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3)
匿名人自称与那死者关系亲近,并有熟人在警局工作,才能知道这些。且他最新一条回复是在几个小时前,在得知这起有bau介入调查的杀人案后。
帖主说整整十年了警方还没有破案,杀手却一直在犯案。
当初那案件一直未破,再加上有类似案件发生,这帖子九年间一直都断断续续有回复。这里有其他的死者家属,也有热心的网友。这番言论自然引起他们的愤慨,也跟着说些了解的情况。
宋延一目十行的看过去,退了论坛开始搜索这类案件。
勒死的悬案遭报道的不少,并未提及受害者有丢失东西,想来因为警方封锁了重要信息。倒是有小报统计了相像的案件,猜测出挑选受害者的规律。但这是为吸引眼球的,实际不怎么靠谱。
宋延查阅相关资料后,迅速回家把原主那箱东西翻出来——
高跟鞋、梳子、钱包、眉笔、镜子、项链、戒指、口红、耳环、手镯。当然还有那两截有磨损的绳索。
将东西全都铺开在地板上,宋延心情复杂。
他没有原主的记忆,不知道这些东西的来源。甚至因为是无任务世界,这具身体哪怕情绪都是以他为主导,就好像原主已经消失的完完全全,唯有机械的肌肉记忆——这太难判断,他总不能真的去勒个人看看这具身体熟不熟练吧?而且原主是做体力活的,又凭什么判断这熟练是因为杀人?
宋延戴着手套拿起钱包。
毫无疑问,这与匿名帖描述的是一样的。若放在平常这样不算什么,但以无任务世界的一贯特性,真是不得不让人多想。
他又研究了会那两截绳索,心里的疑点已经被慢慢放大,此刻怎么看怎么觉得这绳索特征符合案件的杀人手法。
宋延决定将这些东西全部处理掉。
他已经考虑到原主是杀人犯的最坏情况,这些必须销毁。而退一步说,即便没事,原主今后的人生也由他来掌控,不管这些到底是什么、有什么来由,留下来也没有必要。
说做便做。不过是十个不大的物件,再加上两截绳索,有什么是比烧掉更好的办法吗?
这附近人员混乱,流浪汉们窝在街角、升火取暖,年轻的帮派分子在通宵吵闹。宋延走出家门,大大方方的把浸满汽油的包扔进街角的垃圾桶,然后扔进去一个打着火的火机。
事后收到一张罚单和强制社区服务的通知。
接下来的计划是查清情况,东西销毁不代表他可以高枕无忧,为此需要好好筹划。认真思虑这事,宋延按部就班的生活,趁闲暇时去搜寻查证信息。
警方不好接近,他不确定他们掌握多少,引起疑心对他来说绝非好事,靠自己的力量查难度又很大。现在能找到的资料都差不多,原主去过的地方也与一些案件发生地相同,但……还是不足有更准确的判断。
时间便在宋延这样的忙碌中转瞬即逝。
*
案发第七天,bau介入调查第四天。
清晨阳光大好,可警官们却没什么精神。昨夜熬一晚的季则靠着椅背,双腿翘到桌上,闭了闭酸涩的眼,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不好意思,哈特先生,请问咖啡机在哪?”一个压低了的声音响起,似是怕惊扰到睡觉的人。
季则睁开眼睛。
面前的是bau成员斯潘塞·瑞德,有人形百科作用的天才小博士。对方显然也熬了一夜,神色疲惫,整个人看起来有些颓唐。绕是如此,他也比步入中年的托德和韦恩要精神许多。
大约是智商太高的缘故,小博士对人际关系并不擅长。见季则看过来,年轻人很不好意思的说:“我在这里找了一遍,没有找到。”
“昨天咖啡机正好坏了,你要几杯?我去外面买。”
季则撑着扶手站起,环顾四周发现大多数同事都睡倒在椅子上,看来不需要给其他人带了。
“不用麻烦了,谢谢你。”瑞德连忙道,“我自己去就好。”
“一起吧。”季则看看手表。
bau自过来就一直在工作,也很辛苦。他端着杯咖啡站在街角,看到对方拎了好几杯付账。回警局后瑞德礼貌道谢,回去会议室。
早饭后没多久全局开了会,bau发布关于犯人的侧写。
疑犯的年龄应该在36以上,身高187至193。单身独居,性行为存在障碍,性格仔细有强迫症。工作可能是薪酬较低的体力活,工作年限多为中短期,学历至多高中。怀疑幼时曾受过虐待,对红发、脾气暴躁、南方口音的女性有仇视。有收藏死者物品做纪念的习惯。
疑犯非常老练,自制力强。平时不会露出端倪,甚至有可能与死者也没什么直接接触,所以需要仔细查找。
这连环杀人案是老案件。
凶手有记录的第一次犯案是在十四年前。那时他便展示出熟练的手法,因此小组估计其之前还有犯案,只是一直没找到。在接下来每两年一次的犯案,受害者的模式很容易得出,但凶手不好抓。
一来时间周期有些长,并且发生在不同地点,很多警局都会先以普通杀人案处理。二来中途有两个周期并没有发生此类案件——bau不认为是凶手收手,更多猜测是没找到死者尸体,而后来发生的案件加深这种猜测。
因此他们错过了几次立刻跟进的机会,只能跟着案件资料侧写,这次的现场倒是确认一些事,并给出一些新提示。
警员们开始行动。bau的jj照例联络媒体,公布疑犯的侧写以获得线索。季则在脑海里搜索出一个人,他带着搭档去找三天前才见过的送水工。
“托德。”韦恩系好安全带,毫无形象的打个哈欠,“你和黛西还没有和好?”
“……等这个案子结束。”季则没想到系统没来管他的任务,韦恩倒是来关心这事。
“上次你和黛西吵架的时候也说等那个案子结束,”韦恩吐槽,“结果你们就分手了。”
“好吧,韦恩。”原主和搭档关系好,日常互怼,“你还是先想想怎么把多琳哄回来吧。”
韦恩工作也忙,很难兼顾家里,妻子一怒之下和他分居了。
韦恩闻言翻个白眼,闭嘴靠住背倚,拉了拉衣服闭上眼睛:“我睡一会,到了叫醒我。”
“没问题。”
*
“关于嫌犯的特征……”金发女士对着镜头逐一说明侧写内容,同时希望民众多加注意,“如果您有发现类似的可疑人物,请立即拨打警局电话……”
拇指摩擦着手机边框,宋延眉头紧锁的看着屏幕。照这个侧写,他大概很快就会被注意到……
正想着,事情就立刻来了。
“先生,打扰一下。”之前见过面的警探走过来,严肃的打量着他,“请和我谈一谈,有些事情要问你。”
宋延点点头。这还是在工作途中,他关上车门,和警探走到方便的地方,配合问话。
季则常规问几个问题,接着问到对方案发那晚的行踪。
“下班后我就回家了,然后一直呆在家里吧。”实际原主应该晚上有去过三条街外的超市买东西。
宋延刚到这个世界的那天早晨,从垃圾袋的状况和口袋里的发-票,推测出原主前一天曾去过哪、做过什么——当时还以为是不重要的信息,没想到……只是他不可能现在告诉警察,普通人哪会立刻记起一周前的琐碎事。
“那晚几点睡的觉?”季则记着小本。
“嗯……”送水工拍了拍脑袋不太确定的换了几个说法:“八点?九点?还是十一点半?抱歉,警官,我记不清了。”
季则闻言看了对方一眼。
眼前人神色坦荡,不似在撒谎。不知为何他又想起第一次见这人时的样子,气质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改变成这样?季则将笔套回笔盖,现在毫无证据,他也只是来问问罢了。
宋延自问询开始便观察着警探,并在脑内整理有关情报——侧写结果只是提供方向与范围,警方现在是正常问话,还没有锁定凶手。
“哦对了!我那晚有去超市买东西。”他这才道,“我刚才想起来,不好意思啊警官。”
“几点的事?”季则又抽出笔,翻开本子记下时间和地点,如果有必要的话会去求证。
季则整理好资料又去趟死者公司,最后回到警局。
韦恩正在补文件,见他立刻道:“杰夫·埃文是一年前去那里工作的。他的同事说他平时独来独往,不怎么和他们相处,不过最近几天好了些。而且他有强迫症,他这人工作习惯……”
韦恩吧啦了一堆杰夫工作中的各种细节。
“嗯。”季则捏了捏指尖,“我刚才又去问了下,死者同事说有几次下班时间都在那附近见过他。”
“先盯着他查。”
※※※※※※※※※※※※※※※※※※※※
关于侧写的过程我就不写太多了…毕竟不是很懂。另,上章有一些改动,重新算了下案件的数量与年数。
帖主说整整十年了警方还没有破案,杀手却一直在犯案。
当初那案件一直未破,再加上有类似案件发生,这帖子九年间一直都断断续续有回复。这里有其他的死者家属,也有热心的网友。这番言论自然引起他们的愤慨,也跟着说些了解的情况。
宋延一目十行的看过去,退了论坛开始搜索这类案件。
勒死的悬案遭报道的不少,并未提及受害者有丢失东西,想来因为警方封锁了重要信息。倒是有小报统计了相像的案件,猜测出挑选受害者的规律。但这是为吸引眼球的,实际不怎么靠谱。
宋延查阅相关资料后,迅速回家把原主那箱东西翻出来——
高跟鞋、梳子、钱包、眉笔、镜子、项链、戒指、口红、耳环、手镯。当然还有那两截有磨损的绳索。
将东西全都铺开在地板上,宋延心情复杂。
他没有原主的记忆,不知道这些东西的来源。甚至因为是无任务世界,这具身体哪怕情绪都是以他为主导,就好像原主已经消失的完完全全,唯有机械的肌肉记忆——这太难判断,他总不能真的去勒个人看看这具身体熟不熟练吧?而且原主是做体力活的,又凭什么判断这熟练是因为杀人?
宋延戴着手套拿起钱包。
毫无疑问,这与匿名帖描述的是一样的。若放在平常这样不算什么,但以无任务世界的一贯特性,真是不得不让人多想。
他又研究了会那两截绳索,心里的疑点已经被慢慢放大,此刻怎么看怎么觉得这绳索特征符合案件的杀人手法。
宋延决定将这些东西全部处理掉。
他已经考虑到原主是杀人犯的最坏情况,这些必须销毁。而退一步说,即便没事,原主今后的人生也由他来掌控,不管这些到底是什么、有什么来由,留下来也没有必要。
说做便做。不过是十个不大的物件,再加上两截绳索,有什么是比烧掉更好的办法吗?
这附近人员混乱,流浪汉们窝在街角、升火取暖,年轻的帮派分子在通宵吵闹。宋延走出家门,大大方方的把浸满汽油的包扔进街角的垃圾桶,然后扔进去一个打着火的火机。
事后收到一张罚单和强制社区服务的通知。
接下来的计划是查清情况,东西销毁不代表他可以高枕无忧,为此需要好好筹划。认真思虑这事,宋延按部就班的生活,趁闲暇时去搜寻查证信息。
警方不好接近,他不确定他们掌握多少,引起疑心对他来说绝非好事,靠自己的力量查难度又很大。现在能找到的资料都差不多,原主去过的地方也与一些案件发生地相同,但……还是不足有更准确的判断。
时间便在宋延这样的忙碌中转瞬即逝。
*
案发第七天,bau介入调查第四天。
清晨阳光大好,可警官们却没什么精神。昨夜熬一晚的季则靠着椅背,双腿翘到桌上,闭了闭酸涩的眼,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不好意思,哈特先生,请问咖啡机在哪?”一个压低了的声音响起,似是怕惊扰到睡觉的人。
季则睁开眼睛。
面前的是bau成员斯潘塞·瑞德,有人形百科作用的天才小博士。对方显然也熬了一夜,神色疲惫,整个人看起来有些颓唐。绕是如此,他也比步入中年的托德和韦恩要精神许多。
大约是智商太高的缘故,小博士对人际关系并不擅长。见季则看过来,年轻人很不好意思的说:“我在这里找了一遍,没有找到。”
“昨天咖啡机正好坏了,你要几杯?我去外面买。”
季则撑着扶手站起,环顾四周发现大多数同事都睡倒在椅子上,看来不需要给其他人带了。
“不用麻烦了,谢谢你。”瑞德连忙道,“我自己去就好。”
“一起吧。”季则看看手表。
bau自过来就一直在工作,也很辛苦。他端着杯咖啡站在街角,看到对方拎了好几杯付账。回警局后瑞德礼貌道谢,回去会议室。
早饭后没多久全局开了会,bau发布关于犯人的侧写。
疑犯的年龄应该在36以上,身高187至193。单身独居,性行为存在障碍,性格仔细有强迫症。工作可能是薪酬较低的体力活,工作年限多为中短期,学历至多高中。怀疑幼时曾受过虐待,对红发、脾气暴躁、南方口音的女性有仇视。有收藏死者物品做纪念的习惯。
疑犯非常老练,自制力强。平时不会露出端倪,甚至有可能与死者也没什么直接接触,所以需要仔细查找。
这连环杀人案是老案件。
凶手有记录的第一次犯案是在十四年前。那时他便展示出熟练的手法,因此小组估计其之前还有犯案,只是一直没找到。在接下来每两年一次的犯案,受害者的模式很容易得出,但凶手不好抓。
一来时间周期有些长,并且发生在不同地点,很多警局都会先以普通杀人案处理。二来中途有两个周期并没有发生此类案件——bau不认为是凶手收手,更多猜测是没找到死者尸体,而后来发生的案件加深这种猜测。
因此他们错过了几次立刻跟进的机会,只能跟着案件资料侧写,这次的现场倒是确认一些事,并给出一些新提示。
警员们开始行动。bau的jj照例联络媒体,公布疑犯的侧写以获得线索。季则在脑海里搜索出一个人,他带着搭档去找三天前才见过的送水工。
“托德。”韦恩系好安全带,毫无形象的打个哈欠,“你和黛西还没有和好?”
“……等这个案子结束。”季则没想到系统没来管他的任务,韦恩倒是来关心这事。
“上次你和黛西吵架的时候也说等那个案子结束,”韦恩吐槽,“结果你们就分手了。”
“好吧,韦恩。”原主和搭档关系好,日常互怼,“你还是先想想怎么把多琳哄回来吧。”
韦恩工作也忙,很难兼顾家里,妻子一怒之下和他分居了。
韦恩闻言翻个白眼,闭嘴靠住背倚,拉了拉衣服闭上眼睛:“我睡一会,到了叫醒我。”
“没问题。”
*
“关于嫌犯的特征……”金发女士对着镜头逐一说明侧写内容,同时希望民众多加注意,“如果您有发现类似的可疑人物,请立即拨打警局电话……”
拇指摩擦着手机边框,宋延眉头紧锁的看着屏幕。照这个侧写,他大概很快就会被注意到……
正想着,事情就立刻来了。
“先生,打扰一下。”之前见过面的警探走过来,严肃的打量着他,“请和我谈一谈,有些事情要问你。”
宋延点点头。这还是在工作途中,他关上车门,和警探走到方便的地方,配合问话。
季则常规问几个问题,接着问到对方案发那晚的行踪。
“下班后我就回家了,然后一直呆在家里吧。”实际原主应该晚上有去过三条街外的超市买东西。
宋延刚到这个世界的那天早晨,从垃圾袋的状况和口袋里的发-票,推测出原主前一天曾去过哪、做过什么——当时还以为是不重要的信息,没想到……只是他不可能现在告诉警察,普通人哪会立刻记起一周前的琐碎事。
“那晚几点睡的觉?”季则记着小本。
“嗯……”送水工拍了拍脑袋不太确定的换了几个说法:“八点?九点?还是十一点半?抱歉,警官,我记不清了。”
季则闻言看了对方一眼。
眼前人神色坦荡,不似在撒谎。不知为何他又想起第一次见这人时的样子,气质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改变成这样?季则将笔套回笔盖,现在毫无证据,他也只是来问问罢了。
宋延自问询开始便观察着警探,并在脑内整理有关情报——侧写结果只是提供方向与范围,警方现在是正常问话,还没有锁定凶手。
“哦对了!我那晚有去超市买东西。”他这才道,“我刚才想起来,不好意思啊警官。”
“几点的事?”季则又抽出笔,翻开本子记下时间和地点,如果有必要的话会去求证。
季则整理好资料又去趟死者公司,最后回到警局。
韦恩正在补文件,见他立刻道:“杰夫·埃文是一年前去那里工作的。他的同事说他平时独来独往,不怎么和他们相处,不过最近几天好了些。而且他有强迫症,他这人工作习惯……”
韦恩吧啦了一堆杰夫工作中的各种细节。
“嗯。”季则捏了捏指尖,“我刚才又去问了下,死者同事说有几次下班时间都在那附近见过他。”
“先盯着他查。”
※※※※※※※※※※※※※※※※※※※※
关于侧写的过程我就不写太多了…毕竟不是很懂。另,上章有一些改动,重新算了下案件的数量与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