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两人去榻上坐下,甘草送了热茶进来就退了出去。
  谢澈喝了口热茶,把昨儿师父告知他的身世说给玉珠听,玉珠听的有些茫然,问道,“那澈哥哥要离开吗?”
  谢澈笑道,“不会离开的,我还在京城为官,去傅家也只是确定下身份,总不能一辈子待在侯府的,日后我需自立门户。”这是他非回青州一趟的原因,不管以后如何,他想娶玉珠就不能继续待在姜家,需得自立门户。
  玉珠松口气,只要澈哥哥还在京城就好。
  谢澈温和的望着玉珠,“玉珠这是舍不得我?”
  “自然舍不得澈哥哥。”玉珠很认真的回答,“我希望家人能一直在一起,澈哥哥是我哥哥,自然也要在一块。”她最见不得家人离别,这辈子她最珍惜的也只有亲情。
  家人呀?谢澈轻笑,总有一日,他要成为她真正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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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就到七月初六,姜瑾迎亲的那天,侯府忙碌一整夜,木氏更是整夜没休息,激动的。这些日子她也想开,阿瑾非要娶孔家这个女儿,亲事都定下,反悔都不成,小姑娘没别的坏处就是太软弱了些,她仔细教导几年,几年不成再多几年,不信扭不过她来她的性子。
  木氏其实不需要儿媳多厉害,只要性子沉稳些,不可太弱,不要连下人都管不住就好。
  玉珠也挺激动,她上头有三个嫂子,都是堂嫂,这个却是她亲嫂,日后分了家,长嫂为大,要管中馈的。
  卯时刚过,玉珠就穿戴起床,今儿大喜的日子,她特意挑了身稍微喜庆些的衣裳,芙蓉色撒花金团襦裙,一双绣鞋也是浅桃色。姜瑾已在正院带着,木氏和姜安肃吩咐些事情,玉珠过去时木氏泪染衣襟,哽咽连连。
  姜瑾也难得看见他动情的模样,眼眶微红,“父亲,母亲,我都省的。”
  木氏擦了眼道,“你且去吃些东西吧,一会儿要忙的事情还有不少,吉时到了就要去迎亲的。”
  姜瑾的确很多事情要忙,只能听了木氏的话先去吃些东西。
  木氏见到玉珠在外面,连把人喊进来,“娘的姣姣今儿怎么起的这般早,一会儿在回房睡会,你四哥迎亲的吉时要到晌午后,还早着。”见玉珠额头有些汗珠,掏出帕子擦拭干净,“可是热的?娘这边早上熬了粥,你先喝一些,且在忍忍,你来过月事,是大姑娘了,就算平日也不可吃太多凉物,早上胃里什么都没有,更不可沾冰冷的食物,这些平日里都要记着。”
  都七月多,天气早就热了起来。
  玉珠乖巧应偌,“娘,我都晓得。”
  在木氏这边用了粥和小菜,玉珠回扶云院休息,今儿四哥大喜,还邀了国公府的人。嘉禾不愿意来,自然还是柳夫人带着家中儿女出门应酬。柳夫人的女儿沈滟早就出嫁,只带了沈媚跟沈羡过来,连她自个的儿子沈麟都没带。
  来到国公府,沈媚犹如进了自个家,万分熟悉,跟沈羡道,“大哥,我过去找玉珠玩,你自个逛逛吧。”
  沈羡淡淡道,“我也无事,随你一块过去吧。”
  沈媚有些许不情愿,大哥在的话,她跟玉珠说话都不得劲。却见大哥亦步亦趋的跟着她,嘟囔一句,只能任由他跟着。
  去到扶云院,白芍白芨守在廊庑下,见到沈媚行礼问好,“郡主安好,我家姑娘今儿起太早,这会儿又靠在榻上歇着在,不过姑娘说了,郡主若是过来,直接进屋就好。”
  沈媚跟沈羡进到屋子里,绕过屏风,看见贵妃榻上的大红遍地金妆花迎枕上斜靠着的玉珠,一身芙蓉色的襦裙,如绢青丝披散在迎枕上,玉白小脸,看上去清澈又媚丽。
  房间四角都摆着冰盆,不会觉得闷热,因此玉珠的腰间还搭着一条宝蓝色绫锻薄毯。
  沈媚见她睡的香甜,不忍打扰,悄悄出去喊白芨白芍端些果子热茶进去。她回去房中见大哥坐在一侧的太师椅上,目光正落在贵妃榻上的玉珠身上。
  她眨了眨眼,大哥竟连她进来都不知道?沈媚仔细去看大哥脸上的神情,全无平日的冷漠,眉眼都柔和万分。
  沈媚似乎意料到什么,心中大震,喃喃道,“大哥,你……”
  沈羡回头,眉眼的柔和消失无踪,只余淡漠,“阿媚怎么了?”
  “大哥你……”沈媚想开口问他,贵妃榻上却有了动静。两人转头去看,玉珠正揉着眼,睡眼朦胧的,半坐着身子,发丝有些凌乱。
  玉珠这才惊觉房间还有两人,揉揉眼一看是沈媚和沈羡,她跳下榻穿上绣鞋,欢喜的道,“阿媚,沈大哥,你们来啦。”
  她知晓沈媚曾爱慕四哥,送帖子时也犹豫不决,还是阿媚自个让丫鬟来传话,说姜瑾大婚她要来府中吃宴。这会儿见阿媚身形有些消瘦,眉宇间却无郁气,想来已解开心结,玉珠这才放心下来。
  沈媚可不好意思当着玉珠的面质问大哥,只能把心里的话憋回去,上前扶着玉珠坐在旁边的圈椅上,“你睡醒啦?”
  玉珠笑道,“早上起太早,这会儿就有些扛不住。”
  沈媚递给她一杯茶水,玉珠喝了口,笑眯眯的看着她,“阿媚,谢谢你能来。”也谢谢她能释怀。
  沈媚娇嗔道,“你这话说的也太见外,你四哥成亲我自然是要来的,等你以后成亲我也还要来的呢。”说到玉珠成亲,沈媚看了自家大哥一眼,见他坐的端正,心里头哼了声,让你在装,原来喜欢的人是玉珠。
  她可是真没想到性子冷淡的大哥也会有意中人。
  三人说话,时辰过的很快,到了吉时,一块去前院看姜瑾出门迎亲。
  他穿一身红衣,骑高头大马,英俊不凡。
  沈媚在心底叹口气,终究还是有缘无分啊。
  姜瑾骑着骏马去孔家迎亲,一路上,有不少民众围观,议论纷纷。他的思绪却偏向远方。至于他为何认识孔家庶女,还是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候他才跟家人回到京城,他也不过十一岁左右。
  那时候的他还有些孩子心性,某日得空去集市闲逛,碰见一瘦弱小女娃跪在路中间哭泣,旁边洒落一地的瓜果蔬菜。
  小女娃哭的太伤心,他本想一走了之,忽又想起自家妹妹,被世人误解,痴傻三四岁,他那时候都坚信妹妹不过是开窍晚。见这哭的凄惨的小女孩就想起姣姣来,心生不忍,也当做给姣姣积福,让她早点开窍。
  这样一想,上前问道,“你哭甚?”
  小女娃吓了一跳,抬头看他,一脸的眼泪,下巴尖尖,却生了一双大眼,身上脸上有些脏兮兮的,见他问反而哭的更加伤心。他不耐,又问了句,旁人这才替他解答,“这位小公子是不知,她是附近孔家的小女儿,不过她嫡母是个母夜叉,五六岁的年纪就让她干活,每日让她出来买菜做饭浆洗衣裳,街上有些闹玩的皮小子晓得这事儿,总爱欺负她,每次她出来买菜都会欺负一番,把这些瓜果蔬菜弄脏,回去她有少不得一顿揍。”
  原来如此。他原以为这小女娃跟姣姣差不多年纪,不想还年长两岁,实在可怜。
  那时候姜家没有富贵家财,他身上银钱不多却还是有一些的,掏出半块碎银把地上哪些瓜果蔬菜重新买了一遍,放在篮中,又牵起她的手,“走吧,我送你回去。”
  一路上,小女娃怯怯的握着他的手,手指纤细,仿佛一折就会断掉,让他心惊。
  至那以后,他去集市偶尔会碰见这个小姑娘,有时候见她受到欺负也会帮她一二,替她赶走那些顽皮小儿,再送她回家。
  直到后来姜家兴旺起来,他还是偶尔会去集市上看看那个渐渐长大的小女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