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叶知荫在那句“等你”后头又补了一句:究竟是十五分钟还是十分钟?
  耿舟默默地打了一句:是十五分钟。
  叶知荫回:呵呵。
  耿舟:“……”
  站在二十九层办公室落地窗前看风景的叶知荫,百度了一下“如何改微信备注”,随后按照度娘教他的法子,把耿舟的微信备注成了“撒谎精”。
  不多不少,正好十五分钟后,寒冬腊月的,他为了形象,没有穿暖和的黑色羽绒服,而是穿着休闲西装,他下了车迎面出来一阵从西西伯利亚刮来的寒风,这砭人肌骨的冷风吹得耿舟脸颊疼,生生地凹陷了进去。他硬着头皮往公司门口走,走到旋转门的时候,目光触及到了一个完美的侧颜。
  叶知荫站在大厅,依然戴着那顶黑色的鸭舌帽。他背部倚靠在绘花墙壁上,双腿随意地交叉,垂着长长的眼睫在那儿玩手机。男人认真的模样最迷人。叶知荫玩物丧志的模样也很迷人。
  耿舟凑到叶知荫的面前,嬉皮笑脸地问道:“知荫,等我呢?”
  叶知荫不耐烦地掀掀眼皮,用手把耿舟推得远些,等他继续把目光放到手机屏幕上,屏幕里的那小人已经吐血身亡,“game over”,血淋淋的一串英文单词映入耿舟的眼帘。
  耿舟的眼角抽了抽,这人玩游戏被打断,得气得打人了。
  叶知荫的脸色果然不太好看,但也没像耿舟想的那样黑脸,他淡淡然地把手机放回了裤袋里,道:“走吧。“说着,他就一个人头也不回地往电梯那里走,走了几步,见耿舟没跟上,又向他招了招手。
  耿舟嘟囔了一声奇怪,摸了摸鼻子,跟着叶知荫走了。
  到了二十九层了,叶知荫突然问:“你怎么不叫我叶哥了?”
  “……”微信里,耿舟为了讨好叶知荫,人前人后地都叫叶哥或者哥,死皮赖脸极了。每次叫完,耿舟额角发痛,羞赧得想把手机摔掉。叶知荫的确比他大,不过也就大了大半年,按年龄,他不必要这么恭恭敬敬地喊叶知荫“哥”,但按娱乐圈的地位和辈分,耿舟这么叫还是懂规矩的。
  可上辈子他都是“知荫”“知荫”地叫,叶知荫并没有丝毫不满,所以微信里耿舟能豁出去老脸讨好叶知荫,但到了现实中,耿舟还是做不到这么喊人。
  耿舟劳神在在地抖了抖腿,说:“那啥,我害羞,叫不出声。微信里还行……外头嘛,就算了吧。”
  叶知荫嫌弃地睨了他一眼,没再说别的,推开了李经理的办公室门。李燕是公司里的二把手,忙里忙外的,公司上下差不多都下班了,她还在办公室里批阅公文。
  李燕忙是忙了点,但她并不是还说什么鸡毛蒜皮都要管的,实在是那月月舒的广告代言还挺重要,她才特意把叶知荫叫来谈话,问他有什么适合的人选。而叶知荫竟然说要把代言让给一个叫做耿舟的闲散明星,她吃惊之余,还是让这个耿舟过来一趟。她没看过公司组织的那档选秀节目,对选秀出来的几个小鲜肉并不熟悉,唯一认识脸的也就是叶知荫了。她原以为这种选秀节目捧出来的明星都将是昙花一现,没什么前途,是叶知荫打破了她的想法,她很欣赏叶知荫这人,但却并不觉得选秀还能选出第二个叶知荫这样的人才。
  可耿舟的出现确实让她眼前一亮。
  像她这样四十出头的成功女性,审美标准和年轻小姑娘不太相同。年轻小姑娘大多喜欢叶知荫这样阴郁之美的小哥哥——五官漂亮得挑不出一点错处,就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似的。而她比较欣赏那种清爽健气,比较有男人味儿的那种。这个叫耿舟的年轻人,长得确实不如叶知荫,但站在叶知荫旁边,五官并没有被对方压住,反而隐隐透出他独有的气质。
  李燕很满意叶知荫提供的这位人选。一见到耿舟,她的眼睛就放出伯乐灼热的光线来,暗自思忖着她手底下那堆人是吃软饭的吗?这么好资质的璞玉不去培养,偏要去街头抓什么网红小帅哥,都当自己是什么独具慧眼的星探,在她看来都是胡闹。
  李燕让耿舟和叶知荫坐下来谈事。
  她和颜悦色地看着耿舟,道:“叶知荫大力和我推选你,说你很适合这则月月舒广告的代言,原来我还不信,现在啊,我一看到你这人,我就觉得这广告真就是为你量身定做的。”
  一个姨妈巾的广告……量身定做……
  耿舟面不改色地微笑,心里涌起波涛巨浪。
  “当初乙方签约的时候,的确没指定要求是叶知荫,就说是我们公司里头的艺人。”李燕拿着合同皱了皱眉,“当初我把叶知荫的照片给他们看,他们连连称好,这件事就算定了。现在我们这边要悔改,我也和对方沟通过了,说知荫目前档期安排不上,没办法接这则广告,要推举别的人选。我这边会大力保举你过去,也让底下的人把你的照片发过去了,那边会不会同意不一定,如果实在要换人选,你也别生气,我到时候再让你的经纪人给你安排别的代言,咖位也许没这个那么大,但也不会让你吃亏的。”
  李燕这番话讲得头头是道,情深意切,俨然是不想让耿舟离心,重新拉近公司的麾下。可耿舟这时候并没有想那么多,他只知道这个机会是叶知荫给他的,他必须好好把握。
  谈了一会儿细节,这件事算是基本敲定了,李燕让耿舟先走,她还有事和叶知荫说,耿舟只好悄悄地退了出去。
  李燕看着耿舟关上了门,她笑着说:“你找的这位还真不错,人长得好看,性格又好。”
  叶知荫听别人夸耿舟就有点儿怪怪的,有种他发现的璞玉被别人觊觎的感觉,他别扭地说道:“还行吧。”
  “哪是还行啊。”李燕喝了一口热茶润了润嗓,“当初我让赵大华和你说过吧,这广告给的要慎重,得给你想要拉拢的明星……我们公司很有可能组成一个双人男团,其中一个名额就定着你了,还有一个……”
  她顿了顿,“你觉得这个耿舟怎么样?”
  第十三章 文盲吧你
  两人大概谈了四十分钟,叶知荫从李燕的办公室出来了。他没想到耿舟等在门外,所以一出来看到一个男人的身影立在门框处,他差点吓了一跳。
  耿舟没钱抽烟,手机也没电了,无所事事地等人,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他见叶知荫直愣愣地僵住了,也知道是自己把人吓住了,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高挺的鼻梁,“你出来了?”
  叶知荫愣了一下,继而点头。
  耿舟笑嘻嘻地凑近去,问道:“李燕都和你说了什么啊?怎么那么久的时间。”
  叶知荫不想和他谈公司有意把他俩组成组合的事情,只是说他专辑主打歌的事儿。耿舟也挺操心叶知荫的事情的,一听主打歌不过关,急着让叶知荫给他唱一段。
  ……叶知荫还真给他唱了一段。
  他没唱前奏,直接唱了副歌部分。叶知荫唱歌果然是极好听的,他就哼了一小段儿,就把耿舟勾得神魂颠倒,浑身散发着粉红泡泡。
  耿舟还想继续往下听,叶知荫却早早地结束了,安安静静地站着等耿舟的评价。耿舟推了叶知荫肩膀一下,“高潮呢?”
  叶知荫脸黑了一半,这人怎么满脑子都是污污污,瞪着眼睛问道:“你在说什么?”
  “就副歌部分呢?不就是高潮吗?”耿舟被瞪得莫名其妙,说话的声音都低沉了下去,“你唱得不是前奏吗?”
  “……”叶知荫知道自己想岔了,憋得耳朵全红了,只好凶巴巴地说,“这就是副歌部分,你没听出来吗?”
  耿舟没注意到叶知荫的羞赧,他摇了摇头。
  他想起来了,上辈子还未组团的时候,叶知荫的确出过专辑,他对这张专辑的前途兴致勃勃,但结果却不如人意,发行量和点播量前期还可以,靠叶知荫的老粉撑着,一周不到,他那张个人专辑的发行量就直线下降,令叶知荫懊恼不已。等他们俩组团了,发行了许许多多的专辑,叶知荫那张个人专辑也被遗忘在了角落,偶尔耿舟想听一听,都被叶知荫极力劝阻,说那种黑历史就别掏出来埋汰他了。
  所以耿舟从未听过叶知荫的第一首专辑。即便叶知荫离世,他又重新听了叶知荫许许多多的歌,看了他所有演的角色,耿舟也没把那张颇有纪念意义的专辑拿出来听过——叶知荫是个很骄傲的人,他只想让别人看到他光鲜亮丽的那面,把所有的失败和挫折都藏匿起来,他深深地觉得,叶知荫并不想让他的失败暴露在阳光底下。
  耿舟爱叶知荫,也尊重他住在骨子里的骄傲。
  重来一次,耿舟只希望叶知荫样样都好好的,没有一丝一毫的瑕疵。这个人就是应该天生受粉丝敬仰和喜欢,而不是一个人待在房间,捧着电脑盯着专辑的发行量和主打歌的播放量黯然神伤。
  “你觉得这首歌怎么样?”叶知荫问。
  耿舟沉吟了一会儿,偷偷瞧他的表情,看到叶知荫的表情还算正常,就大胆地说出他的想法,“好听是好听的,但就是,怎么说呢,我是一个写歌的人,也是一个歌手,连我听完这段副歌,都觉得它实在不大众。听完一遍后,不会入我的脑……”
  叶知荫赞许地看了耿舟一眼。
  耿舟:“我想你需要的主打歌是能够让观众听了就微笑或哭泣的,在洗碗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哼起这首歌,洗澡的时候脑海里会回放这首歌……听起来这种歌像挺雷的洗脑神歌,但如果旋律好听歌词精辟,又符合大众口味的话,那可比现在这首阳春白雪好多了。”
  “梁音也和你说了类似的话。”叶知荫说,“他给我提了两个意见,一个是换歌,关于这个我去问了李经理了,她说不可能,还有一个……”他莫名地看向青年,“梁音说可以准备两个主打歌,两者相辅相成,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火花出现。”
  耿舟听得热血沸腾。作为歌手,他的天赋一般般,但作为创作人,前世他被媒体誉为最年轻的音乐天才。他和叶知荫成立组合之后,许多爆红的歌,就是出自他之手。如果这次能够帮到叶知荫的话……那实在太好了。
  叶知荫乌沉沉的瞳仁直接对上耿舟灼热的视线……耿舟差点误会这是叶知荫对他的暗示和期许了,他差点脱口而出,你让我来写这首歌吧,我会让你惊喜的。好在理智还是占了上风,耿舟目光闪烁地说道,“我认识几个写歌很好的前辈,我可以试着帮你联系一下他们,这几天给你成果。”
  “哦,不急。”叶知荫说不上来是失望还是什么,“反正原来那首今天录完了,离专辑发行还有一段日子。”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耿舟说这些,为什么心里有道声音在说:他会帮你的,他是你的救星。叶知荫觉得莫名其妙,但他还是像倒苦水似的,把专辑的事和耿舟托盘了。至于耿舟说认识几个写歌很好的前辈,他是信的,这年头,玩音乐的,总会认识几个玩音乐的,可真要写出惊为天人、脍炙人口的歌曲,叶知荫是不太信的,像他现在这首主打歌的创作者,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大手,可也让梁音坦然地摇头说“不能火”,耿舟怎么可能临时找到更优秀的创作者?
  “那就好,到时候微信联系。”耿舟有了靠近叶知荫的方法,心情舒爽许多,他和叶知荫并肩而行,左顾右盼,没看到赵大华的人,“你那个助理呢?”
  “今天谈事情有点晚了。”叶知荫按下电梯键,“他家里有老人照顾,我让他先走了。”
  耿舟哦了一声,忽然回头一看,“那谁送你回家啊?”
  “我送自己回家。”
  耿舟点了点头。
  “也送你回家。”
  耿舟猛地抬起头来。
  叶知荫也不看他:“我来做你的司机怎么样?”
  “……荣幸之至。”耿舟挺惊喜的。
  叶知荫把他那辆平价的凯迪拉克从公司的车库里驶出来,耿舟顺势坐到副驾驶座。叶知荫有轻微洁癖,所以他车里永远有股柠檬清新剂的味道,挺好闻的,钻到耿舟的鼻尖,他的心情更加好了。
  上次耿舟坐在后座,所以没看到吊在车顶的同心结,这会儿他看到了,心里头又说不上的滋味。耿舟伸手摸了摸那做工精致的同心结,虽然做工精致,但还是有缕被打火机烧过的线头钻出来——这就说明不是淘宝上面几块钱买来的,而是有心人一针一针编织的。
  前世也不知同心结坏了,还是叶知荫不喜欢了,耿舟从未在这辆车里看到这个同心结,这时候看到了,他思绪百转千回,忍不住摸了又摸。
  在他和叶知荫认识的阶段,叶知荫有过两任女友。可叶知荫肯定在这两任女友之前,还有别的女友。这女友或许心灵手巧,人美贤惠,她编织了一个同心结,挂在男友的车里,祝愿自己和爱人同心同意,携手到老。
  叶知荫说:“你很喜欢?”
  耿舟不自觉地抽了抽鼻子,道:“还行吧。”
  “你喜欢我也可以给你做一个。”叶知荫就像是在聊今天的天气如何,“这个有点脏了,我还打算过阵子就把它取下来扔了。”
  “……你做的?”耿舟怎么不记得叶知荫有这项技能。
  “没,我妈做的。”叶知荫的语气挺不屑的,“可这种小东西很简单吧,我随随便便就能做几百个。”
  真是吹牛不打草稿。耿舟快要被叶知荫笑死,原来郁闷的心情完全被一扫而空。没过多久,叶知荫把耿舟送回了他的出租房。叶知荫在天还没完全黑的情况下看到这些危房,更觉震撼:“你不打算换一个地方住吗?”
  耿舟怎么可能老实交代——没事,过几天我就可以和你住一起了,连房租都不用给的那种。
  他一个人住,晚饭对付着就下了一碗番茄盖浇面,坐在客厅里一边看叶知荫比赛的视频,一边吃着面。不久,叶知荫的微信就过来了。
  叶知荫:在车上忘了问你,你那签名是怎么回事?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知音如不赏,归卧故山秋。”这就是耿舟自作聪明把两首诗合在一块的,合得乱七八糟,韵脚不同,平仄不同,连字数都不同。前半首是刘禹锡的七言诗,后半首是贾岛的五言诗,正常人都不会把这俩搭在一块。可耿舟不是正常人啊,他就喜欢这两首诗,里头藏了他和叶知荫的名字。把它俩作为签名,明里暗里地表明了他对叶知荫的情愫。
  沉舟侧畔千帆过:我喜欢这两首诗啊,放在一起超般配的。
  叶知荫:……文盲吧你。
  耿舟笑得眼睛都快没了,躺在沙发里头打滚。这副场景要是被李燕看到,准后悔自己有眼无珠,没看出这这小鲜肉男神的皮相里头凑不要脸的精华。
  第十四章 我喜欢你
  洗完澡,耿舟敷衍地把毛巾甩在头上,从柜子里翻出纸笔,坐在茶几边的沙发上,他咬着笔头盯着空白的纸,双眼失神,若有所思地擦着湿漉漉的发梢。
  这些年来,他也写过不少歌了,不能说每首都爆红,但大多数都能小红一把。重活一辈子的耿舟也很清楚他写的一堆歌里,哪首最红,最能把叶知荫带上顶峰。
  耿舟皱着眉沉思片刻,低头唰唰地把当年他们那首成名作的谱子写了下来。笔头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很快,欢快的音符跃然纸上。
  这首歌叫《果冻》,曲风欢快,朗朗上口,一度脍炙人口,成为街头巷尾都听过的“神曲”,传唱度和国民度都很高。也是这首曲子,让他们一夜成名,把yg组合捧上了别人难以匹及的地位。
  耿舟很清楚,如果真要让叶知荫在乐坛走得顺风顺水,这首曲子是最保险,也是最好的选择。
  他把吉他取出来,顺势弹了几个音调,却总觉得有点不对味。
  又弹了几遍,耿舟终于明白不对劲在哪里——这首《果冻》太过欢快了。yg组合成立之初,走的是偏韩式摇滚的风格,他们染着当下流行的白毛和粉毛,穿着过于哥特朋克风的夹克和皮裤,像个疯子似的录完了整张专辑。《果冻》的动感节奏和欢脱曲风,存在于这张专辑里毫无违和感。
  但叶知荫这张专辑曲风偏温柔,娓娓道来,深情款款,原来的主打曲更是高山仰止,阳春白雪。估计他在里头的造型也会做得清新一些。要是真把《果冻》收录其中,就会像羊圈里偷偷藏了一匹饿狼似的,不仅格格不入,还毁了整张曲子定好的风格。
  不能用《果冻》。
  耿舟再次咬起了笔头,心想,那应该用什么呢?他当年写的歌虽然多,但大多偏摇滚,小清新那一挂的还真少,民谣倒是写过几首,但民谣吧,感觉也差了点什么,不够对味,和叶知荫这张专辑的风格还是差了点。
  他想写歌的事儿想入了神,不知不觉时间就晚了。上次用来收叶知荫送他烟草的米妮铁盒子也从床头柜转移到了茶几底部。这位置很好,一般人来耿舟家里做客不会注意到这玩意儿,很有掩人耳目的味道,但耿舟作为这东西的主人,他只要轻轻一瞥,就能把这火烫的“珍贵品”熨帖在心里,时不时在脑海里滤一遍,睹物思人,做梦都是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