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姑姑。”
  少年独有的脆声响起,莲笙忍着夺眶在而出的泪水,拼命地压制自己想要抚上他头发的手,声音中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宸儿好。”
  霍风在底下紧紧地捏了下她的手,不露痕迹地安抚着她,看着她有些发红的眼角,默默地瞪一眼霍老三,把霍老三吓得当场差点跪下。
  主子爷,求您了,他又做什么了,不要这么吓人好吧?
  一行人进得院子,莲笙故意落后几步,贪婪地看着前面的少年,只见他有些兴奋地询问霍风,“叔父,这池子里的锦鲤和御花园中的那几条很是相似,居然还有一条通体雪白的。”
  “回公子,确实是同一品种。”霍老三赶忙答道,心里万分的郁卒,他根本就不想呆在这里碍眼。
  夏天宸一点头,四下看去,“原来如此,这院子看着倒是别致。”
  “姑姑家也住这附近吗?”宸儿突然回头看着莲笙,不知为何,虽然是第一次见这位姑姑,但是却觉得她身上有一种想要亲近的感觉,与母后有些相似,却又有不同,他有些探究地看着她。
  莲笙深吸一口气,心境已平复下来,“是的,宸儿想去姑姑家玩吗。”
  “可以吗?”宸儿虽是问她,眼却看着霍风。
  霍风看着她眼里祈求,微不可闻地点下头,莲笙感激地对他一笑,若万莲盛开,将池中的荷花都比了下去。
  他的眼底暗幽下来,想去嗅那花中的幽香,顿里觉得身边的两人很是多余,接受到主子嫌弃的眼神,霍老三只觉得心中被利箭射中,自己今天真是出门没看皇历,竟是做什么都不对,不做也有错,到底是招谁惹谁了?
  宸儿在宫中拘谨惯了,便是眼里满满的好奇,也没有如其它孩童一般疯闹蹦跳,来到洪家,对着洪家二老,虽未行礼,也未摆架子,让莲笙松了口气。
  得知是未来姑爷的侄子,洪氏夫妇都表现得很热情,尤其是杜氏,宸儿乖巧知礼的模样让她稀罕得不行,没有生儿子是她心里隐藏的遗憾,看着这粉雕玉琢般的男童,明明是稚气未脱的年纪,却偏偏装得老成世故,一本正经的样子太招人,喜得她将人搂在怀里,摸着脸好一顿揉搓。
  怀里的小人儿一脸的震惊,看着杜氏慈爱的脸,那放肆二字咽了下去,求助地看着霍风,杜
  氏以为他是害羞,更加喜欢,使劲拍着他的脸,嘴里直叫,“好招人稀罕的小公子哟。”
  莲笙捂脸,“……”
  夏天宸:!!!
  内心咆哮,这无礼的妇人,还不放开朕!
  又不想开口,生怕露出豁牙那里黑黑的牙洞,夏天宸正是换牙的年纪,虽然门牙已换过,正掉牙的地方在里边,可半大的小子正是别扭的时候,何况他还是一国之君,只能死抿着唇,看向霍风。
  霍风接受到他哀怨的小眼神,轻轻地咳一声,“岳母。”
  杜氏这才放开他,不好意思地拍拍手,转身去张罗茶水。
  宸儿长吁一口气,这才有心思打量院子,原来平常百姓家里是这样子的,他看着洪家院子里的大石磨,伸出手摸了下,洪老爹笑着说,“小公子没见过吧,这是磨盘,将豆子从这里倒进去,推动把手,豆浆就会流下来。”他一边说一边指着,宸儿恍然地点点头。
  莲笙和霍风站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一老一小有问有答,大手往后一勾,就将软滑的小手握住,她轻抬眼睑,两人的视线深情交汇。
  微风吹过,洗净的豆腐笼布随风摆动,带着阵阵豆香扑面而来,两人相视凝望,霍风立马就看懂了她眼里的感恩,谢谢他将宸儿教得如此之好。
  逗留没有多久,霍风就将小皇帝送回宫去,柳氏看着他们出来,心中猜疑这霍夫子领的孩子是谁的,看着两人相同的气质,走起路来一般无二的仪态,她放在心里揣测,莫不是他的儿子吧?越想越有可能,那霍夫子那般大的年龄,不可能是初婚,怕是前头还有孩子呢。
  这一想,让她是心花怒放,哼,那杜氏还显摆女儿做正头娘子,原来不过是个填房,那前头发妻牌位前,可是要执妾礼的。
  洪家对门的院门打开,一位陌生的老妇探出头来,柳氏见着,原是新搬来的张婆子,那春大娘母子被自家大哥接走了,这院子也易主,张婆子夫妇便是新住户。
  她赶紧将人拉住,腥红的嘴里唾沫横飞,“张家婆婆,我跟你说啊,这杜家姐姐也不怎么想的,给女儿找个那么大年纪的女婿不说,原来还是个填房,那前头生的儿子都快长成了,这一去就当后娘,啧啧……”
  张婆子一副老眼昏花的样子,耳背的很,早就听不清人说话,只“啊啊”地应着,把柳氏闹个没趣,她撇撇嘴,不理这糊涂的婆子,扭腰往西市走去。
  不到半天,杜氏便听见有人说她家莲笙是给人做续弦,心里又好气又好笑,那孩子养得十分知礼,明明听见他叫自家姑爷叫叔父,这又是哪个胡说八道的,硬是说成姑爷的儿子。
  听到流言,莲笙只是笑下,清者自清,让杜氏也不必理会,再说宸儿于她,等同亲子,随他人去说吧。
  见洪家人没有反驳,大家都默认那洪家大姑娘果然是去做填房的,杜氏倒是收到很多婉惜的劝慰,让人哭笑不得。
  第27章 引红杏
  自从猜到那洪家新姑爷是个鳏夫后,柳氏整个人更加的神清气爽,逢人便显摆自家姑娘嫁得好,锦衣玉食连带着娘家也沾光,这不,她身上的料子就是几十两银子一匹的素锦,放眼望去,整个后端门也没有她穿得贵气的妇人。
  正好又听见那锦宁侯世子今日娶妻,更是开心,摇着团扇就朝洪家走来,杜氏见是她,早没有以往的好脸色,也不招呼,手下的活计不停,这柳氏为人她如今算是看透,根本就是个无利不起早,眼红心瞎的小人。
  柳氏不理会杜氏的脸色,径直是走进去,“啧啧……你看你,这粗活还得自己做,我呀,现在什么都不用做,家里买了丫头,万事都不用动手,就是这样,我们家春杏还怕我舍不得花银子,三天两头的送东西来,看,这身……”
  杜氏转过身不理她,有个做妾的女儿显摆什么,生怕别人不知她把女儿卖了好价钱。
  “这人的命啊,真是说不准,你说你家莲笙,哎……”见杜氏狠狠地看她,柳氏马上住口,又道,“那锦宁侯府今日娶亲呢,你还真别说,到底也是侯府出来的小姐,听说那嫁妆堵在门口,半天才抬完呢。”
  听着这话,杜氏手停了一下,复又忙活起来,那锦宁侯的世子与她洪家又有何干,将手中捡出的坏豆子往簸箕里倒,“柳妹子,我这家里正忙着呢,就没空招呼你了,你请自便吧。”
  豆子扬起的细末呛得柳氏咳嗽不已,反正目的已达到,扭着腰身就走,这洪家果然是破落户,往后还是少来,如今她身份不一样,犯不着和粗鄙妇人一般见识。
  柳氏这一回去,当天晚上睡得人事不知,次日早上起来,竟失了声,把她急得“呜呜”叫唤,瞧过不少大夫都没治好,彻底变成个哑巴。
  洪家
  门上传来叩门声,莲笙以为是杜氏折回,打开门一看,见是一个不认识的男子。
  男子不到二十的样子,缂丝月白长袍,面目清秀颇有些玉树临风的气质,见着她,脸一红,接着便文质彬彬地问道,“这位姑娘,小生路经此地,正好有些口干,可否讨得一碗白水。”
  莲笙见只是过路讨水的,也不为难,将人请进来,端出一碗清水,“公子莫嫌弃,寒门陋户,只有清水,但胜在甘甜,也可解渴。”
  “姑娘客气了,”男子双手有礼地接过水碗,举止斯文地一饮而尽,放下碗道,“小生姓潘名世庆,今日有幸见得姑娘,深觉不枉此生。”
  “公子过誉。”见他双眼含情地盯着自己的脸,莲笙心中不喜。
  “姑娘莫恼,小生是今年应试的举子,见姑娘心善,多言几句并无恶意。”
  男子小心是观察着她的脸色,见她有些不悦,赶紧改口,“不过请恕在下冒昧,姑娘如此天人之姿,屈在如此小户,实在是有些冤枉,潘某平生最是向往金榜提名,美人相伴的佳话,若姑娘愿意,小生愿许姑娘凤冠霞帔,诰命加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