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
主宾席,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微胖小男孩双手捧着脸,一脸痴迷地望着台上,“林姐姐好漂亮啊!!本资深追星人士怎么到现在才发现这宝藏女该!!我宣布从此我是林姐姐的男友粉!谁都不要和我抢林姐姐!”
旁边比她大一点的女孩朝着他的脑袋拍了一掌,“男友粉个鬼啊??赶紧吃饭,吃完了去上补习班,林乐舟你再将零花钱全拿去追星,我就叫妈将你零花钱减半!”
小男孩捂着被拍疼的脑袋,敢怒不敢言地瞪了身边的女孩一眼,然后一边吃饭一边盯着台上,嘴里感慨地念念叨叨,“明星就是和普通人不一样,这么丑的礼服穿在林姐姐身上,也变得高贵了起来呢,感觉她站在台上,比叶姐姐更像今天的女主角……”
“闭嘴,再胡说八道我真的要生气了!”身边的女孩尴尬地往他嘴里塞了一块红豆糕。
她们家什么都好,就有个妹弟弟脑子不太好,也不看看这桌坐的是些什么人!别说主宾席这桌了,今天到场的,又有几个喜欢林芷的?他说林芷的好话岂不是打其他人的脸吗?
其实她倒对林芷没什么感觉,听了她不少坏话,但从没和她接触过。她不会从众地踩她,但也不会为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说话,做得罪人的事情。
谭咏香牙都要咬碎了,台上的叶馨也是极力着自己的愤怒,脸上的笑容很是勉强。
她今天将林芷支过来,是想羞辱她,让她被人笑话的,可万万没想到她穿着这么丑的礼服,披散着头发,往她身边一站,竟然还是抢走了她的风头!
这个女人整个高中都是她的噩梦,好不容易盼到她走了,盼到乔恒答应了家里的安排和她结婚,可她一出现,叶馨就觉得自己的噩梦又回来了。
林芷将手中的花交到叶馨的手中,笑着对她说了祝福的话,然后低垂着眼帘,将耳边垂落的头发随意地撩到耳后,微笑地走下台。
叶馨发现,台下有些人看她的目光渐渐变了,就连乔恒盯着她的背影也怔仲了一瞬。
叶馨简直要将手中的花束捏碎了,但她绝不能露出半分狼狈的神色,她才是今天的主角,绝不能在自己的婚礼上被讨厌的人喧宾夺主!
脸上的怨恨只露出了一个角,就被叶馨不露声色地收了起来,她微笑镇定地完成了整场婚礼的仪式,然后挽着乔恒的手臂到宾客席去敬酒。
林芷原本是打算骚完就溜的,小提琴还是她刚刚在后台花了五百块钱跟今天的乐队租用的,现在要去还给人家。但她刚走下台就被谭咏香拉住了。
“林小姐别急着走啊,来都来了,今天在场的你应该基本都认识啊,不跟旧友们打个招呼?”
林芷越过她的肩,就看到了不远处正襟危坐的谢承泽,“不……必了吧?”
“来坐坐呗!一会儿叶馨和乔恒还要过来敬酒呢!”
谭咏香不由分说就将林芷拉到了主宾席,林芷刚坐下,林乐舟就见缝插针地从书包里掏出小本本和笔,一脸羞涩地凑过去,“林姐姐我喜欢你,我是你的粉丝!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林芷受宠若惊,竟然也有些不好意思的脸红。
她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活的粉丝呢……
谭咏香瞪了那林家小太子爷一眼,不敢挖苦他,只能将一腔怨气发泄在林芷身上,怪笑道,“林小姐魅力不减当年啊,不知道今天有多少在场的男宾被林小姐迷倒了?话说你还没有男朋友吧?不如今天好好相看相看,说不定有比较开明的家庭不在乎什么门当户对的,愿意娶林小姐呢?林小姐这么没有名分地跟着聂先生也不是办法呀,以色侍人年纪大了之后可怎么办?”
林芷和聂召峥不清不楚的关系并不是什么秘密,好像是从她出国以后开始,圈子里便渐渐传开了,说林芷是聂召峥养在外面的金丝雀。
很多女人羡慕她,嫉妒她,也都在等着看她被聂召峥抛弃重新跌下谷底的那一天,毕竟聂家这样的门楣,是绝不可能让林芷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父亲坐牢还带着一个残废哥哥的女人坐上当家主母位置的。
林芷有些不屑和谭咏香这种没脑子的女人斗嘴,但看到旁边自己的小粉丝一脸愤忿的表情,她微微一笑道,“谭小姐想要以色侍人的话,可得加把劲了,其实很多女孩和你一样天生长得不好看,但靠后期整容一样能变美。谭小姐下次换家医院修复一下双眼皮吧。”
林乐舟很给面子地笑出了声,附和道,“是呀谭姐姐,你的双眼皮割得太假了,脸也有点难僵,其实现在整容很正常,没什么的,但得找好医院嘛,不然岂不是越整越丑——”
话还没说完,就被自家姐姐拽着胳膊低声责骂着拉走了。
谭咏香的脸冷得仿佛要冻成冰,她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议论她的长相!高中的时候因为不好看,只能跟在叶馨身后做她的陪衬,她暗恋的男生不但不喜欢她,还在背地里给她取外号,叫她小黑猪,外貌是她心里永远的痛。高中一毕业,她就迫不及待去整容了,虽然没能变成沉鱼落雁,但也比以前好看多了,化了妆,至少也算得上美女了吧,结果竟然被林芷当众嘲讽,挤兑得哑口无言。
主宾席的乔家二房夫妇眼看着气氛不妙,原本装聋作哑的,终于还是站出来打圆场了。
自家唯一的宝贝儿子乔慕和这个林芷是高中同桌,还有一个家里卖烧烤的贫民女孩,他们三个是特别好的朋友,高中的时候几乎形影不离。他们虽然不想让儿子和这两人来往,但却又管不住他,最后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乔慕将这两个人看得很重要,他最近被他爸派去了非洲的公司,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这做父母的眼睁睁看着林芷被人欺负而不管,回头肯定会跟他们闹脾气。再说了,侄子的婚礼,若让这两人打了起来,整个乔家的脸上都难看。
旁边比她大一点的女孩朝着他的脑袋拍了一掌,“男友粉个鬼啊??赶紧吃饭,吃完了去上补习班,林乐舟你再将零花钱全拿去追星,我就叫妈将你零花钱减半!”
小男孩捂着被拍疼的脑袋,敢怒不敢言地瞪了身边的女孩一眼,然后一边吃饭一边盯着台上,嘴里感慨地念念叨叨,“明星就是和普通人不一样,这么丑的礼服穿在林姐姐身上,也变得高贵了起来呢,感觉她站在台上,比叶姐姐更像今天的女主角……”
“闭嘴,再胡说八道我真的要生气了!”身边的女孩尴尬地往他嘴里塞了一块红豆糕。
她们家什么都好,就有个妹弟弟脑子不太好,也不看看这桌坐的是些什么人!别说主宾席这桌了,今天到场的,又有几个喜欢林芷的?他说林芷的好话岂不是打其他人的脸吗?
其实她倒对林芷没什么感觉,听了她不少坏话,但从没和她接触过。她不会从众地踩她,但也不会为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说话,做得罪人的事情。
谭咏香牙都要咬碎了,台上的叶馨也是极力着自己的愤怒,脸上的笑容很是勉强。
她今天将林芷支过来,是想羞辱她,让她被人笑话的,可万万没想到她穿着这么丑的礼服,披散着头发,往她身边一站,竟然还是抢走了她的风头!
这个女人整个高中都是她的噩梦,好不容易盼到她走了,盼到乔恒答应了家里的安排和她结婚,可她一出现,叶馨就觉得自己的噩梦又回来了。
林芷将手中的花交到叶馨的手中,笑着对她说了祝福的话,然后低垂着眼帘,将耳边垂落的头发随意地撩到耳后,微笑地走下台。
叶馨发现,台下有些人看她的目光渐渐变了,就连乔恒盯着她的背影也怔仲了一瞬。
叶馨简直要将手中的花束捏碎了,但她绝不能露出半分狼狈的神色,她才是今天的主角,绝不能在自己的婚礼上被讨厌的人喧宾夺主!
脸上的怨恨只露出了一个角,就被叶馨不露声色地收了起来,她微笑镇定地完成了整场婚礼的仪式,然后挽着乔恒的手臂到宾客席去敬酒。
林芷原本是打算骚完就溜的,小提琴还是她刚刚在后台花了五百块钱跟今天的乐队租用的,现在要去还给人家。但她刚走下台就被谭咏香拉住了。
“林小姐别急着走啊,来都来了,今天在场的你应该基本都认识啊,不跟旧友们打个招呼?”
林芷越过她的肩,就看到了不远处正襟危坐的谢承泽,“不……必了吧?”
“来坐坐呗!一会儿叶馨和乔恒还要过来敬酒呢!”
谭咏香不由分说就将林芷拉到了主宾席,林芷刚坐下,林乐舟就见缝插针地从书包里掏出小本本和笔,一脸羞涩地凑过去,“林姐姐我喜欢你,我是你的粉丝!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林芷受宠若惊,竟然也有些不好意思的脸红。
她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活的粉丝呢……
谭咏香瞪了那林家小太子爷一眼,不敢挖苦他,只能将一腔怨气发泄在林芷身上,怪笑道,“林小姐魅力不减当年啊,不知道今天有多少在场的男宾被林小姐迷倒了?话说你还没有男朋友吧?不如今天好好相看相看,说不定有比较开明的家庭不在乎什么门当户对的,愿意娶林小姐呢?林小姐这么没有名分地跟着聂先生也不是办法呀,以色侍人年纪大了之后可怎么办?”
林芷和聂召峥不清不楚的关系并不是什么秘密,好像是从她出国以后开始,圈子里便渐渐传开了,说林芷是聂召峥养在外面的金丝雀。
很多女人羡慕她,嫉妒她,也都在等着看她被聂召峥抛弃重新跌下谷底的那一天,毕竟聂家这样的门楣,是绝不可能让林芷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父亲坐牢还带着一个残废哥哥的女人坐上当家主母位置的。
林芷有些不屑和谭咏香这种没脑子的女人斗嘴,但看到旁边自己的小粉丝一脸愤忿的表情,她微微一笑道,“谭小姐想要以色侍人的话,可得加把劲了,其实很多女孩和你一样天生长得不好看,但靠后期整容一样能变美。谭小姐下次换家医院修复一下双眼皮吧。”
林乐舟很给面子地笑出了声,附和道,“是呀谭姐姐,你的双眼皮割得太假了,脸也有点难僵,其实现在整容很正常,没什么的,但得找好医院嘛,不然岂不是越整越丑——”
话还没说完,就被自家姐姐拽着胳膊低声责骂着拉走了。
谭咏香的脸冷得仿佛要冻成冰,她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议论她的长相!高中的时候因为不好看,只能跟在叶馨身后做她的陪衬,她暗恋的男生不但不喜欢她,还在背地里给她取外号,叫她小黑猪,外貌是她心里永远的痛。高中一毕业,她就迫不及待去整容了,虽然没能变成沉鱼落雁,但也比以前好看多了,化了妆,至少也算得上美女了吧,结果竟然被林芷当众嘲讽,挤兑得哑口无言。
主宾席的乔家二房夫妇眼看着气氛不妙,原本装聋作哑的,终于还是站出来打圆场了。
自家唯一的宝贝儿子乔慕和这个林芷是高中同桌,还有一个家里卖烧烤的贫民女孩,他们三个是特别好的朋友,高中的时候几乎形影不离。他们虽然不想让儿子和这两人来往,但却又管不住他,最后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乔慕将这两个人看得很重要,他最近被他爸派去了非洲的公司,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这做父母的眼睁睁看着林芷被人欺负而不管,回头肯定会跟他们闹脾气。再说了,侄子的婚礼,若让这两人打了起来,整个乔家的脸上都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