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节
沈放笑着说:“好了。”
忽然他才好像想起什么似的,仔细看了她一圈,说:“嗯,今天穿着很不错,脸也是一绝,走吧。”
语音刚落,便拉着她往外走去。
她小追了数步,才跟上他的步伐,“去哪啊?”
“民政局。”
“去哪里干嘛?”
沈放停了下来,像看傻子一般的看她,说:“去民政局自然是领证,难道你想让我名不正言不顺吗?”
语罢,他又跟着她往前走去。
靳楠用力晃了两下他的手,说:“可是我户口本什么的,都没有拿啊。”
阳光洒在他的面上,暖意洋洋的,他笑着说道:“没关系,昨晚我已经让顾蓝月全给我偷来了,万事具备,带上你这个人就好了。”
脸上的神色不自觉地一僵,心想:这个顾蓝月居然背叛她,难怪昨晚问她家里收拾好了没?原来是想回去偷东西!
下一秒,整个人被他一把抱起。
“沈放,你干嘛!”
“抱老婆啊!走,我们领证结婚去!”
年少时,我们对自己的另一半总是持着许多的标准,像是一把量尺一般,检验着身边每一个人,后来,在遇上对的人之后,才发现原来他就是最佳的标准,所有的所有只是为了衬托他的存在。
幸福是什么?对于小孩来说,可能是多吃一颗糖;对于少年来说,可能是今天篮球场上的胜利;对于成人来说,可能是突如其来的一天休息日,最后,对于靳楠来说,是遇上沈放。
愿每一个心存愿望的人,都将终能够实现心中所想。
愿每一份心意都能获得回报,不被辜负。
愿每一颗流浪的心,都能找到它的归宿。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撒花,评论发红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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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本《撩表寸心》
新生迎新当天,沐安被兄弟强行拉去给新生搬行李,并信誓旦旦的说你不用搬,站着就行!
一个新生羞哒哒的跑去问沐安要微信,被他当成空气,视若无睹。过了一会儿,回过头来,惊现新生群里的公认未来校花!
皮肤嫣红透白,一双42寸大长腿修长笔直,水汪汪的大眼睛明净清澈,过肩的头发显得她温柔和善。妈啊,照片已经惊为天人了,如今本人还甩照片几百条街啊!
定睛一看,那个号称高冷禁欲系的沐安屁颠屁颠的跟在她的后面。“同学,我给你搬行李吧。”、“同学,喝水吗?”、“同学,包也给我吧。”......
众人皆传沐安这朵高岭之花,变成了纪悠脚边的狗尾草,妻管严。
后来,有人在体育馆后面碰到他们,男神衣衫微乱,把女神死死困在角落,一向温柔安静的女神被吻得哭个不停,边抽泣边喊着他的名字。
狗尾草的形象再次高高立起。
——————————————
还有一本《沉溺在你的温柔里》,文案如下:
软萌可爱艺术生x外面高冷內里狂热小狼狗
戚蓓蓓画天画地画风景无所不能,偏偏栽在人体模型的作业身上!看书?看模型?都不行,出来的比例总是不对。
出重金求一模特,没多久一个男人前来应聘,并表示分文不取。
看到本人后,她整个人都懵了,这...这么好看的人,真的不要钱吗?
“说吧,脱哪件?”他有点不耐烦,催促道。
“全脱,我得看比例。”
盛景初微微怔愣,还是乖乖照做了。
搓搓小手,天掉的便宜不要白不要,放心的在这位猛男身上“胡作非为”。
画画好了,盛景初跑来定睛一看,一本正经的说:“画小了,你再仔细看看,把比例改改。”
过了几秒,她脸上一红,说:“改改改,我改还不成吗?你別再蹭我了!”
后来,她才发现,原来盛景初是她的未婚夫,现在是趁机逼婚来了。
学艺术挺好的,就是头有点凉、嘴有点肿、腰也有点疼。
☆、番外一
番外一
程思远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初次遇上靳楠的那一天。
那一天, 他瞒着家里的人,独自一人跑出来四处闲逛, 其实他也不知道, 他出来的目的是什么、要去的地方是哪里, 但他还是想看看这个世界。
他的爸爸是军人, 军人的形象的确在他的心里驻根,他知道自己的爸爸是一个很伟大的人,他为国家付出、为人民服务、做了很多的好事,但是他却不常看到他的爸爸,很多时候,他每次跟他的交谈,更多都是问:吃饭了吗?作业做好了吗?这次考了第一名等等。
他的爸爸是一个严于律己的人,对于他的要求也是丝毫不松懈。
因着他爸爸的军衔高,别的小朋友对他也是唯唯诺诺的, 生怕得罪他三分似的, 他讨厌他们那副恭维的样子, 他喜欢真诚。
他时常在想,人与人之间为什么总要带着面具,每见不同的人, 就要带着不同的面具,这样活多累啊。
慢慢的 , 他开始远离纷闹,虽说他爸爸从军,但是他却让他决定自己的人生。
他爸爸只有三个条件, 在不作奸犯科、不触犯法律还有不触及道德底线下,他有着绝对的自由。
对于这个,他是心怀感激的,因此,他成了父亲心目中骄傲的存在,更是那个别人家孩子的真实写照。
方桓是他的忠实读者,因为他的爸爸,每天都会拿方桓和他作比较,方桓对此不敢怒也不敢言,只不过这满腔压抑,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全都还给了他。
喔,不过方桓学艺不精,被他反过来痛打了一顿。
他喜欢方桓的直爽、喜欢他的真诚,原来心里的那层面具,终于可以不用常戴着了。
如果说方桓是打开他心靡的一个人,那靳楠就是走进他心里的那个人。
回到初初相识靳楠的那一天,说实话,他是怕生的,在陌生人的面前,他总是默不作声,在外人看来,他这是安静乖巧的样子,只有他自己知道,他难受得想跑。
在街上随意的走着,他的目光四处的飘荡着,没有任何的一个着地点。
不过 ,或许是出神得太过厉害,他兜上的手机还有钱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偷了。
那时的他,确实是无措的,但是同时好像生出了一点兴奋,他是不是可以脱去身份的枷锁,好好的活一天。
他停在路边,发着呆,连他自己都忘了那时候的他,在想些什么。
一辆车停在了他的面前,他一眼就看出,这辆车价值不菲。
随着车窗的落下,露出了一张脸,他永远记得上面印着的眼睛。
很美,美得没有任何物品可以媲美。
眼睛的主人下了车,她的声音也很好听。
她说了许多的话,其实他不喜欢别人在自己耳边碎碎念,但或许是她的声音生得十分悦耳,他居然由着她说了。
她反覆的问了许多遍,他这是遇上什么困难了?
本来,他是不打算回答的,但是看到那双真诚的双眼时,他便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眼看她翻开了包,给他递了一张名片,说可以去找她。
望着那张名片,像是一块千年烙铁那般,他不敢接,最终或是她赶时间 ,一把塞到他的怀里。
那一天。他看了那张很久很久,久到好像要把上面每一个字都刻在心中似的。
到家之后,他翻来覆去,想了好几天,最终他还是选择愿意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给靳楠打电话之前,他做了无数的心理建设,电话拿了又放,放了又拿,一颗心七上八落。
很快的,电话那头接通了,里面传来像小懒猫般的声音,一听就是刚睡醒的样子,但是他却知道,是她没错。
所有焦躁的情绪在电话接通后,突然沉淀了下来,他冷静的说:“我想去你那里工作。”
“好啊。”她爽快的说。
那一晚上,他兴奋得整晚都没有睡着。
第二天早上,他早早的去报了道。
虽说百尺高楼从地起,但是他的起点,也真的是低低低了点。那时的靳楠生意才刚刚做大,但是好歹也是有了自己的办公楼,他和她,就像是云端与尘埃的距离。
不过,很快的,他找到了一个契机。
那时,方桓告诉他,靳楠正在愁一个项目,几乎整个大楼的人都知道了,就只有他们最底层的员工不知道,他缠着方桓让他讲了更多关于项目的细节。
晚上熬夜做了一份策划,幸得他有靳楠的手机,搜着手机加了她的微信,她很快的同意了他的请求,因此,他也把自己的文案推给了她。
等待了半夜,到了早上的时候眯了一会儿,醒来时,发现靳楠回他了。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明早去我的办公室吧。”
一夜从最底层升到顶层,成为了众人眼里羡慕的对象,最终那份方案被采用。
他后来还做了好几份让人拍案叫绝的方案,正式调到了靳楠的身边。
也在跟她的相处里面,他发现了,虽然说她平时喜欢板着一张脸,但是私底下却是有趣得很。
他忍不住适当的撩拨她一下,总是把她气得笑着要来打他。
每当这个时候,那个不苟言笑的脸上才会现出一丝笑容。
那时候虽然他爬到了她贴身秘书的位置,但是,他还是有点不满意,因为还有一个人。
或者是上天听到他的诉求,居然没过多久,那个秘书就被免职了。
虽说作为同事,他应该是替他感受同情的,但是在私心的促使下,说真的,他真的挺高兴的,而且,那个秘书还是自招的。
对了,他也是那时候才知道,靳楠有这么个挂名的男朋友。
不过只要她开心,他也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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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什么?对于小孩来说,可能是多吃一颗糖;对于少年来说,可能是今天篮球场上的胜利;对于成人来说,可能是突如其来的一天休息日,最后,对于靳楠来说,是遇上沈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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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皆传沐安这朵高岭之花,变成了纪悠脚边的狗尾草,妻管严。
后来,有人在体育馆后面碰到他们,男神衣衫微乱,把女神死死困在角落,一向温柔安静的女神被吻得哭个不停,边抽泣边喊着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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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脱,我得看比例。”
盛景初微微怔愣,还是乖乖照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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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画好了,盛景初跑来定睛一看,一本正经的说:“画小了,你再仔细看看,把比例改改。”
过了几秒,她脸上一红,说:“改改改,我改还不成吗?你別再蹭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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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 他瞒着家里的人,独自一人跑出来四处闲逛, 其实他也不知道, 他出来的目的是什么、要去的地方是哪里, 但他还是想看看这个世界。
他的爸爸是军人, 军人的形象的确在他的心里驻根,他知道自己的爸爸是一个很伟大的人,他为国家付出、为人民服务、做了很多的好事,但是他却不常看到他的爸爸,很多时候,他每次跟他的交谈,更多都是问:吃饭了吗?作业做好了吗?这次考了第一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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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时常在想,人与人之间为什么总要带着面具,每见不同的人, 就要带着不同的面具,这样活多累啊。
慢慢的 , 他开始远离纷闹,虽说他爸爸从军,但是他却让他决定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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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他是心怀感激的,因此,他成了父亲心目中骄傲的存在,更是那个别人家孩子的真实写照。
方桓是他的忠实读者,因为他的爸爸,每天都会拿方桓和他作比较,方桓对此不敢怒也不敢言,只不过这满腔压抑,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全都还给了他。
喔,不过方桓学艺不精,被他反过来痛打了一顿。
他喜欢方桓的直爽、喜欢他的真诚,原来心里的那层面具,终于可以不用常戴着了。
如果说方桓是打开他心靡的一个人,那靳楠就是走进他心里的那个人。
回到初初相识靳楠的那一天,说实话,他是怕生的,在陌生人的面前,他总是默不作声,在外人看来,他这是安静乖巧的样子,只有他自己知道,他难受得想跑。
在街上随意的走着,他的目光四处的飘荡着,没有任何的一个着地点。
不过 ,或许是出神得太过厉害,他兜上的手机还有钱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偷了。
那时的他,确实是无措的,但是同时好像生出了一点兴奋,他是不是可以脱去身份的枷锁,好好的活一天。
他停在路边,发着呆,连他自己都忘了那时候的他,在想些什么。
一辆车停在了他的面前,他一眼就看出,这辆车价值不菲。
随着车窗的落下,露出了一张脸,他永远记得上面印着的眼睛。
很美,美得没有任何物品可以媲美。
眼睛的主人下了车,她的声音也很好听。
她说了许多的话,其实他不喜欢别人在自己耳边碎碎念,但或许是她的声音生得十分悦耳,他居然由着她说了。
她反覆的问了许多遍,他这是遇上什么困难了?
本来,他是不打算回答的,但是看到那双真诚的双眼时,他便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眼看她翻开了包,给他递了一张名片,说可以去找她。
望着那张名片,像是一块千年烙铁那般,他不敢接,最终或是她赶时间 ,一把塞到他的怀里。
那一天。他看了那张很久很久,久到好像要把上面每一个字都刻在心中似的。
到家之后,他翻来覆去,想了好几天,最终他还是选择愿意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给靳楠打电话之前,他做了无数的心理建设,电话拿了又放,放了又拿,一颗心七上八落。
很快的,电话那头接通了,里面传来像小懒猫般的声音,一听就是刚睡醒的样子,但是他却知道,是她没错。
所有焦躁的情绪在电话接通后,突然沉淀了下来,他冷静的说:“我想去你那里工作。”
“好啊。”她爽快的说。
那一晚上,他兴奋得整晚都没有睡着。
第二天早上,他早早的去报了道。
虽说百尺高楼从地起,但是他的起点,也真的是低低低了点。那时的靳楠生意才刚刚做大,但是好歹也是有了自己的办公楼,他和她,就像是云端与尘埃的距离。
不过,很快的,他找到了一个契机。
那时,方桓告诉他,靳楠正在愁一个项目,几乎整个大楼的人都知道了,就只有他们最底层的员工不知道,他缠着方桓让他讲了更多关于项目的细节。
晚上熬夜做了一份策划,幸得他有靳楠的手机,搜着手机加了她的微信,她很快的同意了他的请求,因此,他也把自己的文案推给了她。
等待了半夜,到了早上的时候眯了一会儿,醒来时,发现靳楠回他了。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明早去我的办公室吧。”
一夜从最底层升到顶层,成为了众人眼里羡慕的对象,最终那份方案被采用。
他后来还做了好几份让人拍案叫绝的方案,正式调到了靳楠的身边。
也在跟她的相处里面,他发现了,虽然说她平时喜欢板着一张脸,但是私底下却是有趣得很。
他忍不住适当的撩拨她一下,总是把她气得笑着要来打他。
每当这个时候,那个不苟言笑的脸上才会现出一丝笑容。
那时候虽然他爬到了她贴身秘书的位置,但是,他还是有点不满意,因为还有一个人。
或者是上天听到他的诉求,居然没过多久,那个秘书就被免职了。
虽说作为同事,他应该是替他感受同情的,但是在私心的促使下,说真的,他真的挺高兴的,而且,那个秘书还是自招的。
对了,他也是那时候才知道,靳楠有这么个挂名的男朋友。
不过只要她开心,他也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