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可是刚刚小胡子的表现,让她不由得重新考虑这个可能性。
  “你说,小胡子刚刚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是想跟我们说什么来着?结果一看到你就闭嘴了,看来你的威力还是大。”寇霜说。
  宋暮雪说:“我很吓人?”
  寇霜笑了笑,说:“也不是,就,不笑吧,尤其是面对外人的时候。你多笑笑呀。”
  宋暮雪看着寇霜,旋即扬起了一个巨大的明媚笑容。脸上的冰雪全都融化似的,一瞬间春暖花开,让寇霜晃了神。
  “这样?”
  “对对对,就是这样!好看!活力!朝气!”
  “脸都要僵硬了。”宋暮雪喝了一口水。
  “看看看,湘西赶尸队又来了!”隔壁桌的客人兴奋道,还掏出了手机拍摄,道:“这次我一定要发上微博!”
  寇霜被吸引了注意力,顺着邻桌客人手机拍摄的方向望过去。
  一街的大排档,中间只有一条相当狭窄的小道,基本上只能单人通过。在这小道上率先亮相的是一根竹竿,上头挂着一张废报纸。
  其次是举着竹竿的身影,相当矮小瘦削。待那身影渐渐走近,便又看到身后跟着的一条更小的身影。整齐安静,队列形状整齐,让人不由得联想到港产鬼片里赶夜路的僵尸。
  “这什么回事啊?”邻桌另外一个客人问。
  “不知道,有时候会这样经过,看起来吓死个人,还挺有趣的。”
  等“赶尸队”越走越近,寇霜的眼睛也瞪大了。
  这哪是赶尸队,这分明是流浪女和那群小孩子!在沙滩上还是小学老师带学生春游呢,在夜晚就成了湘西赶尸人了。
  寇霜有些哭笑不得,站起来叫了一声:“喂!小蝶!”
  谁知流浪女看见寇霜之后,猛地吹响了哨子,尖利的哨声响在整条小吃街的上空,客人不免有些怨声载道起来,有的甚至对老板抱怨上了。
  流浪女和小孩儿如惊弓之鸟一般散开,寇霜没有料到这个变化,愣了一瞬间,只能随手抓住了一个小女孩儿,正好是小蝶。
  “小蝶,你们刚刚在干什么?”
  第29章 掌印
  那个叫做小蝶的小女孩儿也坐在了大排档里。
  老板只上了两份菜,非常热心地询问要不要继续点单。宋暮雪看着小蝶狼吞虎咽地吃烧烤, 手指间和手指缝间全部都是黑乎乎黄澄澄的油污, 她就没有了兴致,皱着眉头说:“不用了, 我的那份给小孩吃吧。”
  寇霜在无数烧烤串之间抬头看了宋暮雪一眼,忍俊不禁, 道:“晚上回家了给你煮面吧,下次再也不带你来这种地方了, 你太煎熬了。”
  宋暮雪沉默了一会儿, 说:“没有煎熬。”
  寇霜也真是奇了怪了,在这种烟火气十足的地方, 也能把烧烤吃出出淤泥而不染的模样, 手指和衣服都干净得很。为了避免衣服被弄脏, 寇霜伸长了脖子, 露出雪白又纤细的脖颈。
  宋暮雪不自觉地咳嗽了一下,问小蝶:“你们刚刚在干什么?排着队要去哪儿吗?”
  小蝶戒备地看了看宋暮雪。
  寇霜笑着说:“别怕这个姐姐, 吃。”
  小蝶吃了好几口肉串,嘴里塞的满满当当。还没咽下去,说:“回家。”
  “嗯?”寇霜没听清楚。
  宋暮雪却追问道:“回什么家?”
  小蝶好不容易把东西全部咽下去了,又说:“阿姨的家。”
  “阿姨的家?在哪里?”
  小蝶看着寇霜, 说:“不能告诉你。”
  “……”寇霜有些无奈,又说:“那好吧,你吃饱就行了。”
  寇霜看小蝶狼吞虎咽,于是停下了口, 把烧烤全部留给了小蝶。又问:“刚你阿姨为什么要吹哨子?你阿姨的哨子在哪儿买的?”
  “哨子不是阿姨的。”
  “诶?”
  “哨子是小红的,小红不见之后,阿姨才拿了哨子。”
  “小红又是谁?”寇霜愈加迷惑。
  “我朋友,我们一块儿讨钱,她讨的比我多,我总是被打。小红讨钱的时候遇到阿姨,阿姨给很多吃的,给钱,然后叔叔就不打她了……小红吹哨子,一吹哨子阿姨就出现,给钱,有时候还给吃的,就是上次你给我买的那种喝的。”
  寇霜和宋暮雪对视一眼,两人眼神里都写着凝重。难道真的跟儿童乞讨集团有关?叔叔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而阿姨,也就是这个流浪女,似乎并未参与其中,并且扮演的是一个好心人的角色。
  “小红不见了?怎么不见的?”寇霜问。
  “小红和叔叔一起不见的,只有哨子还在。阿姨捡了哨子,阿姨就跟我们一块儿了,还带着我们去她家。”
  小蝶慢慢地说着,儿童的语言组织能力不够,一件事情说得相当复杂,但寇霜和宋暮雪耐心地听了好一会儿,还是理清出来事情经过。
  小红是小蝶的小伙伴,两个人之前一直在某儿童乞讨集团里受苦。不知道什么时候,小红遇到了“阿姨”,“阿姨”对小红很好,给吃的给钱,小红的任务终于能够完成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小红和“叔叔”都不见了,只留下了一个哨子。从那时候开始,“阿姨”成为了流浪汉,同时成为了孩子王,接管了一大批流浪的小孩子,也就是方才跟在她身后的那一批。
  结合寇霜之前跟流浪女聊天得到的信息,几乎可以确定,那只所谓的“流浪猫”,指的就是小红。流浪女是为了调查小红为什么消失,所以才开始流浪的么?
  小胡子提到了一个经过训练的儿童乞讨集团,应当就是小蝶曾经待过的这一个。但郑风林没有说这个集团已经被打击,说明“叔叔”的消失不是警方干的。会是谁?小红的消失呢?
  宋暮雪和寇霜对视一眼,彼此的表情都开始凝重起来。
  如果小蝶说的是真的,也就是说在监管不到的地方,的确发生了很多灰暗的事情。最直接的一个事实,如果儿童拐卖集团的“叔叔”是转移根据地了,会扔下这么多孩子,独独带走小红吗?这可是他的摇钱树。
  两人在小蝶看不见的地方用眼神交流,还没交流出一个子丑寅卯来,就又听见了哨声。
  咻、咻咻、咻咻咻——!
  最初有些悠扬,但越往后面越是急促,到最后节奏都乱了,不知道吹哨人的肺活量是否安好。
  哨声一响,小蝶就站了起来。她停止吃烧烤,随手在身上抹了一下,立刻从座位上窜了出去,转眼不见了。
  寇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能从哨声和小蝶的反应中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她看了宋暮雪一眼,转身朝着小蝶的方向去了。她知道宋暮雪能够理解她。
  烧烤摊老板看见三条人影先后窜了出去,前两个几乎没有时间差,最后那个稍微慢了一些。他担心是吃霸王餐的,连忙喊:“钱——”
  邻桌客人说:“人家小姑娘给啦!”
  店主低头数了数,正好是这一桌吃食的价格,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小蝶从小流连市井,跑得比寇霜快多了。寇霜上气不接下气,正在懊恼的时候,却发现宋暮雪追上了自己,隐隐有超越之势。
  啊!全能美少女宋暮雪!加油!
  哨声还在继续,只是节奏越来越紊乱了。
  寇霜在心里给宋暮雪打气,又比了个“你最棒”的手势,随后就见着宋暮雪再次加速,竟然比小蝶还要快,马上就要追上对方了。
  小蝶带着宋暮雪拐弯,寇霜跟在两人身后,拐过那个弯之后,竟然同时失去了两人的踪影。
  哨声也消失了。
  小巷子里黑漆漆的,没有一点儿灯光。月光从缝隙里漏进来,反而更叫人瘆得慌。寇霜有些害怕了,大声道:“宋暮雪,你在哪里啊宋暮雪!”
  黑漆漆的小巷子里响起了脚步声,在自己身后。寇霜吓了一大跳,转身却看见宋暮雪面色不太好地从拐角处走了出来。
  “呼吓死我了你……刚刚怎么了?小蝶呢?”
  “跑了。”宋暮雪说。
  “跑了?”
  宋暮雪点了点头,说:“哨声越来越乱,我追着小蝶跑,她带我绕了一个圈。然后一辆大货车突然出现,小蝶跳上了车,就不见了。”
  宋暮雪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说:“我拍了一点儿,但光线太暗,认不出车牌号。到时候给郑风林看一下,看能不能认出货车型号。”
  寇霜点开视频,画面非常不稳定,晃动不停。视频从大货车关上门开始,以消失在另外一个拐角结束。
  寇霜刚刚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就被宋暮雪拉住了手,迅速地躲到了街角。
  宋暮雪的手常年冰冷,夏天牵手一定很舒服,但冬天就有些刺激。她的动作太快了,力道就有些不受控制。她将寇霜整个人抵在墙边,手指却正好按在寇霜的脉搏上,寇霜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冷气,说:“你怎么这么冷!”
  宋暮雪另一只手捂住了寇霜的嘴,寇霜瞬间觉得跟喂了自己一嘴冰棍似的。
  宋暮雪悄声说:“别出声,有人!”
  寇霜点了点头,宋暮雪于是松开了她。她悄悄探出头,看见一个黑乎乎的影子从垃圾堆里钻了出来,隔着老远都能闻到令人作呕的味道。
  她们是听着哨声,追寻着小蝶的声音过来的。哨声是流浪女的,但这个人影却显然不会是她,那辆大卡车应该是她。
  况且,寇霜觉得流浪女还挺爱干净的。
  那个人影从垃圾堆里爬出来之后,鬼鬼祟祟地看了看周围,然后循着某个方向离开了。
  宋暮雪看着寇霜,轻声问:“跟上去?”
  这时候已经很晚,幽暗的小巷子里,就连月光也无法潜入进来。微弱的光线下,寇霜还能勉强看清楚宋暮雪亮晶晶的坚定眼神。
  “嗯,当然。”
  宋暮雪松开了寇霜的手,后者嘀咕了一句:“你体温真低啊,回头给你买一箱暖宝宝。”
  那人影姿态猥琐,佝偻而扭曲。时而扶着墙,时而歪歪扭扭走蛇形步。寇霜最开始觉得是喝醉了,但又觉得不太像。
  两人刚开始还悄悄摸摸地跟踪,走了两步路之后发现完全没必要,那人影一点儿也不设防,完全没有回头看过。她们循着人影走过的s形路线走过,看到那人影扶着墙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形状耸人的五颜六色的手掌印。
  宋暮雪拿出一张餐巾纸,小心翼翼地碰了碰那掌印,纸巾上旋即出现了一点儿彩色。
  “还没干。”宋暮雪总结道。
  她伸手去摸手机,结果扑了个空,下一秒见着寇霜用她的手机拍了下来。刚刚看视频的时候塞到寇霜手里的。
  “留证据嘛,我懂。”寇霜笑了笑。
  两人跟在人影走了一路,拐了好几个巷子,渐渐拐到了有人烟的地方。寇霜问:“这是哪儿?”
  宋暮雪说:“贫民区,之前跟你说过的报案家长,就是住在这里。
  万家灯火渐渐燃起,生活的气息重了起来,人影也越来越清晰。某一个瞬间,人影侧过脸,灯光正好将他的面庞照的清晰,寇霜突然回过神来,对宋暮雪说:“这是那个流浪汉!让我脚崴了的流浪汉!抢我颜料的那个!”
  “你确定?”宋暮雪将手上那一张彩色的纸巾递到寇霜面前,寇霜看了一眼,面色凝重地点了点头。
  这样一联系,寇霜便确认了,这是自己公司统一批量购买的新型颜料。易洗,无色,无味。
  这流浪汉抢颜料,现在手上又沾了颜料,他为什么对这种东西这么情有独钟?这颜料有什么蹊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