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市长大院某房间。
奢华的摆饰、鎏金的边框,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一样的装修。在末世,这些一文不值,还不如民居阳台上种的葱实用。一个头发全染白了的短发青年懒洋洋躺在柔软的沙发上,将翻看完毕的日记本抛开,“所以你去了一趟g市的收获就是这个?”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坐在靠背椅上、穿着一身牛仔的人翻了个白眼,“你基地里有这么一个宝贝,难道不藏着掖着?”
“小心点说话,基地还不是我的。”
“好吧聂哥,你非要等老头子玩禅位我也没办法。”
“g市现在是谁做主,沈沐还是秦歌?”
“鬼知道,反正从这妹子的日记上看,他们相处得挺好的。”那人唉声叹气,“说实话,周沫这妹子长得真心好看,脸蛋和身材都是我的菜,可惜张口男神闭口男神……唉,毁了。”
白发青年神情奇异地打量着他的队员,“你该不会以为,没有沈沐她就能看上你吧?”
“……”
“聂哥,这么直白很伤人的。”
“哦,再回答我一个问题,就捧着破碎的心脏滚吧。”
“……”
“听说有个很火的视频,关于沈沐的,g市有货。你怎么没买来?”
牛仔服哭丧着脸,“哥,你是我亲哥啊,你知道那玩意多贵吗?发现我不是本基地的人,那牲口直接把价钱翻了三番啊!我哪有那么多丧尸晶核给他?他x的将来生儿子没p眼!”
白发青年凉凉重复,“哦,发现你不是本基地的人……”
“……”
“跪安吧。”
“qaq”
第99章 巧遇
s市的人为何能偷到日记呢?
身为敏锐的感知型异能者,周沫本该很容易发现他人的踪迹, 因此, 牛仔服当然是趁她不在的时候潜入的。
他在g市基地潜伏半个月, 才终于等到目标队伍集体出门逛街的时候,并且还遭遇了一株奇怪的会拉人进幻境的多肉植物, 如果不是早早醒悟,估计要遭。至于沈沐?他当然不在,如果在, 牛仔服是不敢动手的。
那么沈沐去哪了呢?
如同周沫所担心的, 沈沐总有离开基地执行任务的一天。
b市基地沦陷, 其他三个大型基地人人自危,对变异食肉植物也更上心, “鹰隼”大队的情报自然是和全人类共享的, 于是, h市和s市都知道g市没有植物boss, 羡慕嫉妒恨之余,也只得想办法搞定自己这边的。
本来他们没有这么着急的。
和会跑会跳的丧尸不同, 在人类的观念中, 植物是不会动的。在许多人想来, 植物越强, 根系就会越广, 占地也就越多,只要不靠近它的周围,就没有危险。尽管可供人类活动的地域在缩小, 但人类的数量相比起以往来也减少了很多,何况还有很多更紧急的问题,因此,变异植物得到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安宁。
它们将荒野化作森林,钢铁丛林变成了真正的丛林,绿意铺天盖地,没有人可以透过那密不透风的绿望见内里的情形。
因此,一直没有人知道,树会“走”了。
对于人类来说,这是很惊悚的画面。
树将自己的根从土地里拔出来,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这并非是生来就会的,甚至还不符合原本根深蒂固的观念,也只有体内拥有神格碎片的变异植物boss才能思考这点。
在神选大陆,是有“树人”存在的。
那是在精灵森林深处才可能孕育的古树守卫者,没有人能想到,它会在这个科学侧的世界重现。
丛林之中,人类视线不可及之处,变异食肉植物们学会了“走路”,那之后,便是人类的灾难了。
b市只不过是最倒霉而已。
谁又能知道,s市和h市附近的植物们,是不是也在策划着什么?
他们纷纷采取了行动。
派出探子、加强哨岗、普及宣传……种种强化自身和探查敌人的行为自不必说,两个基地还不约而同地做了一件事——向g市求援。
旁边没有栖息变异植物boss的g市榕城基地,偏偏有着最为强大的四级木系异能者,无论怎么想,都很心酸啊。
是了,异能也有了等级。
由于类别实在太多,表现形式也十分多样,同种异能还有许多不同的分支,根据异能者培养方向的不同、异能者搭配组合的不同还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威力,因此,异能是没有固定的测量方法的。
怎么办呢?
有人想了个办法,反正丧尸是有等级的,能一对一打赢哪一个等级的丧尸,异能者就算哪个等级的。
这种分级方法当然也十分之不科学,但介于没人能想到更好的,大伙只好捏着鼻子用了,于是,曾经干掉了处于四级丧尸的某人,就成为了公认的、唯一的四级异能者。
倒是没有多少人不服。
毕竟,那可不是单独一只四级丧尸,而是召唤了丧尸潮、处于丧尸大军重重保护中的四级丧尸啊!
g市同意了求援。
牛仔服反复确认了沈沐不在榕城基地,这才敢潜入五一队的住所……这个队名到底是什么鬼?!就算叫“狂风”“暴雨”“战狼”也比“五一”好听吧!四级异能者配上这样的队名,简直无力吐槽。
其实他是有心理压力的。
s市派去探查变异植物动静的队伍只回来了两个人,但带来了宝贵的证据——植物确实在练习“走路”。正因为有了这些证据,s市才能比h市早一步抢到这个珍贵的外援。所以牛仔服很痛心。
人这边出门去支援你,那边你就去人家里偷东西,这什么人品?
聂哥的人品真是大大得不行啊。
——他俨然把自己排除了。
事实上,不必那么痛心,因为沈沐出发是出发了,但他拐了个弯,先去了b市。
和他同行的,是一只豹子。
末世以来,地球的气候变化就更叫人摸不着头脑了,明明这时候应该是冬天,却颇有些“秋高气爽”的感觉。不过,这也方便了穿衣。如果每个人都裹着厚厚的羽绒服,丧尸倒是不容易一口咬到,但也限制了自身动作的灵活性。
沈沐歇在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上。
当然,是未曾变异的。
少年的手抚在树的枝干上,闭上眼睛,感受着它的感受。
阳光、温度、雨水、肥料……这棵树活了三十多年,最爱的就是懒洋洋地晒太阳,从不愿去思考别的事情。如果能像它这样活着,算不算幸福呢?人到底不能像树一样,起码是要吃饭的。
树梢簌簌地动着,眼前的枝叶分开,现出了雪豹来。
叼着个包裹的豹子。
皮毛暖融融的雪豹大脑袋几乎凑到他怀里,把包裹放下了,而后趴在他身边,打了个呵欠。
沈沐觉得被萌到了。
要知道,在末世前,他并不是个猫控来的。
手动拜拜。
包裹是用宽大的植物叶子制成的,里面装着几种不同的果子,都是人能吃的,仔细去瞧,还能在上面发现轻微的爪印和牙印。
控制不住地、第n次想了想雪豹是如何摘下果子的,沈沐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
画面太美。
雪豹显然知道他在笑什么,连一个“无聊”的眼神都懒得递,自顾自地晃着尾巴。
民以食为天。
起初,沈沐吃的是g市带出来的食物和路上打的野食,后来,带出来的东西吃完了,只得每餐都去找东西吃。休伊斯有时也会投喂他,沈沐的内心是拒绝的,但架不住豹子的热情……
这种被包养的感觉。
为什么雪豹不需要吃东西呢?
很简单,因为它并非真正的“活物”。
这样想着,去b市找神格碎片,让休伊斯恢复人身的愿望就更强烈了。
虽说b市的boss看起来很凶猛,可能是三个boss里最难啃的一个,但谁叫这里人少呢?有些东西,沈沐可不想展示给别人看。
比如说,同行的这只豹子。
很快,就要到b市了。
***
“为什么我们要来这种鬼地方?真他妈晦气!”一个身材高大、面容粗犷的男子骂骂咧咧,粗鲁地折断了一支美人蕉的花茎,吸吮着内里的甜汁,“老子都快渴死了!谁说这里有条河的?”
“渴了你就少说两句不行吗,浪费口水。”走在一旁的女孩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又讨好地看向另一个男人,“你说是不是,郑哥?”
“嗯。”
男人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
“呵,小白脸。”
“你凭什么这么说郑哥,哼!”
这是支全副武装的小队。
即便风尘仆仆,但自有一股彪悍之气。
从他们的交谈来看,领头的毫无疑问是姓郑的男人,他眼神坚定、步伐沉稳、手脚有力、动作干脆,看得出战斗力不弱,并非,十分难得的,长得很帅气。并不是说这年头帅哥少,只不过,能打的帅哥就不多了。
这就是沈沐受到狂热追捧的原因。
——对于秦歌这种拿自己的肖像去吸引粉丝增强凝聚力的做法,沈沐一开始是拒绝的。
——直到基地为此给了粮食做补偿。
不管怎么说,好歹也能增加些信徒,不是吗?
颜+力,绝对是末世的豪华套餐。
此时沈沐的实力虽然不及丧尸潮时开挂那样,也差得不多了。
——他察觉到了这支小队。
很巧合地,领头的男人他认识,那个折花的也认识,分别是郑成和萧平安。
奢华的摆饰、鎏金的边框,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一样的装修。在末世,这些一文不值,还不如民居阳台上种的葱实用。一个头发全染白了的短发青年懒洋洋躺在柔软的沙发上,将翻看完毕的日记本抛开,“所以你去了一趟g市的收获就是这个?”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坐在靠背椅上、穿着一身牛仔的人翻了个白眼,“你基地里有这么一个宝贝,难道不藏着掖着?”
“小心点说话,基地还不是我的。”
“好吧聂哥,你非要等老头子玩禅位我也没办法。”
“g市现在是谁做主,沈沐还是秦歌?”
“鬼知道,反正从这妹子的日记上看,他们相处得挺好的。”那人唉声叹气,“说实话,周沫这妹子长得真心好看,脸蛋和身材都是我的菜,可惜张口男神闭口男神……唉,毁了。”
白发青年神情奇异地打量着他的队员,“你该不会以为,没有沈沐她就能看上你吧?”
“……”
“聂哥,这么直白很伤人的。”
“哦,再回答我一个问题,就捧着破碎的心脏滚吧。”
“……”
“听说有个很火的视频,关于沈沐的,g市有货。你怎么没买来?”
牛仔服哭丧着脸,“哥,你是我亲哥啊,你知道那玩意多贵吗?发现我不是本基地的人,那牲口直接把价钱翻了三番啊!我哪有那么多丧尸晶核给他?他x的将来生儿子没p眼!”
白发青年凉凉重复,“哦,发现你不是本基地的人……”
“……”
“跪安吧。”
“qaq”
第99章 巧遇
s市的人为何能偷到日记呢?
身为敏锐的感知型异能者,周沫本该很容易发现他人的踪迹, 因此, 牛仔服当然是趁她不在的时候潜入的。
他在g市基地潜伏半个月, 才终于等到目标队伍集体出门逛街的时候,并且还遭遇了一株奇怪的会拉人进幻境的多肉植物, 如果不是早早醒悟,估计要遭。至于沈沐?他当然不在,如果在, 牛仔服是不敢动手的。
那么沈沐去哪了呢?
如同周沫所担心的, 沈沐总有离开基地执行任务的一天。
b市基地沦陷, 其他三个大型基地人人自危,对变异食肉植物也更上心, “鹰隼”大队的情报自然是和全人类共享的, 于是, h市和s市都知道g市没有植物boss, 羡慕嫉妒恨之余,也只得想办法搞定自己这边的。
本来他们没有这么着急的。
和会跑会跳的丧尸不同, 在人类的观念中, 植物是不会动的。在许多人想来, 植物越强, 根系就会越广, 占地也就越多,只要不靠近它的周围,就没有危险。尽管可供人类活动的地域在缩小, 但人类的数量相比起以往来也减少了很多,何况还有很多更紧急的问题,因此,变异植物得到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安宁。
它们将荒野化作森林,钢铁丛林变成了真正的丛林,绿意铺天盖地,没有人可以透过那密不透风的绿望见内里的情形。
因此,一直没有人知道,树会“走”了。
对于人类来说,这是很惊悚的画面。
树将自己的根从土地里拔出来,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这并非是生来就会的,甚至还不符合原本根深蒂固的观念,也只有体内拥有神格碎片的变异植物boss才能思考这点。
在神选大陆,是有“树人”存在的。
那是在精灵森林深处才可能孕育的古树守卫者,没有人能想到,它会在这个科学侧的世界重现。
丛林之中,人类视线不可及之处,变异食肉植物们学会了“走路”,那之后,便是人类的灾难了。
b市只不过是最倒霉而已。
谁又能知道,s市和h市附近的植物们,是不是也在策划着什么?
他们纷纷采取了行动。
派出探子、加强哨岗、普及宣传……种种强化自身和探查敌人的行为自不必说,两个基地还不约而同地做了一件事——向g市求援。
旁边没有栖息变异植物boss的g市榕城基地,偏偏有着最为强大的四级木系异能者,无论怎么想,都很心酸啊。
是了,异能也有了等级。
由于类别实在太多,表现形式也十分多样,同种异能还有许多不同的分支,根据异能者培养方向的不同、异能者搭配组合的不同还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威力,因此,异能是没有固定的测量方法的。
怎么办呢?
有人想了个办法,反正丧尸是有等级的,能一对一打赢哪一个等级的丧尸,异能者就算哪个等级的。
这种分级方法当然也十分之不科学,但介于没人能想到更好的,大伙只好捏着鼻子用了,于是,曾经干掉了处于四级丧尸的某人,就成为了公认的、唯一的四级异能者。
倒是没有多少人不服。
毕竟,那可不是单独一只四级丧尸,而是召唤了丧尸潮、处于丧尸大军重重保护中的四级丧尸啊!
g市同意了求援。
牛仔服反复确认了沈沐不在榕城基地,这才敢潜入五一队的住所……这个队名到底是什么鬼?!就算叫“狂风”“暴雨”“战狼”也比“五一”好听吧!四级异能者配上这样的队名,简直无力吐槽。
其实他是有心理压力的。
s市派去探查变异植物动静的队伍只回来了两个人,但带来了宝贵的证据——植物确实在练习“走路”。正因为有了这些证据,s市才能比h市早一步抢到这个珍贵的外援。所以牛仔服很痛心。
人这边出门去支援你,那边你就去人家里偷东西,这什么人品?
聂哥的人品真是大大得不行啊。
——他俨然把自己排除了。
事实上,不必那么痛心,因为沈沐出发是出发了,但他拐了个弯,先去了b市。
和他同行的,是一只豹子。
末世以来,地球的气候变化就更叫人摸不着头脑了,明明这时候应该是冬天,却颇有些“秋高气爽”的感觉。不过,这也方便了穿衣。如果每个人都裹着厚厚的羽绒服,丧尸倒是不容易一口咬到,但也限制了自身动作的灵活性。
沈沐歇在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上。
当然,是未曾变异的。
少年的手抚在树的枝干上,闭上眼睛,感受着它的感受。
阳光、温度、雨水、肥料……这棵树活了三十多年,最爱的就是懒洋洋地晒太阳,从不愿去思考别的事情。如果能像它这样活着,算不算幸福呢?人到底不能像树一样,起码是要吃饭的。
树梢簌簌地动着,眼前的枝叶分开,现出了雪豹来。
叼着个包裹的豹子。
皮毛暖融融的雪豹大脑袋几乎凑到他怀里,把包裹放下了,而后趴在他身边,打了个呵欠。
沈沐觉得被萌到了。
要知道,在末世前,他并不是个猫控来的。
手动拜拜。
包裹是用宽大的植物叶子制成的,里面装着几种不同的果子,都是人能吃的,仔细去瞧,还能在上面发现轻微的爪印和牙印。
控制不住地、第n次想了想雪豹是如何摘下果子的,沈沐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
画面太美。
雪豹显然知道他在笑什么,连一个“无聊”的眼神都懒得递,自顾自地晃着尾巴。
民以食为天。
起初,沈沐吃的是g市带出来的食物和路上打的野食,后来,带出来的东西吃完了,只得每餐都去找东西吃。休伊斯有时也会投喂他,沈沐的内心是拒绝的,但架不住豹子的热情……
这种被包养的感觉。
为什么雪豹不需要吃东西呢?
很简单,因为它并非真正的“活物”。
这样想着,去b市找神格碎片,让休伊斯恢复人身的愿望就更强烈了。
虽说b市的boss看起来很凶猛,可能是三个boss里最难啃的一个,但谁叫这里人少呢?有些东西,沈沐可不想展示给别人看。
比如说,同行的这只豹子。
很快,就要到b市了。
***
“为什么我们要来这种鬼地方?真他妈晦气!”一个身材高大、面容粗犷的男子骂骂咧咧,粗鲁地折断了一支美人蕉的花茎,吸吮着内里的甜汁,“老子都快渴死了!谁说这里有条河的?”
“渴了你就少说两句不行吗,浪费口水。”走在一旁的女孩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又讨好地看向另一个男人,“你说是不是,郑哥?”
“嗯。”
男人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
“呵,小白脸。”
“你凭什么这么说郑哥,哼!”
这是支全副武装的小队。
即便风尘仆仆,但自有一股彪悍之气。
从他们的交谈来看,领头的毫无疑问是姓郑的男人,他眼神坚定、步伐沉稳、手脚有力、动作干脆,看得出战斗力不弱,并非,十分难得的,长得很帅气。并不是说这年头帅哥少,只不过,能打的帅哥就不多了。
这就是沈沐受到狂热追捧的原因。
——对于秦歌这种拿自己的肖像去吸引粉丝增强凝聚力的做法,沈沐一开始是拒绝的。
——直到基地为此给了粮食做补偿。
不管怎么说,好歹也能增加些信徒,不是吗?
颜+力,绝对是末世的豪华套餐。
此时沈沐的实力虽然不及丧尸潮时开挂那样,也差得不多了。
——他察觉到了这支小队。
很巧合地,领头的男人他认识,那个折花的也认识,分别是郑成和萧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