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入行需谨慎_51
众人:“………………”
特蕾西:“埃里森!!”
瑞德:“…………我先去上学。”
今天星期二,是上学日。再耽搁下去,今天上学就要迟到了。
戴安娜·瑞德:“…………啊,路上小心。”
瑞德点头,背起书包快快地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818辣个捡回一条命的某小说家#
埃里森:上帝,我赞美你!!!!
加百列:本天使就是这么善良╭(╯^╰)╮
第28章
威尔·格雷厄姆倏地睁开了眼睛。
然后,他开始咳嗽,心肺仿佛要撕裂开来,冷汗顺着额头淌下,黏腻的触感紧紧贴着他的身体。
待得喉咙间的痒意终于消退,那双沁着水雾的绿色眼眸带着迷茫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他还活着?
在杀了红龙之后,抱着汉尼拔跌入海洋之后?
他下意识垂下眼,去看自己的双手——汉尼拔说得对,月光下,血是黑的。
他想要他看到的,他终于看到了。
很美。
不断地抗拒,不断地挣扎,而在那一刻,他终于承认,他和他,早已经分不清彼此。
他终于,接纳了最真实的自己。
等等!
榛绿色的眼眸扫了一眼房间,他的手指倏地在被子上攥紧——这里,怎么像是他上大学时在帕罗奥多的出租屋?
威尔·格雷厄姆猛地拉起了身上湿透的背心,愕然发现,他腹部那道因背叛而被汉尼拔·莱克特深深划下一刀留下的疤痕,不见了。
他赤着脚,冲进了卫生间中。
光洁的镜面,清楚地照出他现在的模样。
深棕色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庞,下颌带着细微的胡渣,哪怕他看上去有些不修边幅,却也无损他五官的出众,还有那掩不住的青春洋溢的气息。
眼前这张脸,更像是十多年前的自己。
他瞟了一眼日历,日历上的年份证实了他的猜测。
现在是十二年前。
他忍不住捂住额头,他真的在十二年前,还是陷入记忆的宫殿中不得出路?
——
再度睁开眼睛的第七天后,威尔·格雷厄姆确认自己是真地回到了十二年前,回到了他二十二岁的时候。
彼时,他是斯坦福大四的学生,主修建筑学,辅修心理学,成绩优秀。临近毕业的时候,他没有选择进入任何一家建筑公司工作,而是在网上浏览了FBI学院的招收信息。
年轻的他在犹豫要不要成为FBI的一员。
他觉得移情这项特殊的天赋运用在查案上会有着特殊的功效,能够解救更多的人。但他还没有意识到,或者下意识忽略的是,移情是一把双刃剑,在帮助他追寻杀手的时候,也割伤了他的手。
以至于八年的时间,就让他濒临破碎。
不过现在,他已经不会破碎了。
威尔·格雷厄姆无意识地笑了一下,榛绿色的眼眸浮起细微的笑意。
他不再是FBI精致易碎,只拿来招待贵宾的杯子,而是——
汉尼拔。
他和他,本就分不清了。
——
威尔·格雷厄姆行走在意大利鲜花之城佛罗伦萨的乌菲齐美术馆中,这里是艺术的殿堂。
身穿长款风衣的青年有着出色的长相,榛绿色的眼眸是春日掐尖的嫩芽。他身上的气质矛盾至极,危险而平和,沧桑却锐气。他欣赏着长廊中悬挂的画作,却不知行走在前宫廷现画廊中的他更像是一幅经由上帝之手创造的画作。
外人炽热的视线让他忍不住蹙眉,避让,却不知,若非他欣赏长廊间画作的目光太过于专注,早就有热情洋溢的意大利人上前搭讪。
威尔·格雷厄姆在那幅名为《春》的画作前站定。
这幅出自桑德罗·波提切利之手的《春》是汉尼拔·莱克特年轻时最为着迷的画作之一。里纳尔多·帕齐曾告诉他,二十年前,年轻的立陶宛裔青年就那么日复一日地坐在《春》之前,用铅笔临摹着这幅画。
也在这个城市,汉尼拔留下那一副由人体组成的,精彩绝伦的《春》。
他被称之为佛罗伦萨恶魔。
根据现在的时间反推,汉尼拔·莱克特停留在佛罗伦萨,是现在的十二年前。
特蕾西:“埃里森!!”
瑞德:“…………我先去上学。”
今天星期二,是上学日。再耽搁下去,今天上学就要迟到了。
戴安娜·瑞德:“…………啊,路上小心。”
瑞德点头,背起书包快快地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818辣个捡回一条命的某小说家#
埃里森:上帝,我赞美你!!!!
加百列:本天使就是这么善良╭(╯^╰)╮
第28章
威尔·格雷厄姆倏地睁开了眼睛。
然后,他开始咳嗽,心肺仿佛要撕裂开来,冷汗顺着额头淌下,黏腻的触感紧紧贴着他的身体。
待得喉咙间的痒意终于消退,那双沁着水雾的绿色眼眸带着迷茫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他还活着?
在杀了红龙之后,抱着汉尼拔跌入海洋之后?
他下意识垂下眼,去看自己的双手——汉尼拔说得对,月光下,血是黑的。
他想要他看到的,他终于看到了。
很美。
不断地抗拒,不断地挣扎,而在那一刻,他终于承认,他和他,早已经分不清彼此。
他终于,接纳了最真实的自己。
等等!
榛绿色的眼眸扫了一眼房间,他的手指倏地在被子上攥紧——这里,怎么像是他上大学时在帕罗奥多的出租屋?
威尔·格雷厄姆猛地拉起了身上湿透的背心,愕然发现,他腹部那道因背叛而被汉尼拔·莱克特深深划下一刀留下的疤痕,不见了。
他赤着脚,冲进了卫生间中。
光洁的镜面,清楚地照出他现在的模样。
深棕色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庞,下颌带着细微的胡渣,哪怕他看上去有些不修边幅,却也无损他五官的出众,还有那掩不住的青春洋溢的气息。
眼前这张脸,更像是十多年前的自己。
他瞟了一眼日历,日历上的年份证实了他的猜测。
现在是十二年前。
他忍不住捂住额头,他真的在十二年前,还是陷入记忆的宫殿中不得出路?
——
再度睁开眼睛的第七天后,威尔·格雷厄姆确认自己是真地回到了十二年前,回到了他二十二岁的时候。
彼时,他是斯坦福大四的学生,主修建筑学,辅修心理学,成绩优秀。临近毕业的时候,他没有选择进入任何一家建筑公司工作,而是在网上浏览了FBI学院的招收信息。
年轻的他在犹豫要不要成为FBI的一员。
他觉得移情这项特殊的天赋运用在查案上会有着特殊的功效,能够解救更多的人。但他还没有意识到,或者下意识忽略的是,移情是一把双刃剑,在帮助他追寻杀手的时候,也割伤了他的手。
以至于八年的时间,就让他濒临破碎。
不过现在,他已经不会破碎了。
威尔·格雷厄姆无意识地笑了一下,榛绿色的眼眸浮起细微的笑意。
他不再是FBI精致易碎,只拿来招待贵宾的杯子,而是——
汉尼拔。
他和他,本就分不清了。
——
威尔·格雷厄姆行走在意大利鲜花之城佛罗伦萨的乌菲齐美术馆中,这里是艺术的殿堂。
身穿长款风衣的青年有着出色的长相,榛绿色的眼眸是春日掐尖的嫩芽。他身上的气质矛盾至极,危险而平和,沧桑却锐气。他欣赏着长廊中悬挂的画作,却不知行走在前宫廷现画廊中的他更像是一幅经由上帝之手创造的画作。
外人炽热的视线让他忍不住蹙眉,避让,却不知,若非他欣赏长廊间画作的目光太过于专注,早就有热情洋溢的意大利人上前搭讪。
威尔·格雷厄姆在那幅名为《春》的画作前站定。
这幅出自桑德罗·波提切利之手的《春》是汉尼拔·莱克特年轻时最为着迷的画作之一。里纳尔多·帕齐曾告诉他,二十年前,年轻的立陶宛裔青年就那么日复一日地坐在《春》之前,用铅笔临摹着这幅画。
也在这个城市,汉尼拔留下那一副由人体组成的,精彩绝伦的《春》。
他被称之为佛罗伦萨恶魔。
根据现在的时间反推,汉尼拔·莱克特停留在佛罗伦萨,是现在的十二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