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8章 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四更)
弘光五年,也就是公元1649年旧历月下旬,大明京师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他们来自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总地阿姆斯特丹,为首的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助理范奚梵阁下。
这位头戴礼帽,一身白色西装革履,拄着文明拐杖的中年人,除了头发有点红以外,很有点儿像海外的华侨。
因为数月之前荷兰的海上防务大臣,普罗修斯上将率强大的荷兰水军舰队,气势汹汹地来到大明近海,打算兴师问罪,结果再一次被大明水师挫败,2万海军只剩下8000残兵败将南北,逃回阿姆斯特丹。
连吃败仗,在台湾的殖民地连同他们宝贵的1万多名军队几千条船只全部血本无归,这次又败得这样惨,这一下荷兰东印度公司真的没招了,他们不得不承认,在这个崛起的东方大明帝国面前无能为力。
接下来,东印度公司总部的十七人董事会议在公司的总部阿姆斯特丹召开了,会议由总督主持,商议的结果是跟大明进行最有诚意的和谈,结束敌对状态,继续进行海外贸易,在台湾经营几十年的殖民地甚至可以不要。
方案拿出来以后,送到了威廉二世那里。现在这位血气方刚的荷兰实权派人物威廉二世现在也没招了,听到东方战场上又一次惨败的消息传来,惊愕之余他也得承认失败,和他的议长奥古斯登商议之后,完全同意东印度公司的决定。
于是才有了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大人的助理范奚梵阁下的这次大明之行。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中荷的谈判,前几次,不过是出于战争的需要,这一次才是战争结果的产物。
由于朱由崧传下旨意,欢迎这次谈判。因此那群特殊的客人,在广东澳门弃船登岸,广东巡抚施琅接待了他们,并派专人沿途护送他们进京。
到了大明的京城,这群荷兰客人被安排在驿馆。
第二天,大明的内阁次辅王铎,与这位代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范奚梵坐到了谈判桌上。
荷兰东印度公司虽然是一个商业贸易组织。但是他不是民间的组织,而是政府办的机构,具有国家职能,因此这次谈判实际上这位范助理代表的就是荷兰政府。
有一句名言叫弱国无外交,战胜国与战败国在谈判桌上的位置,谈话的气势绝对不同。
以往的荷兰殖民者见到大明的官员,耀武扬威,傲慢无礼,嚣张不可一世,其实也不只是见到大明的官员,见到其他任何国家的官员无不是如此。因为这是由他们的海上霸王,或者叫做世界霸主地位决定的。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了,他们成了战败国。作为战败国找到战胜国的家里来谈判,达成的协议当然得有利于战胜国。
作为殿阁大学士,大明朝内阁次辅的王铎,博学多识,经验也非常丰富,牢牢把握朱由崧授意他的谈判原则,在谈判桌前表现得非常出色,游刃有余。
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经过两天的交换条件,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了一系列条款,随后诞生了大明朝对外的第一次不平等条约。
主要有八条:
第一条,荷兰东印度公司赔偿大明战争损失,折合白银一亿八千万两,分十年还清。
第二条,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湾的殖民地,全部归还大明。作为友好贸易国,大明政府不再向荷兰政府诉求这几十年来的殖民侵略赔偿问题。
第三条,大明政府五年后全部遣返殖民俘虏。但是荷兰政府须向大明政府一次性交清殖民俘虏生活费,遣返费等各种费用共计五十万两白银,否则,大明政府有权拒绝遣返。
第四条,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来大明海陆进行公平贸易,但每年需向大明政府交纳通航费三千八百万两白银。
第五条,大明政府有义务保护双方公平合法的贸易往来。
第六条,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船,在无违禁物品的情况下,通过台湾海峡,大明政府免征一切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第七条,大明朝的商船可以到荷兰本土及它的殖民地进行正当贸易,东印度公司及荷兰政府有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交易。
第八条,大明的舰船可以在海上自由通行。
当这八条的副本呈到朱由崧的龙书案上时,朱由崧不禁抚掌大笑,“王爱卿不负朕望,加封光禄大夫之职。”
朱由崧之所以这么高兴,是因为中国清朝中晚期,尽同别人签订不平等条约了,割地赔款,受尽了列强的欺负,屈辱了一百多年。
今天,中国人的腰杆终于挺起来了,同世界霸主签订了有利于大明政府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这其中有几条是霸王条款,比方说,东印度公司来大明进行贸易,每年就得交巨额通行费,这其实就相当于每年向大明朝进贡,而大明到荷兰本土及其殖民地进行贸易,则不需要交任何费用。
还有对红毛子的几千战争俘虏,须得在台湾岛劳动改造满五年,这五年白干活,不发任何工资和劳务费,相反本国政府需为他们交纳生活费,否则不预遣返,那就意味着他们要在这里义务劳动一辈子。
这要在往常,这些条款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但是现在,这位范助理居然在合约上面签字了。这就意味着荷兰东印度公司,及荷兰政府同意了这个不平等条约。
对于这个不平等条约,荷兰东印度公司及荷兰政府肯定是肚疼的,但是他们之所以这样还要签字,就是因为他们是战败国,另外是为了保护东方的贸易市场,包括和日本的贸易往来。否则他们的损失只会更大,从这一点来说,红毛子并不傻。
王铎潇洒的在合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双方用印,合约正式生效。
朱由崧立即传旨,让礼部会同翰林院,把合约印刷,大肆进行宣传报道。
在王次辅的热情招待及盛情挽留下,范助理一行在京城小住了五天,然后,王次辅恭送他们离开了京师。
大明朝与荷兰的几次海战,已经轰动世界,这一次谈判和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更令世界各国舆论大哗,继而纷纷有了行动。
这位头戴礼帽,一身白色西装革履,拄着文明拐杖的中年人,除了头发有点红以外,很有点儿像海外的华侨。
因为数月之前荷兰的海上防务大臣,普罗修斯上将率强大的荷兰水军舰队,气势汹汹地来到大明近海,打算兴师问罪,结果再一次被大明水师挫败,2万海军只剩下8000残兵败将南北,逃回阿姆斯特丹。
连吃败仗,在台湾的殖民地连同他们宝贵的1万多名军队几千条船只全部血本无归,这次又败得这样惨,这一下荷兰东印度公司真的没招了,他们不得不承认,在这个崛起的东方大明帝国面前无能为力。
接下来,东印度公司总部的十七人董事会议在公司的总部阿姆斯特丹召开了,会议由总督主持,商议的结果是跟大明进行最有诚意的和谈,结束敌对状态,继续进行海外贸易,在台湾经营几十年的殖民地甚至可以不要。
方案拿出来以后,送到了威廉二世那里。现在这位血气方刚的荷兰实权派人物威廉二世现在也没招了,听到东方战场上又一次惨败的消息传来,惊愕之余他也得承认失败,和他的议长奥古斯登商议之后,完全同意东印度公司的决定。
于是才有了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大人的助理范奚梵阁下的这次大明之行。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中荷的谈判,前几次,不过是出于战争的需要,这一次才是战争结果的产物。
由于朱由崧传下旨意,欢迎这次谈判。因此那群特殊的客人,在广东澳门弃船登岸,广东巡抚施琅接待了他们,并派专人沿途护送他们进京。
到了大明的京城,这群荷兰客人被安排在驿馆。
第二天,大明的内阁次辅王铎,与这位代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范奚梵坐到了谈判桌上。
荷兰东印度公司虽然是一个商业贸易组织。但是他不是民间的组织,而是政府办的机构,具有国家职能,因此这次谈判实际上这位范助理代表的就是荷兰政府。
有一句名言叫弱国无外交,战胜国与战败国在谈判桌上的位置,谈话的气势绝对不同。
以往的荷兰殖民者见到大明的官员,耀武扬威,傲慢无礼,嚣张不可一世,其实也不只是见到大明的官员,见到其他任何国家的官员无不是如此。因为这是由他们的海上霸王,或者叫做世界霸主地位决定的。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了,他们成了战败国。作为战败国找到战胜国的家里来谈判,达成的协议当然得有利于战胜国。
作为殿阁大学士,大明朝内阁次辅的王铎,博学多识,经验也非常丰富,牢牢把握朱由崧授意他的谈判原则,在谈判桌前表现得非常出色,游刃有余。
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经过两天的交换条件,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了一系列条款,随后诞生了大明朝对外的第一次不平等条约。
主要有八条:
第一条,荷兰东印度公司赔偿大明战争损失,折合白银一亿八千万两,分十年还清。
第二条,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湾的殖民地,全部归还大明。作为友好贸易国,大明政府不再向荷兰政府诉求这几十年来的殖民侵略赔偿问题。
第三条,大明政府五年后全部遣返殖民俘虏。但是荷兰政府须向大明政府一次性交清殖民俘虏生活费,遣返费等各种费用共计五十万两白银,否则,大明政府有权拒绝遣返。
第四条,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来大明海陆进行公平贸易,但每年需向大明政府交纳通航费三千八百万两白银。
第五条,大明政府有义务保护双方公平合法的贸易往来。
第六条,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船,在无违禁物品的情况下,通过台湾海峡,大明政府免征一切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第七条,大明朝的商船可以到荷兰本土及它的殖民地进行正当贸易,东印度公司及荷兰政府有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交易。
第八条,大明的舰船可以在海上自由通行。
当这八条的副本呈到朱由崧的龙书案上时,朱由崧不禁抚掌大笑,“王爱卿不负朕望,加封光禄大夫之职。”
朱由崧之所以这么高兴,是因为中国清朝中晚期,尽同别人签订不平等条约了,割地赔款,受尽了列强的欺负,屈辱了一百多年。
今天,中国人的腰杆终于挺起来了,同世界霸主签订了有利于大明政府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这其中有几条是霸王条款,比方说,东印度公司来大明进行贸易,每年就得交巨额通行费,这其实就相当于每年向大明朝进贡,而大明到荷兰本土及其殖民地进行贸易,则不需要交任何费用。
还有对红毛子的几千战争俘虏,须得在台湾岛劳动改造满五年,这五年白干活,不发任何工资和劳务费,相反本国政府需为他们交纳生活费,否则不预遣返,那就意味着他们要在这里义务劳动一辈子。
这要在往常,这些条款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但是现在,这位范助理居然在合约上面签字了。这就意味着荷兰东印度公司,及荷兰政府同意了这个不平等条约。
对于这个不平等条约,荷兰东印度公司及荷兰政府肯定是肚疼的,但是他们之所以这样还要签字,就是因为他们是战败国,另外是为了保护东方的贸易市场,包括和日本的贸易往来。否则他们的损失只会更大,从这一点来说,红毛子并不傻。
王铎潇洒的在合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双方用印,合约正式生效。
朱由崧立即传旨,让礼部会同翰林院,把合约印刷,大肆进行宣传报道。
在王次辅的热情招待及盛情挽留下,范助理一行在京城小住了五天,然后,王次辅恭送他们离开了京师。
大明朝与荷兰的几次海战,已经轰动世界,这一次谈判和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更令世界各国舆论大哗,继而纷纷有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