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龙该腾飞了
现在两家都处于平静阶段,主要是曲任这一把火烧得有点厉害,至少现阶段的人都不敢动了,曲任是个不分青红皂白的人,对于这种人,我敬而远之,这种时候,我自然不想招惹他。
我相信洪镇南也不想招惹他,这尊大佛是洪镇南自己请来的,理应有他自己请回去,不过现在他可请不动了。
洪镇南已经打来了好几个电话,最后我的手机直接关机了,都是狐狸,就别说什么聊斋了,想跟我谈和,已经没有什么可能了。
我打电话给四胡同,整个四胡同全部有龙隐会罩着,之前的乔万里自然而然的加入到我们里面,十四条街道,如同一条巨龙一般,就算是洪镇南也不敢轻举妄动,更何况,他现在还受到上面的压迫。
我们龙隐会在省道上的人已经打点了,该施压的施压,就在这件事发生十天后,洪镇南终于坐不住了,洪镇南很少出去的,最多每年去拜望豪爷一次,其他基本上都窝在这里,等洪镇南离开的时候,杨雪汝就跟我说,“好了,反击的时机已经来临了!”
表面上,整个码头都是洪镇南的人,可是除了鸿运堂之外,其他的人的人都是风行堂的人,只要我出马的话,这一部分人肯定能拉拢过来,不过洪镇南肯定会调兵遣将,重新派新的人过来,只是这些人根本不熟悉码头,不足为惧。
邢禹那边的人手已经联系好了,整个码头跟斧头帮有关系的,足足两千人,妈蛋,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也吓得一跳,两千人的力量,全部分散到大大小小的码头,这要是暴动起来了,还不把天都给捅翻了!
杨雪汝知道这件事后,也犹豫起来了,这股力量太大了,倾巢出动的话,曲任那边势必要出面,不过让我们惊喜的是,就在洪镇南去申城的当天,空降的曲任副市长接到上面调令,去版纳当市长去了。
这真是一个大好的消息啊,估计也跟曲任没有办好这件事关系,随着曲任离开,我知道这是最好时机了,现在整个洪兴帮群龙无首,洪镇南也去了申城,不过我却不能趁机灭了洪兴帮。
洪兴帮的实力太强悍了,掌握黑道三分之二的力量,且就算是损失了一个风行堂后,也还是我们市的最大势力,我们龙隐会加上十四条街只能跟洪兴帮持平,现在还不是最佳决斗时间。
不过码头生意,我一定是要拿下的,特别是听到了杨雪汝的构想后,我整个心扑通扑通地乱跳起来了,就像看到心爱的女孩。
我肩膀上的伤已经好了许多,这足够让我带人去收服码头了,我跟杨雪汝他们约定,明晚两点钟,准时收服码头,这是我走向本市黑道巅峰第一步,二十年来,唯一威胁到洪镇南的人!
凌晨两点,我肥羊还有杨雪汝等人已经出发了,我坐在轿车内,叼着烟抽了起来,真的有些感叹,两年的时间,我就完成了势力的扩张,只要收服码头后,我们龙隐会真的就如同巨龙一样,开始起飞了!
我们的兄弟都绑上特殊标识,车队浩浩荡荡的就开往了,黑羽码头当然了,邢禹的人也聚集起来了,他的人足有五六百人,邢禹看到我的时候,两眼猩红着,抬头望了望我说,“锋哥!”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的说道,“铁堂主的命,我那天已经帮你给取了,我本来想留给你的,可是没机会了!”
邢禹哽咽了两下说,“谢谢锋哥!”我抱了抱他说,“别哭了,像个男人一样战斗!”邢禹摇了摇头说,“说实话,我从小就不喜欢这种日子,我最向往的就是在校园里面读书,能飞到全世界,去遨游整个世界!”
我从邢禹的眼中看到了渴望,我跟邢禹不同,我们是两类人,我的理想是站到巅峰,成为一代枭雄,而邢禹的梦想是实现他自己的想法,过他自己的生活,如果不是刑帮主卷入这场纷争,恐怕邢禹还在市一中读书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说,“邢禹,等帮你父亲夺回斧头帮,你想怎么样就这么样,我全力支持你!”邢禹摇了摇头说,“不,有朝一日,我会亲自砍下洪镇南的人头。”
洪镇南……想到了洪镇南后,我不由的想到了洪樱,以后我该怎么面对这个女人,如果没有之前荒唐的惩罚,我根本就不用犹豫,可是现在,洪樱注定成为权力跟利益的牺牲品。
我叹了一口气说,“错就错在我们生错了地方!”
这句话我是对邢禹说的,也是对洪樱说的,更是对我自己说的,我们都没有办法选择,不过庆幸的是,我有其他人帮我。
我转眼望着杨雪汝,杨雪汝此刻正在平复着自己的情绪,双臂张开,似乎想要拥抱整个黑夜,又像是拥抱整个码头,我想可能是后者。
杨雪汝潜心经营就是想为我拿下这个黑羽码头,人们议论纷纷起来了,我突然吼了一声,周围的人立刻停止了交谈,接着所有的人都开始盯着我来,我平复了自己的心情,然后大声的喊道着,“从今晚起,这个码头以后就是我们的了,谁敢阻挡我们,一个字,杀,杀,杀!”
“杀,杀,杀!”
整个气势立刻上来了,今晚注定要载入这座城市的历史中,没有谁能统一整个码头,而在这个晚上,这一个壮举,就由我王锋完成,当然也是司徒胤的完成,这是杨雪汝想看到的,这是南宫赤影想看到的,这也是小姨想看到的。
肥羊就大声的喊道着,“今晚谁成为码头的主人?”
“锋爷,锋爷!”
下面的人一起大喊起来了,声音十分嘹亮,我喊了一声,“我王锋的为人,大家都知道,把我当兄弟的,我会拿他当我兄弟,谁敢欺负我兄弟,我绝对不会手软,但是我王锋也绝对不容许背叛,如果有什么天大难处,你可以来找我,但是不能因为这个理由背叛我,背叛整个码头,因为码头是属于我的,是属于我们的!”
我相信洪镇南也不想招惹他,这尊大佛是洪镇南自己请来的,理应有他自己请回去,不过现在他可请不动了。
洪镇南已经打来了好几个电话,最后我的手机直接关机了,都是狐狸,就别说什么聊斋了,想跟我谈和,已经没有什么可能了。
我打电话给四胡同,整个四胡同全部有龙隐会罩着,之前的乔万里自然而然的加入到我们里面,十四条街道,如同一条巨龙一般,就算是洪镇南也不敢轻举妄动,更何况,他现在还受到上面的压迫。
我们龙隐会在省道上的人已经打点了,该施压的施压,就在这件事发生十天后,洪镇南终于坐不住了,洪镇南很少出去的,最多每年去拜望豪爷一次,其他基本上都窝在这里,等洪镇南离开的时候,杨雪汝就跟我说,“好了,反击的时机已经来临了!”
表面上,整个码头都是洪镇南的人,可是除了鸿运堂之外,其他的人的人都是风行堂的人,只要我出马的话,这一部分人肯定能拉拢过来,不过洪镇南肯定会调兵遣将,重新派新的人过来,只是这些人根本不熟悉码头,不足为惧。
邢禹那边的人手已经联系好了,整个码头跟斧头帮有关系的,足足两千人,妈蛋,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也吓得一跳,两千人的力量,全部分散到大大小小的码头,这要是暴动起来了,还不把天都给捅翻了!
杨雪汝知道这件事后,也犹豫起来了,这股力量太大了,倾巢出动的话,曲任那边势必要出面,不过让我们惊喜的是,就在洪镇南去申城的当天,空降的曲任副市长接到上面调令,去版纳当市长去了。
这真是一个大好的消息啊,估计也跟曲任没有办好这件事关系,随着曲任离开,我知道这是最好时机了,现在整个洪兴帮群龙无首,洪镇南也去了申城,不过我却不能趁机灭了洪兴帮。
洪兴帮的实力太强悍了,掌握黑道三分之二的力量,且就算是损失了一个风行堂后,也还是我们市的最大势力,我们龙隐会加上十四条街只能跟洪兴帮持平,现在还不是最佳决斗时间。
不过码头生意,我一定是要拿下的,特别是听到了杨雪汝的构想后,我整个心扑通扑通地乱跳起来了,就像看到心爱的女孩。
我肩膀上的伤已经好了许多,这足够让我带人去收服码头了,我跟杨雪汝他们约定,明晚两点钟,准时收服码头,这是我走向本市黑道巅峰第一步,二十年来,唯一威胁到洪镇南的人!
凌晨两点,我肥羊还有杨雪汝等人已经出发了,我坐在轿车内,叼着烟抽了起来,真的有些感叹,两年的时间,我就完成了势力的扩张,只要收服码头后,我们龙隐会真的就如同巨龙一样,开始起飞了!
我们的兄弟都绑上特殊标识,车队浩浩荡荡的就开往了,黑羽码头当然了,邢禹的人也聚集起来了,他的人足有五六百人,邢禹看到我的时候,两眼猩红着,抬头望了望我说,“锋哥!”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的说道,“铁堂主的命,我那天已经帮你给取了,我本来想留给你的,可是没机会了!”
邢禹哽咽了两下说,“谢谢锋哥!”我抱了抱他说,“别哭了,像个男人一样战斗!”邢禹摇了摇头说,“说实话,我从小就不喜欢这种日子,我最向往的就是在校园里面读书,能飞到全世界,去遨游整个世界!”
我从邢禹的眼中看到了渴望,我跟邢禹不同,我们是两类人,我的理想是站到巅峰,成为一代枭雄,而邢禹的梦想是实现他自己的想法,过他自己的生活,如果不是刑帮主卷入这场纷争,恐怕邢禹还在市一中读书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说,“邢禹,等帮你父亲夺回斧头帮,你想怎么样就这么样,我全力支持你!”邢禹摇了摇头说,“不,有朝一日,我会亲自砍下洪镇南的人头。”
洪镇南……想到了洪镇南后,我不由的想到了洪樱,以后我该怎么面对这个女人,如果没有之前荒唐的惩罚,我根本就不用犹豫,可是现在,洪樱注定成为权力跟利益的牺牲品。
我叹了一口气说,“错就错在我们生错了地方!”
这句话我是对邢禹说的,也是对洪樱说的,更是对我自己说的,我们都没有办法选择,不过庆幸的是,我有其他人帮我。
我转眼望着杨雪汝,杨雪汝此刻正在平复着自己的情绪,双臂张开,似乎想要拥抱整个黑夜,又像是拥抱整个码头,我想可能是后者。
杨雪汝潜心经营就是想为我拿下这个黑羽码头,人们议论纷纷起来了,我突然吼了一声,周围的人立刻停止了交谈,接着所有的人都开始盯着我来,我平复了自己的心情,然后大声的喊道着,“从今晚起,这个码头以后就是我们的了,谁敢阻挡我们,一个字,杀,杀,杀!”
“杀,杀,杀!”
整个气势立刻上来了,今晚注定要载入这座城市的历史中,没有谁能统一整个码头,而在这个晚上,这一个壮举,就由我王锋完成,当然也是司徒胤的完成,这是杨雪汝想看到的,这是南宫赤影想看到的,这也是小姨想看到的。
肥羊就大声的喊道着,“今晚谁成为码头的主人?”
“锋爷,锋爷!”
下面的人一起大喊起来了,声音十分嘹亮,我喊了一声,“我王锋的为人,大家都知道,把我当兄弟的,我会拿他当我兄弟,谁敢欺负我兄弟,我绝对不会手软,但是我王锋也绝对不容许背叛,如果有什么天大难处,你可以来找我,但是不能因为这个理由背叛我,背叛整个码头,因为码头是属于我的,是属于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