嫩的唇宛如初春之樱,这会唇瓣讶然的微张。一时,竟回不过神来。
眼前站着的大叔不是别人,是她的公公季向鸿,她老公的父亲。
天啊!
她是有多蠢啊,居然给自己挖了这么大一个天坑?
她把自己的公公当成拾荒的可怜老人了,这下子公公一定会更加讨厌她吧?
她深呼吸,尽量收起小脸上的震惊和一点点的尴尬,叫道,“您怎么在这?”她没敢叫爸爸。
季向鸿看着陶笛的眸光亦是有些复杂的,她的小脸在金色的阳光倾洒下呈现出一片淡淡的粉色,她的眼神清澈无辜。当陶笛第一眼把他当成拾荒老人的时候,他是鄙夷的,他觉得这个女孩有点蠢。
可当听见她那着急的声音,心疼的模样,他心底有一丝无法控制的情愫在蔓延。
心脏活像是被无数块砖垒起来一般,她的善良就像是其中的一块块砖被抽离了一样。他原本垒起来的坚硬城堡,有些要崩塌了。
她的眼睛很明亮,倒影着阳光的点点涟漪,眸底澄澈一片。
东城的太阳在头顶上升起,金色的光线揉成了一片片碎粉色,笼罩在她单薄的身影上,温暖了她那精致的五官。
陶笛也不傻,在反应过来后,立刻开启自救模式。显然她的公公不是一般人,自然不可能早晨出来拾荒。看他满手扒拉的脏兮兮的,一定是有什么东西丢在垃圾桶里面了。她的情绪调整的差不多后,她面带微笑,轻声问,“您是在找东西吗?能告诉我找什么吗?我帮您一起找。人多力量大。”
在长辈面前,她时刻警惕着自己的态度。不放肆,不卑微,只温和恬静。
季向鸿的心口再次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的敲击了一下,心脏震动了一下,眼前竟一恍惚。恍然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早晨……
那个早晨,她也是这样迎着晨光,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她的声音不大,温柔的似江南春水。她脸颊上恬静的笑容,宛如春水轻轻荡漾。水面上还飘落着柳叶,悠悠的晃着。
就是这样一个笑容,温暖了他的眼眸,在他的心房中落下了痕迹……
陶笛见公公好像走神了,她又轻轻的凑上前,还是笑,“我猜一下,一般随手扔进垃圾桶的应该是戒指?或者扳指之类的对吗?”
季向鸿看着她的眸光又复杂了几分,唇瓣动了动,脊背也直了直。却还是没说话。
陶笛又活跃的分析,“我猜您这个年纪戴的应该是扳指?我现在帮您找找看。”
其实垃圾桶里面的生活垃圾真的很脏,可这会的陶笛就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的强悍,两只眼睛也在放光,到处搜寻着扳指之类的东西。
很快她的手也变得脏兮兮的,还有酸臭味。她一点也不介意,她唇角的笑容始终上扬着。不但是不嫌弃,反而有些甘之如饴。
是啊,现在就算是让她上刀山下火海她都会愿意的。只有能在公公面前涨分,扒垃圾堆她一点不介意。
谁让公公是大叔的父亲呢。她在意大叔,也在意他的家人。
她几乎翻遍了所有垃圾,都没有找到扳指一类的东西。她转眸看着季向鸿,轻柔道,“您别急,可能是我找的不仔细,我再重新找一遍。”
她低着头,更加仔细的去翻刚才翻过的垃圾堆。
季向鸿在转身的瞬间,面容是威严如北极山巅的,不带一点生命希望的绿色。他不喜欢这个陶笛。一点都不喜欢。可是这会看她忙碌的身影,看她眼底的真诚和急切,看着她的微笑,他的情绪有些不受控制。
“找到了!”找孜孜不倦的翻了几遍后,陶笛突然兴奋的叫了起来。
只见她掌心里面躺着一枚翠绿的扳指,小心翼翼的展示在季向鸿面前,有些激动,“您看看是这枚扳指吗?”
季向鸿看着自己那枚熟悉的扳指,威严的架势有些松懈,却还是抿了抿唇,一言不发的将扳指拿了过来。
陶笛不介意他的态度,她相信任何的友好都是相互的。亲情之间也好,友情之间也好,甚至是爱情之间的友好都是相互的。她用友好的态度去对待公公,时间长了,公公只要不是铁石心肠都不会一层不变的。
她又笑,笑容在阳光下各位的炫灿,“扳指掉在一次性塑料杯子里面了,所以找的时候比较吃力。不过没关系,还好找到了。”
季向鸿蹙眉,眸光微微眯起,遮住了眼帘当中的复杂。
陶笛真诚友好的看着他,她看见太阳在东城的上空已经欲要耀武扬威的架势,狂狷的洒下来,洒了公公一身。公公保养的挺好,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被掩藏的很好。他的五官依然立体饱满,只是相比于季尧。前者比较威严,不怒自威的那种。后者却是比较淡漠,拒人千里之外的那种。
他们两父子间也有相似点,比如说气势。同样的威慑人心……
当然,这种气势是相对于别人的。在她的眼里,公公比较有气势。她对她老公已经免疫了,早就不怕怕了。
能在这里遇到公公,她其实也蛮开心的。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她的笑容始终明媚清新,让季向鸿想要忽视都有些生生的不忍。
“您也是在晨跑吗?我也是出来晨跑的,这样可以锻炼自己的小体格。我陪您一起再跑一圈吧?”陶笛就像是个乖巧的女儿,做了错事之后,在哄亲爱的父亲开心一样。
只可惜,这一招对季向鸿无效。
陶笛也不气馁,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她懂的。她轻轻摇晃着小身子。“那个……我就是随便说说。我们手都弄的脏兮兮的,还是先洗手吧。”
这附近并没有水龙头,她灵动的双眸眨了眨,蝶翼型的睫毛扑闪扑闪的,“我跟季尧搬到这里住了,离这里不远,您愿意去我们家里洗手吗?”
季向鸿眸光微微的颤了一下,下意识的想要移动脚步,可是又生生的顿住了。心里有个声音不停的在提醒着他,不能被她的笑容感染,不能接受她。理智在跟冲动交织成一片网,一丝一缕的纠结在他心口。
这个时候,陶笛的响了,她捏着手指从运动裤拿出一看是季尧打来的。
她悄悄的看了公公一眼,犹豫了几秒接通了,“喂。”
季尧的嗓音很磁性,透着一丝难得的温柔,“回来。”
陶笛小声应道,“好,等会就回去。”
“回来陪我吃早餐。”季尧又催促。
陶笛的音量设置了最大。所以季尧的话季向鸿也听见了。他微微愕然,他能听出儿子声音里面的温度,好像还隐隐的夹着一丝牵挂。这个发现,让他不可思议。
在他的印象中,他的季尧永远是一幅淡漠的不需要任何人靠近的模样。就算是跟他关系最亲近的季洁,也从未得到过他这样的主动牵挂。
陶笛挂了电话后,冲季向鸿扬起纯净的笑容,“您跟我一起回去吧?刚好一起吃个早餐好吗?”
她那恬静乖巧的样子,还有诚挚的眼神,让季向鸿一瞬间无法自控,就这样提步。
陶笛开心了,连忙带路。
回到别墅,季尧正在沙发上看报纸,女佣已经把早餐做好了摆到了餐桌上。
听到脚步声,季尧手中的报纸微微放下,看见陶笛那一身粉色的运动装后,琉璃般的眸底跃起一丝涟漪。今早她去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在忙工作没顾上看她。
这会一看,才发现她今天真的很美,美的清新脱俗那种。头发简单的绑了一个马尾,粉粉的色彩忖的她巴掌大的脸颊更加白皙透润,一双明珠般的眼睛镶嵌在脸颊上,扑闪扑闪的灵动无比。运动装本来就显得人很青春洋溢,充满了朝气。
明媚的就像是天幕上那颗最明亮的星星,璀璨而迷人。
如果说她是最美的风景,那么她身后的那道身影便是乌云。
在看见季向鸿之后,季尧的脸色冷沉了下来。
陶笛连忙打圆场,“我们是在跑步的时候偶遇的,出了一点小意外,手脏了。想要借用一下我们家洗手间。”
季尧对这个父亲的抗拒和排斥不是一朝一夕的,所以他很淡漠的拒绝,“不行!”
陶笛微微撅嘴,上前,“老公,你不能这样。他是你父亲!”
季尧蹙眉,上帝为他雕了刚毅的轮廓更显冷硬,唇角抿紧,“说了不行就不行!”
季向鸿尴尬的蹙眉,迎上他那冰寒的眸光。无声的对峙,充满了剑拔弩张的气息。
似乎,他们父子之间一直都是这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