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周自恒才推开acm的大门, 便对这句话的含义体会颇深。
  “一千道难度大题等于一个亚洲区冠军,等于一个进入世界赛的资格。”大四的队长在他进入集训队的第一天, 相当直白地把其中关节告诉他, 用一句等式总结。
  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数字,意味著上万行的代码训练, 意味著无数个算法的掌握, 也意味著无数个不眠不休的夜晚。
  “那你做了多少道?”周自恒询问道。
  在今年的校内选拔中,训练队一共招收了五名队员来弥补毕业学子留下的空缺, 其中以周自恒的资历最少,但比赛用时也最少, 因此他在问出这个问题后, 队长很快回答他:“两千道。我有两块亚洲区的金奖,还有大一时候的铜奖。”
  队长笑了一下, 略有一点失落:“总决赛我和队员的最好成绩是银牌,本来还想拼一拼,但明年我就要离开清华了。”所以他不能再代表学校出赛, 那些刻苦的训练最后会给他换来一份价值不菲的offer.
  从大一到大四,这名队长用了四年或者更久的时间,做了两千道题。
  周自恒下意识地看向队长的手指——指腹上已经有厚厚的一层淡黄色的茧。
  任重而道远。
  周自恒心里这样想道。
  “正规的acm比赛是三人一组,一组只有一台电脑。”这是比赛的规则,周自恒烂熟于心,但队长还是重复了一遍,“在限定的时间内要完成十道题目,所以三个人之间的团队协作和分工特别重要。”
  周自恒深以为然,认真地点头应和队长的话:“所以我们在集训队里是自己组队还是教练安排?”
  他非常聪慧,一点就透,问到了问题的关键,队长领著他往训练区走,闻言回头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自由组队,但有时候教练会提出意见,不过学弟,你的搭档不出意外的话已经确定了。”
  整个训练室没有过多的装潢,每一张桌子上摆好一台黑色的电脑,室内充斥著“啪啪”的键盘声,已经是十月末旬,室内开著暖气,这群队员几乎把被子都搬到了训练室内。
  “十二月就是亚洲区域赛了,我们的队员里面,有一个落了单,他向教练推荐了你。”队长跨著步子越过一床被褥,里头还睡著一个人,鼾声呼呼响。
  周自恒也小心翼翼地看著地面,以防踩到人。
  提前为周自恒安排队员,这有一点强制,为了让周自恒心里好受,队长耐心介绍著队员的情况:“我们这个落单的队员呢,也是你们计算机学院的,虽然只比你大一届,但是技术过硬,我们这里头很多老人都想和他一队,但他都推辞了。”
  队长看了周自恒一眼,见他不动声色,心里认为周自恒沉得住气的同时,又加大了鼓动力度:“虽然acm你只要愿意豁出去努力,是一定会有回报的一项比赛,但其实也不完全,至少真正的含金量高的金牌靠的还是高智商。”
  言下之意是资历并不代表实力。
  “那我今年十二月就要和他组队参加区域赛了吗?”周自恒问了一个更长远一些的问题,并不纠结于眼前。
  亚洲区域赛距离现在,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了。
  队长觉得这个精致的小学弟思维实在跳跃,一时之间愣了一下,没回答上来。
  “如果你愿意的话。”陈修齐从自己的电脑前站起来,很显然,他就是周自恒未来的队友,为了表示自己的礼貌,陈修齐非常直接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和一屋子落拓的学生不同,陈修齐的书桌前整理地非常整洁,书籍分门别类按照颜色大小摆放,甚至连演草纸上的公式都非常工整,右上角摆了一盆小巧玲珑的多肉。
  陈修齐依旧是一副阳光俊朗的模样,笑的开心的时候会露出八颗整齐的牙齿,看起来就有些憨。
  他的手掌悬在半空中,几秒钟之后,周自恒和他握住手:“多多指教。”
  “互相进步。”陈修齐言语上也和他客气了一番,但行动上却非常实际,将身边的电脑桌收拾出来腾给周自恒。
  队员之间顿时就凸显出一副融洽的氛围来,彼此之间有一种熟悉的感觉。队长看得心喜,认为这个团队可以省略去磨合期,在找齐最后一名队员之后,可以直接进入训练阶段。
  “上海交通大学是咱们的老对手了,训练队每天至少训练八个小时,咱们也不能比他们差得太多。”队长和周自恒透底,“比赛准备只剩下两个月,所以我们这段时间可能会非常忙。”
  “就是要熬夜训练。”周自恒没有用太多的修饰词,直接说道,眼睛的余光瞥向满训练室随处打著地铺的学长。
  被点破,队长有一点不好意思,于是嘿嘿笑了笑,他摸了摸头,想起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对了,学弟,你有女朋友吗?如果有女朋友,陪她的时间可能要被牺牲了。”
  和这一屋子的落拓实在不搭调,周自恒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休闲夹克,因为室内暖气源源不断,他拉开了拉链,露出里头白色的棉质上衣,肩宽腿长,有一副好相貌的同时更有一副模特一般的标准好身材。
  陈修齐进入集训队以后,大大地提升了这一支竞技队伍颜值的平均值,而周自恒入队以后……
  队长心想,他们的平均颜值可能会爆表。
  这样想著,队长望著周自恒的目光就愈发慈爱了。
  队长的告诫让周自恒心里头颤了颤,脑海里浮现出明玥的脸庞,一时之间没有马上回答队长的问题。
  反倒是陈修齐替他回复:“他有女朋友啦,两个人感情超级好。”
  陈修齐的言语没有半分嫉妒,十分平和,像是一种老朋友的口吻,有一点亲切之意。
  周自恒看了陈修齐一眼,旋即又点头,告诉队长:“她好乖的。”明玥是一个非常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并不会无缘无故地发脾气,不会无理取闹,更不会时时刻刻缠著人,但就是因为这样周自恒心里生出一点愧疚来。
  【她好乖的。】
  颜值爆表的学弟非常认真,一脸宠溺地夸赞他女朋友,这让一心苦练acm,至今依旧单身的队长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值,万分悲愤,掩面离去。
  周自恒并不了解队长所想,在一阵神思飘忽之后,调整状态,进入了正统的acm题目训练之中。
  诚如队长所言,陈修齐在这一方面确实十分突出,堪称后来居上,有这样一位队友,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周自恒很快掌握了一些经验,并且在逐渐的熟练当中。
  他再度陷入了题海之中,再度与破晓同起,与晓月同归。每一天都是新的挑战,每一天也都是重复的训练。
  明玥知晓他的情况,作为一个深明大义的女朋友,她非但没有歪缠抱怨,还用非常大的决心支持周自恒,三两天的从北舞跑来,怕他吃饭不准时,会给他带上午晚饭。
  十二月初,四季更替让京城进入冰冷的冬季,满香山的红叶簌簌飘落,云层积了厚厚的一层水汽,覆压百余里,是大雪将至的前兆。
  “白杨给孟芃芃织了一件毛衣。”明玥从刺骨的风里进入温暖的图书馆室内,尚还来不及脱下外套,就献宝似的从袋子里拿出一条黑白的围巾。
  非常漂亮的花纹和紧密的针脚,不显女气又非常保暖。
  图书馆不断路过的学生将艳羡的目光投向周自恒。
  周自恒一面替她捂著手,一面又忍不住刮了刮她娇俏的鼻尖:“于是你就给我织了一条围巾。”
  他不能想象白杨这个将近一米九,在公安学校扛枪格斗的硬汉是怎么织出一件毛衣的,也不能想象白杨织出的毛衣会是怎样一番状况,但他认为明玥学习的成果非常优秀。
  明玥露出一点小得意的表情,非常欢愉:“孟芃芃夸白杨很贤惠。”她小声地说著,咬了咬唇,略有些期待,这话里的弦外之意是希望周自恒也夸她贤惠。
  但周自恒显然有意逗她,捂热了她的手,松开之后来回翻看著围巾好半天,才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是要我也夸夸你吗?”他说完,补充道,“可是我不想夸你,我想把你娶回家。”
  这句话的功力比一句夸奖来得实惠,明玥偷偷地亲了他一下。
  她以为这一幕不会有多少人瞧见,但却正好被周自恒的室友薛元驹逮个正著,他立在书架后头看了一会,然后静静离去。
  “这一条围巾我织的还不是很好。”明玥说道,“等你从成都赛区回来,我再织一条,做你的生日礼物。”她和周自恒打了个商量,“你觉得可以吗?”
  亚洲赛区一共有五个,周自恒的团队抽中成都赛区。
  明玥满心挂念著他,但周自恒现在心思显然不在比赛上,他憧景明玥给他送上礼物,想到了许多画面:“你送这么多条围巾给我,让我觉得,你是想用力拴紧我。”
  他笑了一下,嘴唇勾起愉悦的弧度。这一段时间来他的头发长长,而又生了一点胡须,因此这样的笑容看起来非常性感。
  明玥有被他的笑容勾引到,心跳都扑通扑通加快。一条围巾让周自恒想到了这样的意思,明玥相当羞涩,但她没有反驳,只是告诉他:“每个女生都想牢牢拴住自己心爱的男生。”
  而我想拴住你。
  这句话被明玥藏在心口。
  她用了一个泛指,用含蓄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内心情绪。
  周自恒心里一清二楚,于是不由自主地笑起来。
  他的笑容十分好看,吸引过路人的视线,明玥只能转移话题:“这一次比赛,你们要去多久?”
  “三天。”周自恒耐心回答她,并且笑著把围巾戴在了脖子上。图书馆热气蒸腾,他却不合时宜地带著厚实的围巾,还对著明玥挑著眉毛:“你觉得合适吗?”
  明玥不去看他,再次转换话题:“那你有信心吗?”
  说到这一点,周自恒没法给出一个肯定答案,如果说有,他才进入训练三个月,有点夸大和自傲的意思,如果说没有,那又是在灭自己威风。
  于是周自恒顿了顿,这样回答明玥:“陈修齐和钟晨都很优秀。”
  言下之意是靠著这份优秀,还算是有点信心。
  陈修齐和他一队,在这之后,周自恒邀请了钟晨加入,十五岁的钟晨精通数据结构和分析,曾经拿过建模大赛的奖牌,流畅的数据构架和解题思路让陈修齐叹为观止。
  至此为止,他们的队伍算是成型。
  周自恒夸赞他的队友,却不显露自己,明玥并不满意。她认为周自恒才是真正的非常优秀。
  这样想,明玥也就直白告诉周自恒:“他们再优秀,可是我也只喜欢你。”
  她的眼睛好似含了一汪江南的春雨,眼睛睁得大大的,浓长的睫毛一瞬不瞬,眼底好像撒了一把星辰,璀璨夺目。
  周自恒亲吻了一下她的眼眸。
  因为这样一个甜蜜的下午,周自恒一直怀有一份好心情,甚至在宿舍里吹起了口哨。
  军训时候,同样会吹口哨的薛元驹会放下游戏,过来应和他,但今天他放下了耳机,径直走到了阳台上,并关上了门窗,好似要独自清醒一番。
  宿舍里保持这样僵固的气氛已经许久了。
  岑嘉年和钟晨早已放下薛元驹不光彩的进校历史,但薛元驹自己却始终放不下。
  身后传来嘎吱的开门声,薛元驹转过头,发现周自恒也走到阳台上来。
  他脖子上还围著明玥送他的黑白围巾,显然一直没有松开过,喜爱之意溢于言表。
  薛元驹的目光在他脖颈上扫过,又收回去,道:“今天我在图书馆看到你和明玥了。你们感情真好。”他就没见到周自恒眼睛离开过明玥,“漂亮家里条件又好的女孩子,很少会亲手给人织围巾了。”
  难怪岑嘉年总是说周自恒是人生赢家。
  薛元驹淡淡地说著,语气非常羡慕,他把目光望向天空,略有一点怅然。
  他进入这样一所大学,抱著一个不切实际的加强排的梦想沾沾自喜,而周自恒在兼顾爱情的同时却开始拼搏。
  周自恒低头看了看领口的围巾。
  再抬头看了看薛元驹。
  军训过去已经许久,薛元驹的头发已经长长,但他没有再染上嚣张又炫目的土豪金色,耳朵上的耳钉也被他尘封在了盒子里。
  “不管你相不相信,在十六岁之前,我曾经是我们学校的倒数第一,也是闻名全城的校霸。”周自恒开口说道,走到了薛元驹的身边。
  他的语气非常认真,薛元驹怀疑自己可能出现了幻觉,用力甩了甩头,镇定了几秒后,才反驳:“怎么可能?那你的女朋友是……”怎么看上你的?
  【被我美色所迷。】一句玩笑话涌上薛元驹的心头。
  此时此刻,薛元驹开始相信其中的真义。
  簌簌的寒风把梧桐树的叶子都吹落,阳台外横亘的只有洗漱的枝干。周自恒双手撑在栏杆上,远处苍茫的天空成为他的背影。
  “她最美年华,我一无是处。”周自恒弯弯唇角,有一些出神,眼眸浓黑。
  他低头,用下巴蹭了蹭暖和的围巾。
  “所以,我这辈子,除了明玥,都不会再爱上谁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她最美年华,我一无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