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_100
熊谷自然不会真的为难涂宗冶,因此意思意思地阻拦了片刻,便朗声笑着放过了他。这个时候,然后大门一打开,同样穿着大红色喜袍的欧姆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
原本区慕个子瘦小,且因为性格怯懦,整个人给人一种软弱不大气的感觉,虽然已经十六七岁了,但实际上还习惯性地依赖着区管家,无论穿什么,都给人一种打不起精神的灰暗感。
但是自从区慕变成欧姆之后,有意识的锻炼再加上心态不一样,整个人的精神气儿焕然新生。
欧姆的肤色有些偏白,大红色的喜袍一上身,更加衬得他五官俊秀,唇红齿白。
除了雪白的皮肤以外,美艳的眉眼也是个很重要的原因。
欧姆的眼窝深,眉骨高,眼形是典型的桃花眼,波光粼粼,很少有人长有这么标准的眼睛,像桃花的花瓣。
他的眉毛浓密,眉峰斜上,又有几分英气,有了这么一双美艳明亮的眼睛,甚至可以忽略其他的不足,不管是穿着和打扮,整个人天生就带着灵气。
平日里他穿得素,又明又亮的眼睛和略带婴儿肥的脸颊配合着相对于小巧的身材,更多的是一种可爱乖巧的少年感,但是今日换上艳丽的红袍,眉眼中的艳丽和风情便一下子凸显了出来,一下子成熟了许多。
尤其是那双黑亮亮的眼睛,仿佛是会说话一般,只要一笑,浓墨的黑就乍开细碎的亮光,如同夜空繁星,让人忍不住沉溺在其中。
区管家看着涂宗冶定定地看着欧姆,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的样子,忍不住欣慰地呵呵笑起来,笑着笑着,他又趁着旁人不注意微微低头,擦拭掉眼角的泪水——老爷,夫人,小少爷长大了,你们在天之灵也该安息了。
第57章未婚夫第十七天
涂宗冶一直都知道欧姆好看,但是当他回过神来,发现周围的围观看热闹的也看呆了的样子,内心一下子不爽了,完全不管接下来的流程,直接长臂一伸就将欧姆拉进了怀里,另一只手还占有欲十足地轻轻按住欧姆的后脑勺,势必要将他按在自己的怀里不露脸的意味十分明显。
见到涂宗冶的举动,那些个群众们才纷纷回过神来——诚然没想到这一对星人都如此出色让他们愣神是其一,但另一个原因也是没想到虽然对方是儿郎,但也是做新郎官打扮。
本来按照习俗,就算是男子之间的成亲,也会分嫁娶方,嫁方怎么样都会披上盖头。
“……太紧了。”欧姆略略挣扎了一下,虽然力道不至于大得都要嵌进去,但也不太能喘得过气啊。
涂宗冶放开了按住涂宗冶后脑勺的手,另一只手却依然牢牢揽住不松。
此时他已经回过神来,眼神却一点儿没有移开一分一毫的意思:“小慕,我来接你了。”
欧姆眼神闪了一下——大狮子以前还叫他欧姆哥哥呢,现在就变成小慕了。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下一刻涂宗冶一个响指,一个面容端方的年轻人就牵着另一匹挂着红绸的骏马前来。
而这个时候,众人才反应过来不对劲的在哪里——这迎亲的,居然没有花轿!?
这匹通体雪白的骏马丝毫不逊于方才涂宗冶骑过来的黑色良驹,只是眼神更加柔和温顺。清水中一般人家都难得看到马,更何况是如此高大精神的,一时间刚才对新人的注意力都转移了一半到马的身上。
涂宗冶不理会众人的赞叹,先是扶着欧姆上马,确定安全无虞了,才长腿一蹬利落地翻身上马,然后对熊谷和陆紫抱拳:“师兄师姐,我和小慕就先行一步了。”这是完全随欧姆改口了。
熊谷愣了一下,然后朗笑出声:“哈哈哈哈!没问题!看样子小师弟果然没有看错人!”不是以男妻之礼,而是放在同等的地位,这份心意也的确很难得了。
他看着身旁面色比起之前要更好上几分的爱妻:“阿紫,我们也赶紧去喝一杯喜酒吧!”虽然他们现在是欧姆的师兄师姐,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还是涂宗冶的朋友,更何况现在连区管家都早早地接过去了,他们自然也不能落后。
※※※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秋天,但是气温却并没有下降多少。
尤其是本来喜服就一层又一层的,穿在身上的确是有些焦热,但这骑在马上微风一吹,倒也有几分凉爽。
这是欧姆有生以来第一次骑马,和曾经坐在狮子的身上不一样,又是一种新奇的感觉。
欧姆在这之前本来就只骑过狮子,但那个时候他是四条腿的狞猫,和现在两条腿的人类完全不一样,因此他在上马跑了一会儿之后,便觉得有些掌握不了平衡——虽然有马鞍在,但这真不是理论知识丰富就行的。
不过还好一来这是主干道,二来还要照顾着后面的喜乐队伍以及挑婚礼的速度,慢慢走着倒也看不出多少不妥来。
谁知涂宗冶和欧姆并驾齐驱了一会儿后,突然道:“小慕,这样的速度,可能要错过吉时了。”
欧姆是知道这个时代对吉时吉日的看重的,下意识道:“那怎么办?”
“交给我吧。”涂宗冶说完,干脆驱使着身下的黑马靠近,伸手一捞就将欧姆从白马伸手抱了过来!
“啊——!”欧姆低呼一声,惊疑不定地看向涂宗冶,却见这人眼含笑意:“我们共骑就可以了,这样我可以加快速度又不用担心你坐不稳。”
欧姆被涂宗冶紧紧圈在怀里,呼吸之间都是对方身上的气息,他脸上一热,嗫嚅道:“我这是第一次骑马,但我以后会好好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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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区慕个子瘦小,且因为性格怯懦,整个人给人一种软弱不大气的感觉,虽然已经十六七岁了,但实际上还习惯性地依赖着区管家,无论穿什么,都给人一种打不起精神的灰暗感。
但是自从区慕变成欧姆之后,有意识的锻炼再加上心态不一样,整个人的精神气儿焕然新生。
欧姆的肤色有些偏白,大红色的喜袍一上身,更加衬得他五官俊秀,唇红齿白。
除了雪白的皮肤以外,美艳的眉眼也是个很重要的原因。
欧姆的眼窝深,眉骨高,眼形是典型的桃花眼,波光粼粼,很少有人长有这么标准的眼睛,像桃花的花瓣。
他的眉毛浓密,眉峰斜上,又有几分英气,有了这么一双美艳明亮的眼睛,甚至可以忽略其他的不足,不管是穿着和打扮,整个人天生就带着灵气。
平日里他穿得素,又明又亮的眼睛和略带婴儿肥的脸颊配合着相对于小巧的身材,更多的是一种可爱乖巧的少年感,但是今日换上艳丽的红袍,眉眼中的艳丽和风情便一下子凸显了出来,一下子成熟了许多。
尤其是那双黑亮亮的眼睛,仿佛是会说话一般,只要一笑,浓墨的黑就乍开细碎的亮光,如同夜空繁星,让人忍不住沉溺在其中。
区管家看着涂宗冶定定地看着欧姆,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的样子,忍不住欣慰地呵呵笑起来,笑着笑着,他又趁着旁人不注意微微低头,擦拭掉眼角的泪水——老爷,夫人,小少爷长大了,你们在天之灵也该安息了。
第57章未婚夫第十七天
涂宗冶一直都知道欧姆好看,但是当他回过神来,发现周围的围观看热闹的也看呆了的样子,内心一下子不爽了,完全不管接下来的流程,直接长臂一伸就将欧姆拉进了怀里,另一只手还占有欲十足地轻轻按住欧姆的后脑勺,势必要将他按在自己的怀里不露脸的意味十分明显。
见到涂宗冶的举动,那些个群众们才纷纷回过神来——诚然没想到这一对星人都如此出色让他们愣神是其一,但另一个原因也是没想到虽然对方是儿郎,但也是做新郎官打扮。
本来按照习俗,就算是男子之间的成亲,也会分嫁娶方,嫁方怎么样都会披上盖头。
“……太紧了。”欧姆略略挣扎了一下,虽然力道不至于大得都要嵌进去,但也不太能喘得过气啊。
涂宗冶放开了按住涂宗冶后脑勺的手,另一只手却依然牢牢揽住不松。
此时他已经回过神来,眼神却一点儿没有移开一分一毫的意思:“小慕,我来接你了。”
欧姆眼神闪了一下——大狮子以前还叫他欧姆哥哥呢,现在就变成小慕了。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下一刻涂宗冶一个响指,一个面容端方的年轻人就牵着另一匹挂着红绸的骏马前来。
而这个时候,众人才反应过来不对劲的在哪里——这迎亲的,居然没有花轿!?
这匹通体雪白的骏马丝毫不逊于方才涂宗冶骑过来的黑色良驹,只是眼神更加柔和温顺。清水中一般人家都难得看到马,更何况是如此高大精神的,一时间刚才对新人的注意力都转移了一半到马的身上。
涂宗冶不理会众人的赞叹,先是扶着欧姆上马,确定安全无虞了,才长腿一蹬利落地翻身上马,然后对熊谷和陆紫抱拳:“师兄师姐,我和小慕就先行一步了。”这是完全随欧姆改口了。
熊谷愣了一下,然后朗笑出声:“哈哈哈哈!没问题!看样子小师弟果然没有看错人!”不是以男妻之礼,而是放在同等的地位,这份心意也的确很难得了。
他看着身旁面色比起之前要更好上几分的爱妻:“阿紫,我们也赶紧去喝一杯喜酒吧!”虽然他们现在是欧姆的师兄师姐,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还是涂宗冶的朋友,更何况现在连区管家都早早地接过去了,他们自然也不能落后。
※※※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秋天,但是气温却并没有下降多少。
尤其是本来喜服就一层又一层的,穿在身上的确是有些焦热,但这骑在马上微风一吹,倒也有几分凉爽。
这是欧姆有生以来第一次骑马,和曾经坐在狮子的身上不一样,又是一种新奇的感觉。
欧姆在这之前本来就只骑过狮子,但那个时候他是四条腿的狞猫,和现在两条腿的人类完全不一样,因此他在上马跑了一会儿之后,便觉得有些掌握不了平衡——虽然有马鞍在,但这真不是理论知识丰富就行的。
不过还好一来这是主干道,二来还要照顾着后面的喜乐队伍以及挑婚礼的速度,慢慢走着倒也看不出多少不妥来。
谁知涂宗冶和欧姆并驾齐驱了一会儿后,突然道:“小慕,这样的速度,可能要错过吉时了。”
欧姆是知道这个时代对吉时吉日的看重的,下意识道:“那怎么办?”
“交给我吧。”涂宗冶说完,干脆驱使着身下的黑马靠近,伸手一捞就将欧姆从白马伸手抱了过来!
“啊——!”欧姆低呼一声,惊疑不定地看向涂宗冶,却见这人眼含笑意:“我们共骑就可以了,这样我可以加快速度又不用担心你坐不稳。”
欧姆被涂宗冶紧紧圈在怀里,呼吸之间都是对方身上的气息,他脸上一热,嗫嚅道:“我这是第一次骑马,但我以后会好好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