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她嫁给了他,又没有把自己完全地交给他,她哪有什么资格去怪罪,所以谈何原谅?
  何况,他是个血气方刚的成年男人,他也有需求。
  上官长青听到她这句话,愣了好久。
  “我倒希望你怪我,生我的气。起码这样,你对我是在乎的……”他失魂落魄地喃喃道。
  看到他这样,盈袖心里也难受,她当他是亲人的,她不想看到他这么痛苦。
  “长青,我之所以嫁给你,是寻求安稳的生活。可今日我发现,我为了一己私欲,害你这般。我想……我们还是——”
  大概知道她即将说出口的会是什么,上官长青捂着双耳,疾奔出门。
  他消失了两天两夜,没有出现在家里,也没有去往公司上班,所有人都在找他。然而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第三天,他到公司上班,精神状态又恢复了以往。
  他准时归家,给真真买玩具,陪她玩耍。
  而三天前的事情,没有人再提起,就连?丝也面色如常地上班,一切循规循矩,宛如那件事从来没有发生。
  而上官长青,他开始避着盈袖,他虽然不再晚归或者夜不归宿,但他不敢与她独处,他怕她要提出那件未说出口的事。
  随着六月天的到来,真真的生日也到了。
  上官长青给小公主买了漂亮的新裙子和蛋糕。
  盈袖打算做一桌中式的美食。
  真真嘴刁,喜爱喝鱼头豆腐汤、酸菜鱼,于是盈袖在她生日那天,亲自到市场买鱼和食材。
  真真穿着漂亮的蕾丝蝴蝶裙子,蹦跳着吵着要跟她一起去菜市场。
  菜市场人多,环境也不好,尤其是那些卖肉的摊子,拿刀宰剁鸡鸭鱼肉。看着血腥,而且气味难闻。
  盈袖是不想带她去的。
  小家伙仗着今日寿星最大,对盈袖软磨硬泡,开启撒娇攻势。
  盈袖拗不过她,无奈抱着她去了。
  听说奥克斯街道的菜市场是镇上最大的市场,东西最新鲜且便宜,尽管那个市场离她们这边比较远。
  坐着私家车到了奥克斯街道,就看到街巷中人群熙攘。
  盈袖步行过去。真真坐在她的臂弯,蹬着脚,好奇地东张西望。
  路过猪肉摊,真真看到一个硕大的猪头摆在桌板上,指它说,“妈妈,pig!”
  然后。又指向对面的鸡肉摊,道:“chicken!”
  说完,期待地看着盈袖,等待表扬。
  盈袖好笑地捏她的脸,“你最聪明了。”
  她咧嘴笑。时常与家里的洋人佣人接触,她也学会了几句英文,为此她很得意。
  盈袖想,这孩子学英文比某个人厉害多了。
  小心地走过潮湿的地面,她来到一家鱼摊。
  她之前来过菜市场,对比了几家鱼摊,她发现还是这一家鱼摊的鱼比较鲜美,称量的时候,也不会谎报价钱。
  鱼摊老板,是个看起来很精明伶俐的年轻女孩。大约二十岁出头。
  盈袖刚刚走近,那女孩就问,“要鲢鱼和?花鱼?”
  盈袖点头,笑,“你怎么知道?”
  女孩也笑,露出了牙齿,偏?的皮肤。显得牙齿更加亮白。“漂亮的中国太太,我对你有印象啊。不过,这两种鱼捞的少,数量有限,已经卖完了。你看换金枪鱼、带鱼、罗非鱼怎么样?”
  盈袖蹙了眉,鲢鱼和?花鱼比较好处理,做出来的味道与其他的鱼种是不能比的。
  女孩见她摇头。只好遗憾地目送她走到别的摊位。
  盈袖喜欢速战速决,到别的地方买到了鲢鱼?花鱼,就不再逗留菜市场,带着真真回家。
  几乎在她走出菜市场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修长挺拔的男人便担着一篓子鲜鱼气喘吁吁地过来。
  女孩是中英混血,个子高,因为居住在海边,长期出海捕鱼,皮肤晒得?。又因常干活,力气也大,她看到慕奕担着篓子来,拿起木板就拍他的背,疼得他抽气。
  她叽里呱啦地骂,“你又跑哪去偷懒了!你知不知道因为你慢来一步,就走掉一个客人?天杀的,今儿的销售量要是不达标,你就别想要有饭吃!”
  慕奕嘴角直抽,话说他侥幸被救,救他的人,是个女人。原以为他套路的人生中。会出现一个爱慕着他的渔女,结果——
  这女人天天殴打他,奴隶他!
  这画风真有点不对。
  感谢读者【瑛子279238】打赏的玫瑰1朵
  第137.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慕奕侥幸地活下来了,他不知道该说自己命大,还是清源捅的刀子没有那么致命?
  那天,水流激荡,他在水中挣扎着,可因为他受了重伤,全身无力,无法自控,遂随波逐流,漂到了北部的海域。
  他昏迷着,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破草席上。一个洋人老头戴着斗笠,坐在一旁吹着风,抱着一个椰子吸吮汁水。
  他红色的胡子沾上了汁水。看到他醒来,嘴一张,叽里呱啦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慕奕支撑着想要起来,就被那老头按住。
  “是你……救的我?”他嘴唇干裂发白,血色全无。低头,就看到他光裸的上身,包扎着纱布。
  奇怪的是。洋人老头竟然听得懂中文,“its/my/daughter。”
  这一句,慕奕能听懂,老头说,是他女儿救的他。
  慕奕咳嗽起来,他暗想,自己真的是桃运爆棚,走到哪儿都有艳遇。
  他觉得自己英俊潇洒,威风霸气,想他在天津,多少姑娘想嫁给他。现在到了南洋,落难遭渔女相救,若套路一点,想必这个渔女会对他一见钟情。为他英俊的容貌所迷。
  “我昏迷多久了?”虽然那时候没有意识,但慕奕能感觉到,自己应该昏迷了一段时间。
  老头比了手势,“four/days。”
  慕奕?线,老头你完全不用比出四根手指,four/days这种英文数字他还是听得懂的好吗,这样比手势真的好弱智!
  等了好一会。一个年轻的姑娘撩起旧得褪色的布帘走了进来。
  她穿着无袖的背心,露着稍粗的肩膀,皮肤晒得????的,一头齐肩?发,用绳子捆成一个马尾,看着干净利落。
  这不会就是救他的那个渔女吧……?套路中温柔细心,皮肤白皙的鱼西施呢!
  渔女叫贝拉,是个中英混血,她的眼睛是蓝色的,头发是?的,皮肤是?的,身量和五官,是典型的洋人。
  慕奕刚开始还奇怪洋人老头听得懂中文,在见到贝拉的时候,慕奕暗想,可能是因为贝拉的父亲或者母亲其中有一个是中国人的缘故。
  贝拉虽然救了他,但是她的态度并不友好。
  她讲着生硬的中文,“是我把你从海里捞出来的,算是我救了你。我很希望你能报答我。”
  慕奕眼角一抽,咱们大中国不是有一句话叫做‘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好人不求回报’吗,这个一上来就讨回报的是什么思路?
  但,他到底是受人救助,人家讨回报,他总不能拒绝吧?于是他说:“你需要什么报答?”只要不是以身相许就好……
  贝拉下巴微昂,“我这里缺一个伙计,伤好后,给我打一年没有酬劳的工。”
  慕奕一听,心里顿时卧了个大槽!
  这混血妞厉害了,居然使唤他给她做无工薪的伙计!要说他慕奕从小到大,除了老司令,可是没人敢使唤他,而他今天,竟然被人强迫着做伙计了!
  “我能拒绝吗……”
  贝拉神情倨傲,“如果你拒绝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把你重新扔到海上去。”
  慕奕:“……”
  现在这个情况,半点也由不得他,他若是识相,就应了人家的条件。
  于是他答应了。
  由于他受的是重伤,所以贝拉没怎么奴隶他,只是整天顶着个臭脸,碎碎念:“家里多出一个拖油瓶。老天,这生活艰难得要逼死我了!”
  慕奕第一次被人比喻成拖油瓶……他的脸?得不行,“喂,一日三餐只给我两餐,还让我睡破草棚,我好像没有耗费多少吧?”
  贝拉一个椰子壳就丢了过来,准确地砸中他的脑袋。
  贝拉发现一个惊奇的问题,慕奕不会讲英文,也不怎么能听懂英文,于是她每次跟渔村里的人说他坏话的时候,是在他面前光明正大地、用英文说。
  “他可是个中国人呢,你说他不会讲英文,还敢一个人跑到咱们这儿来,他是不是傻啊!”
  “对啊,他一看就是个脑袋不聪明的。”
  慕奕看他们聚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笑得很开怀。
  贝拉鄙夷地看着他问:“你是不是穷人出身啊,在中国混不下去,就跑到我们这儿来捞钱了?”
  “不是!”他的身份说出来吓死她!
  “不是吗?我看你并不像有钱人,想想中国的男人,一般有钱人都精通英文。来我们这儿捞钱学技术,还在这里泡姑娘,上了人之后,提起裤子就走,翻脸不认人!哼,中国男人,都是衣冠禽兽!”
  慕奕皱眉。“你那是什么阴暗心理?我东亚男子顶天立地,敢作敢当!”
  贝拉甩了他一耳刮子。
  慕奕被打懵了,他不过是为同胞说一句话,就遭她厌恨了?真是莫名其妙!
  大概养了半年的伤,他终于康复。
  然后,开始了他漫长的奴隶生活——
  是的,奴隶。因为他根本就不像个伙计。渔村的人常常拿他使唤,挑水劈柴烧火做饭,早上五点,天刚蒙蒙亮,就要被赶起来跟老头子出海捕鱼。
  捕到鱼之后,就要清洗一遍,装到篓子里。然后步行十五分钟,把篓子里的鱼送到奥克斯街道的菜市场。
  瞧瞧,他简直比做牛做马还累!做这多辛苦的差事,连半分工钱都没有,只提供吃住——
  哦对了,是日食两餐,睡破草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