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14你永远最美,哪怕曾经伤痕累累。
  转眼到了周四。
  夏思佳在岚城有一个杂志拍摄的通告,她跟剧组请了两天假,这天上午直接乘飞机去了岚城。
  拍摄的地点在岚城市闹市区一家颇为小众的私人咖啡馆,饶是夏思佳是岚城本地人,可因为太久没有回来,也愣是在咖啡馆附近开车绕了三圈才找对位置。
  王朵朵有些不满,一见对方的负责人,她的面上就带着不爽。
  “你们不把详细的地址发过来就算了,刚才联系你们也联系不上,是不是不打算合作啊?”
  负责人假笑:“刚刚一直在忙,没听到手机在响呢。”
  又回过头对夏思佳道:“听说夏小姐本身就是岚城人,以为你们会很熟悉这里,所以才没有下去接。”
  话语里透着一丝不以为然,似乎并不对自己不专业的做法感到抱歉。
  夏思佳淡淡回道:“没关系。”
  造型师一头红红绿绿的头发,走过来,后面跟着几个小助理,阵仗比夏思佳还要大。
  “都别聊了,赶紧拍,早拍早结束啊!”
  两个小助理将两排长衣架拉过来,上面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另两个小助理手上各自推了一辆两层小推车,都是拍摄要用到的鞋子和配饰。
  夏思佳大略扫了一眼。
  不是超短就是露背,不是低腰就是深v,布料少得可怜,再加上豹纹、荧光色以及那几双浮夸的高跟鞋,简直让人怀疑眼前这位造型师曾经是葬爱家族的一员大将。
  王朵朵也有些气结——这都是什么low啊low的玩意儿?村口烫头老师傅的审美也要比这强吧?
  夏思佳按住王朵朵的手,朝她轻轻摇了摇头。
  公司已经帮她签好了合约,夏思佳不想给马越超找麻烦,不就是穿几件不合自己品味的衣服拍几张照片么?
  没什么大不了。
  ***
  夏思佳全程很敬业,没有抱怨,虽然私下表情冷漠,但是相当配合,就连对方负责人到最后也对她无刺可挑。
  一整个下午,夏思佳马不停蹄地换了五套造型,踩着高跟鞋摆pose扭到全身酸痛,卸完妆又接受了一个小时没营养的采访,结束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人来人往的街头,王朵朵扶着出租车的门:“夏夏姐,确定不来我家吗?我妈一直想见你,我爸今天还做了咖喱牛肉,可好吃了!”
  夏思佳摇摇头:“这次就不了,我还有事,以后有空再去你家拜访。”
  王朵朵只好一个人先行离开。
  夏思佳站在霓虹缤纷的十字街头,注视着王朵朵的车渐行渐远,她深吸一口气,转身离开。
  ***
  母亲所在的医院夜晚不准探视,夏思佳找了酒店先住下来,收拾停顿后,打算在周边闲逛一下,顺带找家店解决晚餐。
  晚风习习,她穿着休闲,戴一顶鸭舌帽,信步街头。她自认没什么知名度,便没有戴口罩。在人潮中独自行走,没有了摄像机在眼前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连脚步也变得轻快。
  不知道从哪天起,这种随心所欲的轻松感就开始变得奢侈。
  在一个环境呆久了,感官会慢慢变得迟钝而含糊,感受力下降的同时,创造力也在下滑。夏思佳一直觉得自己的表演进入了一个瓶颈期,很多东西好像心里有,但是就是表达不出来。
  她其实有在思考,是就这样安安稳稳地在双凤影视城里拍着千篇一律的花瓶角色,还是停下脚步,认真充实一下自己,向着更高的也更有风险的目标奋进呢?
  此刻脱离了嘈杂的片场,脱离了那些一成不变的建筑背景、大段大段的连页台词、热气哄哄的摄影灯、油腻腻的盒饭以及五湖四海的陌生人,她突然就知晓了自己的答案。
  走在故乡熟稔的街道上,夏思佳有一瞬感觉自己的人生回归了正轨。
  ——呵,正轨啊……
  夏思佳想到这个词儿,又有些难受。因为于她而言,这个词儿恰恰就再次提醒了,她的人生曾经如何被颠覆过,而她又是如何从哀毁骨立的绝望里咬牙站起来。
  “回归正轨”什么的,实在是有些悲哀……
  她在岚城出生,在岚城长大,最熟悉的地方却是曾经头也不回便转身离去的伤心地。
  可就像明知玫瑰刺手,顽童还是忍不住去触碰一样,一听说这次的拍摄地在岚城,夏思佳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她是如此地渴望回家,即使那个家在十七岁的那个冬夜已经破碎,但这个人口百万的大城市里,好像还能寻觅到曾经美好生活的蛛丝马迹。
  或许故乡的意义就在这里,不论你如何闪耀,如何平庸,只要回到故乡,在某个神奇的时刻,你仍然还可以做回记忆里那个天真无忧的孩子。
  哪怕只有一个晚风习习的夏夜。
  ***
  吃了一顿本帮菜,逛商场给母亲买了几身换季的衣物,夏思佳倚靠在收银台等待结账。
  几个店员围在一起窃窃私语,或许认出了她来,夏思佳看过去,冲那些人无所谓地笑了笑。
  她自嘲地想:不红也是有好处的,可以不用太在意别人的眼光。
  “嗡。嗡。嗡。”包里的手机响了。
  夏思佳掏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接了起来:“喂,师兄。”
  电话那边的人声音低沉:“思佳,你在哪?”
  “我在岚城,不在双凤。你忘了吗?我今天这边有个采访。”
  “我没忘。”
  夏思佳视线越过收银台前忙碌的服务员,看到墙上那面亮到反光的广告牌,上面的广告语写的是——“你永远最美,哪怕曾经伤痕累累。”
  她心里默读了一遍,轻声笑了:“师兄,你在附近是吗?”
  电话那头的马越超轻也笑了,沉道:“思佳,回头。”
  ***
  马越超一身深色西装,带一副黑框眼镜,他一向面容严肃又正经,半点不像搞娱乐产业的大老板,与坐在对面时髦靓丽的夏思佳对比起来,倒像是大学里醉心学术研究的教授和每天花枝招展逃课恋爱的女学生一般。
  咖啡馆里的女服务员在吧台里面一边擦拭杯子,一边不住地朝两人看过去。
  ——父女?好像没那么大的年龄差。
  ——恋人?没那么亲密。
  ——兄妹?长得不像。
  ……
  马越超也在观察夏思佳,多日不见,对方眉眼愈发精致如画,他想到一件事,忍不住叹气:“之前那个方老板……你怎么不告诉我?”
  夏思佳知道这事儿瞒不过多久,她跟方总在片场一起离开的事儿,一传十、十传百,最后总会传到马越超的耳朵里,所以她早早就备好了说辞。
  “小事情,我也没有被怎么样,所以就没再麻烦你。”
  马越超有些无奈:“思佳,是我做的不好,公司在我的手里一直毫无起色,你条件这么好,要是换其他公司来包装你的话,应该早就红了。前段时间,我认识了一个做传媒的朋友,对方比我能力强多了,正好他们公司最近也在签新演员。我一直在想,是不是给你换一家……”
  马越超自幼跟着夏母学画,半徒半子,情意深重。他年长夏思佳十五岁,看着对方从蓬头稚子成长为亭亭少女,对夏思佳而言,是如父如兄一般的存在。
  他早年在岚城油画界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当年夏思佳好不容易从父母的事情里振作起来,提出想进演艺圈拍戏,他二话不说便卖了几幅珍藏多年的画作,注册了现在的这家文化公司。
  只是这几年下来,或许是学艺术的思维并不适合做生意,在经营公司上,马越超一直做的很平庸。
  夏思佳无所谓道:“不用,师兄,你知道的,我散漫惯了,幸好是师兄你当老板,换了其他人,我就没现在这样的好日子过了。”
  “正因为我知道,思佳,”马越超打断她的话:“你不是一个散漫的的人,你从来都不是这样安于现状的人。”
  夏思佳抬眸,静静地看着他。
  “幼儿园时候,你想学滑冰,摔得两个膝盖青紫,也不愿意放弃;上了小学,你又偷学骑单车,从陡坡上狠狠摔下来,牙齿磕掉一颗,满嘴的鲜血,你哇哇大哭,可是哭完又推着单车跑到坡上去练;初中时候,你跟着我一起练速写,就因为我夸了其他的孩子,没有夸你,但凡我布置一张作业,你就一定会画满十张才会停手。”
  “你一直是个要强的、骄傲的孩子,只要是你想做的事情,你总是想方设法一定要做到最好。”
  “散漫并不是你的性子。”
  “思佳,如果你不做演员了,我会非常高兴。可我知道在你没有做到心中最好的那个位子的时候,你是不会放弃的。”
  “没关系,你只要记得,不管怎样师兄都支持你。”
  夏思佳沉默良久,终于开口:“师兄,你不用觉得照顾我是你的责任。我长大了,不是当年那个小孩子了,我可以照顾好我自己。”
  马越超笑了:“或许是我老了,思佳,在我眼里,你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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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大规模捉虫的一大原因就是,去年把马越超马超越混着写,本来不想在意,但是谁知道断更期间漂亮妹妹火了,填坑时候就计划一并捉虫。
  因为不想被说碰瓷哈哈哈。
  但真得改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