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仅从她迟缓的反应能力来看,就知道她不是那本书的原著作者。若是原著作者,提到自己的作品,反应会很敏捷。
  第27.处子血的祭祀
  文坛上,代笔的不少,花钱买名气的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若说《妾魂入镜》是她找人写的,白袖也相信这个可能。
  这个真名叫张娟娟的女子,身上既有文青的书卷气息,也有平常女子的亲和贤淑。
  白袖相信之前那些缠绵悱恻的虐心故事是她写的,唯独这本……
  她心中迫切地想知道原著作者的下落,是以语气有点冲,“我觉得,这本书不像是出自凉夜姑娘的手笔。”
  看不出是被揭露的心虚,还是被误解的恼怒,张娟娟柳眉倒竖,“白小姐的意思是说,《妾魂入镜》是我花钱找人写的,然后署写自己的名字?”
  “我可没这么说。”
  沈凯恩看出情势不对,忙上前解围。调侃道:“娟首次尝试写灵异题材的小说,这和以往的风格不同,当然就少不了质疑的声音。不过呢,我认为,一个高端的、有才能的作家,她定能够随意切换风格,不管是什么题材,都能轻松驾驭,并且运用自如。”洋洋洒洒说完这番话,他看向白袖,“你说对吧,白小姐?”
  白袖没什么表示,“若真是凉夜姑娘的转型之作,那么这也太出彩,太成功了。”
  沈凯恩从她的语气里听出,她的疑虑未消。
  “对了白小姐,你先生是做瓷业的,你耳濡目染,应该也能简单地鉴别一些瓷器吧?”
  白袖瞥了他一眼,这话题转移的,委实有点不自然了。但毕竟她是沈凯恩带来的,她也不好拂了他的面子,遂点头道:“不专业,也不精通,略懂些皮毛。”
  沈凯恩引着她前往内室,指着梨木柜子上一个小口、短颈,丰肩,圆足的梅瓶,说:“这是张家的祖传梅瓶。娟打算将它拍卖,你觉得,按着这样的胎质和成色,该卖个什么样的价钱?”
  白袖被那个梅瓶的颜色吸引住了。
  瓶子的颜色很红很红,红得像血,像人血……不,便是人血,遇高温烧制,也会变成暗红色。
  “你也觉得,这颜色,像人血吧?”不知何时,张娟娟来到白袖身后,附在她耳边,幽幽说道:“知道为什么颜色能这么鲜红吗?”
  她似乎也没打算让白袖回答,自顾自地说:“这可是处子血,十六岁,未出阁的处女,投身入瓷窖里烧制,用最青春的血液,为瓷器添上永不褪色的鲜红。这个梅瓶,从清乾隆元年传家至今,已有两百年的历史。两百年啊……它的颜色,依然新鲜如初。”
  白袖只觉得背脊发凉,忍不住退后几步,远离张娟娟。
  “娟,你吓到白小姐了。”沈凯恩笑道。
  张娟娟像是意识到什么,回头冲白袖笑了笑,讪讪地说:“不好意思,我一说起我家这个祖传梅瓶,就收不住话头。白小姐你来帮我看看吧,我想知道它的价值。”她说着,小心翼翼地将那瓶子递向白袖。
  白袖看着那刺目的血红,莫名觉得胸闷,作为一个有过灵异经历的人,她完全不想去碰这个东西!她能觉察到,这个东西有点诡怪。
  可张娟娟硬往她怀里塞。
  白袖无法,只好接了过来,托在掌心里。
  这个瓷器,塑造的外形线条流畅优美,触摸时通体清凉,可见胎质不错。她将手掌盖在瓶身上,细细掂量。内侧则温润细腻,硬度适中。表面光滑透亮,无一丝杂质,没有一点瑕疵。
  “骨瓷不比陶瓷,它本身就是一件成品率非常低的工艺,而这个梅瓶,更是精品中的精品。我不如我先生专业,所以它价值多少,我不敢轻易评估。”白袖说。
  张娟娟没有接她的话,反问道:“白小姐,你能看出其中的骨灰,是什么骨质吗?”
  白袖一怔,“我没本事,看不出来。不过我想,大多都是动物的骨灰吧。”
  张娟娟轻笑一声,垂眸盯着白袖掌心里的梅瓶,“不,你说错了。那不是动物的骨灰,而是……人的骨头。”
  话落,白袖只觉得头皮发麻!低头看着掌心托着的瓷器,感觉愈发烫手。正想将它还给张娟娟,突地,她看到浓稠的血液从狭窄的瓶口里汩汩地流了出来,最后全粘在她的手上!
  第28.带她私奔
  白袖顿时尖叫出声!
  她这一惊吓,梅瓶便从手中脱落,眼看它即将摔在地面上,沈凯恩一个弯腰,稳稳地将它接住。
  张娟娟松了口气,拍拍胸口,说:“沈哥,幸好有你在这,不然就……”
  沈凯恩看向白袖,眼中似笑非笑,“白小姐,你这是干什么?”
  白袖一直以来,都认为沈凯恩是个轻佻的浪荡公子,而今,她蓦然发现,他这个人不太简单。他常把爱挂在嘴边,口口声声说喜欢她,可却又疏离地称呼她为“白小姐”。
  现在看来,他表面上的风流,内里必有很深的城府。
  视线从他的脸转移到他手上的梅瓶,白袖赫然发现,那血迹居然凭空消失了!
  那绝不是她的错觉,刚才血液温热浓稠的触感如今还残留在她的指尖。
  白袖想到那汩汩流动的血液,头就一阵眩晕。
  算了,还是早点离开这里吧。
  “我家里还有些事没做完,这就先回去了。”她撑起笑,对张娟娟和沈凯恩颔首,“多谢你的招待,再见。”
  白袖拢了拢风衣,便挎着手包袅袅离去。
  沈凯恩不知道跟张娟娟说了什么,白袖走到玄关处还能听到他们的谈话声。
  她下意识地回头——
  张娟娟抱着的红色梅瓶,瓶口朝下,源源不断流出血液!而他们两人好像没有看到似的,正谈笑风生!
  白袖脸色苍白,不敢再看,快步逃出这套小洋房。
  然而在她出了大门时,胳膊就被人握住!
  她的神经本就紧绷着,突然被这么一拉,她反射性地、拼命挣扎。
  “白小姐,你怎么了?”
  是,沈凯恩的声音。
  白袖心口一松,有些疲惫地转过身,看向他,恹恹地说道:“你怎么出来了?”她以为,他还要跟张娟娟叙旧的。
  沈凯恩轻笑,“你是我带来的,当然也要我护送你回去啊。”他看她的脸色好像不太对,又问:“你身体不舒服么,需不需要我送你到医馆看看?”
  白袖摇头,“不用了,我只是昨晚睡不好,现今有点累罢了。”
  “那我送你回去吧。”
  白袖也不推辞,报了地址,便弯腰钻入车门。
  沈凯恩和她一起坐在后车座。
  他看着她靠着背,闭着眼睛打着盹儿,眼底下有一片微不可见的青黑,这倦怠的神色,看得他心中一疼。
  于是,一句话就这么脱口而出,“白袖,你跟我走吧!”
  她没有睁眼,轻声道:“我现在不就是跟着你走么?”
  沈凯恩不知要怎么跟她说,斟酌了半晌,他缓缓开口:“你在不远的未来,将有一个劫难,我想带你离开,避过它。”
  在最后一个话音落下时,白袖霍然睁开眼睛,紧紧地盯着他,“沈凯恩,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白袖,我……”
  未等他说完,她径直打断,“《妾魂入镜》是你写的,对不对?”
  沈凯恩愣了一下,笑了,“白小姐,我可没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会写小说。这本书虽然是娟写的,但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
  他的表情堪称完美。表现得真诚,疑惑,不可思议,无一丝破绽。
  白袖向来是个心细如尘的,她看到他修长白皙的两只手指无意识地摩挲。
  那是心虚时的表现。
  第29.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沈凯恩送白袖回家。
  他看着眼前这座宁静雅致的小宅院,勾唇一笑,“你倒是个会享受的。”
  白袖心里还对他的否认介怀,冷着脸说:“谢谢你送我回来,你可以回去了。”
  沈凯恩挑了挑眉,“好一个过河拆桥的女子。好了,我这就走了。你若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尽管到广陵酒店找我。”
  白袖应了声,目送他的车子离开。
  她的脑中乱哄哄的一片,感觉思绪越来越纷乱了,她好像陷入一个没有出路的迷局,不管她怎么寻觅,都找不到可以突破的出口。
  今天,沈凯恩带她去见凉夜,实际上,并不是满足她的愿望,而是让她见识那个诡异的梅瓶吧。
  可她猜不到,他此举有何用意。
  “夫人,刚才那人是……?”吴妈探着头,望着绝尘而去的汽车,颇有些暧昧地问道。
  “他只是我一个同学罢了。”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
  “可我看出,他好像对夫人你有意思啊。”现今的民主社会,女子不再像旧时一般,出门要带丫鬟婆子。现在,诸多时髦女郎,都爱挽着男朋友/男伴出门,吴妈误以为沈凯恩是白袖的男朋友。
  白袖:“我已经嫁了人的。”
  被这么一提醒,吴妈醒悟过来,是了,这位年轻的夫人是怀有身孕的,可见她是结婚了的。只是……她的丈夫怎么会放任她一个女人家独身一人来到这座城市隐居呢?
  估计,又是个被富商丈夫休弃的可怜女人吧。吴妈心想。
  上海松江,顾家别墅。
  顾斐然在客厅接待小姨子白瑾。
  “今日怎么过来了?”顾斐然当然没忘了白瑾上次企图爬他床的事,想到这,他的脸色不太好看,“可是钱不够花了?”说着,他就叫杨婶过来,到账务房取出支票。
  “不不,不是的,你上回给我的那笔钱还剩不少,够花、够花。”白瑾有点尴尬。
  既不是缺钱,那么就是趁白袖不在,又来引诱他了?
  顾斐然问得不客气,“那你登门是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