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夜路拦车
  讲真,我当时内心是凌乱的。当油门声响起的刹那,我内心是绝望的,当司机大哥那张极为世俗的脸隔着车窗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甚至连拿余光瞟我的意思都没有。
  我就这样木楞着看着这辆王八车绝尘而去,当然,此时此刻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脑海里竟然浮现出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的场景,我就这样愣磕磕地站在原地,一直目送着那辆军绿色的越野车逐渐远去,直到它的灯光完全消失在我视线里,我才从嘴角儿硬挤出仨字儿,“干嫰娘!”
  当然,我林峰虽是说到做到的主儿,但是这个愿望是无乱如何也实现不了的了。如果他母亲真的在我身旁,我倒有种想把他一把塞回娘胎的冲动。你说这还是人嘛!我费劲巴拉地把这小子从屋里扛出来,他倒好,刚听说凶手在附近极不仗义地撂挑子走了,这他妈是人干的事儿嘛!这孙子还是个人嘛!哎~谁也别怪,这事儿谁也怨不着,怪就怪自己当初没早点认清这个人渣,怨就怨自己林峰嘴欠,千不提万不提,提啥子杀人犯呢!
  到这时候说啥也晚了,我只好一边埋怨着自己一边往屋子里溜,只祈祷着那个凶手做完恶作剧已经转身走人了。反正死了大不了就当睡着了,凭我这身法儿我估计是怎样也干不过那个杀人狂的,以就以就吧。
  长话短说,我又溜回了今晚“热闹非凡”的大客厅,自然,什么也没找到。莫非是杀人凶手拿走了?我不知道。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我又把两具死尸托回于四娘的院里,找了个隐蔽的犄角儿藏了起来,然后又找了床棉被给他俩盖上,算是并骨了。深秋的天气算不上冷可也算不上太热,我想这尸臭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散出去。
  等一切料理好,我这才算稍稍稳下心来,带好院门,便朝着一条小路走了下去。这村子不算太大,也不是深山老林里的那种狂野荒郊,其实往回走一点儿便是一条县级道。我还记得来时候的路,我路过深夜我和枸杞司机撞的那面墙,果然是一所废弃的宅院,再往前走一段距离,就是一条横跨小溪的石头桥,过了桥再翻一座小山头儿便是那条只有货运司机才会半夜跑的县级土道。
  等我翻过那座小山头到达那条土路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再过一会儿天就该亮了,我哆里哆嗦地凹在道路靠山体的一侧凸起处避风。
  真是一夜的奔波,一夜的劳苦,我点了根儿烟窝在一个犄角旮旯里开始思考人生。这他妈是什么事儿啊这都是!逛个花楼逛出死人来;好心救个司机,司机转脸儿就不认人;还有那莫名其妙消失的珠子,到底是丢了还是被过路人捡了去?大晚上的哪来的什么过路人!那要是凶手捡走的话,他的作案动机又是什么?难道又是一桩花案,晚上醉酒前来于四娘这里找便宜,正碰见老主顾憨瓜子挡住去路,三说两说那家伙便起了杀人之人,杀了憨瓜子不提,又把这时恰好出来的于四娘毙于当场?嗯,这样想仿佛很说的通,但总又觉得哪里不对,冥冥之中老感觉这场乱子跟我有关,跟那两颗珠子有关。管他呢!反正现在我已经逃出身来,就不去想那些破事儿烂事儿了!反正等尸臭被乡邻发现,再到惊公条子立案破案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虱子多了不咬,帐多了不愁,我现在也就破罐子破摔了。
  一辆卡车从我面前疾驰而过,等我跳出去那家伙已经开出了老远,我诅咒着骂娘着但也无济于事,最后无可奈何的我只好跳到路中间,冒着被卡车撞死的风险挥舞着胳膊。
  在这里有必要详细说一下我现在所在的位置,翻过山头儿后我再也没有力气挪动半步,干脆找了个避风处歇了会儿,也就是说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正好是这个山体环形路面的拐弯处,由于弯儿太急太长盲区也大,所以在山间跑车的大货司机尤其南方佬习惯称这种路段叫“阴阳岔”,顾名思义为阴阳两隔的岔路口。
  当然,此时此刻我林峰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站在这道路中间,又一辆说不清是银白还是灰白的卡车不知从哪里就斜窜了出来。
  “吱——嘎!”我脚面处升腾起一阵尘土,带着东风标志的大货车急停在离我只有三四米远的地方。
  看年岁这大货司机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中年男,剃个秃脑袋,大金链子把他那件本来就灰白不分的汗衫染成了黄颜色,这司机明显是吓傻了,系着个安全带坐在驾驶座上直勾勾地盯着我。旁边副驾驶上坐着的是一个老头儿,倒没什么特别明显的特点,此刻捂着个脸,身子都差不多歪到了方向盘上。
  等货车上那两家伙反应过来,确定我还是个好端端活生生的人的时候,冲下来朝着我脸上就是一个大耳帖子,“干嫰娘!找死啊!急着投胎找别的地儿去!”
  光棍儿不斗势力,这时候快吓疯的俩家伙骂我一顿算是便宜,要真是气疯了,这荒山野地这青黄不接的时间,连个屁监控都没有,他俩要真是打我一顿我也得挨着。
  等这二位爷彻底稳定下来,那也是二十分钟之后的事儿了。俩家伙骂我骂累了就站在一旁瞅我,我颇为适时地递过两根儿烟去,“爷,您抽这个,骂累了吧,歇会儿。”怎么这么孙子?没办法!谁让这荒山野岭咱有求于人啊。
  我软磨硬泡又求了人家好大一会儿,这俩家伙才勉强同意捎上我。这俩人刚下车时虽对我凶巴巴的,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也是乡下人,村里人那种淳朴的感觉还是有的,当然,这都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当这对父子死活不同意的时候,我特么塞给了人家五百块钱。