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奇妙都市日常_83
“是啊,全部脱掉。”唐且
唐且只好动手去拨那身已经有些破烂的黑衣,拨到后来他也是不忍直视,索性快刀斩乱麻,一鼓作气全部弄好。
“好了。”
林暮也不回头,就是将手上的药水递了过来,“你滴几滴药水上去,不要多了,三四滴就好。”
唐且没有去接玻璃瓶,目光盯着它,想要看透它的本质:“这倒是什么?”
“化尸水啊。快递。”林暮催促似得晃了晃手。
“你觉得你这样忽悠你的邻居帮你毁尸灭迹真的好吗?”
“怎么叫忽悠呢,再者说了,人是我杀的吗?不是啊!干我们这一行的,不幸殉职了,能有个人帮着料理后事这是多么伟大的事情,真是的,我都要被自己感动哭了。”林暮说着说着,话锋一转,又把话题兜回来了。“快点啊!要不是我比较羞涩,我用得着你?分分钟钟不就好了。”
“我觉得现在你来也是对你的一种历练。”
唐且虽然对这事看得比较淡,但是让自己亲手去处理……也是有点勉强。
“你怎么这么啰嗦啊你。”林暮不耐烦的一回头,视线一直往上挑,手上则是打开瓶子作势要倒:“给我指挥一下位置啊。”
“往前,左边,左边一点,好了。”
就在唐且的指引下,林暮完成了毁尸灭迹的最后一步,化尸水一接触到人的皮肤,就像菜遇上了热油,发出了畅快的哗啦一声,林暮也知道唐且八成是看不下去的,把瓶子一拧好,递给他,让他放回去。自己则在这里盯着。
当唐且又回到林暮的书房,将瓶子放好,转身正要离开房间的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先前在这里见过一只形象很有趣的白兔,他记得就在靠门的那排架子上。
可是当他向门旁的陈列架望去,视线却落了个空。
他并没有看见那个白兔的标本。
他又在其他地方找了找,结果在另一个架子上看见了那只白兔,他走到白兔的跟前,隐隐的闻到了一股味道。
这个味道就像是他刚进林暮家时闻到的那些气味。
还没来得及多想,只见林暮破门而入:“你一个人在房里磨磨蹭蹭干什么呢!”
她一进来就看见唐且站在展示架前,神情还很认真,只当他在欣赏自己的作品:“怎么样,折服在我华丽的手艺之下了吧。”林暮得意洋洋的走到唐且身边,“想学我教你啊,拜师费我都不收的。”
“这只兔子是你做的?”
“这只啊?”
林暮将白兔标本拿在手里,“这只不是我做的,是老头子给的。”
“你师父?”
“做标本这手艺也是他教我的。他说人生在世,人没一两个爱好,或者多没意思,于是就教了我这手啦,他手艺也的确是好,这兔子就这么被我放着那么多年都没有问题,新的还跟刚做出来的一样。”
“这是你师父什么时候送给你的?”
林暮随意的摸着白兔,“就是他把我赶出家门的时候啊,扔给我的,跟我说两门手艺都不能忘。”
唐且发现林暮手上的白兔,眼睛发亮,亮晶晶的就像红玛瑙一样,“这的确只是个标本,还是你师父在里面藏了点什么东西给你?”
“我原本也是这么以为的,不过的确只是个标本啦。”林暮将白兔放回去,拍了拍它的头,“我已经收拾好了,跟我出来吧。”
唐且出来一看,厨房只剩下了一堆衣服,那还有人的影子,只是空气里有一股很奇怪的烧焦了的味道,林暮见唐且不停地嗅鼻子,很不在意的说了一句:“我从来都不吃烤肉。”
你真的……要……这么干脆的说出来吗?
“还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唐且看了一圈,觉得没什么需要他出手的地方了。
“嗯,不需要了。你现在住楼上对吧?”
唐且点点头,“那你快点去和你哥哥相亲相爱去吧。”她也不管自己刚才手到底碰了些什么东西,非常热情的将唐且推出他们家:“好的,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所以快点走吧走吧。”
虽然林暮嘴里说的是她没有利用价值,但是实际上还是担心唐且的危险,林暮现在就像是那位小学生死神一样,所过之处,必出命案,她可不想把唐且给连累了。
唐且回去之后也没干什么,和沈钦一起做做饭,一起吃吃饭,一起洗洗碗。沈钦似乎是对唐且打开了话篓子,和他很深刻的探讨了一下中西方的教育差异,包括各种文化差异。
沈钦说他也知道这么做可能不恰当,但是如果不去做,心里会觉得怪怪的。
唐且至始至终没觉得沈钦做错了或者需要改之类的,他的观点也很明确,在合理合法的范畴之内自我发挥就好了。
话是这么说,可他还刚刚帮人毁尸灭迹了不是吗?
等到第二天,唐且又被林暮叫走了,这次更为夸张,不是厨房遭殃,而是林暮的卧室。
他到的时候,看见林暮抱着被子面色铁青的坐在床上,身上还穿着居家服,而床下倒着好几个人,也全部都是背朝天,挺尸状。
唐且甚至带着些果然如此的语气问:“仲裁会?”
林暮缓缓的点头。
“死了?”
林暮继续点头。
“我帮你去拿药水?”
林暮一身不吭,从床头柜上取下钥匙扔给唐且。
接过钥匙,他一个转身,脚却踢到了一个硬物,硬物的重量还不轻,被踢飞到了门口,唐且捡起来一看,发现是一块怀表。
总感觉有些眼熟。
☆、第69章 一百种死法17
回想了一下,唐且就记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这只怀表了,是在隔壁那只白兔标本的身上,当时因为这些细节都准备的如此周全,他还特地多看了怀表两眼。
他拿着怀表去了书房,进屋的第一眼就看到了白兔,他走到跟前,并没有用手去碰,但是白兔系在胸口的怀表的确是不见了,唐且拿着怀表比划了一下,大小正好合适。
虽然眼前的白兔看起来还是一个毫无生机的标本摸样,但是他在心里已经有了防备,向后退了几步,一想到隔壁的林暮还对着一堆尸体,他当然还是要以拿药水为主了。
他拿了药水给林暮,老规矩是唐且助攻,林暮主攻,这回卧室里的味道更浓郁了,俗话说物极必反,香到极致也会令人厌恶,何况这味道本来也不怎么好闻。才吸一口气就把他给逼到隔壁去了。
这回林暮倒也没嘲笑他,她站起来把窗户全部打开,然后坐下来打开了IKO的网站,给自己尊敬的老前辈喝酒吃肉发站短。
【前辈,我熬下来了。】
显然对方也在线,很快就发来了回复,【哦?后生可畏啊,仲裁会的战斗力如何?】
面对这个问题,林暮却是无从下笔,她该怎么说,自己完全没见到人正脸,然后一个个的就命丧她家了吗!
她没回答是因为这个问题实在是不好回答,可对方却不这么认为。等了一会儿见林暮没有回复又发了一条站短过来。
【你这是小号吧,普通的新人怎么可能知道有问题来找我,并且也不可能惹上仲裁会,难道是榜上的几位年轻才俊?】
喝酒吃肉的推断过程也很简单,虽说IKO在行业内一家独大,但仲裁会毕竟是老字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百年的经营放在那里,也不是IKO的新人可以随意招惹的。
林暮纠结了半天决定不回站短了,因为这是搅得她心神不安,她也没空去理会为什么唐且去放个东西这么久没回来。
唐且就在刚才讲化尸水放进柜子之后,忽然听见了什么动静。当他回过头什么也没看见。
唐且只好动手去拨那身已经有些破烂的黑衣,拨到后来他也是不忍直视,索性快刀斩乱麻,一鼓作气全部弄好。
“好了。”
林暮也不回头,就是将手上的药水递了过来,“你滴几滴药水上去,不要多了,三四滴就好。”
唐且没有去接玻璃瓶,目光盯着它,想要看透它的本质:“这倒是什么?”
“化尸水啊。快递。”林暮催促似得晃了晃手。
“你觉得你这样忽悠你的邻居帮你毁尸灭迹真的好吗?”
“怎么叫忽悠呢,再者说了,人是我杀的吗?不是啊!干我们这一行的,不幸殉职了,能有个人帮着料理后事这是多么伟大的事情,真是的,我都要被自己感动哭了。”林暮说着说着,话锋一转,又把话题兜回来了。“快点啊!要不是我比较羞涩,我用得着你?分分钟钟不就好了。”
“我觉得现在你来也是对你的一种历练。”
唐且虽然对这事看得比较淡,但是让自己亲手去处理……也是有点勉强。
“你怎么这么啰嗦啊你。”林暮不耐烦的一回头,视线一直往上挑,手上则是打开瓶子作势要倒:“给我指挥一下位置啊。”
“往前,左边,左边一点,好了。”
就在唐且的指引下,林暮完成了毁尸灭迹的最后一步,化尸水一接触到人的皮肤,就像菜遇上了热油,发出了畅快的哗啦一声,林暮也知道唐且八成是看不下去的,把瓶子一拧好,递给他,让他放回去。自己则在这里盯着。
当唐且又回到林暮的书房,将瓶子放好,转身正要离开房间的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先前在这里见过一只形象很有趣的白兔,他记得就在靠门的那排架子上。
可是当他向门旁的陈列架望去,视线却落了个空。
他并没有看见那个白兔的标本。
他又在其他地方找了找,结果在另一个架子上看见了那只白兔,他走到白兔的跟前,隐隐的闻到了一股味道。
这个味道就像是他刚进林暮家时闻到的那些气味。
还没来得及多想,只见林暮破门而入:“你一个人在房里磨磨蹭蹭干什么呢!”
她一进来就看见唐且站在展示架前,神情还很认真,只当他在欣赏自己的作品:“怎么样,折服在我华丽的手艺之下了吧。”林暮得意洋洋的走到唐且身边,“想学我教你啊,拜师费我都不收的。”
“这只兔子是你做的?”
“这只啊?”
林暮将白兔标本拿在手里,“这只不是我做的,是老头子给的。”
“你师父?”
“做标本这手艺也是他教我的。他说人生在世,人没一两个爱好,或者多没意思,于是就教了我这手啦,他手艺也的确是好,这兔子就这么被我放着那么多年都没有问题,新的还跟刚做出来的一样。”
“这是你师父什么时候送给你的?”
林暮随意的摸着白兔,“就是他把我赶出家门的时候啊,扔给我的,跟我说两门手艺都不能忘。”
唐且发现林暮手上的白兔,眼睛发亮,亮晶晶的就像红玛瑙一样,“这的确只是个标本,还是你师父在里面藏了点什么东西给你?”
“我原本也是这么以为的,不过的确只是个标本啦。”林暮将白兔放回去,拍了拍它的头,“我已经收拾好了,跟我出来吧。”
唐且出来一看,厨房只剩下了一堆衣服,那还有人的影子,只是空气里有一股很奇怪的烧焦了的味道,林暮见唐且不停地嗅鼻子,很不在意的说了一句:“我从来都不吃烤肉。”
你真的……要……这么干脆的说出来吗?
“还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唐且看了一圈,觉得没什么需要他出手的地方了。
“嗯,不需要了。你现在住楼上对吧?”
唐且点点头,“那你快点去和你哥哥相亲相爱去吧。”她也不管自己刚才手到底碰了些什么东西,非常热情的将唐且推出他们家:“好的,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所以快点走吧走吧。”
虽然林暮嘴里说的是她没有利用价值,但是实际上还是担心唐且的危险,林暮现在就像是那位小学生死神一样,所过之处,必出命案,她可不想把唐且给连累了。
唐且回去之后也没干什么,和沈钦一起做做饭,一起吃吃饭,一起洗洗碗。沈钦似乎是对唐且打开了话篓子,和他很深刻的探讨了一下中西方的教育差异,包括各种文化差异。
沈钦说他也知道这么做可能不恰当,但是如果不去做,心里会觉得怪怪的。
唐且至始至终没觉得沈钦做错了或者需要改之类的,他的观点也很明确,在合理合法的范畴之内自我发挥就好了。
话是这么说,可他还刚刚帮人毁尸灭迹了不是吗?
等到第二天,唐且又被林暮叫走了,这次更为夸张,不是厨房遭殃,而是林暮的卧室。
他到的时候,看见林暮抱着被子面色铁青的坐在床上,身上还穿着居家服,而床下倒着好几个人,也全部都是背朝天,挺尸状。
唐且甚至带着些果然如此的语气问:“仲裁会?”
林暮缓缓的点头。
“死了?”
林暮继续点头。
“我帮你去拿药水?”
林暮一身不吭,从床头柜上取下钥匙扔给唐且。
接过钥匙,他一个转身,脚却踢到了一个硬物,硬物的重量还不轻,被踢飞到了门口,唐且捡起来一看,发现是一块怀表。
总感觉有些眼熟。
☆、第69章 一百种死法17
回想了一下,唐且就记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这只怀表了,是在隔壁那只白兔标本的身上,当时因为这些细节都准备的如此周全,他还特地多看了怀表两眼。
他拿着怀表去了书房,进屋的第一眼就看到了白兔,他走到跟前,并没有用手去碰,但是白兔系在胸口的怀表的确是不见了,唐且拿着怀表比划了一下,大小正好合适。
虽然眼前的白兔看起来还是一个毫无生机的标本摸样,但是他在心里已经有了防备,向后退了几步,一想到隔壁的林暮还对着一堆尸体,他当然还是要以拿药水为主了。
他拿了药水给林暮,老规矩是唐且助攻,林暮主攻,这回卧室里的味道更浓郁了,俗话说物极必反,香到极致也会令人厌恶,何况这味道本来也不怎么好闻。才吸一口气就把他给逼到隔壁去了。
这回林暮倒也没嘲笑他,她站起来把窗户全部打开,然后坐下来打开了IKO的网站,给自己尊敬的老前辈喝酒吃肉发站短。
【前辈,我熬下来了。】
显然对方也在线,很快就发来了回复,【哦?后生可畏啊,仲裁会的战斗力如何?】
面对这个问题,林暮却是无从下笔,她该怎么说,自己完全没见到人正脸,然后一个个的就命丧她家了吗!
她没回答是因为这个问题实在是不好回答,可对方却不这么认为。等了一会儿见林暮没有回复又发了一条站短过来。
【你这是小号吧,普通的新人怎么可能知道有问题来找我,并且也不可能惹上仲裁会,难道是榜上的几位年轻才俊?】
喝酒吃肉的推断过程也很简单,虽说IKO在行业内一家独大,但仲裁会毕竟是老字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百年的经营放在那里,也不是IKO的新人可以随意招惹的。
林暮纠结了半天决定不回站短了,因为这是搅得她心神不安,她也没空去理会为什么唐且去放个东西这么久没回来。
唐且就在刚才讲化尸水放进柜子之后,忽然听见了什么动静。当他回过头什么也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